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课堂》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教师版讲义)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共打包7份)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创新课堂》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教师版讲义)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共打包7份)

资源简介

第三框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学习目标
1.明确证据的重要性,会辨别哪些物品能成为证据,增强法治意识、科学精神。
2.理解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诉讼原则等,增强法治意识。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1.证据
(1)含义: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 案件事实 的根据。
(2)作用
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打官司时遇到过“有理说不清”的烦恼,其根源就在于手中没有过硬的证据。
②如果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发生 争议 ,诉讼证据就变得至关重要。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 关键 砝码。
(3)分类: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 书证 、物证、 视听资料 、电子数据、 证人证言 、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2.收集证据
(1)要求: 收集 与 保存 证据非常重要。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
(2)原因: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缺乏 证据意识 ,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
乐学善思
偷拍、偷录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 提示:证据的取得要合法,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排除的根本性标准在于收集该特定证据的手段与结果是否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如果偷拍、偷录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如潜入别人家中),这种资料就不能作为证据;如果不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则可以作为诉讼证据。
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1.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1)“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 主张 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 证据不足 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 远离 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 对方 负责举证。
【在线点拨】
(1)不能把“谁主张,谁举证”这一举证原则理解成原告主张要举证,被告没有主张不需要负举证责任。
(2)举证责任倒置并不等于只有作为侵权者的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受害人不承担举证责任。法律只是规定了被告承担证明与损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或者受害人有过错或第三人有过错的举证责任。侵权行为、损害结果还需要原告进行举证。
2.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1)要求:作为被告的 行政机关 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 规范性文件 。
(2)原因: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 行政行为 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因此,法律以这样的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 公正 。
3.诉讼的基本原则
(1)原则:以 事实 为根据,以 法律 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2)意义: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 灵魂 。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 公平正义 。
【误区矫正】
1.案件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是一致的。
矫正: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不一定一致。在多数情况下,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可以达成一致,但也有一些生活事实由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无法成为法律上认可的法律事实。
2.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是指原告负有举证责任。
矫正: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3.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承担举证责任的都是原告。
矫正: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
4.以法律为根据,以事实为准绳,是诉讼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矫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诉讼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议题一 为什么要重视证据的作用
【情境】 刘女士乘坐公交车时钱包不慎被窃,里面有别人写给她的38万元的借条。刘女士在律师的指导下,给债务人打去电话称借条丢了。债务人在电话里推脱:不能再补写了。其实这一切都被录音了,刘女士又去了公证处对录音资料做公证。刘女士的证据意识,使自己在不利情形下维护了权益。
任务1 独立思考:刘女士先后有什么证据?各属哪一类型?
提示:借条属于书证;录音属于视听资料。
任务2 分组讨论:在日常生活中公民为何要增强证据意识?
提示:在现实生活中,“有理说不清”的烦恼,其根源在于手中没有过硬的证据。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
任务3 共同探讨:刘女士的经历对我们有何启示?
提示:刘女士的经历告诉我们收集与保存证据非常重要,要增强证据意识,做事要留痕。遇到纠纷可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为自己维权提供帮助。
把握证据的种类
(1)书证: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常见的书证有合同文本、信函、传真、图纸、图表、单据、账本等。
(2)物证: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及存在状况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如物品、脚印、血印、轮胎印、毛发、纤维、唾液、气体、声音、光、电等。
(3)视听资料:能够作为证据的录音资料、影像资料、监控视频、电脑储存的数据等。
(4)证人证言: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述。证人不能随意指定,也不能由他人代替。
(5)电子数据:指的是电子化技术形成的文字、数字等,如电子邮件、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网页信息等。
(6)鉴定意见:是鉴定人运用自己具有的专门知识对案件中专门性问题所进行的分析、鉴别和判断。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
(7)勘验笔录:是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或者专门人员对事实发生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验、检查制作的笔录。
议题二 如何把握理解举证责任
【情境】 小明和小强课间打闹玩耍,小明摔倒在地,右臂受伤,经诊断,右肱骨外髁骨折,手术费用需要 2万余元。小明父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小强父母承担上述费用。
任务1 独立思考:“注重证据”体现了诉讼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提示: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体现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诉讼基本原则。
任务2 分组讨论:如果小强的父母否认小明的伤害事实是由小强所为,那么由谁承担举证责任?请回答并说明理由。
提示:小明的父母负有举证责任。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本案中小明父母提出主张,其负有举证责任,证明小明受伤是小强的行为所致。
任务3 共同探讨:费用筹齐,术后小明右臂残疾,其父母怀疑是医生失误所致,与医院交涉未果,诉至人民法院。法庭证据需要谁来举证?阐述理由。
提示: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1.正确把握三大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项目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
民事诉讼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当案件的当事人处于弱势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保护弱者利益、维护社会公平的考虑,赋予当事人一项权利,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而不必承担举证责任的权利,由对方负责举证,这就叫“举证责任倒置”
项目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
行政诉讼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刑事诉讼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对于个别的罪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要证明自己无罪;对于由公民提起的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犯罪行为的侵害
2.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八种情形 举证方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 污染者应就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 由医疗机构就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负举证责任
八种情形 举证方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1.教材P94“探究与分享”
提示:(1)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该收条存在的问题:①用词模糊。可以理解为4月11日还了剩下的2万元欠款;也可以理解为到4月11日为止还有2万元欠款没还。②收条内容不完整。缺少抬头、还款人、收款人、证人、法律后果等。
2.教材P96“探究与分享”
提示:本案是某通信公司与梁某因合同关系是否成立而产生的民事纠纷。按照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通信公司作为原告,需要证明梁某与其确实存在合同关系,即要证明梁某办理移动电话开户申请是客观事实。通信公司要提供开户申请表原件、开户所收集的客户资料等。如果人民法院认定通信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通信公司还要承担败诉责任。
知识点一 证据
【例1】 (2025·陕西西安期中)方某在某景区旅游时被当地居民杨某所牵的自家大型犬咬伤,方某用手机拍下了伤口照片。方某要求杨某赔偿医药费,杨某否认此事与自己有关,并拒绝任何赔偿。方某随即提起诉讼,在本案中(  )
①方某应该选择向该景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因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方某无须承担举证责任 ③方某用手机拍摄的伤口照片属于证据 ④杨某应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则方某应该选择向该景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①符合题意。本案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方某应对自己被杨某的大型犬所咬伤的事实负举证责任,②说法错误。被咬伤后,方某用手机拍摄的伤口照片属于证据,③说法正确。杨某家的大型犬咬伤方某,杨某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④说法错误。
技法点拨
巧辨过错推定和无过错侵权责任与举证责任的关系
过错推定是指如被告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不成立侵权责任,因而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将被推定为有过错并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是指不论行为人是否有过错,都应承担侵权责任,因而一般要承担举证责任倒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知识点二 举证责任
【例2】 (2025·广西南宁期末)某地商业区和住宅区在区域上存在交叉。夜晚,商业区某店铺的强光对住宅区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影响。相关职能部门在收到居民多次投诉后,未履行监管职责。后来,该住宅区的居民以该店铺的强光已构成环境污染为由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该起诉讼中,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居民是行政相对人,该店铺是被告 ②该起诉讼可以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③该店铺的光污染侵害了居民的隐私权 ④该店铺发出强光的行为违背了绿色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是行政相对人,该起诉讼是民事诉讼,不是行政诉讼,①排除。因为该起诉讼是由环境污染引起的,所以,该起诉讼可以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②正确。该住宅区的居民以该店铺的强光已构成环境污染为由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没有涉及隐私权,③排除。某店铺发出强光的行为违背了绿色原则,④正确。
1.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增强“证据意识”。下列行为有利于我们收集证据的是(  )
①与别人合作时尽量签订书面合同 ②尽量使用现金支付,减少银行卡或者第三方支付 ③私下携带录音设备在禁止录音的场合进行秘密取证 ④买东西或接受服务时尽量索要发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B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养成收集证据的习惯,与别人合作时尽量签订书面合同,买东西或接受服务时尽量索要发票,减少现金支付,尽量使用银行卡或者第三方支付等,①④说法正确,②说法错误。收集证据应合法,③排除。
2.诉讼需要证据,“打官司”需要“用证据说话”。这是因为(  )
①司法机关以证据为根据判决案件 ②证据是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③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 ④证据是受害人维权的方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C 司法机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认定案件事实,①错误;②③正确说明了证据在诉讼中的作用;证据是维权的根据而非方式,④说法错误。
3.关于证据的种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患者甲以误诊为由起诉某医院,甲提交的医院病历是物证 ②乙在某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披露丙隐私的文章,丙诉至人民法院并提交了该杂志,该杂志属于书证 ③丁用《新华字典》打破了戊的头,戊诉至人民法院并提交了该《新华字典》,《新华字典》属于书证 ④壬向庚借款五千元,逾期不还,庚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截图,属于电子数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D 医院病历和杂志是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属于书证,①错误,②正确。《新华字典》属于物证,③错误。庚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截图,属于电子数据,④正确。
4.张某为甲公司高级电脑技术员,在一次技术性业务活动中出现失误,甲公司决定与张某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张某对此不服,依法提出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和张某均有举证责任
B.张某负有举证责任
C.甲公司负有举证责任
D.人民法院可以自行收集证据
解析:C 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C符合题意,A、B、D排除。
5.某日,赵某与儿子(15周岁)正在一居民楼下正常行走,突然三楼李某家阳台上的花盆坠落下来,砸在赵某的头上,致其脑震荡。赵某为此花掉医疗费2 000元。后来赵某将李某诉至人民法院。在本案中,主要应由(  )
A.赵某负举证责任
B.李某负举证责任
C.赵、李共同负举证责任
D.赵某的儿子负举证责任
解析:B 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举证责任倒置”,故花盆的主人李某应负举证责任,B当选。
6.(2025·山东名校联考)上海某交警支队在交通信息采集平台上收到视频举报,一辆机动车跨越地面白实线自右向左变道进入最左侧直行车道。据此,上海某交警支队对该车辆开具了处理告知单,车主薛先生通过手机App进行自助处理,并缴纳了200元罚款,但薛先生认为此处罚不合理,遂将上海某交警支队告上法庭。下列对该诉讼说法正确的是(  )
①薛先生对上海某交警支队的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②上海某交警支队要对其作出以上处罚的依据承担举证责任 ③薛先生若不服一审判决,可在15日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④该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上海某交警支队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C 该诉讼属于行政诉讼,采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故①表述错误,②符合题意。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故③表述错误。该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相关部门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故④符合题意。
7.朱某受雇于赵某修建房屋,先后两次向赵某出具3 375元的劳务费欠条,多次催要无果,朱某准备诉至人民法院。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
①该欠条作为书证是决定胜负的关键砝码 ②朱某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必定败诉 ③朱某应该去赵某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④赵某侵害了朱某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B 该案例可以判断该欠条作为书证是决定胜负的关键砝码,赵某侵害了朱某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①④符合题意。朱某虽没有与赵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两者之间有劳务费欠条存在,这也能成为证据,不一定会败诉,②说法错误。朱某应提起诉讼,不是上诉,③说法错误。
8.户籍在A县的甲常年在B地居住,因做生意需要,向在C地的好友乙借款20万元,并写下欠条约定三年内归还。后来,因生意经营不善,甲迟迟未能归还借款。无奈之下,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本案中(  )
①法庭辩论阶段,当事人应当出示相关证据 ②乙应当向B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乙出示的写有借款20万元的欠条属于物证 ④有理未必能胜诉,证据才是关键所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D 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在本案中乙应当向B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理未必能胜诉,证据才是关键所在,②④入选。当事人应当在庭审前出示相关证据,①不选。乙出示的写有借款20万元的欠条属于书证,而不是物证,③不选。
