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版《决胜蓝图》6 选择性必修2模块-讲义(教师版)思想政治高考大二轮专题复习(7份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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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版《决胜蓝图》6 选择性必修2模块-讲义(教师版)思想政治高考大二轮专题复习(7份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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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练2 社会争议解决
一、选择题
1.(2024·武汉调研)周某在某服装店的线上店铺购买了一件牛角扣双面羊毛大衣。商品购买界面显示,该大衣的面料材质为绵羊毛,面料成分含量95%以上。某检测机构受周某委托对该羊毛大衣进行质量检测,结果显示绵羊毛实际含量为64%,与宣传的商品参数明显不符。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服装店没有做到诚信经营,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②该服装店没有全面履行与周某之间的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③若周某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纠纷,则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④若周某决定通过仲裁解决纠纷,则要先与服装店签订仲裁协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C。周某在某服装店的线上店铺购买的羊毛大衣,经检测与服装店宣传的商品参数明显不符,这表明该服装店没有全面履行与周某之间的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②符合题意。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若周某决定通过仲裁解决纠纷,则要先与服装店签订仲裁协议,④说法正确。材料中该服装店没有做到诚信经营,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而不是自主选择权,①不选。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③错误。
2.(2024·山西吕梁模拟)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长期损害环境公共利益的行为,因超标或超总量排污,违反限期治理制度,违反水污染、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被环保部门处罚7次,但该公司拒不整改。生态环境部门以该公司构成环境民事侵权为由,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生态环境部门对其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②该公司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应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危险
③本案适用过错推定原则,该公司应赔偿环境污染损害
④人民法院会遵循绿色原则,依法制裁污染环境的侵权行为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D。环境污染损害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侵权人承担举证责任,①错误;根据民法典规定,因环境污染造成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本案系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该公司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偿因环境污染所造成的各项损失,②正确,③排除;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存在长期损害环境公共利益的行为,违反限期治理制度,违反水污染、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人民法院应当遵循绿色原则,依法制裁污染环境的侵权行为人,④正确。
3.(2024·北京朝阳区模拟)刘某和张某在某场地进行羽毛球比赛。比赛中刘某举拍防守未果,被羽毛球击中右眼,右眼视力受损严重。刘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多项费用。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刘某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次诉讼中,刘某和张某都有委托辩护人、申请回避和上诉的权利
B.刘某可就张某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
C.刘某提起的诉讼属于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的民事诉讼
D.刘某不服二审裁判,可以请求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或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解析:选C。刘某在和张某进行羽毛球比赛时被羽毛球击中右眼,右眼视力受损严重。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赔偿,刘某提起的诉讼属于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的民事诉讼,C正确;本案属于民事诉讼,双方都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回避和上诉的权利,A错误;本案是民事案件,刘某可以就张某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张某的民事责任,而不是刑事责任,B错误;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刘某不能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D错误。
4.(2024·广西柳州模拟)《第二十条》是一部法律题材电影,通过“张贵生防卫过当案”“王永强反杀村霸案”“张雨辰反对校园霸凌案”,聚焦司法实践,共同指向我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的核心话题。剧中检察官秉持“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执法理念,力挺见义勇为的朴素壮举,宣扬公平公正的法治精神。下列分析正确的有(  )
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有了证据就能打赢官司
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③司法机关依据正当防卫的条款办案就能唤醒正当防卫条款
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D。①说法过于绝对,不选;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②正确;③说法过于绝对,不选;根据所学知识可知,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④正确。
5.(2024·浙江温州模拟)S镇政府与本镇贫困户刘某就补偿标准达成一致,征用刘某的宅基地修建公路。但在修路过程中,刘某发现自家宅基地旁的一处耕地被破坏,于是向法院起诉S镇政府。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某可以向法院申请法律援助
②刘某对其宅基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③S镇政府应排除妨碍,并且赔偿刘某一定损失
④作为行政相对人,刘某应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C。刘某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①错误;刘某对其宅基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②正确;在修路过程中,刘某发现自家宅基地旁的一处耕地被破坏,S镇政府应恢复原状,并赔偿刘某一定损失,而不是排除妨碍,③排除;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但作为行政相对人,刘某也应承担相应举证责任,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④正确。
6.(2024·北京通州区模拟)吕某在道路边被楼上掉下的半桶防冻液砸成重伤。经查,物品主人郎某当时将其放在走廊内的货物架上。事故发生后,因郎某拒绝赔偿,吕某诉至法院。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①郎某系防冻液桶所有人和管理人,对自己的物品应承担管理责任
②若日后有证据证实系他人实施了侵权行为,郎某可向实际侵权人追偿
③“谁主张,谁举证”,如吕某不能有效证明郎某侵权,郎某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④本案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不论郎某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解析:选A。根据题干以及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可知,郎某为物品主人,对自己的物品应承担管理责任,若日后有证据证实系他人实施了侵权行为,郎某可向实际侵权人追偿,①②正确;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郎某若不能证明自己无错,则须承担侵权责任,而不是由吕某来证明郎某侵权,③错误;本案适用过错推定原则,④排除。
7.(2024·河南安阳模拟)某小区物业人员在清扫小区卫生时,因粗心大意,将李先生停放的轿车造成了数道刮痕,到修车店抛光维修花费了200元。李先生要求物业赔偿损失,小区物业人员拒不承认是自己所为,双方发生纠纷。为争取对自己有利的条件,李先生可以(  )
①要求调取小区的监控录像,取得真凭实据
②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由物业来负责举证
③寻找目击证人为自己爱车受损出面作证
④将案件提交当地人民检察院,以提起公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B。本案中,李先生可以要求调取小区的监控录像,取得真凭实据,或是寻找目击证人为自己爱车受损出面作证,①③正确;本案属于民事案件,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所以本案应该由李先生负责举证,②错误;公诉适用于刑事诉讼,而本案属于民事案件,④不选。
8.(2024·河北张家口模拟)吴某在羽毛球馆打球时,踩到流浪猫肚子上致摔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吴某遂将羽毛球馆所属公司和流浪猫投喂者肖某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肖某赔偿吴某医疗费等共计24万余元,羽毛球馆所属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一判决引起了网络热议,许多人认为判决对肖某不公平。在这一案件中(  )
①吴某的人身权利受到侵害,因此无须承担举证责任
②肖某可以委托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人民法院可以启动二审程序,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④如果肖某不服一审判决,可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D。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需要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但被侵权人也需要就动物致害事实、损害结果以及致害事实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①错误;本案属于民事诉讼,被告肖某可以委托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如果肖某不服一审判决,可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②④正确;当法院裁判确实存在严重错误,对司法公正造成重大威胁时,就可以启动再审程序,以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再审程序不同于二审程序,③错误。
9.孙某酒后驾驶小轿车与一台电动三轮车相撞,致使电动三轮车驾驶员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孙某为醉酒驾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当地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孙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孙某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向孙某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③人民法院对孙某的审判体现了诉讼的公权性特点
④孙某如对判决结果不服,有权在10日内提起上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D。本案属于刑事案件,孙某可以委托辩护人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①错误;法律援助机构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是有条件的,不是任何公民都可以享受,本案中孙某不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②错误;当地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孙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体现了诉讼的公权性特点,孙某如对判决结果不服,有权在10日内提起上诉,③④符合题意。
10.(2024·石家庄模拟)被告人李某制作、提供用于爬取停车信息的程序,通过技术手段绕过停车平台系统安全防护机制,非法获取停车平台系统保存的公民车辆停车位置信息,从中非法获利24万余元。当地人民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某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被告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
②该案件属于刑事诉讼,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③被告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
④该案例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停车平台承担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C。本案属于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案件,帮助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①④错误。
11.(2024·宜宾模拟)法律赋予了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回避制度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下列说法符合我国回避制度的有(  )
①在民事诉讼中,翻译人员、鉴定人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无须回避
②在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书记员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回避
③在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担任过本案的证人,无须回避
④在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担任过本案的辩护人,应当回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C。在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如果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或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①错误,②正确;在刑事诉讼中,如果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应当依法回避,③错误,④正确。
12.(2024·辽宁大连模拟)邓某正常行走在某小区,一只公鸡突然从高空飞落,将其撞倒在地。几分钟后,饲养人黄某到达现场寻找公鸡,邓某告知黄某自己被砸中,后被送往医院,诊断为左股某处粉碎性骨折。出院后,邓某将黄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黄某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②开庭准备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③即使黄某不提交答辩状,也不影响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的审理
④本案适用于举证责任倒置原则,黄某承担案件的全部举证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A。本案属于民事诉讼,黄某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①符合题意;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②排除;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本案中即使黄某不提交答辩状,也不影响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的审理,③正确;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且不是由黄某承担全部举证责任,④排除。
二、非选择题
13.(2024·江西上饶检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小区业主胡女士在小区地下停车场购买了一个大车位,经常同时停放两辆车。但是小区物业公司通知她,她买的只是一个车位,只能停放一辆车,且停放两辆车后已经超出车位线,占用了公共区域,影响该小区配套的消防、逃生通道等设施功能。胡女士对物业公司的规劝置之不理。物业公司无奈采取锁车的方式进行规劝,双方遂产生分歧。胡女士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要求物业公司停止侵权行为。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业主胡女士不在一个车位上停放两辆车;物业公司对锁车行为道歉,并帮助胡女士解决位置较为合适的停车位。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胡女士为什么选择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如果调解双方担心对方不履行协议,应该怎么办。
答案:我国传统文化倡导“和为贵”。发生纠纷时,人们往往先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无法和解时,人们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不过,诉讼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伤和气。相比之下,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所以胡女士和物业公司在无法和解时,选择了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如果调解双方担心对方不履行协议,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INCLUDEPICTURE "选择性必修2模块LLL反.TIF" INCLUDEPICTURE "选择性必修2模块LLL反.TIF" \* MERGEFORMAT
INCLUDEPICTURE "政治专题十二LLL.TIF" INCLUDEPICTURE "政治专题十二LLL.TIF" \* MERGEFORM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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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2.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3.合同的订立过程包括要约和承诺。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4.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5.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6.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7.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8.取得继承权的根据有两种: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二是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9.“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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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点一 民事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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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广东卷)罗某以2 000元从蔡某处购买山地自行车一辆,支付1 000元后蔡某交付该车,双方约定余款1个月内付清。罗某又以120万元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一套,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山地自行车已交付,罗某取得该车所有权
②待余款付清后,罗某才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③罗某取得该房所有权和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所有权
④罗某取得该房所有权和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B。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因此,蔡某将山地自行车交付给罗某,罗某就取得了该车所有权,而不是待余款付清后才取得该车的所有权,①正确,②错误;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罗某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即获得该房屋所有权,同时也获得了房屋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③错误,④正确。
2.(2024·甘肃卷)加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有助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创新。下列行为合法的是(  )
①美术学院张老师用非遗传承人的刻葫芦作品讲解刻法,并将其复制出来
②某中华老字号产品为防止配方泄密,未申请专利,以商业秘密加以保护
③赵医生认为已故某中医专家的著作有误,直接改编并以原作者名义出版
④刘经理对汉简感兴趣,购买了简牍博物馆的文创产品复制并在网上售卖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A。美术学院张老师用非遗传承人的刻葫芦作品讲解刻法,并将其复制出来,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①正确;某中华老字号产品为防止配方泄密,未申请专利,以商业秘密方式加以保护,属于保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方式,②正确;赵医生认为已故某中医专家的著作有误,可以进行修订,但是要征得继承人的同意才能进行出版,因此不能直接进行出版,③错误;刘经理购买简牍博物馆的文创产品属于合法行为,而复制并在网上售卖属于侵权行为,④排除。
3.(2024·湖南卷)黄某为满足自住需求,向某开发商购买一套房产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黄某按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并入住,但该开发商未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黄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开发商协助黄某办理产权登记。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恶意抵押给了毫不知情的某银行,黄某再次将该开发商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该银行对涉案房屋享有因为抵押而产生的用益物权
②黄某可通过依法登记的方式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
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开发商无出卖房屋的真实意愿
