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导学2 薪火相传有继承 [P44] 知识过关1. 法定继承:(1)继承: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2)遗产与继承权: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继承开始时,个人合法财产往往尚未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因此,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3)被继承人的债务: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4)继承权取得的根据:取得继承权的根据有两种: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二是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此外,法律也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5)法定继承的意义: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样做,既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 遗嘱继承:(1)遗嘱与遗赠: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2)遗嘱的种类: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遗嘱内容打印后,遗嘱人签名的,属于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3)遗嘱继承的意义: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拓展笔记1. 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1)法定继承权的取得(基于三种关系):①婚姻关系。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②血缘关系。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③扶养关系。如: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再如: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2)遗嘱继承权的取得(有两个条件):①享有法定继承权(享有第一顺序或者第二顺序法定继承权)。②被继承人死亡,存在将遗产分配给法定继承人的有效遗嘱。【注意】被继承人通过遗嘱将遗产分配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不属于遗嘱继承,属于遗赠。2. 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被继承人死亡时,下列三类人属于(或者“相当于”)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1)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注意】继兄弟姐妹之间相互继承了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亲兄弟姐妹的遗产。(2)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时,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由其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其父母先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也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而是以“代位继承人”的身份参与继承,其地位相当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3)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此种情形下,代位继承人的地位相当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随堂检测1. (2023·江苏高考)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由赵乙照顺赵某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关于赵某遗产的分配,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B. 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C. 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D. 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 (2024·甘肃高考)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3. (2024·安徽高考)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本案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导学2 薪火相传有继承 知识过关1. 法定继承:(1)继承: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2)遗产与继承权: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继承开始时,个人合法财产往往尚未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因此,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3)被继承人的债务: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4)继承权取得的根据:取得继承权的根据有两种: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二是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此外,法律也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5)法定继承的意义: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样做,既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 遗嘱继承:(1)遗嘱与遗赠: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2)遗嘱的种类: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遗嘱内容打印后,遗嘱人签名的,属于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3)遗嘱继承的意义: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拓展笔记1. 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1)法定继承权的取得(基于三种关系):①婚姻关系。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②血缘关系。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③扶养关系。如: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再如: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2)遗嘱继承权的取得(有两个条件):①享有法定继承权(享有第一顺序或者第二顺序法定继承权)。②被继承人死亡,存在将遗产分配给法定继承人的有效遗嘱。【注意】被继承人通过遗嘱将遗产分配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不属于遗嘱继承,属于遗赠。2. 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被继承人死亡时,下列三类人属于(或者“相当于”)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1)兄弟姐妹。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注意】继兄弟姐妹之间相互继承了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亲兄弟姐妹的遗产。(2)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时,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由其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其父母先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也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而是以“代位继承人”的身份参与继承,其地位相当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3)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此种情形下,代位继承人的地位相当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随堂检测1. (2023·江苏高考)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由赵乙照顺赵某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关于赵某遗产的分配,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D )A. 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B. 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C. 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D. 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解析】 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立有前后相悖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按照赵某的遗嘱,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D正确。2. (2024·甘肃高考)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解析】 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儿媳,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且王某可以多分,①②正确。3. (2024·安徽高考)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本案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D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解析】 明某为文某的邻居,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错误;明某与文某并非赡养关系,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②错误。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 导学2 薪火相传有继承 - 学生版.docx 导学2 薪火相传有继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