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课堂》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课件)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共打包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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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课堂》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课件)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共打包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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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4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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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储备 考教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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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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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教衔接
体系构建
01
PART
热点聚焦
02
PART
最新司法解释公平保护各方利益
  2025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
姻家庭编的解释(二)》正式施行,重点解决夫妻间给予房产、违反夫妻
忠实义务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以及家务补偿等公众关心的疑难问题。
小强和小丽系夫妻关系,两人因感情破裂,①于2024年10月向民政部
门申请登记离婚,并进入了为期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在冷静期内,②小
强因个人资金周转需要,于2024年10月15日向赵某借款6万元,并出具了
借条,约定于2025年1月1日前还清,还款期限届满后,小强未能按时还
款,赵某遂将小强及小丽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小强和小丽共同偿还借
款6万元及利息。
庭审中,③小丽辩称,借款时她与小强已处于离婚冷静期,对小强的
借款行为并不知情,且该借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该笔债
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其不应承担还款责任。人民法院依原告申请调取
的夫妻之间的银行交易明细,也证明双方之间并无大额款项的往来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 夫妻一方在婚姻
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
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
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信息点 对接知识
①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核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书面材料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② 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违约及违约责任
③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借款用于共同生活的,构成夫妻共同债务
1. (2025·山西期末)两年前王明与薛红登记结婚,两人曾口头约定婚后
知识产权的收益归王明所有。2025年1月两人感情破裂离婚。婚前王明用
120万元购买房产一套,与薛红结婚后房产升值为150万元。此房婚后用于
出租,由两人共同打理,获取租金5万元。2024年6月王明发表了一篇文
章,并在2025年3月收到稿费4万元。另外薛红母亲生前留有遗嘱指定其名
下的房产归薛红所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在2025年3月收到稿费4万元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薛红通过遗赠的
方式获得的房产应该属于其个人财产 ③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财产归属要采取书面形式 ④王明婚前房产婚后升值的30万元和租金5万
元属于王明个人财产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解析: 文章在2024年6月发表,虽然2025年3月才收到稿费,但2025年1
月离婚,并且没有书面形式约定,故属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
同财产,①正确。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属要采取书面形
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③正确。薛红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房产,而
不是遗赠,②不选。王明婚前房产婚后升值的30万元属于王明个人财产,
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不选。
2.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赵某的请求和小丽的辩称进行评价。
答案:①对赵某的请求部分支持。小强和赵某之间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
小强借款未还的事实证据充分,小强应依法对借款承担偿还之责。
②小丽无需承担还款责任。离婚冷静期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借
款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取决于该借款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者
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并且债权人是否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借款
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借条是在小丽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的,不
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赵某未能举证该笔借款用于小强夫妻共同生活、共
同生产经营,所以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考教衔接
03
PART
一、教材辅文挖掘
教材P48“相关链接” 遗赠扶养协议
1. (2025·江苏月考)近年来,老年人权益受侵害事件频发,主要表现
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参差不齐,老年人遭遇诈骗、虐待等现象时有发
生,遗产继承纠纷不断,老年人再婚受到阻挠等。这些问题严重侵害了老
年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下列有助于切实保障老年人
合法权益的是(  )
①通过自书遗嘱的方式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个人财产,保障自身权益 
②选择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其承担扶养自己的义务 
③选择信任的人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维护自身权益 
④通过遗赠方式将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确定为自己的遗产继承人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解析:自书遗嘱虽可依个人意愿分配财产,但民法典规定需为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因此“完全按照自己意愿”表述不严谨,且自书遗嘱仅解决遗产分配问题,未直接解决养老质量、虐待等生前权益问题,①错误。遗赠扶养协议允许老年人选择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组织签订协议,要求对方承担扶养义务,以此保障老人生前生活质量和身后事务处理,直接针对养老服务质量等问题,②正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允许老年人提前指定信任的人作为监护人,在自身丧失能力时维护权益(如防止虐待、诈骗),直接保障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③正确。遗赠可让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获得遗产,但受遗赠人并非“继承人”,且遗赠仅涉及遗产分配,未直接解决生前权益问题,甚至可能引发纠纷,④错误。
教材P55“相关链接”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 (2025·河南洛阳期末)甲(男)与乙(女)于2021年1月结婚,在甲婚
前购置的房屋内生活。2020年6月,乙通过遗嘱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
产,遗嘱称房屋只归乙所有。2021年10月,甲在一次车祸中重伤,获得10
万元赔偿金。甲受伤后,许多亲朋好友来探望,共收慰问金1万多元。下
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甲、乙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
B. 乙婚后继承其母亲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
C. 甲因车祸而获得的赔偿金是个人财产
D. 甲受伤后获得的礼金是个人财产

解析:甲、乙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是甲婚前财产,属于甲的个人财产,A错误。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乙婚后遗嘱继承其母亲的房屋是乙的个人财产,B不选。夫妻双方中,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为个人财产,C符合题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D错误。
二、真题多维探究
1. (2024·重庆高考15题)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
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
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
议,说法正确的是(  )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
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
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
不能订立该协议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溯 教材P44: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教材P4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
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
护人 衔


示 信息点①:丧偶后,且子女在外地工作定居的老李因担心老无所依,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 监护人李某在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履行好监护职责
信息点②: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障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
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赡养义务。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时
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无需经过其子女同意
2. (2024·浙江1月选考27题)①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
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②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
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
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
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
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
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指出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溯 教材P44: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
监护制度。
教材P29: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教材P48: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



程 第一
步:审
设问,
定思路 设问
限定 本题包括两问,(1)需要调用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2)需要调用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解题 思路 从教材中找依据(法理依据);寻找主体(事实依据)



程 第二
步:析
材料,
链知识 信息 知识
①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教材知识]
② 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教材知识、材料本身]



程 第三
步: 组答
案,用
术语 (1)合法。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
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本案中,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人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了书面协
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
(2)县人民法院不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①法律尊重死
者生前通过遗赠扶养协议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本案
中,小赵的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供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
②小赵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

(1)合法。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
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本案中,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人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了书面协
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
(2)县人民法院不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①法律尊重死
者生前通过遗赠扶养协议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本案
中,小赵的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供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
②小赵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
则(共54张PPT)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学习目标
1. 了解继承的含义及继承制度的意义。2.掌握法定继承顺序。3.理解遗嘱继承的方式,区分遗嘱继承和遗赠。
CONTENTS
目录
基础知识落实
课堂议题探究
基础对点演练
课时作业
基础知识落实
01
PART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 继承与继承制度
(1)继承的含义: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
移给 所有。
(2)继承制度意义: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
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他人 
2. 继承关系
(1)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
财产是 。
(2)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

