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同步练习(含答案) 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部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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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同步练习(含答案) 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部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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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2 薪火相传有继承
[P31]                 
(一)选择题
1. 韩某与刘某举行了公开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久,韩某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死亡,刘某与韩某的父母就韩某遗产的继承问题产生纠纷。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D )
①韩某与刘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具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②刘某和韩某的父母都是韩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韩某的遗产应由其父母继承
④韩某与刘某是同居关系,刘某无法继承韩某的遗产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解析】 韩某与刘某虽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两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以双方不是夫妻关系,而是同居关系,双方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刘某不是韩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无法继承韩某的遗产,①②错误。
2. 范某与齐某已离婚,但继续同居生活,并于次年生下一个男孩,由二人共同抚养。两年后,范某与齐某产生矛盾,而后分居,孩子则与其母齐某共同生活。一年后,范某因车祸去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B )
①齐某与范某之间已不存在婚姻关系,齐某无权继承范某的遗产
②孩子不是范某的婚生子女,无权继承范某的遗产
③齐某是范某的前妻,因此齐某有权继承范某的遗产
④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孩子有权继承范某的遗产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解析】 范某与齐某已经离婚,所以齐某无权继承范某的遗产,①正确;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平等,因此孩子有权继承范某的遗产,④正确。
3. 老郑生前立下遗嘱:死后将自己的一套房子留给妻子,将自己 100 万元存款分作几份,50万元给儿子,30万元给一直照顾自己的侄女,20万元给刚结婚的孙子。老郑过世、遗产分割后,其孙子不要这20万元,留给了姑妈(老郑未嫁的女儿)。本案中( D )
A. 老郑妻子和儿子的继承属于法定继承
B. 老郑侄女的 30万元属于遗嘱继承
C. 老郑孙子不要这20万元是放弃继承权
D. 老郑女儿的 20万元是基于所有权
【解析】 本案中,老郑妻子和儿子的继承属于遗嘱继承,A错误;老郑侄女的30万元属于遗赠,不属于遗嘱继承,B错误;老郑孙子不要这20万元是放弃了遗赠,而不是放弃了继承权,C错误。
4. 张乙是张甲的弟弟,张母一直与张甲夫妇共同生活。后张甲因病去世,其妻刘某一直尽心赡养张母,张乙只是偶尔探望张母。2025年春,张母病逝,刘某认为自己尽了赡养张母的主要义务,有权继承张母的遗产,张乙与刘某就张母遗产继承问题产生纠纷。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D )
①刘某不是张母的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其遗产
②刘某是张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母的遗产
③张乙无权继承张母的遗产
④张乙没有对张母尽赡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解析】 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刘某有权继承张母的遗产,②正确;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④正确。
5. 下列行为中,会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是( C )
①误伤其他继承人
②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③未与被继承人一起生活
④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6. 离异的彭某带着儿子甲改嫁给孔某,但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两人共同照顾彭某的儿子甲以及孔某的母亲。次年,孔某在外地工作时意外死亡,此时彭某腹中已怀有孔某的孩子。关于孔某遗产的继承问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C )
①孔某与甲之间具有抚养关系,甲享有继承权 ②彭某腹中孩子和孔某的母亲都享有继承权 ③彭某腹中孩子尚未出生,不享有继承权 ④因为彭某与孔某未进行结婚登记,所以彭某不享有继承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解析】 法定继承是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因彭某与孔某没有进行结婚登记,所以彭某和孔某之间不存在婚姻关系,甲不是孔某的继子,因此甲不享有继承权,①错误。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故彭某腹中孩子享有继承权,③错误。