9.(2025·海南海口期末)王某在步行街散步时,某商铺广告牌突然跌落,砸中了王某。后王某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对王某和商铺负责人进行劝说、协商,由商铺负责人送王某至医院检查处理伤口,但商铺负责人并未付费便自行离开。事后王某多次拨打商铺电话欲协商赔偿问题,未果。这一案件中(  )
①王某可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商铺赔偿医药费等损失 ②王某如果提出诉讼主张,王某和商铺都负责举证 ③步行街的监控录像可作为视听资料,属合法证据 ④商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是认定本案件事实的依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B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商铺广告牌突然跌落,砸中了王某,导致王某受伤,王某可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商铺赔偿医药费等损失,①正确。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举证责任,②错误。步行街的监控录像可作为视听资料,属合法证据,③正确。认定本案件事实的依据是商铺的广告牌突然跌落,砸中了王某,导致王某受伤,而不是商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④错误。
10.(2025·湖南长沙期中)刘某因生活需要,通过微信向胡某借款6 000元。2024年2月,胡某与刘某在某平台签订电子借条,双方就身份信息、借款金额、还款时间等进行了明确约定,同时在电子签章处签名。借款到期后,刘某仅还款500元,胡某多次催讨未果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转账记录、电子借条等予以证明。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胡某提供的证据属于电子数据 ②刘某借钱不还应承担侵权责任 ③款额是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④两人订立的书面合同合法有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B 胡某提交转账记录、电子借条等证据属于电子数据,①正确。刘某借钱不还应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侵权责任,②错误。该案件属于债权关系,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③错误。胡某与刘某在某平台签订电子借条,双方就身份信息、借款金额、还款时间等进行了明确约定,同时在电子签章处签名,说明两人订立的书面合同合法有效,④正确。
11.(2025·黑龙江大庆期末)李某在便利店向陈某购买了3瓶茅台酒,共付货款8 400元。后在饮用过程中发现与以往口感不同,李某遂向本地市场监管局投诉该茅台酒为假酒,该局申请鉴定的结论为:送鉴样品与公司出厂产品外包装特征不符,属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李某就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退还货款并支付三倍赔偿金。
资料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部分)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依据材料信息可知(  )
①李某可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鉴定结论作为物证 ②李某可以以侵犯商标权为由提出赔偿,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③根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陈某需要证明涉案茅台酒符合食品质量安全标准
④陈某向李某提供的茅台酒被确认为非指定公司所生产,陈某的行为构成违约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D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鉴定结论,在法律上被称为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但不属于物证,①错误。陈某侵犯商标权的受害主体是茅台酒公司,李某作为购买茅台酒的消费者,不能以侵犯商标权为由提出赔偿,②错误。在产品质量问题举证责任中,通常采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所以陈某需要证明涉案茅台酒符合食品质量安全标准,③正确。李某在便利店向陈某支付8 400元购买了3瓶茅台酒,陈某与李某之间就涉案茅台酒构成了买卖合同关系,而陈某向李某提供的茅台酒被确认为非指定公司所生产,故陈某的行为构成违约,④正确。
12.(2025·江苏苏州期末)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杨某在小区楼顶架设天线,物业公司发现后将其拆除,引发双方争议。杨某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并允许架设天线,物业公司则认为杨某架设天线改变了房屋功能、布局,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杨某拆除并赔偿屋顶修复费用。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杨某的行为超出了对住宅专有部分合理需要的范围,且未经其他业主同意,亦未能对其安装天线的专业性和安全性举证,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判决其败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人民法院判决的理由。
答案: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杨某架设天线存在安全隐患,侵犯了其他业主共有财产权。
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杨某未经其他业主同意架设天线,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了损害。
③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杨某未能对其安装天线的专业性和安全性举证,缺乏合法性依据,应承担不利后果。
解析:物业公司认为杨某架设天线改变了房屋功能、布局,存在安全隐患,要求杨某拆除并赔偿屋顶修复费用,可从民事权利有限制的角度分析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杨某的行为超出了对住宅专有部分合理需要的范围,且未经其他业主同意,可从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的角度分析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杨某的行为超出了对住宅专有部分合理需要的范围,亦未能对其安装天线的专业性和安全性举证,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判决其败诉,可从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角度,分析如果举证缺乏合法性依据,应承担不利后果。
9 / 9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课程标准
1.识别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不同的调解方式,明确调解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2.列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经济仲裁等仲裁形式,明确仲裁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3.解析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点。
第一框 认识调解与仲裁
学习目标
1.明确解决纠纷存在多种途径,结合具体事例,理解调解与仲裁的特点与优势。
2.面对纠纷时,能够选择合适的解决纠纷的方式或途径,并对相关案例作出科学分析,增强法治意识。
一、以和为贵选调解
1.社会纠纷的解决方式
(1)发生纠纷时,人们往往先自行 协商 ,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无法和解时,人们还可以通过 调解 、仲裁或者 诉讼 等方式解决纠纷。
(2)诉讼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 伤和气 。相比之下, 调解 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2.调解
(1)含义:通过第三方的 排解疏导 、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 自愿 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调解。
(2)类型: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调解制度,包括 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仲裁调解、 诉讼调解 等,它们在不同层面为解决纠纷发挥着重要作用。
3.人民调解
(1)含义: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被誉为伟大的“ 东方经验 ”。
(2)原则:人民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 法律 、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 费用 。
(3)效力
①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 群众性 组织,经其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②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 三十日 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调解协议有效的,若一方当事人未依协议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 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
【在线点拨】
法律效力、法律约束力与法律强制力的区别
(1)法律效力,即法律的适用范围,包括时间、空间和对人的效力。
(2)法律约束力,侧重于法律的指导与教育作用,是最低的道德要求,任何人的行为突破了法律限制均属于违法行为。
(3)法律强制力,是指在违法行为发生时由国家机关保证法律得到实施的效力,如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便捷经济选仲裁
1.仲裁的种类: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包括 商事 仲裁、 劳动争议 仲裁等。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商事仲裁。
2.商事仲裁
(1)适用范围
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 合同纠纷 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 仲裁机构 进行商事仲裁。
(2)特点
①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 其一 加以适用。
②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 仲裁协议 为前提。
③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 不公开 进行,而且 一裁终局 。
④仲裁更加 便捷 、经济。
⑤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 法律效力 。
乐学善思
所有纠纷都能用仲裁方式加以解决吗? 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通过仲裁解决。
【误区矫正】
1.调解是由人民法院主持进行的。
矫正:诉讼调解由人民法院主持进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分别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国家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主持进行。
2.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政府机构。
矫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3.仲裁是当事人自愿选择,仲裁裁决没有法律效力。
矫正:仲裁是当事人自愿选择,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4.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均可将纠纷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将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
矫正:商事仲裁实行协议仲裁制度,当事人一方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仲裁实行或裁或审制度和一裁终局制度,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不可将同一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议题一 如何正确认识调解
【情境】 【案情简介】
韦某等6人是某公司职工,为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讨要社会养老保险以及经济补偿金等问题到某劳动人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申请调解。调委会派出调解员向某公司了解情况,公司认为:企业近年来经营亏损严重,无法为韦某等6人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对韦某等6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无意见,但认为本公司在经营管理中没有给辞职的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惯例,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表示同意调解。
  【调解过程】
调解员首先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沟通,提出了几点法律方面的意见,指出公司这样做的法律后果和对公司发展的影响。调解员认为,要求公司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金是劳动者的权利,权利可以主张亦可以放弃。同时,调解员从情理角度出发,阐明企业和员工的关系从法律上看是劳动关系,但其本质是鱼和水的关系,希望双方识大体顾大局,相互理解,在和谐互利的前提下解决问题。
  【调解结果】
双方当事人达成人民调解协议:1.公司为韦某等6人办理辞职手续,购买社会养老保险;2.韦某等6人同意放弃经济补偿金。
任务1 独立思考:“当今社会,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提示:①调解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②有利于节约纠纷解决成本,提高矛盾化解效率;③有利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任务2 分组讨论:谈谈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调解员。
提示:①要怀有为民情怀,公道正派、善于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深入调查,全面把握相关事实,获取准确的信息,有针对性地制定调解方案。②要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讲情讲理讲法,以案释法,达到既案结事了,又宣传法律法规、教育人民群众的社会效果。
1.和解与调解
类别 和解 调解
法律地位 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属于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不具有民事诉讼原则的法律地位 在有关组织、机关、机构、个人或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的活动,具有民事诉讼原则的法律地位
适用 范围 一般发生在民事诉讼中 一般适用于民事纠纷
法律 效力 由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的和解协议,不具有与判决书、调解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调解协议有效的,若一方当事人未依协议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不同调解类型的比较
调解类型 主持机构 适用阶段 适用纠纷类型
诉讼外调解 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 民间纠纷发生后至当事人采取仲裁、诉讼等其他方式前 民间纠纷
行政调解 国家行政机关 行政执法过程中 民事纠纷或轻微刑事案件
仲裁调解 仲裁机构 仲裁过程中 商事纠纷、劳动争议
诉讼调解 人民法院 诉讼过程中 民事纠纷、行政赔偿等
议题二 如何认识仲裁
【情境】 2024年1月,叶某与Y健身公司签订会员健身合同,购买其常规私教课程,共支付4万元,双方未约定违约金。2025年2月,叶某在Y健身公司上课过程中因教练指导不当,导致受伤并被送往医院就诊,经医院诊断为椎间盘变性突出。事后,叶某要求退课。Y健身公司工作人员口头同意却迟迟未予办理。2025年8月,Y健身公司突然闭店停业,叶某无奈之下将Y健身公司告到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Y健身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还剩余价款以及双倍支付违约金。
任务1 分组讨论:指出叶某的主张是否能够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提示:部分支持。Y健身公司直接闭店,无法进行接下来的服务,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Y健身公司应退还叶某剩余的款项。当事人有约定违约金的,适用违约金条款。Y健身公司与叶某的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违约金,故对于违约金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任务2 共同探讨:指出若叶某对诉讼结果不服,能否申请仲裁,并说明理由。
提示:不能申请仲裁。①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③Y健身公司与叶某之间是平等主体当事人,双方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因此在选择诉讼后,不能再选择仲裁。
全面理解仲裁
含义 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形式 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
特点 ①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②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③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因此,仲裁更加便捷、经济。 ④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1.教材P82“探究与分享”
提示:事例中的小冯租赁小贾房屋,在租赁期间因水管破裂并造成财产损失而发生纠纷。纠纷发生后,二人对立情绪严重,小冯准备直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但在邻居王大妈的积极介入、说服开导下,双方最终互谅互让,自愿达成协议,用调解方式有效地化解了矛盾,避免了人力、精力、财力成本的过度消耗与司法资源的浪费。
2.教材P84“探究与分享”
提示:①商品房购买者因所购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与开发商发生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②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因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的纠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权纠纷。根据仲裁法规定,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的纠纷,不能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③企业因发明专利申请被驳回与行政机关发生的行政争议,属于不平等主体之间的行政纠纷。根据仲裁法规定,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知识点一 调解
【例1】 (2025·黑龙江哈尔滨期末)村民叶某家有一棵老榆树,由于树木老化,树枝有时随风掉落。邻居张某认为,这有可能威胁到自己的人身和房屋安全。为此,张某一家多次找到叶某,要求其砍伐树木,但叶某均未同意。村民小组长、调解员了解情况后,及时开展调解工作,双方同意用钢丝绳对老榆树进行加固,消除了安全隐患。材料中的调解(  )
①属于人民调解,有利于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促进社会和谐 ②属于诉讼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③体现了“以和为贵”思想,相比诉讼,是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④具有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等特点,是解决纠纷的不二选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材料中的调解是在村民小组长和调解员的主持下进行的,属于人民调解,有利于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促进社会和谐,①正确。材料中的调解是人民调解,而非诉讼调解,人民调解的调解协议与判决书的法律效力不同,②排除。通过调解,双方达成共识消除了安全隐患,体现了“以和为贵”思想,相比诉讼,调解往往是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③正确。和解、调解、仲裁或者诉讼都是解决纠纷的有效方式,不能笼统地认为调解是解决纠纷的不二选择,④排除。
知识点二 仲裁
