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课堂》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学生版讲义)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共打包1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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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课堂》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学生版讲义)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共打包1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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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课程标准
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2.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第一框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学习目标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
(1)民法的含义:调整        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法的作用: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2.民事法律关系
(1)概念: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      和      。
(2)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①主体: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然人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   ,债权关系的客体是    ,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③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    的。
3.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    与    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融入            。
【在线点拨】
(1)民法调整的主体包括: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恋爱关系、行政关系、好意施惠关系、劳动关系、犯罪(刑事法律关系)等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
(2)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①胎儿不是民事主体,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故其签订合同时,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才有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行为并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而是事实行为,因此有效。例如,接受赠与、报酬等纯获利益的行为不需要意思表示,因此有效。附加条件的获利,须由其家长追认才有效。
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才有效。
④特别注意16周岁、17周岁两个年龄段:若是在校高中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若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则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1.内涵: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      和      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2.目的: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   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3.内容
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      一律平等。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    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在线点拨】
(1)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否则,即使出于善意,可能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2)区分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强调没有特权;自愿原则强调不强制、不胁迫、不欺骗;公平原则强调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诚信原则强调本着善意从事行为。
【误区矫正】
1.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对立的。
矫正:                                            
2.所有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都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矫正:                                            
3.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一致的。
矫正:                                            
4.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同类型违反了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平等原则。
矫正:                                            
                      
5.自愿原则,就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可以不受限制地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矫正:                                            
议题一 如何全面认识民事法律关系
【情境】 张某21岁,在镇上的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1 500元的收入。为了上班方便,张某在镇上租了一间房。2025年1月,张某欲花1 300元从李某处买一部某品牌二手手机,此事遭到了张某父母的强烈反对,但张某还是买了下来。同年7月,张某因车祸死亡。随后,其父找到李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拿走手机。
任务1 分组讨论:怎样评价张某不顾父母反对购买二手手机的行为?为什么?
任务2 共同探讨:分析张某的购买活动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表格法对比民事主体
类别 含义 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举例
自然人 基于自然人的孕育、出生而获得生命的人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
法人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营利法人,公立学校属于非营利法人,政府机关属于特别法人
非法人组织 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2.正确理解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1)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而不是实际的权利。它是民事主体获得民事权利的前提。法律赋予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任何自然人不能以自己的意思改变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和范围。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自然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独立实现民事权利能力内容的必要条件。
议题二 如何依法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情境】 小学生童童(7岁)偷偷用压岁钱到某商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了一台游戏机。童童父亲知道后便到商店要求退货,遭到售货员的拒绝,童童父亲将商店告上了人民法院。
任务1 独立思考:怎样理解售货员的做法违反了民法的公平原则?
任务2 共同探究:如果你是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你准备怎样裁决这一纠纷?
1.正确认识民法的诚信原则
(1)诚信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当诚实守信,正当行使民事权利并履行民事义务,不实施欺诈和规避法律的行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2)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将有关事项和真实情况如实告知对方,禁止隐瞒事实真相和欺骗对方当事人。
(3)民事主体之间一旦作出意思表示并且达成协议,就必须重合同、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法律禁止当事人背信弃义、擅自毁约的行为。民事活动过程中发生损害,民事主体双方均应及时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避免和减少损失。
2.正确处理公序良俗与法律的关系
(1)民法典规定,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通过正确合理运用公序良俗原则,既协调复杂的民事法律关系,又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不断提高社会文明水平。