④法院应基于公平原则判决注销银行已经登记的抵押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C。 黄某与某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按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并入住,但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故黄某可通过依法登记的方式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②正确;黄某购买房屋是为了满足自住需求且履行了合同义务,但开发商未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且又将该房屋恶意抵押给了毫不知情的某银行,开发商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故法院应基于公平原则判决注销银行已经登记的抵押权,④正确;该银行对涉案房屋享有抵押权,但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而不是用益物权,①错误;根据材料可知,该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属于有效合同,③错误。
4.(2024·黑龙江、吉林、辽宁卷)小王(15岁)的摄影作品“紫光大桥”在甲杂志公开发表。小王及其父母同意甲杂志社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作品。经甲杂志社许可,乙杂志转载了该作品。丙公司未经许可,将该作品作为商标用于产品外包装设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杂志社与丙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②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③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和甲杂志社的商标权
④小王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B。材料中甲杂志社与丙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①正确;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使用,不属于合理使用,②错误;丙公司未侵犯甲杂志社的商标权,③错误;材料中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因其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的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④正确。
5.(2024·湖北卷)张三喜添二孩,同事陈六带了10斤鸡蛋上门贺喜,张三说“来就来嘛,客气啥”,然后收下了鸡蛋,并和陈六约定等孩子满月了来喝酒。后来张三办了满月酒,但没有邀请陈六,陈六感觉很受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六送张三鸡蛋是合同关系
②张三请陈六喝酒是合同关系
③陈六有权要求张三赔礼道歉
④陈六无权要求张三返还鸡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B。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陈六送张三鸡蛋是合同关系,①正确;请人喝酒属于民法典规定中的好意施惠关系,又被称为情谊关系,属于并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约定或承诺,张三请陈六喝酒不是合同关系,②错误;赔礼道歉属于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不是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③错误;由于二人之前并无返还鸡蛋的约定,陈六最多要求张三补请喝酒而不是返还鸡蛋,④正确。
INCLUDEPICTURE "命题分析LLL.TIF" INCLUDEPICTURE "命题分析LLL.TIF" \* MERGEFORMAT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常以民事法律行为的案件为背景设置选择项。
(2)高考多依托具体的法律案例,结合司法实践中损害人身权的具体案例,考查学生对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理解。
(3)高考以物品归属纠纷为背景,设置选择题考查所有权和他物权的知识。著作权作为今年的高频考点,选择题和非选择题都有涉及,多以模块内融合的方式考查著作权的含义、保护期限和权利限制。知识产权保护尤其是个人信息保护是当前的时政热点,备考时要关注有关政策,从多方面把握。
(4)合同方面高考通常依托合同的订立、履行的典型案例,考查合同的相关基本知识,特别是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5)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等一些考点是重要的命题方向,复习备考要加大对生活中各种侵权责任现象的分析与判断。
INCLUDEPICTURE "整合提升LLL.TIF" INCLUDEPICTURE "整合提升LLL.TIF" \* MERGEFORMAT
1.民法
内涵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 主体 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  自然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客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基本原则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
2.人格权的法律保护与责任权限
项目 法律保护 责任权限
生命权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身体权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健康权 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的发展
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有权使用笔名或者其他别名 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民法典保护个人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3.保障各类物权
项目 所有权(自物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区别 权利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占有、使用、收益 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分类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抵押权、质权
其他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目的是取得物的使用价值;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 目的是取得物的交换价值;抵押权的标的物通常是不动产;质权的标的物通常是动产
联系 三者都属于民法典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特别提醒 (1)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
(2)抵押的财产不交给债权人占有,通常是不动产。质押的财产必须交由债权人占有,通常是动产。
(3)善意取得制度
善意取得,指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受让人仍取得其所有权。
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物品:盗赃物、所有权不明的遗失物、埋藏物、隐藏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物;被查封财产;须登记才能转让所有权的动产;禁止和限制流通的动产。
4.尊重知识产权
项目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含义 是指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 是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 是民事主体享有的在特定的商品或服务上以区分来源为目的排他性使用特定标志的权利
申请 一般不需要申请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 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
法律保护 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作品的合理使用、法定许可使用除外) 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发明人也可以选择以商业秘密的方式保护其发明) 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都构成侵权
保护期 作品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有保护期限;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受法律保护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分别为20年、10年、15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5.合同
(1)明确合同订立的步骤
步骤 含义 法律效力
要约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人一旦发出有效要约,如果要撤销或者变更必须依法进行
承诺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特别提醒 要约不同于要约邀请,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项目 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
行为人 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以追认的
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真实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是否合法、合理 内容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全面理解违约责任
含义 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限度 依据民法典,对守约方的损害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承担方式 ①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违约免责 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③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6.侵权责任
承担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诉讼时效 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过错情形 过错责任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 客观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主观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
必备条件 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7.权利行使的界限
含义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名誉权的界限 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著作权的界限 ①作品的合理使用: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③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相邻关系的界限 ①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②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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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命权、身体权和肖像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
提示:×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2.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  )
提示:×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3.合同订立后,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
提示:×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4.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侵权人必须有主观故意,被侵害事实存在且与侵害人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
提示:× 过失也可能导致侵权。
5.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无过错侵权责任。(  )
提示:×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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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向一 民法基本原则
1.(2024·广东惠州调研) 丁某夫妇收养了被遗弃的女婴取名为丁艳,视为己出并抚养长大。2024年7月,丁艳(12岁)亲生父母接她去景区旅游时遭遇车祸,丁艳当场遇难,后获70万元死亡赔偿金。丁艳的养父母和亲生父母就赔偿金该归谁的问题产生纠纷,于是诉至人民法院。最终人民法院判决本案的所有赔偿款均归死者的养父母所有。本案中(  )
①死亡赔偿金属于丁艳的个人合法遗产
②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是丁艳的人身利益
③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了公平和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
④丁某夫妇履行了抚养义务可以依法获得赔偿金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D。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本案中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的范畴,①排除;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丁艳的人身利益,②排除;本案中丁艳从小被遗弃,是其养父母尽到了主要的抚养义务,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了公平和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③正确;丁艳的养父母履行了抚养义务,可以依法获得赔偿金,④正确。
考向二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2.(2024·江西重点学校模拟)近来,“AI换脸”深得年轻人喜爱,但换脸不是想换就换的。一些街拍爱好者在捕捉到被拍者的肖像及面部表情、衣着搭配等细节后,对所拍的人物素材进行“AI换脸”制作、剪辑并上传到社交平台。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经允许就将他人肖像上传到社交平台会侵犯他人的肖像权
②不当使用“AI换脸”属于利用技术手段伪造方式侵害他人权益
③在公共场合拍摄他人的肖像,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就不侵权
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获取、储存、处理他人的个人信息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A。在公共场合拍摄他人的肖像可能会构成侵权,营利与否不是构成侵权的要件,③错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获取、储存、处理他人的个人信息,④错误。
考向三 保障各类物权
3.(2024·安徽马鞍山二中模拟)王某向赵某借了50万元,并将自己唯一的机动车交予赵某作为质押。王某又向钱某借了20万元,承诺半年后还款。结果,半年后王某并没有还款。钱某不满,在得知王某名下有机动车后,将王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将王某名下的机动车折价赔偿给他。对此,以下认识正确的是(  )
①本案涉及债权关系,客体是王某名下的机动车
②本案涉及担保物权,对应的是机动车的交换价值
③如果王某不履行债务,赵某对该机动车享有质权,可优先受偿
④王某将机动车交予赵某质押时,赵某则拥有了机动车的所有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C。本案涉及债权关系,客体是行为,而不是机动车,①不选;王某将自己的机动车作为质押向赵某借了50万元,故本案涉及担保物权,对应的是机动车的交换价值,②正确;赵某对该机动车享有质权,如果王某不履行债务,赵某有权以机动车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机动车的价款优先受偿,③正确;王某将机动车交予赵某质押时,赵某则拥有了机动车的质押权,而不是所有权,④不选。
考向四 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4.刘大妈与陈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刘大妈按约向陈先生全额支付了购房款200万元,同日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并约定第二天交付房屋。次日,该地人民政府发布拆迁公告,陈先生刚刚卖掉的房屋正好属于拆迁范围。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陈先生有权要求变更合同
②已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陈先生失去了该房所有权
③刘大妈隐瞒拆迁信息,陈先生不知情可以不交房
④合同有效且刘大妈已履约,陈先生应当履行交房义务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解析:选D。陈先生与刘大妈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拆迁属于当事人不能预见的客观情况,并不属于变更合同的条件,所以陈先生不能要求变更合同,①错误;从材料中无法看出刘大妈隐瞒拆迁信息,且拆迁并不属于变更合同的条件,合同有效且刘大妈已履约,陈先生应当履行交房义务,③错误。
考向五 违约责任
5.(2024·四川内江零模)张某在网上看见某商场“凡购物皆可抽奖”后,参与商场抽奖活动时中了特等奖,奖品为某品牌汽车1年的使用权。兑奖时,商场称该奖项由提供汽车的第三方兑现,几天后第三方所在地因地震实施交通管制,商场告知张某无法交货,张某表示反对,遂诉至人民法院。据此,下列判决结果正确的是(  )
①张某参与商场抽奖中奖是承诺行为,双方之间的合同成立
②商场以交通管制为由拒绝交货,合情合理,也是合法的
③人民法院应判定商场继续履行合同,兑付奖项,并且作出赔偿
④在交通管制期间延迟交货,属于不可抗力,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B。商场“凡购物皆可抽奖”的活动属于要约,张某与商场之间的中奖是承诺行为,双方之间的合同成立,①正确;张某与商场之间的合同成立,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商家拒绝交货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②不选;人民法院应判定商场继续履行合同,兑付奖项,但商场没有给张某造成损失,不用作出赔偿,③不选;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因地震实施交通管制延迟交货,属于不可抗力,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④正确。
考向六 侵权责任
6.(2024·山东济宁期末)在通过十字路口时,刘女士为抢绿灯从非机动车道突然加速进入机动车道内行驶。为避让刘女士,公交司机吴先生立刻紧急刹车,造成乘客王女士摔倒受伤并住院治疗,公交车行车记录仪记录下了整个过程。经L市M区交警大队认定,刘女士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司机吴先生无责任。因刘女士拒绝赔付,最终诉诸人民法院。本案中(  )
①王女士可起诉公交公司,要求其承担摔倒损伤的全部责任
②刘女士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需要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③行车记录仪录制的视频在诉讼中可以作为视听资料使用
④若刘女士对交警认定不服,可向L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A。公交公司与乘客王女士之间形成客运合同关系,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没有保障乘客王女士的安全,因此王女士可起诉公交公司,要求其承担摔倒损伤的全部责任,①符合题意;本案中刘女士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需要承担过错责任,②错误;行车记录仪录制的视频在诉讼中可以作为视听资料使用,③正确;若刘女士对交警认定不服,应向M区人民法院起诉,④错误。
考向七 相邻关系
7.(2024·山东潍坊期末)下面对王女士所遇问题分析正确的是(  )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解析:选B。王女士在购得该二手房后,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①错误;王女士的房屋虽空置,但是物业服务人员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王女士应当支付物业费,④错误。
突破点二 家庭与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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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安徽卷)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D。明某为文某的邻居,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不选;明某与文某之间不存在赡养关系,②不选;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的协议,所以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③正确;明某悉心照顾文某 8 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履行了协议中的扶养义务,因此可以获得其遗产,④正确。
2.(2024·山东卷)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B。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说明100万元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万元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①正确。材料中没有指明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陈也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②排除。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更不能对设备予以占有,③排除。小张用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小张小陈夫妻共同经营。根据法律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独立偿还债务,小张小陈对公司债务没有偿还责任,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
3.(2024·湖北卷)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B。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②错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去除10万元的债务,价值共计200万元,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李四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100万元,李小四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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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关于夫妻财产处理方面的案件时,要注意以下细节:一是注意案例中的时间节点,即明确某些行为或财产存在于结婚之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之后;二是注意案例中的夫妻财产处置方式适用夫妻财产法定制,还是夫妻财产约定制,或者是两者都涉及。
4.(2024·甘肃卷)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A。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儿媳,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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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内容通常依托家庭婚姻中人身关系和财产纠纷,考查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结婚与离婚、夫妻地位平等、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遗产分割等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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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关系