7. 郑某与袁某共同生活了近20年,共同抚养了2名子女,但一直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后两人关系不睦,郑某单独立户并与姜某登记结婚。后郑某过世,袁某及其子女因郑某遗产的继承权问题与姜某产生纠纷。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
①姜某与郑某是合法夫妻,相互享有继承权
②袁某与郑某之间相互享有继承权
③郑某与袁某的子女享有继承郑某遗产的权利
④郑某与袁某的子女有权继承姜某的财产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8. (2024·浙江七彩阳光联盟联考)老张有多个子女,但子女们因彼此存在矛盾都拒绝照顾老张。老张遂与新婚不久的邻居小王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在老张生活不能自理时,由小王作为监护人照料自己,并代管其财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
①老张与邻居小王签订的书面协议合法有效,依法受到保护
②根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老张可以选择小王作为其监护人
③若小王按约定作为监护人照料老张的生活,可继承老张的遗产
④协议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解析】 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邻居小王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可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老张的遗产,而不是继承的方式,③错误;意定监护协议并不是必须有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④错误。
9. 遗嘱人徐某在镇司法所与陈某和基层自治组织负责人等七人的见证下由陈某代书设立遗嘱,在遗嘱中,徐某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留给自己的亲妹妹。这里的遗嘱属于( B )
A. 自书遗嘱 B. 代书遗嘱
C. 口头遗嘱 D. 公证遗嘱
10. 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录音遗嘱案件,按照王老太的录音遗嘱,将其房产判给了她的女儿。王老太中年丧夫,一人将两子一女抚养成人。王老太78岁时患偏瘫,女儿独自照顾了母亲七八年。王老太女儿继承遗产的方式是( B )
A. 法定继承 B. 遗嘱继承
C. 代位继承 D. 遗赠继承
11. 村民张某独立抚养两个儿子长大成人。大儿子常年在国外工作,张某与小儿子夫妇同住。2020年,张某立下自书遗嘱,将自己的房屋给小儿子、3万元存款给大儿子。后小儿子夫妇去城里务工后疏于对张某的照顾,张某便与村委会订立协议:由村里负责其生养死葬,死后房屋归村委会所有。2024年7月,张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一位村干部在场的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3万元存款捐给学校。当日,张某去世。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D )
①村委会有权继承张某的房屋
②张某小儿子无权继承张某的房屋
③张某所立自书遗嘱已经失效
④张某大儿子能够继承3万元存款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解析】 村委会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张某与村委会签订的协议属于成年意定监护,因此根据协议内容,村委会有权获得张某的房屋,但“继承”的说法错误,①错误;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故张某的口头遗嘱无效,3万元存款仍由大儿子继承,故“张某所立自书遗嘱已经失效”的说法错误,③错误。
12. 小明8周岁时父母离异。两年后,母亲与孙某再婚,并生下女儿小玲。小明一直跟随母亲和孙某生活,直至他和小玲都成家立业。五年后,孙某病重,生活出现困难,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D )
①孙某只能要求小玲支付赡养费
②小明对孙某的财产无继承权
③孙某有权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
④小明对孙某的财产有继承权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解析】 根据材料可知,小明一直跟随母亲和孙某生活,直至他和小玲都成家立业。当孙某病重时,孙某有权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且小明对孙某的财产有继承权,③④正确。
13. 王某的妻子在多年前去世,他有四个儿女,其中小儿子是继子。王某把将房子留给小儿子的想法口头告诉了小儿子和大女儿,没有立书面遗嘱,二女儿和三女儿并不知情。王某去世后,二女儿、三女儿和小儿子对房子的事情产生了争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
①王某的房屋应由四名子女各享有四分之一份额
②如大女儿出面证明,则王某的口头遗嘱有效,房子应由小儿子继承
③虽然小儿子是继子,仍有权利继承
④因王某立的是口头遗嘱,所以不具有法律效力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解析】 遗嘱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本案中的口头遗嘱无效,按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王某的房屋应由四个子女各享有四分之一份额,①正确。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本案中,虽然小儿子是继子,仍有权利继承,③正确。
14. 弟弟董乙未经商量把母亲送到养老院并签订寄养协议,后因拖欠寄养费,五兄妹被养老院诉至人民法院。大哥董甲以兄弟之间曾协议分养祖母和母亲、三个姐姐以不继承遗产等为由拒绝分摊寄养费。下列关于这一纠纷的评价,正确的是( D )
①董乙五兄妹没有在寄养协议上签字,不应成为本案被告
②按照公序良俗和当地习惯,女儿无继承权或应当少分寄养费
③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因是否继承遗产而改变
