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教案-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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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教案-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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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第十课教学设计
10.2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一、学习目标设计
1. 政治认同
通过学习诉讼程序制度和立案登记制改革,理解我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认同国家通过完善诉讼程序保障当事人诉权、维护司法公正的法治实践。
2. 科学精神
在探讨“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关系”“一审与二审的功能区分”等问题时,引导学生运用辩证思维,理性分析程序规则背后的价值考量,培养科学精神。
3. 法治意识
牢固树立“诉讼必须遵守程序”的法治观念,懂得在诉讼活动中依法进行起诉、应诉、举证、上诉等活动,自觉维护诉讼程序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4. 公共参与
鼓励学生关注身边可能发生的诉讼纠纷,了解诉讼程序的基本流程,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够依法寻求司法救济,积极参与法治社会建设。
二、学习重点分析
教学重点:起诉的条件及立案登记制
开庭审理的五个阶段
二审程序及上诉的条件
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程序差异
确立依据:这是第十课第二框的核心内容,也是公民参与诉讼活动必须了解的程序规范。只有透彻理解诉讼程序的各个环节,学生才能在未来的生活中依法参与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教学难点:起诉与受理的区别(当事人的起诉权与法院的立案权)
判决与裁定的区别(适用情形、法律效力、上诉期限的不同)
二审与一审的关系(二审是对一审的全面审查,并非简单重复)
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程序差异
突破策略:采用“一案到底”的教学方式,以真实司法案例贯穿始终,引导学生层层深入。
引入权威司法判例和法条原文,让学生感受“活的法”。
设计流程图和时间轴,帮助学生建立程序认知框架。
结合2025年最新司法实践案例(如“河南许昌抢小孩案”),增强知识的时代感和应用性。
三、教与学设计(逐字稿级详案)
【导入新课】
教师:同学们,2025年3月,河南许昌发生了一起引发广泛关注的案件。一对情侣在路边发现一名走失的3岁男童,未报警也未寻找家长,而是将孩子带回家中。公安机关以涉嫌拐骗儿童罪将两人刑事拘留。3月10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025年5月,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庭审中,被告人辩称“以为孩子是被遗弃的,想自己养”。
这个案件从报案到批捕,从起诉到审理,经历了一系列环节。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一个案件要走这么多程序?为什么不能直接判?今天这节课,我们就一起走进第十课“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第二框——“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去了解诉讼活动必须遵循的“路线图”。
【新课讲授】
总议题:从“抢小孩案”到“民告官”——诉讼程序如何保障公正?
教师:同学们,诉讼程序就像一场比赛的规则。没有规则,比赛就无法进行;不遵守规则,结果就没有公信力。法律也是如此。诉讼程序,就是法律为纠纷解决设定的“比赛规则”。
第一篇章:诉讼的起点——起诉与立案
教师过渡语:我们先来看“河南许昌抢小孩案”的第一个环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但在这之前,还有一个更早的环节——立案。这个案件最初是怎么进入司法程序的?
呈现情境一:“河南许昌抢小孩案”诉讼进程
2025年3月,警方接到男童家属报警后,迅速立案侦查。3月11日,公安机关以涉嫌拐骗儿童罪对两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3月24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5月,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
教师提问:这个案件中,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是什么意思?立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学生1: 立案就是决定开始调查这个案子。应该有犯罪事实才会立案吧?
教师:你说得很对。立案是诉讼的起点。在刑事诉讼中,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接到报案、控告、举报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教师过渡:刑事诉讼的立案主体是公安、检察等机关。但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立案,是由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开始的。我们来看一个行政诉讼案例。
呈现情境二:“重庆某公司诉某区政府案”
2024年,重庆某公司因政府征收补偿问题,向法院起诉某区政府。公司提交了起诉状、征收补偿协议等材料。法院收到材料后,经过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在7日内立案受理。
教师提问:这个案例中,法院“立案受理”意味着什么?是不是只要起诉,法院就必须受理?
学生2: 不是,法院要先审查,符合条件的才能立案。
教师:完全正确!我们来看法律的规定。
呈现法条原文:《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教师解读:起诉需要满足四个条件:主体适格: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
被告明确:要知道告谁。
请求具体:要明确要求法院判什么。
管辖正确:要找对法院。
教师补充: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推进“两状”示范文本应用,也就是起诉状、答辩状的示范文本。在重庆两江新区法院的一场庭审中,审判长说:“‘两状’示范文本就像一份标准地图,引导当事人准确定位并表达自己的法律观点,避免了因陈述杂乱、诉求不明导致的庭审来回拉锯。”
教师追问:那么,法院收到起诉状后,怎么处理?
