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课堂》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学生版讲义)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共打包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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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课堂》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学生版讲义)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共打包8份)

资源简介

学习讲义部分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框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此时张某21岁(已满18周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经济活动不需要父母的监护,该购买行为是有效的。
任务2 提示:本案例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①民事主体:张某和李某。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双方买卖的标的——手机。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议题二 任务1 提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售货员无视童童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损害了童童的利益,违反了公平原则。
任务2 提示:判定这是一种无效民事行为,商店应退货并返还货款;商店同时违背了诚信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应该降低其信用评级。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C 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①说法错误但符合题意。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②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③说法错误但符合题意,④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例2】 A 翻新纸尿裤残次料,重新包装为“新品”销售,属于欺诈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①正确。利用消费者对电器故障的认知盲区,虚报故障3倍收费使价格与服务不对等,违背了公平原则,②正确。隐瞒必须充值才能领奖的附加条件,诱导用户参与抽奖,违背了自愿原则,而非平等原则,③错误。销售非标电线电缆威胁公共安全,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而非绿色原则,④错误。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1)未成年人张某打伤万某,侵犯了万某的身体权和健康权,应由张某的父母支付万某全部的医药费。
(2)①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②张某10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张某的父母作为张某的监护人必须承担对万某的赔偿责任。
任务2 提示:①要与人友善,不与人结怨,以免被打击报复。②与他人有矛盾时,要宽容忍让,避免发生暴力冲突,更不要以暴制暴。③厕所、角落等是校园暴力多发地带,去上述地方时,最好与同学结伴而行。
议题二 任务1 提示: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张甲年满18周岁,已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
任务2 提示:张丙的行为侵犯了张甲的姓名权,要承担侵权责任。
任务3 提示:T公司侵犯了贾某的肖像权,但没有侵犯贾某的姓名权。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贾某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处理后的贾某肖像剪影,加上文章指向性的介绍,仍具有可识别性,但文章并未直接使用贾某的姓名,网友的评论并非T公司行为,T公司并未侵犯贾某的姓名权。
议题三 任务1 提示:①该县中医院侵犯了刘某的肖像权,因其未经刘某及其家属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公开展出刘某就诊的照片。②该县中医院侵犯了刘某的隐私权,因刘某就诊一事属个人隐私,不愿被他人知晓,而该县中医院以公开的形式对外宣扬,侵犯刘某的隐私权。
任务2 提示: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根据民法典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②张某公然发表和转推侮辱、诋毁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的言论,侵害其名誉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人民法院应判决张某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C 未经允许在学术论著中引用他人观点,主要涉及学术规范以及侵犯著作权等方面,不涉及对人格权的侵犯,①与题意不符。医院的这种行为侵犯了叶某的肖像权,肖像权属于人格权,②符合题意。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侵害了程某健康权等权益,健康权属于人格权,③符合题意。陈某的行为是对洪某某不当言论的回应,且目的是维护英雄烈士的尊严等,并没有侵犯洪某某的人格权。相反,如果洪某某对英雄烈士发表不当言论,可能侵犯了英雄烈士的人格权(如名誉权等),④与题意不符。
【例2】 C 李某未经王女士同意,在未对其进行人脸打码的情况下在某平台发布了视频,造成广泛传播,对其生活造成不良影响,这侵犯了王女士的肖像权,可判决李某向王女士赔礼道歉,②④正确,①排除。本案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人身利益,③排除。
【例3】 D 本案中,张乙虽已16周岁,但其只是帮父亲送快递,并非以此为主要生活来源,应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说法错误。本案中,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从理性第三人的视角看,陈某拆开快递的行为既不违法也不违背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因此陈某不承担侵权责任,②说法错误。张乙送错快递的行为违背了其应有的注意义务,对曹某的“损害结果”具有过错。因张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担民事责任,③符合题意。本案中,曹某的隐私权在表面上被侵犯了,但是陈某发现误拆快递后已送还曹某,并未存在损害事实。因此,在法律上,曹某的隐私权没有被侵害,④符合题意。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一框 保障各类物权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汽车的所有权应该归王五,因为王五是善意第三人,且张三的妻子已经把汽车交于王五(取得动产所有权的方式:交付)。
任务2 提示:假如李四买这台汽车时依法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这台车的所有权应该归李四。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任务3 提示:房产所有权的取得不是取决于购买和房款的支付,而是取决于依法进行房产登记。房产证写的是陶某某的名字,就意味着陶某某取得所有权。
议题二 任务1 提示: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用益物权。
任务2 提示:能够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财产权,确定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宅基地使用权,保证农民依法占有、使用,推动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有序流转,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B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因此,蔡某已将山地自行车交付罗某,罗某就取得该车所有权,而不是待余款付清后才获得所有权,①正确,②错误。 罗某取得房产不动产权属证书,拥有该房所有权,但建设用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③不选。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罗某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即获得该房屋所有权,同时也获得了房屋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④正确。
【例2】 A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村民将自己宅基地上的房屋卖出去后,无权再次申请宅基地,①正确。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②错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故村民丁办完房产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③正确。购房合同是债权,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而不是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是行为,④排除。
第二框 尊重知识产权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对该卡通形象作品享有著作权,包括对该作品的发表、修改、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
任务2 提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依法享有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作品将构成侵权。该眼镜公司未经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许可,擅自销售非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授权复制的卡通形象眼镜,且该公司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故该眼镜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侵权,应承担民事责任。
议题二 任务1 提示:不正确,已构成侵权。根据法律规定,在某项发明已被申请为专利后,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不得实施该发明。即使该发明是由他人自行研制出来的,也同样不得实施。张某应立即停止生产该产品,并赔偿该专利权人损失,或者与该专利权人协商,购买其专利,然后进行生产。
任务2 提示:有。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注册人只要依法续展,注册商标就可以长久地获得法律保护。
任务3 提示:已构成侵权。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权。本案中,N地汪氏公司未经M地汪氏公司许可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在多年推广中各种暗示与M地汪氏公司有关联,已构成侵权。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C 梵某把绘画作品赠与丁某,丁某拥有该画作的所有权,即拥有该画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而可以买卖,①错误,②符合题意。王某拥有了该画的所有权,但不拥有该画的著作权,王某将该画的主体部分印在了自己企业产品的外包装上,侵犯了梵某的保护作品完整权,③符合题意。该画最终属于王某所有,因此,将该画的主体部分印在自己企业产品的外包装上并不是王某的用益物权,④错误。
【例2】 A 美术学院张老师用非遗传承人的刻葫芦作品讲解刻法,并将其复制出来,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①正确。某中华老字号产品为防止配方泄密,未申请专利,以商业秘密加以保护,属于合法的方式保护知识产权,②正确。赵医生认为已故某中医专家的著作有误,可以进行修订,但是要征得继承人的同意才能进行出版,因此不能直接进行出版,③错误。刘经理对汉简感兴趣,购买了简牍博物馆的文创产品属于合法行为,但是复制并在网上售卖则属于侵权行为,④排除。
【例3】 C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据此可知,外观设计专利不包括使用权,陶某使用H公司外观设计专利的行为不构成侵权,①说法错误。外观设计专利包括制造权,车行的行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侵犯了H公司的专利权,②符合题意。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陶某假冒他人商标,构成商标侵权,③符合题意。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也属于商标侵权行为,④说法错误。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一框 订立合同学问大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甲向乙发出的电子邮件为要约。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内容具体,符合要约的要件。而要约邀请其目的在于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这种意思表示不构成要约,不具有法律效力。而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一种意思表示,应该由受要约人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其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任务2 提示:乙的复电不构成承诺。乙的复电改变了甲要约的实质性内容,由10套变成20套,构成新的要约。
议题二 任务1 提示:合同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旅行社对旅客的承诺属于口头合同。
任务2 提示:签订书面合同有助于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书面合同还可以作为仲裁机构、司法机关仲裁、调解等处理合同纠纷的有力证据。张某应该在生活中利用好这个白纸黑字的工具。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D 胜利家具厂的发函是希望与他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②正确。承诺到达要约方时生效,因此家具厂表示“同意”时,买卖合同成立,④正确。在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应履行合同的行为,桌椅只是标的物,①错误。A机关于5月4日回函内容,变更了商品的价格,属于新的要约,③错误。
【例2】 B 本案中,当事人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或误导对方基于此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所以不是欺诈行为,A排除。本案中,乙以检举揭发甲,对甲威胁,应认定为存在胁迫行为。以欺诈、胁迫方式与另一方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B符合题意。甲虽然是不得已才将自己的房屋卖给乙,但是因为受到了乙的胁迫,而不存在处于危难处境的情况,因此,不属于乘人之危的情况,C说法错误。本案中,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存在胁迫行为,不存在重大误解,D排除。
【例3】 C 张某打电话给王某讨论续租停车位的事宜、袁某向李某借款20 000元并说好下月归还,这都属于口头形式的合同,不属于书面合同,A、B排除。吴某在支付宝购买了一份健康保险并签订了电子合同,属于书面合同的一种形式,C正确。王某给妻子打电话商量购房事宜,不属于合同,D排除。
第二框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钱某与孙某就该手办买卖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不合法的情形,合同成立并有效,且钱某已支付孙某定金一千元。孙某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手办,而是将手办转售他人,构成违约。
任务2 提示:违约责任。孙某双倍返还定金2 000元,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议题二 任务1 提示:支持王大爷要求商场更换空调的诉求。
理由:①有效合同要求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商场悬挂的横幅“空调一经置换售出,概不退换”违背公平和诚信原则,也违反法律规定。该条内容无效。②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商场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静音空调,违反了合同中的全面履行、诚信原则,商场应承担违约责任。
任务2 提示:①赵某与月子中心之间签订的服务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合同有效;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月子中心单方面变更服务履行地点,构成违约,赵某要求月子中心退还合同款108 600元,应予以支持。②有关法律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交付的订金,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在案证据显示,赵某交付的2 000元系订金,属于预付款,因此对于赵某要求月子中心双倍返还定金的诉讼请求,应不予支持。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C 该合同非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法定程序不可单方面变更,①说法错误。该案例中,小王支付1万元定金,并约定了1万元违约金,装修公司违约,应该退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②符合题意。因不可抗力违约,只能免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整个合同义务,③错误。因不可抗力原因,装修公司没有全面履行合同,因此装修公司应基于诚信和全面履行原则履行合同义务,④符合题意。
【例2】 D 夏某以55 000元的价格将某小区快递经营权转让给倪某。倪某支付定金25 000元(民法典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所以倪某应该支付定金为55 000×20%=11 000元。夏某违约,所以应双倍返还倪某定金22 000元。不产生定金的效力的那部分钱为25 000-11 000=14 000元。所以夏某共返还倪某:14 000+22 000=36 000元,②④符合题意,①③排除。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任务2 提示: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被告在未经何某同意的情况下,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形成了包含何某肖像、姓名的虚拟形象,设定涉及原告人格尊严的系统功能,构成了对何某姓名权、肖像权以及人格尊严的侵害,因此,何某有权要求被告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议题二 任务1 提示:秦女士应该赔偿张女士。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秦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履行自身安全注意义务,导致摔倒并引发后续事故,侵害了原告健康权,理应承担侵权责任。