2.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4)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
(5)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6)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遗嘱的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遗嘱包含了遗嘱继承和遗赠,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
(2)优先原则: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4)除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4.珍惜婚姻关系
(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结婚 原则 婚姻自由(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
条件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程序 申请→审查→登记
离婚 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协议离婚 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裁判离婚 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2)夫妻在婚姻家族中地位平等:夫妻关系的核心
①平等的人身关系
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②平等的财产关系
内容 内涵和范围 处置
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或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一方所有
夫妻约定财产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如果夫妻有了约定,可以不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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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等行为的,国家都会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
提示:× 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等同。(  )
提示:×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称为协议离婚。 (  )
提示:× 协议离婚要求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
4.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任何事都均等。(  )
提示:× 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平等不是均等。
5.夫妻共有共同财产,也应当共担对外债务。(  )
提示:×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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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向一 继承
1.(2024·广东华附、省实、广雅、深中联考)陈某与李某育有两女(李甲、李乙)和一子(李丙)。陈某去世后,李某独自居住在夫妻共同房产内。因李乙经常照顾李某,李某委托邻居王某帮忙代书一份遗嘱,指明将房产留给李乙继承。李某去世后,李甲和李丙就遗产继承问题将李乙起诉至人民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遗产要先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再执行代书遗嘱
②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李乙可继承属于李某的全部房产
③李乙对李某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可以多分遗产
④李某所立代书遗嘱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置其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D。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先析产,后继承。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故材料中李某所立代书遗嘱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置其遗产,④符合题意,①错误;李乙对李某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可以多分遗产,③符合题意;李某所立代书遗嘱无效,故李乙不能继承属于李某的全部房产,②不选。
考向二 正确处理婚姻关系
2.(2024·山东东营期末)张女士和丈夫为了孩子能在天津考大学,决定临时离婚以后再复婚。张女士丈夫在离婚协议书中将他们共同的一处房产确认给张女士,而对他另外两处天津的婚前房产没有涉及。两人高高兴兴办理离婚登记后,张女士丈夫又想签订一份离婚协议,对所有财产进行重新分配,并倾向于男方,协议未果。之后张女士丈夫并不同意复婚。自知被骗的张女士遂起诉要求撤销离婚证,而人民法院认为,颁发离婚证不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裁定不予受理。关于该案例,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无论离婚与否,三处房产作为共同财产张女士都可以参与分割
②夫妻双方应该坚持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的处事原则
③守法是公民义务,两份非真实意思表示的协议违背了诚信原则
④张女士与丈夫的离婚系双方自愿,符合法定程序,离婚证不可撤销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C。两处天津的婚前房产属于张女士丈夫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女士不可参与分割,①错误;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应该坚持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的处事原则,②符合题意;双方同意第一份协议,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③错误;张女士与丈夫的离婚系双方自愿,符合法定程序,离婚证有效,不可撤销,④符合题意。
考向三 平等的财产关系
3.(2024·四川内江模拟)2024年3月,徐某向郑某提出借款300万元,声称用于××建设工程项目,并承诺四个月内归还借款。2024年3月25日,徐某向郑某出具300万元借据。3月27日,郑某根据徐某要求,将300万元借款转账至其配偶安某银行账户。此后,徐某未能如约还款,郑某多次催还未果,将徐某、安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二人归还借款及利息。下列对此案的解读正确的是(  )
①徐某借款用于××建设工程项目,并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该债务属于徐某个人债务
②郑某将借款转入安某账户后,安某若清楚借款事实及用途,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③徐某出具借款凭证,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该借款凭证是诉讼案件有效的书证
④由于双方事先未约定还款具体期限,债权人郑某可以随时主张权利,不受时限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C。郑某将借款转入安某账户后,安某若清楚借款事实及用途,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不是徐某个人债务,①不选;双方事先未约定还款具体期限,但徐某提出借款时承诺四个月内归还借款,故债权人郑某主张权利有时间限制,而不是不受时限,④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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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人小张向父亲借款不还引发的民事纠纷
典例 解题流程
  (2023·新课标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小张系成年人,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张见小张生意红火,便要求小张还款。①小张以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②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张的生活。③老张无奈之下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假如你是人民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并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建议。 第一步:审设问,定方向获取信息调用知识知识范围:《法律与生活》指向1:合同履行指向2: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题目类型:说明类、建议类设问指向1:分析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设问指向2: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建议第二步:析材料,寻要点信息点答案要点①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③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纠纷第三步:规范作答,生成答案①履行合同是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小张系成年人,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应该履行合同义务,到期还款。②父母对丧失劳动能力、尚在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但父母对具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成年子女一般是没有抚养义务的。小张认为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的说法错误,应及时把借款还给父亲。③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小张以还款为由拒绝照料老张生活的做法是错误的,必须承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④建议: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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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月浙江卷)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指出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答案:(1)合法。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本案中,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
(2)否。理由:其一,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本案中,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供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其二,小赵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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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一 2024年“高质量发展调研行”
主题采访活动
2024年5月14日起,中宣部组织中央主要媒体和有关地方媒体开展2024年“高质量发展调研行”主题采访活动,充分报道基层一线高质量发展的有益经验、亮点成就。
[情境一] 上海“大零号湾”未来产业先导区定位是聚焦科技创新策源,汇聚了上海交大、华东师大两所“双一流”高校、10多所科研院所,以及近200多家国家级、市级研发机构;像老牌钢铁生产企业的鞍钢一样,辽宁众多传统制造企业通过智能化激活“老家底”;广东深圳通过有组织的科研,建立大量具有共享属性的产业科技创新平台,大幅度降低企业在0到1创新过程中的投入成本,解决产业长远发展的后劲问题。
[情境二] 东北乙企业通过传统产业升级改造焕发新的生机,发展势头良好,某日邀请相关企业参观交流。甲企业通过实地考察后决定效仿其成功经验,并贷款800万用于技术研发,同时推进企业改革。由于对市场的复杂环境缺乏充分调研,加上两个企业情况存在诸多差异,最终甲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负债累累。为减少企业损失,甲企业心知理亏但还是以改革受到乙企业误导为由将乙企业告上法庭以转嫁责任,不料却遭到乙企业反诉甲企业照搬自己的经验,侵犯了其知识产权。
探究1:结合情境一,运用《经济与社会》的知识,谈谈新形势下我国应如何实现高质量发展。
提示:①加快形成产、学、研一体化,开拓未来产业,打造国际科创中心。②科技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夯实东北全面振兴根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③依托科技创新平台,促进企业联合创新,降低创新成本,推动产业与科技的深度融合。
探究2:结合情境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甲企业和乙企业的主张,并说明理由。
提示:①人民法院不会支持甲企业的主张。甲企业有自主决定创新创业的权利,但也应承担在创新创业过程中的风险,甲企业为减少企业损失,心知理亏还要转嫁责任,违背了诚信原则。②人民法院不会支持乙企业的主张。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或者商标、地理标志等工商业标记享有的专有性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企业发展经验不属于知识产权。
热点二 家庭遗产起纠纷,法官调解护亲情
[情境] 上海的刘老伯终身未婚,无儿无女。他于2024年去世,留下一套房产。在此之前,他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位兄弟姐妹均已离世。针对这套房子的分配问题,刘老伯的外甥、外甥女、外甥女婿、外甥媳妇等7人,将刘老伯的侄女朱女士起诉至上海浦东法院。原告7人诉称,刘老伯生前没有留下遗赠扶养协议、遗嘱,去世时亦无第一、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原、被告共同对其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请求人民法院对刘老伯的房产予以分割。
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案涉房产由7名原告中的两人,即刘老伯的外甥、外甥女共有,同时,两人支付朱女士继承所得份额的折价款共计40万元。至于7名原告之间的遗产分配,由其按内部协商方案自行妥善解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探究1:结合情境,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官主持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的依据。
提示:①我国已经建立了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在内的较为完善的调解制度,它们在不同层面为解决纠纷发挥着重要作用。②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本案中,被继承人没有订立过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其遗产应适用法定继承。③民法典规定了侄甥代位继承制度,主要针对被继承人死亡时没有第一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家庭。刘老伯未婚未育,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均先于其死亡,其遗产可由侄甥代位继承。法院在对上述规定进行释法明理的基础上,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
探究2:结合情境,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民法典对遗产继承的上述规定的意义。
提示:一方面可以鼓励、促进侄甥对鳏寡孤独亲属的赡养,引导人们重视亲情、加强亲属间的交流和沟通,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另一方面可以保障遗产在血缘家族内部流转,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减少无人继承遗产的情况,更好地发挥遗产的效用。[专题强化训练]
课时练1 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选择题
1.(2024·江西景德镇模拟)某村村民黄先生与父母、弟弟居住在一间面积较小的平房里,因结婚需要,经村民会议征得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黄先生申请到一块宅基地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黄先生申请到的宅基地不合法
②该宅基地使用权是黄先生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受法律保护
③黄先生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该宅基地并在其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④黄先生可以把申请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城市居民,然后到城里买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C。根据材料信息,黄先生符合一户一宅条件,故申请到的宅基地是合法的,①错误;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可以在本集体内部买卖流转,无法转让给非本村的城市居民,④错误。
2.(2024·北京海淀区模拟)赵某自行开发具有通过发送新闻链接获取他人实时定位信息功能的程序,并将该程序嵌入其经营的App。用户付费后将新闻链接发送给被定位者,一旦被定位者打开链接,可瞬间定位其所在位置,并将所获位置信息发送给用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个人敏感信息泄露,有可能危害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
②未经被定位者同意,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应承担违约责任
③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不得泄露或向他人非法提供
④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应适用有关隐私权的法律规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B。根据民法典规定,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不得泄露或向他人非法提供,个人敏感信息泄露,有可能危害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①③正确;未经被定位者同意,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应承担侵权责任,②排除;不是所有的个人信息保护都适用有关隐私权的法律规定,④排除。
3.(2024·郑州模拟)甲准备将自己的手机转卖,乙与甲约定购买,并当场微信转账给甲3 000元,甲以导出手机内信息为由与乙约定两天后交付手机。一天后,丙愿意出4 000元购买甲的手机,甲当场同意,并在丙未给钱的情况下,将手机交给丙。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乙已经付钱,手机所有权应该归乙所有
②甲已经将手机交付丙,手机所有权归丙所有
③乙可以向丙要回手机,并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④丙已经拿到手机,应该按约定支付给甲4 000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D。手机属于动产,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方式一般为交付,乙与甲约定购买,并当场微信转账给甲3 000元,但甲以导出手机内信息为由与乙约定两天后交付手机,手机所有权并未转移,①错误;手机所有权归丙所有,乙不可以向丙要回手机,③错误。
4.(2024·重庆巴渝名校联考)刘某为儿子操办婚宴,钟某与妻子受邀参加。婚礼现场燃放鞭炮时意外炸伤钟某的小腿,事故发生后,刘某为钟某支付医药费1 180元。经鉴定,钟某所受损伤为:双下肢二度烫伤,损伤程度属轻微伤。双方就赔偿未能达成一致,钟某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钟某应邀参加婚礼,因鞭炮造成损伤,刘某应承担违约责任
②钟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现场形势作出预判,注意安全
③刘某作为婚宴的组织者,应对参加婚宴的钟某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④刘某已为钟某支付医药费,不需要再对钟某的后续赔偿承担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C。婚礼现场燃放鞭炮造成钟某损伤,刘某应该承担侵权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①错误;刘某作为婚宴的组织者,应对参加婚宴的钟某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但钟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应对现场形势作出预判,注意安全,②③符合题意;刘某虽然已为钟某支付医药费,但仍需对钟某的后续赔偿承担责任,④错误。
5.王某看到张某几人在路边吵架,就随手拍下他们的视频并直接发布到网络上。次日清晨,张某发现后联系王某,经协商,王某删除了该视频。但因该视频已发布一晚,该事件很快在张某亲戚朋友间传播开来,给张某的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张某遂向法院起诉王某。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涉嫌侵犯张某的隐私权
②王某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
③王某没有捏造事实,不用承担侵权责任
④删除视频是王某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B。王某看到张某几人在路边吵架,未经张某等人同意就随手拍下他们的视频并直接发布到网络上,涉嫌侵犯张某的隐私权,①入选;王某并未以侮辱、诽谤等方式导致张某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降低,未侵犯其名誉权,②不选;王某虽未捏造事实,但其行为已侵犯张某的隐私权,仍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③不选;删除视频属于停止侵害的一种具体行为,④入选。
6.(2024·沈阳模拟)《俏花旦——集体空竹》是中国杂技团自主创作的杂技节目。甲杂技团在晚会上表演了节目《俏花旦》,其在动作组合等方面均与《俏花旦——集体空竹》类似。某电视台制作、播出了该节目。中国杂技团认为甲杂技团和电视台共同侵害其著作权,遂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本案中(  )
①甲杂技团在晚会上公开表演,侵犯了中国杂技团的表演权
②某电视台制作、播出了该节目属于对案涉作品的合理使用
③该电视台若能得到中国杂技团授权则可以播放其杂技节目
④中国杂技团可以为其杂技节目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A。甲杂技团未经中国杂技团许可,模仿并公开表演《俏花旦——集体空竹》,侵犯了中国杂技团的表演权,①符合题意;该电视台的行为并不符合作品合理使用的条件,因为其没有指明原作品名称和作者,且对中国杂技团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②错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他人得到了著作权人的授权,那么就可以按照授权的内容、方式、期限等条件使用该作品。因此,如果该电视台能得到中国杂技团的授权,那么就可以播放其杂技节目,③正确;杂技节目不能申请专利,④不选。
7.(2024·福建南平模拟)李先生利用某软件,通过输入提示词的方式生成了一幅AI图片,随后将图片发布在社交平台上,并注明“AI绘画”等标签。之后,刘女士去除这张图片的署名水印,用作自己诗文的背景配图,并在网上发布。为此,李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一案例中(  )
①刘女士未经许可使用图片,侵害了李先生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②刘女士发布的主要是原创诗文,案涉图片仅为背景,故不存在侵权
③该图片由AI软件自动生成,不属于人类的智力成果,不受法律保护
④刘女士去除图片上的水印,该行为侵害了原告的署名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B。案涉图片的著作权属于李先生,刘女士使用该图片作为自己原创诗文的背景配图,需要经过李先生的同意,未经同意则侵害李先生的著作权,②错误;该图片由AI软件自动生成,但在图片生成过程中,李先生投入了智力劳动,故该图片属于人类的智力成果,受法律保护,③错误。
8.(2024·山西晋中模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王某、刘某相约出游,王某驾驶自己的家用轿车,无偿充当了此次出游的司机。驾驶途中王某因无意操作不当导致车祸发生,刘某伤势严重。事后,刘某向王某索赔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费共计13.8万元。在该案中(  )
①双方合同关系真实有效,王某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②王某需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③法院进行审判时应当基于事实酌情减轻王某的赔偿责任