1.教材P5“探究与分享”
提示:①“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一,也是一项法律要求。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材料中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的行为有利于弘扬传统美德,凸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②小林的父母得知失主愿意以500元酬谢归还遗失物的人,遂认为应当收取500元。这种想法从法律的层面来看是正当的,因为民法典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小林在归还遗失物时,失主要按照约定给付500元。小林父母的观点是有法律依据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③小林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这个想法不正确。拾得人归还遗失物时,可以要求失主履行其承诺、支付报酬。失主主动支付报酬,拾得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接受,这涉及拾得人如何行使权利的问题,放弃报酬也是行使权利的一种方式。依法行使权利与拾金不昧的道德要求并不矛盾,道德要求与法律规定在本案中是紧密结合的。
2.教材P6“探究与分享”
提示:案例中的取名行为是违法的。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我国没有姓“北”的,也没有复姓“北燕”的,所以这样起名不符合“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知识点一 民事法律关系
【例1】 关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都要18周岁以上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都要8周岁以上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都是未成年人
④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知识点二 民法基本原则
【例2】 (2025·广东月考)2025年央视“3·15”晚会曝光的消费乱象涉及多个行业。以下乱象与违背的民法基本原则对应正确的是(  )
①翻新纸尿裤残次料,重新包装为“新品”销售——诚信原则
②利用消费者对电器故障的认知盲区,虚报故障3倍收费——公平原则
③隐瞒必须充值才能领奖的附加条件,诱导用户参与抽奖——平等原则
④销售易引发火灾的非标电线电缆,且未警示安全风险——绿色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提示:完成课后作业 第一单元 第一课 第一框
4 / 4学习讲义部分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框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此时张某21岁(已满18周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经济活动不需要父母的监护,该购买行为是有效的。
任务2 提示:本案例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①民事主体:张某和李某。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双方买卖的标的——手机。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议题二 任务1 提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售货员无视童童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损害了童童的利益,违反了公平原则。
任务2 提示:判定这是一种无效民事行为,商店应退货并返还货款;商店同时违背了诚信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应该降低其信用评级。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C 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①说法错误但符合题意。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②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③说法错误但符合题意,④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例2】 A 翻新纸尿裤残次料,重新包装为“新品”销售,属于欺诈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①正确。利用消费者对电器故障的认知盲区,虚报故障3倍收费使价格与服务不对等,违背了公平原则,②正确。隐瞒必须充值才能领奖的附加条件,诱导用户参与抽奖,违背了自愿原则,而非平等原则,③错误。销售非标电线电缆威胁公共安全,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而非绿色原则,④错误。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1)未成年人张某打伤万某,侵犯了万某的身体权和健康权,应由张某的父母支付万某全部的医药费。
(2)①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②张某10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张某的父母作为张某的监护人必须承担对万某的赔偿责任。
任务2 提示:①要与人友善,不与人结怨,以免被打击报复。②与他人有矛盾时,要宽容忍让,避免发生暴力冲突,更不要以暴制暴。③厕所、角落等是校园暴力多发地带,去上述地方时,最好与同学结伴而行。
议题二 任务1 提示: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张甲年满18周岁,已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
任务2 提示:张丙的行为侵犯了张甲的姓名权,要承担侵权责任。
任务3 提示:T公司侵犯了贾某的肖像权,但没有侵犯贾某的姓名权。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贾某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处理后的贾某肖像剪影,加上文章指向性的介绍,仍具有可识别性,但文章并未直接使用贾某的姓名,网友的评论并非T公司行为,T公司并未侵犯贾某的姓名权。
议题三 任务1 提示:①该县中医院侵犯了刘某的肖像权,因其未经刘某及其家属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公开展出刘某就诊的照片。②该县中医院侵犯了刘某的隐私权,因刘某就诊一事属个人隐私,不愿被他人知晓,而该县中医院以公开的形式对外宣扬,侵犯刘某的隐私权。
任务2 提示: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根据民法典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②张某公然发表和转推侮辱、诋毁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的言论,侵害其名誉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人民法院应判决张某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C 未经允许在学术论著中引用他人观点,主要涉及学术规范以及侵犯著作权等方面,不涉及对人格权的侵犯,①与题意不符。医院的这种行为侵犯了叶某的肖像权,肖像权属于人格权,②符合题意。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侵害了程某健康权等权益,健康权属于人格权,③符合题意。陈某的行为是对洪某某不当言论的回应,且目的是维护英雄烈士的尊严等,并没有侵犯洪某某的人格权。相反,如果洪某某对英雄烈士发表不当言论,可能侵犯了英雄烈士的人格权(如名誉权等),④与题意不符。
【例2】 C 李某未经王女士同意,在未对其进行人脸打码的情况下在某平台发布了视频,造成广泛传播,对其生活造成不良影响,这侵犯了王女士的肖像权,可判决李某向王女士赔礼道歉,②④正确,①排除。本案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人身利益,③排除。
【例3】 D 本案中,张乙虽已16周岁,但其只是帮父亲送快递,并非以此为主要生活来源,应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说法错误。本案中,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从理性第三人的视角看,陈某拆开快递的行为既不违法也不违背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因此陈某不承担侵权责任,②说法错误。张乙送错快递的行为违背了其应有的注意义务,对曹某的“损害结果”具有过错。因张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担民事责任,③符合题意。本案中,曹某的隐私权在表面上被侵犯了,但是陈某发现误拆快递后已送还曹某,并未存在损害事实。因此,在法律上,曹某的隐私权没有被侵害,④符合题意。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一框 保障各类物权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汽车的所有权应该归王五,因为王五是善意第三人,且张三的妻子已经把汽车交于王五(取得动产所有权的方式:交付)。
任务2 提示:假如李四买这台汽车时依法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这台车的所有权应该归李四。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任务3 提示:房产所有权的取得不是取决于购买和房款的支付,而是取决于依法进行房产登记。房产证写的是陶某某的名字,就意味着陶某某取得所有权。
议题二 任务1 提示: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用益物权。
任务2 提示:能够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财产权,确定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宅基地使用权,保证农民依法占有、使用,推动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有序流转,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B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因此,蔡某已将山地自行车交付罗某,罗某就取得该车所有权,而不是待余款付清后才获得所有权,①正确,②错误。 罗某取得房产不动产权属证书,拥有该房所有权,但建设用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③不选。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罗某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即获得该房屋所有权,同时也获得了房屋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④正确。