任务2 提示:魏先生善意施救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观上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责任。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明确提示乘客注意安全且扶梯运行正常,事发后工作人员处置及时,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对原告受伤无过错,无需承担责任。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C 沈某因装修导致邻居赵某经常失眠,不是故意为之,A错误。赵某与沈某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不存在违约问题,B错误。房屋交房和过户之前所有权未转移,房屋为叶某所有,沈某擅自撬门装修对赵某构成侵权,叶某要承担责任,赵某有权要求叶某排除妨碍,C正确,D错误。
【例2】 C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②符合题意。“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表明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的,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责任,④符合题意。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并不是不承担侵权责任,也不能免除责任,①③错误。
第二框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捏造、歪曲事实;②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③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此案件中报社是否侵犯了企业的名誉权,关键要弄清报社报道内容是否属实。若属实则不构成侵权,否则构成侵权。
任务2 提示:①张某播放CD供自己和朋友欣赏,不构成侵权。因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出于个人学习、研究、欣赏的目的而使用他人作品,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②李某在营业时间播放CD,作为酒吧的背景音乐,构成侵权。因为用于营业场所播放,具有商业性,不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
议题二 任务 提示:江某在楼道公共区域安装摄像头,固然有利于维护自身家居安全,但有可能侵犯陈某的隐私权,并会导致陈某家安全门失去应有作用,陈某财产权及人身安全可能因此遭到不法侵害。因此,陈某有必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该摄像头属于江某的财产,且摄像头刚安装好,并没有在事实上侵犯陈某的合法权益。陈某将摄像头扯下会对摄像设备造成破坏,侵犯了江某的权益,也影响了邻里关系。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A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作品的修改权一直受法律保护,丙同学错误。向不特定群体传播录制内容,即使未营利,也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不属于法定许可使用,丁同学错误。
【例2】 A 对于婴儿的啼哭声在已关闭门窗的情况下仍影响邻居休息,邻里之间应该互相体谅、和睦相处,A正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即使是在自己家的阳台种菜,也应该考虑到周围邻居的感受,尽量避免使用会产生强烈异味的肥料,B错误。小李家的果树如果大面积遮挡邻居家的窗户,影响了邻居的采光权,这可能构成对邻居合法权益的侵犯,C错误。如果小钱对自家入户门的改动导致邻居出行通道狭窄,影响了邻居的出行便利和安全,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小钱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需要将入户门恢复为向内开的状态,D错误。
单元整合提升
【热点聚焦】
热点加练
1.C 该合同中只是提及“保证金”,并没有明确其为定金性质,所以乙方不能直接要求甲方双倍返还保证金共20万元,A排除。甲方股东抢夺公章导致公司管理失控不属于不可抗力,B排除。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变更合同内容,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C正确。根据民法典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货物质量标准不是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可以通过补充条款重新约定,D排除。
2.①合作协议系双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合同有效。②合同订立后,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小张未与A公司协商,在合同期内自行注销双方合作的直播账号,并另行注册账号进行直播,已经构成违约,应承担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③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考虑到小张在A公司指定的平台从事直播活动的时间短,另行注册账号进行直播获取的收益也较少,A公司要求的违约金明显过高,有违公平原则。④小张停播前仅履行合同4个月,对于公司提供的扶持与推广的约定难以量化,小张仅以此主张A公司构成违约,于法无据,不应予以支持。综上所述,人民法院不支持小张诉求、判定小张违约并支付违约金10万元具有合理性。
【考教衔接】
一、教材辅文挖掘
1.A 甲女士饲养的动物致人受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被侵权人(受伤儿童)又非故意、无重大过失,甲女士应承担侵权责任,①正确。乙是7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其法定监护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②正确。动物园的动物伤人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依照法律规定推定丙动物园有过错,但若其能够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职责,则不承担侵权责任。该事件中,根据“成年游客”“伸进栅栏”等信息,有可能出现“游客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这一可能性,故无法推断丙动物园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③错误。丁饲养的动物致人受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不会减轻侵权责任,④错误。
2.D 该案例中,学者引用他人作品的目的是学术研究和论文撰写,且已注明出处,其行为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①不符合题意。为实施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如作者未声明不许使用、支付报酬等),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要支付相应报酬,这是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②不选,③入选。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据此学者引用他人作品进行学术研究和论文撰写,且已注明出处的行为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④符合题意。
二、真题多维探究
1.A 2.B 3.C
4.乙的请求合理,会得到人民法院支持。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甲翻建房屋时未留出合理的滴水空间存在过错,造成乙家房屋墙皮脱落、木地板受潮开裂等损害事实,甲的行为与乙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甲侵害了乙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甲的辩称是错误的。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甲行使翻建房屋权利的同时应遵守相邻关系原则,不得损害乙的合法权益。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①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哪吒父母悉心教导哪吒,让哪吒拜师接受教育,在哪吒闯祸之时,父母及时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合理的惩戒,是父母之爱的体现,也是父母义务的履行。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哪吒父母保护哪吒,当哪吒在误伤村民时,第一时间对百姓道歉,引导哪吒知善恶、辨是非、勇担责。
任务2 提示: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必须履行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人身安全、健康和财产权益。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③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有权对子女进行必要的约束、引导、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但家暴子女是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④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不得以离婚为由推卸履行家庭教育的责任与义务。
议题二 任务1 提示:①徐某年迈体弱,丧失劳动能力,徐某要求其六名子女履行支付赡养费的义务,于法有据,应予以支持。②徐某本人表示愿意在养老公寓生活,其意愿应予尊重。③徐某在养老公寓的费用及医疗费由六名子女分摊。高某对徐某没有赡养义务,其此前支付的各项费用应由徐某六名子女分摊。
任务2 提示: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明确要求,更是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在现代社会,赡养老人不仅要满足老人的基本生活、医疗需求,也要满足老年人精神、情感、心理方面的需求,采取何种赡养方式应当充分听取并尊重被赡养人的意见。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A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父母对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是有条件的,①说法错误。教育,是父母从思想文化、科学知识上给予子女一定的指导和帮助,抚养和教育,一个侧重物质方面,一个侧重精神方面,②③正确。父母对子女的教育和抚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父母对未成年人的抚养和教育是无条件的,对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是有条件的,④说法错误。
【例2】 B 本题中郑某愿意继续住在养老院,这种意愿应当受到子女的尊重。因为老人有自主选择适合自己养老方式的权利,这体现了对老人的养老意愿的尊重,①正确。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能通过约定免除,②排除。无论子女经济条件如何,都必须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而不是根据经济条件有选择地承担,③错误。儿子出现经济困难后,子女通过协商,女儿承担全部养老院费用,儿子经常看望老人,这种协商方式很好地解决了赡养老人过程中的问题,这表明子女协商是处理赡养问题的较好方式,④正确。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因此,曾某生前未留遗嘱,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分。
任务2 提示:我国法律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依据法定继承顺序,哥哥与妹妹均为曾某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如无其他情况,兄妹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议题二 任务 提示:①继承开始时,要先进行析产,安置房是基于周某个人房产的拆迁安置利益转化而来,属于被继承人周某的遗产。②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周某立遗嘱时只有一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故代书遗嘱无效。代书遗嘱被认定无效后,应按照法定继承分割该房产。③本案中王甲、王乙、王大、王二、王三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因王乙对周某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应当在遗产分配时多分遗产份额。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A 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儿媳,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
【例2】 D 明某为文某的邻居,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不选。明某与文某并非赡养关系,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②不选。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的协议,所以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③正确。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履行了协议中的扶养义务,因此可以获取其遗产,④正确。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一框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小云父母违背了婚姻制度中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
任务2 提示:不是。结婚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当然,征得父母同意有利于家庭和谐幸福。
任务3 提示:结婚需要履行登记程序。包括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结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从而确立夫妻关系。
议题二 任务 提示:(1)裁判离婚。
(2)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牛某梅无故禁止黄某探视孩子,侵犯了黄某的探视权,是违法行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黄某因牛某梅禁止其探视孩子而拒绝支付抚养费用的做法也是违法的。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B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是结婚的基本原则之一,尹某和万某登记结婚符合该原则,①正确。夫妻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非自动解除夫妻关系,②错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林某的母亲和贾某的父亲是表兄妹,林某与贾某已超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范围,是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登记结婚的,③不选。小罗隐瞒自身重大疾病与女友小英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其婚姻可撤销,④正确。
【例2】 C 如果怀孕期间女方要求离婚,男女双方可以相互协商,直到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无异议时,就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材料中女方要求离婚,符合要求,①排除。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对该离婚案件进行调解,褚某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②正确。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若二人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而不是“非经项某同意,人民法院不能判决离婚”,④正确,③错误。
第二框 夫妻地位平等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任务2 提示:①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王刚坚持两个孩子都姓王,没有尊重妻子给孩子取名的权利。②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王刚要求妻子做专职太太,侵犯了妻子参加工作的权利。③夫妻双方都要履行家庭义务。王刚忙于公司业务,不能履行家庭义务,但也不能把所有家务都推给妻子。④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议题二 任务1 提示:张某的认识是错误的。我国民法典规定,工资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可见,存款虽在张某名下,但其仍是夫妻共同所有的。
任务2 提示:王某的认识是错误的。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供夫或妻个人使用的生活消费品,如衣物、饰物等。由于这类财产在使用价值方面具有特殊性,不是夫妻双方通用或共用的生活用品,所以应属于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但是,婚后购置的贵重首饰、汽车等,虽属个人使用,但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任务3 提示:这笔遗产是属于小王个人的,王某和张某均没有所有权。在小王未成年时,这笔财产应由王某和张某代为保管。如果他们离婚,由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代为管理。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C 王晓因与陌生男人说话而受到丈夫张林的殴打,其行为违背了“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的原则,违背了“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的法律规定,①③符合题意。张林的行为如果对王晓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将要承担刑事责任,②错误。张林的行为不仅会破坏家庭和睦团结,也违反了法律,④错误。
【例2】 A 李某的著作出版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收益属于知识产权的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李某的配偶对这2万元奖金享有共有权,①正确。只要创作出作品,无论是否发表,著作权人都对其享有著作权,②排除。法律保护著作权,引用部分他人著作内容,必须在引用中标明被引用作品的作者姓名和作品出处,故该著作在引用中应标明钱某为研究报告的作者,③正确。课堂教学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需要得到著作权人同意,④错误。
单元整合提升
【热点聚焦】
热点加练
1.A 文章在2024年6月发表,虽然2025年3月才收到稿费,但2025年1月离婚,并且没有书面形式约定,故属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①正确。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属要采取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③正确。薛红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房产,而不是遗赠,②不选。王明婚前房产婚后升值的30万元属于王明个人财产,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不选。
2.①对赵某的请求部分支持。小强和赵某之间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小强借款未还的事实证据充分,小强应依法对借款承担偿还之责。
