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课件(共36张PPT)-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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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课件(共36张PPT)-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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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6张PPT)
薪火相传有继承:
法律守护家族传承
《法律与生活》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CONTENTS

01.
继承制度的价值与意义
02.
遗产分割与债务清偿
03.
法定继承的规则与顺位
04.
遗嘱继承与多元形式
05.
遗产管理人制度与新型挑战
06.
传承家风与制度自信
继承制度的价值与意义
01
继承制度守护家庭财富延续
01
财产稳定传递
继承制度通过法律确认合法继承人,明确遗产归属,避免财产因权利真空而流失或纠纷升级,确保家庭财富能够稳定地传递下去。
02
激励家庭积累
继承制度以国家强制力保障私有财产跨代流动,激励家庭成员积极积累财富并努力守成,为家庭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03
强化代际纽带
继承制度与家庭伦理同频共振,使赡养、抚育等道德义务获得财产回馈通道,强化代际互助与情感纽带,促进家庭和谐。
议题探究:继承如何平衡自由与公平
平衡遗嘱自由与公平
遗嘱自由与法定必留份之间存在张力,法律需在尊重被继承人意愿与保护弱势继承人之间取得平衡,以确保继承制度的公平性与合理性。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的含义和作用
思考:继承的时候,家庭的所有财产都属于遗产吗?
(1)含义: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遗产分割与债务清偿
02
遗产分割遵循物尽其用与照顾弱势
先析产后继承
遗产分割需先析产,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确保配偶的合法权益,再进行继承。
物尽其用原则
遗产分割优先采用实物分割,无法分割时可变价分割或折价补偿,以实现物尽其用,避免资源浪费。
照顾弱势群体
遗产分割时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给予适当照顾,优先分配生活必需品,体现法律的人文关怀。
议题探究:父债子还的
法律边界与伦理争议
限定继承原则
继承人仅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超出部分自愿偿还,体现了法律对继承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2.继承的要求(先析产 后继承)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注意: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法定继承的规则与顺位
03
法定继承顺位体现血缘与扶养并重
继承顺位划分
民法典规定了两个继承顺位,第一顺位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体现了血缘关系的亲疏。
扶养事实考量
继承顺位不仅考虑血缘关系,还融入共同生活与扶养事实。丧偶儿媳、女婿尽主要赡养义务可升为第一顺位,体现了扶养关系的重要性。
平等分割原则
同顺位继承人一般平等、均等分割遗产,但对生活特殊困难或尽主要扶养义务者可适当多分,兼顾公平与效率。
议题探究:多顺位的现实冲突与司法裁量
司法裁量的平衡
在第一顺位缺位时,第二顺位继承人能否当然继承存在争议。司法裁量需在‘均等’与‘公平’之间寻求平衡,综合扶养贡献与血缘关系酌定份额。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3.继承的形式
法定继承
2
遗嘱继承
1
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注意】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即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4.法定继承的顺序
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对配偶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4.法定继承的顺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名词点击: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第一顺序)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第二顺序)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遗产继承份额的分配 P47相关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5.继承的做法与意义
⑴做法: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⑵协商处理继承问题的意义: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遗嘱继承与多元形式
04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1.遗嘱的含义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注意】
1.遗嘱处分的必须是个人合法财产。
2.遗嘱表达的是遗嘱人单方意思表示。
3.遗嘱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
4.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立遗嘱。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无效遗嘱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2.通过遗嘱处理遗产的方式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赠
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目的是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遗赠抚养协议
【特别提醒】遗嘱包含了遗嘱继承和遗赠;
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注意事项】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赠是不需要经过公证就生效的法律行为。遗赠是无偿法律行为。
受遗赠人应在两个月内作出接受表示,否则视为放弃;遗嘱继承人须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表示,否则视为接受。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但若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无效。按法定继承来处理。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比较:遗嘱继承和遗赠
遗嘱继承 遗赠
主体范围不同 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而且是与立遗嘱人有血缘关系、婚姻关系、扶养关系的自然人 受遗赠人可以是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即并不限于自然人,可以是与遗嘱人有密切联系的人,也可以是与遗嘱人没有任何关系的人
客体范围不同 遗嘱继承权的客体是遗产,遗嘱继承人对遗产的继承是包括被继承人的财产和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 受遗赠权的客体只是遗赠人生前享有的财产权利,受遗赠人并不承受被继承人的债务
遗嘱形式合法要件保障真实意愿
自书遗嘱要件
自书遗嘱需注明年月日并亲笔签名,这是其核心要件,确保遗嘱体现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
代书遗嘱见证
代书遗嘱需两名以上见证人全程见证并签名,以防止伪造或胁迫,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打印遗嘱规范
打印遗嘱同样需两名以上见证人见证,确保遗嘱内容的完整性和真实性,避免被篡改。
录音录像遗嘱
录音录像遗嘱需记录遗嘱人和见证人的声音或影像,确保遗嘱内容清晰可辨,适用于特殊场景。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3.遗嘱的种类
(1)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
(2)公证遗嘱:证明力最强。如要变更公证遗嘱,必须到国家公证机关再行变更,否则无效。
(3)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代书遗嘱、 (5)录音录像遗嘱、 (6)口头遗嘱。
【注意】49页相关链接
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③遗嘱中所确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遗嘱失效,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思考:遗嘱可不可变更?如有多份遗嘱,以哪份为准?
议题探究:数字遗嘱能否进入法典视野
01
数字遗嘱的挑战
数字遗嘱在形式上突破了传统遗嘱的限制,但面临着技术可靠性、身份验证与篡改风险等问题,需要法律进一步规范。
02
未来立法方向
随着技术的发展,数字遗嘱有望被纳入法律视野,但需要在技术保障和法律规范之间找到平衡点。
特别提醒: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4.遗嘱继承的意义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遗产管理人制度与新型挑战
05
遗产管理人制度填补权利真空
01
遗产管理人职责
遗产管理人负责清点、保管、清偿、分割遗产,确保遗产价值最大化,填补继承人不明或相互推诿时的权利真空。
02
管理人权力
遗产管理人有权开设专用账户、聘请专业机构评估、发布债权公告,保障遗产管理的顺利进行。
03
国家角色
当无人继承时,国家作为最后守护人,确保遗产合理处置,体现了国家对公民财产权的最终保障。
议题探究:虚拟财产能否成为可继承遗产
01
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
具有经济价值、可转让、可排他控制的虚拟财产应具备遗产资格,如游戏账号、比特币等。
02
继承实践
已有判例将网络平台未提现收益认定为遗产并判令平台协助过户,体现了法律对新型财产的逐步认可。
传承家风与制度自信
06
法律与伦理共塑家风传承
法律与家风互动
法律通过特留份、赡养义务回馈机制,把‘孝’转化为可量化财产激励,与家风相互促进。
家风的伦理价值
家风以诚实守信、和睦协商减少继承纠纷,降低司法成本,为法律实施提供伦理基础。
历史家训
传统家族治理中‘均平’与‘济困’理念与现代继承原则高度契合,为现代家风传承提供了历史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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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生活》
薪火相传有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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