【例2】 A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村民将自己宅基地上的房屋卖出去后,无权再次申请宅基地,①正确。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②错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故村民丁办完房产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③正确。购房合同是债权,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而不是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是行为,④排除。
第二框 尊重知识产权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对该卡通形象作品享有著作权,包括对该作品的发表、修改、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
任务2 提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依法享有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作品将构成侵权。该眼镜公司未经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许可,擅自销售非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授权复制的卡通形象眼镜,且该公司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故该眼镜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侵权,应承担民事责任。
议题二 任务1 提示:不正确,已构成侵权。根据法律规定,在某项发明已被申请为专利后,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不得实施该发明。即使该发明是由他人自行研制出来的,也同样不得实施。张某应立即停止生产该产品,并赔偿该专利权人损失,或者与该专利权人协商,购买其专利,然后进行生产。
任务2 提示:有。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注册人只要依法续展,注册商标就可以长久地获得法律保护。
任务3 提示:已构成侵权。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权。本案中,N地汪氏公司未经M地汪氏公司许可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在多年推广中各种暗示与M地汪氏公司有关联,已构成侵权。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C 梵某把绘画作品赠与丁某,丁某拥有该画作的所有权,即拥有该画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而可以买卖,①错误,②符合题意。王某拥有了该画的所有权,但不拥有该画的著作权,王某将该画的主体部分印在了自己企业产品的外包装上,侵犯了梵某的保护作品完整权,③符合题意。该画最终属于王某所有,因此,将该画的主体部分印在自己企业产品的外包装上并不是王某的用益物权,④错误。
【例2】 A 美术学院张老师用非遗传承人的刻葫芦作品讲解刻法,并将其复制出来,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①正确。某中华老字号产品为防止配方泄密,未申请专利,以商业秘密加以保护,属于合法的方式保护知识产权,②正确。赵医生认为已故某中医专家的著作有误,可以进行修订,但是要征得继承人的同意才能进行出版,因此不能直接进行出版,③错误。刘经理对汉简感兴趣,购买了简牍博物馆的文创产品属于合法行为,但是复制并在网上售卖则属于侵权行为,④排除。
【例3】 C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据此可知,外观设计专利不包括使用权,陶某使用H公司外观设计专利的行为不构成侵权,①说法错误。外观设计专利包括制造权,车行的行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侵犯了H公司的专利权,②符合题意。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陶某假冒他人商标,构成商标侵权,③符合题意。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也属于商标侵权行为,④说法错误。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一框 订立合同学问大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甲向乙发出的电子邮件为要约。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内容具体,符合要约的要件。而要约邀请其目的在于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这种意思表示不构成要约,不具有法律效力。而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一种意思表示,应该由受要约人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其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任务2 提示:乙的复电不构成承诺。乙的复电改变了甲要约的实质性内容,由10套变成20套,构成新的要约。
议题二 任务1 提示:合同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旅行社对旅客的承诺属于口头合同。
任务2 提示:签订书面合同有助于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书面合同还可以作为仲裁机构、司法机关仲裁、调解等处理合同纠纷的有力证据。张某应该在生活中利用好这个白纸黑字的工具。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D 胜利家具厂的发函是希望与他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②正确。承诺到达要约方时生效,因此家具厂表示“同意”时,买卖合同成立,④正确。在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应履行合同的行为,桌椅只是标的物,①错误。A机关于5月4日回函内容,变更了商品的价格,属于新的要约,③错误。
【例2】 B 本案中,当事人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或误导对方基于此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所以不是欺诈行为,A排除。本案中,乙以检举揭发甲,对甲威胁,应认定为存在胁迫行为。以欺诈、胁迫方式与另一方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B符合题意。甲虽然是不得已才将自己的房屋卖给乙,但是因为受到了乙的胁迫,而不存在处于危难处境的情况,因此,不属于乘人之危的情况,C说法错误。本案中,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存在胁迫行为,不存在重大误解,D排除。
【例3】 C 张某打电话给王某讨论续租停车位的事宜、袁某向李某借款20 000元并说好下月归还,这都属于口头形式的合同,不属于书面合同,A、B排除。吴某在支付宝购买了一份健康保险并签订了电子合同,属于书面合同的一种形式,C正确。王某给妻子打电话商量购房事宜,不属于合同,D排除。
第二框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钱某与孙某就该手办买卖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不合法的情形,合同成立并有效,且钱某已支付孙某定金一千元。孙某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手办,而是将手办转售他人,构成违约。
任务2 提示:违约责任。孙某双倍返还定金2 000元,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议题二 任务1 提示:支持王大爷要求商场更换空调的诉求。
理由:①有效合同要求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商场悬挂的横幅“空调一经置换售出,概不退换”违背公平和诚信原则,也违反法律规定。该条内容无效。②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商场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静音空调,违反了合同中的全面履行、诚信原则,商场应承担违约责任。
任务2 提示:①赵某与月子中心之间签订的服务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合同有效;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月子中心单方面变更服务履行地点,构成违约,赵某要求月子中心退还合同款108 600元,应予以支持。②有关法律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交付的订金,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在案证据显示,赵某交付的2 000元系订金,属于预付款,因此对于赵某要求月子中心双倍返还定金的诉讼请求,应不予支持。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C 该合同非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法定程序不可单方面变更,①说法错误。该案例中,小王支付1万元定金,并约定了1万元违约金,装修公司违约,应该退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②符合题意。因不可抗力违约,只能免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整个合同义务,③错误。因不可抗力原因,装修公司没有全面履行合同,因此装修公司应基于诚信和全面履行原则履行合同义务,④符合题意。
【例2】 D 夏某以55 000元的价格将某小区快递经营权转让给倪某。倪某支付定金25 000元(民法典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所以倪某应该支付定金为55 000×20%=11 000元。夏某违约,所以应双倍返还倪某定金22 000元。不产生定金的效力的那部分钱为25 000-11 000=14 000元。所以夏某共返还倪某:14 000+22 000=36 000元,②④符合题意,①③排除。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任务2 提示: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被告在未经何某同意的情况下,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形成了包含何某肖像、姓名的虚拟形象,设定涉及原告人格尊严的系统功能,构成了对何某姓名权、肖像权以及人格尊严的侵害,因此,何某有权要求被告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议题二 任务1 提示:秦女士应该赔偿张女士。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秦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履行自身安全注意义务,导致摔倒并引发后续事故,侵害了原告健康权,理应承担侵权责任。