②小丽无需承担还款责任。离婚冷静期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借款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取决于该借款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者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并且债权人是否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借款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借条是在小丽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的,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赵某未能举证该笔借款用于小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以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考教衔接】
一、教材辅文挖掘
1.C 自书遗嘱虽可依个人意愿分配财产,但民法典规定需为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因此“完全按照自己意愿”表述不严谨,且自书遗嘱仅解决遗产分配问题,未直接解决养老质量、虐待等生前权益问题,①错误。遗赠扶养协议允许老年人选择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组织签订协议,要求对方承担扶养义务,以此保障老人生前生活质量和身后事务处理,直接针对养老服务质量等问题,②正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允许老年人提前指定信任的人作为监护人,在自身丧失能力时维护权益(如防止虐待、诈骗),直接保障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③正确。遗赠可让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获得遗产,但受遗赠人并非“继承人”,且遗赠仅涉及遗产分配,未直接解决生前权益问题,甚至可能引发纠纷,④错误。
2.C 甲、乙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是甲婚前财产,属于甲的个人财产,A错误。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乙婚后遗嘱继承其母亲的房屋是乙的个人财产,B不选。夫妻双方中,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为个人财产,C符合题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D错误。
二、真题多维探究
1.C
2.(1)合法。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本案中,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
(2)县人民法院不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①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赠扶养协议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本案中,小赵的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供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②小赵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一框 立足职场有法宝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为了实现宪法赋予公民的劳动权利,我国制定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任务2 提示:除劳动法外,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
议题二 任务1 提示:无效。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社会保险,具备必备条款是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劳动合同如果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则为无效合同或部分无效合同。某公司与顾某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了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约定无效。
任务2 提示:不可以。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同样应当遵循上述原则。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并没有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未指出顾某存在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A 部分城市设立“工匠日”,充分尊重劳动者,有利于引导劳动者树立匠心,弘扬工匠精神,①符合题意。免费乘坐公交、地铁,表彰各领域涌现出的“能工巧匠”,加强技能培训、开辟“技能赛道”,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培养工匠人才,②符合题意。劳动合同和事实劳动才能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③错误。设立“工匠日”与分配制度无关,④不符合题意。
【例2】 C 本案中公司即使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也要依法,不得随意辞退,①不选。双方并未约定试用期,公司应当在李某上班后一个月内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经过李某的同意,便调整其岗位,公司违背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②③入选。公司没有与李某协商而单方面变更李某的工作岗位和工资的行为是不妥的,④不选。
第二框 心中有数上职场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无效。本案中,该科技公司利用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的主导地位,要求张某在其单方制定的格式条款上签字放弃加班费,既违反法律规定,也违背公平原则,侵害了张某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任务2 提示:崇尚奋斗无可厚非,但不能成为用人单位规避法定责任的挡箭牌。谋求企业发展、塑造企业文化都必须守住不违反法律规定、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底线。应在坚持多劳多得的基础上,通过科学合理的措施激发劳动者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同时,实现统筹促进企业发展的双赢。
议题二 任务1 提示:马某首先可以尝试与公司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友好协商,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就岗位问题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如果协商、调解未果,马某可以就岗位调整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仲裁申请不予受理或马某对仲裁裁决不服,则马某可以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任务2 提示:不可以。①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劳动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③劳动争议的解决需要先裁后审。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B 即使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黄某已经实际提供了劳动,公司也接受了这种劳动,因此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根据劳动法,公司应当支付黄某相应的工资报酬,①正确。口头合同在法律上是有约束力的,②排除。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公司仍然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③排除。企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④正确。
【例2】 C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而不是其他方式维权的必经程序,①错误。田某拖欠王某和于某的劳务费,这种行为侵犯了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王某和于某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维护权益,②③正确。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都可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解不一定是最优解决方式,④错误。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一框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不合规。创办企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准备相应的文件。创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
任务2 提示:不可以。小文和小武创办的是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出资人对市场主体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议题二 任务1 提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该商场做虚假广告,作出了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任务2 提示:①在发布广告时,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既要遵守广告法的规定,也要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约束。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功能、性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要遵守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的原则。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B 创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因此,夜市自主创业者若成立企业需依法办理登记手续,①正确。材料未涉及企业性质,无法准确判断其应承担责任的情况,②排除。该市推动夜间经济的发展从而带动创业就业,体现了政府帮扶可以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③正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无论通过何种途径获得的就业岗位,都应当签订劳动合同,④错误。
【例2】 B 乙公司开发运营某直播场控助手软件,通过事先租用或其他方式取得真实批量的“快某”账号使用权,说明乙公司帮助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存在主观故意,违背了诚信原则,①④正确。乙公司其行为不属于“搭便车”,②错误。乙公司没有侵犯甲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③与材料不符。
第二框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①麻花经营者向消费者张女士提供商品时,没有明码标价,侵犯了张女士的知情权。②张女士在购买麻花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在张女士对价格表示不能接受时,该经营者还存在强卖行为,有违自愿、平等、公平原则,侵犯了张女士的自主选择权。
任务2 提示:张女士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向行政部门投诉;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议题二 任务1 提示:①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
②我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③个人或者企业均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
④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任务2 提示:①从纳税人角度来看,个人所得税是针对居民个人在我国境内外取得的收入或者非居民个人在我国境内取得的收入而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②从征税方法来看,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不仅提高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增加了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而且采用综合征收的方式。
③从作用来看,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改革由最初的注重效率转变为更加关注公平;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有利于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和法治观念。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B 安徽省市场监管系统严肃查处了一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这是因为虚假违法广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背了市场诚信和公平原则,①③正确。虚假违法广告是虚假宣传,不是诋毁对手商誉的行为,也没有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②④排除。
【例2】 A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利于促进社会收入公平,帮助个人和家庭减负,①②符合题意。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会降低个税收入,影响财政收入增长,③不符合题意。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会促进我国个税体制更加关注公平,而不是更加注重效率,④不符合题意。
【例3】 A 增值税税率持续下调,是根据经济发展要求对财税体制的完善,属于减税,有利于降低经济主体税负,增强经济主体发展能力,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促进我国经济发展,①②符合题意。“减少重复征税”与税率下调无关,③不符合题意。增值税税率持续下调并不能拓宽财政收入来源渠道,④不符合题意。
单元整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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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加练
1.C ②属于虚假宣传,④属于混淆行为,都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入选。①③都是正常的经营行为,属于公平竞争,排除。
2.①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权。
②鑫盼盼公司在应当知晓的情况下,仍臆造了高度近似且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或误认的商标,属于典型的“搭便车”行为,有悖于经营者的诚实信用原则,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③该判决能够遏制攀附他人商业信誉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和优化营商环境。
【考教衔接】
一、教材辅文挖掘
1.C 小王连续工作了两个多月,说明小王履行了劳动者的义务,①不符合题意。合同约定法定节假日一律不得休假,符合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因此该劳动合同关于休假部分无效。小王连续工作了两个多月,计划“五一”期间回家探亲,向单位相关负责人请假未被批准,说明公司侵犯了小王休息休假的权利,国家对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行特殊劳动保护,②④符合题意。小王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③说法错误。
2.D 劳动争议需先经过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①错误。 超市警告是对小王违规行为的正当管理措施,未涉及侮辱、诽谤等侵害人格尊严权的行为,②错误。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小王多次违规且经警告未改正,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③正确。 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劳动者也应遵守规章制度。小王严重违规,超市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是合理行使权利,不违背劳动法的首要原则,④正确。
3.D 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满可以续展,续展次数没有限制,①错误。李某使用“天堂平安伞”店名,并大量突出使用该商标,这很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为其与甲公司有关联,从而构成对甲公司商标权的侵害,且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不得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②错误。 李某的行为显然是在利用甲公司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进行“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足以引起消费者混淆,③正确。在此案例中,争议的焦点是“天堂伞”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即该商标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④正确。
二、真题多维探究
1.D 2.D
3.①平衡企业用工管理权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需要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全面履行劳动合同义务。
②企业的规章制度必须依法民主制定。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企业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③企业应尊重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也应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妥善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建设和谐劳动关系。
④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权和劳动者的权益发生冲突,可以通过协商、调解、劳动监察投诉、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一框 认识调解与仲裁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①调解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②有利于节约纠纷解决成本,提高矛盾化解效率;③有利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任务2 提示:①要怀有为民情怀,公道正派、善于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深入调查,全面把握相关事实,获取准确的信息,有针对性地制定调解方案。②要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讲情讲理讲法,以案释法,达到既案结事了,又宣传法律法规、教育人民群众的社会效果。
