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导学2 夫妻地位平等 [P50](一)夫妻人身关系 知识过关1. 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2. 夫妻人身关系的主要体现:(1)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2)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3)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拓展笔记1. 夫妻人身关系的含义:夫妻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法律规定的夫妻人身关系主要为姓名权、人身自由权、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等,反映了夫妻双方在身份、家庭等方面的平等。2. 夫妻人身关系的主要内容:(1)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和独立: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各个方面都平等地享有权利,负担义务,互不隶属与支配。夫妻双方地位平等表现在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子女抚养等多个方面,是一个总的规定。(2)夫妻姓名权:姓名权在夫妻关系中,是夫妻各方在家庭中有无独立人格和地位的重要标志。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应当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父母协商确定子女姓名,并不妨碍子女成年后变更自己姓名的权利。(3)夫妻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权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人们正常生活、劳动、学习和从事各种社会活动的先决条件。夫妻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权是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具体体现。(4)夫妻住所选定权:住所选定权是指选择确定夫妻婚后共同居住场所的权利。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同居的地点,可以男到女家居住,也可以女到男家居住,或双方另择居所居住。双方有平等的权利,其中任何一方不能强迫另一方接受自己的住所选择意愿。(5)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民法典所规定的夫妻双方所负的忠实义务主要是指保守贞操的义务、专一的夫妻性生活义务、不为婚外性行为。具体包括:不重婚;不与配偶以外的第三人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不从事性交易;等等。(6)夫妻双方的计划生育义务:计划生育是我国载入宪法的基本国策,也是我国家庭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义务的主体是夫妻双方,而非仅仅是女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依法享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子女的自由,即妇女有生育权。作为夫妻生活重大事项之一的生育应由夫妻双方协商,共同决定,同时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7)禁止行为: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禁止夫妻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对方的身体或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暴力行为;禁止构成虐待的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禁止有扶养义务的一方不尽扶养义务的违法行为。3. 夫妻地位平等: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随堂检测1. 人身关系是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体现在( )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③夫妻有互相抚养的义务 ④夫妻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①③④ D. ②③④2.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李某(男)与王某(女)于2024年登记结婚,两人住进了李某2023年在市区单独出资购买的一套商品房中,并共同经营一家小店。结婚后,王某经常和同学聚会,引起李某不满。于是李某要求王某在家看店不准外出,尤其不能与同学交往。此后两人轻则吵闹,重则大打出手,王某深感痛苦。指出李某是否侵犯了王某的合法权利,并说明理由。(二)夫妻财产关系 知识过关1. 夫妻财产关系: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2. 夫妻财产关系的主要内容及其处置方法:(1)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2)夫妻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3)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拓展笔记1.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关于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2)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者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者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3)生产、经营收益既包括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买卖股票和债券,投资于公司、企业经营,不少人依靠自己的资本筹资兴办公司、企业,这些人成为大量资本的拥有者,经营收益丰厚,这些经营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 夫妻约定财产制:(1)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制或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制的规定。(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4)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5)夫妻对于财产的约定,属于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才产生法律效力。夫妻约定财产制应符合下列条件:①夫妻财产约定具有身份属性。它以婚姻关系为基础,从属于夫妻关系,因而缔约的主体严格限制在夫妻之间,该合同不能独立于婚姻关系而存在。缔约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未婚同居、婚外同居者对财产关系的约定,不属于夫妻财产约定。②订立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当事人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人不得代理。③约定必须完全自愿,意思表示真实。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等情况下作出的约定无效。夫妻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对已经约定的内容进行变更,也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终止该约定。④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并且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约定财产制的标的可以是夫妻共同所得的财产,也可以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或婚后所得的财产。约定的内容包括财产的所有权的归属,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债务的清偿责任,婚姻关系终止时财产的清算及分割等。约定的内容不得超越当事人双方有权支配的财产范围,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不得规避养老养幼等法定义务,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为了逃避对第三人的债务或企图剥夺第三人应享有的继承权和其他财产权利而作约定。随堂检测1. 丁某与刘某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小丁,今年12岁。丁某与刘某在结婚时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其余财产归属双方未作约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丁某许可画廊展览其画作而取得的报酬,归丁某个人所有②刘某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归刘某个人所有③保护小丁是丁某与刘某的义务而非权利④小丁12岁生日时接受表姐赠与他的钢琴,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2. (2024·湖北高考)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②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③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3. (2024·山东高考)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导学2 夫妻地位平等 [P50](一)夫妻人身关系 知识过关1. 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2. 夫妻人身关系的主要体现:(1)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2)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3)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拓展笔记1. 夫妻人身关系的含义:夫妻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法律规定的夫妻人身关系主要为姓名权、人身自由权、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等,反映了夫妻双方在身份、家庭等方面的平等。