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时规范练45 珍惜婚姻关系--2027全国版高考思想政治第一轮(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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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规范练45 珍惜婚姻关系--2027全国版高考思想政治第一轮(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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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全国版高考思想政治第一轮
课时规范练45 珍惜婚姻关系
1.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以下是《条例》的部分内容:
○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隐瞒重大疾病婚姻可撤销;
○婚姻登记机关应严格保密当事人信息,禁止泄露或滥用;
○婚姻登记实现“全国通办”,内地居民结婚仅需身份证及无配偶声明,无需提交户口簿;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加强对婚姻登记场所的规范化、便利化建设。
据此,可以推断出(  )
①甲婚前隐瞒自己患有严重精神分裂症,其配偶可请求人民法院认定婚姻无效
②乙丙登记结婚,工作人员询问乙的婚史及离婚原因,可能侵犯乙隐私权
③《条例》的修订意味着放宽结婚法定条件,有利于充分保障婚姻自由
④修订后的《条例》通过细化登记规范等举措,完善婚姻登记服务体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谢先生和谢女士是兄妹,谢先生育有一子小谢,谢女士育有一女小林。小谢和小林自小一起长大,感情深厚,后二人谈起了恋爱。2015年6月,小林、小谢办理了结婚登记,后育有一子。2025年,二人感情出现裂痕,小谢将小林诉至人民法院,以自己同小林是近亲为由,要求人民法院认定二人婚姻无效。本案中(  )
①小谢与小林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其婚姻属于法律规定的禁止情形
②表兄妹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近亲关系,人民法院应依法宣告该婚姻无效
③小谢与小林是直系血亲,即使两人自愿结婚,婚姻关系自始至终无效
④二人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亲属关系,其婚姻属于可撤销情形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2026·河北邢台模拟)王某(女)与陈某(男)结婚数年并育有一女小红(10周岁)。2025年10月,王某提起离婚诉讼,被人民法院判决驳回。现二人处于分居状态。分居期间,王某反复通过电话等多种方式联系陈某,欲询问女儿的具体情况,陈某均未作出有效回应并将王某的联系方式屏蔽。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驳回王某诉求的理由可能是二人感情尚未破裂
②即使双方婚姻关系破裂,王某仍有探望女儿的权利
③陈某的行为取消了王某作为母亲对女儿的监护权利
④假如王某再次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应直接判决二人离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2026·贵州遵义阶段练习)小吴(现役军人)和小刘结婚五年,两人育有一女。随着生活琐事的累积,双方矛盾不断,小刘深感婚姻难以维系,遂提出离婚,小吴认为感情仍有挽回余地,坚决不同意。此时,小刘发现自己已怀孕两个月,但她觉得继续维持婚姻对双方都无益处,依旧坚持离婚。下列对本案的描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范的是(  )
①只要小刘坚持离婚,人民法院就一定会判决准予离婚
②若双方协议离婚,则需就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
③虽然小刘处于怀孕期间,但她仍有提出离婚的权利
④除非现役军人有重大过错,否则其配偶不能提出离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小刘与妻子对孩子的教育理念不同,妻子主张“精英式培养”,小刘则认为不能过度教育。暑假期间,妻子瞒着小刘给孩子报了近2万元的课外培训班。小刘得知后很生气,认为培训合同未经他同意,应认定为无效,要求培训机构退费,但遭到拒绝,小刘一气之下将培训机构诉至人民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培训合同对小刘与妻子均发生效力
②关于孩子的教育理念,夫妻应平等沟通
③夫妻一方的家庭支出需征得另一方同意
④夫妻双方应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2026·北京海淀模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对于这一法律条文的理解,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①对承担较多家庭义务方给予倾斜性保护,符合公平原则
②这体现了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认可,引导夫妻双方互相尊重对方的付出
③双方取得离婚证之后,一方仍有权向另一方请求离婚经济补偿
④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应合理分工,均等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2026·湖北荆州阶段练习)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与何某共同居住。2025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发明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房屋贷款属于郭某个人意思表示,因此房贷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郭某许可S公司的专利权保护期届满,可以依法申请续展
④郭某许可S公司的专利权保护期自申请之日起最长为20年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2026·云南阶段练习)小张与小芳结婚后,夫妻二人共同购置了房产一套,同时负有该房产项下人民币30万元的银行贷款债务;小张父母指定赠与小张个人商铺一间;小芳用双方工资收入进行投资并获利1万元;小张因上班路上发生车祸获赔8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赠与的商铺属于小张夫妻共同财产
②房产项下的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
③车祸的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投资所获利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2026·安徽蚌埠模拟)赵先生与李女士于2020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经营一家咖啡馆,咖啡馆的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是赵先生的名字。两年后,两人共同投资开了一家书店,书店的法人代表为李女士。2025年10月,因双方感情不和,李女士提出与赵先生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从中可以看出(  )
①咖啡馆作为婚后共同经营所得,应作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②离婚时若书店存在未结清债务,应当作为双方共同债务
③咖啡馆仅登记在赵先生的名下,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④因为书店的法人代表为李女士,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10.(2025·江西萍乡三模)(12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女士与张先生原是夫妻关系。为了孩子上学,在李女士的主张下,2019年两人办理了假离婚,并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张先生拒绝复婚。李女士认为,张先生欺骗其办理了假离婚,故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依法分割双方共同财产。
庭审中,张先生辩称,双方离婚的主要原因是两地分居,导致感情不和,而且离婚是李女士坚持的结果,且双方就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债务等达成了《离婚协议》,并据此办理了离婚证。双方离婚后,张先生按照协议约定,向3个孩子支付了抚养费。