议题二 任务1 提示:部分支持。Y健身公司直接闭店,无法进行接下来的服务,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Y健身公司应退还叶某剩余的款项。当事人有约定违约金的,适用违约金条款。Y健身公司与叶某的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违约金,故对于违约金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任务2 提示:不能申请仲裁。①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③Y健身公司与叶某之间是平等主体当事人,双方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因此在选择诉讼后,不能再选择仲裁。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A 材料中的调解是在村民小组长和调解员的主持下进行的,属于人民调解,有利于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促进社会和谐,①正确。材料中的调解是人民调解,而非诉讼调解,人民调解的调解协议与判决书的法律效力不同,②排除。通过调解,双方达成共识消除了安全隐患,体现了“以和为贵”思想,相比诉讼,调解往往是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③正确。和解、调解、仲裁或者诉讼都是解决纠纷的有效方式,不能笼统地认为调解是解决纠纷的不二选择,④排除。
【例2】 B 仲裁实行协议仲裁和“或裁或审”制度,申请仲裁要有双方达成的有效仲裁协议,已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①④符合题意。仲裁没有层级之分,双方可以自由协商决定,②错误。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属于商事仲裁受理范围,③不选。
第二框 解析三大诉讼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 任务1 提示:(1)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2)诉讼具有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的特点。
(3)本案中被告人是国家行政机关卫健局,所以是行政诉讼。
任务2 提示:行政诉讼的目的是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在本案中通过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卫健局所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正确;提起行政诉讼的是行政相对人,在本案中主体是小新的父亲。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不能提起反诉。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B 交警队行为属于合法合理的行政行为,并未侵犯他们的名誉权,人民法院不予受理,A错误。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决具有终局性和公权性,B正确。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C错误。D违背了或裁或审制度,排除。
【例2】 C 服刑人员胡某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监狱人民警察,若产生诉讼行为,应以刑事诉讼为主,①不符合题意。同胞兄弟甲和乙因继承父亲的遗产产生纠纷,若产生诉讼行为,应属于民事诉讼,②符合题意。小魏违规停车被交警罚款200元,认为交警罚款过重,若产生诉讼行为,应属于行政诉讼,③不符合题意。小齐因未通过单位考核被扣除30%年终奖,若产生诉讼行为,应属于民事诉讼,④符合题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一框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张某冒用明星本人身份,侵犯了明星的人格权中的姓名权。张某诱骗刘某通过其母亲微信转账、易某诱骗刘某通过其母亲支付宝转账,均侵犯了刘某母亲的财产权。
任务2 提示:①张某与易某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帮助其进行诉讼;②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依据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的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诉讼;③有上诉的权利,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议题二 任务1 提示:路人林某在制止斗殴中被刺身亡,属于见义勇为行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公民可以就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相关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任务2 提示:①法律援助申请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B 本案属于民事诉讼,因此王小某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①符合题意。抚养费的追索权是建立在父母子女身份基础上的权利,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②说法错误。在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是15日,③符合题意。若王小某申请法律援助,要去法律援助机构申请,而不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④说法错误。
【例2】 B 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故①④符合题意,②③排除。
第二框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小李与房东的纠纷发生在广东,他应到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任务2 提示:起诉并不必然导致诉讼的成立。我国实行立案登记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相应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议题二 任务1 提示:情境中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中,开庭审理要经过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
任务2 提示:申某因为忙于生意而失去了公民应享有的上诉权。一审结束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D 材料未体现窦某的自主选择权受到了侵害,①排除。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②正确。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窦某最高的人身利益没有受到侵犯,③排除。在民事诉讼中,当原告提起诉讼时,一般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因此,窦某应向有管辖权的F区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正确。
【例2】 A 法庭调查阶段,是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调查,①正确。告知辩护权适用于刑事诉讼,②错误。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裁决后,该市交通局不可以再上诉,③正确,④错误。
第三框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借条属于书证;录音属于视听资料。
任务2 提示:在现实生活中,“有理说不清”的烦恼,其根源在于手中没有过硬的证据。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
任务3 提示:刘女士的经历告诉我们收集与保存证据非常重要,要增强证据意识,做事要留痕。遇到纠纷可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为自己维权提供帮助。
议题二 任务1 提示: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体现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诉讼基本原则。
任务2 提示:小明的父母负有举证责任。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本案中小明父母提出主张,其负有举证责任,证明小明受伤是小强的行为所致。
任务3 提示: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B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则方某应该选择向该景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①符合题意。本案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方某应对自己被杨某的大型犬所咬伤的事实负举证责任,②说法错误。被咬伤后,方某用手机拍摄的伤口照片属于证据,③说法正确。杨某家的大型犬咬伤方某,杨某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④说法错误。
【例2】 C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是行政相对人,该起诉讼是民事诉讼,不是行政诉讼,①排除。因为该起诉讼是由环境污染引起的,所以,该起诉讼可以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②正确。该住宅区的居民以该店铺的强光已构成环境污染为由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没有涉及隐私权,③排除。某店铺发出强光的行为违背了绿色原则,④正确。
单元整合提升
【热点聚焦】
热点加练
1.A 林某向人民法院起诉,经杭州市互联网公证处技术取证并出具《数据保全证书》,说明肖像权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可以提供电子数据证据,①符合题意。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②说法正确,③说法错误。侵权行为发生,权利人的权利已经受到了损害,提起诉讼只是维权行为,并不能保证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④说法错误。
2.①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使用原告肖像对产品进行宣传来获取利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人民法院依法查明事实,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解决纠纷,实现案件的公平正义。
③人民法院遵循公平的原则进行诉讼调解,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坚持以和为贵,最终促成了双方的调解,有利于维护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考教衔接】
一、教材辅文挖掘
1.A 该工作法取得成效的原因在于注重引导和支持人民群众理性表达诉求,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①③符合题意。材料强调法庭收案量持续保持下降态势,不是突出社会规范在纠纷解决中的教化作用,②不符合题意。材料不体现保障人民群众能及时获得有效法律援助,④不符合题意。
2.B 行政诉讼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①正确。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负有举证的责任,②错误。在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应为诉讼代理人,③错误。市公安局作为被告,张某应该到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正确。
3.A 本案中某采油厂的做法导致了土地污染,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而不是过错推定责任,①正确,②错误。在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案件中,对于免责事由以及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由行为人承担,即行为人不能证明损害是由被侵权人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③正确,④错误。
二、真题多维探究
1.A 2.A
3.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孙某要求周某还钱,并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周某辩称是赠与,但未提供证据。最后人民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
1 / 2第二框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学习目标
一、起诉与应诉
1.起诉
(1)含义:俗称“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或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     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
(2)地位:诉讼程序的     。
(3)原则:在我国,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      ”的原则。
(4)管辖: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乐学善思
1.如何理解“起诉要找对门儿”这句话? 提示:                                                                                         
2.立案
(1)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      。
(2)立案登记后,    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3.应诉
(1)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       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被告不提交     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3)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        ,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二、审理与判决
1.开庭审理
(1)含义: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     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    ,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    ,这一系列诉讼活动称为开庭审理。
(2)地位: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     的环节。
(3)阶段:开庭审理包括开庭准备、    、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      等阶段。
2.上诉与二审
(1)条件:一审结束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不服      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2)程序与效力: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   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   裁判。
(3)法律还规定了      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乐学善思
2.当事人对二审判决不服该怎么办? 提示:                                            
【误区矫正】
1.起诉是诉讼的开始。
矫正:                                            
2.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后的环节。
矫正:                                            
3.对一审判决不服的都可以提起上诉。
矫正:                                            
议题一 如何理解起诉与应诉
【情境】 山东的小李在广东打工,与房东因房租问题发生纠纷。2025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小李趁回家过节之际,向自己户口所在地的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接到诉状后,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任务1 独立思考:人民法院为什么不受理小李的诉讼请求?
任务2 分组讨论:人民法院在接到诉状后,诉讼就成立吗?
1.地域管辖
(1)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原则。
(2)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
(3)刑事诉讼则多由犯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起诉的必备条件
起诉者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该案件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议题二 如何把握审理与判决
【情境】 个体经营户申某到银行储蓄所存款7 600元。该所职员为其代填了存款凭条并交给他活期储蓄存单一份。3个月后,当申某到储蓄所取款时却发现存单上的大小写金额不一致,大写正确,而小写却误写为760元。当他要求对方按大写金额支付本息遭到拒绝后,申某将银行储蓄所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判决原告败诉。接到判决书后,申某虽认为不公,却因忙于生意,一时也未把上诉放在心上。一个月后,当他通过向律师咨询,得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官司可以打赢时,一审判决已经生效,申某为此追悔莫及。
任务1 独立思考:情境中的诉讼属于什么类型,这种诉讼的开庭审理要经过哪些阶段?
任务2 分组讨论:本案中申某因为忙于生意失去了哪项公民的诉讼权利?
1.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的区别
(1)法庭调查是法官主导的纠问。法庭调查的根本任务是让法官查清事实。举证、质证、询问证人等最终目的都是指向法官的。
(2)法庭辩论是当事人的自由发言,法官只是充当裁判。
2.诉讼维权
开庭 审理: 一审 含义 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判决的活动
地位 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环节 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
上诉: 二审 启动 一审结束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效力 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审判监督程序:再审 意义 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程序 无独立的审判程序,一审裁决按一审程序再审,二审裁决按二审程序再审
效力 对一审裁判的再审可以上诉
对二审裁判的再审是终审裁判
1.教材P91“探究与分享”
提示:(1)沈某在提起诉讼前,需要搜集火锅店的相关信息,准备好在火锅店消费时各种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消费清单、证人证言、现场照片等,准备好医院伤情鉴定结果、入院治疗的相关信息、医疗费用清单等医疗证据,并根据相应信息完成民事起诉状的撰写。与此同时,还要明确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2)
民事起诉状
原告:沈某 性别:×× 年龄:××