3. 遗产的认定: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 或者
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 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
遗产。
遗产 
继承
权 
家庭共有财产 
析产 
(1)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 ,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
还的 。
(2)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 范围内
承担清偿责任, 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遗产 
债务 
遗产 
超过部分 
4. 继承与债务清偿责任
5. 取得继承权的根据
(1)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 、血缘关
系、 获得继承权。
(2)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
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婚姻关系 
扶养关系 
法定继承
人 
6. 法定继承
(1)继承人范围
①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 、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
偶 、丧偶女婿。
②第二顺序继承人: 、祖父母、外祖父母。
子女 
儿媳 
兄弟姐妹 
(2)继承顺序
继承开始后,由 继承人继承, 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 
第二顺序 
(3)要求和意义
继承人应当本着 、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
样做,既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
扬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互谅互让 
中华传统美德 
【在线点拨】
法定继承中的特殊情形
(1)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
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
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
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1. 遗嘱
(1)含义: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
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 。
(2)种类:遗嘱有 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
嘱、 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
嘱,以 遗嘱为准。
(3)遗嘱继承: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
效力 法定继承。
单方意思表示 
自书 
口头 
最后的 
优先于 
2. 遗赠
(1)含义: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
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2)遗赠扶养协议: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
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
有受 的权利。
遗赠 
【在线点拨】
(1)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
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2)遗嘱≠遗嘱继承
遗嘱包含了遗嘱继承和遗赠;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
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误区矫正】
1. 继承包括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和遗赠。
矫正: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是取得继承权的两种根据;遗赠不属于继承。
2. 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矫正: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
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
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3. 俗话说:“父债子还。”子女继承父母遗产,也要负责父母生前债务的
清偿。
矫正: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债务清偿责任,超过部分
不负清偿责任。
4. 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以其中公证遗嘱为准。
矫正: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5. 甲与儿子一家比邻而居,一起生活,但其子不孝,平时对他不闻不问。
倒是同住旁边的甲的侄女,对甲嘘寒问暖,悉心照料。甲立下遗嘱,自己
住的两间房屋归其侄女。甲的侄女是通过遗嘱继承获得遗产的。
矫正: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的,甲的
侄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因而不是通过遗嘱继承获得遗产的。甲通过立遗
嘱方式指定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接受遗产,属于遗赠行为,因而甲的侄女
是通过遗赠获得甲遗产的。
课堂议题探究
02
PART
议题一 如何理解法定继承
【情境】 曾某原系淘宝网实名注册用户,在淘宝网经营有一皇冠级店
铺,2024年6月曾某因病去世,因生前未留遗嘱,该淘宝店铺的经营权如
何继承成了两名子女的心头病。随着淘宝店铺的价值越来越大,两名子女
对店铺经营权的归属产生了争议。2025年8月,哥哥邱某将妹妹邱小某起
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将该淘宝店铺及店铺下配套支付宝账户判归
自己所有。
任务1 分组讨论:曾某生前未留遗嘱,其遗产如何继承?
提示: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
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因此,曾某生前未留遗嘱,
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分。
任务2 共同探讨:本案中哥哥与妹妹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吗?
提示:我国法律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依据法定继承顺序,哥哥与妹妹均
为曾某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如无其他情况,兄妹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1. 全面认识法定继承
(1)内涵: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的情况下,由法律直
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一种继承形式。
(2)特点
①法定继承以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即依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的婚
姻、血缘关系而确定。
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份额,都是强制性规范,除由
死者生前依法以遗嘱方式加以改变外,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变更。
(3)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
(4)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
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 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份额的规定
(1)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
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2)特殊情形特殊处理:①基于对弱者一贯同情和照顾的立场,对于生
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法定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②作为激
励机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法定继
承人,“可以”多分;③作为事后惩罚,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
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法定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法定继承人以外的遗产取得人,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
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
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议题二 如何理解遗嘱继承
【情境】 王某与周某育有二女(王甲、王乙)、三子(王大、王二、王
三),王某去世后,周某独自居住在独属于自己的住房中。周某生前多由
次女王乙照顾,故请人代写了遗嘱,即所居住的房屋在其去世后由王乙继
承,有一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签名并捺印,时间清楚且有现场视
频为证。后该处房屋被划入拆迁范围,周某委托王乙与拆迁部门签订了拆
迁安置协议,并选择了安置房。周某去世后,其他子女诉至人民法院要求
确认周某的遗嘱无效。
经K区人民法院审理,周某所留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被认定无效,故
判决王乙分得50%的遗产份额,其他四位继承人就剩余的50%遗产份额进
行分割。
任务 分组讨论:分析人民法院上述判决的理由。
提示:①继承开始时,要先进行析产,安置房是基于周某个人房产的拆迁
安置利益转化而来,属于被继承人周某的遗产。②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
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周某立遗嘱时只有一位无利害关
系的见证人在场,故代书遗嘱无效。代书遗嘱被认定无效后,应按照法定
继承分割该房产。③本案中王甲、王乙、王大、王二、王三均属于第一顺
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因王乙对周
某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应当在遗产分配时多分遗产份额。
理解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类别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依据 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 财产所有人生前的
意思
继承
份额 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一般是同一顺序继承人均分 财产所有人在遗嘱
中确定
类别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继承
人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遗嘱继承人必须是
法定继承人范围内
的人,可以是一人
或多人
优先 原则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只要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1. 教材P45“探究与分享”
提示:小潘还债的行为属于诚信履行义务的体现。小潘根据其父的临终嘱
托,坚持偿还六十多万元债务的行为是符合法律要求的行为,由材料可以
看出,小潘的偿债范围超过了其继承的遗产的范围,但是,小潘坚持偿还
了所有欠款,值得赞扬。
2. 教材P48“探究与分享”
提示:(1)在身份上,黄乙是黄甲的儿子,属于黄甲的第一顺序法定继
承人,可以继承黄甲的房屋;黄丙是黄甲的侄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但
是,因为黄甲的遗嘱中写明将存款赠与侄女黄丙,故黄丙属于受遗赠人。
(2)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材料
中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
嘱,因此,该口头遗嘱是有效的,应以谢某最后的口头遗嘱为依据处理谢
某的遗产。谢某最后的口头遗嘱对以前谢某所订立的自书遗嘱进行了变
更,其中冲突的部分理应按照最后的口头遗嘱进行处理,即东边两间房由
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归小儿子继承,北边一间房仍归女儿继承。
基础对点演练
03
PART
知识点一 法定继承有顺序
【例1】 (2024·甘肃高考14题)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
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
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解析: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
儿媳,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
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有继承权,且王某可
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
技法点拨
  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有继承权。
知识点二 遗嘱继承重意愿
【例2】 (2024·安徽高考14题)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
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
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
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
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
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解析:明某为文某的邻居,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明某不是文某的
遗嘱继承人,①不选。明某与文某并非赡养关系,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在
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②不选。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
扶养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权
利的协议,所以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③
正确。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履行
了协议中的扶养义务,因此可以获取其遗产,④正确。
课时作业
04
PART
1. 下列行为中,会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是(  )
①误伤其他继承人 ②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③未与被
继承人一起生活 ④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解析: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的,都会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②④符合题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2. 独居老人张大爷在其弟弟、妹妹的见证下,与居委会签订了一份协议,
约定由居委会负责他的生活并养老至寿终,他的财产在其寿终后由居委会
处置。张大爷被居委会照料10年后去世,他在国外定居的儿子却突然找
来,要求继承老人留下的现金和房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大爷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有优先权
②居委会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继承张大爷的遗产
③张大爷与居委会签订的协议为有效协议
④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大于法定继承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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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张大爷在其弟弟、妹妹的见证下,与居委会签订由居委会承担其生养死葬义务并接收、处置其遗产的协议,应认定为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法律规定,应为有效协议,③正确。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大于法定继承,居委会尽到了照料张大爷日常生活并为其养老送终的义务,依法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④正确。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张大爷的儿子并不享有优先继承权,①错误。居委会是通过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获得张大爷遗产的,并非通过遗嘱继承,②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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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下
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继承人继承遗产,无需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②法定继承的法律
效力优先于遗嘱人规定的遗嘱继承 ③继承遗产首先需要从共同财产中析
出个人合法财产 ④继承人取得继承权的根据包括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解析: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
还的债务,故①不选;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故②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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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如果尽了主要赡养义
务的(  )
A. 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B. 可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C. 不能作为继承人,但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
D. 可以按代位继承分得遗产
解析: 依照法律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
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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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在我国,不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遗嘱形式有(  )
A. 自书遗嘱 B. 代书遗嘱
C. 口头遗嘱 D. 录音遗嘱
解析: 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
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B、C、D不选,A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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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梁某已八十多岁,老伴和子女都已过世,年老体弱,生活拮据,欲立一
份遗赠扶养协议,死后将三间房屋送给在生活和经济上照顾自己的人。梁
某的外孙子女、侄子、侄女及干儿子等都争着要做扶养人。这些人中不应
做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的是(  )
A. 外孙子女 B. 侄子 C. 侄女 D. 干儿子
解析: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不能是法定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这里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包含的有被继承人的外孙子女,外孙子女实际上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故A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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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025·安徽淮北期末)甲与乙是亲兄弟,其母亲一直与甲生活。后甲
早逝,其尚未成年的儿子丙一直尽心赡养奶奶,在外打工的乙只是偶尔探
望。2024年其母亲立下书面遗嘱,写明其遗产归丙一人继承。其母亲病逝