任务2 提示:魏先生善意施救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观上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责任。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明确提示乘客注意安全且扶梯运行正常,事发后工作人员处置及时,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对原告受伤无过错,无需承担责任。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C 沈某因装修导致邻居赵某经常失眠,不是故意为之,A错误。赵某与沈某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不存在违约问题,B错误。房屋交房和过户之前所有权未转移,房屋为叶某所有,沈某擅自撬门装修对赵某构成侵权,叶某要承担责任,赵某有权要求叶某排除妨碍,C正确,D错误。
【例2】 C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②符合题意。“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表明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的,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责任,④符合题意。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并不是不承担侵权责任,也不能免除责任,①③错误。
第二框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捏造、歪曲事实;②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③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此案件中报社是否侵犯了企业的名誉权,关键要弄清报社报道内容是否属实。若属实则不构成侵权,否则构成侵权。
任务2 提示:①张某播放CD供自己和朋友欣赏,不构成侵权。因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出于个人学习、研究、欣赏的目的而使用他人作品,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②李某在营业时间播放CD,作为酒吧的背景音乐,构成侵权。因为用于营业场所播放,具有商业性,不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
议题二 任务 提示:江某在楼道公共区域安装摄像头,固然有利于维护自身家居安全,但有可能侵犯陈某的隐私权,并会导致陈某家安全门失去应有作用,陈某财产权及人身安全可能因此遭到不法侵害。因此,陈某有必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该摄像头属于江某的财产,且摄像头刚安装好,并没有在事实上侵犯陈某的合法权益。陈某将摄像头扯下会对摄像设备造成破坏,侵犯了江某的权益,也影响了邻里关系。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A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作品的修改权一直受法律保护,丙同学错误。向不特定群体传播录制内容,即使未营利,也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不属于法定许可使用,丁同学错误。
【例2】 A 对于婴儿的啼哭声在已关闭门窗的情况下仍影响邻居休息,邻里之间应该互相体谅、和睦相处,A正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即使是在自己家的阳台种菜,也应该考虑到周围邻居的感受,尽量避免使用会产生强烈异味的肥料,B错误。小李家的果树如果大面积遮挡邻居家的窗户,影响了邻居的采光权,这可能构成对邻居合法权益的侵犯,C错误。如果小钱对自家入户门的改动导致邻居出行通道狭窄,影响了邻居的出行便利和安全,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小钱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需要将入户门恢复为向内开的状态,D错误。
单元整合提升
【热点聚焦】
热点加练
1.C 该合同中只是提及“保证金”,并没有明确其为定金性质,所以乙方不能直接要求甲方双倍返还保证金共20万元,A排除。甲方股东抢夺公章导致公司管理失控不属于不可抗力,B排除。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变更合同内容,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C正确。根据民法典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货物质量标准不是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可以通过补充条款重新约定,D排除。
2.①合作协议系双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合同有效。②合同订立后,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小张未与A公司协商,在合同期内自行注销双方合作的直播账号,并另行注册账号进行直播,已经构成违约,应承担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③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考虑到小张在A公司指定的平台从事直播活动的时间短,另行注册账号进行直播获取的收益也较少,A公司要求的违约金明显过高,有违公平原则。④小张停播前仅履行合同4个月,对于公司提供的扶持与推广的约定难以量化,小张仅以此主张A公司构成违约,于法无据,不应予以支持。综上所述,人民法院不支持小张诉求、判定小张违约并支付违约金10万元具有合理性。
【考教衔接】
一、教材辅文挖掘
1.A 甲女士饲养的动物致人受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被侵权人(受伤儿童)又非故意、无重大过失,甲女士应承担侵权责任,①正确。乙是7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其法定监护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②正确。动物园的动物伤人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依照法律规定推定丙动物园有过错,但若其能够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职责,则不承担侵权责任。该事件中,根据“成年游客”“伸进栅栏”等信息,有可能出现“游客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这一可能性,故无法推断丙动物园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③错误。丁饲养的动物致人受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不会减轻侵权责任,④错误。
2.D 该案例中,学者引用他人作品的目的是学术研究和论文撰写,且已注明出处,其行为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①不符合题意。为实施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如作者未声明不许使用、支付报酬等),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要支付相应报酬,这是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②不选,③入选。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据此学者引用他人作品进行学术研究和论文撰写,且已注明出处的行为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④符合题意。
二、真题多维探究
1.A 2.B 3.C
4.乙的请求合理,会得到人民法院支持。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甲翻建房屋时未留出合理的滴水空间存在过错,造成乙家房屋墙皮脱落、木地板受潮开裂等损害事实,甲的行为与乙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甲侵害了乙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甲的辩称是错误的。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甲行使翻建房屋权利的同时应遵守相邻关系原则,不得损害乙的合法权益。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①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哪吒父母悉心教导哪吒,让哪吒拜师接受教育,在哪吒闯祸之时,父母及时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合理的惩戒,是父母之爱的体现,也是父母义务的履行。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哪吒父母保护哪吒,当哪吒在误伤村民时,第一时间对百姓道歉,引导哪吒知善恶、辨是非、勇担责。
任务2 提示: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必须履行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人身安全、健康和财产权益。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③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有权对子女进行必要的约束、引导、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但家暴子女是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④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不得以离婚为由推卸履行家庭教育的责任与义务。
议题二 任务1 提示:①徐某年迈体弱,丧失劳动能力,徐某要求其六名子女履行支付赡养费的义务,于法有据,应予以支持。②徐某本人表示愿意在养老公寓生活,其意愿应予尊重。③徐某在养老公寓的费用及医疗费由六名子女分摊。高某对徐某没有赡养义务,其此前支付的各项费用应由徐某六名子女分摊。