学生3: 符合条件就立案,不符合就裁定不予受理。
教师:对!法院在7日内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教师强调:这就是“立案登记制”的核心——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权。
设计意图:通过“河南许昌抢小孩案”和“重庆某公司诉某区政府案”,讲解起诉条件和立案程序。用时约8分钟。
第二篇章:诉讼的核心——开庭审理
教师过渡语:立案之后,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这是诉讼程序的核心环节。大家知道法庭上是怎么审理案件的吗?
呈现情境三:“某合同纠纷案庭审记录”
某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上午9时,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告知诉讼权利义务。随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被告进行答辩,双方举证质证。法庭调查结束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辩论。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教师提问:这个庭审过程,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学生4: 先宣布开庭,然后调查,然后辩论,最后休庭。
教师:你说得很对。我们来系统梳理一下开庭审理的五个阶段。
二、开庭审理——诉讼程序的核心
开庭审理的五个阶段:阶段 主要内容 目的
开庭准备 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核对当事人身份,告知诉讼权利义务 保障庭审规范有序
法庭调查 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被告答辩,双方举证质证 查明案件事实
法庭辩论 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辩论,发表各自意见 充分表达诉求
被告人最后陈述(刑事诉讼特有) 被告人最后陈述意见 保障被告人辩护权
评议和宣判 合议庭评议,作出判决,公开宣判 作出裁判结果
教师解读:这里有几个要点需要大家注意:法庭调查的核心是“举证质证”——谁主张谁举证,证据要经过双方质证才能作为定案依据。
法庭辩论不是吵架,而是围绕争议焦点发表法律意见。
被告人最后陈述是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任何人不可以剥夺。
教师追问: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有没有“被告人最后陈述”这个阶段?
学生5: 没有,那是刑事诉讼特有的。
教师: 对!因为刑事诉讼直接关系到被告人的人身自由甚至生命,法律给予被告人更多的程序保障。
(2023·浙江·高考真题) 某市A区人民政府为了落实旧城改造项目,对老城区进行拆迁改造。居民赵某的房屋在拆迁范围内,但赵某认为补偿标准过低,不同意拆迁。A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赵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某应当向A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赵某应当向A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赵某在法庭调查阶段应当出示证据证明补偿标准过低
④赵某在法庭辩论阶段可以就补偿标准问题发表意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师生互动解析:教师: 这道题考查行政诉讼的管辖和庭审程序。先看①和②——赵某告的是A区政府,应当向哪个法院起诉?
学生6: 告区政府,应该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因为行政诉讼中被告是县级以上政府的,由中院管辖。
教师: 非常准确!《行政诉讼法》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所以②正确,①错误。
教师: 再看③和④——关于庭审程序。在法庭调查阶段,赵某应当出示证据,但这里有个问题——赵某认为“补偿标准过低”,这个“过低”是事实问题还是法律问题?
学生7: 是事实问题,需要证据证明。
教师: 对!但注意,赵某需要证明的是“补偿标准”本身不合理,而不是证明“标准过低”这个主观判断。③的说法不够准确。而④——在法庭辩论阶段,赵某可以就补偿标准问题发表意见,这是辩论阶段的正常活动。所以④正确。答案选D,②④。
设计意图:通过庭审记录和高考真题,系统讲解开庭审理的五个阶段。用时约10分钟。
第三篇章:不服判决怎么办——二审程序
教师过渡语: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怎么办?法律给了当事人第二次机会——上诉。
呈现情境四:“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二审”
2024年,某建筑公司与某开发商因工程款纠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开发商支付工程款500万元。开发商不服,在收到判决书后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教师提问:这个案例中,开发商行使了什么权利?二审法院的判决意味着什么?
学生8: 开发商行使了上诉权。二审维持原判,说明一审判决生效了。
教师:完全正确!我们来看我国的两审终审制。
三、二审程序——不服判决的救济途径
1. 两审终审制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即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
2. 上诉的条件
主体:当事人(原告、被告、第三人等)
对象:尚未生效的一审判决或裁定
期限: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判决15日内,裁定10日内
刑事诉讼:判决10日内,裁定5日内
方式:提交上诉状
3. 二审的审理
审理范围:对一审判决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
审理方式: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不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4. 二审裁判的类型
情形 裁判结果
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 依法改判
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发回重审,或查清事实后改判
一审程序严重违法 发回重审
教师解读:二审不是一审的简单重复。二审法院要全面审查一审判决,如果一审有问题,二审可以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教师追问:如果对二审判决还不服,怎么办?