【例2】 (2025·山东名校联考)甲与乙之间产生了某种纠纷,要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结果仲裁机构未予受理。仲裁机构未予受理的原因可能是(  )
①甲、乙双方未就纠纷达成有效仲裁协议 ②甲、乙双方未选择最基层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③纠纷涉及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 ④纠纷正由人民法院审理或已经审结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仲裁实行协议仲裁和“或裁或审”制度,申请仲裁要有双方达成的有效仲裁协议,已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①④符合题意。仲裁没有层级之分,双方可以自由协商决定,②错误。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属于商事仲裁受理范围,③不选。
技法点拨
分析法与排除法相结合快解原因类选择题
解答原因类选择题,应把题干和备选项结合起来分析,题干为因,备选项应为此原因的结果,反之亦然。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四种题肢应排除:①本身表述错误的题肢;②答非所问的题肢;③与题干的规定性重复或变相重复的题肢;④因果颠倒的题肢。
1.(2025·浙江宁波月考)老王和老许两家是邻居,因为雨水排放问题产生纠纷,甚至动手打架。后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劝导,两家最终协商解决了问题。这说明(  )
①公民应树立法治意识 ②公民要理性表达诉求 ③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坚持公正司法 ④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完善法律法规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A 老王和老许因为纠纷最终能协商解决问题,这表明公民应树立法治意识,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①正确。 老王和老许之前动手打架,最终能协商解决问题,这体现了公民要理性表达诉求,不能冲动行事,②正确。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是司法机关,不能坚持公正司法,③错误。人民调解委员会没有权力完善法律法规,完善法律法规要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④错误。
2.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  )
①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②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③尊重当事人的权利,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④向过错方收取调解费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A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①②符合题意;调解达成的协议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③说法错误;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④说法错误。
3.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我国开始建设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充分发挥其在线咨询、评估、调解、仲裁的功能,让百姓足不出户、动动手指便可调解纠纷。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  )
①为纠纷主体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解决纠纷途径 ②极大地消除了纠纷的发生 ③提高诉讼服务水平,有效惩治犯罪活动 ④通过“数字赋能”促进我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建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B 材料说明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为纠纷主体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解决纠纷途径,通过“数字赋能”促进我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建设,①④正确。“消除”说法绝对,②排除。材料不涉及诉讼,③排除。
4.(2025·山东临沂月考)李甲与李乙系同村村民,两人系地邻,李甲的地在外侧,李乙的地在内侧,李乙出入必须经过李甲的耕地北侧。原来北侧统留有通道,现在李甲将通道全部种上了庄稼,且不允许李乙经过,双方因此发生矛盾。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李乙的正当通行权受到侵害 ②李甲有权决定预留通道的使用 ③相邻权是一种排他性权利 ④李甲与李乙的邻里纠纷可通过调解解决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B 李甲与李乙系地邻,现在李甲将通道全部种上了庄稼,且不允许李乙经过,李乙的正当通行权受到侵害,这种邻里纠纷可通过调解解决,①④符合题意;李甲无权决定预留通道的使用,不能阻止李乙经过,②说法错误;相邻权不是一种排他性权利,③说法错误。
5.(2025·河南南阳期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下面所列纠纷,仲裁委员会应予以受理的有(  )
①王某向李某借1万元未及时偿还产生的纠纷 ②王某与县交警队就乱停车处罚问题的争议 ③李某与就业单位因离职赔偿意见不一致产生的纠纷 ④王某的生父母与养父母就是否解除收养关系引发的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B “王某与县交警队就乱停车处罚问题的争议”属于行政争议,不适用于仲裁,②不符合题意。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适用于仲裁,④不符合题意。
6.小美与朋友合开了一家服装公司,但不久就产生了财产方面的权益纠纷。碍于情面,小美不想打官司,准备选择以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那么,小美必须弄清的仲裁原则有(  )
①仲裁和诉讼互不干扰,可以同时进行 ②对仲裁裁决不满意,可就同一纠纷再进行起诉 ③仲裁必须依据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有效仲裁协议 ④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D 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①说法错误;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作出后,不可就同一纠纷再进行起诉,②说法错误。
7.刘某与李某两家是邻居,刘某住三楼,李某住二楼。刘某衣服经常不拧干就搭在阳台上,导致水滴到李某的衣服、被子上。刘某说这是自己的阳台,李某无权干涉。别人出主意让李某打官司,李某不想打,想用调解的方式解决与刘某的纠纷。下列对调解认识错误的是(  )
A.调解是指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B.调解可以通过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
C.人民调解是我国民间一种非常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
D.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独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解析:D 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受司法助理员的具体指导开展调解工作,不是独立调解,D错误但符合题意,A、B、C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8.(2025·湖南长沙期中)“一纸书来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一首“让墙诗”传颂数百年。近年来,坐落在六尺巷故里的桐城市人民法院用六尺巷智慧指导创新调解工作,独创“六尺巷调解工作法”,通过听、辩、劝、借、让、和“六步走法则”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使很多案件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当地人民法院的调解方法好在(  )
①规范有序,成为了化解矛盾和纠纷的最优选择
②方法灵活,发挥了群众性组织的人民调解功能
③便捷高效,节省了司法资源,降低了诉讼成本
④启心润德,推动了群众通过对话协商化解矛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D 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但不是最优选择,①说法错误。当地人民法院的调解属于诉讼调解,不是群众性组织的人民调解,②不符合题意。
9.2025年1月22日,经过八个多月的建设和试运行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公众开放,供国家机关、社会团体、调解组织和社会公众查询、使用、学习、研究。对于多元解纷,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当事人对商事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再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B.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劳动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
C.人民调解应当坚持公平,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承担调解费用
D.若不满意自己遗产继承,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解析:B 商事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并且在商事仲裁和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商事仲裁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不可以就同一事由再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A说法错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劳动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B说法正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C说法错误。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D说法错误。
10.(2025·山东滨州期末)摩的司机王某载客时在路边捡到一部手机。手机机主刘某借朋友手机给丢失手机拨打电话,王某接听后两人加了微信,并约定时间、地点归还手机。刘某因故迟到,王某表示因等待多时耽误了自己做生意,提出让刘某支付100元作为误工费和手机保管费。刘某不愿意支付该费用,与王某发生争执。关于本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①王某与刘某之间的债权关系的客体是手机 ②刘某向王某支付误工费及保管费没有违背传统美德 ③如果王某因为“酬金”没有谈妥,可将手机放回原处 ④双方可根据保管时长和收入就误工费、保管费进行协商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C 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①不选。王某表示因等待多时耽误了自己做生意,提出让刘某支付100元作为误工费和手机保管费,所以刘某向王某支付误工费及保管费并没有违背传统美德,②正确。即使王某因为“酬金”没有谈妥,也应该将手机归还失主,而不是将手机放回原处,③不选。王某表示因等待多时耽误了自己做生意,提出让刘某支付100元作为误工费和手机保管费,如果刘某不同意,双方可根据保管时长和收入就误工费、保管费进行协商,④正确。
11.(2025·河北沧州期中)甲科技公司与乙研发团队合作开发一款软件,但后期因成果归属和收益分配产生分歧。双方因顾及社会影响不想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就选择了一家专业的科技领域仲裁机构来裁决。2个月后,仲裁庭在综合评估了双方贡献的基础上,出具了仲裁裁决书。结合本案,下列关于仲裁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相比诉讼,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更加便捷、更具公正性 ②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③申请仲裁后,当事人可以就同一案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保密性好而且一裁终局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C 本案中双方因顾及社会影响不想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就选择了一家专业的科技领域仲裁机构来裁决,这说明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保密性好。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而且一裁终局,②④正确。相比诉讼,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更加便捷,但不能说更具公正性,①排除。申请仲裁后,当事人不能就同一案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③错误。
12.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2024年5月,刘某与其子刘小某在仙桃陈场镇某村使用无人机喷洒农药,刘小某负责操作无人机,刘某负责装农药。
在喷洒农药的农田中,有一块面积约766平方米的农田,在某莲藕合作社承包的藕塘南边,中间有一条4米宽的沟堤。6月4日,莲藕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张某发现,其莲藕池出现了荷叶变黄等症状,认为是刘某及其儿子刘小某使用无人机喷洒农药的行为所致。张某与刘某父子因此发生纠纷。
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张某可采取哪些途径化解与刘某父子的纠纷。
答案:①解决纠纷的主要方式有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
②张某与刘某父子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双方可先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
③无法和解时,可以选择调解。调解不成,若双方有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可申请仲裁。
④如不申请仲裁,张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析:结合材料信息,根据教材知识作答即可。
1 / 9第二框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学习目标
1.明确诉讼的基本程序,知道起诉、应诉、开庭审理的流程,培养程序意识。
2.尊重法律程序,做到按法律程序行事,提高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能力。
一、起诉与应诉
1.起诉
(1)含义:俗称“ 告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或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 人民法院 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
(2)地位:诉讼程序的 第一步 。
(3)原则:在我国,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 不告不理 ”的原则。
(4)管辖: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乐学善思
1.如何理解“起诉要找对门儿”这句话? 提示:这句话强调起诉,首先要明确这件事要归人民法院管,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案件,人民法院才受理、审判;其次还要看这件事归哪类、哪地人民法院管,这涉及诉讼类型和管辖的问题。
2.立案
(1)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 登记立案 。
(2)立案登记后, 诉讼 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3.应诉
(1)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 起诉状副本 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被告不提交 答辩状 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3)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 开庭审理日期 ,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二、审理与判决
1.开庭审理
(1)含义: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 当事人 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 形式 ,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 判决 ,这一系列诉讼活动称为开庭审理。
(2)地位: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 最重要 的环节。
(3)阶段:开庭审理包括开庭准备、 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 宣告判决 等阶段。
2.上诉与二审
(1)条件:一审结束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不服 一审裁判 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2)程序与效力: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 上诉 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 终审 裁判。
(3)法律还规定了 审判监督 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乐学善思
2.当事人对二审判决不服该怎么办? 提示: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上诉,但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也可以向人大信访部门进行反映。
【误区矫正】
1.起诉是诉讼的开始。
矫正: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
2.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后的环节。
矫正: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3.对一审判决不服的都可以提起上诉。
矫正: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但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同时就是终审判决,对此不能提起上诉。
议题一 如何理解起诉与应诉
【情境】 山东的小李在广东打工,与房东因房租问题发生纠纷。2025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小李趁回家过节之际,向自己户口所在地的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接到诉状后,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任务1 独立思考:人民法院为什么不受理小李的诉讼请求?
提示: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小李与房东的纠纷发生在广东,他应到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任务2 分组讨论:人民法院在接到诉状后,诉讼就成立吗?
提示:起诉并不必然导致诉讼的成立。我国实行立案登记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相应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1.地域管辖
(1)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原则。
(2)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
(3)刑事诉讼则多由犯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起诉的必备条件
起诉者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该案件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议题二 如何把握审理与判决
【情境】 个体经营户申某到银行储蓄所存款7 600元。该所职员为其代填了存款凭条并交给他活期储蓄存单一份。3个月后,当申某到储蓄所取款时却发现存单上的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大写正确,而小写却误写为760元。当他要求对方按大写金额支付本息遭到拒绝后,申某将银行储蓄所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判决原告败诉。接到判决书后,申某虽认为不公,却因忙于生意,一时也未把上诉放在心上。一个月后,当他通过向律师咨询,得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官司可以打赢时,一审判决已经生效,申某为此追悔莫及。
任务1 独立思考:情境中的诉讼属于什么类型,这种诉讼的开庭审理要经过哪些阶段?
提示:情境中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中,开庭审理要经过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
任务2 分组讨论:本案中申某因为忙于生意失去了哪项公民的诉讼权利?