任务2 提示: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明确要求,更是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在现代社会,赡养老人不仅要满足老人的基本生活、医疗需求,也要满足老年人精神、情感、心理方面的需求,采取何种赡养方式应当充分听取并尊重被赡养人的意见。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A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父母对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是有条件的,①说法错误。教育,是父母从思想文化、科学知识上给予子女一定的指导和帮助,抚养和教育,一个侧重物质方面,一个侧重精神方面,②③正确。父母对子女的教育和抚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父母对未成年人的抚养和教育是无条件的,对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是有条件的,④说法错误。
【例2】 B 本题中郑某愿意继续住在养老院,这种意愿应当受到子女的尊重。因为老人有自主选择适合自己养老方式的权利,这体现了对老人的养老意愿的尊重,①正确。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能通过约定免除,②排除。无论子女经济条件如何,都必须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而不是根据经济条件有选择地承担,③错误。儿子出现经济困难后,子女通过协商,女儿承担全部养老院费用,儿子经常看望老人,这种协商方式很好地解决了赡养老人过程中的问题,这表明子女协商是处理赡养问题的较好方式,④正确。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因此,曾某生前未留遗嘱,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分。
任务2 提示:我国法律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依据法定继承顺序,哥哥与妹妹均为曾某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如无其他情况,兄妹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议题二 任务 提示:①继承开始时,要先进行析产,安置房是基于周某个人房产的拆迁安置利益转化而来,属于被继承人周某的遗产。②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周某立遗嘱时只有一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故代书遗嘱无效。代书遗嘱被认定无效后,应按照法定继承分割该房产。③本案中王甲、王乙、王大、王二、王三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因王乙对周某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应当在遗产分配时多分遗产份额。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A 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儿媳,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
【例2】 D 明某为文某的邻居,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不选。明某与文某并非赡养关系,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②不选。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的协议,所以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③正确。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履行了协议中的扶养义务,因此可以获取其遗产,④正确。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一框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小云父母违背了婚姻制度中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
任务2 提示:不是。结婚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当然,征得父母同意有利于家庭和谐幸福。
任务3 提示:结婚需要履行登记程序。包括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结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从而确立夫妻关系。
议题二 任务 提示:(1)裁判离婚。
(2)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牛某梅无故禁止黄某探视孩子,侵犯了黄某的探视权,是违法行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黄某因牛某梅禁止其探视孩子而拒绝支付抚养费用的做法也是违法的。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B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是结婚的基本原则之一,尹某和万某登记结婚符合该原则,①正确。夫妻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非自动解除夫妻关系,②错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林某的母亲和贾某的父亲是表兄妹,林某与贾某已超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范围,是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登记结婚的,③不选。小罗隐瞒自身重大疾病与女友小英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其婚姻可撤销,④正确。
【例2】 C 如果怀孕期间女方要求离婚,男女双方可以相互协商,直到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无异议时,就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材料中女方要求离婚,符合要求,①排除。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对该离婚案件进行调解,褚某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②正确。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若二人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而不是“非经项某同意,人民法院不能判决离婚”,④正确,③错误。
第二框 夫妻地位平等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任务2 提示:①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王刚坚持两个孩子都姓王,没有尊重妻子给孩子取名的权利。②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王刚要求妻子做专职太太,侵犯了妻子参加工作的权利。③夫妻双方都要履行家庭义务。王刚忙于公司业务,不能履行家庭义务,但也不能把所有家务都推给妻子。④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议题二 任务1 提示:张某的认识是错误的。我国民法典规定,工资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可见,存款虽在张某名下,但其仍是夫妻共同所有的。
任务2 提示:王某的认识是错误的。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供夫或妻个人使用的生活消费品,如衣物、饰物等。由于这类财产在使用价值方面具有特殊性,不是夫妻双方通用或共用的生活用品,所以应属于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但是,婚后购置的贵重首饰、汽车等,虽属个人使用,但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任务3 提示:这笔遗产是属于小王个人的,王某和张某均没有所有权。在小王未成年时,这笔财产应由王某和张某代为保管。如果他们离婚,由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代为管理。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C 王晓因与陌生男人说话而受到丈夫张林的殴打,其行为违背了“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的原则,违背了“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的法律规定,①③符合题意。张林的行为如果对王晓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将要承担刑事责任,②错误。张林的行为不仅会破坏家庭和睦团结,也违反了法律,④错误。
【例2】 A 李某的著作出版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收益属于知识产权的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李某的配偶对这2万元奖金享有共有权,①正确。只要创作出作品,无论是否发表,著作权人都对其享有著作权,②排除。法律保护著作权,引用部分他人著作内容,必须在引用中标明被引用作品的作者姓名和作品出处,故该著作在引用中应标明钱某为研究报告的作者,③正确。课堂教学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需要得到著作权人同意,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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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 文章在2024年6月发表,虽然2025年3月才收到稿费,但2025年1月离婚,并且没有书面形式约定,故属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①正确。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属要采取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③正确。薛红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房产,而不是遗赠,②不选。王明婚前房产婚后升值的30万元属于王明个人财产,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不选。