学生9: 二审是终审,不能再上诉了。
教师:对!两审终审,二审判决就是生效判决。但如果当事人认为生效判决确有错误,可以申请再审,但这属于审判监督程序,不是上诉。
教师强调:大家要注意上诉期限!收到判决书后一定要看清楚期限,逾期不上诉,判决就生效了。
设计意图:通过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讲解二审程序的基本规则。用时约6分钟。
第四篇章:程序正义的价值——为什么不能跳过程序?
教师过渡语:同学们,我们学完了诉讼程序的各个环节。有人可能会问:为什么要设置这么多程序?能不能简化一点?我们来思考一个问题。
呈现情境五:“思考与讨论”
有观点认为:诉讼程序太繁琐,耗费时间和金钱,应该简化。比如,如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为什么不能直接判决?还要经过法庭调查、辩论那么多环节?
教师提问:大家怎么看这个观点?诉讼程序的价值在哪里?
学生10: 程序是为了保障公正。如果不经过质证,证据的真假怎么判断?
学生11: 程序也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如果直接判,当事人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
教师:说得太好了!程序正义不是“繁琐”,而是“保障”。具体来说:
四、程序正义的价值
1. 保障实体正义
程序是实体正义的“过滤器”。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最大限度地查明事实,防止冤假错案。
2. 保障当事人权利
程序赋予当事人平等的诉讼地位和充分的表达机会。起诉权、上诉权、辩护权、最后陈述权等,都需要程序来保障。
3. 增强裁判公信力
程序是裁判的“正当化”机制。经过公正程序作出的裁判,即使当事人不服,也更有可能接受。
4. 规范司法权力
程序是约束司法权的“笼子”。通过程序规则,防止法官恣意裁判,保证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教师补充:英国有一句著名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这个“看得见的方式”,就是程序。没有程序,就没有正义。
(2024·浙江·高考真题) 赵某因与钱某发生纠纷,将钱某打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赵某提出,审理案件的法官是钱某的亲戚,要求法官回避。法院经审查,决定该法官回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某申请回避是行使诉讼权利的表现
②法院决定法官回避属于程序性裁判
③本案适用的是刑事诉讼程序
④本案的审理应当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答案】A
师生互动解析:教师: 这道题综合考查诉讼程序知识。先看①——赵某申请回避,是行使诉讼权利吗?
学生12: 是的,申请回避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
教师: 对!所以①正确。②——法院决定法官回避,属于程序性裁判吗?
学生13: 应该是吧,这不是对案件的实体判决,而是对程序问题的处理。
教师: 完全正确!回避决定属于程序性裁判。所以②正确。③——本案是赵某打伤钱某,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这是刑事诉讼。所以③正确。④——刑事诉讼遵循的是“公诉案件由检察院举证”原则,而不是“谁主张谁举证”。民事诉讼才适用“谁主张谁举证”。所以④错误。答案选A,①②③。
设计意图:通过程序价值讨论和高考真题,深化学生对程序正义的理解。用时约8分钟。
第五篇章:活学活用——梳理诉讼程序流程图
教师过渡语:学完了诉讼程序的各个环节,我们来做一个“流程图梳理”活动。
呈现情境六:“诉讼程序流程图”
请同学们根据所学知识,将以下诉讼程序环节按正确顺序排列:法庭辩论
起诉
二审裁判
立案受理
法庭调查
一审宣判
上诉
开庭准备
评议
教师:请大家思考一下,正确的顺序是什么?
学生14: 起诉→立案受理→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一审宣判→上诉→二审裁判。
教师:非常准确!我们来看完整的流程图。
PPT呈现流程图:民事诉讼程序流程图:起诉 → 立案受理 → 开庭准备 → 法庭调查 → 法庭辩论 → 评议 → 一审宣判 → 不服判决 → 不服判决 → 法庭辩论 二审受理 → 开庭审理(或不开庭) → 二审裁判(生效)
教师强调:这个流程图告诉我们,诉讼程序是一环扣一环的。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或违反,都可能影响裁判的公正性。
课时小结
教师:今天,我们学习了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则。从起诉与立案,到开庭审理的五个阶段,再到二审程序,我们一步步了解了诉讼活动的“路线图”。
教师带领学生复盘:诉讼从起诉开始——起诉要符合四个条件,法院立案登记有案必立。
开庭审理分五步——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评议宣判。
不服判决可上诉——两审终审,二审是对一审的全面审查。
程序正义是保障——没有程序,就没有正义。
教师:“程序是法律的生命,正义在程序中生长。”希望同学们在未来的生活中,既懂得用诉讼程序保护自己,也尊重诉讼程序的严肃性,做一名有法治信仰的时代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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