提示:申某因为忙于生意而失去了公民应享有的上诉权。一审结束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1.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的区别
(1)法庭调查是法官主导的纠问。法庭调查的根本任务是让法官查清事实。举证、质证、询问证人等最终目的都是指向法官的。
(2)法庭辩论是当事人的自由发言,法官只是充当裁判。
2.诉讼维权
开庭审理:一审 含义 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判决的活动
地位 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环节 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
上诉: 二审 启动 一审结束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效力 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审判监督程序:再审 意义 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程序 无独立的审判程序,一审裁决按一审程序再审,二审裁决按二审程序再审
效力 对一审裁判的再审可以上诉
对二审裁判的再审是终审裁判
1.教材P91“探究与分享”
提示:(1)沈某在提起诉讼前,需要搜集火锅店的相关信息,准备好在火锅店消费时各种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消费清单、证人证言、现场照片等,准备好医院伤情鉴定结果、入院治疗的相关信息、医疗费用清单等医疗证据,并根据相应信息完成民事起诉状的撰写。与此同时,还要明确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2)
民事起诉状
原告:沈某 性别:×× 年龄:××
民族:××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
被告:某火锅店
住所:火锅店营业执照登记住所
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赔偿入院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万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告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管理疏漏,在下雨天没有及时处理大厅雨水,地面湿滑,导致原告在火锅店走动时不慎摔倒并致左臂骨折。出院后,原告要求被告赔偿,但被告以原告穿高跟鞋走路不稳为由拒绝赔偿,仅同意给付2 000元的消费代金券。
  原告认为,在火锅店摔伤是被告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造成的,原告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要求造成原告人身损害的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综上所述,原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恳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1份
证据和证据来源(略)
起诉人:沈某
××年××月××日
2.教材P93“探究与分享”
提示:公开审判将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提高了审判活动的透明度,有利于防止司法腐败,促进司法公正;在公开审判的过程中,还可以对公众进行法治宣传,增强公民的法治观念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知识点一 起诉与应诉
【例1】 (2025·安徽阜阳期中)生活在E区的窦某到F区李某经营的服装店购买服装时,被李某饲养的宠物狗咬伤了脚。随后,窦某去当地防疫站就医,共花费医药费560元。窦某要求李某承担医药费,但李某认为,窦某被狗咬伤是其踩到狗尾巴所致,自己无须承担医药费。双方协商未果,窦某将李某诉至人民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窦某的自主选择权受到了侵害
②李某不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
③自然人窦某最高的人身利益受到了侵犯
④窦某应向有管辖权的F区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材料未体现窦某的自主选择权受到了侵害,①排除。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②正确。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窦某最高的人身利益没有受到侵犯,③排除。在民事诉讼中,当原告提起诉讼时,一般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因此,窦某应向有管辖权的F区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正确。
知识点二 审理与判决
【例2】 (2025·宁夏银川期中)网约车司机钱某在载客途中被某市交通局执法人员拦停,被处2万元罚款。钱某对这一行政处罚不服,起诉到人民法院,一审法院判决撤销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市交通局不服判决,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中(  )
①一审中的法庭调查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调查 ②二审中审判长应告知该市交通局享有辩护权
③二审裁决后该市交通局不可以再上诉
④二审后该市交通局可以向更高级法院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法庭调查阶段,是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调查,①正确。告知辩护权适用于刑事诉讼,②错误。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裁决后,该市交通局不可以再上诉,③正确,④错误。
1.生活中,常听说“不告不理”。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A.刑事诉讼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B.适用于民事和行政侵权现象
C.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D.人民法院系统内部有明确的管辖分工
解析:B 在我国,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民不告,官不究”适用于民事和行政侵权行为,B符合题意。
2.王某欠李某人民币10万元,李某几次催讨,王某拒不归还,李某决定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纠纷。李某住在W市A区,王某住在H市B区。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应向H市B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李某应向W市A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李某可以向H市B区或W市A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王某、李某都可以选择不亲自出庭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B 民事诉讼多采用“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原则,且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①④正确。
3.出于各种原因,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现象大量存在。对此,人民法院应该(  )
①不予立案 ②作撤案处理 ③继续依照法定程序审理案件 ④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D 在一审阶段,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并通知双方当事人,③④正确;答辩状送达被告,意味着已经立案,进入第一审程序,不能撤案,①②不符合题意。
4.注册地位于杭州市西湖区的A公司和注册地位于绍兴市越城区的B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现在两公司发生合同纠纷,A公司欲起诉B公司。A公司应前往的人民法院是(  )
A.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B.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C.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D.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解析:B A公司与B公司发生的合同纠纷属于两个平等民事主体间的普通民事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因此A公司应到B公司所在的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B正确,A、C、D均不符合题意。
5.(2025·云南昭通期中)分别居住在三亚市吉阳区的甲和崖州区的乙是生意合作伙伴,也是多年好友。2022年3月,甲因资金周转问题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两年后还款。借款到期后,乙在多次催讨未果后,决定于2025年4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乙可聘请辩护人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②乙的诉讼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 ③本案实行“不告不理”原则 ④乙可以向吉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D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委托诉讼代理人,而非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且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属于中级法院,普通民事案件一审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故乙不能直接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①错误。 诉讼时效一般是自权利人知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3年。此借款2024年到期,2025年4月起诉未超时效,②错误。 民事诉讼遵循“不告不理”原则,没原告起诉人民法院不主动审理,③正确。 民事诉讼一般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被告甲住所地吉阳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④正确。
6.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裁判就是终审裁判,当事人不能再上诉,但并不排除再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中可以进行再审的是(  )
①当事人对尚未生效的一审裁定、判决不服 ②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 ③人民法院发现已经生效的裁判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 ④当事人认为二审裁判仍有错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D 当事人对尚未生效的一审裁定、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而不是申请再审,①不符合题意;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②不符合题意;人民法院发现已经生效的裁判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可以启动再审程序,③符合题意;当事人认为二审裁判仍有错误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再审,④符合题意。
7.(2025·黑龙江牡丹江期中)家住A区的苏某向B区的王某借款16万元,约定于2025年6月20日前全部偿还。借款期满后,王某多次向苏某催要无果,遂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为以更快速度化解该纠纷,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进行了调解。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借款案件须先经过调解程序,才能进入诉讼程序 ②王某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③王某可以向A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上述调解过程发生在诉讼之前,属于诉讼外调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C 调解并非诉讼的必经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有权直接起诉,调解需自愿,并非强制前置程序,①排除。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②正确。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因此王某可以向A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③正确。诉讼外调解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题目中调解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属于诉讼调解,④排除。
8.家住C县的李某到L县办事,经过一栋高层居民楼时,被楼上掉下的一块砧板砸中鼻梁,致鼻梁骨折。由于无人承认谁是砧板的物主,李某遂将该栋楼的业主和物业告上法庭。下列对本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如某业主有全家不在场的证据可予免责 ②业主和物业有权委托律师担任其辩护人 ③开庭准备阶段要询问李某是否要求回避 ④业主如果不提交答辩状将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B 如某业主有全家不在场的证据可予免责,①正确。本案中,业主和物业有权委托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②错误。开庭准备阶段要询问李某是否要求回避,③正确。被告不提交答辩状并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④错误。
9.2025年,《哪吒之魔童闹海》荣登全球动画电影票房榜首。2月10日,《哪吒之魔童闹海》出品方A公司起诉某国产手游制作方B公司使用“哪吒”“哪吒魔王子”美术作品相关元素侵犯其著作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人民法院予以登记立案,诉讼即告开始,进入第一审程序 ②若B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A公司补交使用费,则不构成侵权 ③“哪吒”取材于神话传说,B公司使用这一形象无需A公司同意 ④若B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B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①正确。补交使用费不能免除侵权责任,因著作权侵权需事先获得许可,事后补交费用仍需承担侵权后果,②错误。虽然“哪吒”是神话角色,但A公司创作的具体美术形象具有独创性,受著作权保护,B公司使用需经授权,③错误。本案为民事诉讼,若B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出上诉,④正确。
10.(2025·四川成都期中)甲、乙系同一小区前后楼栋的邻居,两家最近距离不足20米。在小区已有安防监控设施的基础上,甲在其入户门上安装了一款可视门铃,位置正对乙的卧室和阳台。乙认为甲侵犯其隐私,使其生活不得安宁。两人协商无果,乙将甲诉至人民法院。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甲若不服一审裁判的结果,有权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
B.乙起诉甲符合法律规定,一旦起诉即意味着诉讼即告开始
C.若人民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甲后,甲不提交答辩状将影响案件审理
D.法庭辩论是本次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乙需充分作好辩论准备
解析:A 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A正确。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B排除。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C排除。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D排除。
11.业主李某购买了一辆新能源电动汽车,在办理机动车地下停车位充电桩的过程中需要小区物业公司出具同意安装的证明,但物业公司以存在安全隐患为由拒绝出具。经协商未果后,李某诉至人民法院。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开庭审理时,人民法院要把起诉状副本及时送达物业公司 ②李某若缺乏法律知识,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为其诉讼 ③人民法院予以登记立案后,诉讼随之进入第一审程序 ④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可在判决书送达15日内提出再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C 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而不是开庭审理时才送达,①错误;李某若缺乏法律知识,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为其诉讼,人民法院予以登记立案后,诉讼随之进入第一审程序,②③正确;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可在判决书送达15日内提起上诉,而不是再审,④错误。
12.(2025·山东德州期中)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李小某(13周岁)随姐姐李某(23周岁)到某溜冰场溜冰。该溜冰场未配备头盔、护膝、护肘、手套等护具,仅在墙上贴有溜冰规则:“1.初学者应在冰场边缘扶安全扶手进行滑行……7.未成年人入场溜冰,须在家长监护下滑行……”李小某系第一次溜冰,与姐姐李某分开溜冰后,双手脱离安全扶手后失去平衡,向后跌倒摔伤。约5分钟后,溜冰场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询问情况,并协助李某送李小某到医院救治。后经司法鉴定,李小某的伤残等级为十级。李小某的父母认为溜冰场光线昏暗,未向未成年人提供护具,事发后未积极进行救助,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决定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该溜冰场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医药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各项损失8万余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李小某的父母应如何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答案: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亲自或者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依法参加法庭辩论等诉讼活动,提出合理主张,收集并及时提供相关证据;若对一审裁判不服,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解析:结合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严格遵守诉讼程序等知识点作答。
6 / 8感受司法公正,体现公平正义
  原告林某系某直播平台的女装带货主播,其工作内容为通过直播展示服装穿着效果、介绍服装特点。林某拍摄的多款穿衣效果图在女装行业成为网红爆款图。①被告张某在某平台开设店铺时,擅自使用含原告摄影作品及肖像权的主页图进行服装销售。②林某在杭州市互联网公证处对被告店铺侵权的页面进行区块链技术取证,并经杭州市互联网公证处出具《数据保全证书》后,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损失共计5万元。③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仔细审核了原告提供的证据,且在某平台上找到了被告经营的店铺及所陈述的商品链接中林某的照片和视频,发现原告陈述属实。最终,经过人民法院的调解,双方达成了由被告赔偿原告损失4 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的调解协议。
信息点 对接知识
①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② 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③ 调解是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人民法院遵循公平的原则进行诉讼调解,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林某系某直播平台的女装带货主播,其拍摄的多款穿衣效果图成为网红爆款图。张某未经林某同意,擅自使用含林某的网红爆款图及肖像进行服装线上销售。林某向人民法院起诉,经杭州市互联网公证处技术取证并出具《数据保全证书》,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关于本案,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肖像权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可以提供电子数据证据
②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③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任何情形下不得使用和公开他人肖像