民族:××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
被告:某火锅店
住所:火锅店营业执照登记住所
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赔偿入院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万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告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管理疏漏,在下雨天没有及时处理大厅雨水,地面湿滑,导致原告在火锅店走动时不慎摔倒并致左臂骨折。出院后,原告要求被告赔偿,但被告以原告穿高跟鞋走路不稳为由拒绝赔偿,仅同意给付2 000元的消费代金券。
  原告认为,在火锅店摔伤是被告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造成的,原告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要求造成原告人身损害的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综上所述,原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恳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1份
证据和证据来源(略)
起诉人:沈某
××年××月××日
2.教材P93“探究与分享”
提示:公开审判将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提高了审判活动的透明度,有利于防止司法腐败,促进司法公正;在公开审判的过程中,还可以对公众进行法治宣传,增强公民的法治观念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知识点一 起诉与应诉
【例1】 (2025·安徽阜阳期中)生活在E区的窦某到F区李某经营的服装店购买服装时,被李某饲养的宠物狗咬伤了脚。随后,窦某去当地防疫站就医,共花费医药费560元。窦某要求李某承担医药费,但李某认为,窦某被狗咬伤是其踩到狗尾巴所致,自己无须承担医药费。双方协商未果,窦某将李某诉至人民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窦某的自主选择权受到了侵害 ②李某不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 ③自然人窦某最高的人身利益受到了侵犯 ④窦某应向有管辖权的F区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知识点二 审理与判决
【例2】 (2025·宁夏银川期中)网约车司机钱某在载客途中被某市交通局执法人员拦停,被处2万元罚款。钱某对这一行政处罚不服,起诉到人民法院,一审法院判决撤销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市交通局不服判决,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中(  )
①一审中的法庭调查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调查
②二审中审判长应告知该市交通局享有辩护权
③二审裁决后该市交通局不可以再上诉
④二审后该市交通局可以向更高级法院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提示:完成课后作业 第四单元 第十课 第二框
4 / 4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课程标准
1.识别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不同的调解方式,明确调解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2.列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经济仲裁等仲裁形式,明确仲裁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3.解析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点。
第一框 认识调解与仲裁
学习目标
一、以和为贵选调解
1.社会纠纷的解决方式
(1)发生纠纷时,人们往往先自行    ,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无法和解时,人们还可以通过   、仲裁或者    等方式解决纠纷。
(2)诉讼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     。相比之下,    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2.调解
(1)含义:通过第三方的      、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    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就是调解。
(2)类型: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调解制度,包括      、行政调解、仲裁调解、      等,它们在不同层面为解决纠纷发挥着重要作用。
3.人民调解
(1)含义:人民调解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被誉为伟大的“    ”。
(2)原则:人民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    、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    。
(3)效力
①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     组织,经其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②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     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调解协议有效的,若一方当事人未依协议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      申请执行。
【在线点拨】
法律效力、法律约束力与法律强制力的区别
(1)法律效力,即法律的适用范围,包括时间、空间和对人的效力。
(2)法律约束力,侧重于法律的指导与教育作用,是最低的道德要求,任何人的行为突破了法律限制均属于违法行为。
(3)法律强制力,是指在违法行为发生时由国家机关保证法律得到实施的效力,如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便捷经济选仲裁
1.仲裁的种类: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包括    仲裁、      仲裁等。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商事仲裁。
2.商事仲裁
(1)适用范围
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      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      进行商事仲裁。
(2)特点
①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    加以适用。
②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      为前提。
③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      进行,而且      。
④仲裁更加    、经济。
⑤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      。
乐学善思
所有纠纷都能用仲裁方式加以解决吗? 提示:                                            
【误区矫正】
1.调解是由人民法院主持进行的。
矫正:                                            
2.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政府机构。
矫正:                                            
3.仲裁是当事人自愿选择,仲裁裁决没有法律效力。
矫正:                                            
4.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均可将纠纷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将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
矫正:                                            
议题一 如何正确认识调解
【情境】 【案情简介】
韦某等6人是某公司职工,为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讨要社会养老保险以及经济补偿金等问题到某劳动人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申请调解。调委会派出调解员向某公司了解情况,公司认为:企业近年来经营亏损严重,无法为韦某等6人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对韦某等6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无意见,但认为本公司在经营管理中没有给辞职的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惯例,不同意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表示同意调解。
  【调解过程】
调解员首先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沟通,提出了几点法律方面的意见,指出公司这样做的法律后果和对公司发展的影响。调解员认为,要求公司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金是劳动者的权利,权利可以主张亦可以放弃。同时,调解员从情理角度出发,阐明企业和员工的关系从法律上看是劳动关系,但其本质是鱼和水的关系,希望双方识大体顾大局,相互理解,在和谐互利的前提下解决问题。
  【调解结果】
双方当事人达成人民调解协议:1.公司为韦某等6人办理辞职手续,购买社会养老保险;2.韦某等6人同意放弃经济补偿金。
任务1 独立思考:“当今社会,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任务2 分组讨论:谈谈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调解员。
1.和解与调解
类别 和解 调解
法律地位 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属于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不具有民事诉讼原则的法律地位 在有关组织、机关、机构、个人或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的活动,具有民事诉讼原则的法律地位
适用 范围 一般发生在民事诉讼中 一般适用于民事纠纷
法律 效力 由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的和解协议,不具有与判决书、调解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调解协议有效的,若一方当事人未依协议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不同调解类型的比较
调解类型 主持机构 适用阶段 适用纠纷类型
诉讼外调解 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 民间纠纷发生后至当事人采取仲裁、诉讼等其他方式前 民间纠纷
行政调解 国家行政机关 行政执法过程中 民事纠纷或轻微刑事案件
仲裁调解 仲裁机构 仲裁过程中 商事纠纷、劳动争议
诉讼调解 人民法院 诉讼过程中 民事纠纷、行政赔偿等
议题二 如何认识仲裁
【情境】 2024年1月,叶某与Y健身公司签订会员健身合同,购买其常规私教课程,共支付4万元,双方未约定违约金。2025年2月,叶某在Y健身公司上课过程中因教练指导不当,导致受伤并被送往医院就诊,经医院诊断为椎间盘变性突出。事后,叶某要求退课。Y健身公司工作人员口头同意却迟迟未予办理。2025年8月,Y健身公司突然闭店停业,叶某无奈之下将Y健身公司告到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Y健身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退还剩余价款以及双倍支付违约金。
任务1 分组讨论:指出叶某的主张是否能够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任务2 共同探讨:指出若叶某对诉讼结果不服,能否申请仲裁,并说明理由。
全面理解仲裁
含义 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形式 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
特点 ①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②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③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因此,仲裁更加便捷、经济。 ④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1.教材P82“探究与分享”
提示:事例中的小冯租赁小贾房屋,在租赁期间因水管破裂并造成财产损失而发生纠纷。纠纷发生后,二人对立情绪严重,小冯准备直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但在邻居王大妈的积极介入、说服开导下,双方最终互谅互让,自愿达成协议,用调解方式有效地化解了矛盾,避免了人力、精力、财力成本的过度消耗与司法资源的浪费。
2.教材P84“探究与分享”
提示:①商品房购买者因所购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与开发商发生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②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因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的纠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权纠纷。根据仲裁法规定,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的纠纷,不能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③企业因发明专利申请被驳回与行政机关发生的行政争议,属于不平等主体之间的行政纠纷。根据仲裁法规定,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
知识点一 调解
【例1】 (2025·黑龙江哈尔滨期末)村民叶某家有一棵老榆树,由于树木老化,树枝有时随风掉落。邻居张某认为,这有可能威胁到自己的人身和房屋安全。为此,张某一家多次找到叶某,要求其砍伐树木,但叶某均未同意。村民小组长、调解员了解情况后,及时开展调解工作,双方同意用钢丝绳对老榆树进行加固,消除了安全隐患。材料中的调解(  )
①属于人民调解,有利于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促进社会和谐 ②属于诉讼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③体现了“以和为贵”思想,相比诉讼,是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④具有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等特点,是解决纠纷的不二选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知识点二 仲裁
【例2】 (2025·山东名校联考)甲与乙之间产生了某种纠纷,要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结果仲裁机构未予受理。仲裁机构未予受理的原因可能是(  )
①甲、乙双方未就纠纷达成有效仲裁协议 ②甲、乙双方未选择最基层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③纠纷涉及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 ④纠纷正由人民法院审理或已经审结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技法点拨
分析法与排除法相结合快解原因类选择题
解答原因类选择题,应把题干和备选项结合起来分析,题干为因,备选项应为此原因的结果,反之亦然。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四种题肢应排除:①本身表述错误的题肢;②答非所问的题肢;③与题干的规定性重复或变相重复的题肢;④因果颠倒的题肢。
提示:完成课后作业 第四单元 第九课 第一框
4 / 4第二框 解析三大诉讼
学习目标
1.理解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明确诉讼解决纠纷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学会在现实生活中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学会比较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的区别,能够在生活中根据相关案例选择不同的诉讼类型,培养法治意识和科学精神。
一、诉讼及其特点
1.诉讼
(1)含义:俗称“     ”,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      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2)地位: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      。
2.诉讼法
(1)含义:用于调整诉讼      、规范诉讼活动与程序的法律。
(2)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3.诉讼的特点:公权性、     、强制性、     。
乐学善思
到人民法院打官司是丢人的事吗? 提示:                                            
二、诉讼的主要类型
1.类型:诉讼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
2.区别
(1)在案件性质、诉讼目的、提起诉讼的主体、诉讼内容和程序、适用    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
(2)诉讼目的差异
①民事诉讼解决      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②行政诉讼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      是否合法的问题。
③刑事诉讼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3)提起诉讼的主体的差异
①民事诉讼       均可提起。
②行政诉讼主要由       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    地位。
③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       提起公诉。
【误区矫正】
1.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佳途径。
矫正:                                            
2.诉讼的强制性是指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矫正:                                            
3.人民法院的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矫正:                                            
4.刑事诉讼过程中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矫正:                                            
5.刑事诉讼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矫正:                                            
议题 解析三大诉讼
【情境】 小新的父亲开了一家小饭馆,生意十分红火。一天,区卫健局来检查卫生,以厨房不符合卫生标准为由,没收了卫生许可证,并罚款1 000元。小新的父亲对这一行政处罚不服,起诉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卫健局的处罚过重,判决将罚款数额减为800元。但小新的父亲认为自己根本不该受罚,因此不服一审判决要求重新审理。
任务1 独立思考:诉讼有何作用?与其他纠纷的解决方式相比,诉讼有何特点?本案中的诉讼是什么类型的诉讼?
任务2 分组讨论:本案这一诉讼的目的和主体分别是什么?被告人区卫健局能否提起反诉?