2. 夫妻人身关系的主要内容:(1)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和独立: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各个方面都平等地享有权利,负担义务,互不隶属与支配。夫妻双方地位平等表现在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子女抚养等多个方面,是一个总的规定。(2)夫妻姓名权:姓名权在夫妻关系中,是夫妻各方在家庭中有无独立人格和地位的重要标志。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应当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父母协商确定子女姓名,并不妨碍子女成年后变更自己姓名的权利。(3)夫妻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权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人们正常生活、劳动、学习和从事各种社会活动的先决条件。夫妻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权是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具体体现。(4)夫妻住所选定权:住所选定权是指选择确定夫妻婚后共同居住场所的权利。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同居的地点,可以男到女家居住,也可以女到男家居住,或双方另择居所居住。双方有平等的权利,其中任何一方不能强迫另一方接受自己的住所选择意愿。(5)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民法典所规定的夫妻双方所负的忠实义务主要是指保守贞操的义务、专一的夫妻性生活义务、不为婚外性行为。具体包括:不重婚;不与配偶以外的第三人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不从事性交易;等等。(6)夫妻双方的计划生育义务:计划生育是我国载入宪法的基本国策,也是我国家庭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义务的主体是夫妻双方,而非仅仅是女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依法享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子女的自由,即妇女有生育权。作为夫妻生活重大事项之一的生育应由夫妻双方协商,共同决定,同时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7)禁止行为: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禁止夫妻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对方的身体或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暴力行为;禁止构成虐待的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禁止有扶养义务的一方不尽扶养义务的违法行为。3. 夫妻地位平等: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随堂检测1. 人身关系是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体现在( B )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③夫妻有互相抚养的义务 ④夫妻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①③④ D. ②③④2.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李某(男)与王某(女)于2024年登记结婚,两人住进了李某2023年在市区单独出资购买的一套商品房中,并共同经营一家小店。结婚后,王某经常和同学聚会,引起李某不满。于是李某要求王某在家看店不准外出,尤其不能与同学交往。此后两人轻则吵闹,重则大打出手,王某深感痛苦。指出李某是否侵犯了王某的合法权利,并说明理由。 李某侵犯了王某的合法权利。夫妻人身权是公民人身权的直接体现,也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案例中李某侵犯了王某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的权利。 (二)夫妻财产关系 知识过关1. 夫妻财产关系: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2. 夫妻财产关系的主要内容及其处置方法:(1)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2)夫妻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3)夫妻约定财产制: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拓展笔记1.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关于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2)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者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者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3)生产、经营收益既包括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买卖股票和债券,投资于公司、企业经营,不少人依靠自己的资本筹资兴办公司、企业,这些人成为大量资本的拥有者,经营收益丰厚,这些经营收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 夫妻约定财产制:(1)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制或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制的规定。(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4)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5)夫妻对于财产的约定,属于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才产生法律效力。夫妻约定财产制应符合下列条件:①夫妻财产约定具有身份属性。它以婚姻关系为基础,从属于夫妻关系,因而缔约的主体严格限制在夫妻之间,该合同不能独立于婚姻关系而存在。缔约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未婚同居、婚外同居者对财产关系的约定,不属于夫妻财产约定。②订立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当事人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人不得代理。③约定必须完全自愿,意思表示真实。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等情况下作出的约定无效。夫妻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对已经约定的内容进行变更,也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终止该约定。④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并且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约定财产制的标的可以是夫妻共同所得的财产,也可以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或婚后所得的财产。约定的内容包括财产的所有权的归属,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债务的清偿责任,婚姻关系终止时财产的清算及分割等。约定的内容不得超越当事人双方有权支配的财产范围,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不得规避养老养幼等法定义务,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为了逃避对第三人的债务或企图剥夺第三人应享有的继承权和其他财产权利而作约定。随堂检测1. 丁某与刘某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小丁,今年12岁。丁某与刘某在结婚时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其余财产归属双方未作约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B )①丁某许可画廊展览其画作而取得的报酬,归丁某个人所有②刘某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归刘某个人所有③保护小丁是丁某与刘某的义务而非权利④小丁12岁生日时接受表姐赠与他的钢琴,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解析】 刘某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错误;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不仅仅是父母的义务,同时也是父母的权利,③错误。2. (2024·湖北高考)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C )①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②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③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①错误。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④错误。3. (2024·山东高考)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B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解析】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材料没有指明张父40万元的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②错误。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更不能对设备予以占有,③错误。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 导学2 夫妻地位平等 - 学生版.docx 导学2 夫妻地位平等.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