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保障各类物权 课件(共39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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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保障各类物权 课件(共39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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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9张PPT)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2.1 保障各类物权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课标要求 列举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权的主要类型,懂得维护物权的途径。
课前预习 1. 法律规定财产权的意义及规定。
2. 财产权的类型;物权的意义、类型和基本原则。
3.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4. 他物权的含义、类型和目的。
5. 担保物权的含义、类型。
学习目标
课堂导入
思考:该社交平台账号是否属于财产权范畴?
定分止争——所有权
2
物尽其用——他物权
1
目 录
思考:野地里只有一只兔子,可能引来上百人追逐;市场上有那么多兔子,
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擅自去拿。这是为什么呢?
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面有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表明古人对财产权的看法。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探究与分享
“野地”与“市场”两个情境的区别在于兔子的归属权是否确定。
野地里的兔子是无主的野兔,所有权不确定,给了众人争抢所有权的动力。
市场上售卖的兔子,因其所有权的归属已经确定,他人不能再争夺,否则就违反了法律,要受到法律制裁。由此可见,物品的所有权归属非常重要。
(2)意义:
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物的归属和利用)
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
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1)财产制度:
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一)保护财产权p12



(3)法律保护财产权p12-13
(一)保护财产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
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
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
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4)财产权的概念
(一)保护财产权
狭义,最基本的财产权。
继承权、其他投资性权利,都属于财产权。
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也纳入财产权保护范围。
(5)种类:
(二)物权p13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含义: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物 权
所有权(自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他物权
(2)分类:动产和不动产
动产:
指不动产以外的物。
(二)物权p13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不动产:
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
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
别墅
树木
土地


手机
名画
车子
请判断哪些属于动产,哪些属于不动产(√)?你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3)基本
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
不得任意创设。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二)物权p13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所有权(自物权)
他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物权
【相关链接】: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
规定。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占有
收益
使用
处分
(三)所有权p13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所有权
(自物权)
对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
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用,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
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
等方式取得经济效益
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
(1)内涵: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的权利。
(2)分类
(主体不同)
国家所有
(全民)
集体所有
私人所有
(三)所有权p13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民法典第246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
如:城市土地、水流、矿藏、国防资产、
野生动植物资源
民法典第260条规定:“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2)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3)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有等设施;
(4)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民法典第266条规定:“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王某将一套商品房卖给小丁,丁某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房价的80%,余款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支付;王某将房屋钥匙交给丁某,使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王某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刘某,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某名下。刘某与丁某就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执。
(1)谁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什么买方付了钱不一定能够取得所有权?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案中王某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刘某,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某的名下,所以刘某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相反,虽然丁某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了房价的80%,但因未办理产权登记,故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丁某
交付(已付钱)
先行入住
刘某
王某
过户登记
后出售
探究与分享
动产:交付
(占有)
(3)
所有权的
取得方式
p14
不动产:登记
(公示方法)
(三)所有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依法归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
法院文书的判决所取得的不动产所有权
继承取得的不动产所有权
法律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中,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
小陈在电子市场碰到一男子,该男子称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准备以目前市价的三折出售。小陈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要将电脑作为赃物扣押,小陈不同意。
材料分析
动产所有权——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赃物除外)
知识链接:特殊动产所有权取得方式
交付生效
模式
交付+
登记对抗
一般动产
特殊动产
转移占有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机动车
船舶
航空器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
(但是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对同一物享有物权的人
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
善意取得
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不知情且无过失)
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王某把一台价值50万的迈巴赫卖给了李某,李某把50万通过银行转帐转给了王某,车子让王某的儿子开出去,王某给儿子打电话,让其把车子交于李某,可是王某的儿子说他已经把车子卖给了文某。
问:汽车的所有权应该归谁?为什么?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假如李某买这台汽车时依法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这台车的所有权应该谁呢?为什么?
汽车所有权属于文某,因为文某是善意第三人,且王某的儿子已经把车子交于文某。(取得动产的方式:交付)
若办理登记手续,则属于李某,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案例:一车两卖
问题:
张三能否请求
李四归还车辆?
2022年9月,张三向王二购买了一辆大众汽车,张三在价款谈拢后一次性支付了车辆购车款后就开走了汽车。但张三迟迟没有办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到了年底,张三要去办理车辆年检,但张三对这方面了解不多,就询问朋友李四有关车辆年检的事宜,并告知了对方自己的车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事实。李四声称当地政策要求车辆年检必须在指定场所办理,自己认识人,可以帮忙把车开去年检能节省一笔钱。李四遂将车辆开走,李四在驾驶车辆时对该车很是满意,遂找到原车辆所有权人王二,说自己很喜欢这辆车,愿意出更高的价钱购买该车,事后会和张三说明情况。王二虽然觉得这样不好,但还是和李四签订了合同并办理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手续。张三得知后诉至法院要求判决李四返还车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可知,虽张三取得了机动车所有权,但若其不去有关机关办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登记,则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幸运的是,本案李四明知张三系涉案机动车的现所有人,且未办理转移登记,故利用此与王五办理了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系属恶意第三人,张三可以主张要求归还。
(4)所有权的共有关系p15:
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①每个家庭成员可能有专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整个家庭则有共有财产,夫妻之间也存在夫妻共有财产。
②几个人合伙从事经营活动,可能形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
夫妻共有财产
合伙共有财产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三)所有权
案例分析
问题:
刘女士的弟媳是否有权分割该房产?