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权利人才能有效保证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A 林某向人民法院起诉,经杭州市互联网公证处技术取证并出具《数据保全证书》,说明肖像权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可以提供电子数据证据,①符合题意。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②说法正确,③说法错误。侵权行为发生,权利人的权利已经受到了损害,提起诉讼只是维权行为,并不能保证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④说法错误。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人民法院在此案中是如何实现公平正义的。
答案:①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使用原告肖像对产品进行宣传来获取利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人民法院依法查明事实,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解决纠纷,实现案件的公平正义。
③人民法院遵循公平的原则进行诉讼调解,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坚持以和为贵,最终促成了双方的调解,有利于维护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一、教材辅文挖掘
教材P84“相关链接” “枫桥经验”
1.(2025·山东名校联考)近年来,枫桥人民法庭创新运用“三步工作法”,即靠前一步防风险,变“末端治理”为“前端预防”;跨实一步解纠纷,变“诉讼为主”为“诉讼断后”;走深一步树公信,变“结案事了”为“案结事了”,法庭收案量持续保持下降态势。该工作法取得成效的原因在于(  )
①注重引导和支持人民群众理性表达诉求 ②突出社会规范在纠纷解决中的教化作用
③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④保障人民群众能及时获得有效法律援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A 该工作法取得成效的原因在于注重引导和支持人民群众理性表达诉求,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①③符合题意。材料强调法庭收案量持续保持下降态势,不是突出社会规范在纠纷解决中的教化作用,②不符合题意。材料不体现保障人民群众能及时获得有效法律援助,④不符合题意。
教材P87“名词点击” 行政相对人
2.(2025·河北邢台联考)某日,张某等数十名工人分别开车或步行到某公司门口聚集讨要工程款。该市公安局认为申请人举着带有影响该公司声誉标语的木牌,用车辆堵住公司门前道路,其间虽然经人劝阻,车辆不再堵门,但仍有大量人员聚集在该公司门前道路,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而张某认为自己讨要工程款的行为有法可依,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在本案中(  )
①张某作为行政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②张某作为原告对自己主张承担举证的责任
③张某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帮其进行诉讼
④张某应该到市公安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B 行政诉讼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①正确。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负有举证的责任,②错误。在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应为诉讼代理人,③错误。市公安局作为被告,张某应该到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正确。
教材P97“相关链接” 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
3.(2025·河南三门峡期末)孟某诉称某采油厂水干线损坏,部分洗井水流入灌溉水渠。孟某从该灌溉渠中抽水浇灌其四块承包地,导致孟某种植的树苗1/3死亡,造成共计44.34亩土地污染。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孟某诉至人民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某采油厂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某采油厂应当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③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④本案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A 本案中某采油厂的做法导致了土地污染,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而不是过错推定责任,①正确,②错误。在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案件中,对于免责事由以及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由行为人承担,即行为人不能证明损害是由被侵权人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③正确,④错误。
二、真题多维探究
1.(2024·浙江6月选考21题)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情绪激动的郭某被物业公司保安劝阻后坐在石墩上,不久因心脏骤停死亡。郭某家属将孙某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②孙某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
③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
④郭某家属提出赔偿的诉讼主张,应由孙某和物业公司举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题源追溯 教材P91: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衔接展示 信息点①: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 孙某阻拦郭某的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内,对郭某死亡后果的发生没有过错,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信息点②: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 孙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其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
信息点③:情绪激动的郭某被物业公司保安劝阻后坐在石墩上,不久因心脏骤停死亡 保安劝阻郭某的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内,保安的履职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亦无因果关系,物业公司也不承担侵权责任
思维清障 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权利谁负有举证责任,郭某家属提出赔偿诉讼主张,此时郭某家属负举证责任
答案:A
2.(2024·广东高考15题)甲在A市税务局办理业务时,因办税大厅地面湿滑,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甲诉至法院要求该税务局赔偿,并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法院受理后,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是电子数据 ②甲应当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 ④该案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属于行政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题源追溯 (1)教材P92: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2)教材P95:诉讼证据有不同的种类
衔接展示 信息点①:甲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 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
信息点②:法院受理后,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 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思维清障 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而不是“应当”;案例反映的并不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案例并不属于行政诉讼
答案:A
3.(2024·甘肃高考18题节选)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①孙某通过微信前后转给周某15 669元(其中微信转账12 900元,微信红包2 769元),后来双方产生矛盾,孙某诉至法院,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要求周某归还以上钱款。②周某认为上述钱款是赠与,不应偿还,但未提供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周某虽辩称是赠与,但并无证据证明,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所学知识,说明民事诉讼中主张权利靠举证。
题源追溯 (1)教材P95“相关链接”: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 (2)教材P97: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解题流程 第一步:审设问,定思路 设问限定 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可把握知识指向通过材料中的关键词进行定位,注意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解题思路 要调用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的知识,获取材料信息,多角度结合知识要点作答
第二步:析材料,链知识 信息 知识
① 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教材知识]
② 人民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规定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教材知识、材料本身]
解题流程 第三步:组答案,用术语 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孙某要求周某还钱,并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周某辩称是赠与,但未提供证据。最后人民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
1 / 5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课程标准
1.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2.解析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程序,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
第一框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学习目标
1.全面理解当事人所享有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上诉的权利,增强法治意识。
2.理解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内容及设立这一制度的必要性,明确关于法律援助的申请、审查和办理方面的规定。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1)原因
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 诉讼代理 人或 辩护 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2)作用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 实体 权利和 程序 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1)回避制度的含义
依据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当 审判人员 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的不宜参加案件 审理 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 当事人 有权要求其退出诉讼。
(2)回避制度的作用
回避制度有利于保证案件的 公正 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 正当性 。
乐学善思
1.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是一回事吗? 提示:不是。诉讼代理人就相当于当事人,是以当事人的名义实施诉讼行为的人;辩护人相当于帮当事人说话的人,是受委托帮助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人。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1)两审终审制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 两级 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
(2)上诉权利的内容
①当事人如果不服 一审 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②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 自主 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二、寻求法律援助
1.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的原因
(1)在生活中,一些公民受 经济条件 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 诉讼 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
(2)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 人权 而建立的一种 无偿 法律服务制度。
2.法律援助制度的内涵: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 律师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 代理 、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3.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
(1)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 国家赔偿 、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 劳动报酬 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 法律咨询 或代理服务。
(2)涉及维护英雄烈士 人格权益 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 经济困难 条件的限制。
(3)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于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 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 律师 为其进行刑事辩护或代理。
(4)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由其 法定代理人 代为提出。
4.法律援助的办理
(1)审查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 申请 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2)办理要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 职业道德 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 财物 。
乐学善思
2.只有经济困难者才能进行法律援助申请吗? 提示:法律援助的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
【误区矫正】
1.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辩护人为其进行诉讼。
矫正: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
2.一审裁判后,当事人如果不服,可以在任何时候提出上诉。
矫正: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和10日;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0日和5日。
3.对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律师不必为其辩护。
矫正:宪法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国家机关必须给他指定律师辩护,保证犯罪分子受到公平、公正的审判。
4.法律援助要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
矫正: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不收取任何费用。
议题一 当事人有哪些诉讼权利
【情境】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网络犯罪已经成为当前发案率最高、损失最大、群众反响最强烈的突出犯罪。
被告人张某与易某购买使用某影视明星名字作为昵称、该明星照片作为头像的QQ号,添加被害人刘某(女,13周岁,初中生)为好友。后冒用明星本人身份,以给其网上投票为由,向刘某发送投票二维码(实为收款二维码),诱骗刘某使用其母亲微信账号扫描该二维码,输入“投票编码”后完成所谓的“投票”,实则转账10 099元。刘某发现钱款被转走后要求退款,张某又欺骗刘某,称添加“退款客服”后可退款。刘某添加“退款客服”后,易某谎称需要继续投票才能退款,再次诱骗刘某通过其母亲支付宝扫码转账人民币1万余元,刘某母亲发现女儿上当,于是报警。
任务1 独立思考:本案中被告人张某与易某有哪些侵权行为。
提示:张某冒用明星本人身份,侵犯了明星的人格权中的姓名权。张某诱骗刘某通过其母亲微信转账、易某诱骗刘某通过其母亲支付宝转账,均侵犯了刘某母亲的财产权。
任务2 共同探讨:被告人张某与易某在诉讼过程中依法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提示:①张某与易某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帮助其进行诉讼;②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依据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的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诉讼;③有上诉的权利,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1.正确区分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和自诉人
诉讼代理人 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刑事诉 讼中 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辩护人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自诉人 是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一方当事人,通常是该案件的被害人。自诉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有权参加法庭调查、辩论;有权撤诉或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有权对一审裁判提出上诉;有权对已生效裁判提出申诉等
2.我国回避制度的方式
(1)自行回避。是指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在接受承办案件任务时或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自己与本案具有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主动提出不参加或不继续参加查办本案的请求。
(2)申请回避。是指在查办案件中,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符合回避条件,应当回避而不自行回避时,有关人员以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的一种回避方式。
(3)指令回避。是指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符合回避条件,本人没有提出自行回避,被调查人、检举控告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由有回避决定权的机关或负责人直接作出决定,告知或责令其回避的一种回避方式。
议题二 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情境】 在吃夜宵时,黄某夫妇与邻座的卢某、卓某发生口角。卢某恼羞成怒,用水果刀向黄某的脸部、腿部连捅6刀。路人林某上前制止,不幸被刺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林某的行为是不是见义勇为,林父为此求助于某省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遂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卢某赔偿林父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82 230元。
任务1 独立思考:林父的行为是否正确?请阐明理由。
提示:路人林某在制止斗殴中被刺身亡,属于见义勇为行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公民可以就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相关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任务2 共同探讨: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到申请后该怎么办?