④无偿并非王某免责理由,保障乘车人安全是驾驶人的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D。双方非合同关系,王某不承担违约责任,①不选;王某的操作不当和车祸发生有直接关系,所以王某应承担一般侵权责任,②不选;王某因无意操作不当导致车祸发生,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③正确;驾驶人应当保障乘客安全,在该案件中可以减轻王某赔偿责任,但是不能以无偿为由要求免责,④正确。
9.(2024·太原模拟)以法治之力支撑和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必须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做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要依法 (  )
①规范商标注册使用,对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和次数进行严格限制
②认定技术成果开发、转让等环节形成的利益分配及责任承担
③保护商业秘密的同时,禁止他人独立作出相同发明后实施该发明
④界定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界限,保障职务发明人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C。对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和次数进行严格限制不利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①排除;发明人若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一旦他人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则可以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③错误。 
10.(2024·武汉武昌区质检)某日凌晨,小陈被楼上邻居小涛唱歌的声音吵到无法入睡,遂到小涛的住处敲门。小涛开门后,小陈将手扶在门框的外沿,提醒小涛在夜深时应降低声音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小涛心有不满,应和后转身返回并用力关门,门夹伤了小陈的右手。经医生诊断,小陈的右手4、5指不同程度骨折,共花去各项治疗费用13 0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涛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小涛未能注意权利行使的界限,违背了相邻关系处理原则
③小陈的健康权遭到侵害,可要求小涛消除危险、恢复原状
④小陈享有劝阻邻居扰民的权利,实质是对动产权利的延伸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A。本案中小涛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应承担侵权责任,且小涛未能注意权利行使的界限,违背了相邻关系处理原则,①②符合题意;小陈的健康权遭到侵害,可要求小涛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而不是消除危险、恢复原状,③错误;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④错误。
11.(2024·河北张家口模拟)知名画家梵某把自己的一幅绘画作品赠与好友丁某。丁某将此画在画展上展出,企业家王某花重金买下此画,后将该画的主体部分印在了自己企业产品的外包装上。梵某发现后很生气,将丁某和王某一起告上法庭。下列对此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丁某只获得了该画的所有权,没有著作权,因而不可以将画展出
②丁某拥有对该画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而可以买卖
③王某将该画的主体部分印在自己公司产品的外包装上,侵犯了梵某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④王某仅获得了该画的用益物权,因而不能把画印在自己产品包装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C。丁某获得了该画的所有权,对该画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可以展出,可以买卖,①错误,②符合题意;王某通过合法买卖拥有了该画的所有权,但不拥有该画的著作权,王某将该画的主体部分印在了自己企业产品的外包装上,侵犯了梵某的复制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③符合题意;王某拥有该画的所有权,不是用益物权,④错误。
12.(2024·山东聊城模拟)近年来,随着AI技术的不断发展,AI生成声音的现象越来越多,引发了大量争议。配音师殷某为某文化传媒公司录制了录音制品,后者享有对该录音制品的著作权。后来,在未经殷某本人知情同意的情况下,上述公司与某软件公司签订数据协议,向后者提供殷某录音制品中的音频,授权其AI化使用殷某的声音。本案中(  )
①该文化传媒公司可以授权他人复制、改编和发行该录音制品
②该软件公司已经获得授权,其行为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③若殷某提起诉讼侵权,则需要该文化传媒公司提交侵权证据
④该软件公司侵害了殷某的人格权,应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B。配音师殷某为某文化传媒公司录制了录音制品,后者享有对该录音制品的著作权,该文化传媒公司可以授权他人复制、改编和发行该录音制品,①正确;该软件公司已经获得授权,属于授权使用,不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②错误;若殷某提起诉讼侵权,则需要殷某提交侵权证据,③错误;声音作为一种人格权益,具有人身专属性,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录音制品中的声音构成侵权。该软件公司侵害了殷某的人格权,应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④正确。
二、非选择题
13.(2024·河北沧州模拟)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潘某因工作问题与李某产生了矛盾,李某便使用非法手段刺探潘某的信贷情况、婚史情况和车辆登记信息等内容,并将这些信息泄露、公开给第三人,还故意到处造谣、中伤潘某,造成潘某无端遭受严重干扰。潘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李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是否会支持潘某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解析: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要调用积极维护人身权利、诉讼遵循的基本原则的有关知识,首先明确法院会支持潘某的诉讼请求,再结合案情进行具体分析。
答案:支持。 理由:①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法律保护。李某侵犯了潘某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李某恶意造谣、中伤潘某,侵犯了潘某的名誉权。 ③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支持潘某的诉讼请求,判决李某承担侵权责任。INCLUDEPICTURE "政治专题十三LLL.TIF" INCLUDEPICTURE "政治专题十三LLL.TIF" \* MERGEFORM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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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体现了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也体现了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2.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的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3.劳动争议纠纷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
4.经营者要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5.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有上诉的权利。
6.诉讼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7.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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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点一 就业与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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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黑龙江、吉林、辽宁卷)小赵与某公司自愿签订《合作经营合同》。公司聘任小赵为项目经理,每月向其发放工资。小赵遵守公司制度,每天按时打卡。几个月后,小赵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致残,要求给予工伤待遇,遭到公司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赵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故不应享受工伤待遇
②若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小赵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③小赵与公司自愿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有效
④小赵与公司签订合作经营合同,但形成了劳动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D。公司聘任小赵为项目经理,每月向其发放工资。小赵遵守公司制度,每天按时打卡。小赵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①错误,④正确;劳动争议仲裁不需要以签订仲裁协议为前提,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②错误;自愿订立合同的内容不一定合法,因此不当然意味着合同有效,③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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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及维护中的几个细节
①劳动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不能是口头形式。
②劳动合同的签订与劳动关系的建立,在时间上不总是一致的;已建立劳动关系而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要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合同;在用工之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③劳动合同订立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有效,要看其是否符合劳动合同订立的合法等原则。
2.(2024·新课标卷)
张某经常去某饭店就餐,该饭店的墙上张贴有“每桌最低消费158元”的告示。某日,张某和朋友在该饭店聚餐,朋友提议品尝自带的红酒,张某找服务员帮忙,服务员表示饭店禁止自带酒水,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引起不少客人围观,张某遂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要求饭店改正并向自己赔礼道歉
对上述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饭店要求最低消费侵害了张某的知情权
②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③“每桌最低消费158元”属于格式条款
④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侵害了张某的自主选择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D。饭店要求最低消费侵害了张某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不是知情权,①排除;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的,设置最低消费属于典型的格式条款,③正确;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侵害了张某的自主选择权,②错误,④正确。
3.(2024·山东卷)甲公司发布的新款榨汁机广告称:任何在公司网站下单者若证明其他商家的同类产品更便宜,均“全额退差价”。白某下单后发现乙公司同类榨汁机的售价要便宜50元,甲公司仅赠白某50元优惠券。白某在社交账号发帖“@”甲公司,称“受骗了”并配榨汁机照片。白某的数十万粉丝以为该产品有质量问题,到处转发,导致甲公司口碑大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实施了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②无论甲公司在白某的订单中是否承诺过全额退差价,其行为都不构成违约
③即使白某发帖意在表达对“全额退差价”广告的真实感受,仍可能构成侵权
④白某粉丝未尽合理核实义务即诋毁甲公司产品,侵犯了甲公司的荣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A。甲公司的广告称“全额退差价”,但仅赠送白某50元优惠券并未兑现承诺,欺骗、误导消费者,这是实施了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①正确;甲公司的广告承诺全额退差价但并未兑现,其行为构成违约,②排除;即使白某发帖意在表达对“全额退差价”广告的真实感受,但其感受如果脱离事实,未能真实反映情况,造成甲公司的权益受损,则有可能构成侵权,③正确;甲公司产品未涉及质量问题,白某粉丝未尽合理核实义务即诋毁甲公司产品,侵犯了甲公司的名誉权,而不是荣誉权,④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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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是高考命题的重点。以劳动合同为背景,考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以劳动者就业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考查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劳动者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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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确认识劳动合同
含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意义 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条款 必备条款、可备条款
原则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约束力 ①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②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则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全面理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者的权利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其他权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劳动者的义务 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劳动者维权的途径
协商解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不妨先试试“有话好好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争议的解决进行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一致,可以达成和解协议
申请调解 ①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互谅互让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②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劳动仲裁 ①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第三方的身份居中进行裁决的活动;②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 ③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诉讼 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途径 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
4.不正当竞争的表现
(1)“搭便车”行为
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这种行为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虚假宣传行为
①经营者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②经营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3)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实施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
5.依法纳税是义务
(1)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个人或者企业均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2)我国目前主要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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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所以用人单位不能加班加点,影响劳动者休息。(  )
提示:×  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并不意味着一律不能加班加点。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作为对劳动者牺牲休息或休假时间的回报,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
2.劳动者维权的途径有协商、调解、劳动仲裁、诉讼等,劳动者可以就自己的情况随机选择。(  )
提示:× 劳动者维权可以进行协商或者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再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能未经劳动仲裁直接起诉。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创业者可以任意选择市场主体形态。(  )
提示:× 根据法律的规定,不同形态的市场主体在成立条件、出资人的责任承担等方面有所不同,创业者要根据自身条件来选择符合法律规定的市场主体形态。
4.创业者只要按法律办事,就不会有经营风险。(  )
提示:× 创业者按法律办事,学会风险管理,一定程度上会降低经营风险。
5.“搭便车”是一种经营技巧,属于正当竞争。(  )
提示:× “搭便车”是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行为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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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向一 劳动者合法权益
1.(2024·南昌期末)汪某以父亲病重进行手术需要照顾为由向公司请假(续假),公司不予批准,并事后以旷工5天、违反公司管理制度为由辞退汪某。汪某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汪某请假事由符合人伦孝道并按照程序履行了请假手续,尽力避免了请假对工作的影响。公司不予批准不近人情,辞退汪某的行为明显不当,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公司向汪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此案例警示用人单位(  )
①完善企业用工制度,明确劳动者承担的义务
②严格规范劳动者请假手续,堵塞用工管理漏洞
③关怀劳动者,在用人管理中多些宽容和理解
④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D。用工制度涉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能只强调明确劳动者的义务,并且上述纠纷不是由于企业用工制度中劳动者义务不明确、用工管理存在漏洞引起的,而是用人单位处理不当引起的,①②排除;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该公司不批准汪某的请假不近人情,说明用人单位在执行用工管理制度时要以人为本,重视人文关怀,多些宽容和理解,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③④正确。
考向二 维护劳动者权益
2.(2024·济南期末)北京某公司员工温某,自2023年8月起连续向公司提交医院开具的抑郁症诊断证明,请休病假17个月,其间领取基本工资、年底双薪等合计金额近40万元。温某回公司上班后,被公司发现在休病假期间考取了某高校硕士研究生,并在该校持续就读。公司要求温某对此进行解释说明,但被其拒绝。公司解除了与温某的劳动合同。后经人民法院调解,温某返还公司近20万元。以下对本案认识正确的是(  )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①温某因个人原因请休病假期间,公司可以暂停为其发放薪酬和福利
②若温某不能对其行为作出合理解释却获得高额款项,对公司不公平
③温某休病假期间的行为与其请假事由和目的不符,违背了诚信原则
④如对此结果不服,双方均可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C。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温某因个人原因请休病假期间,公司不可以暂停为其发放薪酬和福利,①错误;如对此调解结果不服,双方均可再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仲裁,④错误。
考向三 诚信经营 保护消费者
3.(2024·长春期末)近年来,不少“网红”博主的探店视频走红社交媒体,引来众多消费者前往其所体验的店铺“打卡”,带动了新的消费风尚。不过,一些“探店”不只是单纯的兴趣分享行为,而成为一种商业营销的手段,其背后藏着消费“陷阱”,一些消费者在实际消费后发现货不对板。对此(  )
①消费者应该慎重选择、理性消费,扭转自身所处的信息不对称的劣势
②探店博主应守住法律法规“红线”“底线”,保护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③平台、商家、互联网营销从业者应该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诚信经营
④检察机关应依法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收费探店视频广告的发布行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D。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呈现的信息不对称状态,是一种客观实际,消费者不能扭转,①错误;探店博主应守住法律法规“红线”“底线”,保护消费者知情权,而不是自主选择权,②不选;“探店”成为一种商业营销的手段,其背后藏着消费“陷阱”,一些消费者在实际消费后发现货不对板,对此,平台、商家、互联网营销从业者应该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诚信经营,检察机关应依法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收费探店视频广告的发布行为,③④符合题意。
突破点二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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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北京卷)“无救济则无权利。”权利需要得到保护,当发生纠纷时,法律提供了多种救济途径。下列救济途径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B.张某与祁某因购车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张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C.赵某与吴某因子女监护问题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赵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D.孙某夫妇因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故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解析:选B。某公司营业执照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该公司既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A错误;张某与祁某因购车发生纠纷适用商事仲裁,而且双方约定了仲裁,符合提出仲裁申请的条件,B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婚姻、监护等纠纷不能通过仲裁解决,C、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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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纠纷不能仲裁的两类情形
