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 认识调解与仲裁 学案(教师版+学生版) 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部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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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认识调解与仲裁 学案(教师版+学生版) 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部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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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学1 认识调解与仲裁 [P69]
(一)调解 
知识过关
1. 调解的含义:调解是指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2. 调解制度: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调解制度,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
3. 人民调解:
(1)含义: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2)特点: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此外,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调解协议有效的,若一方当事人未依协议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性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拓展笔记
1. 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范围: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1)公民与公民: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纠纷,一般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邻里、同事、居民、村民之间,因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者发生争议而引起的纠纷。
(2)公民与法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公民与法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纠纷十分广泛。例如,农村村民与农村合作组织、经济组织、乡镇企业之间因土地承包、农业产业化服务中的合同,划分宅基地、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纠纷。
(3)企业职工:企业职工与所在企业之间,因企业转制、租赁、兼并、破产、收购、转让,或者因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等发生的纠纷。
2. 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受理范围:
(1)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
(2)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
3. 调解的种类:调解一般适用于民事纠纷。
调解分为诉讼调解(人民法院调解)和诉讼外调解:
(1)诉讼调解是由人民法院主持进行的调解,目的是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诉讼外调解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它们分别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国家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主持进行。
4. 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和行政调解的区别:
(1)调解中的第三方主体不同,即主持者不同。人民调解的主持者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而诉讼调解的主持者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行政调解的主持者是负有调解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
(2)调解的范围不同。人民调解的范围主要限于民间纠纷;而诉讼调解的范围是人民法院受理的所有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行政调解的范围一般仅限于法定的、单一的具体案件,如侵权纠纷、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
(3)调解的法律地位不同。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都是非诉讼的调解活动,当事人对调解协议反悔或调解不成功,均不影响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维护合法权益。而诉讼调解是一种诉讼程序,是诉讼内调解。对于婚姻案件,诉讼内调解是必经的程序。至于其他民事案件是否进行调解,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调解不是必经程序。
5. 调解的效力:
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与判决书相同。调解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仲裁机构制作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但不具有执行力。其他机构或个人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的,对当事人并无法律约束力,如当事人反悔,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随堂检测
                                    
1. 谭女士经熟人介绍认识了装修公司承包人乔某,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预付了8万元的装修款。之后,双方因材料的价格起了争议,但双方都口说无凭,无法举证。后经市场监管局多次协调,双方依法自愿达成和解。由此可见( )
①口头合同已不适应现代社会的快捷性要求
②签订书面装修合同有助于避免和减少纠纷
③双方选择解决纠纷的具体方式是调解
④双方选择解决纠纷的具体方式是仲裁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2.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某县A乡B村有一起山林林权纠纷,发生于2018年。乡林业站在做现场规划时,发现C组的一片山林林权应该是D组的。D组知悉情况后,遂要求收回林权。C组则认为此林系2003年C组所造,林权应该是C组的,由此产生纠纷。其间,乡政府多次成立调查组调查协调未果,该村村民到县、市、省上访3次,均以失败告终。针对此事,2024年8月,新一届A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从C、D两组村民入手,坚持以人为本,从感情入手,以说服双方群众互相让步为上策进行调解,深深地触动了两组村民的心,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
(1)简要说明解决案例中纠纷的方式及其具有的内涵。
(2)有人说,案例中的纠纷解决方式就是“当和事佬”“和稀泥”。据此,发表你的看法。
(二)仲裁
 
知识过关
仲裁的种类及特点:
(1)仲裁的种类: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等。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商事仲裁。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2)仲裁的特点:
①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②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③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
④仲裁更加便捷、经济。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拓展笔记
1. 仲裁协议:仲裁协议通常出现在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中,并应当载明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等信息。例如,合同中关于仲裁可以这样表述:“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 仲裁委员会:我国的仲裁机构是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员一般为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律师、法官、教授等专业人士。