提示:①法律援助申请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全面理解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
性质 体现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行为,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
援助对象 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因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的当事人,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
援助形式 诉讼法律服务 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非诉讼法律服务 法律事务代理;公证证明
援助费用 无偿
获得方式 由当事人或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申请;由司法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
援助主体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
1.教材P88“探究与分享”
提示:这句法律谚语说明了在诉讼中实行回避制度的重要性。依据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的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诉讼。该制度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2.教材P90“探究与分享”
提示:根据许律师的调查,刘某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且是初犯,这些情况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适用缓刑的规定。许律师运用其法律专业知识,在庭审辩护中为16周岁的刘某争取到了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结果。许律师所提供的法律援助,给刘某的父母减轻了经济负担,保证刘某充分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同时,判决结果让刘某拥有了改过自新的机会,有利于刘某从过往的错误中吸取教训。
知识点一 诉讼权利
【例1】 (2025·河北衡水期末)张某(女)和王某(男)于2008年结婚,2011年生育一子王小某,2018年二人离婚。王小某成长过程中,其开销一直由母亲张某承担,父亲王某没有承担抚养费,也没有尽到作为父亲的抚养和教育责任。2024年王小某诉请王某按照每月3 082元的标准支付自2018年1月1日至王小某满18周岁的抚养费。据此可推断(  )
①王小某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②因诉讼时效已过,人民法院不会支持王小某诉求
③若王某不服一审判决,需在15日上诉期内提起上诉 ④若王小某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本案属于民事诉讼,因此王小某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①符合题意。抚养费的追索权是建立在父母子女身份基础上的权利,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②说法错误。在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是15日,③符合题意。若王小某申请法律援助,要去法律援助机构申请,而不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④说法错误。
知识点二 寻求法律援助
【例2】 (2025·河南郑州期中)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中,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是(  )
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 ②因合同产生的纠纷
③同行政机关发生行政争议 ④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故①④符合题意,②③排除。
1.法律职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司法公正。下列可以成为申请回避的理由的有(  )
①法官甲是被告的舅舅 ②证人乙是被告人的姐姐
③鉴定人丙与原告有经济上的纠纷 ④被告怀疑法官的专业水平不够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A “法官甲是被告的舅舅”表明审判人员是案件当事人近亲属,依法应回避,①入选。“证人乙是被告人的姐姐”并不违反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无须回避,②排除。“鉴定人丙与原告有经济上的纠纷”表明鉴定人与案件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依法应回避,③入选。“被告怀疑法官的专业水平不够”不属于法定回避理由,④排除。
2.小王因扶一摔倒老人而被老人的家人索要赔偿费,从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小王聘请李律师参加法庭诉讼。由此可见,本案中小王享有的权利是(  )
A.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B.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C.申请回避的权利
D.上诉的权利
解析:B 我国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B符合题意。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A不符合题意。题干并未体现申请回避和上诉的权利,C、D不符合题意。
3.(2025·山东临沂期中)小孙到某商场购买商品,因超市地面太滑而摔倒,导致右脚骨折,因此花费了大量的医药费。小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超市赔偿损失。那么小孙依法可享有的诉讼权利有(  )
①申请回避的权利 ②上诉的权利 ③充当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④赔偿损失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解析:A 公民依法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上诉的权利等,①②正确。在此案中,小孙是当事人,可委托诉讼代理人,而不是充当诉讼代理人,③错误。赔偿损失的权利不是诉讼权利,④不符合题意。
4.某县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赵某诉秦某欠钱不还一案。合议庭组成人员中,审判人员甲是赵某的侄子,证人乙是赵某的女儿,书记员丙是秦某的表哥,秦某的诉讼代理人丁是其表弟。本案中应当回避的是(  )
①甲 ②乙 ③丙 ④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B 在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如果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必须回避。因此,本案中应当回避的是甲和丙,①③符合题意。证人和诉讼代理人不是民事诉讼中必须回避的人员,②④不符合题意。
5.2025年春节期间,经济困难的吴某网购了一部手机,收到货后发现有质量问题,便通过网络联系卖家要求退货。对方一口答应,可当吴某寄回手机后,卖家一直不肯退款。于是吴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中吴某(  )
①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③不具备申请法律援助的资格 ④有权在一审判决生效后提起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C 该案不是刑事诉讼,①错误。该案中吴某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②符合题意。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故材料中的吴某不具备申请法律援助的资格,③符合题意。一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就失去了上诉权,④错误。
6.赵某因一次施工意外导致身体八级伤残,再也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全家生活陷入困境。但赵某受伤后一直没有获得应有的赔偿,最终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益。在某法律援助机构指定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助下,赵某获得196 652元赔偿款。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赵某在获得赔偿款后,应按照相关标准支付法律咨询、代理费用
B.因施工意外导致受伤的人员,均可第一时间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
C.法律援助充分彰显了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扶弱济困的精神
D.法律援助律师有效维护了赵某合法权益,取得了经济和法律效益
解析:C 赵某受伤后一直没有获得应有的赔偿,在法律援助机构指定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助下,赵某获得赔偿,这说明法律援助充分彰显了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扶弱济困的精神,C符合题意。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A说法错误。法律援助是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法律援助机构要进行审查,B说法错误。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D说法错误。
7.(2025·山西太原期末)小楚在幼儿园将小朋友林林打伤,林林的家长将小楚告上法庭。小楚的父母在农村经济还算富裕但无法律知识,尽管委托了律师,人民法院还是判决巨大数额赔偿,后来在开庭审理中,小楚的父母发现该案的书记员张某是林林的舅舅。此案例中(  )
①小楚的父母委托辩护人有助于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②为增加裁判的正当性,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③当事人因无法律知识而委托律师,这是法律援助行为 ④对判决不服,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C 本案是民事诉讼,小楚的父母委托的是诉讼代理人而不是辩护人,①说法错误。小楚的父母发现该案的书记员张某是林林的舅舅,此案例中为增加裁判的正当性,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②符合题意。经济困难的公民可申请法律援助,③排除。小楚的父母对判决不服,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④符合题意。
8.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下列对诉讼代理人理解正确的是(  )
①任何人都可被当事人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②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数量不受限制 ③诉讼代理人对在代理权限内的诉讼负责 ④委托诉讼代理人能节约当事人诉讼时间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D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宜作诉讼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①排除。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1至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②排除。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诉讼代理人对在代理权限内的诉讼负责,委托诉讼代理人能节约当事人诉讼时间,③④入选。
9.刘某在餐馆就餐时不小心被热油大面积烫伤,引发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由于刘某家庭困难,司法机关为其提供了法律援助,促成双方就赔偿及后续治疗达成一致。该案例中的法律援助(  )
①为刘某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②目的在于帮助受援公民获得更多经济赔偿 ③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主动施援 ④能够保障刘某平等享受法律保护,维护公平正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B 司法机关提供的法律援助属于无偿法律服务,①正确。通过司法机关提供的法律援助,双方就赔偿及后续治疗达成一致,能够保障刘某平等享受法律保护的权利,维护公平正义,④正确。法律援助的目的不是帮助受援公民获得更多经济赔偿, ②错误。法律援助是一种司法救济制度,是保障公民权利的一种国家行为,通常要当事人主动申请,③错误。
10.江苏试点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农村“五保”对象、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人员等15类人员不需要提供特殊身份证明和经济困难证明,可直接获得法律援助。这样做(  )
①取消了对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制度 ②能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 ③能确保困难群众都能得到便捷服务 ④能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更快捷服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D 材料体现的是15类人员可直接获得法律援助,但并未取消对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制度,①错误。“确保困难群众都能得到便捷服务”说法绝对,③排除。
11.(2025·江西南昌期末)国家设立法律援助制度,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下列情形中当事人能获得法律援助的是(  )
①农民工张某请求建筑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和加班费等报酬 ②某演艺明星向人民法院请求造谣中伤者赔付三万元精神损失费 ③因见义勇为而受重伤的李某请求受助者给与医疗费等补偿 ④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的某公司高管在诉讼中没有委托辩护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A 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相关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①正确。演艺明星通常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资源,不属于法律援助所针对的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弱势群体范畴,一般不能获得法律援助,②排除。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者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③正确。④中这类人员如果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但这不属于法律援助范畴,而是基于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保障其辩护权利,错误。
12.(2025·天津滨海模拟)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初中生小郑驾驶二轮电动车,在公路上逆向行驶,与王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相撞,致使王某重伤。事故发生后,王某住院治疗,并被司法鉴定所鉴定为五级伤残。后经交警部门认定,小郑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王某起诉小郑及其父母,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小郑父母赔偿王某医疗费、后期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9万余元。
结合材料,分析人民法院为何判决小郑父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小郑父母不服判决,其享有何种诉讼权利?
答案:(1)①小郑逆向行驶,致使王某健康权受损,主观上存在过错;交警认定小郑负全责,证明其行为与损害结果有直接因果关系,构成侵权。故应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②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由于事故发生时,小郑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郑父母作为小郑的法定监护人,未履行监护职责,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小郑父母不服一审判决,可在一审判决生效前15日内提起上诉。
解析:本题可从侵权责任认定、监护职责、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的角度分析材料作答。
1 / 8单元过关检测(四) 社会争议解决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
1.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经其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  )
①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②必须经人民法院确认后方才生效 ③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制作完成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B 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纠纷,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具有强制执行力,①③入选。调解协议制作完成后,经过双方同意后,就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不一定要经人民法院确认,②④错误。
2.(2025·黑龙江哈尔滨期末)社会生活纷繁复杂,社会成员在交往过程中难免因权利受侵害,义务未履行而产生争议引发纠纷。纠纷发生后,法律提供了多种解决途径。下列解决途径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某公司不服市政府征缴土地闲置费的裁决,可以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②小赵与某公司自愿签订劳动合同,若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小赵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③邱某与李某因子女监护问题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邱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④邻里之间在排水、通行、通风等引发的侵权纠纷,可以选择人民调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B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①正确。劳动争议仲裁不以签订仲裁协议为前提,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商事仲裁需要签订有效的仲裁协议,②排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③排除。人民调解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适用于民间纠纷,邻里之间的侵权纠纷属于民间纠纷的范畴,当事人可以选择人民调解来解决纠纷,④正确。
3.(2025·贵州贵阳期中)为有效化解劳动纠纷,某省创新搭建新业态劳动纠纷调处平台,人社、公安、司法、市场监管、工会等部门加强统筹协调,打造集法律咨询、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帮扶救助、纠纷联调等于一体的劳动纠纷调处网格,全方位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下列对劳动纠纷调处认识正确的是(  )
①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提请劳动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诉讼只能二选一 ②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解决 ③与用人单位发生争执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④与用人单位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C 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解决,与用人单位发生争执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③正确。劳动仲裁不等于商事仲裁,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①错误。当事人申请商事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而劳动仲裁则不需要事先订立仲裁协议,④错误。
4.(2025·吉林白城期末)蔬菜种植大户老李与同村从事蔬菜贩运的老王就购销合同产生纠纷,老李又不想打官司。对于老李来说,下列比较适合解决纠纷的是(  )
①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②由人民法院主持达成调解协议 ③与老王达成仲裁协议由仲裁机构仲裁 ④向特定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B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老李不想打官司,这种方式可以在不通过诉讼的情况下解决与老王的纠纷,比较适合,①正确。由人民法院主持达成调解协议,是打官司过程中的调解,而老李不想打官司,所以这种方式不符合老李的需求,②不符合题意。仲裁是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后,可以由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不需要通过诉讼,适合老李的情况,③正确。老李和老王的纠纷是民事购销合同纠纷,不适用行政复议,④不符合题意。
5.诉讼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三种类型。下列案件与诉讼类型对应正确的(  )
①仇某因超速驾驶被执勤交警处罚,但仇某不服——民事诉讼 ②小张因违反劳动纪律被单位辞退,双方产生争议——民事诉讼 ③小李夜晚飙车致人身体残疾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刑事诉讼 ④某县政府与某装修公司因拖欠装修款而产生争议——行政诉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C 超速驾驶被执勤交警处罚不服,属于行政诉讼,①不选。县政府与装修公司之间是平等民事主体,该争议属于民事纠纷,④不选。
6.王某是某镇卫生院负责预防保健的工作人员,2023年,王某利用工作便利,非法获取孕产妇、新生儿的家庭联系方式和住址等信息,并通过网络将上述信息转售给儿童摄影店、奶粉专卖店等商家,非法获利3.32万元。县人民检察院以王某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据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该公益诉讼旨在提高法律监督水平,促进公正公平司法 ②县人民检察院审判民事公益案件,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 ③该公益诉讼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有利于保护个人信息 ④该公益诉讼彰显了诉讼的公权性,有利于维护社会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D 提高法律监督水平不是该公益诉讼的目的所在,该公益诉讼旨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①说法错误。在我国,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由人民法院来依法审判民事公益案件,而不是人民检察院,②错误。县人民检察院以王某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公益诉讼彰显了诉讼的公权性,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有利于保护个人信息,维护社会利益,③④符合题意。
7.(2025·山东烟台期末)5周岁的何某在10周岁哥哥的带领下,在A市独山子区荷花湖公园玩耍时,从湖边护栏缺口处钻入,不慎落水溺亡。事发后,何某的父母将A市独山子区城市管理局和负责公园安保工作的物业公司告上人民法院,要求其承担全部责任,赔偿92万元。经了解,荷花湖内设有观景平台和木栈道,且有木质护栏和警示标识,还有安保人员巡湖,但事发时,木质护栏已有多处损坏。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被告未全面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何某溺亡,应承担相应责任 ②被告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③何某父母安排哥哥看护,已尽到家庭监护职责,无需再承担责任
④被告疏于防范与何某权益受损存在因果关系,人民法院应支持原告全部诉求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A 本案中,被告作为荷花湖公园的管理人,虽已采取设置围栏、安排专人巡视等保障措施,但未能及时修复荷花湖周围护栏缺口,存在疏忽,属于未全面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①符合题意。本案属于民事诉讼,被告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②符合题意。被告疏于防范与何某权益受损存在因果关系,但该案受害人何某5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缺乏对危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其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放任两个孩子在湖边玩耍,未尽到监护责任,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③④说法错误。