④私人协议不能冲抵法定义务,但可以适当降低董甲寄养费份额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解析】 弟弟董乙与养老院签订的是有效的寄养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未签字的子女不是合同的当事人,看似不受合同的直接约束,但是我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其他未签字的子女仍然有分担寄养费的义务,因此,本案中董甲和三个姐姐虽没有在寄养协议上签字,但仍然有分担寄养费的义务,应成为本案被告,①错误。父母、子女、配偶都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女儿也有继承权,②错误。
(二)综合题
15. (2024·浙江1月选考)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的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的五分之二份额归自己所有。
(1)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答案】 合法。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本案中,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近亲属赵小华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
(2)指出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答案】 否。理由:①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本案中,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②小赵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
16. (2024·杭州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王某与崔某于2016年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协议后双方一直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2018年,崔某意外死亡。崔某未婚未育,其母亲也早于崔某死亡,该房屋最后由其父亲老崔一人继承。王某多次联系老崔,希望办理过户手续,但老崔不愿配合。无奈,王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老崔承担违约责任并配合房屋过户。最终,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解,老崔协助王某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指出崔某去世后房屋所有权的变化情况,并说明理由。
【答案】 崔某去世前,房屋所有权属于崔某,因为其虽与王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但未办理过户手续。崔某去世后,房屋所有权由老崔继承,因为崔某未婚未育且母亲早亡,老崔作为其父亲是唯一继承人。之后,老崔协助王某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属于王某。练习2 薪火相传有继承
                
(一)选择题
1. 韩某与刘某举行了公开婚礼,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久,韩某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死亡,刘某与韩某的父母就韩某遗产的继承问题产生纠纷。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韩某与刘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具有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②刘某和韩某的父母都是韩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韩某的遗产应由其父母继承
④韩某与刘某是同居关系,刘某无法继承韩某的遗产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2. 范某与齐某已离婚,但继续同居生活,并于次年生下一个男孩,由二人共同抚养。两年后,范某与齐某产生矛盾,而后分居,孩子则与其母齐某共同生活。一年后,范某因车祸去世。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齐某与范某之间已不存在婚姻关系,齐某无权继承范某的遗产
②孩子不是范某的婚生子女,无权继承范某的遗产
③齐某是范某的前妻,因此齐某有权继承范某的遗产
④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孩子有权继承范某的遗产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3. 老郑生前立下遗嘱:死后将自己的一套房子留给妻子,将自己 100 万元存款分作几份,50万元给儿子,30万元给一直照顾自己的侄女,20万元给刚结婚的孙子。老郑过世、遗产分割后,其孙子不要这20万元,留给了姑妈(老郑未嫁的女儿)。本案中( )
A. 老郑妻子和儿子的继承属于法定继承
B. 老郑侄女的 30万元属于遗嘱继承
C. 老郑孙子不要这20万元是放弃继承权
D. 老郑女儿的 20万元是基于所有权
4. 张乙是张甲的弟弟,张母一直与张甲夫妇共同生活。后张甲因病去世,其妻刘某一直尽心赡养张母,张乙只是偶尔探望张母。2025年春,张母病逝,刘某认为自己尽了赡养张母的主要义务,有权继承张母的遗产,张乙与刘某就张母遗产继承问题产生纠纷。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刘某不是张母的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其遗产
②刘某是张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张母的遗产
③张乙无权继承张母的遗产
④张乙没有对张母尽赡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5. 下列行为中,会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是( )
①误伤其他继承人
②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③未与被继承人一起生活