三大诉讼的区别
类别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案件性质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 解决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 解决被告人犯罪和刑罚问题
诉讼目的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诉讼主体 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 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诉讼,其余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先行条件 无先行条件 存在某个行政行为 被告人涉嫌犯罪为前提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1.教材P85“探究与分享”
提示:采取诉讼的方式。诉讼俗称“打官司”,它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本案中小莹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而且当时双方并未达成和解协议,所以小莹可以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教材P86“探究与分享”
提示:案例一是民事诉讼,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均可以提起。
案例二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行政诉讼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案例三是刑事诉讼,刑事诉讼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知识点一 诉讼及其特点
【例1】 (2025·皖南六校联考)某市交警支队官方平台曝光韩某、周某等人闯红灯的照片,并被多个网站及平台转载,引发网民议论。韩某、周某得知后,认为其名誉权被侵犯,将交警队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驳回了起诉。对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应当支持韩某与周某的诉讼请求
B.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具有终局性和公权性
C.诉讼并非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D.若不服一审判决,原告可以申请仲裁
知识点二 诉讼的主要类型
【例2】 (2025·河北衡水期末)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关系的总和。下列案件若产生诉讼行为,属于民事诉讼的是(  )
①服刑人员胡某无视监规纪律,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监狱人民警察
②同胞兄弟甲和乙因继承父亲的遗产产生纠纷,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③小魏在十字路口违规停车被交警罚款200元,认为交警罚款过重
④小齐因未通过单位考核被扣除30%年终奖,认为单位这一行为违法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提示:完成课后作业 第四单元 第九课 第二框
3 / 3感受司法公正,体现公平正义
  
  原告林某系某直播平台的女装带货主播,其工作内容为通过直播展示服装穿着效果、介绍服装特点。林某拍摄的多款穿衣效果图在女装行业成为网红爆款图。①被告张某在某平台开设店铺时,擅自使用含原告摄影作品及肖像权的主页图进行服装销售。②林某在杭州市互联网公证处对被告店铺侵权的页面进行区块链技术取证,并经杭州市互联网公证处出具《数据保全证书》后,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损失共计5万元。③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仔细审核了原告提供的证据,且在某平台上找到了被告经营的店铺及所陈述的商品链接中林某的照片和视频,发现原告陈述属实。最终,经过人民法院的调解,双方达成了由被告赔偿原告损失4 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的调解协议。
信息点 对接知识
①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② 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③ 调解是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人民法院遵循公平的原则进行诉讼调解,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林某系某直播平台的女装带货主播,其拍摄的多款穿衣效果图成为网红爆款图。张某未经林某同意,擅自使用含林某的网红爆款图及肖像进行服装线上销售。林某向人民法院起诉,经杭州市互联网公证处技术取证并出具《数据保全证书》,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关于本案,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肖像权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可以提供电子数据证据 ②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③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任何情形下不得使用和公开他人肖像 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权利人才能有效保证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人民法院在此案中是如何实现公平正义的。
一、教材辅文挖掘
教材P84“相关链接” “枫桥经验”
1.(2025·山东名校联考)近年来,枫桥人民法庭创新运用“三步工作法”,即靠前一步防风险,变“末端治理”为“前端预防”;跨实一步解纠纷,变“诉讼为主”为“诉讼断后”;走深一步树公信,变“结案事了”为“案结事了”,法庭收案量持续保持下降态势。该工作法取得成效的原因在于(  )
①注重引导和支持人民群众理性表达诉求 ②突出社会规范在纠纷解决中的教化作用 ③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④保障人民群众能及时获得有效法律援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教材P87“名词点击” 行政相对人
2.(2025·河北邢台联考)某日,张某等数十名工人分别开车或步行到某公司门口聚集讨要工程款。该市公安局认为申请人举着带有影响该公司声誉标语的木牌,用车辆堵住公司门前道路,其间虽然经人劝阻,车辆不再堵门,但仍有大量人员聚集在该公司门前道路,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而张某认为自己讨要工程款的行为有法可依,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在本案中(  )
①张某作为行政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②张某作为原告对自己主张承担举证的责任
③张某可以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帮其进行诉讼 ④张某应该到市公安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教材P97“相关链接” 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
3.(2025·河南三门峡期末)孟某诉称某采油厂水干线损坏,部分洗井水流入灌溉水渠。孟某从该灌溉渠中抽水浇灌其四块承包地,导致孟某种植的树苗1/3死亡,造成共计44.34亩土地污染。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孟某诉至人民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某采油厂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某采油厂应当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③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④本案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二、真题多维探究
1.(2024·浙江6月选考21题)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情绪激动的郭某被物业公司保安劝阻后坐在石墩上,不久因心脏骤停死亡。郭某家属将孙某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②孙某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 ③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 ④郭某家属提出赔偿的诉讼主张,应由孙某和物业公司举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题源追溯 教材P91: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衔接展示 信息点①: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 孙某阻拦郭某的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内,对郭某死亡后果的发生没有过错,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信息点②: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 孙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其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
信息点③:情绪激动的郭某被物业公司保安劝阻后坐在石墩上,不久因心脏骤停死亡 保安劝阻郭某的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内,保安的履职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亦无因果关系,物业公司也不承担侵权责任
思维清障 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权利谁负有举证责任,郭某家属提出赔偿诉讼主张,此时郭某家属负举证责任
2.(2024·广东高考15题)甲在A市税务局办理业务时,因办税大厅地面湿滑,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甲诉至法院要求该税务局赔偿,并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法院受理后,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关于本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是电子数据 ②甲应当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 ④该案以行政机关为被告,属于行政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题源追溯 (1)教材P92: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2)教材P95:诉讼证据有不同的种类
衔接展示 信息点①:甲提交了存储在盘中记录其摔倒的监控录像资料作为证据 电子数据是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
信息点②:法院受理后,要求被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 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思维清障 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其进行诉讼,而不是“应当”;案例反映的并不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案例并不属于行政诉讼
3.(2024·甘肃高考18题节选)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①孙某通过微信前后转给周某15 669元(其中微信转账12 900元,微信红包2 769元),后来双方产生矛盾,孙某诉至法院,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要求周某归还以上钱款。②周某认为上述钱款是赠与,不应偿还,但未提供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周某虽辩称是赠与,但并无证据证明,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所学知识,说明民事诉讼中主张权利靠举证。
题源追溯 (1)教材P95“相关链接”: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 (2)教材P97: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解题流程 第一步: 审设问,定思路 设问限定 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可把握知识指向通过材料中的关键词进行定位,注意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解题 思路 要调用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的知识,获取材料信息,多角度结合知识要点作答
第二步: 析材料,链知识 信息 知识
① 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教材知识]
② 人民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规定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教材知识、材料本身]
第三步: 组答案,用术语
4 / 4第三框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学习目标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1.证据
(1)含义: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      的根据。
(2)作用
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打官司时遇到过“有理说不清”的烦恼,其根源就在于手中没有过硬的证据。
②如果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发生    ,诉讼证据就变得至关重要。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    砝码。
(3)分类: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    、物证、      、电子数据、      、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2.收集证据
(1)要求:    与    证据非常重要。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
(2)原因:在日常生活中,如果缺乏       ,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
乐学善思
偷拍、偷录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 提示:                                                                                          
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1.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
(1)“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    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      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    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    负责举证。
【在线点拨】
(1)不能把“谁主张,谁举证”这一举证原则理解成原告主张要举证,被告没有主张不需要负举证责任。
(2)举证责任倒置并不等于只有作为侵权者的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受害人不承担举证责任。法律只是规定了被告承担证明与损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或者受害人有过错或第三人有过错的举证责任。侵权行为、损害结果还需要原告进行举证。
2.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1)要求:作为被告的       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        。
(2)原因: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     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因此,法律以这样的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    。
3.诉讼的基本原则
(1)原则:以     为根据,以    为准绳,这是任何诉讼都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2)意义: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    。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      。
【误区矫正】
1.案件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是一致的。
矫正:                                            
2.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是指原告负有举证责任。
矫正:                                            
3.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承担举证责任的都是原告。
矫正:                                            
4.以法律为根据,以事实为准绳,是诉讼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矫正:                                            
议题一 为什么要重视证据的作用
【情境】 刘女士乘坐公交车时钱包不慎被窃,里面有别人写给她的38万元的借条。刘女士在律师的指导下,给债务人打去电话称借条丢了。债务人在电话里推脱:不能再补写了。其实这一切都被录音了,刘女士又去了公证处对录音资料做公证。刘女士的证据意识,使自己在不利情形下维护了权益。
任务1 独立思考:刘女士先后有什么证据?各属哪一类型?
任务2 分组讨论:在日常生活中公民为何要增强证据意识?
任务3 共同探讨:刘女士的经历对我们有何启示?
把握证据的种类
(1)书证: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常见的书证有合同文本、信函、传真、图纸、图表、单据、账本等。
(2)物证: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及存在状况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如物品、脚印、血印、轮胎印、毛发、纤维、唾液、气体、声音、光、电等。
(3)视听资料:能够作为证据的录音资料、影像资料、监控视频、电脑储存的数据等。
(4)证人证言:是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述。证人不能随意指定,也不能由他人代替。
(5)电子数据:指的是电子化技术形成的文字、数字等,如电子邮件、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网页信息等。
(6)鉴定意见:是鉴定人运用自己具有的专门知识对案件中专门性问题所进行的分析、鉴别和判断。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
(7)勘验笔录:是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或者专门人员对事实发生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验、检查制作的笔录。
议题二 如何把握理解举证责任
【情境】 小明和小强课间打闹玩耍,小明摔倒在地,右臂受伤,经诊断,右肱骨外髁骨折,手术费用需要 2万余元。小明父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小强父母承担上述费用。
任务1 独立思考:“注重证据”体现了诉讼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任务2 分组讨论:如果小强的父母否认小明的伤害事实是由小强所为,那么由谁承担举证责任?请回答并说明理由。
任务3 共同探讨:费用筹齐,术后小明右臂残疾,其父母怀疑是医生失误所致,与医院交涉未果,诉至人民法院。法庭证据需要谁来举证?阐述理由。
1.正确把握三大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项目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
民事诉讼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当案件的当事人处于弱势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保护弱者利益、维护社会公平的考虑,赋予当事人一项权利,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而不必承担举证责任的权利,由对方负责举证,这就叫“举证责任倒置”
行政诉讼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刑事诉讼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对于个别的罪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要证明自己无罪;对于由公民提起的刑事自诉案件,自诉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犯罪行为的侵害
2.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八种情形 举证方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 污染者应就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 由医疗机构就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负举证责任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1.教材P94“探究与分享”
提示:(1)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2)该收条存在的问题:①用词模糊。可以理解为4月11日还了剩下的2万元欠款;也可以理解为到4月11日为止还有2万元欠款没还。②收条内容不完整。缺少抬头、还款人、收款人、证人、法律后果等。
2.教材P96“探究与分享”
提示:本案是某通信公司与梁某因合同关系是否成立而产生的民事纠纷。按照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通信公司作为原告,需要证明梁某与其确实存在合同关系,即要证明梁某办理移动电话开户申请是客观事实。通信公司要提供开户申请表原件、开户所收集的客户资料等。如果人民法院认定通信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通信公司还要承担败诉责任。
知识点一 证据
【例1】 (2025·陕西西安期中)方某在某景区旅游时被当地居民杨某所牵的自家大型犬咬伤,方某用手机拍下了伤口照片。方某要求杨某赔偿医药费,杨某否认此事与自己有关,并拒绝任何赔偿。方某随即提起诉讼,在本案中(  )
①方某应该选择向该景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因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方某无须承担举证责任 ③方某用手机拍摄的伤口照片属于证据 ④杨某应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技法点拨