后,乙要求继承其母亲部分遗产。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①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②根据遗嘱,丙可继承奶奶的全
部遗产 ③乙作为法定继承人,可以分得部分财产 ④丙本着互谅互让精
神,可以分配部分财产给乙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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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①错误。2024年其母亲立下书面遗嘱,写明其遗产归丙一人继承,丙具有继承权,②正确。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应按照遗嘱内容分割财产,乙不能分得部分财产,③错误。根据书面遗嘱,丙可继承全部遗产,本着互谅互让精神,可以分配部分财产给乙,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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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苏某的父母、妻子和姐姐均先于其死亡,苏某生前未生育,未收养子
女,没有除姐姐外的其他兄弟姐妹。苏甲是苏某姐姐的养女。苏某堂姐的
儿子李某与苏某长期共同居住并照顾苏某,也操办了苏某的丧葬事宜。在
苏某生前未立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  )
①苏某的遗产应该由其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②苏甲有权以苏某姐姐的养女身份代位继承苏某的遗产
③李某有权作为苏某的法定继承人继承苏某的遗产
④基于没有法定继承人,苏某的遗产应该收归国有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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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在苏某生前未立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苏某的遗产应该由其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办理,①符合题意。苏甲是苏某姐姐的养女,苏某已经没有其他继承人,所以苏甲有权以苏某姐姐的养女身份代位继承苏某的遗产,②符合题意。李某不是苏某的法定继承人,无权以苏某的法定继承人身份继承苏某的遗产,③不选。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苏甲是苏某姐姐的养女,苏甲有权作为苏某的法定继承人继承苏某的遗产,④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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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王某早年丧夫,独自抚养独子李某成人。后王某患疾病需人照顾,但李
某不理不顾,亦不承担治疗费用。随后王某与邻居张某签订《协议书》,
约定张某负责王某生养死葬及一切费用,王某去世后将名下一套房产赠与
张某。张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王某离世,但李某却以自己是独子为由要求
继承该房产。张某诉至人民法院。关于本案,以下判断正确的是(  )
①若存在多个同位法定继承人,分配遗产时李某应当不分或少分 ②若李
某是王某的唯一法定继承人,应当获得该房屋的全部产权 ③张某与王某
签订了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是王某的意定监护人 ④张某依约履行扶养
义务,应按约定获得王某名下该房产所有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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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王某早年丧夫,李某是王某独子,王某患疾病需人照顾,但李某不理不顾,亦不承担治疗费用,说明李某没有履行赡养义务,若存在多个同位法定继承人,分配遗产时李某应当不分或少分,①正确。王某与邻居张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李某不能继承该房屋的全部产权,②错误。张某与王某签订了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但张某不是王某的意定监护人,③错误。张某依约履行扶养义务,应按约定获得王某名下该房产所有权,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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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甲、乙夫妻育有一儿一女。甲早年经营水产生意积攒了丰厚的家产,
妻子乙前几年由于车祸意外去世。如今甲年过七旬,为了妥善处理财产,
避免儿女因分割遗产发生矛盾,甲先后立有两份遗嘱,且均为有效遗嘱。
2025年2月,甲突发疾病死亡。关于其遗产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如甲所立的两份遗嘱内容有冲突,应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②甲所立的
遗嘱中如果有经过公证的,应以公证的遗嘱为准 ③如甲所立的两份遗嘱
内容有冲突,应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 ④一儿一女分割遗产时,如果存在
争议,应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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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如甲所立的两份遗嘱内容有冲突,应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①说法正确,②说法错误。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甲所立遗嘱均为有效遗嘱,应按最后的遗嘱继承,而不是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③说法错误。一儿一女分割遗产时,如果存在争议,应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④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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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2025·甘肃白银模拟)泰某和继子泰小某长期生活在一起。年近八旬
的泰某渐感身体衰老,遂以自书遗嘱的形式将其个人存款中的100万元和
126平方米的住房全部留给自己的弟弟;对双腿残疾、没有劳动能力、没
有生活来源、未婚未育的有扶养关系的继子泰小某没有分割遗产。下列对
该案例认识正确的是(  )
①遗嘱体现了泰某的真实遗愿,故应得到严格执行 ②泰某的遗嘱应当为继子泰小某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如果没有泰某的遗嘱,弟弟应没有资格继承其遗产 ④泰小某是继子,泰某应通过遗赠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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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本案例中,继子泰小某与泰某之间存在扶养关系,属于其法定继承人,且其已失去生活能力,根据法律规定,应为其留有部分遗产,①排除,②正确。如果没有遗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子泰小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而泰某的弟弟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无继承遗产的资格,③正确。遗赠是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指定遗产,泰小某是泰某的法定继承人,④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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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025·湖南湘西期末)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高某甲与高小某系父子关系,高小某为独生子女。1992年,高小某
(时年20周岁)在与父母的一次争执之后离家出走,从此对父母不闻不
问。母亲患病时其未照顾,去世时未奔丧。高某甲身患重病期间,需要接
送、看护和照顾,但高小某也未出现。高某甲有四个兄弟姐妹,分别为高
某乙、高某丙、高某丁和高某戊。高某乙对高某甲夫妻照顾较多。高某甲
去世后,高某乙联系高小某处理高某甲的骨灰落葬事宜,高小某不予理
睬,却以唯一法定继承人的身份领取了高某甲名下部分银行存款。高某乙
起诉至人民法院,认为高小某遗弃高某甲,应丧失继承权,高某甲的遗产
应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高某丙、高某丁和高某戊均认可高小某应丧失
继承权,并出具声明书表示放弃继承高某甲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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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假如你是法官,你会如何判决?并
说明理由。
答案:(1)高某甲的遗产归高某乙继承所有;高小某在高某甲去世后
自高某甲账户内所取款项归高某乙继承所有,高小某应于判决生效之
后返还。
(2)①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
赡养义务,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依法应丧失继承权。高小某未履行义
务,对高某甲已经构成遗弃,故丧失继承权。②其他第二顺序继承人出具
声明放弃继承高某甲的遗产,故遗产归高某乙继承。
解析:本题可运用遗产的法定继承及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等知识进行分
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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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框 夫妻地位平等
学习目标
1. 了解夫妻人身平等的表现。2.理解平等的财产关系。
CONTENTS
目录
基础知识落实
课堂议题探究
基础对点演练
课时作业
基础知识落实
01
PART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1. 夫妻关系平等
(1)地位:“夫妻在婚姻家庭中 ”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2)表现: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
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地位平等 
共同承担 
2. 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
(1)夫妻双方的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 的
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2)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 、学习
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人格独立 
姓名 
工作 
【在线点拨】
(1)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
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
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2)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
利;任何一方变更子女的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同意。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1.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 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
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的
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
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 夫妻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
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 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
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存续期间 
知识产权 
只归一方 
(1)内容:夫妻可以在 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
共同所有。
(2)形式:约定应当采用 形式。
(3)效力:对双方具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
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
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平等自愿 
书面 
约束力 
3. 夫妻约定财产
乐学善思
1.夫妻婚前个人财产随着婚姻关系的延续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提示:夫妻婚前所有的个人财产,如房屋、车辆等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
延续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何划分夫妻财产?
提示:①可以通过约定、协商、判决等方式进行划分。②强调财产权
利,并非已经取得的财产。如婚前发表文章婚后收到的稿费、婚前借出
的钱婚后收到还款应属于婚前财产,再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而离婚
后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赠送的房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
提示:夫妻婚前所有的个人财产,如房屋、车辆等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
延续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提示:①可以通过约定、协商、判决等方式进行划分。②强调财产权
利,并非已经取得的财产。如婚前发表文章婚后收到的稿费、婚前借出
的钱婚后收到还款应属于婚前财产,再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而离婚
后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赠送的房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
【误区矫正】
1.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对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矫正:“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2. 女青年小杨喜欢户外骑行运动,婚后购买了一辆运动自行车,小杨夫妻
对该自行车有平等的处分权。
矫正:个人的专属用品属于个人财产,使用的一方享有处分权。该自行车
虽为婚后购置,但属于小杨的专用运动装备,属于小杨的个人财产。
3. 夫妻共有共同财产,也应当共担对外债务。
矫正: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约定财产,共有共同财产也共担对外债务,但婚
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
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4. 宋某婚后用其父赠与的40万元购买了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这42万元
属于宋某的个人财产。
矫正:宋某婚后其父赠与的40万元,并未明确只赠与宋某个人,应视为夫
妻共同财产;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属于共同财产的投资收入,也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这42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进行合同约定的按照夫妻共
同财产处理。
矫正: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进行合同约定的按照法
律规定处理。
课堂议题探究
02
PART
议题一 如何理解夫妻地位平等
【情境】 王刚是某建筑公司的经理,与中学教师张燕结婚,婚后生有一
对双胞胎。张燕想给男孩取名王龙,女孩取名张凤,结果王刚不同意,坚
持两个孩子都姓王。王刚整天忙于公司业务,家务全落在张燕身上。产假
结束后,张燕要上班了,想请个保姆帮忙做家务,王刚不同意。坚持要张
燕辞掉工作,在家做专职太太。两人意见不一致,导致矛盾激化。
任务1 分组讨论:你认为子女应该随父姓还是随母姓。为什么?
提示: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
位平等,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任务2 共同探讨:对王刚言语上的行为进行分析。
提示:①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王刚坚持两个孩子
都姓王,没有尊重妻子给孩子取名的权利。②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
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王刚要求妻子做专职太太,侵犯了妻子参加
工作的权利。③夫妻双方都要履行家庭义务。王刚忙于公司业务,不能履
行家庭义务,但也不能把所有家务都推给妻子。④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
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1. 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
(1)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是确定夫妻各项
权利义务的基础,不是夫妻在家庭中具体权利义务的规定。
(2)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
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3)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不是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
义务一一对等,也不是指夫妻要平均承担家庭劳务。平等不是均等,家庭
劳务要合理分担。
(4)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主要意义是强调夫妻在人格上的平等
以及权利、义务的平等,强调夫妻的人格独立。
2. 全面把握夫妻间人身关系的内容
夫妻双
方的人
格独立 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
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夫妻人
身自 由权 ①夫妻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权是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②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
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夫妻住
所选定权 ①住所选定权是指选择确定夫妻婚后共同居住场所的权利。双
方有平等的权利,其中任何一方不能强迫另一方接受自己的住
所选择意愿。
②民法典规定,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
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禁止行为 包括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禁止与他人同居;禁止重婚
等违法行为
议题二 怎样正确处理夫妻财产
【情境】 王某与张某系夫妻,有一个18周岁的儿子小王,婚前无任何关
于财产的约定,婚后王某为让妻子高兴,提议将二人的工资全部存入妻子
名下的银行账户里,张某欣然同意。为庆祝二人的结婚纪念日,双方从存
款中取出一笔钱,为王某购买了一辆轿车。王某有一叔父在海外经商,膝
下无子,遂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王某之子小王,供其出国留学。不久,
王某的叔父去世。随后,王某与张某感情破裂,决定离婚。但在财产归属
上两人有不同的看法。
任务1 独立思考:张某认为全部存款在其名下,应归她一人所有,是否
正确?为什么?
提示:张某的认识是错误的。我国民法典规定,工资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可见,存款虽在张某名下,但其
仍是夫妻共同所有的。
任务2 共同探究:王某认为轿车是他开且是结婚纪念日礼物,应归他一
人所有,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
提示:王某的认识是错误的。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
指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供夫或妻个人使用的生活消费品,如衣物、
饰物等。由于这类财产在使用价值方面具有特殊性,不是夫妻双方通用或
共用的生活用品,所以应属于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但是,婚后购置的贵
重首饰、汽车等,虽属个人使用,但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任务3 小组讨论:双方都认为小王继承了遗产,应归双方共同所有,为
此发生了争执,请问这笔遗产归属于谁?
提示:这笔遗产是属于小王个人的,王某和张某均没有所有权。在小王未
成年时,这笔财产应由王某和张某代为保管。如果他们离婚,由抚养未成
年子女的一方代为管理。
夫妻财产