④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6. 离异的彭某带着儿子甲改嫁给孔某,但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两人共同照顾彭某的儿子甲以及孔某的母亲。次年,孔某在外地工作时意外死亡,此时彭某腹中已怀有孔某的孩子。关于孔某遗产的继承问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孔某与甲之间具有抚养关系,甲享有继承权 ②彭某腹中孩子和孔某的母亲都享有继承权 ③彭某腹中孩子尚未出生,不享有继承权 ④因为彭某与孔某未进行结婚登记,所以彭某不享有继承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7. 郑某与袁某共同生活了近20年,共同抚养了2名子女,但一直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后两人关系不睦,郑某单独立户并与姜某登记结婚。后郑某过世,袁某及其子女因郑某遗产的继承权问题与姜某产生纠纷。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姜某与郑某是合法夫妻,相互享有继承权
②袁某与郑某之间相互享有继承权
③郑某与袁某的子女享有继承郑某遗产的权利
④郑某与袁某的子女有权继承姜某的财产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8. (2024·浙江七彩阳光联盟联考)老张有多个子女,但子女们因彼此存在矛盾都拒绝照顾老张。老张遂与新婚不久的邻居小王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在老张生活不能自理时,由小王作为监护人照料自己,并代管其财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老张与邻居小王签订的书面协议合法有效,依法受到保护
②根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老张可以选择小王作为其监护人
③若小王按约定作为监护人照料老张的生活,可继承老张的遗产
④协议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9. 遗嘱人徐某在镇司法所与陈某和基层自治组织负责人等七人的见证下由陈某代书设立遗嘱,在遗嘱中,徐某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留给自己的亲妹妹。这里的遗嘱属于( )
A. 自书遗嘱 B. 代书遗嘱
C. 口头遗嘱 D. 公证遗嘱
10. 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录音遗嘱案件,按照王老太的录音遗嘱,将其房产判给了她的女儿。王老太中年丧夫,一人将两子一女抚养成人。王老太78岁时患偏瘫,女儿独自照顾了母亲七八年。王老太女儿继承遗产的方式是( )
A. 法定继承 B. 遗嘱继承
C. 代位继承 D. 遗赠继承
11. 村民张某独立抚养两个儿子长大成人。大儿子常年在国外工作,张某与小儿子夫妇同住。2020年,张某立下自书遗嘱,将自己的房屋给小儿子、3万元存款给大儿子。后小儿子夫妇去城里务工后疏于对张某的照顾,张某便与村委会订立协议:由村里负责其生养死葬,死后房屋归村委会所有。2024年7月,张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一位村干部在场的情况下立下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3万元存款捐给学校。当日,张某去世。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
①村委会有权继承张某的房屋
②张某小儿子无权继承张某的房屋
③张某所立自书遗嘱已经失效
④张某大儿子能够继承3万元存款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2. 小明8周岁时父母离异。两年后,母亲与孙某再婚,并生下女儿小玲。小明一直跟随母亲和孙某生活,直至他和小玲都成家立业。五年后,孙某病重,生活出现困难,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孙某只能要求小玲支付赡养费
②小明对孙某的财产无继承权
③孙某有权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
④小明对孙某的财产有继承权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3. 王某的妻子在多年前去世,他有四个儿女,其中小儿子是继子。王某把将房子留给小儿子的想法口头告诉了小儿子和大女儿,没有立书面遗嘱,二女儿和三女儿并不知情。王某去世后,二女儿、三女儿和小儿子对房子的事情产生了争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王某的房屋应由四名子女各享有四分之一份额
②如大女儿出面证明,则王某的口头遗嘱有效,房子应由小儿子继承
③虽然小儿子是继子,仍有权利继承
④因王某立的是口头遗嘱,所以不具有法律效力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4. 弟弟董乙未经商量把母亲送到养老院并签订寄养协议,后因拖欠寄养费,五兄妹被养老院诉至人民法院。大哥董甲以兄弟之间曾协议分养祖母和母亲、三个姐姐以不继承遗产等为由拒绝分摊寄养费。下列关于这一纠纷的评价,正确的是( )
①董乙五兄妹没有在寄养协议上签字,不应成为本案被告
②按照公序良俗和当地习惯,女儿无继承权或应当少分寄养费
③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因是否继承遗产而改变
④私人协议不能冲抵法定义务,但可以适当降低董甲寄养费份额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5. (2024·浙江1月选考)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的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的五分之二份额归自己所有。
(1)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16. (2024·杭州期中)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王某与崔某于2016年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协议后双方一直没有办理房屋过户手续。2018年,崔某意外死亡。崔某未婚未育,其母亲也早于崔某死亡,该房屋最后由其父亲老崔一人继承。王某多次联系老崔,希望办理过户手续,但老崔不愿配合。无奈,王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老崔承担违约责任并配合房屋过户。最终,经过法官的耐心劝解,老崔协助王某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指出崔某去世后房屋所有权的变化情况,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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