2.①对赵某的请求部分支持。小强和赵某之间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小强借款未还的事实证据充分,小强应依法对借款承担偿还之责。
②小丽无需承担还款责任。离婚冷静期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借款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取决于该借款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者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并且债权人是否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借款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借条是在小丽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的,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赵某未能举证该笔借款用于小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以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考教衔接】
一、教材辅文挖掘
1.C 自书遗嘱虽可依个人意愿分配财产,但民法典规定需为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因此“完全按照自己意愿”表述不严谨,且自书遗嘱仅解决遗产分配问题,未直接解决养老质量、虐待等生前权益问题,①错误。遗赠扶养协议允许老年人选择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组织签订协议,要求对方承担扶养义务,以此保障老人生前生活质量和身后事务处理,直接针对养老服务质量等问题,②正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允许老年人提前指定信任的人作为监护人,在自身丧失能力时维护权益(如防止虐待、诈骗),直接保障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③正确。遗赠可让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获得遗产,但受遗赠人并非“继承人”,且遗赠仅涉及遗产分配,未直接解决生前权益问题,甚至可能引发纠纷,④错误。
2.C 甲、乙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是甲婚前财产,属于甲的个人财产,A错误。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乙婚后遗嘱继承其母亲的房屋是乙的个人财产,B不选。夫妻双方中,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为个人财产,C符合题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D错误。
二、真题多维探究
1.C
2.(1)合法。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本案中,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
(2)县人民法院不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①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赠扶养协议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本案中,小赵的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供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②小赵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一框 立足职场有法宝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为了实现宪法赋予公民的劳动权利,我国制定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任务2 提示:除劳动法外,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
议题二 任务1 提示:无效。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社会保险,具备必备条款是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劳动合同如果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则为无效合同或部分无效合同。某公司与顾某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了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约定无效。
任务2 提示:不可以。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同样应当遵循上述原则。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并没有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未指出顾某存在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A 部分城市设立“工匠日”,充分尊重劳动者,有利于引导劳动者树立匠心,弘扬工匠精神,①符合题意。免费乘坐公交、地铁,表彰各领域涌现出的“能工巧匠”,加强技能培训、开辟“技能赛道”,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培养工匠人才,②符合题意。劳动合同和事实劳动才能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③错误。设立“工匠日”与分配制度无关,④不符合题意。
【例2】 C 本案中公司即使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也要依法,不得随意辞退,①不选。双方并未约定试用期,公司应当在李某上班后一个月内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经过李某的同意,便调整其岗位,公司违背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②③入选。公司没有与李某协商而单方面变更李某的工作岗位和工资的行为是不妥的,④不选。
第二框 心中有数上职场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无效。本案中,该科技公司利用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的主导地位,要求张某在其单方制定的格式条款上签字放弃加班费,既违反法律规定,也违背公平原则,侵害了张某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任务2 提示:崇尚奋斗无可厚非,但不能成为用人单位规避法定责任的挡箭牌。谋求企业发展、塑造企业文化都必须守住不违反法律规定、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底线。应在坚持多劳多得的基础上,通过科学合理的措施激发劳动者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同时,实现统筹促进企业发展的双赢。
议题二 任务1 提示:马某首先可以尝试与公司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友好协商,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就岗位问题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如果协商、调解未果,马某可以就岗位调整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仲裁申请不予受理或马某对仲裁裁决不服,则马某可以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任务2 提示:不可以。①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劳动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③劳动争议的解决需要先裁后审。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B 即使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黄某已经实际提供了劳动,公司也接受了这种劳动,因此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根据劳动法,公司应当支付黄某相应的工资报酬,①正确。口头合同在法律上是有约束力的,②排除。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公司仍然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③排除。企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④正确。
【例2】 C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而不是其他方式维权的必经程序,①错误。田某拖欠王某和于某的劳务费,这种行为侵犯了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王某和于某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维护权益,②③正确。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都可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解不一定是最优解决方式,④错误。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一框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不合规。创办企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准备相应的文件。创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