一是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是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2.(2024·北京卷)张某在楼道内长期堆放大量杂物,堵住了消防通道,影响了邻居李某通行,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在业主群陈述张某堆放杂物的事实,致张某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②业主对楼道享有共有的权利,但行使权利时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
③李某和张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纠纷,双方应依照约定履行达成的协议
④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承担排除妨碍的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C。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李某陈述客观事实,并未侵害张某的名誉权,①错误;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②正确;可以采用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处理纠纷,③正确;李某和张某之间的纠纷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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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内容通常依托纠纷解决方式的典型案例,考查学生对调解、仲裁和诉讼各自特点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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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的区别
项目 含义 是否自愿 性质
和解 是当事人约定互相让步或者一方让步,以解决双方争执的活动。和解是当事人之间自愿协商,达成协议,没有第三者参加 自愿 “私力救济”
调解 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自愿 社会型救济
仲裁 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 自愿 社会型救济
诉讼 通过诉讼程序依据法律来解决纠纷 只需原告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不管被告是否愿意 “公力救济”
特别提醒 ①劳动争议,必须先经劳动仲裁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在商事仲裁和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2.三大诉讼的区别与联系
项目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区别 诉讼目的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案件性质 民事纠纷(民告民) 行政纠纷(民告官) 刑事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公诉:官告民;自诉:民告民)
提起诉讼的主体 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并互有反诉权(“不告不理”原则) 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适用调解 调解是基本原则,离婚案件必须首先调解 除行政赔偿诉讼外,原则上不适用调解 附带民事部分可以调解,公诉案件不适用调解
适用法律 民法典、民事诉讼法 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和行政诉讼法 宪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解释
联系 ①都由人民法院主持,审判权都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②都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③部分证据相同:书证、物证、视听资料、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人证言等。④当事人都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都应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合理运用证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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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仲裁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  )
提示:× 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2.当事人对于商事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可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
提示:× 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3.民事诉讼只能由原告提起。(  )
提示:× 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
4.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帮助当事人打赢官司。 (  )
提示:×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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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向一 解决纠纷的方式
1.(2024·吉林白山期末)家住A地的王某向家住B地的李某购买了一辆汽车,双方签订购买合同,约定汽车价格为15万元,王某支付了5万元定金,并约定10天后款清提车。10天后王某到李某处交款提车,李某却将汽车价格提高到18万元,遭到王某拒绝,王某要求李某退款并赔偿损失。下列对此纠纷解决表述正确的是(  )
①双方可以申请调解,调解协议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②双方可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再提起诉讼
③王某可就相关纠纷向李某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如果进行民事诉讼,双方签订的购买合同可作为物证呈现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B。该纠纷可以通过申请调解的方式解决,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司法确认,从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①正确;商事仲裁与诉讼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裁决后不能提起诉讼,②排除;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王某可就相关纠纷向李某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③正确;购买合同属于书证而不是物证,④排除。
考向二 仲裁
2.(2024·武汉模拟)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于1个月内向B公司提供工程所需材料。但由于自身原因,A公司未及时向B公司提供工程所需材料,未及时履行合同义务。为此,A、B两家公司为解决合同纠纷选择了仲裁,那么这两家公司要明确(  )
①由一方单独提出仲裁申请即可
②对仲裁裁决不认可,不可向法院起诉
③仲裁裁决有法律效力,必须执行
④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申请再次裁决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C。仲裁必须双方同意并签署有效仲裁协议,①错误;当事人只能在仲裁和诉讼之间选择其一,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②正确,④错误;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③正确。
考向三 三大诉讼
3.(2024·江西赣州期末)刘某在A市某超市购买口罩10包共50元,回B市后发现口罩为假冒伪劣产品,遂向市场监管局举报。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后,认定该超市销售的口罩为假冒医疗器械注册产品,向超市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5万元罚款。超市不服诉至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签收调解书。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
①刘某应向B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②超市提起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
③该人民法院主持的调解属于行政调解
④双方签收后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C。民事诉讼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刘某应向A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①排除;该人民法院主持的调解属于诉讼调解,③排除。
突破点三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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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广东卷)甲在A市税务局办理业务时,因办税大厅地面湿滑,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甲诉至法院要求该税务局赔偿,并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法院受理后,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是电子数据
②甲应当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
④该案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属于行政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A。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案例中甲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这属于电子数据,①符合题意;甲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而不是应当,②错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③正确;案例反映的并不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属于行政诉讼,④不选。
2.(2024·北京卷)“宝藏秘境,奇幻之旅,198元特价(无额外消费)……”,F公司发布了一则探洞游广告。王某报名参加,签订了旅游合同,并在F公司要求下到指定商店购买了安全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载明“游客需自担风险和责任”,F公司可据此免责
B.F公司发布的广告欺骗了王某,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C.王某因所购安全绳断裂受伤,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害
D.F公司与王某发生侵权纠纷,该公司应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解析:选C。合同载明“游客需自担风险和责任”属于免除己方责任的无效条款,F公司不可据此免责,A错误;F公司发布的广告欺骗了王某,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与个人信息权益无关,B错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C正确;F公司与王某若产生侵权纠纷,属于一般侵权纠纷,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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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诉讼中,实施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时,并不能说明权利主张者不需要举证;要把握诉讼的不同内容,适用不同的举证原则。
3.(2024·湖南卷)信鸽运动是一项有益的群众体育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刘某在自己房屋内饲养了十余只信鸽。后来,刘某在其室外空调机位处加装鸽舍,又在鸽舍外搭建了附属设施以方便信鸽起落,鸽子的叫声、粪便和落羽等给楼下邻居李某的生活造成了困扰,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应支持李某所诉拆除鸽舍及附属设施、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
②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
③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④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C。法院应判决刘某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文明饲养信鸽,照顾相邻方的权益,但刘某有饲养信鸽的权利,且饲养信鸽行为经过了相关部门批准,因此法院不会支持李某所诉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①不选;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饲养信鸽的权利,但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利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所以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同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②④正确;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作出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一审判决生效后不能上诉,③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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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内容通常依托经典案例,考查诉讼权利、诉讼程序和证据的基本知识,特别是对举证责任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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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理解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项目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解决问题 在法院的上下级之间确定管辖权 确定某个一审案件应该由哪个地区的法院来管辖
一般原则 绝大多数普通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分别管辖具有全市、全省或者全国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还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事案件 民事案件多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政案件多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刑事案件多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行使诉讼权利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申请回避的权利 依据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的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诉讼
上诉的权利 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3.正确认识法律援助制度
具体内容 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具体情况 ①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②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于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进行刑事辩护或代理;③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4.诉讼程序
起诉 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在我国,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立案 ①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②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应诉 ①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②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
二审程序 ①一审结束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②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③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5.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种类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 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行政诉讼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刑事诉讼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意义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前挂后联 处理诉讼案件需要调动的知识
(1)诉讼角度:分析材料中的案件涉及的诉讼的类型、诉讼人的权利、举证原则、诉讼的基本原则等。
(2)权利角度:分析材料中的案件涉及的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相关内容。
(3)违约或侵权角度:分析材料中的案件涉及的是违约责任问题,还是侵权责任问题,调动违约或侵权的知识进行解答。
(4)家庭婚姻或就业创业角度:分析材料中的案件涉及的是家庭婚姻中的问题,还是就业创业中的问题,调动相关知识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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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民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上诉。(  )
提示:× 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和10日;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0日和5日。
2.由于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因此二审裁判就是终审裁判,无论何种情况当事人都不能申请再审。(  )
提示:× 当事人认为二审裁判仍确有错误的,还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即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3.在诉讼中,我国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  )
提示:× 只有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不实行该举证原则。
4.生活事实都可以成为法律上认可的法律事实。(  )
提示:× 有一些生活事实由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无法成为法律上认可的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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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向一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1.(2024·贵州安顺期末)吴大爷在驾车回家的路上因地面标识混乱,误入公交车专用道,被交警开具罚单,吴大爷现场拒绝签字,事后也不缴纳罚款。申请行政复议未果后,不服气的吴大爷直接将对自己进行处罚的交警队告上法庭,要求法院主持公道。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向吴大爷提供法律援助
②交警部门应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③吴大爷可以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辩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④吴大爷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C。只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才提供法律援助,①错误;对于该纠纷,交警部门应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②正确;本案中吴大爷与交警队的纠纷属于行政纠纷,吴大爷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不是委托辩护人为自己辩护,③错误,④正确。
考向二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2.(2024·山东潍坊期末)“野生兴安杜鹃”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禁止任何个人及单位非法采集、售卖。小李是云南某花卉市场的工作人员,通过微信与小田联系购进野生兴安杜鹃枝条,再利用微信和手机App卖出,涉案金额10万余元。对此,当地人民法院判处小李和小田有期徒刑、罚金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由此可以推断出,本案中(  )
A.当地人民检察院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B.为维护自身权益,小李和小田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
C.若不服一审判决,被告应当在十日内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提起上诉
D.经过了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阶段
解析:选A。本案中小李、小田非法采集、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因此当地人民检察院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A符合题意;本案属于刑事案件,小李和小田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委托辩护人,而不是诉讼代理人,B不选;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若不服一审判决,当事人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而不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提起上诉,C错误;本案属于刑事诉讼,D是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开庭审理的阶段,不选。
考向三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3.(2024·广东惠州调研)黄女士看到某网络宠物直播间的小猫健康活泼,主播谎称小猫已完成疫苗接种并通过了健康检测,黄女士通过与客服微信沟通并支付2 200元购买了小猫,但小猫到家三天后出现了便血吐血,一周后死亡,与主播的描述完全不符。于是黄女士与客服协商退款,客服则辩称直播间已明文规定“可补发不可退款”。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黄女士必须通过先仲裁后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②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黄女士有责任举证