别 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约定财产

围 ①婚前财产;②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
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者受赠的
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
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
的财产除外;⑤其他应
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①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②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③要件:a.要求夫妻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平等自愿、协商一致。c.内容明确合法。d.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类别 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约定财产
处分 原则 ①男女平等;②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③尊重当事人的意愿;④有利生产、方便生活;⑤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利益;⑥约定财产优先于法定财产 关键 “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
1. 教材P54“探究与分享”
提示: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
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案例中严某的主
张显然是对妻子的歧视,是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体现,不符
合我国法律制度所倡导的男女平等原则。因此,严某没有权利要求温某回
家当“全职太太”,除非温某出于自愿。
2. 教材P55“探究与分享”
提示:(1)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经过共同生活转变为夫妻共同财
产,再到2001年婚姻法修正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时间的变化
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明确夫妻双方在财产关系上的权利与义务,减少矛
盾纠纷。
(2)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有助于明晰个人财产与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促进财产关系的明确化,减少家庭纠纷,维护
社会稳定。
基础对点演练
03
PART
知识点一 平等的人身关系
【例1】 2025年2月21日,张林和王晓领证结婚,婚后不久,王晓因与陌
生男人说话而受到丈夫张林的殴打。张林的行为(  )
①违背了“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的原则
②如果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将要承担民事责任
③违背了“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的法
律规定
④可能会破坏家庭和睦团结,但不违反法律
A. ①② B. ②④ C. ①③ D. ③④