任务2 提示:不可以。小文和小武创办的是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出资人对市场主体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议题二 任务1 提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该商场做虚假广告,作出了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任务2 提示:①在发布广告时,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既要遵守广告法的规定,也要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约束。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功能、性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要遵守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的原则。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B 创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因此,夜市自主创业者若成立企业需依法办理登记手续,①正确。材料未涉及企业性质,无法准确判断其应承担责任的情况,②排除。该市推动夜间经济的发展从而带动创业就业,体现了政府帮扶可以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③正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无论通过何种途径获得的就业岗位,都应当签订劳动合同,④错误。
【例2】 B 乙公司开发运营某直播场控助手软件,通过事先租用或其他方式取得真实批量的“快某”账号使用权,说明乙公司帮助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存在主观故意,违背了诚信原则,①④正确。乙公司其行为不属于“搭便车”,②错误。乙公司没有侵犯甲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③与材料不符。
第二框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①麻花经营者向消费者张女士提供商品时,没有明码标价,侵犯了张女士的知情权。②张女士在购买麻花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在张女士对价格表示不能接受时,该经营者还存在强卖行为,有违自愿、平等、公平原则,侵犯了张女士的自主选择权。
任务2 提示:张女士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向行政部门投诉;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议题二 任务1 提示:①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
②我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③个人或者企业均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
④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任务2 提示:①从纳税人角度来看,个人所得税是针对居民个人在我国境内外取得的收入或者非居民个人在我国境内取得的收入而依法征收的一种税。
②从征税方法来看,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不仅提高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增加了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而且采用综合征收的方式。
③从作用来看,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改革由最初的注重效率转变为更加关注公平;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有利于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和法治观念。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B 安徽省市场监管系统严肃查处了一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这是因为虚假违法广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背了市场诚信和公平原则,①③正确。虚假违法广告是虚假宣传,不是诋毁对手商誉的行为,也没有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②④排除。
【例2】 A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利于促进社会收入公平,帮助个人和家庭减负,①②符合题意。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会降低个税收入,影响财政收入增长,③不符合题意。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会促进我国个税体制更加关注公平,而不是更加注重效率,④不符合题意。
【例3】 A 增值税税率持续下调,是根据经济发展要求对财税体制的完善,属于减税,有利于降低经济主体税负,增强经济主体发展能力,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促进我国经济发展,①②符合题意。“减少重复征税”与税率下调无关,③不符合题意。增值税税率持续下调并不能拓宽财政收入来源渠道,④不符合题意。
单元整合提升
【热点聚焦】
热点加练
1.C ②属于虚假宣传,④属于混淆行为,都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入选。①③都是正常的经营行为,属于公平竞争,排除。
2.①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权。
②鑫盼盼公司在应当知晓的情况下,仍臆造了高度近似且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或误认的商标,属于典型的“搭便车”行为,有悖于经营者的诚实信用原则,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③该判决能够遏制攀附他人商业信誉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和优化营商环境。
【考教衔接】
一、教材辅文挖掘
1.C 小王连续工作了两个多月,说明小王履行了劳动者的义务,①不符合题意。合同约定法定节假日一律不得休假,符合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因此该劳动合同关于休假部分无效。小王连续工作了两个多月,计划“五一”期间回家探亲,向单位相关负责人请假未被批准,说明公司侵犯了小王休息休假的权利,国家对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行特殊劳动保护,②④符合题意。小王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③说法错误。
2.D 劳动争议需先经过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①错误。 超市警告是对小王违规行为的正当管理措施,未涉及侮辱、诽谤等侵害人格尊严权的行为,②错误。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小王多次违规且经警告未改正,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③正确。 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劳动者也应遵守规章制度。小王严重违规,超市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是合理行使权利,不违背劳动法的首要原则,④正确。
3.D 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满可以续展,续展次数没有限制,①错误。李某使用“天堂平安伞”店名,并大量突出使用该商标,这很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为其与甲公司有关联,从而构成对甲公司商标权的侵害,且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不得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②错误。 李某的行为显然是在利用甲公司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进行“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足以引起消费者混淆,③正确。在此案例中,争议的焦点是“天堂伞”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即该商标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④正确。
二、真题多维探究
1.D 2.D
3.①平衡企业用工管理权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需要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全面履行劳动合同义务。
②企业的规章制度必须依法民主制定。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企业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③企业应尊重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也应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妥善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建设和谐劳动关系。
④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权和劳动者的权益发生冲突,可以通过协商、调解、劳动监察投诉、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一框 认识调解与仲裁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①调解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②有利于节约纠纷解决成本,提高矛盾化解效率;③有利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任务2 提示:①要怀有为民情怀,公道正派、善于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深入调查,全面把握相关事实,获取准确的信息,有针对性地制定调解方案。②要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讲情讲理讲法,以案释法,达到既案结事了,又宣传法律法规、教育人民群众的社会效果。
议题二 任务1 提示:部分支持。Y健身公司直接闭店,无法进行接下来的服务,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Y健身公司应退还叶某剩余的款项。当事人有约定违约金的,适用违约金条款。Y健身公司与叶某的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违约金,故对于违约金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任务2 提示:不能申请仲裁。①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③Y健身公司与叶某之间是平等主体当事人,双方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因此在选择诉讼后,不能再选择仲裁。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A 材料中的调解是在村民小组长和调解员的主持下进行的,属于人民调解,有利于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促进社会和谐,①正确。材料中的调解是人民调解,而非诉讼调解,人民调解的调解协议与判决书的法律效力不同,②排除。通过调解,双方达成共识消除了安全隐患,体现了“以和为贵”思想,相比诉讼,调解往往是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③正确。和解、调解、仲裁或者诉讼都是解决纠纷的有效方式,不能笼统地认为调解是解决纠纷的不二选择,④排除。