8.(2025·浙江杭州月考)孙某因疏于管理导致家里的牛逃出牛圈,牛在奔跑中将前来串门的张大爷撞倒,导致张大爷不可自由拆卸的专业假肢损坏,由此产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在本案件中(  )
①张大爷的生命权受到侵害 ②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 ③张大爷的所有权受到侵害 ④孙某可聘请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C “不可自由拆卸的假肢”属于身体完整的一部分,因此身体权受到侵害,不是生命权和所有权受到侵害,①③错误。材料中的牛撞人属于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②正确。在民事诉讼中,原告与被告双方当事人都可委托诉讼代理人,④正确。
9.某奶粉店内安装有某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立式空调一台。2024年7月,某奶粉店发生火灾,该县消防救援大队作出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起火原因为立式空调线路故障引发起火。某奶粉店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某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赔偿货物损失、房屋修复费用、停止经营期间损失等各项损失60余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若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某奶粉店可向本县或涉案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某奶粉店需对空调与火灾事故间存在因果承担举证责任 ④该公司与某奶粉店存在合同关系,侵犯了其安全消费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B 根据民法典中的产品责任规定,产品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该空调股份有限公司是否有过错,只要其生产的产品(立式空调)因缺陷(线路故障)造成他人损害(奶粉店火灾损失),若不能证明存在法定免责事由,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①正确。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产品制造地或产品销售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某奶粉店与某公司是否存在合同关系不明确,②排除。本题中产品责任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但某奶粉店仍需证明产品缺陷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如空调线路故障导致火灾)。虽然消防救援大队的认定书可作为证据,但举证责任仍在该奶粉店,③正确。当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时,被侵权人(奶粉店)既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④排除。
10.张某是某公司在职职员,事发前一天,因为开车到半夜,次日上班的时候,张某在工位上睡了一个小时。半个月后,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给张某制作面谈表一份,载明“张某上班时困乏导致睡岗行为”,张某在该面谈表上签字确认。同日,公司以严重违法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张某的劳动合同。该案中(  )
A.张某如果提起劳动仲裁应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
B.张某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支持
C.该用人单位侵犯了张某休息休假的权利
D.该面谈表签字确认违背了平等自愿的原则
解析:B 张某提起劳动仲裁不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劳动仲裁是劳动者维护权益的一种法定途径,劳动者可以直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劳动争议,A不选。如果张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比如经济困难等情况,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支持,B正确。张某上班时间睡觉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并非侵犯其休息休假的权利,C不选。张某在面谈表上签字确认是对事实的认可,没有违背平等自愿的原则,D不选。
11.韦某经常在休息时间故意使用“震楼器”制造噪声,严重影响其楼上熊某的正常生活。熊某在与韦某多次协商未果后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调解,韦某停止使用“震楼器”制造噪声。熊某提交撤诉申请,撤回起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韦某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违背了公序良俗
②韦某是否提交答辩状,并不影响本案审理
③熊某有权要求韦某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④应与邻为善,合理界定相邻双方用益物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A 韦某经常在休息时间故意使用“震楼器”制造噪声,严重影响其楼上熊某的正常生活,其行为违反了法律,违背了公序良俗,在熊某提起诉讼后,韦某是否提交答辩状,并不影响本案审理,①②正确。熊某有权要求韦某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而不是排除妨碍,③不选。材料中不涉及用益物权问题,④不选。
12.(2025·吉林四平月考)2025年3月6日,王某用电热水器洗澡,死于家中浴室。尸检结论系触电死亡。其父母随即与热水器生产厂家交涉,要求赔偿。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发生纠纷,王某父母就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  )
①一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如不服一审判决可在十日内提起上诉 ②开庭审理后,双方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就可终结诉讼 ③在开庭准备阶段,审判长要告知被告人依法享有辩护权 ④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后,被告如果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解析:D 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发生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一审判决后(但要在生效前),当事人如不服一审判决可在十五日内提起上诉,①错误。开庭审理后,双方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若达成调解协议,就可终结诉讼,②正确。在刑事诉讼中,在开庭准备阶段,审判长要告知被告人依法享有辩护权,本案为民事诉讼,③错误。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④正确。
13.(2025·江苏连云港期中)孙某(女)为某村委会十一组村民。农村土地二轮承包时,孙某取得该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户口亦一直在村委会。2011年3月11日,孙某与张某(非农业家庭户口)登记结婚。近年来,村委会将十一组柴田对外发包,收取承包金。2024年3月14日,村委会对每位十一组成员发放2 450元柴田承包金分红,但因孙某属于“婚出姑娘”未予分红。孙某争取未果,诉至人民法院。村委会未作答辩。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所得是一种担保物权
③孙某若想变更农村土地所有权需到相关部门登记
④“婚出姑娘”不分红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B 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①正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②排除。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孙某不能变更,③排除。孙某取得该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户口亦一直在村委会,可见孙某仍然属于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委会对每位十一组成员发放2 450元柴田承包金分红,但未予孙某分红,该行为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④正确。
14.(2025·江苏苏州月考)陈某在小区散步时见一条狗很可爱,便去逗引,结果被狗咬伤。陈某要求狗的主人石某赔偿其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共计一万元,但石某不同意赔偿。陈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石某赔偿其相应损失。在此案中(  )
A.石某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B.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逗狗行为
C.陈某对其行为无需承担相应责任
D.石某应该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解析:A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因此,石某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证明损害是陈某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A符合题意。本案涉及人身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B说法错误。陈某理应知道逗引小狗的后果,却依旧逗引,结果被狗咬伤,陈某应对其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C说法错误。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因此,石某应该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而不是过错推定责任,D说法错误。
15.(2025·甘肃白银期末)王某首次登录某App时,授权其获取W社交软件好友关系;卸载后再重新下载安装时,未再授权该App使用W社交软件好友关系,但该App仍然显示W社交软件好友浏览过该App的信息。王某认为该App运营公司侵害了个人信息权益,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及合理支出等。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的诉求不会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因王某已授权过一次 ②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③本案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④该App运营公司处理王某信息不符合正当、必要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C 未经用户明确授权,该App运营公司无权使用王某的W社交软件好友关系信息,故人民法院应支持王某的诉求,①错误。本案属于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的案件,由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所以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而不是“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②正确,③错误。王某已经在重新下载安装时拒绝授权该App使用W社交软件好友关系,而该App仍然显示W社交软件好友浏览过该App的信息,这说明该App运营公司在处理王某信息时不符合正当、必要原则,④正确。
16.(2025·河南模拟)原告王甲诉称,被告王乙于2024年分两次向自己借款共计15万元用于家庭生活,但未出具借条。因王乙一直未还款,王甲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乙还款。被告王乙辩称,自己与王甲之间不存在借贷关系。多年前自己将王甲的毛坯房装修后入住,后双方协商由王甲补偿王乙15万元装修费用,王乙搬离王甲所有的房屋。两次转账时的交易记录附言上分别写有“装修费”和“剩余装修费”。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这一判决的理由可能是(  )
①王甲与王乙的借贷关系不是法律事实 ②附言可证明原告与被告存在劳务关系 ③附言注明转账用途与王甲的主张不符 ④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必要证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A 人民法院判决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里的事实,不是指生活事实,而是有证据证明的“法律事实”。原告王甲不能举证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因此,人民法院可驳回原告的诉求,①正确。单方面的附言不一定属实,无法证明原告与被告是否存在劳务关系,劳务关系需以提供劳动服务为前提,题干未体现,②不选。转账交易记录不能证明该转账的性质,只能证明存在金钱往来,且转账附言与王甲的主张不符,③符合题意。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但非必要证据,其他证据(如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也可证明借贷关系,④错误。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小题,共52分)
17.(2025·贵州遵义月考)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2025年3月,某科技公司(甲方)与知名主播林某(乙方)签订《直播带货合作协议》。协议部分内容如下:
乙方为甲方新款智能手表进行3场直播推广,每场直播时长不少于2小时,带货销售额不低于500万元。甲方需在直播前3日提供完整产品资料,若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投诉,则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合同签订后,甲方未按时提供产品检测报告,仅口头说明“产品符合国家标准”。首场直播中,因该款智能手表续航能力与宣传不符,引发大量消费者差评,乙方当场中断直播并拒绝继续合作。甲方以“乙方单方违约”为由,要求其赔偿违约金50万元。
在争议期间,乙方为扩大个人品牌影响力,未经甲方许可,将合作期间拍摄的甲方手表产品图片用于自己的电商平台首页,并标注“林某推荐”字样。甲方认为乙方擅自使用其产品图片和品牌元素,构成侵权。
(1)该科技公司与林某的合同纠纷应如何认定责任,并说明理由。(8分)
(2)分析争议期间林某可能存在的侵权行为,并说明该科技公司据此可采取的维权路径。(6分)
答案:(1)该科技公司(甲方)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林某(乙方)不构成违约,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若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需依法承 担违约责任。该科技公司(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供产品检测报告,违反合同履行的协作义务。其口头说明“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但实际产品续航能力与宣传不符,构成虚假宣传和质量欺诈,违反了诚信原则。因甲方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直播带货因质量问题引发差评),林某(乙方)有权中断直播,不构成违约。 甲方作为合同履行中的过错方,要求赔偿违约金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其应自行承担因产品质量和宣传不实导致的损失,并可能面临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2)林某(乙方)可能存在的侵权行为:①林某未经许可使用甲方手表产品图片及品牌元素,若图片中包含甲方注册商标,可能侵犯甲方的商标权。②若产品图片为甲方委托拍摄或享有著作权,林某擅自使用可能侵犯甲方的作品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③标注“林某推荐”易使消费者误认为双方仍存在合作关系,构成虚假商业宣传。该科技公司(甲方)可采取的维权路径:甲方可采取协商、行政投诉、仲裁、民事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析:第(1)问,需要调用民法的基本原则、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的有关知识作答。第(2)问,需运用商标权、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维权方式等知识作答。
18.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小钟是一名有听力障碍的7周岁男童,因放暑假,父母将其托管至某幼儿园。一天晚上,父母为小钟洗澡,发现小钟身体有大面积肿大、淤血、乌青,经医院诊断为外力损伤。小钟父母反复询问幼儿园,幼儿园负责人坚称小钟不是在幼儿园受伤的。小钟的父亲愤愤不平但又一筹莫展,因家里是低保户,妻子和年幼儿女有不同程度的残疾,实在无力承担律师费。
(1)结合材料,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说明小钟的父亲是否可以申请法律援助。(6分)
(2)结合材料,阐述法律援助机构是如何接收法律援助申请的。(6分)
答案:(1)小钟的父亲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小钟的父亲经济困难,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小钟是未成年人,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法律援助。
(2)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对该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小钟父母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后,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查实小钟一家属于低保户,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将会指派律师或法律工作者承办该案。
解析:本题调动寻求法律援助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19.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甲生物公司是某品牌手撕鸡的生产商,因不满其合法代理商M公司在N电商平台内售卖的该品牌手撕鸡价格比甲生物公司官方旗舰店售卖的同类商品价格低3元,在多次要求M公司调整价格未果后,遂以“本公司从未授权他人销售该样式或型号的产品”为由向N电商平台发起对M公司的侵权投诉,导致N电商平台将M公司在平台店铺内的涉案商品删除。M公司反诉甲生物公司侵权,将其诉至当地基层人民法院。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M公司的主张,并说明理由。(8分)
(2)若当地基层人民法院判决M公司败诉或是裁判生效后,M公司是否可以继续诉讼维权,说明理由。(6分)
答案:(1)①人民法院会支持M公司的诉求。②M公司是甲生物公司的合法代理商,甲生物公司为维护自身及其官方旗舰店的利益,恶意提出“本公司从未授权他人销售该样式或型号的产品”,违背了守法原则和诚信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2)①M公司还可以继续维权。②在我国,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当地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是一审裁判,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③我国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通过启动再审程序来纠正已经生效裁判的错误。
解析:第(1)问,需要调用自主创业、公平竞争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结合材料进行分析其法理依据;第(2)问,需要调用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其法理依据。
20.(2025·江苏南通期中)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缘起】 村民郭某伐树被砸伤,同伴通知其村委会主任杜某。杜某急忙赶到医院,医生告知郭某伤情严重,有生命危险,需签字立即实施手术。因当时无法联系到郭某家人,杜某在医院出具的手术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了字。手术及治疗结束后,郭某遗留偏瘫残疾。后郭某以杜某在手术单上签字致医疗事故发生为由,起诉杜某承担赔偿责任。
  【分歧】 郭某认为:杜某未经本人或家人同意在手术单上签字,与医疗事故的发生构成因果关系,应承担侵权责任。杜某认为:自己是危急情况下的救人之举,郭某的残疾与自己签字无关,不应承担责任。
  【裁判】 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杜某签字的目的是为及时救治郭某,其签字本身并非违法行为,主观上亦不存在侵权故意。杜某对郭某的损害不具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遂判决驳回郭某的诉讼请求。
  【法条】 民法典相关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解析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合理性。(12分)
答案:①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该案中杜某无过错,其行为属于自愿实施紧急救助不应承担赔偿责任。②人民法院的判决坚持证据裁判规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③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该判决体现了司法机关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实践,有利于弘扬见义勇为、助人为乐、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
解析:本题从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诉讼遵循的基本原则等角度进行分析作答。
1 / 2第二框 解析三大诉讼
学习目标
1.理解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明确诉讼解决纠纷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学会在现实生活中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学会比较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的区别,能够在生活中根据相关案例选择不同的诉讼类型,培养法治意识和科学精神。
一、诉讼及其特点
1.诉讼
(1)含义:俗称“ 打官司 ”,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 人民法院 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2)地位: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 最后途径 。
2.诉讼法
(1)含义:用于调整诉讼 法律关系 、规范诉讼活动与程序的法律。
(2)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3.诉讼的特点:公权性、 程序性 、强制性、 终局性 。
乐学善思
到人民法院打官司是丢人的事吗? 提示:诉讼(打官司)是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手段,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也是当事人受到侵害时有效的救济手段。不懂得拿起法律赋予的权利来维权,才是真正的丢人。
二、诉讼的主要类型
1.类型:诉讼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
2.区别
(1)在案件性质、诉讼目的、提起诉讼的主体、诉讼内容和程序、适用 法律 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
(2)诉讼目的差异
①民事诉讼解决 平等主体 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②行政诉讼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 行政行为 是否合法的问题。
③刑事诉讼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3)提起诉讼的主体的差异
①民事诉讼 双方当事人 均可提起。
②行政诉讼主要由 行政相对人 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 被告 地位。
③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 人民检察院 提起公诉。
【误区矫正】
1.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佳途径。
矫正: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2.诉讼的强制性是指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矫正:诉讼的强制性是指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公权性是指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3.人民法院的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矫正: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4.刑事诉讼过程中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矫正: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5.刑事诉讼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矫正: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议题 解析三大诉讼
【情境】 小新的父亲开了一家小饭馆,生意十分红火。一天,区卫健局来检查卫生,以厨房不符合卫生标准为由,没收了卫生许可证,并罚款1 000元。小新的父亲对这一行政处罚不服,起诉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卫健局的处罚过重,判决将罚款数额减为800元。但小新的父亲认为自己根本不该受罚,因此不服一审判决要求重新审理。
任务1 独立思考:诉讼有何作用?与其他纠纷的解决方式相比,诉讼有何特点?本案中的诉讼是什么类型的诉讼?