3. 仲裁的基本制度:确立什么样的仲裁制度,直接关系仲裁的生存和发展,也直接关系到能否公正、及时、有效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仲裁法在总结中国仲裁经验、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三项基本制度,即协议仲裁制度、或裁或审制度、一裁终局制度。
(1)协议仲裁制度。这是仲裁中当事人自愿原则的最根本的体现,也是自愿原则在仲裁过程中得以实现的最基本的保证。仲裁法规定仲裁必须有书面的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可以是合同中写明的仲裁条款,也可以是单独书写的仲裁协议书(包括可以确认的其他书面方式)。仲裁协议的内容应当包括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约定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等信息。
(2)或裁或审制度。或裁或审是尊重当事人选择解决争议途径的制度。其含义是,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应当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也不受理有仲裁协议的起诉。如果一方当事人出于自身的利益或者其他原因,没有信守仲裁协议或者有意回避仲裁而将争议起诉到人民法院,那么被诉方当事人可以依据仲裁协议向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人民法院按照仲裁法的规定,将对具有有效仲裁协议的起诉予以驳回并让当事人将争议交付仲裁。
(3)一裁终局制度。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裁终局的基本含义在于,裁决作出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即使当事人对裁决不服,也不能就同一案件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4)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裁两审制度。
4. 仲裁的基本程序:
(1)受理。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2)组庭。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若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3)开庭审理。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
(4)裁决。仲裁庭在将争议事实调查清楚、宣布闭庭后,应进行仲裁庭评议,并按照评议中的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若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则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在裁决阶段,双方当事人享有以下几项权利:
①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仲裁庭就事实已经清楚的部分先行裁决。
②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当事人有权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申请仲裁庭补正。
③双方当事人在收到裁决书后,应当自觉履行仲裁裁决。
随堂检测
1. A市的李某出差途经B市某街心公园时,不幸被范某家的狗咬伤。李某要求范某赔偿医药费、营养费等共计1万元,范某认为赔偿金额过高,双方就此争执不下。对此,李某( )
①可以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纠纷 ②只能通过人民法院调解维护权益
③可以征得范某同意共同申请仲裁 ④只能通过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2. (2023·浙江6月选考)张某和李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甲和张乙)一女(张丙),张某、李某与张甲(残疾且失业)共同生活。2023年1月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 ②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④若不满自己的遗产份额,张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导学1 认识调解与仲裁
(一)调解 
知识过关
1. 调解的含义:调解是指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2. 调解制度: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调解制度,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
3. 人民调解:
(1)含义: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
(2)特点: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此外,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调解协议有效的,若一方当事人未依协议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性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拓展笔记
1. 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范围: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1)公民与公民: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纠纷,一般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邻里、同事、居民、村民之间,因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者发生争议而引起的纠纷。
(2)公民与法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公民与法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纠纷十分广泛。例如,农村村民与农村合作组织、经济组织、乡镇企业之间因土地承包、农业产业化服务中的合同,划分宅基地、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纠纷。
(3)企业职工:企业职工与所在企业之间,因企业转制、租赁、兼并、破产、收购、转让,或者因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等发生的纠纷。
2. 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受理范围:
(1)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
(2)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
3. 调解的种类:调解一般适用于民事纠纷。
调解分为诉讼调解(人民法院调解)和诉讼外调解:
(1)诉讼调解是由人民法院主持进行的调解,目的是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诉讼外调解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它们分别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国家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主持进行。
4. 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和行政调解的区别:
(1)调解中的第三方主体不同,即主持者不同。人民调解的主持者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而诉讼调解的主持者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即人民法院;行政调解的主持者是负有调解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
(2)调解的范围不同。人民调解的范围主要限于民间纠纷;而诉讼调解的范围是人民法院受理的所有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行政调解的范围一般仅限于法定的、单一的具体案件,如侵权纠纷、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
(3)调解的法律地位不同。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都是非诉讼的调解活动,当事人对调解协议反悔或调解不成功,均不影响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维护合法权益。而诉讼调解是一种诉讼程序,是诉讼内调解。对于婚姻案件,诉讼内调解是必经的程序。至于其他民事案件是否进行调解,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调解不是必经程序。
5. 调解的效力:
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就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与判决书相同。调解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仲裁机构制作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但不具有执行力。其他机构或个人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的,对当事人并无法律约束力,如当事人反悔,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随堂检测
                                    
1. 谭女士经熟人介绍认识了装修公司承包人乔某,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预付了8万元的装修款。之后,双方因材料的价格起了争议,但双方都口说无凭,无法举证。后经市场监管局多次协调,双方依法自愿达成和解。由此可见( C )
①口头合同已不适应现代社会的快捷性要求
②签订书面装修合同有助于避免和减少纠纷
③双方选择解决纠纷的具体方式是调解
④双方选择解决纠纷的具体方式是仲裁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2.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某县A乡B村有一起山林林权纠纷,发生于2018年。乡林业站在做现场规划时,发现C组的一片山林林权应该是D组的。D组知悉情况后,遂要求收回林权。C组则认为此林系2003年C组所造,林权应该是C组的,由此产生纠纷。其间,乡政府多次成立调查组调查协调未果,该村村民到县、市、省上访3次,均以失败告终。针对此事,2024年8月,新一届A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从C、D两组村民入手,坚持以人为本,从感情入手,以说服双方群众互相让步为上策进行调解,深深地触动了两组村民的心,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
(1)简要说明解决案例中纠纷的方式及其具有的内涵。
 案例中的纠纷是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调解是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2)有人说,案例中的纠纷解决方式就是“当和事佬”“和稀泥”。据此,发表你的看法。
 调解就是要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但调解不是无原则的,不能说就是“当和事佬”“和稀泥”。调解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二)仲裁
 
知识过关
仲裁的种类及特点:
(1)仲裁的种类: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等。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商事仲裁。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2)仲裁的特点:
①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②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③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
④仲裁更加便捷、经济。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拓展笔记
1. 仲裁协议:仲裁协议通常出现在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中,并应当载明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等信息。例如,合同中关于仲裁可以这样表述:“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 仲裁委员会:我国的仲裁机构是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相互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员一般为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律师、法官、教授等专业人士。
3. 仲裁的基本制度:确立什么样的仲裁制度,直接关系仲裁的生存和发展,也直接关系到能否公正、及时、有效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仲裁法在总结中国仲裁经验、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三项基本制度,即协议仲裁制度、或裁或审制度、一裁终局制度。
(1)协议仲裁制度。这是仲裁中当事人自愿原则的最根本的体现,也是自愿原则在仲裁过程中得以实现的最基本的保证。仲裁法规定仲裁必须有书面的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可以是合同中写明的仲裁条款,也可以是单独书写的仲裁协议书(包括可以确认的其他书面方式)。仲裁协议的内容应当包括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约定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等信息。
(2)或裁或审制度。或裁或审是尊重当事人选择解决争议途径的制度。其含义是,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应当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也不受理有仲裁协议的起诉。如果一方当事人出于自身的利益或者其他原因,没有信守仲裁协议或者有意回避仲裁而将争议起诉到人民法院,那么被诉方当事人可以依据仲裁协议向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人民法院按照仲裁法的规定,将对具有有效仲裁协议的起诉予以驳回并让当事人将争议交付仲裁。
(3)一裁终局制度。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裁终局的基本含义在于,裁决作出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即使当事人对裁决不服,也不能就同一案件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4)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裁两审制度。
4. 仲裁的基本程序:
(1)受理。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2)组庭。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选定仲裁员。若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3)开庭审理。仲裁委员会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
(4)裁决。仲裁庭在将争议事实调查清楚、宣布闭庭后,应进行仲裁庭评议,并按照评议中的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若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则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在裁决阶段,双方当事人享有以下几项权利:
①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仲裁庭就事实已经清楚的部分先行裁决。
②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当事人有权对裁决书中的文字、计算错误或者仲裁庭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事项申请仲裁庭补正。
③双方当事人在收到裁决书后,应当自觉履行仲裁裁决。
随堂检测
1. A市的李某出差途经B市某街心公园时,不幸被范某家的狗咬伤。李某要求范某赔偿医药费、营养费等共计1万元,范某认为赔偿金额过高,双方就此争执不下。对此,李某( A )
①可以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纠纷 ②只能通过人民法院调解维护权益
③可以征得范某同意共同申请仲裁 ④只能通过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解析】 李某可采取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维权,②④错误。
2. (2023·浙江6月选考)张某和李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甲和张乙)一女(张丙),张某、李某与张甲(残疾且失业)共同生活。2023年1月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C )
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 ②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④若不满自己的遗产份额,张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解析】 因张某未立遗嘱,应按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安排,①错误;仲裁程序要解决的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遗产继承纠纷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不在仲裁法调整的范围内,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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