巧辨过错推定和无过错侵权责任与举证责任的关系
过错推定是指如被告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不成立侵权责任,因而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将被推定为有过错并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是指不论行为人是否有过错,都应承担侵权责任,因而一般要承担举证责任倒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知识点二 举证责任
【例2】 (2025·广西南宁期末)某地商业区和住宅区在区域上存在交叉。夜晚,商业区某店铺的强光对住宅区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影响。相关职能部门在收到居民多次投诉后,未履行监管职责。后来,该住宅区的居民以该店铺的强光已构成环境污染为由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该起诉讼中,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居民是行政相对人,该店铺是被告
②该起诉讼可以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③该店铺的光污染侵害了居民的隐私权
④该店铺发出强光的行为违背了绿色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提示:完成课后作业 第四单元 第十课 第三框
4 / 4知识梳理答案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框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基础知识落实】
一、1.(1)平等主体 2.(1)人身关系 财产关系 (2)②物 行为 ③对等 3.法治 德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1.民事活动 司法机关 2.确保 3.(1)法律地位
(3)合理
误区矫正
1.矫正: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
2.矫正:只有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3.矫正: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的能力。自然人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一致的,民事行为能力是不一致的。
4.矫正: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都平等地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法律根据自然人不同的年龄和智力状态规定了不同的民事行为能力人。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同类型并没有违反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平等原则。
5.矫正: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不受限制的,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即民事主体还应该遵循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等其他的民法基本原则。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基础知识落实】
一、1.(2)生命权 2.(1)人格权 身份权 3.(1)最高
(2)物质载体
二、1.(2)①干涉 2.(1)外部形象
三、1.(1)社会评价 (2)诽谤 荣誉称号 2.(2)泄露
(3)②合法 必要
乐学善思
提示:①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名誉权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损害名誉往往是采取侮辱、诽谤的方式。
②荣誉权只能由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而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公民、法人享有。对荣誉权的侵害方式只有一种,即非法剥夺公民或法人的荣誉称号。
误区矫正
1.矫正: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2.矫正:自然人有权变更自己的姓名,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3.矫正: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矫正:名誉是对于人格正面的社会评价。
5.矫正: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一框 保障各类物权
【基础知识落实】
一、2.(1)物权 知识产权 (2)合法 ②私有财产权
(3)①财产归属 ③创业创新 3.(1)最基本 所有权
他物权 (2)①法律 4.主体 私人所有 登记 交付 同一财产
乐学善思
1.提示: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二、1.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2.(1)他人所有 (2)宅基地 3.(1)债权 (2)他人财产
乐学善思
2.提示:网络虚拟财产是随着网络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往往经过持有者真实财物付出(购买游戏卡等)、市场交易(买卖装备等)等途径获得,已经具备了真实财产的基本特性,受法律保护,只是在保护的方式以及手段等方面作出不同规定而已。民法典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提示: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误区矫正
1.矫正:卡车尽管价值量比较大,但本质上属于动产,动产以交付方式获得所有权。不考虑其他情况,该车交付给了乙,乙就获得了该车的所有权。
2.矫正: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洗衣机属于动产。
3.矫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才有权力组织实施征地。
4.矫正:林地的所有权归集体,不能变更;农户对林地的承包权属于用益物权,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
5.矫正:质押担保中的质押物是动产,要移交债权人占有;而抵押担保中的抵押物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不需要移交债权人占有。小李夫妻购房时向工商银行贷款,他们用该套房屋向工商银行进行的担保属于抵押担保。
第二框 尊重知识产权
【基础知识落实】
一、1.(1)发明创造 (2)专利权 2.(1)获取利益
(3)②50 未发表 署名权 修改权
二、1.发明创造 专有权 2.设计人 科技创新 3.审查 专利证书 4.技术创新 高于 实用技术 美观效果
5.(1)同意 (2)申请日
乐学善思
1.提示:①专利需要申请,而商业秘密不需要申请,无须授权。
②专利是独占性的,而同一商业秘密可以若干权利人同时享有。
③专利有保护期限,届满后不再受保护,而商业秘密无保护期限。
④专利通过技术公开和限制使用的方式获得法律保护,而商业秘密通过保密措施、严控知悉范围来实施保护,但是一旦他人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或者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
三、2.(3)10
乐学善思
2.提示:商标未经注册也可以使用,但是不能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只有获得注册的商标才可以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3.提示:不是。经营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是商标的一种。
误区矫正
1.矫正: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高梵不再享有著作权”表述不正确。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不以登记、发表、核准、申请而享有著作权。
2.矫正:案例中,某糕点铺使用“温馨居”字号不能注册商标,“温馨居”与“温馨斋”相近似,是在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
3.矫正:发明人取得作品专利,其他人经专利人同意,可以实施该发明。发明人若以商业秘密方式保护其发明,若他人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或者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以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
4.矫正:提高违法成本有利于减少侵权行为,但不能从根本上杜绝侵权行为。提高违法成本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并不能增加著作权人对作品的收益。
5.矫正:发明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也可以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一框 订立合同学问大
【基础知识落实】
一、1.(1)民事法律 (2)买卖 (3)自愿 意思表示
2.(1)有效配置 (2)信用机制
二、1.(1)①订立合同 要约人 受要约人 ②交易秩序 (2)①要约确定 要约 (3)实质性 2.(1)①法律 公序良俗 ②主体 不真实 (2)①民事行为能力 ②交易
乐学善思
1.提示:①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②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③在一般情况下,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但是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2.提示:有效。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所以合同乙方虽未签字但已盖章,合同仍然有效。通常情况下,合同依法成立之际,就是合同生效之时。
3.提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均可构成有效合同。
三、1.书面 2.口头语言 合同书 快捷性 难以举证
内容清晰 有据可查 金额 3.合同意识
误区矫正
1.矫正:签订合同的平等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市政府与商店是平等的主体关系,因此市政府购买办公用品构成了合同关系。
2.矫正: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司发出的拍卖公告属于要约邀请,不是要约。
3.矫正: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取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无论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甚至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
4.矫正:承诺到达对方即生效,乙收到甲发出的要约后当即回函承诺并通过快递次日送达甲,甲、乙合同于第二日承诺到达甲时生效。
5.矫正:订立合同并不意味着合同必然有效,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那么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就会使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第二框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基础知识落实】
一、1.(1)合同约定 (2)①全面履行 ②诚信 (3)合同内容
2.(2)当事人 违约责任 3.(1)协商一致 (2)单方面
乐学善思
提示: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二、1.约定 2.(1)补救措施 定金罚则 (2)违约金 定金
3.(2)不可抗力
误区矫正
1.矫正:小军在从某商店购买的食品中发现了部分过期食品,商店对此并未否认而是采取措施进行了补救,这是诚信的体现,没有违背诚信原则,该商店违背的是全面履行原则。
2.矫正:采取继续履行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违约方有继续履行的条件,二是守约方有继续履行的要求。名画已经遇火灾被毁,乙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无法通过继续履行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甲应要求乙以其他方式来承担违约责任。
3.矫正: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4.矫正: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符合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的除外。
5.矫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并非不必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基础知识落实】
一、1.(1)侵权 (2)①排除妨碍 赔礼道歉 恢复名誉
2.(1)三年
二、1.(1)过错 (2)①合法权益 ②主观上 ③因果
2.(1)过错推定 (2)无过错侵权 3.合法权利
乐学善思
1.提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的。
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
2.提示: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误区矫正
1.矫正:甲侵犯了乙的名誉权,乙可以要求甲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而不是恢复原状。
2.矫正: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矫正: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4.矫正: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框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基础知识落实】
一、1.正当 滥用 2.(1)评论 (2)对方利益
3.(1)著作权人 (2)直接使用
乐学善思
1.提示:权利是相对的,且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滥用权利。对民事权利设定界限,一方面有利于防止权利的滥用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有助于防止行使权利时,因超过权利的正当界限而承担侵权责任,也是对公民行使权利的保护。
二、1.不动产 2.合法权益 社会秩序 3.有利生产
团结互助 4.当地习惯 5.自己便利 利益
乐学善思
2.提示:不能。认定违章建筑是行政部门的职责,强行拆除违章建筑是执法部门的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擅自拆除。擅自进行拆除需要赔偿损失。
误区矫正
1.矫正:对于人身权的限制是保障公众知情权、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
2.矫正: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就享有,不是公开展出后才享有著作权。某杂志刊登该作品属法定许可使用,但应该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3.矫正:小董从网上下载一首流行歌曲供个人欣赏,这符合作品的合理使用情形,未侵犯著作权。
4.矫正: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5.矫正:村民甲故意遮挡,影响了乙家采光,侵犯了乙的相邻权,乙有权要求甲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
【基础知识落实】
一、1.(1)抚养 教育 ①虐待 ②义务教育
(2)监护职责 ①人身安全 ②财产利益 2.(1)义务 (2)约束 合理惩戒
二、1.(1)供养 慰藉 (2)婚姻自由 2.(1)近亲属 组织 书面 民事行为能力 (2)合法权益 (3)自主决定权 利害关系 3.(1)家庭暴力 遗弃 (2)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
误区矫正
1.矫正: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父母需要承担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义务。
2.矫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矫正: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的义务。
4.矫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5.矫正: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基础知识落实】
一、1.(1)他人 2.(1)遗产 (2)继承权 3.家庭共有财产 析产 4.(1)遗产 债务 (2)遗产 超过部分
5.(1)婚姻关系 扶养关系 (2)法定继承人
6.(1)①子女 儿媳 ②兄弟姐妹 (2)第一顺序
第二顺序 (3)互谅互让 中华传统美德
二、1.(1)单方意思表示 (2)自书 口头 最后的
(3)优先于 2.(2)遗赠
误区矫正
1.矫正: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是取得继承权的两种根据;遗赠不属于继承。
2.矫正: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3.矫正: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债务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
4.矫正: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5.矫正: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的,甲的侄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因而不是通过遗嘱继承获得遗产的。甲通过立遗嘱方式指定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接受遗产,属于遗赠行为,因而甲的侄女是通过遗赠获得甲遗产的。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一框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基础知识落实】
一、1.夫妻关系 2.(1)婚姻自由 (2)男女平等 3.完全自愿
法定婚龄 一夫一妻制 直系血亲 4.共同 书面材料 权益 登记 结婚证
二、1.(1)轻率 (2)破裂 2.婚姻登记机关 证件
离婚证 人民法院 调解无效
误区矫正
1.矫正:婚约不是成立婚姻关系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效力。
2.矫正: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3.矫正:法律规定了男女双方的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4.矫正:结婚登记必须本人申请,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结婚登记,不可以由父母或他人代替。
5.矫正: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在特定情形中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
6.矫正: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二框 夫妻地位平等
【基础知识落实】
一、1.(1)地位平等 (2)共同承担 2.(1)人格独立 姓名 (2)工作
二、1.存续期间 知识产权 2.只归一方 3.(1)平等自愿 (2)书面 (3)约束力
乐学善思
1.提示:夫妻婚前所有的个人财产,如房屋、车辆等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提示:①可以通过约定、协商、判决等方式进行划分。②强调财产权利,并非已经取得的财产。如婚前发表文章婚后收到的稿费、婚前借出的钱婚后收到还款应属于婚前财产,再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而离婚后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赠送的房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
误区矫正
1.矫正:“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2.矫正:个人的专属用品属于个人财产,使用的一方享有处分权。该自行车虽为婚后购置,但属于小杨的专用运动装备,属于小杨的个人财产。
3.矫正: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约定财产,共有共同财产也共担对外债务,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4.矫正:宋某婚后其父赠与的40万元,并未明确只赠与宋某个人,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属于共同财产的投资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这42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矫正: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进行合同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一框 立足职场有法宝
【基础知识落实】
一、1.(1)劳动 (2)劳动保护 发展生产 2.(1)劳动关系 (2)社会劳动 (3)十六 3.(1)首要 (2)平等就业
(3)倾斜保护 特殊劳动者
二、1.(1)劳动关系 (2)书面 (3)维权有据
2.(1)社会保险 (2)福利待遇 3.平等自愿 诚实信用
乐学善思
提示:该劳动合同的签订是无效的。因为此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违反了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的原则。
误区矫正
1.矫正: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
2.矫正:劳动法注重对未成年工、残疾劳动者等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并未违背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而是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有利于保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3.矫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4.矫正:无效劳动合同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部分无效的,有效部分还可以继续执行,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没有法律约束效力。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第二框 心中有数上职场
【基础知识落实】
一、1.(1)劳动报酬 (2)休息休假 (3)劳动安全卫生
(4)社会保险和福利 (5)平等
乐学善思
提示:保证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并不意味着一律不能加班加点。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作为对劳动者牺牲休息或休假时间的回报,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
2.(1)相辅相成 不可分割 (2)劳动任务 职业道德
二、2.(1)①和解 ②第三方 (2)①互谅互让 ②约束力 (3)①第三方 ②一年 书面仲裁 ③不得
(4)①不予受理 ②十五日
误区矫正