解析:王晓因与陌生男人说话而受到丈夫张林的殴打,其行为违背了“夫
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的原则,违背了“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
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的法律规定,①③符合题意。张林的行为如
果对王晓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将要承担刑事责任,②错误。张林的行
为不仅会破坏家庭和睦团结,也违反了法律,④错误。
知识点二 平等的财产关系
【例2】 (2024·广西高考13题)李某婚后于2022年出版了一本著作,书
中引用了钱某1960年发表的研究报告部分内容。同年,该著作获得了科研
成果奖,李某获奖金2万元。教师孙某将该著作复印3份用于学校课堂教
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配偶对这2万元奖金享有共有权
②李某只有将该著作出版才能享有对其的著作权
③该著作在引用中应标明钱某为研究报告的作者
④孙某复印3份该著作用于教学应得到李某同意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解析:李某的著作出版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收益属于知识产权的收
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李某的配偶对这2万元奖金享有共有权,
①正确。只要创作出作品,无论是否发表,著作权人都对其享有著作权,
②排除。法律保护著作权,引用部分他人著作内容,必须在引用中标明被
引用作品的作者姓名和作品出处,故该著作在引用中应标明钱某为研究报
告的作者,③正确。课堂教学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需要得到著作权人
同意,④错误。
课时作业
04
PART
1.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下列符合这一核心
要求的是(  )
①妻子遵循传统,让孩子随父姓
②丈夫极力主张男主外,女主内
③夫妻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
④夫妻平等协商对共同财产进行处理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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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夫妻双方人格独立,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①②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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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重要体现是
(  )
①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一一对等
②男女双方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
③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④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解析: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享有平等的权利与义务,但并不是一一对等的,①错误;“男女双方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与人格独立无关,②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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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下,一个男人成功的标准,还是要看他的
事业及赚钱养家的能力。据社科院的统计,全职爸爸的比例占全职家长的
一成左右。全职爸爸(  )
①体现了男女平等,是打破传统模式的体现
②反映了女强男弱的婚姻关系
③体现家庭分工自由,能成就美满婚姻
④表明家庭美满比事业的成功更重要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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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全职爸爸的产生源自男性对父亲职责认识的提升,也源于女性地位的提高,打破“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模式,也体现了男女平等,①正确。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全职爸爸的出现并不是女强男弱婚姻关系的反映,②说法错误。全职爸爸的出现,体现了夫妻双方自由、平等、互谅互让,这样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③正确。全职爸爸的出现并不能说明家庭美满比事业成功更重要,④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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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刘某与李某为合法夫妻,因家庭矛盾分居,妻子刘某向人民法院起诉离
婚期间,李某将自己银行账户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投资收益和工资
收入擅自进行处置。刘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进行婚内分割夫妻
共同财产。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起诉离婚时双方虽已分居,但并未解除婚姻关系
②李某的投资收益和工资收入属于李某的个人财产
③李某如果想要处置二人共同财产需征得妻子同意
④刘某与李某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方可起诉离婚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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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起诉离婚时,只要人民法院尚未判决离婚,双方的婚姻关系依然存在,所以起诉离婚时双方虽已分居,但并未解除婚姻关系,①正确。材料中李某的投资收益和工资收入是夫妻共同财产,并非李某个人财产,②排除。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想要处置共同财产需征得另一方同意,所以李某如果想要处置二人共同财产需征得妻子同意,③正确。“离婚冷静期”是针对协议离婚设置的,诉讼离婚不受“离婚冷静期”限制,刘某无需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起诉离婚,④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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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25·江苏南通期末)小Z和小Y夫妇经营工程项目,资金出现问题,
向老D借款。签写借条时,小Y身处外地,就让丈夫小Z写了一张50万元的
借条。随后,老D将款项分批转入小Y的银行账户。借款到期后,小Z和小
Y未能还款,老D将二人诉至人民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 小Z写了借条,此借款应为小Z的个人债务
B. 小Y收了款项,此借款应为小Y的个人债务
C. 此借款未用于家庭开支,不属于小Z和小Y的夫妻共同债务
D. 若小Z和小Y约定由小Z负责还债,老D仍有权要求小Y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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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材料中的借款应为小Z和小Y的夫妻共同债务,A、B错误。材料中的借款虽未用于家庭开支,但用于小Z和小Y夫妇经营工程项目,仍属于小Z和小Y的夫妻共同债务,C错误。若小Z和小Y约定由小Z负责还债,老D仍有权要求小Y偿还,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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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学教师龚某喜欢在业余时间写作,可惜作品很少发表。妻子蔡某对此
表示不满,二人冲突日渐激烈,最后决定离婚。但是他们对财产分割未能
达成一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能确定属于龚某个人财产的有(  )
①离婚诉讼期间龚某所获稿酬2万元 ②龚某刷蔡某工资卡购买的剃须刀 
③夫妻共同居住的龚某婚前购买的一套住房 ④龚某婚后在一次抽奖中所
得的一部手机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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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离婚诉讼期间婚姻关系仍存在,稿酬所得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不符合题意。龚某刷蔡某工资卡购买的剃须刀是龚某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龚某个人财产,②符合题意。住房是龚某婚前购买的,属于龚某个人财产,③符合题意。龚某婚后在一次抽奖中所得的一部手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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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025·黑龙江大庆期末)2024年12月,林某在A市购买一处房产。2025
年2月,林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
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5年3月,王某获得父
母赠与其小车一辆。2025年4月,王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6万元,林某在
B市购买一处房产。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稿酬6万元和小车归王某个人所有,两套房产归林某个人所有
B. 稿酬6万元归王某个人所有,小车和两套房产归二人共同所有
C. 稿酬6万元和小车、两套房产均为二人共同所有
D. 稿酬6万元和小车归王某个人所有,A市房产归林某个人所有,B市房产
为二人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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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A市的房产是婚前林某所购财产,应归林某个人所有。按双方约定财产的规定,稿酬6万元归王某所有,王某获得的父母赠与的小车归王某个人所有,B市房产为二人共同所有,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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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025·江苏苏州期末)赵某和钱某婚后在市区购买了一处房产,登记
在钱某名下。赵某向朋友李某借款5万元用于装修。钱某的母亲去世,钱
某法定继承了10万元遗产。2024年底,赵某和钱某协议离婚。李某获悉后
要求双方共同归还债务。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两人婚后在市区所购房产是钱某个人财产
B. 钱某从母亲处继承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C. 借债纠纷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5万元
D. 如钱某对借款行为不知情则可不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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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两人婚后在市区所购房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排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遗嘱中明确指定只归一方所有。故本案中钱某法定继承的10万元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B正确。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而不是5万元,C错误。赵某向朋友李某借款5万元用于装修,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某可要求赵某和钱某共同归还债务,D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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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2025·江苏南通期末)张某、陈某夫妻二人婚后共同经营一家超市,
2023年9月因经营需要张某单独向好友王某借款170 000余元并出具有本人
签名的借条一张。2024年6月双方因感情不合离婚。之后因张某财务破产
无力偿还,王某遂向陈某催债。陈某辩称其离婚协议中约定家庭债务由张
某承担,且对该借款不知情,故自己不应该承担还款责任。下列分析正确
的是(  )
A. 因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故陈某也有还款义务
B. 因离婚协议中有相关约定,故该债务理应由张某一人承担
C. 因借款时间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故陈某也有还款义务
D. 因为借条只有张某个人签名,故该债务应该属于张某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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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张某的借款是经营超市的需要,因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故陈某也有还款义务,A正确。离婚协议中约定家庭债务由张某承担,该协议属于张某与陈某的内部约定,陈某履行还款义务后可依据离婚协议向张某追偿,但陈某在此之前也有还款义务,B错误。陈某有还款义务是因为张某的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借款时间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是其原因,C错误。借条只有张某个人签名,但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经营,故该债务应该属于张某、陈某的共同债务,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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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025·江西上饶期末)甲与乙婚后育有一子丁,今年7周岁。甲与乙
在结婚时口头约定,婚后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甲个人所有,其余财产归
属双方未作约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甲在婚后出版书籍而取得的报酬,是夫妻共同财产 ②小丁属于限制民
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③甲在婚后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④教育和保护小丁既是甲与乙的义务,也是权利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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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甲与乙在结婚时口头约定,婚后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甲个人所有,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所以甲在婚后出版书籍而取得的报酬,是夫妻共同财产,①正确。小丁今年7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②错误。甲在婚后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夫妻的个人财产,③错误。小丁属于未成年人,教育和保护小丁既是甲与乙的义务,也是权利,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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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林某是一位颇有名气的书法大家,与从事科技研发的赵某结婚六年
后,因兴趣爱好迥异、没有共同语言导致感情不和,二人决定离婚,在财
产分割事宜上争执不下。下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  )
A. 林某婚前收藏的字帖在婚后产生的增值部分
B. 林某婚后获得书法奖金开销后剩余的部分
C. 林某婚后继承叔父书房出租所获得的收益
D. 林某婚后举办书法培训班所得到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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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林某婚前收藏的字帖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符合题意。林某婚后获得书法奖金开销后剩余的部分、林某婚后继承叔父书房出租所获得的收益以及林某婚后举办书法培训班所得到的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C、D与题意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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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小李与薇薇于2023年1月登记结婚。两年后双方因琐事经常发生争
执,导致感情逐渐疏远。2025年3月,薇薇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向人民
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庭审中,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但小李主张薇薇通过某
平台游戏充值合计15.8万元系其个人挥霍,应当返还一半。薇薇则认为该
消费属于年轻人正常生活支出,不应当返还。人民法院审理后发现,在婚
后不到半年的时间内,薇薇为游戏充值合计支出15.8万元。人民法院经过
审理后,根据双方收入情况和家庭消费情况,在扣除合理开支后,酌情认
定薇薇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费用为14万元,最终确定薇薇补偿小李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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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
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
财产。
假设你作为本案主审法官,运用法律知识,说明人民法院判决薇薇补偿小
李7万元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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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
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小李和薇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
理权。薇薇在婚后不到半年的时间内为游戏充值的15.8万元,与正常的家
庭消费不符,属于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是对夫妻共同处分权的侵
犯。最终人民法院判决薇薇补偿小李7万元,是为了公平地分割夫妻共同
财产,是对小李合法权益的保护。
解析:本题首先分析材料中的小李和薇薇的共同财产,然后根据夫妻对共
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说明薇薇为游戏充值的行为是对夫妻共同
处分权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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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1.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2.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课程标准
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
学习目标
1. 理解父母对子女的权利和义务。2.明确成年子女对父母赡养的义务。3.理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CONTENTS
目录
基础知识落实
课堂议题探究
基础对点演练
课时作业
基础知识落实
01
PART
一、育小职责大
1.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1)不仅有 义务,也有 义务。
①父母不得 、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子女或者对未成年子女实施
家庭暴力。
②父母应该尊重未成年子女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子女依法接受
并完成 ,不得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子女
失学、辍学。
抚养 
教育 
虐待 
义务教育 
(2)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 。
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 和健康。
②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 。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职责 
人身安全 
财产利益 
2.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
(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 ,也是父母的权利。
(2)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 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
批评教育和 。
义务 
约束 
合理惩戒 
【在线点拨】
(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
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关于子女的法律规定
①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
是一样的。
②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
立而消除。
(3)区分抚养和教育
①抚养强调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
②教育强调父母从思想文化、科学知识上给予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二、敬老是义务
1.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1)经济上 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 父母,照
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2)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 ,使父母幸福安度
晚年。
供养 
慰藉 
婚姻自由 
2.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1)内涵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 、其他愿意担
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 事先协商,以 形式确定自己的
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 时,
履行监护职责。
(2)优点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

近亲属 
组织 
书面 
民事行为能力 

法权益 
(3)缺陷
容易限制老年人的 ,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
的人担任监护人。
自主决定权 

害关系 
3. 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1)表现: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但是现实中还存在
、虐待和 等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2)处罚: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
的 。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
家庭暴
力 
遗弃 
【在线点拨】
成年意定监护优于法定监护,成年意定监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 
【误区矫正】
1. 父母不必承担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义务。
矫正: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
子女是一样的,父母需要承担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义务。
2. 父母对所有的子女都有监护职责,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
承担民事责任。
矫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
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 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就没有抚养的义务了。
矫正: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
仍有抚养的义务。
4.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但不能对其进行
惩戒。
矫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未成年子女
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5. 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矫正: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课堂议题探究
02
PART
议题一 父母如何养育子女
【情境1】 “天下之本在家”,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
在动漫《哪吒2》中,亲情线贯穿始终。作为哪吒的父母,他们一直
鼓励哪吒修大德、行正道,而且身体力行,惩恶扬善、是非分明;面对哪
吒闯祸,其父母并没有纵容他,而是让结界兽缩小范围,对其进行了必要
的约束与合理的惩戒,同时让他拜太乙真人为师,在山河社稷图里接受教
育,最终把他引入了正道;哪吒被人误会,误伤村民,其父母又在第一时
间向百姓道歉。正如哪吒所说:“我从小就暴力放纵,爹娘为我操碎了
心。”那一刻他长大了。
任务1 小组讨论:谈谈为什么要重视家庭教育?
提示:①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
合理惩戒。哪吒父母悉心教导哪吒,让哪吒拜师接受教育,在哪吒闯祸之
时,父母及时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合理的惩戒,是父母之爱的体现,也是父
母义务的履行。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
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
事责任。哪吒父母保护哪吒,当哪吒在误伤村民时,第一时间对百姓道
歉,引导哪吒知善恶、辨是非、勇担责。
【情境2】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
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
近年来,北京市人民法院在对案件的调研中发现,家庭教育问题主要
有三类:一是部分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成长不上心、不尽心,致使子
女没有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甚至出现侵犯他人人身、财产等
合法权益的行为;二是存在“不会管”问题,部分家长教育理念落后,教
养未成年子女方式失当,方法严厉粗暴,动辄对子女实施体罚、家庭暴
力;三是少数离婚的父母只顾自己的利益诉求,推卸家庭教育责任与义
务,严重影响了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感和归属感。
任务2 分组讨论:分析针对家庭教育出现的问题对家长进行劝诫。
提示: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必须履行监
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人身安全、健康和财产权益。②未成年子女
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③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
年子女的权利。有权对子女进行必要的约束、引导、批评教育和合理
惩戒。但家暴子女是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④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不得以离婚为由推卸
履行家庭教育的责任与义务。
1. 父母对成年子女的义务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
但是,对以下情况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
义务:①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读的;③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2.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抚养和教育义务的履行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免除;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
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
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
疗费等费用。
(3)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是父母双方的义务,应双方共同承
担,不应把责任推给一方。
(4)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开始于子女出生。
议题二 如何做到“老有所养”
【情境】 徐某与丈夫李某育有六名子女,自2009年李某去世后,徐某常
年独自生活,有时候长女之女高某会来照顾徐某。2021年8月,徐某因病
瘫痪,高某将其送至医院住院治疗。治疗一段时间后,六名子女为徐某办
理了出院手续,治疗费用由高某支付。
2021年11月,徐某进入养老公寓居住生活至今,每月需要交纳公寓费
用1 780元,由高某垫付。再之后,徐某的六名子女坚持要把徐某接回家里
轮流照顾,因此拒绝支付养老公寓费用,但徐某认为一个人在家感到孤
独,坚持住在养老公寓,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徐某以六名子
女不尽赡养义务为由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子女支付此前和今后的各项费
用,人民法院支持了徐某的诉讼请求。
任务1 分组讨论: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角度,分析人民法院的判决。
提示:①徐某年迈体弱,丧失劳动能力,徐某要求其六名子女履行支付赡
养费的义务,于法有据,应予以支持。②徐某本人表示愿意在养老公寓生
活,其意愿应予尊重。③徐某在养老公寓的费用及医疗费由六名子女分
摊。高某对徐某没有赡养义务,其此前支付的各项费用应由徐某六名子女
分摊。
任务2 共同探讨:说明该案例带来的启示。
提示: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明确要
求,更是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在现代社会,赡养老人不仅要满足老
人的基本生活、医疗需求,也要满足老年人精神、情感、心理方面的需
求,采取何种赡养方式应当充分听取并尊重被赡养人的意见。
抚养、赡养与扶养的关系
类别 抚养 赡养(扶助) 扶养(狭义)

