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课件(共27张PPT)-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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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课件(共27张PPT)-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27张PPT)
珍惜婚姻 慎对离婚
《法律与生活》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婚姻的法律本质
01.
婚姻的法律定义与成立要件
婚姻的法律定义
婚姻是男女双方基于自愿、达到法定婚龄并符合一夫一妻制的法律行为,需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婚姻成立的要件
婚姻成立需满足三项要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达到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任何一项不符合,婚姻均不成立。
婚姻登记的重要性
婚姻登记是婚姻成立的法定程序,未登记即使举办婚礼也不构成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其权益无法得到法律保障。
夫妻身份下的法定权利义务
1.
夫妻法定权利
夫妻双方享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还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2.
夫妻法定义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还有相互忠实、相互尊重、相互关爱的义务。
一、珍惜婚姻
1.结婚的含义
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①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②一夫一妻。
③男女平等。
④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
思考:父母包办婚姻违背了婚姻制度的哪一基本原则?
一、珍惜婚姻
3.结婚的法定条件
基于胁迫或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可撤销
男女双方
完全自愿
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
法定婚龄
符合一夫一妻制。
重婚,婚姻无效
一夫一妻
真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婚姻无效
禁止结婚的
亲属关系
一、珍惜婚姻
伯叔姑的子女
直系血亲
祖父母
外祖父母
父、母
伯、叔、姑
舅、姨
伯叔姑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伯叔姑的曾孙子女
或外曾孙子女
旁系血亲
自己
子女
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的子女
兄弟姐妹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舅姨的子女
舅姨的孙子女
或外孙子女
舅姨的曾孙子女
或曾外孙子女
旁系血亲
旁系血亲
P51相关链接:世代亲等计算法
一、珍惜婚姻
4.结婚登记程序
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03
02
01
申请
登记
审查
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一、珍惜婚姻
知识拓展: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
不 同 点 ①无效婚姻是违反禁止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或是已有配偶,或是有不能结婚的亲属关系,或是不到法定年龄。 ②对于无效婚姻,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相关组织都可以申请无效,人民法院可依法宣告无效。 ③无效婚姻的宣告没有时间限制,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而裁判是否宣告无效。 ①可撤销婚姻是因为胁迫,本人不自愿,或者因为隐瞒重大疾病产生的认识错误,如果知道就不会结婚。
②受胁迫和隐瞒重大疾病的两类可撤销婚姻,只有当事人可申请撤销,人民法院必须依当事人的申请撤销。
③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超出规定的时间则不能再提出申请,如需解除婚姻只能走离婚程序。
相同点 ①二者自始都没有法律约束力。 ②子女和财产的处理规则相同,都是按同居关系处理。 议题探究:为何珍惜
02.
情境讨论:闪婚闪离的代价
1
案例背景
甲乙相识一月即登记结婚,三月后因性格不合提出离婚。双方在情感、时间、信用及家庭关系等方面均遭受重大损失。
2
情感代价
闪婚闪离使双方在情感上受到极大冲击,原本的期待与憧憬瞬间破灭,重新建立信任和感情将更加困难。
3
家庭关系影响
闪婚闪离不仅影响夫妻双方,还会波及双方父母及亲友,给家庭关系带来不必要的矛盾和伤害。
4
讨论启示
轻率进入婚姻意味着浪费人生选择权,婚姻需要慎重对待,充分了解对方和自我准备是珍惜婚姻的前提。
观点碰撞:爱情消退责任仍在
爱情与责任的关系
婚姻中,爱情可能会消退,但夫妻之间的法定责任依然存在,如相互扶养、忠实义务等,珍惜婚姻就是在情感变化时仍选择依法履责。
离婚的法定条件
03.
二、离婚要慎重
1.离婚要慎重的原因
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但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二、离婚要慎重
2.离婚限制
(1)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婚的保护)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可以。(男方离婚诉权的限制)
【提醒】以下两种情况不适用《民法典》军婚的保护条款。
①双方都是现役军人。②现役军人向非军人主动提出离婚的。
二、离婚要慎重
3.离婚方式:
(1)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2)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离婚。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实践中一般是向法院起诉离婚,而起诉离婚是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的。
“离婚冷静期”
登记离婚与诉讼离婚双轨制
登记离婚
登记离婚需双方自愿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经三十日冷静期后发给离婚证,程序相对简便。
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适用于一方要求离婚或虽同意但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由法院调解或判决,程序相对复杂,但能更好地保障当事人权益。
裁判离婚标准的司法衡量
1
感情破裂的认定
法院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包括重婚、家暴、恶习、分居满二年等情形,需综合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等因素判断。
2
和好可能的考量
在判断是否准予离婚时,法院还会考虑夫妻关系的现状及和好可能性,鼓励双方积极修复婚姻关系。
3
司法实践的意义
法律设置严格的裁判离婚标准,旨在防止冲动离婚,保护婚姻家庭的稳定,体现了慎重离婚的原则。
离婚的后果与保护
04.
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法定义务
抚养义务
父母离婚后,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需按经济能力支付抚养费,保障子女的基本生活和教育需求。
子女权益保护
离婚时,子女的意愿应得到尊重,父母不得因离婚而忽视子女的身心健康,确保子女在父母离婚后仍能健康成长。
二、离婚要慎重
相关链接:子女抚养与探视
离婚后关于抚养和探望孩子的权利
第1086条规定: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弱势一方的救济与保护机制
经济帮助
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可以请求另一方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人身安全保护
家暴受害者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自身及亲属的人身安全,与离婚诉讼并行。
保护机制的意义
这些救济与保护机制为弱势一方提供了生存安全网,防止因离婚陷入贫困或遭受暴力升级,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社会协作
妇联、居委会等组织在弱势一方的救济与保护中发挥重要作用,与司法机关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婚姻家庭的合法权益。
案例演练与总结
05.
综合案例:是否判离的模拟法庭
案例分析与讨论
通过模拟法庭的形式,学生分组扮演法官、原告、被告、调解员等角色,依据裁判离婚标准撰写判决书或调解方案,体验法院在感情破裂与和好可能之间的权衡。
课程回顾与行动倡议
课程回顾
本课程从婚姻的法律本质、珍惜婚姻的原因、离婚的法定条件以及离婚的后果与保护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讲解,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婚姻观。
行动倡议
倡议学生成年之前不尝试登记结婚,遇到矛盾先寻求调解与专业帮助,把对子女、对方及自身未来的责任纳入离婚决策。
签名承诺
学生通过签名承诺卡强化法治信仰,将珍惜婚姻、慎对离婚转化为自觉行动,实现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内化升华。
THANKS
《法律与生活》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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