提示:(1)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2)诉讼具有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的特点。
(3)本案中被告人是国家行政机关卫健局,所以是行政诉讼。
任务2 分组讨论:本案这一诉讼的目的和主体分别是什么?被告人区卫健局能否提起反诉?
提示:行政诉讼的目的是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在本案中通过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卫健局所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正确;提起行政诉讼的是行政相对人,在本案中主体是小新的父亲。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不能提起反诉。
三大诉讼的区别
类别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案件性质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 解决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 解决被告人犯罪和刑罚问题
诉讼目的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诉讼主体 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 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诉讼,其余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先行条件 无先行条件 存在某个行政行为 被告人涉嫌犯罪为前提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1.教材P85“探究与分享”
提示:采取诉讼的方式。诉讼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本案中小莹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而且当时双方并未达成和解协议,所以小莹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教材P86“探究与分享”
提示:案例一是民事诉讼,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可以提起。
案例二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行政诉讼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案例三是刑事诉讼,刑事诉讼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知识点一 诉讼及其特点
【例1】 (2025·皖南六校联考)某市交警支队官方平台曝光韩某、周某等人闯红灯的照片,并被多个网站及平台转载,引发网民议论。韩某、周某得知后,认为其名誉权被侵犯,将交警队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驳回了起诉。对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应当支持韩某与周某的诉讼请求
B.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具有终局性和公权性
C.诉讼并非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D.若不服一审判决,原告可以申请仲裁
答案:B
解析:交警队行为属于合法合理的行政行为,并未侵犯他们的名誉权,人民法院不予受理,A错误。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决具有终局性和公权性,B正确。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C错误。D违背了或裁或审制度,排除。
知识点二 诉讼的主要类型
【例2】 (2025·河北衡水期末)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总和。下列案件若产生诉讼行为,属于民事诉讼的是(  )
①服刑人员胡某无视监规纪律,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监狱人民警察 ②同胞兄弟甲和乙因继承父亲的遗产产生纠纷,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③小魏在十字路口违规停车被交警罚款200元,认为交警罚款过重 ④小齐因未通过单位考核被扣除30%年终奖,认为单位这一行为违法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服刑人员胡某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监狱人民警察,若产生诉讼行为,应以刑事诉讼为主,①不符合题意。同胞兄弟甲和乙因继承父亲的遗产产生纠纷,若产生诉讼行为,应属于民事诉讼,②符合题意。小魏违规停车被交警罚款200元,认为交警罚款过重,若产生诉讼行为,应属于行政诉讼,③不符合题意。小齐因未通过单位考核被扣除30%年终奖,若产生诉讼行为,应属于民事诉讼,④符合题意。
1.诉讼,又称“打官司”,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体系中,诉讼处于主导地位,是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和最后途径。下列关于诉讼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公开审理,成本较大 ②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③不公开审理,便捷经济 ④不伤和气,成本较低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A 不公开审理,便捷经济是仲裁的特点,③排除;不伤和气,成本较低是人民调解的特点,④排除。
2.与调解、仲裁等解决纠纷的方式不同的是诉讼由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这表明诉讼具有(  )
A.公权性 B.程序性
C.强制性 D.终局性
解析:A 与调解、仲裁等解决纠纷的方式不同的是诉讼由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这表明诉讼具有公权性,A符合题意,B、C、D均与题意不符。
3.比较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三种形式,它们既有共同点,也有不同之处。它们的共同点有(  )
①诉讼的目的 ②依照法定程序依法进行 ③诉讼的内容和程序 ④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C 各种诉讼都要依照法定程序依法进行,诉讼是人民法院主持的,都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②④当选;三种诉讼方式在案件性质、诉讼目的、提起诉讼的主体、诉讼内容和程序等方面存在差异,①③不选。
4.(2025·河北邢台期中)司法机关公正裁判案件,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下案例各自适用的诉讼类型是(  )
A.案例一适用民事诉讼 案例二适用刑事诉讼 案例三适用行政诉讼
B.案例一适用刑事诉讼 案例二适用行政诉讼 案例三适用民事诉讼
C.案例一适用民事诉讼 案例二适用行政诉讼 案例三适用刑事诉讼
D.案例一适用刑事诉讼 案例二适用民事诉讼 案例三适用行政诉讼
解析:D 案例一中的逮捕属于刑事案件,适用于刑事诉讼;案例二中的合同纠纷属于民事案件,适用于民事诉讼;案例三中的“民告官”属于行政案件,适用于行政诉讼,D正确,A、B、C均错误。
5.在提起诉讼的主体方面,民事诉讼提起诉讼的主体是(  )
A.诉讼双方当事人 B.人民检察院
C.行政相对人 D.自诉人
解析:A 对于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故A符合题意。刑事诉讼中,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故B、D不符合题意。行政诉讼提起诉讼的主体是行政相对人,故C不符合题意。
6.在我国,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  提起公诉(  )
A.公安机关 B.监察委员会
C.人民法院 D.人民检察院
解析:D 在我国,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D正确。
7.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是纠纷解决的方式。这些方式各有优势,功能各有侧重。下列纠纷与解决方式对应合理的是(  )
①刘某因知识产权与冯某产生纠纷——选择调解 ②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选择仲裁 ③赵某与甲企业因社会保险与福利问题产生争议——直接起诉 ④小明因网购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与商家发生纠纷——选择和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B 因知识产权而产生的纠纷,涉及侵权问题,可以采取调解、仲裁和诉讼的方式,①正确。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的问题不能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②错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劳动争议,如果想要诉讼必须先经仲裁,③错误。买卖关系中的纠纷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的方式解决,④正确。
8.(2025·河南郑州期中)某日,潘某正在村里的小路散步时,被董某饲养的小狗猛扑咬住右手倒地不起。潘某的儿子小潘得知情况将其送至医院就医。出院后,董某仅同意支付打狂犬疫苗的费用,其他费用不愿意支付。多次协商无果后,潘某遂诉至人民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董某无过错也要承担侵权责任,应当支付潘某医疗费 ②根据过错推定责任原则,董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③董某并没有指使自己的狗去咬潘某,故不必承担责任 ④此诉讼属于民事诉讼,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B 根据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董某应承担侵权责任,支付潘某医疗费,而不是根据过错推定责任原则,①符合题意,②错误。董某虽然并没有指使自己的狗去咬潘某,但应承担侵权责任,③错误。此诉讼属于民事诉讼,涉及人身关系,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④符合题意。
9.(2025·山东名校联考)S商业银行与屈某、李某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约定S商业银行向屈某、李某支付贷款30万元。在贷款到期后,S商业银行多次催要,二人以种种理由拒不偿还,S商业银行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借款合同需要人民法院司法确认才能生效 ②本案要解决的是发放贷款的合法性问题 ③本案诉讼活动及程序适用民事诉讼法 ④S商业银行是本案的原告及诉讼提起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D 借款合同生效无须人民法院司法确认,①错误。本案要解决的是屈某、李某拒不偿还S商业银行贷款的问题,②错误。本案的借款纠纷诉讼活动及程序适用民事诉讼法,S商业银行是本案的原告及诉讼提起人,③④正确。
10.(2025·湖北月考)某校法律社团在模拟法庭活动中设计了三个案件。对以下案件诉讼类型及法律规则的两项判断均正确的是(  )
案件1:赵某因被同事孙某在网络上散布谣言严重损害名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孙某诽谤罪责任。 案件2:某环保组织起诉某市政府未依法公开环境污染数据,人民法院审理中,被告提交了相关文件并解释未公开涉及“国家安全”。 案件3:吴某与周某因离婚财产分割协商不成,起诉至人民法院,法官主持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并签收调解书。
①案件1属于刑事诉讼,应当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②案件2属于行政诉讼,政府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③案件3属于民事诉讼,也可通过仲裁解决纠纷 ④案件3属于民事诉讼,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D 诽谤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符合刑事自诉条件,自诉人可直接起诉,无需检察院提起公诉,①排除。婚姻纠纷不适用于仲裁,我国仲裁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③排除。
11.吴承恩墓是研究吴承恩历史生平和西游文化的重要文物古迹。由于长期缺乏专业管护,墓园破损严重。2023年5月,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此后,当地政府严格按照文物保护修复规范完成吴承恩墓修缮保护工作。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诉讼充分彰显诉讼具有公权性特点 ②该诉讼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 ③检察院坚守法律监督定位,守护文物安全 ④从诉讼的类型来看,该诉讼属于刑事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A 公权性强调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由于长期缺乏专业管护,吴承恩墓破损严重,2023年5月,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该诉讼充分彰显诉讼具有公权性特点,检察院坚守法律监督定位,守护文物安全,①③正确。该诉讼是公益诉讼,不是公诉,也不属于刑事诉讼,②④错误。
12.(2025·皖南六校联考)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王某与杨某是同一小区的邻居,平时关系较好。杨某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王某借款5万元,约定一年后归还,按银行利率支付利息。借款到期后,王某多次讨要欠款及利息,杨某以生意不好为由一直没有还款,后来干脆就玩起了失踪。某日,王某又到杨某家讨要欠款,杨某不在,王某要求其家人还钱,遭到杨某家人拒绝,王某大吵大闹至深夜。邻居不堪其扰报警,警察到场劝阻,在王某不听劝阻、依然吵闹的情况下,警察对王某予以行政拘留,王某对此不服。
(1)王某与杨某的纠纷和王某与警察的纠纷分别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2)从诉讼的角度看,王某与杨某纠纷的诉讼和王某与警察纠纷的诉讼有何不同?
答案:(1)①王某与杨某的纠纷,可以通过双方自行协商和解、申请人民调解、依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②王某与警察的纠纷,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解决。
(2)①王某与杨某的纠纷属于民事诉讼,要解决的是王某与杨某平等主体之间在借款问题上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②王某与警察的纠纷属于行政诉讼,要解决的是国家行政机关对王某实施的行政拘留处罚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解析:第(1)问,要明确王某与杨某的纠纷和王某与警察的纠纷的性质不同。因为纠纷性质不同,所以适用的解决纠纷的途径不同。第(2)问,在明确两种纠纷的性质不同的基础上,从诉讼的角度调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区别进行说明即可。
1 / 2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