③黄女士与客服的微信聊天及转账记录可作为诉讼证据
④直播平台通过虚假宣传侵害了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C。网购纠纷属于买卖合同纠纷,黄女士可以直接提起诉讼,且商事仲裁与诉讼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①错误;直播平台没有侵害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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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
典例 解题流程
  (2024·安徽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022年9月,江某入职某公司,①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江某的工作岗位为办公室文员,工作地点为H市。2023年9月,公司进行人事调整,②将江某的工作地点由H市变更为W市,江某拒绝这种安排。公司遂以江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将其辞退。江某认为公司的辞退行为违法,于是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在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江某到公证处,③把她和公司相关领导之间关于工作地点变更的社交聊天记录办理了公证;之后,江某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023年10月,在仲裁员的调解下,双方就赔偿金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公司于一个星期内向江某支付赔偿金10 000元。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角度谈谈如何做一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一步:审设问,定方向获取信息调用知识知识范围:《法律与生活》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题目类型:措施类设问指向: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角度谈谈如何做一个明白的劳动者第二步:析材料,寻要点信息点答案要点①劳动合同②当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劳动者应勇于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③劳动者的维权途径第三步:规范作答,生成答案①劳动者入职时应认真审阅劳动合同内容,熟知各项条款,特别是关乎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合同期限等重要事项。②在企业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条款时,劳动者有权拒绝不合理之处。当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劳动者应勇于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③劳动者可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支持,且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需积极收集并保存证据;若协商无果,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在本案中,江某在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经过仲裁调解最终获得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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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北京卷)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人民法院应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下列是法院受理的三个案件:
案件一 林某是A公司某部门负责人,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任职期间林某对公司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林某将A公司的客户信息私自提供给竞争对手B公司,造成A公司经济损失。A公司向法院起诉林某,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法院支持了A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二 C公司是某食品生产商,因不满D公司网店售卖的同类食品价格比自己网店的售价低,遂向电商平台投诉,提供虚假材料,谎称D公司食品侵犯其商标权,导致平台对D公司采取了惩处措施,损害了D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D公司向法院起诉C公司,要求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案件三 吴某突发疾病,路过的医生刘某进行初步判断之后,立即对他进行心肺复苏。最终吴某脱离生命危险,但心肺复苏造成其肋骨骨折。吴某向法院起诉刘某,要求其赔偿损失。法院驳回了吴某的诉讼请求。
阅读材料,参考示例,完成下表。
案件 裁判结果 裁判理由
案件一 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应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林某与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义务,其将A公司的客户信息提供给竞争对手B公司,损害了A公司利益,构成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同时,林某的行为有违职业道德,不符合敬业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案件二 ① ②
案件三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③
答案:①支持原告诉讼请求。②市场主体应该遵循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法律还规定,禁止实施商业诋毁行为。C公司提供虚假材料向电商平台投诉,属于商业诋毁行为,侵犯了D公司的名誉权,并导致平台对D公司采取了惩处措施,使D公司合法权益受损。C公司的行为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的要求,有故意或重大过失,D公司有损害结果,C公司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所以C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③根据民法典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医生刘某的行为属于自愿实施紧急救助的行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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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 因保密协议引发的民事纠纷
[情境] 李某入职M公司从事推拿师工作,双方签订员工保密协议,约定李某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从事同类产品或同类企业的相关服务,否则应当一次性向M公司支付不低于5万元的违约金。李某从M公司离职两个月后,入职了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房。M公司认为李某违反保密协议,要求其支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5万元,李某拒绝支付,双方各执一词。
M公司法务认为:李某掌握本公司的客户资料、产品报价方案、培训课程等核心经营信息,属于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因此,李某必须支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5万元。
李某认为:客户资料是我提供服务过程中必然接触到的基本信息,产品报价方案对服务的客户公开,培训课程的知识多为行业内通用的中医小儿推拿的常识性内容,这些都不是机密信息,我没有违反保密协议。
M公司遂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未予支持。M公司不服,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认为M公司主张李某属于负有保密义务的竞业限制人员的证据不足,驳回其诉讼请求。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探究1:结合情境,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说明人民法院支持李某观点的依据及意义。
提示:依据:李某掌握的信息属于企业一般经营性信息而非核心信息,李某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意义:保护了劳动者自主择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力资源正常流动。
探究2:结合情境,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说明人民法院驳回M公司诉求的依据及意义。
提示:依据:证据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M公司证据不足,应承担不利后果。意义: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遏制企业对普通劳动者滥用竞业条款的趋向。[专题强化训练]
课时练1 就业与创业
一、选择题
1.(2024·江西上饶模拟)返乡创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年轻人有着独特的优势。他们中的不少人接受过良好的教育、有过在市场打拼的经历,具有开阔的视野、活跃的思维,善于发展高效优质农产品。关于年轻人返乡创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可以采取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可以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组织结构严格
③应当按照规定办理企业登记,登记信息不必公示
④创业前需要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D。年轻人返乡创业,可以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因为相对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其组织结构严格;同时还需要及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②④符合题意。如果创办个人独资企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①错误。企业应依法及时公示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③错误。
2.(2024·广东汕头模拟)李女士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运营岗位,下班后常用微信为客户提供咨询。公司认为周末线上咨询不属于加班,未向李女士支付加班费。李女士后来向法院提交微信聊天记录,主张企业应向其支付加班费。一审法院未支持李女士的主张,二审法院支持该公司支付李女士加班费3万元的主张。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科技公司侵犯了李女士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②李女士若不服一审判决,需要在10日内提起上诉
③二审程序作为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④科技公司作为被告方,对自己的主张也要承担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B。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科技公司认为周末线上咨询不属于加班,未向李女士支付加班费,侵犯了李女士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①符合题意;本案属于民事诉讼,李女士若不服一审判决,需要在15日内提起上诉,②错误;二审程序不是审判监督程序,③错误;本案属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科技公司作为被告方,对自己的主张也要承担举证责任,④正确。
3.(2024·山东淄博模拟)李某系某电器公司员工,该公司一直未给李某购买工伤保险。2024年4月,李某在工作时,由于操作错误不慎被机器割伤,被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九级。该公司认为李某系自己操作错误受伤,拒绝支付赔偿费用,并解除了与李某的劳动合同。李某遂提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裁决该公司向李某支付工伤医疗费16 8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提请劳动仲裁往往成为解决工伤争议纠纷的优先选择
②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③行政机关可以因该公司未给李某缴纳工伤保险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④李某因自己操作错误受伤,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C。提请劳动仲裁是解决工伤争议纠纷的选择之一,但不是优先选择,①排除;根据法律规定,追索工伤医疗费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②正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该公司一直未给李某购买工伤保险,行政机关可以因该公司未给李某缴纳工伤保险对其作出行政处罚,③正确;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李某在工作时,由于操作错误不慎被机器割伤,用人单位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④排除。
4.(2024·山东济宁模拟)孙某与甲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相对自由,又在乙公司兼职,每天工作四小时,工资按月发放。工作一年后,孙某在操作机器时不慎将手卷入造成重伤,要求乙公司承担相关医疗费用8万余元。因对赔偿额度未达成一致意见,孙某愤而将乙公司负责人姓名、手机号发至网上讨要赔偿。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因孙某兼职未经甲公司许可,甲公司可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②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是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
③若最终通过诉讼解决与乙公司间的赔偿纠纷,孙某可请其朋友作为诉讼代理人
④乙公司负责人可就个人信息受侵害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孙某停止侵害、赔礼道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D。孙某兼职如不影响其与甲公司的合同约定,甲公司无权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①错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是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而不是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也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②错误。
5.(2024·湖南长郡中学模拟)甲是某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为甲购买社会保险。2024年5月1日,甲被派遣到某福利院工作。2024年7月1日,甲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并因此受伤,被认定为工伤。甲获得了肇事车辆的承保保险公司赔偿的医疗费等赔偿款后,又要求其所在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甲与该劳务派遣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
②该劳务派遣公司没有义务为甲购买社会保险
③甲要求该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请求合法合理
④甲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D。甲是某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2024年5月1日,甲被派遣到某福利院工作,存在用工事实,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甲与该劳务派遣公司仍存在劳动关系,①错误;甲与该劳务派遣公司存在用工事实,二者劳动关系成立,该劳务派遣公司有义务为甲购买社会保险,即使未购买社会保险,也应支付工伤保险待遇,②错误,③正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④正确。
6.(2024·福建厦门模拟)某公司规定员工请假需通过企业微信线上操作,否则视作旷工处理。59岁的公司员工辛某因不会线上操作,遂以短信方式提出请假3日的申请,并表示返岗后补办手续。公司在未告知准假与否的情况下,以辛某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用人单位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时,应给予适老的人文关怀
②用人单位损害了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应给予赔偿
③辛某没有旷工的主观意图,公司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④辛某基本劳动技能有所欠缺,公司应对其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A。某公司规定员工请假需通过企业微信线上操作,否则视作旷工处理,此规定未考虑到一些年长员工对电子产品操作不熟练的实际,说明用人单位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时,应给予适老的人文关怀,①符合题意;材料没有涉及损害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②不选;本案中辛某没有旷工的主观意图,公司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③符合题意;员工请假需要通过企业微信线上操作不属于基本劳动技能,④不选。
7.小郑毕业后入职一家金融公司,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小郑在职期间不能怀孕休假。一年后,小郑意外怀孕,因妊娠反应严重,小郑无奈向公司请假,公司以合同约定为由不批准其请假要求,双方为此闹僵,后来公司向小郑签发了辞退书。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郑可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公司的不法行为
②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违反了合法、公平的原则
③小郑怀孕请假违反了劳动合同,公司辞退有据可依
④公司在小郑怀孕时将其辞退侵犯了其平等就业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A。公司与小郑签订的合同,违反了合法、公平的原则,部分条款是无效的,公司以合同约定为由不批准其请假要求是不合法的,③错误;公司在小郑怀孕期间将其辞退,侵犯了小郑的生育权和休息休假的权利,并未侵犯其平等就业的权利,④排除。
8.(2024·河北保定模拟)扫码消费和移动支付成为消费者日常消费的重要方式,然而消费者在扫码消费和使用移动支付时经常会出现弹窗广告。有消费者反映,频繁出现的弹窗广告导致消费流程变得繁琐,效率降低,且广告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内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经营者的广告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
②弹窗广告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③弹窗广告影响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④弹窗广告影响了服务正常运行,应当禁止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A。频繁出现的弹窗广告导致消费流程变得繁琐,效率降低,且广告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内容,这启示经营者的广告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①符合题意;材料未体现弹窗广告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②不选;消费者在扫码消费和使用移动支付时经常会出现弹窗广告,这影响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③符合题意;对弹窗广告要加强管理和引导,不能笼统地禁止,④不选。
9.(2024·广州模拟)某公司销售人员向杨某推销一款医用冷敷贴,声称该产品是经核准的国家一类医疗器械,可抗衰老、预防疾病和调理身体。杨某购买使用后未觉见效,遂将该公司诉至人民法院。经查明,该冷敷贴仅有物理退热、冷敷理疗功能。据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的行为属于误导消费者的欺诈行为
②该公司侵犯了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③杨某有权主张该公司退还货款并给予相应赔偿
④杨某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了自身的健康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B。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在材料中没有体现,②不选;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主要是维护自身的知情权,而不是健康权,④错误。
10.(2024·甘肃诊断考试)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试点工作总结暨全国推广工作部署推进会在北京召开。此前一部分观看付费内容的用户遭遇了“套娃”收费,如一些热播电视剧普通会员只能解决“温饱”,充值更高级别的会员才能“超前点播”,用户一不小心就掉入“充了,又没完全充”的陷阱。甚至一些项目采用后付费的方式从话费中直接扣除,导致人们在不知不觉中订购了不需要的产品。这些现象(  )
①根源于市场经济的盲目性和滞后性
②与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状态有关
③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④警示企业只要依法、诚信经营就能取得成功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C。电视“套娃”收费、后付费等现象是市场经济自发性的表现,①不选。企业经营要取得成功,取决于多种因素,如制定正确的经营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诚信经营等,④说法太绝对,不选。之所以出现这些现象,是因为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②正确。“不知不觉中订购了不需要的产品”说明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受到了侵害,③符合题意。
11.(2024·河北承德联考)S公司是一家代运营公司,通过虚假交易、虚假好评等方式帮助某点评网的商家快速提高评分、星级,以获取平台流量。某点评网经营方H公司发现S公司的不法行为后,将S公司诉至法院。本案中,S公司的行为(  )
①违反了公平竞争规则,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②损害了平台信用体系,不利于平台良性运营
③引起了消费者的误解,属于典型的混淆行为
④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以及安全消费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A。通过虚假交易、虚假好评等方式帮助某点评网的商家快速提高评分、星级,以获取平台流量的行为侵害了其他合法经营者的利益,违反了公平竞争规则,同时损害了平台的信用体系,影响了平台的正常良性运营,①②符合题意;材料中S公司的行为不属于混淆行为,③不选;本案中S公司的行为未侵害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④不选。
12.(2024·甘肃酒泉模拟)停车场缴费时要先关注公众号才能付费,饭店点菜时要先关注公众号才能下单……本该“提高效率、便捷快速”的消费方式,却因部分场所设置的通过关注公众号缴费,被迫授权个人信息,日常频繁推送广告等,给消费者带来了不少困扰。必须关注公众号或使用小程序才能点餐等行为(  )
①违背了自愿、公平的市场原则
②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
③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④属于“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B。必须关注公众号或使用小程序才能点餐等行为违背了自愿、公平的市场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①③符合题意;材料没有涉及隐私权和“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②④不选。
二、非选择题
13.(2024·湖南永州模拟)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在M市城区经营一家化妆品店。2023年12月,田某应聘到该化妆品店内做销售员,口头商定每月工资为3 500元,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田某刚开始上班时,工作业绩较好,王某奖励其一瓶名贵香水。一个月后,田某上班经常迟到、旷工,王某以此为由将田某解雇。后来,王某的化妆品店因为经营不善被迫关门。田某要求王某支付其上班的一个月工资,王某以店铺倒闭、资金周转困难,且奖励香水代替工资为由拒绝支付。