说明理由。
刘女士背着丈夫李某,借用弟弟刘某某的名义在城区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写的是弟弟刘某某的名字。没想到一年后弟弟弟媳闹离婚,刘女士的弟媳认为这栋房子的所有权归其丈夫刘某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要求与丈夫分割这栋房子。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刘某诉至法院。
有权。
理由:房产登记在丈夫刘某某名下,在法律上刘某某是该房子的所有权人;由于该房产在刘某某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在法律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刘女士的弟媳有权参与分割。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一)他物权p16
(1)含义: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
含义: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
收益的权利。(无处分权)
用益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担保物权
(2)类型
物的使用价值
类型
(1)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权分置” 是指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承包权归农民所有;经营权可以流转
如:张三承包了村集体的土地,因外出打工,就把土地的经营权转给了李四,由李四打理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承包权归张三,经营权归李四。
(二)用益物权p16
①主体:农民
②主要内容:是农民的重要财产权利,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
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③经营权的流转:土地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
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二)用益物权p16
(2)宅基地使用权
注意:
1.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属于农村的土地,不能买卖。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
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2.《土地管理法》规定:
①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②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③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①主体:农民
②权利内容: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
③保护期限: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3)建设用地使用权
①主体: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购买者等权利人
②权利内容:
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③商品房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关系:
注意:在城镇买的地属建设用地
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的所在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用益物权
民 法 知 识 速 递
(1)用益物权不是所有权,而是一种他物权。
基本特征:①没有所有权;②不能处分;
③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④以占有为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
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在城镇买的地属建设用地。
(3)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
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4)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5)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所有权归集体(不变);
承包权归农户,经营权可流转(方式:出租、入股等方式)
注意:流转的不是土地承包权和所有权,是经营权
上述情形中,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
小汪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
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馆,他跟着到城里上学。为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
探究与分享p15
①商品房的所有权
②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老家三间房的宅基地使用权
④两亩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有权。
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一)他物权p16
(1)含义: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
含义: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
收益的权利。(无处分权)
含义: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用益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担保物权
类型:抵押权、质权等
(2)类型
物的使用价值
类型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三)担保物权p17
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财产抵押或者质押。
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
抵押
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1)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而质权的对象通常是普通的动产。
(2)抵押权中的债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抵押要登记才生效;
质权中的债权人只需占有质物即可,不需要登记。
(3)抵押权实现主要通过法院申请拍卖;质押则多直接变卖,但必须与质押人协商处理,
如质押人不同意,不能自行变卖,可以向法院起诉。
不改变财产的所有权归属
质押
当一个物品有抵押权、质押权及留置权并存时,应当按照以下的顺序优先受偿:
留置权→抵押权→质押权
抵押权、质权——债权人,抵押、质押——债务人
担保 物权 基本内涵 标的 举例
抵押权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价值较大的动产、 不动产 按揭购房
质押权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动产;债权、股权、 知识产权 典当获得的资金
留置权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动产 维修车辆时
不支付修车费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一)他物权p16
(1)含义: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
含义: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
收益的权利。(无处分权)
含义: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用益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担保物权
类型:抵押权、质权等
(2)类型
(3)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动产和不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物的使用价值
类型
知识拓展
【注意】不是所有财产都可以成为抵押物。
土地所有权;宅基地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
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案例分析
【案例1】甲向乙借款200万元人民币,为保证按时还
款,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乙。
分析:甲既是债务人,又是抵押人;
乙既是债权人,又是抵押权人;
房屋是抵押财产,如果甲不能按时还款,乙有权以该房屋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屋的价款优先受偿。
(拍卖、变卖后才转移该房屋的所有权)
分析:甲既是债务人,又是出质人;
乙既是债权人,又是质权人;
该古董瓷器是质物。典当合同生效后,乙取得该古董瓷器的所有权,若甲按时还款,则古董瓷器所有权归还甲;若甲未按时还款,则乙典当行有权将古董瓷器折价或拍卖、变卖出去,获得相应价款优先受偿。
问题:分析案例中涉及到的担保物权的具体类型。
【案例2】甲将自己的一件古董瓷器典当给乙典当行,
乙典当行根据该古董瓷器的市场行情借给甲
20万元人民币。
保障各类物权
定分止争:所有权
财产权
保护财产权的原因
财产权的类型
物权
债权
知识产权
股权....
含义、地位
类型
物权保护的原则
所有权
含义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分类
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取得方式
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或者交付
共有财产
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含义
分类
用益物权
含义
主要类型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担保物权
含义
分类
抵押
质押
课堂小结
1.(2024·广东高考)罗某以2000元从蔡某处购买山地自行车一辆,支付1000元后蔡某交付该车,双方约定余款1个月内付清。罗某又以120万元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一套,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山地自行车已交付,罗某取得该车所有权
②待余款付清后,罗某才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③罗某取得该房所有权和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所有权
④罗某取得该房所有权和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随堂检测
随堂检测
2.(2023海南·高考)老赵做生意急需资金,遂向某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为降低债权风险,金融机构可以( )
①要求老赵用其房屋抵押,抵押期间不影响继续居住
②要求老赵用其汽车抵押,并把汽车交付给金融机构保管
③接受老赵以外的第三人用其财产作为金融机构债权担保
④在老赵没有按照约定还款时,直接获得抵押财产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谢谢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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