别 定义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在精神上、生
活上给予父母关心
和照料 平辈人之间在物
质上和生活上相
互扶助
适用 范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之间
联系 ①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②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 注意:“广义扶养”指一定范围内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和义
务,没有身份、辈分之分,是抚养、扶养、赡养的统称。在民法典、刑法
具体法律条文中使用“扶养”一词,即采用广义的解释。
1. 教材P42“探究与分享”
提示:(1)无法成立。本案中小飞属于未成年人,其父母需要履行监
护职责,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
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
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
承担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
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
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离婚后,小芙的父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其母亲应给予协助,小芙
母亲拒绝其父亲探望的理由不成立。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
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子女归一方抚养,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本案中小芙父亲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理由也是不成立的。
2. 教材P44“探究与分享”
提示: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
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
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基础对点演练
03
PART
知识点一 育小职责大
【例1】 父母对子女最重要的义务是抚养和教育。对此,下列理解正确
的是(  )
①抚养,是父母为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
妥善照料
②教育,是父母从思想文化、科学知识上给予子女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③抚养和教育,一个侧重物质方面,一个侧重精神方面
④抚养和教育其实是一回事,都是父母对子女无条件的义务
A. ②③ B. ②④ C. ①③ D. ①④

解析: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父母对成年子
女的抚养和教育是有条件的,①说法错误。教育,是父母从思想文化、科
学知识上给予子女一定的指导和帮助,抚养和教育,一个侧重物质方面,
一个侧重精神方面,②③正确。父母对子女的教育和抚养是两个不同的概
念,父母对未成年人的抚养和教育是无条件的,对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
是有条件的,④说法错误。
知识点二 敬老有义务
【例2】 (2025·八省联考四川卷)郑某年过七旬,育有一儿一女,他主
动提出到养老院生活,子女同意平均承担费用。两年后,儿子出现经济困
难,想把老人接回家完全由自己照顾。女儿表示,如果老人想继续住在养
老院,她愿意承担全部费用,只要儿子经常看望老人即可,儿子表示同
意。最终,郑某继续住在养老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老人的养老意愿应当受到子女的尊重
②儿子赡养老人的义务可通过约定免除
③子女应当依其经济条件承担赡养义务
④子女协商是处理赡养问题的较好方式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解析:本题中郑某愿意继续住在养老院,这种意愿应当受到子女的尊重。
因为老人有自主选择适合自己养老方式的权利,这体现了对老人的养老意
愿的尊重,①正确。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能通过约定免除,
②排除。无论子女经济条件如何,都必须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而不是根
据经济条件有选择地承担,③错误。儿子出现经济困难后,子女通过协
商,女儿承担全部养老院费用,儿子经常看望老人,这种协商方式很好地
解决了赡养老人过程中的问题,这表明子女协商是处理赡养问题的较好方
式,④正确。
技法点拨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能通过任何方式免除。
课时作业
04
PART
1. 小王随改嫁的母亲到继父家生活。因家庭困难,继父让读初二的小王退
学,外出打工贴补家用。小王继父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  )
①继父母无权对继子女的生活进行安排 ②继父母也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
子女的义务 ③小王受继父抚养,他们之间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与子女关
系的规定 ④父母不得遗弃未成年子女,否则要承担刑事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③④ D. ②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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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小王继父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小王受继父抚养,他们之间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规定,继父母也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小王继父的行为侵害了小王受教育的权利,②③正确。继子和继父母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规定,继父母必须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①错误。材料不涉及遗弃,④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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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5·湖北黄冈联考)16周岁的小军因害怕被性格粗暴的父亲打骂,
抗拒回家也无心上学,在外沾染恶习,后因盗窃被抓,经调查了解小军家
底情况后,公安机关对小军父母下发《未成年人家庭监护告诫书》,检察
机关同司法社工、妇联等对小军联合开展家庭教育帮扶,小军一步步回归
正轨。由此可见(  )
①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是父母不可推卸的责任 ②子女有独立人格,父
母不能以惩戒方式管教子女 ③未成年子女的民事行为必须由监护人代理
和承担 ④我国法治实践充分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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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小军因父亲粗暴打骂、缺乏正确教育而沾染恶习,这凸显了父母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重要性,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是父母不可推卸的责任,①正确。父母有权对子女进行适当的教育和惩戒,但必须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不能以惩戒方式管教子女”说法过于绝对,②排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 )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并非所有民事行为都必须由监护人代理和承担,③错误。公安机关下发《未成年人家庭监护告诫书》,检察机关同司法社工、妇联等开展家庭教育帮扶,体现了我国法治实践中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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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某人民法院在对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的案件调研中发现,家庭教育
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类:一是部分家长不注意对子女思想品德和行为习
惯的培养;二是部分家长在教育子女过程中,动辄实施体罚;三是少数离
婚父母推卸教育责任。育小职责大,做合格家长(  )
①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②明晰体罚
子女是违法行为,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③必须通过批评教育的手
段去化解子女成长中的各种问题 ④不能因婚姻关系的改变,消除对子女
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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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育小职责大,做合格家长需要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不能因婚姻关系的改变,消除对子女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①④正确。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父母体罚子女若属于正常的管教,则不构成违法,如果超过一定限度,造成严重后果可能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②错误。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但批评教育不是唯一的手段,③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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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在家庭成员间的各种关系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最为密切。父母对未成
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父母,
要求成年子女(  )
①满足父母的各种要求 ②给予父母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 ③在
经济上供养父母 ④对父或者母再婚要严格管控以防其受骗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解析: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并不是要满足父母一切要求,而
是要满足父母的合理需要,①错误。赡养父母,要求成年子女体贴父母,
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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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张大爷中年丧妻,自己一人既当爹又当妈将儿子张某抚养成人。张某结
婚后,其媳妇经常虐待张大爷,可儿子不闻不问。张大爷年老体弱,孤苦
伶仃,他要求儿子尽赡养义务,反遭儿媳一顿臭骂,张某也不管。假如你
是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你可以这样说服张某夫妇(  )
①从道德上讲,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权利 ②“谁言寸草心,报
得三春晖”,应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③遗弃父母的行为违法,要承
担法律责任 ④有赡养能力而拒不赡养的子女,如情节恶劣,可以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A. ①② B. ③④
C. ②④ D. ①③
解析: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是义务,不是权利,①不符合题意。材料中张某夫妇的行为是虐待行为,而不是遗弃行为,③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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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2025·重庆月考)75岁的张大爷独居且无子女,便与长期照顾他的邻
居李某签订了书面意定监护协议(协议未公证),约定若张大爷丧失民事
行为能力,则由李某担任其监护人,负责医疗事宜及财产管理。后张大爷
突发脑梗导致失能,李某欲代其处理房产时,张大爷的侄子王某以“协议
未公证且李某非亲属”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李某的监护人资格。关于
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意定监护协议必须公证才能生效,李某无权担任张大爷的监护人
B. 张大爷与李某的协议因未公证而无效,应由王某担任法定监护人
C. 既然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李某就应该对张大爷履行赡养义务
D. 公证能增强协议证明力,但非必要条件,人民法院应支持李某的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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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意定监护协议并非必须公证才能生效。只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以书面形式确定意定监护关系,协议就有效,所以李某有权依协议担任监护人,A排除。未公证不影响意定监护协议效力,且王某不是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针对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有法定顺序,本题中张大爷已通过意定监护确定监护人,B排除。意定监护协议中,李某主要职责是在张大爷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负责医疗事宜及财产管理等监护职责,而非赡养义务,C排除。公证能增强意定监护协议证明力,但不是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只要协议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就有效,人民法院应支持李某依有效协议取得的监护权,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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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父母离婚后,小华跟随母亲生活。父亲一直希望探望小华,但母亲以父
亲探望不利于自己管教孩子为由予以拒绝。母亲要求父亲支付孩子的抚养
费,父亲则以母亲长期阻止他探望孩子为由拒绝支付。本案中(  )
①除了支付抚养费,父亲对小华没有抚养义务
②父亲对小华的抚养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
③母亲侵犯了父亲对小华抚养和教育的权利
④支付抚养费是父亲探望小华的前提条件
A. ①③ B. ②③ C. ①④ D. 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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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本案中,小华的母亲不让小华的父亲探望,侵犯了小华的父亲对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父亲对小华的抚养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②③当选,①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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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姚某为了教育青春期叛逆的儿子,在暑假把儿子送到自己的建筑工地去
劳动。为确保儿子的安全,姚某重新安排了自己的工作,尽量做到24小时
陪伴小姚。小姚从天天想逃回家到后来与工友打成一片,好像突然间就懂
事了,也知道学习了。姚某把小姚送去工地劳动(  )
①是变相体罚,但合情合理 ②表明父母有权约束和引导子女 ③是对未
成年子女的合理惩戒 ④表明劳动是创造幸福生活的源泉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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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姚某把小姚送去工地劳动,表明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②③正确。根据尽量做到24小时陪伴和小姚的变化看,这不是变相体罚,①排除。④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目主旨,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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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小张系老张再婚之前的唯一子女,在小张未成年时,老张就对小张不管
不问。2024年9月,老张被诊断患有重症疾病,住院治疗共花费3万元,小
张垫付了9千元医疗费后,以父亲再婚为由拒绝去照顾老张和支付相关费
用。老张起诉小张后,人民法院判决小张负担老张相关生活费,并支付剩
余医疗费。根据人民法院判决可知(  )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②子女对父母的
赡养义务不因父母是否再婚而受影响 ③公民应维护公序良俗,践行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 ④子女要尊重和体贴父母,不得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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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材料强调的是小张对老张的赡养义务,而非老张对小张未成年时抚养义务的问题,①不选。虽然老张在小张未成年时未尽抚养义务,但人民法院仍判决小张负担老张相关费用,这表明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不因父母是否再婚等因素而受影响,②正确。人民法院判决小张履行对老张的赡养义务,这体现了公民应维护公序良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尊老等价值理念,③正确。题干中并未涉及小张干涉老张婚姻自由的内容,④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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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025·湖北月考)在某企业工作的李甲(男)与高某(女)婚后生育
李乙,两年后离婚,随后李乙一直跟随李甲的父母共同生活,各项生活、
教育费用均由李甲的父母承担。五年后李甲的父母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李
甲与高某支付五年间李乙的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生活费等费用。下
列说法合理的是(  )
①李甲与高某以“啃老”的方式不履行对子女法定的抚养、教育责任 ②
李乙是李甲父母的孙子女,李甲父母对李乙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③李甲
的父母出于亲情考虑代为抚养孙子女,可视为对子女的无偿赠与 ④在无
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李甲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返还垫付的相关费用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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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李乙自父母离婚后一直跟随李甲的父母共同生活,各项生活、教育费用均由李甲的父母承担。李甲和高某作为李乙的父母,以“啃老”的方式不履行对子女法定的抚养、教育责任,①符合题意。本案中,李甲与高某二人有抚养能力,其父母对李乙并无抚养、教育的义务,②说法错误。本案中,李甲的父母对李乙并无抚养、教育的义务,出于亲情考虑代为抚养孙子女,不能当然视为对子女的无偿赠与。在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构成无因管理,有权要求子女返还垫付的相关费用,④符合题意,③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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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周某(女)与张某(男)于2020年3月3日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子,现
年仅2周岁。婚后两人矛盾日深,经常吵闹,张某甚至动手殴打过周某,
最终两人离婚。人民法院判其子归周某抚养,张某每月承担抚养费1 000元
至孩子年满18周岁时止,后被执行人张某拒不履行。对此,下列判断正确
的是(  )
①张某的行为已构成虐待,应承担刑事责任 ②张某的行为构成遗弃,周
某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③张某应当执行人民法院判决,切实履行
监护人职责 ④张某不直接抚养孩子,可减轻其抚养责任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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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张某在家庭纠纷中动手殴打周某属于家暴,不是虐待,①说法错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这一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给付抚养费是父母履行义务的重要形式,因而被执行人张某拒不履行父母对子女的法定义务,其行为构成遗弃,周某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②③说法正确。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子女仍有抚养责任,这种责任并不因是否直接抚养而减轻,④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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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莉莉12岁时父母离婚,她被判给母亲张某。第二年母亲张某与贾某结
婚,婚后一年生下一男孩,继父贾某认为莉莉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不让
莉莉去上学,还叫莉莉到镇上的一家餐馆帮工。家里的脏活累活都让莉莉
干,对莉莉稍有不满,贾某非打即骂,不让莉莉吃饱穿暖,有时把莉莉关
在家里不让出去。相反,贾某却视儿子为掌上明珠。母亲张某慑于贾某的
暴力,不敢制止贾某对莉莉的所作所为,一家人几乎没有和睦的一天。
(1)贾某的做法属于什么性质?违反了什么法律?
答案:莉莉的继父贾某的做法属于家庭暴力和虐待,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民法典。
解析:运用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影响家庭和睦的情形等知识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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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请从民事法律的角度,简要回答怎样才能构建一个和睦的家庭。
答案:明确父母和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父母对子女要尽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子女对父母要尽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或子女对所有家庭成员都不得遗弃、采用家庭暴力和进行虐待。只有做到这两个方面,才能构建一个和睦的家庭。
解析:本题调用家和万事兴的知识回答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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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共40张PPT)
单元过关检测(二) 家庭与婚姻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
1. 要构建和睦家庭,让家成为乐土,成为我们温暖的港湾,需要(  )
①反对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
②父母与子女相互履行扶养与教育的义务
③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履行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④子女对父母履行抚养和赡养的义务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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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我国法律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符合题意;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抚养”与“赡养”不同,②④错误;需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履行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③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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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5·甘肃白银期中)孙某与李甲于2018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女李
乙。后两人由于感情不和,于2021年10月开始分居。李乙在两人分居后一
直随孙某生活,由孙某的父母照顾其日常生活。2025年4月,李甲趁孙某
的父母外出之际,翻墙进入孙某家将李乙带走并藏了起来。孙某向人民法
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求李甲送回李乙。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李甲有权随时探视并带走李乙,无须经过孙某的同意
②即使两人离婚,孩子与父母双方的血缘亲情也无法割断
③孙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旨在保护李乙的合法权益
④李甲私自带走并藏匿李乙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孙某的监护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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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根据法律规定,探视权需经双方协商或人民法院判决,不能擅自带走孩子。李甲未经孙某同意私自带走李乙,侵犯了孙某的监护权,①排除。虽然血缘关系不因离婚而改变,但题干中两人尚未离婚,且问题核心是监护权和保护令,②排除。孙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为了防止李乙被非法带走或遭受潜在伤害,旨在保护李乙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③正确。分居期间,父母共同行使监护权,但李甲未经协商擅自带走并藏匿李乙,妨碍了孙某监护权的行使,构成对监护权的侵害,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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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78岁的庞某独居生活,基本生活费用来源于拾荒及领取低保金,无其他
经济来源。庞某先后有两次婚姻,共生育6名子女,但子女以母亲再婚、
未长期共同生活等为由不愿履行赡养义务。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庞某有权通过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子女给付赡养费
②庞某子女的行为构成遗弃,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③庞某子女可以通过放弃继承权的方式免除赡养义务
④庞某子女的赡养义务不因庞某婚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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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庞某有权通过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子女给付赡养费,①正确。材料体现庞某子女只是不愿履行赡养义务,并没有说明其行为严重程度构成犯罪,②排除。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能通过放弃继承权的方式免除,③错误。庞某子女的赡养义务不因庞某婚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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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随着年龄增长,活动能力减弱,老年人容易与社会生活脱节,导致判断
力下降。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我国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
监护制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选择“意定监护人”。
“意定监护人”(  )
①应当是其近亲属以及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
②在该老年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③是与该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通过书面形式确定