双方多次沟通协商均未达成一致,后来,由M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如下: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王某在本调解协议签订之日起5日内支付田某一个月工资共计3 500元整。王某与田某对此均无异议。
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M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的合理性。
解析: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要调用就业与创业的有关知识,从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的权利、劳动合同的订立角度分析作答。
答案:①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本案中的双方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②田某上班一个月后经常迟到、旷工,严重违反了王某化妆品店的规章制度,王某可以将其解雇。③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本案中,香水是实物,并非货币,可以作为王某对田某工作业绩表示满意的物质奖励,但不能用物质奖励替代工资。课时练2 家庭与婚姻
一、选择题
1.(2024·河南商丘模拟)郑某和于某于2022年5月份离婚时约定,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产归郑某所有,并且离婚后其15岁的儿子郑甲归郑某抚养。2023年,郑某与王某再婚,王某携带一7岁的女儿随同二人一起生活。2024年,郑某去世,郑甲、王某就100万元房产继承产生纠纷。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
①房产属于郑某婚前财产,应该归郑甲单独所有
②房产属于郑某个人合法遗产,王某享有继承权
③王某女儿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郑某遗产
④如果郑某没有遗嘱,房产应该由郑甲、王某及其女儿三人共同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C。房产属于郑某婚前个人合法财产,如果郑某没有遗嘱,房产作为遗产应该由郑甲、王某及其女儿三人共同继承,①错误,②④正确;王某女儿未成年,并且一直跟随郑某生活,属于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王某女儿是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能继承郑某遗产,③错误。
2.(2024·哈尔滨模拟)李某未婚配,没有子女,系小李的叔叔,原建有平房三间。李某与小李签订协议并予以公证,约定如下:一、小李出资将平房翻建为楼房,建成后,留下一间给李某终生居住,李某去世后楼房全部归小李所有;二、李某年老丧失行为能力时,由小李照料,尽子女义务。翻建后,小李拒绝让李某居住于楼房内。李某遂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李因为未尽相关义务,从而丧失继承遗产的权利
②二人所签署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遗赠和法定继承
③若李某丧失行为能力,小李据协议成为李某的监护人
④若小李未妥善照顾李某居住,法院可以判决解除该协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C。本案中小李因为未尽相关义务,可能无法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①错误;本案中小李与李某签订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遗赠和法定继承,②正确;材料中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李某年老丧失行为能力时,由小李照料,尽子女义务,而不是小李据协议成为李某的监护人,③错误;翻建后,小李拒绝让李某居住于楼房内,若小李未妥善照顾李某居住,法院可以判决解除该协议,④符合题意。
3.(2024·郑州模拟)曹大爷生前是独居老人,在其弟弟妹妹的见证下,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由居委会负责曹大爷生活、养老至寿终,曹大爷的动产及不动产在其寿终后由居委会处置。在被居委会照料16年后,曹大爷去世。事后曹大爷的子女找到居委会要求继承老人留下的现金和房产。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曹大爷的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继承全部遗产
②居委会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该纠纷
③居委会按协议履行了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④居委会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老人的遗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C。曹大爷与居委会签订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曹大爷子女不应当继承全部遗产,①错误;居委会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不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老人的遗产,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遗产,④错误。
4.(2024·石家庄调研)蔡某和王某于2023年3月举办婚礼并于五个月后登记结婚,同年6月,王某创作的网络小说发表并获得稿酬10万元。次年,二人生育儿子小蔡,蔡某法定继承了一套房产。后因蔡某赌博并欠下巨额债务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王某起诉要求离婚。人民法院分割二人财产,并把小蔡判给王某抚养,要求蔡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 000元。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网络小说稿酬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蔡某赌博所欠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蔡某继承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与教育的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C。王某婚前获得的稿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错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②正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蔡某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错误;小蔡作为未成年人,其父母对他有抚养与教育的义务,④正确。
5.(2024·广东高州模拟)聂某的妈妈去世多年,邻居李某夫妇一直在生活上对聂父予以照顾。独生子聂某外出务工多年,一直未与父亲联系。后来,聂父在去世前一天,口头表示其去世后将其唯一的房屋赠送给李某夫妇,并有多位邻居在场证明。除了房屋,聂父还留下存款10万元。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李某夫妇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房屋
B.聂某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获得10万元存款
C.聂父的口头遗嘱无效,李某夫妇不能获得房屋
D.李某夫妇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
解析:选B。聂某作为聂父的独生子,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聂父留下的10万元存款,B符合题意;李某夫妇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聂父留下的房屋,而不是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A、D错误;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材料中的口头遗嘱有效,C错误。
6.(2024·天津滨海新区模拟)刘某因车祸去世,获得死亡赔偿金10万元,生前未立遗嘱,留下婚后存款50万元、婚前小说版权收益20万元。妻子蒋某与刘某的父母、哥哥因刘某遗产问题争论不休。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某留下的遗产有存款25万元以及小说版权收益20万元
②蒋某、刘某的父母、刘某的哥哥均有权继承刘某遗产
③该遗产分配纠纷可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加以解决
④死亡赔偿金不是刘某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B。材料中的50万元为刘某夫妻共同财产,小说版权收益20万元为刘某婚前财产,因此刘某留下的遗产有存款25万元以及小说版权收益20万元,①正确;蒋某、刘某的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刘某遗产,刘某的哥哥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无权继承刘某遗产,②排除;遗产纠纷不能通过仲裁解决,③错误;死亡赔偿金是在自然人去世后才产生的,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专属赔偿,因此不能作为遗产继承,④正确。
7.(2024·河北沧州期中)王某与李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约定: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小王由王某抚养,李某每周可以探望孩子一次。离婚后,王某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李某探望孩子,李某诉至法院,诉请判令王某执行离婚协议,无论何种情况都应准予李某每周探望孩子一次。在本案中(  )
①李某对小王享有探望权,是基于我国法律所规定的人格权
②李某对小王的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
③若李某的探望不利于小王身心健康,法院可依法中止其探望
④王某与李某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就可以解除夫妻关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C。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②符合题意;依照法律规定,当父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③符合题意;探望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一种身份权,①错误;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④错误。
8.(2024·江苏南通模拟)余老伯和妻子王阿婆共育一子一女。儿子英年早逝,留下一女小小余。余老伯生前立有自书遗嘱,将其包括房屋一半份额在内的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小王。2024年7月,余老伯因病离世。处理该遗产时,儿媳代表尚未成年的孙女小小余表示异议,理由是该遗嘱违反了民法典规定的“必留份制度”。本案中(  )
A.双方当事人可通过仲裁来解决遗产纠纷
B.有见证人见证是该遗嘱合法的必要条件
C.小王已经依法取得房屋的部分所有权
D.小小余可以通过法定继承获得部分遗产
解析:选C。继承纠纷不适用仲裁,A错误;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有见证人见证不是该遗嘱合法的必要条件,B错误;余老伯生前立有自书遗嘱,将其包括房屋一半份额在内的所有财产都留给女儿小王,小王已经依法取得房屋的部分所有权,C正确;小小余属于代位继承人,而不是法定继承人,不可以通过法定继承获得部分遗产,D错误。
9.(2024·兰州诊断)曾某有子女甲、乙、丙三人,孙某与丁系母子关系。丁30岁时,曾某与孙某登记结婚,曾某、孙某与丁共同生活10余年。曾某与孙某均患有重病,丁履行了赡养义务。曾某去世,其单位发放一次性死亡抚恤金16万元。围绕这16万元的分配问题,家属发生纠纷。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乙、丙系曾某的子女,享有优先于继母孙某的继承权
②本案的继承纠纷可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解决
③遗孀孙某年老患病且缺乏劳动能力,可享有更多分配份额
④继子丁与曾某共同生活且履行了赡养义务,具有分配资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D。死亡抚恤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在处理时会参照遗产继承人顺序进行分配,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甲、乙、丙与继母孙某同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①中“优先于”说法错误。继承纠纷不能通过仲裁解决,②不选。孙某作为曾某的配偶,年老患病且缺乏劳动能力,在分配的时候可以多分,③正确。曾某的继子丁与曾某共同生活且履行了赡养义务,所以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分配资格,④正确。
10.(2024·福建三明模拟)王某父母早亡,于2014年与张某登记结婚,于2016年和2021年分别生下儿子王大和女儿王小。2024年,王某与张某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在离婚冷静期间王某遭遇车祸,在临终前当着医院护士甲与乙、邻居丙的面留下遗言,将自己婚前存有的20万元现金和婚后买的房产都给儿子王大。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的20万元现金应由张某、王大和王小均分
②王某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王小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邻居丙是王某的好友,则口头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
④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执行该遗嘱会损害张某的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C。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王某的20万元现金不应由张某、王大和王小均分,①不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女儿王小3岁,缺乏劳动能力,王某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王小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②正确;邻居丙即使是王某的好友,但若属于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则口头遗嘱具有法律效力,③错误;王某婚后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执行该遗嘱会损害张某的权益,④正确。
11.(2024·河北唐山模拟)杨某为孤寡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同镇顾氏三兄弟尽心照料其饮食起居,杨某生病住院期间,三人全程陪护,并承担住院费用。杨某去世后,三兄弟操办了其丧葬事宜。因其遗产无人管理,三兄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指定民政局作为其遗产管理人。判决生效后,民政局依法履行遗产管理人职责,将杨某遗产分配给三兄弟。该案中(  )
①顾氏三兄弟对杨某有实质性的扶养行为
②顾氏三兄弟获得杨某的遗产属于法定继承
③顾氏三兄弟履行了赡养杨某的法定义务
④判决是对申请人助残扶弱、尊老敬老善举的肯定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解析:选C。顾氏三兄弟尽心照料杨某饮食起居,杨某生病住院期间,三人全程陪护,并承担住院费用,说明顾氏三兄弟对杨某有实质性的扶养行为,判决是对申请人助残扶弱、尊老敬老善举的肯定,①④正确;顾氏三兄弟获得杨某遗产的方式属于遗赠,②错误;③中“法定义务”表述错误。
12.(2024·海口模拟)年逾六旬、体弱多病的胡某(育有三女一子,子女均已成家)偶尔为他人看管鱼塘,每月有农村养老金和承包地转包收入。2024年6月,胡某因生活困难要求子女赡养。子女们认为胡某有一定收入,生活并不困难,无须他们赡养,且女儿们认为,按农村习俗,出嫁女儿不应再承担赡养义务。对该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
①若约定胡某的儿子不继承胡某遗产,可免除其赡养义务
②基于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要求,女儿们的诉求有合理性
③子女可以从实情出发,与胡某协商赡养胡某的具体方案
④虽然胡某有收入,但其子女必须履行赡养胡某的法定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D。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即使约定胡某的儿子不继承胡某遗产,也不可免除其赡养义务,①错误,④正确;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女儿不论出嫁与否,都与父母存在法律上的赡养关系,不会因出嫁而免除,②错误;子女可以从实情出发,结合胡某基本生活需要及四子女的给付能力,与胡某协商赡养胡某的具体方案,③正确。
13.(2024·合肥模拟)李甲与高某于2015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李乙。李甲与高某自2017年开始分居,2024年2月,经法院调解离婚。李某与王某系李甲的父母,李乙自2017年起一直跟随祖父母李某夫妇共同生活,各项生活、教育费用均由二人承担。2024年8月,李某夫妇要求李甲与高某支付自2017年1月至2024年1月李乙的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生活费等费用。本案中(  )
①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对未成年子女要承担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应对孙子女、外孙子女承担抚养义务
③李某夫妇可以采用商事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④李甲与高某作为法定监护人,应为子女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氛围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B。本案中作为父母的李甲与高某要承担抚养和教育子女的义务,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应该为子女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氛围,①④符合题意;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义务,②错误;本案不适用仲裁,③错误。
14.(2024·福建莆田模拟)康大爷与郝大娘育有一子康大强。康大强与张小芳原系夫妻关系,育有一子小康,双方于1993年离婚。康大强不幸于2003年早于老两口死亡,康大强去世后,张小芳主动照料二老,2024年,郝大娘与康大爷相继去世。关于康、郝二老的遗产继承,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张小芳作为法定继承人,应该继承部分遗产
②张小芳尽了主要扶养责任,应分配适当的遗产
③小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继承全部遗产
④小康可继承其父亲有权继承的全部遗产份额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D。张小芳是在与康大强解除婚姻关系、康大强去世后主动照料二老的,已经失去作为法定继承人的资格,但她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按照民法典的公序良俗原则,应该分配适当的遗产,①不选,②正确;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以小康不是康、郝二老的法定继承人,更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③错误;康大强属于康、郝二老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康大强先于父母去世,其子小康可代位继承其父亲有权继承的全部遗产份额,④正确。
15.(2024·湖北十一校联考)张三与李四离婚后,某日,王五来找李四称:“你们没离婚前张三从我这借了35万元,现在我联系不上他,这笔钱你来还吧!”李四郁闷地说:“钱是张三借的,我并不知情,我们已经离婚了,你找他还吧!”协商无效后,王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如果王五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张三和李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经营的商店,则李四有义务还
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无义务还
③如果王五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张三和李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生活,则李四有义务还
④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欠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李四有义务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B。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②错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④错误。
16.(2024·广东部分学校调研)赵某获得双色球大奖后,未告诉妻子和孩子,声称担心他们知道中大奖以后不工作、不努力了,并一个人兑了奖。在兑奖现场,赵某捐款500万元用于公益事业。对此认识正确的有(  )
①赵某中奖所得属于个人财产,捐款是其支配财产权利的表现
②赵某的做法违反了民法典中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规定
③赵某中奖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捐款前应征得妻子的同意
④赵某中奖属于偶然所得,为保护财产安全可以不告诉其家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C。赵某中奖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中奖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赵某捐款前应征得妻子的同意,①错误,③正确;民法典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赵某对所获得的财产有告知妻子的义务,因此赵某的做法违反了民法典规定,②正确,④错误。
二、非选择题
17.(2024·贵州遵义模拟)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女士与李先生系夫妻,育有三子,一家五口人居住在王女士单位分配的公房中。李先生因病去世后,国家开始施行“房改”,王女士支付全部购房款,将上述公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王女士退休时,三个儿子均已结婚且收入稳定,三个儿子负责轮流照顾她。但王女士性格要强,与大儿媳、小儿媳常有矛盾产生,因此她私下多次单独对二儿子和二儿媳表示,要将自己名下的房产留给他们。王女士去世后,三个儿子为房产分割产生纠纷,二儿子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按照王女士生前留下的口头遗嘱处理房产,由自己继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如果你是法官,你将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答案:判决:该房产按法定继承均等分割。
理由:①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②本案中,二儿子主张的王女士的口头遗嘱除了自己和配偶外,没有其他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即使王女士意思表示真实,该口头遗嘱也是无效的。口头遗嘱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对该房产予以均等分割。
18.(2024·北京海淀区模拟)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案宣判
案情简介 某社区居委会与曹某签订协议,约定由该居委会定时定员结对子照看关心曹某,每月给予曹某基本生活费,免费看病诊治,逢年过节给予曹某各类生活补助及慰问生活用品等,养老至寿终;曹某现有的动产和不动产在曹某寿终后,产权移交该居委会。此后,该居委会按照约定履行扶养义务。曹某去世后,曹某的四个子女要求继承遗产,与该居委会产生争议。该居委会遂将曹某的四个子女等人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确认居委会与曹某签订的协议有效;(2)曹某名下的房屋、股权、现金、存款归居委会所有。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案涉协议符合法律有关遗赠扶养协议的规定,属于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原告该居委会对被扶养人曹某已尽到扶养义务,判决被继承人曹某安置所得的房屋以及其生前遗留的股权、现金、银行存款本息归该居委会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本案判决的社会价值。
解析:结合材料,可联系本案判决不仅实现了个案上的公平正义,更倡导全社会积极助力养老,促进“不尽孝者少分或者不分遗产”的司法理念深入人心。
答案:在本案判决中,人民法院确认居委会提供的遗赠扶养协议有效,认定居委会的赡养行为,充分肯定居委会对老人养老送终所起的作用。本案判决不仅实现了个案上的公平正义,更倡导全社会积极助力养老,促进“不尽孝者少分或者不分遗产”的司法理念深入人心。判决有利于弘扬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中华传统美德,让崇尚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和全体社会的良好风尚。选择性必修2模块综合训练
