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课学会依法维权 课件(共33张PPT)职业道德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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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课学会依法维权 课件(共33张PPT)职业道德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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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3张PPT)
第13课学会依法维权
一、 依法理性维权
1、通过非诉讼方式维权
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维护权利的途径有多种。我们既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权,也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非诉讼手段来解决纠纷。与诉讼相比,非诉讼手段维权更简单便捷。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首先尝试通过非诉讼手段解决纠纷,维护权利。
1. 通过非诉讼方式维权
和解,是指民事纠纷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平等协商、互相妥协,友好解决纠纷。
它符合中国人以和为贵的传统理念,有利于和和气气化解矛盾。
调解,是指民事纠纷当事人在第三方的主持、协调下,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主持调解的,既可以是双方都信任的个人,也可以是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政府机关等。
思考:什么是仲裁?
仲裁,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等。
商事仲裁:是指当发生经济纠纷时,当事人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解决纠纷。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仲裁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仲裁:当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这就是劳动争议仲裁。一般来说,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如果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申请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对该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
以上各种纠纷分别对应属于哪一类诉讼?
小杨在上学途中被电动车撞伤,向肇事者提起诉讼。
陶某从事网络诈骗活动,被检察机关提起诉讼。
小范因对市场监管部门的执法不服提起诉讼。
小朱被公司辞退,因对经济补偿不满提起诉讼。
阅读与思考
诉讼,指的是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当事人的参与下,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处理案件、解决纠纷的专门活动。通过诉讼维权,要知道自己的诉讼属于哪种类型、由哪个机关管辖、要经历哪些程序。只有这样,才能理性诉讼,依法维权。
2、通过诉讼方式维权
诉讼的种类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根据案件性质的不同,诉讼可以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三种。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与人们的日常生活联系最为紧密,在依法维权过程中,一般需由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是司法机关认定犯罪、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活动,主要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
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审理涉及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纠纷的案件的活动。因婚姻、收养继承、人格权、债权、物权、知识产权、劳动等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维护民事权益。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例如,对于行政处罚等不服或者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职责、滥用职权造成自己权益损失的,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前者解决第一审案件应该由哪一个级别的法院受理的问题,后者解决第一审案件应由同一级别中哪一个地区的法院受理的问题。级别管辖一般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社会影响大小进行划分,普通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重大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地域管辖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程序
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程序一般指审判程序,都要经历起诉、受理、审理和宣判等环节。
起诉:就是当事人依据一定的事实和理由,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受理:法院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登记立案后,诉讼就进入了第一审程序。
审理:开庭审理要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阶段,最后作出裁判。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裁判为终审裁判,当事人不得再上诉。
二、崇尚程序正义
观看视频,思考: 什么是程序正义?为什么要崇尚程序正义?
唯有程序正义才有结果正义
1、讲程序重证据
崇尚程序正义,是法治精神的重要体现,是法治社会的重要特征程序正义是一种看得见的正义,有助于结果公正的实现。正当的法律程序体现了过程的理性,有利于司法机关依法查明案情、正确适用法律,最终实现司法公正。用证据说话,是程序正义的重要标志。所有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诉讼过程中一般都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原告需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成立,如果原告举证不力,则要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在刑事诉讼中,由公诉人或自诉人提供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不得强迫被告人自证其罪。
行政诉讼的举证规则有所不同。在行政诉讼中,原告只需证明有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即可。至于该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合法性、正当性,则由被告--行政机关来进行证明。如果行政机关不能为其行政行为提供合法、合理的依据,则要承担败诉的不利后果。这种举证责任倒置的设置,充分考虑了行政案件举证的可行性和公平性,体现了对公民权利的最大化保护,体现了程序正义的精神。
什么是证据
证据的含义:证据(evidence)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证据的重要性:用证据说话,是程序正义的重要标志。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证据的要求:所有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民事诉讼一般有八种证据
行政诉讼除了有以上几类证据外,现场笔录也是证据。
证据
当事人
的陈述
书证
物证
视听
资料
电子
数据
证人
证言
鉴定
意见
勘验
笔录
证据不仅要客观真实,还要依法取得。违反法定程序取得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不得作为证据使用。伪造证据或非法取证,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张三怀疑妻子李四有外遇。为了获取“证据”,他偷偷在李四的手机里安装了窃听软件,并潜入李四的住所安装了隐蔽摄像头。通过这些手段,张三获取了李四与他人暧昧的录音录像。问:张三获取的这些材料能否作为证据?
分析:材料可能真实反映了李四的行为。但取证方式非法,张三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李四的隐私权,甚至可能触犯《刑法》关于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6条,法院应当排除这些录音录像证据,张三除了证据不被采纳外,还可能面临李四提起的侵犯隐私权、名誉权的民事诉讼赔偿,甚至可能因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日常生活中如何收集证据
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证据意识,注意留存证据材料。
在消费活动中,要注意留存消费单据或发票;
在商贸活动中,要注意保存合同和支付凭证;
在职场上,一定要签署书面劳动合同;
当遇到违法犯罪时,要注意保护现场、留存证据材料。
结合材料,谈谈当事人都是如何进行维权的?
张某欠钱不还,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与债主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拒不执行调解书。债主遂将其告上法庭,最后追回了欠款。
小秦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经过劳动争议仲裁之后,小秦对仲裁结果仍不满意。按照法律规定,小秦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于是,小秦又将公司告上法庭。法庭经审理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
小孙开车上班途中被路人拦下求搭顺风车,路人上车不久后,便遇到城管现场执法。小孙被认定是开“ 黑车”拉活儿,受到扣车罚款的处罚。小孙感到冤枉,提起行政复议,但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便诉至法院,最后法院判决撤销了该处罚决定,维护了小孙的合法权益。
阅读与思考
2. 维护司法公正
通过司法诉讼维权
人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各种合法手段维权。当寻求和解、调解、仲裁或行政复议等都无法达到公正的结果时,人们还可以诉至法院,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护权利。
公正是司法的生命线。司法的过程和结果都应体现公正、平等、正当正义的精神。如果人们在司法过程中受到不公正待遇,就会对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产生质疑。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必须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维护司法公正,人民法院应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应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审判人员检察人员或其他法定人员,如果与诉讼当事人有特别身份关系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张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提起公诉。案件由李法官主审。在开庭前,张某的辩护律师发现:李法官的妻子王某,正是本案被害单位(被骗公司)的法律顾问,且王某参与了该公司最初就该合同纠纷进行的内部法律论证工作。张某或其辩护律师有权在知道这一情况后,立即向法院提出要求李法官回避的申请,并说明理由。法院院长收到申请后,必须进行审查。鉴于李法官妻子与被害单位的密切工作关系,这明显属于法定回避情形。即使李法官自认为能公正,法院也应当决定其回避。
人们在司法程序中,应当遵循诚信原则,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出的终审裁判,人们也应当自觉履行,尊重司法的权威性。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永远在路上
学习完《职业道德与法治》的法治部分,我们懂得:
法律既是人们美好生活的有力保障,也是人们日常生活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每个人都应该崇尚法治精神,尊重法律权威,提升法治素养,做一个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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