④与成年子女一样要承担对老年人的赡养、扶助、照顾义务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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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根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意定监护人”既可以是近亲属,也可以是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必须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非赡养义务,②③正确,①④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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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李某去世后,李某的弟弟甲和年幼的养女乙对属于李某的4间房屋提出
了继承的要求。按照法律规定,这4间房屋应(  )
A. 全部由甲继承
B. 甲、乙各继承两间
C. 全部由乙继承
D. 甲继承一间,乙继承三间
解析: 本案中,养女乙健在且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4间房屋应全
部由乙继承,甲无权继承,C正确,A、B、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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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甲、乙结婚后,甲购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甲的名下。两个月后乙怀
孕,甲不幸被确诊为癌症,甲要求乙终止怀孕,乙不同意。后甲留下遗
嘱,该房屋归乙和自己的父母所有。后甲死亡,乙生下孩子跟母姓。关于
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 若甲的父母不同意孩子随母姓,有权要求变更随父姓
B. 房屋是甲的个人财产,应该遵循其遗嘱意思进行分配
C. 甲的遗嘱是无效遗嘱,应按法定继承由乙和孩子继承
D. 甲的遗嘱没有给未出生的孩子留必要份额,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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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甲的父母无权要求变更孩子的姓氏,A排除。房屋在甲、乙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排除。甲的遗嘱部分无效,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且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C排除。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甲的遗嘱没有给未出生的孩子留必要份额,部分无效,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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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025·安徽安庆期末)吴甲去世前父母已亡,且无配偶及子女,一人
独自生活。其弟吴乙是其唯一法定继承人。吴乙在中国香港居住且与其兄
吴甲关系不好,未对吴甲有过日常生活上的照料和经济方面的扶助。在吴
甲去世前,缪氏兄妹(吴甲为其舅父)本人或请工人、保姆对吴甲的日常
生活进行了阶段性的照顾,在吴甲生病住院期间还对其进行了护理。在吴
甲去世后,丧葬事宜由缪氏兄妹、吴丙(吴乙之子)以及吴甲的其他亲
属、族人进行料理,吴乙未参与。吴甲生前没有立下遗嘱,关于对吴甲去
世后的财产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吴乙对吴甲未尽到扶养义务,丧失继承权
B. 缪氏兄妹不是法定继承人,无法获得吴甲的任何遗产
C. 被继承人吴甲的部分遗产依法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吴乙继承
D. 缪氏兄妹对被继承人进行了扶养,应该分得部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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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鉴于被继承人吴甲没有立遗嘱,吴乙为吴甲的唯一法定继承人,又无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节,应合法享有继承权,A排除。缪氏兄妹作为继承人以外的人,对吴甲尽了较多扶养义务,故缪氏兄妹依法应分得吴甲的部分遗产,D正确,B排除。被继承人吴甲的遗产依法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吴乙继承,C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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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胡大爷育有一儿一女,丧妻后与李某再婚,再婚前胡大爷有一套个人房
产。婚后,胡大爷写了一份自书遗嘱,声明去世后自己的个人房产归老伴
李某所有。后来,胡大爷久病在床,再婚妻子不愿照顾,胡大爷由儿子照
顾。胡大爷遂决定把房产留给儿子,便做了公证遗嘱。但在弥留之际,胡
大爷在一名医生的见证下又立下口头遗嘱,决定将房产留给女儿。对此,
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 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始终以公证遗嘱为准
B. 应以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由胡大爷的女儿继承房产
C. 再婚妻子虽未尽照顾责任,但也应分得部分房产
D. 胡大爷的口头遗嘱无效,房产应由其儿子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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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多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最后一份有效遗嘱为准,因此不能说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A说法错误。胡大爷立口头遗嘱时,仅有一名医生在场,口头遗嘱无效,以前一份遗嘱即公证遗嘱为准,胡大爷的个人房产归其儿子所有,B不符合题意,D符合题意。因房产属于再婚时的婚前财产,是胡大爷的个人财产,根据遗嘱人意愿,胡大爷老伴李某无法分得房产,C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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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张乙是张甲的弟弟,张母一直与张甲夫妇共同生活。后张甲早逝,其妻
刘某一直尽心赡养张母,张乙只是偶尔探望张母。2021年张母与刘某签订
遗赠扶养协议,死后将唯一财产三间房屋送给在生活和经济上照顾自己的
刘某。听说此事后,张母的侄子、侄女及张乙等都争着要做扶养人。对上
述材料认识正确的是(  )
①张乙可以做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
②刘某无赡养张母的法定义务,可要求张乙补偿赡养费
③儿媳刘某可以做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
④张乙是张母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其房产
A. ①③ B. ②④ C. ②③ D. ①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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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张乙是法定继承人,不可以做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①错误。刘某是张母儿媳,张乙的嫂子,张乙是张母之子,刘某无赡养张母的法定义务,可要求张乙补偿赡养费,同时儿媳刘某可以做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②③正确。张乙是张母的法定继承人,但其未尽到赡养义务,无权继承张母房产,而且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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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025·河南驻马店开学考)钱大爷与孙阿姨为二婚夫妻,二人未生育
子女,钱大爷与前妻生育一子钱涛。钱大爷去世后,留下了房产一套。房
屋为孙阿姨与钱大爷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孙阿姨找到钱涛协商房产继
承问题,钱涛却拿出遗嘱,称钱大爷已经将房子留给自己。庭审中,钱某
甲、钱某乙到庭作证,称自己是钱大爷同村的村民,遗嘱内容由钱大爷陈
述,钱涛书写,写完后念给钱大爷听,钱大爷表示认可并按了手印;二人
作为见证人分别签名并按手印。于是,孙阿姨将钱涛诉至人民法院。下列
对此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钱涛提供的遗嘱属于代书遗嘱②该遗嘱合法有效③该房屋为孙阿姨与钱大爷夫妻共同财产④该房屋由钱涛和孙阿姨共同继承,各占房产一半份额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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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钱涛提供的遗嘱属于代书遗嘱,遗嘱内容由钱涛书写,钱涛是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因此,该遗嘱并不合法有效,①符合题意,②排除。该房屋为孙阿姨与钱大爷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所以该房屋为孙阿姨与钱大爷的夫妻共同财产,③符合题意。该房屋为孙阿姨与钱大爷的夫妻共同财产。钱大爷的遗产要先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然后剩下的部分再由钱涛和孙阿姨共同继承,因此不是各占房产一半份额,④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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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正式确立。严
某(男)与温某(女)于2024年2月22日登记结婚。他们在处理夫妻双方
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中存在问题,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
①严某要求温某生的儿子必须随父姓,女儿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②严某认为自己收入高,要求温某辞职回家做全职太太
③夫妻双方要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
④温某要求严某承担一定的家务活
A. ①② B. ②③ C. ①④ D. 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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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夫妻双方所生的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故①错误。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故②错误。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故③正确。温某可以要求严某分担一定的家务,故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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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某市民政局设置了宣读结婚誓言环节,为婚姻登记增添仪式感。在颁
发结婚证前,男女双方要共同宣读以下结婚誓言:
我们自愿结为夫妻,从今天开始,我们将共同肩负起婚姻赋予我们的责
任和义务:上孝父母,下教子女,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谅互让,相
濡以沫,钟爱一生!
从中可以感受到(  )
①结婚应遵循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原则
②宣读誓词是确立婚姻关系的法律程序
③夫妻双方互谅互让,构建和谐家庭关系
④夫妻双方均等付出,成就美满幸福婚姻
A. ①② B. ②④ C. ①③ D. 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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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从男女双方的结婚誓言中,可以感受到结婚应遵循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原则,夫妻双方互谅互让才有利于构建和谐家庭关系,①③正确。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的法律程序,②错误。夫妻双方应平等地承担责任和义务,但不等于均等付出,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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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张先生在婚前申请某项专利,婚后获得该专利转让费50万元,后因交
通事故受伤获赔5万元。其妻赵女士婚前个人存款15万元,婚后获得利息2
万元,婚后赵女士母亲去世,在遗嘱中写明将自己所居住的商品房赠与女
儿赵女士,存款留给儿子赵先生,赵女士的父亲身体健康。下列说法不正
确的选项是(  )
①50万元专利转让费和5万元赔偿均属于张先生的个人财产
②赵女士的个人存款所获得的利息2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张先生对赵女士母亲所赠与的该套商品房没有处理权
④赵先生也有机会继承该套商品房部分财产权
A. ①② B. ③④ C. ②④ D. ①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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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获得该专利转让费50万元不属于张先生个人财产,①当选。婚前存款婚后利息属于孳息,是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当选。赵女士母亲遗嘱写明房产赠与赵女士,属于赵女士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③不选。遗产分割需要先将个人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赵女士母亲对该套商品房只拥有一半的所有权,另一半归赵女士父亲处置,赵先生作为其父亲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有机会继承该套商品房的部分财产权,④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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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小王与小孙依法登记结婚后并没有按当地风俗宴请亲朋好友。二人婚
后在城里开了家小超市。一年后,二人因感情不和分居,但没有离婚。对
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小王与小孙二人的婚姻不符合公序良俗原则
②超市的收益属于二人共同收入
③超市经营权必须通过法庭决定归属
④二人分居后,婚姻关系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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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小王与小孙二人的婚姻没有违背公序良俗原则,①错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超市的收益属于二人共同收入,②符合题意;超市经营权不一定通过法庭决定归属,也可以协商,③不符合题意;二人只是分居,没有离婚,所以婚姻关系仍具有法律约束力,④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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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2024·山东高考14题)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
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
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
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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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由材料可知,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是小张、小陈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故这100万元借款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夫妻间约定债务由一人承担的,该约定只对夫妻双方有效,对债权人无效,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双方主张权利,①正确。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的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由甲公司以全部资产为限承担责任,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并没有确定只归张某一人,故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陈也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②错误。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葛某对小张、小陈的住房享有抵押权,若小陈夫妇到期不偿还债务,葛某有权就该住房优先受偿,但购入的设备不是抵押物,葛某不能以变卖设备的价款优先受偿,③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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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2025·云南昆明月考)老王早年丧偶,与独子王二相依为命。王二婚
后育有一子王小。老王父母已故,其弟因智力障碍长期由老王扶养。后老
王与王二在旅游途中不幸遭遇车祸双亡。老王生前留有130万元遗产及75
万元银行贷款,遗嘱载明遗产由王小继承,债务由王二承担。针对此案,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老王的遗嘱没有考虑其弟的继承权,存在无效内容
②遗嘱中遗产和债务分离违反了民法典的相关内容
③王小即使有偿还贷款义务也没有任何继承权
④老王和其子的遗产存在相互继承的问题
A. ③④ B. ②③ C. ①④ D. ①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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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老王的弟弟因智力障碍长期由老王扶养,根据法律规定,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以外的人,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①正确。民法典对遗产和债务有一致性要求,不能分别指定,遗产由王小继承,债务由王二承担,违反了民法典的相关内容,②正确。爷爷立遗嘱给孙子属于遗赠。若王小获得了遗嘱有效部分的遗产,则应当在获得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贷款的义务,如果未获得遗产,则没有偿还贷款的义务。并且材料中王小父亲去世,拥有代位继承,则有继承权,③排除。继承分割完成前被继承人死亡的,其继承部分由其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和继承人同时死亡的,按年龄顺序认定死亡时间,所以不存在相互继承的问题,④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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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选择题(本题共4小题,共52分)
17. 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2024年1月1日,“十年磨一剑”的一部行政法规——《未成年人网络
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综合立法。其中专门强调了监护人的责任。“父母者,人之本也。”作为
家长,更要负好首要责任,自觉承担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第一守护
者”这一重任。
结合材料,运用“育小职责大”的知识,谈谈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如何负
好首要责任,自觉承担起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第一守护者”这一重任。
(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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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②父母必须
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③父
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
理惩戒。
解析:本题运用父母对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知识分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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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2025·广西柳州开学考)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2025年2月,小王父母遭遇车祸不幸去世。独生子小王在叔叔的协助
下办理父母后事。两天后,作为小王父母的唯一长辈,小王奶奶悲伤过度
离世。5月,小王到当地的房屋管理局想把父母婚后购买的房产过户到自
己名下。可是房屋管理局作出的答复是:除非小王父母通过有效遗嘱明确
指出该房产由小王继承,否则小王要与叔叔就房产过户问题协商一致后才
能办理过户。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阐述房管局作出以上答复的理
由。(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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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①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小王父母通过有效遗
嘱明确指出房产由小王继承,小王可以继承房产办理过户。②在被继承人
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依法共同继承遗产。③小王父母去世后,小王和奶奶都是第一顺序继承
人,对小王父母的房产享有继承权。④奶奶去世后,小王的叔叔是小王奶
奶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叔叔对该房产也有部分继承权,因此小王要与叔叔
就房产过户问题协商一致后才能办理过户。
解析:本题首先要分析材料中的法律事实,然后分析房管局的具体答复,
然后根据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的知识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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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025·安徽阜阳月考)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郑女士与乐某系多年同事关系。2022年12月,乐某因家中急需资金,
便向同事郑女士借款6万元人民币,郑女士于是委托朋友将6万元人民币通
过银行转账给乐某。乐某于2024年10月5日因病去世,但其借款尚未归还
郑女士。乐某去世后,其母亲、儿子签署了自愿放弃对乐某遗产中公积金
账户余额的继承权声明书并作了公证,乐某的母亲、妻子、儿子拒绝偿还
郑女士6万元的借款。后郑女士将三人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三人承担乐某
的还款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乐某的母亲、妻子、儿子是
否需要对乐某的债务承担责任,并说明理由。(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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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1)需要。乐某的母亲、妻子、儿子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共同承
担乐某的债务责任。
(2)原因: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
偿还的债务。乐某的母亲、妻子、儿子均系其法定继承人,均应当在继承
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
除外。乐某的母亲和儿子虽然签署了放弃公积金继承权的放弃继承声明
书,但他们并未放弃乐某所有遗产的继承权,只是部分放弃,因此不能作
为不承担还款责任的理由。
解析:本题运用继承、法定继承、债务偿还等知识分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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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小美与小王是夫妻关系,两人的孩子已经3周岁,对于孩子的教育方
式,两人产生了分歧。小美主张孩子应当受到“精英教育”,要花费大量
金钱和时间投入到孩子的学习上,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小王则认
为,都是普通人,两人每月收入一共15 000元,在大城市里并不算高,财
力和精力有限,孩子不能过度教育。有一天,小美兴致勃勃地对小王说,
自己给孩子报了一个外国英语培训班,学费也很划算,一学期才一万多
元,钱也已经交了。小王一听勃然大怒,认为小美不可以未经过自己同
意,就花这么多钱给孩子报班,培训机构也没起到好作用,一定是“忽
悠”小美了。一气之下,小王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培训机构退费。
小王的诉求,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呢?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
加以分析。(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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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不能。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包
括平等的人身关系和平等的财产关系,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
的权利也是平等的。夫或妻对日常家事具有平等的决定权。②夫妻一
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
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③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
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④案例中,
小美为孩子报培训班花费虽然没有经过小王同意,但根据民法典的规
定,这笔花销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该合同对夫妻俩都有效。因
此,小王的诉求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解析:本题首先作出判断,然后运用夫妻平等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等知
识分析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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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课程标准
第一框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学习目标
1. 明确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2.理解结婚的法定条件和结婚的程序。3.了解离婚的方式。
CONTENTS
目录
基础知识落实
课堂议题探究
基础对点演练
课时作业
基础知识落实
01
PART
一、珍惜婚姻
1. 结婚的含义:结婚是 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
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2. 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1) 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2)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
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夫妻关系 
婚姻自由 
男女平等 
3. 结婚的法定条件
必须符合的条件 不符合条件的结果
男女双方 基于胁迫而形成的婚
姻可撤销
男女双方达到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
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未到法定婚龄,婚姻
无效
符合 重婚,婚姻无效
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
系,婚姻无效
完全自愿
法定婚龄
一夫一妻制
直系血亲
4. 结婚登记