一、选择题
1.(2024·南京模拟)沈某与王某系情侣关系,在一年时间里,沈某共计向王某支付宝转账23 400元,微信转账56 077 元。王某向沈某出具借条:本人王某不间断从沈某处以微信、支付宝转账等方式借到79 477元。借款到期后,王某称沈某的转账记录大多为“1314”“520”等表达情感的数字,转账行为系赠与行为而非借款行为,拒绝还款。该案例中(  )
A.借条属于重要的物证,沈某可据此要求王某偿还款项
B.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根据现有证据,王某承担不利后果
C.这些款项不会因为金额的特殊性而被视为表达情谊的无偿赠与
D.虽达成借款合意,但基于情侣关系的特殊转账不应认定为借款
解析:选C。书证是用文字、符号或图画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属于书证,A错误;王某向沈某借款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债权关系,而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B不选;材料中王某向沈某出具借条的借款属于借贷,虽然是基于情侣关系的特殊转账,但这些款项不会因为金额的特殊性而被视为表达情谊的无偿赠与,C符合题意,D不选。
2.(2024·北京海淀区模拟)黄某某是某小区业主,其居住的楼房出口区域经常停放多辆共享单车,影响正常通行。黄某某委托律师向共享单车所属公司邮寄律师函,要求该公司在接到律师函10日内,在其公司的手机应用程序中将上述区域设置为禁停区。该公司收到律师函后未采取相应措施,黄某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将上述区域设置为共享单车的禁停区。对此案的推断合理的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①作为共有权人的业主,对小区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②共享单车扎堆停放妨碍居民正常通行,黄某某有权要求排除妨碍、恢复正常通行
③该公司作为手机应用程序的运营方,只是提供相关链接服务,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④黄某某可向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公司投诉,强制禁止共享单车进入自己所在小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A。作为共有权人的业主,对小区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共享单车扎堆停放妨碍居民正常通行,黄某某有权要求排除妨碍、恢复正常通行,①②正确;该公司收到律师函后未采取相应措施,应与相关主体一并承担侵权责任,③错误;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黄某某无权强制禁止共享单车进入自己所在小区,④错误。
3.(2024·山东泰安模拟)2024 年2月,张某通过微信从宋某处购入一个翡翠手镯,并向宋某付款1.3 万元。张某收到商品后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检测,发现宋某卖给自己的翡翠手镯为赝品,张某与宋某协商未果,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一案例中(  )
①张某要承担翡翠手镯为赝品的举证责任
②张某向宋某的付款凭证可以作为证据证明手镯是赝品
③宋某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10 日内提出上诉
④宋某有义务证明自己出售的手镯不是赝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B。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因此张某要承担翡翠手镯为赝品的举证责任,①正确;张某向宋某的付款凭证可以认定双方形成事实合同关系,但不能作为证据证明手镯是赝品,②错误;本案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宋某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15日内提起上诉,③错误;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宋某作为被告有义务证明自己出售的手镯不是赝品,④正确。
4.(2024·北京昌平区模拟)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遇到暴雨等恶劣天气,气象等部门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示相关部门及市民采取预防措施,但也难免会造成各种损失。
赵某通过某快递公司邮寄了10部手机,手机运至目的地尚未派送时,暴雨致使快递仓储点进水,赵某寄送的手机被雨水浸泡受损。因就赔偿事宜双方多次协商未果,赵某遂将快递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手机损失。
分析上述案件,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快递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②赵某的损失是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快递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快递公司可以委派法律顾问作为辩护人,搜集证据证明其运输过程中没有过错
④暴雨属于快递公司能够预见的天气情况,该公司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B。快递公司将手机运至目的地后,没有及时采取预防暴雨的措施,导致手机被雨水浸泡受损,快递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①正确;遇到暴雨等恶劣天气,气象等部门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因此暴雨不属于不可抗力,快递公司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免责,应承担赔偿责任,②错误,④正确;该案属于民事诉讼,快递公司可以委派诉讼代理人帮自己打官司,③错误。
5.(2024·福建宁德检测)2024年2月,A物流公司管理人员鲍某发布招聘广告,并承诺“可办社保”。陈某自带面包车应聘,与鲍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明确陈某负责确定片区快件分拣、投送及揽件等物流管理工作内容,但未与物流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陈某工作六个月后,因物流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保,遂申请仲裁,仲裁裁决A物流公司支付陈某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双倍工资的另一倍,A物流公司对裁决不服,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鲍某和陈某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相关内容的法律效力待定
②招聘广告中“可办社保”应视为劳动关系建立的要约内容
③A物流公司对裁决不服,应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必经程序,其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D。微信聊天记录作为电子数据,具备法律效力,①错误;A物流公司对裁决不服,应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③错误。
6.(2024·郑州模拟)林甲诉称,林乙与刘丙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林乙以经营家庭餐馆需要为由,以现金形式向自己借款350万元,约定利率和还款期限,并立下借据1份。后经林甲多次催讨,至今未还分文。法院判令林乙、刘丙偿还350万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被告方不服,提起上诉。本案中(  )
①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②林甲对借贷关系及借贷内容等事实应承担举证责任
③林甲有权追究被告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的侵权责任
④刘丙以该借款为林乙个人债务为由,可不承担还款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A。林甲有权追究被告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的违约责任,而不是侵权责任,③错误;借款发生在林乙与刘丙婚姻关系存续期内,且用于共同经营的家庭餐馆需要,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刘丙须承担还款义务,④错误。
7.(2024·北京丰台区模拟)《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部分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三条 国家加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建立和完善经营者守法、行业自律、消费者参与、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同治理体系。第四条 国家统筹推进消费环境建设,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以上规定能够(  )
①促使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②强化政府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
③及时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避免消费投诉、举报
④营造更加安全、公平的消费环境,确保消费规模的扩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A。国家加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同治理体系,有利于促使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①符合题意;国家统筹推进消费环境建设,有利于强化政府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②符合题意;③中“避免”表述错误;④中“确保”说法过于绝对。
8.(2024·广东高州模拟)田某与王某是邻居。某天,王某将家中入户大门由向内开改为向外开。田某认为该做法对其正常通行造成影响,但王某认为房子是他的,房门往哪开是他的自由,双方发生争执。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王某对其房子拥有用益物权,可以对其房屋进行改造
②田某有权要求邻居王某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民事责任
③王某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滥用民事权利
④田某有权要求邻居王某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民事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C。王某对其房子享有所有权,而非用益物权,①错误;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属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④错误。
9.(2024·广东汕头模拟)王某与刘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120万元的价格向刘某购买商品房一套。合同约定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合同需向另一方支付房屋成交价20%作为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刘某与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登记在张某名下。为此,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本案中(  )
①王某与刘某虽签订买卖合同,但没有获得房屋的所有权
②刘某没有遵循诚信原则,应该承担返还财产等侵权责任
③王某可以要求刘某支付违约金24万元
④《房屋买卖合同》作为物证,是王某打赢官司的关键砝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A。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王某与刘某虽签订买卖合同,但没有进行房屋登记,故王某没有获得房屋的所有权,①正确;刘某没有遵循诚信原则,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侵权责任,②不选;刘某“一房二卖”应对王某承担违约责任,王某可以要求刘某支付违约金120×20%=24万元,③正确;王某与刘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书证,而不是物证,④不选。
10.(2024·江苏苏锡常镇四市模拟)甲企业与某传媒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该传媒公司为其代运营网络账号,拓展其销售渠道。两个月后,甲企业不满传媒公司的运营方式,在双方沟通无果的情况下,连发8条视频展示了合同原件并以醒目的字体标注了“招摇撞骗”“受骗上当”等内容,视频平均浏览量过万。该传媒公司受到多方质疑,后将甲企业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企业可委托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B.传媒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侵权责任
C.甲企业的行为侵害了该传媒公司的名誉权
D.双方经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解析:选C。本案是民事诉讼,甲企业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A错误;传媒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侵权责任,B错误;材料说明甲企业的行为侵害了该传媒公司的名誉权,C符合题意;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D错误。
11.(2024·武汉联考)太平店镇豆腐加工历史悠久,从业者众多,“太平豆腐”作为商品标识名闻遐迩。某食品公司受让取得“太平”商标后,以注册商标权利人名义对该镇生产销售“太平豆腐”的经营者提起商标侵权诉讼,对当地豆腐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经营者不得使用未经注册的商品标识
②注册商标权利人应依法行使权利,避免权利滥用
③未经权利人许可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构成侵权
④经营者可以正当使用具有历史文化公共属性的地理标志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D。商标未经注册也可以使用,但是,获得注册的商标才可以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①错误;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③错误。
12.(2024·河北邯郸模拟)王某系甲公司员工。2024年4月20日(周六)20时56分,甲公司在微信上通知王某第二天到外地出差。次日10时,王某回复“昨天身体不舒服,很早就睡了,没接到电话,已无法前往外地”。之后,甲公司借口王某多次违规,达到公司规定的解雇条件,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关系。就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王某有权拒绝甲公司的出差要求,可通过投诉进行维权
②王某需要及时申请劳动仲裁,这是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③若一审判决生效后,王某仍不服,可提出上诉
④甲公司无权单方面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关系
A.①④ B.①②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A。调解往往是劳动者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②错误;一审判决生效前可以提出上诉,而非生效后,③错误。
13.(2024·河北承德联考)原被告双方是上下楼邻居,被告住在原告的楼上,双方房屋户型一样。被告在装修时私自把卫生间改到原告主卧上方,改变了原房屋的使用功能。原告认为,被告私自将卧室改为卫生间,影响原告的正常居住休息,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拆除隐患、恢复原状。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原告和被告均有委托辩护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的权利
②法院应判决被告将房屋改建的卫生间拆除,恢复原状
③团结互助原则强调要坚持权利义务的平等性和一致性
④要合理行使权利,不能因行使相邻权而影响他人生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C。本案为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均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①错误;被告私自将卧室改为卫生间,影响原告的正常居住休息,法院应判决被告将改建的卫生间拆除,恢复原状,②正确;③表述明显错误;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④符合题意。
14.(2024·山东泰安模拟)刘某和李某是朋友,李某向刘某借钱,刘某爽快答应,连续多次转账给李某共计3万元。两人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李某也没写借条,但是多次承诺会尽快还钱。2年过去了,李某一直未还钱。刘某依据转账凭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本案的分析正确的是(  )
A.李某可委托辩护人为自身权利进行辩护
B.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C.电子转账记录构成书面合同,且该合同为有效合同
D.转账记录作为物证,可以成为民事诉讼证据
解析:选C。本案属于民事诉讼,李某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A不选;本案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B不选;本案中电子转账记录构成书面合同,且该合同为有效合同,C符合题意;转账记录不是物证,D错误。
15.M县的张某邀请N县的关某来家中做客,当关某进入张某所住小区时,突然从小区的高楼坠落一只鞋子,将关某砸伤,监控录像显示,12楼魏某有重大嫌疑。关某向M县基层人民法院起诉,魏某则认为鞋子坠落是刮大风所致,自己不承担责任。本案中(  )
①关某起诉后诉讼即进入第一审程序
②因举证责任倒置,关某无须承担举证责任
③监控录像拍摄的相关视频属于视听资料,坠落的鞋子属于物证
④魏某需对其主观上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D。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①错误;高空坠物引发的侵权责任纠纷,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魏某需承担自己主观上无过错的举证责任,关某承担诸如自己受到伤害等其他方面的举证责任,②错误,④正确;根据证据的种类,监控录像拍摄的相关视频属于视听资料,坠落的鞋子属于物证,③正确。
16.(2024·天津滨海新区模拟)张某未携带驾驶证驾驶报废摩托车上路后,被交警扣车、罚款1 05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规定两年内不能重考。事后张某以违反“过罚相当”原则为由,将交警告上法庭,该案中(  )
A.一审后若张某不服判决可以在10日之内提起上诉
B.开庭审理阶段审判长会告知被告依法享有辩护权
C.一审中的法庭调查要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调查
D.张某应提供证据证明该处罚结果违反“过罚相当”原则
解析:选C。本案属于行政诉讼,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A错误;刑事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诉而进行申辩活动的权利。本案为行政诉讼,开庭审理阶段审判长不可能告知被告依法享有辩护权,B排除;依据所学知识,张某提起诉讼后,一审中的法庭调查要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调查,C正确;本案是行政诉讼,按照法律规定,应由被告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D错误。
二、非选择题
17.(2024·山东泰安模拟)案例是最生动的“教科书”。2024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其中,广州法院审理的“学生校内‘抽凳子’玩闹受伤”案被写入了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
思思和12周岁的小杰就读于广州市某中学初一年级,二人是同班同学。一天午休时,思思起身与前座同学交流,小杰路过思思座位时,突起“玩心”,偷偷将思思的椅子往后拉出一定距离,思思坐下时不慎坐空并摔倒,后脑碰到凳子后躺地不起。事故造成思思视神经挫伤,视力急剧下降,后面虽然有所恢复,但无法完全恢复。她受伤的主要症状是头痛、眼睛痛、脖子痛,尤其是手痛得写不了字,所以思思休学一年,第二年重新读初一。事发前,思思和小杰所在的学校通过制定相应的工作安排及日常规则细则、做好入学纪律教育、在教室张贴行为准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开展文明班级评比等多种方式提升学生安全、文明、法治意识。
思思父母因与小杰父母及学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便以思思名义将小杰及其父母、学校一并诉至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小杰父母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思思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10万余元。
结合材料,运用《政治与法治》《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理由,并阐述这一判决的社会价值。
解析: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全面依法治国、民事权利与义务、家和万事兴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答案:①理由:因行为人主观过错造成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杰已年满12周岁,对行为后果有一定判断力,其行为侵犯了思思的合法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但因小杰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由其监护人即其父母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赔偿损失。学校已尽到管理职责,没有过错,无须承担赔偿责任。②社会价值:人民法院审判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司法,维护了公平正义;有利于引导全民增强法治观念,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谐,建设法治社会和法治国家;有利于督促学校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强化校园安全监管;有利于引导家庭对孩子进行生活教育、生存教育、规则教育与生命教育。
18.(2024·河北沧州模拟)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某某向陈某某购买了3瓶某品牌白酒,共计支付货款8 400元。之后李某某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该品牌白酒为假酒,该局委托贵州××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鉴定。后贵州××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产品辨认(鉴定)表》,结论为:通过外观辨认(鉴定),送辨样品与我公司出厂产品外包装特征不符,非我公司生产,属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李某某就此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陈某某退还消费款8 400元,并支付赔偿金84 000元。案件审理过程中,陈某某就涉案某品牌白酒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申请司法鉴定,但李某某拒不提供涉案某品牌白酒用于鉴定。
相关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陈某某存在的违法行为,并分析李某某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解析: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可从尊重知识产权、订立合同学问大、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举证等角度组织答案。
答案:违法行为:陈某某向消费者提供假酒,这是违约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陈某某提供的商品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侵犯了贵州××股份有限公司的商标权。
①该案中,李某某、陈某某之间就涉案某品牌白酒构成了买卖合同法律关系,而陈某某向李某某提供的某品牌白酒被确认为非指定公司所生产,故陈某某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因此李某某要求退还货款的请求应得到法院支持。②涉案某品牌白酒非指定公司所生产并不能得出该酒必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这一结论,陈某某申请司法鉴定,李某某拒不提供涉案某品牌白酒用于鉴定,可视为李某某阻碍陈某某举证证明该产品符合食品质量安全标准,所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李某某自行承担,故李某某要求十倍赔偿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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