1.矫正:权利与义务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2.矫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就会出现劳动争议。这些争议既可能由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引起,也可能由劳动者未履行劳动义务损害用人单位权益引起。
3.矫正:协商、调解并非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途径,劳动争议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
4.矫正: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一框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基础知识落实】
一、1.(1)有限责任公司 (2)责任承担 2.(1)文件
(2)企业登记 (3)公示 (4)风险管理
乐学善思
提示:国家实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但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企业是不需要向社会公开的。
二、1.(1)规则 (2)遵守规则 2.(1)①假冒 ②商业信誉 (2)①误导 ②虚假交易 (3)商业诋毁 不当有奖销售 商业贿赂
误区矫正
1.矫正:创业的第一步,需要考虑创办什么样的市场主体。
2.矫正: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
3.矫正:A公司生产销售假冒B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是通过混淆行为实施不正当竞争。
4.矫正: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混淆行为属于“搭便车”行为。
第二框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基础知识落实】
一、1.(1)弱势 (3)平衡 2.(1)安全消费 (3)自主选择 3.(2)调解 (4)仲裁
二、1.(1)财政 (3)市场名片 2.(1)②重复征税
(2)②个人独资 (3)①境内外 ②纳税 收入分配
乐学善思
提示:所有企业都需要缴纳增值税。除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外,其他企业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误区矫正
1.矫正: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益,不仅对消费者本身有利,而且对生产经营者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有重大意义。
2.矫正:汽车设计生产存在缺陷,会危及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A汽车制造公司将其设计生产的有缺陷的某型号汽车召回改造,保证了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3.矫正:对于消费者维权来说,仲裁并不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
4.矫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能减少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负,但不具有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功能。
5.矫正:征收企业增值税,能够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一框 认识调解与仲裁
【基础知识落实】
一、1.(1)协商 调解 诉讼 (2)伤和气 调解 2.(1)排解疏导 自愿 (2)人民调解 诉讼调解 3.(1)东方经验 (2)法律 费用 (3)①群众性 ②三十日 人民法院
二、1.商事 劳动争议 2.(1)合同纠纷 仲裁机构
(2)①其一 ②仲裁协议 ③不公开 一裁终局 ④便捷
⑤法律效力
乐学善思
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通过仲裁解决。
误区矫正
1.矫正:诉讼调解由人民法院主持进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分别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国家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主持进行。
2.矫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3.矫正:仲裁是当事人自愿选择,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4.矫正:商事仲裁实行协议仲裁制度,当事人一方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仲裁实行或裁或审制度和一裁终局制度,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不可将同一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框 解析三大诉讼
【基础知识落实】
一、1.(1)打官司 人民法院 (2)最后途径 2.(1)法律关系
3.程序性 终局性
乐学善思
提示:诉讼(打官司)是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手段,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也是当事人受到侵害时有效的救济手段。不懂得拿起法律赋予的权利来维权,才是真正的丢人。
二、2.(1)法律 (2)①平等主体 ②行政行为
(3)①双方当事人 ②行政相对人 被告 ③人民检察院
误区矫正
1.矫正: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2.矫正:诉讼的强制性是指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公权性是指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3.矫正: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4.矫正: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5.矫正: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一框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基础知识落实】
一、1.(1)诉讼代理 辩护 (2)实体 程序
2.(1)审判人员 审理 当事人 (2)公正 正当性
乐学善思
1.提示:不是。诉讼代理人就相当于当事人,是以当事人的名义实施诉讼行为的人;辩护人相当于帮当事人说话的人,是受委托帮助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人。
3.(1)两级 (2)①一审 ②自主
二、1.(1)经济条件 诉讼 (2)人权 无偿 2.律师 代理
3.(1)国家赔偿 劳动报酬 法律咨询 (2)人格权益
经济困难 (3)辩护人 律师 (4)法定代理人
4.(1)申请 (2)职业道德 财物
乐学善思
2.提示:法律援助的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
误区矫正
1.矫正: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
2.矫正: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和10日;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0日和5日。
3.矫正:宪法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国家机关必须给他指定律师辩护,保证犯罪分子受到公平、公正的审判。
4.矫正: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框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基础知识落实】
一、1.(1)告状 人民法院 (2)第一步 (3)不告不理
乐学善思
1.提示:这句话强调起诉,首先要明确这件事要归人民法院管,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案件,人民法院才受理、审判;其次还要看这件事归哪类、哪地人民法院管,这涉及诉讼类型和管辖的问题。
2.(1)登记立案 (2)诉讼 3.(1)起诉状副本 (2)答辩状 (3)开庭审理日期
二、1.(1)当事人 形式 判决 (2)最重要 (3)法庭调查 宣告判决 2.(1)一审裁判 (2)上诉 终审
(3)审判监督
乐学善思
2.提示: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上诉,但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也可以向人大信访部门进行反映。
误区矫正
1.矫正: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
2.矫正: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3.矫正: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但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同时就是终审判决,对此不能提起上诉。
第三框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基础知识落实】
一、1.(1)案件事实 (2)②争议 关键 (3)书证 视听资料 证人证言 2.(1)收集 保存 (2)证据意识
乐学善思
提示:证据的取得要合法,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排除的根本性标准在于收集该特定证据的手段与结果是否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如果偷拍、偷录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如潜入别人家中),这种资料就不能作为证据;如果不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则可以作为诉讼证据。
二、1.(1)主张 证据不足 (2)远离 对方 2.(1)行政机关
规范性文件 (2)行政行为 公正 3.(1)事实 法律
(2)灵魂 公平正义
误区矫正
1.矫正: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不一定一致。在多数情况下,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可以达成一致,但也有一些生活事实由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无法成为法律上认可的法律事实。
2.矫正: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3.矫正: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
4.矫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诉讼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11 / 11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课程标准
1.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2.解析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程序,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
第一框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学习目标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1)原因
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     人或    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2)作用
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     权利和     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1)回避制度的含义
依据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当     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的不宜参加案件     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     有权要求其退出诉讼。
(2)回避制度的作用
回避制度有利于保证案件的      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        。
乐学善思
1.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是一回事吗? 提示: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1)两审终审制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    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
(2)上诉权利的内容
①当事人如果不服    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②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    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二、寻求法律援助
1.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的原因
(1)在生活中,一些公民受      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    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
(2)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    而建立的一种    法律服务制度。
2.法律援助制度的内涵: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    、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3.法律援助的适用范围
(1)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      、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      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      或代理服务。
(2)涉及维护英雄烈士      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      条件的限制。
(3)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于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     、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    为其进行刑事辩护或代理。
(4)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由其       代为提出。
4.法律援助的办理
(1)审查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    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2)办理要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      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    。
乐学善思
2.只有经济困难者才能进行法律援助申请吗? 提示:                                            
【误区矫正】
1.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辩护人为其进行诉讼。
矫正:                                            
                                            
2.一审裁判后,当事人如果不服,可以在任何时候提出上诉。
矫正:                                           
                                            
3.对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律师不必为其辩护。
矫正:                                            
4.法律援助要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
矫正:                                            
议题一 当事人有哪些诉讼权利
【情境】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网络犯罪已经成为当前发案率最高、损失最大、群众反响最强烈的突出犯罪。
被告人张某与易某购买使用某影视明星名字作为昵称、该明星照片作为头像的QQ号,添加被害人刘某(女,13周岁,初中生)为好友。后冒用明星本人身份,以给其网上投票为由,向刘某发送投票二维码(实为收款二维码),诱骗刘某使用其母亲微信账号扫描该二维码,输入“投票编码”后完成所谓的“投票”,实则转账10 099元。刘某发现钱款被转走后要求退款,张某又欺骗刘某,称添加“退款客服”后可退款。刘某添加“退款客服”后,易某谎称需要继续投票才能退款,再次诱骗刘某通过其母亲支付宝扫码转账人民币1万余元,刘某母亲发现女儿上当,于是报警。
任务1 独立思考:本案中被告人张某与易某有哪些侵权行为。
任务2 共同探讨:被告人张某与易某在诉讼过程中依法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1.正确区分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和自诉人
诉讼代理人 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刑事诉 讼中 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辩护人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自诉人 是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一方当事人,通常是该案件的被害人。自诉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有权参加法庭调查、辩论;有权撤诉或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有权对一审裁判提出上诉;有权对已生效裁判提出申诉等
2.我国回避制度的方式
(1)自行回避。是指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在接受承办案件任务时或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自己与本案具有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主动提出不参加或不继续参加查办本案的请求。
(2)申请回避。是指在查办案件中,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符合回避条件,应当回避而不自行回避时,有关人员以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的一种回避方式。
(3)指令回避。是指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符合回避条件,本人没有提出自行回避,被调查人、检举控告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由有回避决定权的机关或负责人直接作出决定,告知或责令其回避的一种回避方式。
议题二 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情境】 在吃夜宵时,黄某夫妇与邻座的卢某、卓某发生口角。卢某恼羞成怒,用水果刀向黄某的脸部、腿部连捅6刀。路人林某上前制止,不幸被刺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林某的行为是不是见义勇为,林父为此求助于某省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遂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卢某赔偿林父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82 230元。
任务1 独立思考:林父的行为是否正确?请阐明理由。
任务2 共同探讨: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到申请后该怎么办?
全面理解我国的法律援助制度
性质 体现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行为,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
援助对象 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因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的当事人,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
援助形式 诉讼法律服务 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非诉讼法律服务 法律事务代理;公证证明
援助费用 无偿
获得方式 由当事人或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申请;由司法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
援助主体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
1.教材P88“探究与分享”
提示:这句法律谚语说明了在诉讼中实行回避制度的重要性。依据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的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诉讼。该制度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2.教材P90“探究与分享”
提示:根据许律师的调查,刘某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且是初犯,这些情况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适用缓刑的规定。许律师运用其法律专业知识,在庭审辩护中为16周岁的刘某争取到了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结果。许律师所提供的法律援助,给刘某的父母减轻了经济负担,保证刘某充分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同时,判决结果让刘某拥有了改过自新的机会,有利于刘某从过往的错误中吸取教训。
知识点一 诉讼权利
【例1】 (2025·河北衡水期末)张某(女)和王某(男)于2008年结婚,2011年生育一子王小某,2018年二人离婚。王小某成长过程中,其开销一直由母亲张某承担,父亲王某没有承担抚养费,也没有尽到作为父亲的抚养和教育责任。2024年王小某诉请王某按照每月3 082元的标准支付自2018年1月1日至王小某满18周岁的抚养费。据此可推断(  )
①王小某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②因诉讼时效已过,人民法院不会支持王小某诉求
③若王某不服一审判决,需在15日上诉期内提起上诉
④若王小某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知识点二 寻求法律援助
【例2】 (2025·河南郑州期中)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中,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是(  )
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②因合同产生的纠纷③同行政机关发生行政争议④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提示:完成课后作业 第四单元 第十课 第一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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