请 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结婚登记

查 婚姻登记机关核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 ,询问
相关情况,并对当事人的身份以及婚姻状况信息进行联网核对,依法
维护当事人的

记 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 ,发
给 ;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
说明理由
共同 
书面材料 
权益 
登记 
结婚证 
【在线点拨】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同居
会构成重婚行为,将受到法律惩罚。
(2)婚姻无效不等于离婚。婚姻无效是从婚姻登记之日起就无效。
二、离婚要慎重
1. 离婚自由,反对轻率
(1)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 离婚。
(2)夫妻双方感情确已 ,当事人可以离婚。
轻率 
破裂 
2. 离婚的方式



婚 ①要求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 共
同申请离婚登记。
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核对离
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 、书面材料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
确属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
致的,予以登记,发给 。
③当事人从取得 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婚姻登记机关 
证件 
离婚证 
离婚证 



婚 ①凡由 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
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且 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人民法院 
调解无效 
【在线点拨】
可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情形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
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
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误区矫正】
1. 婚约就是结婚。
矫正:婚约不是成立婚姻关系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效力。
2. 婚姻自由指的是公民有与谁结婚的自由。
矫正: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3. 法律规定了男女双方的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女不得早
于二十二周岁。
矫正:法律规定了男女双方的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
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4. 结婚登记可以由父母或他人代替领结婚证。
矫正:结婚登记必须本人申请,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结
婚登记,不可以由父母或他人代替。
5.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因此离婚不受限制。
矫正: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在特定情形中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受到一定
的限制。
6.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均由
人民法院判决。
矫正: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
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课堂议题探究
02
PART
议题一 结婚的法定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情境】 某村姑娘小云,爱上了残疾青年,尽管自己不断与父母沟通,
但双亲坚决反对并暴力干涉。为此,小云准备诉诸法律,找到某律师事务
所,要将父母告上法庭,争取自由的爱情和婚姻。
任务1 独立思考:本案中小云父母违背了我国婚姻制度的什么原则?
提示:小云父母违背了婚姻制度中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
任务2 小组讨论:征得父母同意是小云结婚的必备条件吗?
提示:不是。结婚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达
到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当然,征得父
母同意有利于家庭和谐幸福。
任务3 共同探讨:如果小云决定结婚,需要履行什么程序?
提示:结婚需要履行登记程序。包括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
请结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
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从而确立夫妻关系。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异同
类别 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
不 同 点 ①无效婚姻是违反禁止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或是已有配偶(重婚),或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或是未到法定年龄。 ②对于无效婚姻,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相关组织都可以申请无效,人民法院可依法宣告无效。 ③无效婚姻的宣告没有时间限制,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而裁判是否宣告无效 ①可撤销婚姻是因为胁迫,本人不自愿,或者因为隐瞒重大疾病产生的认识错误,如果知道就不会结婚的。
②受胁迫和隐瞒重大疾病的两类可撤销婚姻,只有当事人可申请撤销,人民法院必须依当事人的申请撤销。
③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超出规定的时间则不能再提出申请,如需解除婚姻只能走离婚程序
类别 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
相同点 ①二者自始都没有法律约束力。 ②子女和财产的处理规则相同,都是按同居关系处理 议题二 如何理解慎重离婚
【情境】 黄某与牛某梅是一对成功的夫妻创业者,经营着一家连锁
超市。但是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两人在公司经营方向上出现严重分
歧,导致感情产生裂痕。之后,双方又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产生矛
盾,以至于婚姻走到了尽头。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孩子由牛某梅抚
养,黄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 000元。牛某梅认为,黄某应该对两人婚姻
的破裂负有主要责任。出于对黄某的报复,牛某梅禁止黄某探视孩
子,黄某愤而拒绝支付抚养费用。
任务 分组讨论:判断黄某与牛某梅是通过何种方式离婚的。离婚后,二
人的做法是否正确。
提示:(1)裁判离婚。
(2)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
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牛某梅无故禁止黄某探视孩子,侵犯了
黄某的探视权,是违法行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黄某因牛某
梅禁止其探视孩子而拒绝支付抚养费用的做法也是违法的。
协议离婚与裁判离婚异同
类别 协议离婚 裁判离婚
受理机关 婚姻登记机关 人民法院
条件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要求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离婚登记;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一是实质要件,
感情确已破裂;
二是程序要件,
经调解无效
类别 协议离婚 裁判离婚
办理程序 申请离婚登记→双方协商一致→发给离婚证 人民法院先调解,调解无效后再审理判决
法律效力 相同
1. 教材P50“探究与分享”
提示:(1)材料一中小武的父亲与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因此,小武与
小美是四代旁系血亲。民法典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
内的旁系血亲,小武与小美不属此列。另外,男青年小武在24周岁时与女
青年小美登记结婚,小美与小武年龄相差3岁,因此,小美的年龄是21周
岁或27周岁,小武和小美均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可见,小武与小
美的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成立的婚姻。
(2)民法典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
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
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材料二中小张与小梅的
关系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两人可以通过补办结婚登记手续
的方式,确立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
(3)民法典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
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小罗与小英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材
料三中小罗伪造证件与小英登记结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使用伪造的户
口办理的婚姻登记应当属于可撤销婚姻。另外,男青年小罗登记结婚时年
龄未到22周岁的法定婚龄,不具备登记结婚的条件,属于无效婚姻。
2. 教材P52“探究与分享”
提示:维系夫妻婚姻关系稳定,挽救破裂家庭,维护社会稳定等。
基础对点演练
03
PART
知识点一 珍惜婚姻
【例1】 (2025·河北石家庄月考)合法的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下列情
形中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尹某和万某志同道合,登记结婚,符合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基本原则 
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自动解除夫妻关系 ③林某的母亲和贾某的父
亲是表兄妹,林某与贾某不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登记结婚 ④小罗隐瞒自身
重大疾病与女友小英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其婚姻可撤销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解析: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是结婚的基本原则之一,尹某和万某登记结婚符
合该原则,①正确。夫妻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
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非自动解除夫妻关系,②错误。直系
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林某的母亲和贾某的父亲是表兄
妹,林某与贾某已超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范围,是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登记
结婚的,③不选。小罗隐瞒自身重大疾病与女友小英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其婚姻可撤销,④正确。
技法点拨
  准确界定三代旁系:亲表兄妹、亲堂兄妹属于第三代旁系。
知识点二 离婚要慎重
【例2】 项某(男)与褚某(女)是一对夫妻,都是丁克主义者(即有
生育能力但不选择生育的人)。随着年龄增大,褚某逐渐改变了想法,与
项某在是否要孩子的问题上分歧越来越大,多次发生激烈争吵,褚某向人
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若褚某已怀孕,其不能提出离婚 ②人民法院应当对该离婚案件进行调
解 ③非经项某同意,人民法院不能判决离婚 ④若二人感情确已破裂且
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解析:如果怀孕期间女方要求离婚,男女双方可以相互协商,直到双方都
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无异议时,就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
续,材料中女方要求离婚,符合要求,①排除。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
应当对该离婚案件进行调解,褚某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
院应当进行调解,②正确。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
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若二人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人
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而不是“非经项某同意,人民法院不能判决离
婚”,④正确,③错误。
课时作业
04
PART
1. 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列属于结婚条件的是(  )
①婚姻自由 ②男女平等 ③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④男女双方非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A. ①② B. ①③
C. ③④ D. ②④
解析:婚姻自由、男女平等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不属于结婚条件,①②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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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确认夫妻关系合法有效、巩固和确认夫妻双方权利义务的必经的法律程
序是(  )
A. 履行订婚手续
B. 举行结婚仪式
C. 进行结婚登记
D. 婚前财产登记
解析:进行结婚登记是确认夫妻关系合法有效、巩固和确认夫妻双方权利义务的必经的法律程序,没有履行结婚登记程序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C正确,A、B、D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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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为了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贯彻实施,必须反对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行
为。这些行为包括(  )
①重婚 ②买卖婚姻 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④借婚姻索取财物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都是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违法行为,①③符合题意。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物,是不正当的婚姻关系,没有涉及破坏一夫一妻制原则,②④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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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在下列情形中,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受到一定限制的有(  )
①现役军人提出离婚,须得军人配偶同意 ②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
须得军人同意 ③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④
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女方不得提出离婚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解析: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也有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受到一定限制的情形,其中,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②③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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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  )
A. 协议离婚 B. 法定离婚
C. 自由离婚 D. 裁判离婚
解析:协议离婚要求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核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书面材料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A不符合题意。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但不都是法定离婚,B不符合题意,D正确。夫妻有离婚的自由,但不能自由离婚,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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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旨在(  )
A. 限制离婚自由,化解婚姻危机
B. 加强民政局对离婚的管辖和处理
C. 引导当事人严肃对待婚姻,对家庭和社会负责
D. 维系夫妻共同财产关系,子女健康成长
解析:我国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而不是限制离婚,A不选。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的目的不在于加强民政局对离婚的管辖和处理,B不选。通过增加离婚冷静期,目的是反对轻率离婚,引导当事人严肃对待婚姻,对家庭和社会负责,C入选。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与维系夫妻共同财产关系无关,D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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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2025年2月,李某(男)经人介绍结识了王某(女)。因工作原因李某
长期在外地务工,平时交往过程中王某行为表现与常人无异。同年3月,
二人登记结婚。婚后三个月,王某在行为、表达方面与常人表现出差异。
反复询问下,李某才得知王某隐瞒了自己患有精神分裂症的事实。对此
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隐瞒重大疾病,在登记婚姻过程中违背诚信原则 ②李某知道事由
后,有权在规定时间内请求撤销婚姻 ③因王某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二人
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④夫妻有互相扶养义务,李某必须照顾王某的生活
起居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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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王某隐瞒重大疾病,没有如实告知李某,在登记婚姻过程中违背了诚信原则,①正确。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因此,李某知道事由后,有权在规定时间内请求撤销婚姻,②正确。婚姻无效的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可见,二人的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③排除。如果该婚姻被撤销,那么,李某就不用照顾王某的生活起居,④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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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025·安徽宿州期中)2025年2月3日,某电视剧在央视首播后引发热
议,剧中的老五与汤某婚后整天吵吵闹闹、矛盾重重,最终他们因性格不
合而办了离婚手续。如果此事发生在2021年之后,两人在提交离婚登记申
请之后,会经历30天的“离婚冷静期”。关于离婚冷静期,下列说法正确
的是(  )
①引导夫妻双方深思熟虑,防止冲动、轻率离婚
②限制了离婚自由,可能导致离婚难现象的发生
③夫妻一方离婚态度坚决,可以拒绝执行冷静期
④有利于完善我国婚姻制度,引导夫妻珍惜感情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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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引导夫妻双方深思熟虑,防止冲动、轻率离婚;完善了我国的婚姻制度,①④正确。“限制了离婚自由”说法错误,②排除。离婚冷静期是从法律的高度对登记离婚程序作出的限制性规定。即使一方离婚态度坚决,也不可以拒绝执行冷静期,③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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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白某因产生婚外情与妻子索某提出离婚,双方父母认为离婚会让周围人
嘲笑而强烈反对,但白某执意离婚,索某也同意离婚。于是白某父亲采取
藏匿户口本、结婚证的行为阻止二人离婚。对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白某、索某达成离婚协议,二人的夫妻关系就自动解除 ②白某父亲的
行为干涉了白某、索某的离婚自由,是违法行为 ③未解除与索某的夫妻
关系前,白某不得与他人登记结婚 ④离婚后如果二人又共同生活居住,
视为恢复夫妻关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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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达成书面离婚协议后,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离婚手续,才能解除夫妻关系,①不符合题意。法律规定,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白某父亲的行为干涉了白某、索某的离婚自由,是违法行为,同时白某未解除与索某的夫妻关系前,不得与他人登记结婚,②③符合题意。离婚后如果又共同生活居住,未履行登记结婚手续,则视为同居关系,④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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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黄某与罗某相识相恋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罗某给予黄某及其父母
总共7.68万元作为结婚彩礼。婚后一周左右黄某离家出走,罗某多次寻找
未果,此时才知道黄某患有严重精神疾病。对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因黄某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故黄某与罗某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②在知
道黄某患有严重精神疾病后,罗某可起诉提出撤销婚姻关系 ③如果因黄
某的过错导致婚姻关系撤销,罗某可以要求黄某返还彩礼 ④知道黄某患
有严重精神疾病后,二人的婚姻就不再有法律约束力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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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没有如实告知对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而不是无效婚姻;如果因黄某的过错导致婚姻关系撤销,罗某可以要求黄某返还彩礼,①说法错误,②③说法正确。无效的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④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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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董某(男)和申某(女)是美术学院同学,毕业后二人结婚并育有一
女。后董某染上赌博恶习,未经申某同意变卖了申某婚前所画的一幅油画
作品,将所得款项用于赌博。因董某恶习不改,双方感情破裂,申某在女
儿不满两周岁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董某与申某的离婚属于裁判离婚 ②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判决离婚 
③离婚后,人民法院应判决女儿由董某抚养 ④离婚后,人民法院应判决
女儿由董某与申某共同抚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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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申某向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因此双方的离婚属于裁判离婚,①正确;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②正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所以人民法院应判决女儿由申某抚养,③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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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任某于2015年与熊某登记结婚,2016年两人在当地小镇购得一套房
产。2019年的一天,妻子熊某突然失踪,任某找了一段时间后也就不了了
之了。后经人介绍,任某认识了刚刚丧夫的蔡某,两人同病相怜。2020
年,任某借丧偶的名义与蔡某登记结婚。不久熊某突然回到任某家,并表
示坚决要回到任某身边,面对熊某,任某无法拒绝。蔡某一纸诉状将任某
告上人民法院,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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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某的两段婚姻是否有效,为什么?
答案:本案中,任某与熊某的婚姻有效,与蔡某的婚姻无效,前一段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任某在前一段婚姻关系没有解除的情况下,以丧偶的名义与蔡某登记结婚,属于重婚,这段婚姻是无效的。
解析:需要调用法律保护下的婚姻的有关知识,首先判断,然后运用结婚有效的条件分析原因。
(2)蔡某的诉讼请求是否会被支持,为什么?
答案:不会被支持。双方婚姻属无效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解析:首先判断,然后运用婚姻无效的情形分析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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