人民法院认为,双方完成了共同财产的分割,在李女士未能就张先生欺骗其签订离婚协议进行举证的情况下,对李女士要求再次分割共同财产的诉讼主张不予支持。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解读人民法院不支持李女士主张的理由。
参考答案
1.D 解析 《条例》规定隐瞒重大疾病婚姻可撤销,甲婚前隐瞒自己患有严重精神分裂症,故其配偶可请求人民法院认定婚姻无效,①混淆“无效”与“可撤销”概念,排除。《条例》明确要求婚姻登记机关“严格保密当事人信息,禁止泄露或滥用”。乙的离婚原因属于个人隐私范畴,工作人员在登记过程中询问该信息,若缺乏合法依据或超出必要登记范围,可能构成对乙隐私权的侵犯。婚姻登记应聚焦于法定必备信息的核实,过度询问私人生活细节不符合保密原则,②正确。《条例》中“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等规定延续了我国婚姻法律对结婚实质要件的严格要求,并未放宽法定结婚条件。“全国通办”等措施是优化登记程序、提升服务便利性的体现,旨在保障婚姻自由的实现效率,而非降低结婚门槛,③排除。修订后的《条例》通过“全国通办”简化了异地登记流程,“加强对婚姻登记场所的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明确了政府提升服务水平的责任,这些细化的登记规范和服务要求共同完善了我国婚姻登记服务体系,体现了政务服务便民化的趋势,④正确。
2.A 解析 小谢和小林属于表兄妹关系,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近亲关系,人民法院依法宣告该婚姻无效,①②正确。小谢与小林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是直系血亲,③错误。二人的婚姻因属于近亲结婚而无效,并非可撤销情形,可撤销婚姻一般是指因胁迫结婚或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况,④错误。
3.A 解析 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需满足“感情尚未破裂”这一核心条件。若王某在首次诉讼中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人民法院可依法驳回诉求,①符合题意。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即使双方婚姻关系破裂,王某仍有探望女儿的权利,陈某应当履行协助的义务,②符合题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其监护资格的撤销需满足法定条件。本案中,王某作为母亲,对女儿享有监护的权利,陈某的行为并不能取消王某的监护权,③排除。第二次起诉离婚并非必然直接判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需进行调解,只有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才会准予离婚,④错误。
4.C 解析 依据民法典,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军人无重大过错时)。本案中小吴作为军人且无证据显示其存在重大过错(如重婚、家暴等),其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不会仅因小刘坚持而判决离婚。人民法院需先调解,若调解无效且不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如感情破裂证据不足),可能判决不准离婚,①错误。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需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明确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本案中若双方选择协议离婚,必须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②符合题意。民法典规定,仅限制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除外。小刘作为怀孕女方主动提出离婚,其离婚请求权不受限制,③符合题意。法律并未禁止军人配偶提出离婚,仅对离婚的成立条件进行限制:若军人无重大过错且不同意离婚,则人民法院一般不准予离婚,但配偶仍有权提出离婚,④错误。
5.A 解析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培训合同支出的费用属于家庭日常花销,该培训合同对小刘与妻子均发生效力,①正确。小刘与妻子对孩子的教育理念不同,妻子主张“精英式培养”,小刘则认为不能过度教育,关于孩子的教育理念,夫妻应平等沟通,②正确。虽然“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但夫妻日常生活中不可能一分一厘的支出都要征得对方同意,法律也规定了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家庭日常消费等事务,夫妻间可以互为代理,③排除。材料没有涉及夫妻双方合理分工的问题,④排除。
6.A 解析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请求补偿。这体现了对承担较多家庭义务一方的倾斜性保护,符合法律中的公平原则,①正确。该条文通过给予补偿的方式,认可了家务劳动的价值,有助于引导夫妻之间互相尊重、平等对待,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②正确。根据法律规定,离婚经济补偿的请求权应当在离婚时提出,即在离婚诉讼或协议离婚过程中提出。一旦取得离婚证,请求权即告消灭,不能再事后提出,③错误。该条文强调的是对承担较多义务一方的补偿,并不意味着夫妻在婚姻中必须均等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现实中夫妻分工可能不均,法律对此予以合理调整,④错误。
7.B 解析 根据民法典,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题中,郭某贷款购买的房屋与何某共同居住,属于夫妻共同生活用途,因此房贷可成为夫妻共同债务,①正确,②排除。发明专利保护期届满后,专利权终止,不能申请续展,③排除。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自申请日起算,最长为20年。郭某许可S公司的专利权适用此规定,④正确。
8.C 解析 小张父母指定赠与小张个人的商铺,属于小张的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①错误。夫妻二人共同购置房产且负有该房产项下的银行贷款债务,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②正确。民法典规定,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小张因车祸获得的赔偿金,属于小张的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③错误。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其投资获得的利润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正确。
9.A 解析 咖啡馆是赵先生与李女士婚后共同经营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后夫妻共同经营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①正确。书店是两人婚后共同投资开设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存在未结清债务,且该债务用于书店的经营等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应当作为双方共同债务,②正确。咖啡馆虽登记在赵先生名下,但属于婚后共同经营所得,仍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不能仅以登记名字为由否定其共同财产属性,③错误。书店的法人代表为李女士,但它是夫妻婚后共同投资开设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分割,不能因法人代表身份而排除,④错误。
10.答案 ①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在本案中,李女士和张先生自愿办理了离婚登记,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②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法律文件。在本案中,双方在离婚登记前签署的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协议不得随意撤销。③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李女士主张张先生“欺骗其签订离婚协议”,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④人民法院不支持李女士基于“假离婚”理由的主张,维护了婚姻登记的权威性,警示公众要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离婚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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