【例2】 B 仲裁实行协议仲裁和“或裁或审”制度,申请仲裁要有双方达成的有效仲裁协议,已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①④符合题意。仲裁没有层级之分,双方可以自由协商决定,②错误。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属于商事仲裁受理范围,③不选。
第二框 解析三大诉讼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 任务1 提示:(1)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2)诉讼具有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的特点。
(3)本案中被告人是国家行政机关卫健局,所以是行政诉讼。
任务2 提示:行政诉讼的目的是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在本案中通过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卫健局所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正确;提起行政诉讼的是行政相对人,在本案中主体是小新的父亲。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不能提起反诉。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B 交警队行为属于合法合理的行政行为,并未侵犯他们的名誉权,人民法院不予受理,A错误。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决具有终局性和公权性,B正确。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C错误。D违背了或裁或审制度,排除。
【例2】 C 服刑人员胡某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监狱人民警察,若产生诉讼行为,应以刑事诉讼为主,①不符合题意。同胞兄弟甲和乙因继承父亲的遗产产生纠纷,若产生诉讼行为,应属于民事诉讼,②符合题意。小魏违规停车被交警罚款200元,认为交警罚款过重,若产生诉讼行为,应属于行政诉讼,③不符合题意。小齐因未通过单位考核被扣除30%年终奖,若产生诉讼行为,应属于民事诉讼,④符合题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一框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张某冒用明星本人身份,侵犯了明星的人格权中的姓名权。张某诱骗刘某通过其母亲微信转账、易某诱骗刘某通过其母亲支付宝转账,均侵犯了刘某母亲的财产权。
任务2 提示:①张某与易某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帮助其进行诉讼;②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依据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的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诉讼;③有上诉的权利,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议题二 任务1 提示:路人林某在制止斗殴中被刺身亡,属于见义勇为行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公民可以就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相关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任务2 提示:①法律援助申请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B 本案属于民事诉讼,因此王小某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①符合题意。抚养费的追索权是建立在父母子女身份基础上的权利,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②说法错误。在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是15日,③符合题意。若王小某申请法律援助,要去法律援助机构申请,而不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④说法错误。
【例2】 B 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故①④符合题意,②③排除。
第二框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小李与房东的纠纷发生在广东,他应到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任务2 提示:起诉并不必然导致诉讼的成立。我国实行立案登记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相应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议题二 任务1 提示:情境中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中,开庭审理要经过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
任务2 提示:申某因为忙于生意而失去了公民应享有的上诉权。一审结束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D 材料未体现窦某的自主选择权受到了侵害,①排除。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②正确。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窦某最高的人身利益没有受到侵犯,③排除。在民事诉讼中,当原告提起诉讼时,一般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因此,窦某应向有管辖权的F区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正确。
【例2】 A 法庭调查阶段,是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调查,①正确。告知辩护权适用于刑事诉讼,②错误。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裁决后,该市交通局不可以再上诉,③正确,④错误。
第三框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课堂议题探究】
议题一 任务1 提示:借条属于书证;录音属于视听资料。
任务2 提示:在现实生活中,“有理说不清”的烦恼,其根源在于手中没有过硬的证据。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
任务3 提示:刘女士的经历告诉我们收集与保存证据非常重要,要增强证据意识,做事要留痕。遇到纠纷可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为自己维权提供帮助。
议题二 任务1 提示: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体现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诉讼基本原则。
任务2 提示:小明的父母负有举证责任。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本案中小明父母提出主张,其负有举证责任,证明小明受伤是小强的行为所致。
任务3 提示: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基础对点演练】
【例1】 B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则方某应该选择向该景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①符合题意。本案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方某应对自己被杨某的大型犬所咬伤的事实负举证责任,②说法错误。被咬伤后,方某用手机拍摄的伤口照片属于证据,③说法正确。杨某家的大型犬咬伤方某,杨某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④说法错误。
【例2】 C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是行政相对人,该起诉讼是民事诉讼,不是行政诉讼,①排除。因为该起诉讼是由环境污染引起的,所以,该起诉讼可以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②正确。该住宅区的居民以该店铺的强光已构成环境污染为由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没有涉及隐私权,③排除。某店铺发出强光的行为违背了绿色原则,④正确。
单元整合提升
【热点聚焦】
热点加练
1.A 林某向人民法院起诉,经杭州市互联网公证处技术取证并出具《数据保全证书》,说明肖像权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可以提供电子数据证据,①符合题意。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②说法正确,③说法错误。侵权行为发生,权利人的权利已经受到了损害,提起诉讼只是维权行为,并不能保证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④说法错误。
2.①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使用原告肖像对产品进行宣传来获取利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人民法院依法查明事实,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解决纠纷,实现案件的公平正义。
③人民法院遵循公平的原则进行诉讼调解,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坚持以和为贵,最终促成了双方的调解,有利于维护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考教衔接】
一、教材辅文挖掘
1.A 该工作法取得成效的原因在于注重引导和支持人民群众理性表达诉求,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①③符合题意。材料强调法庭收案量持续保持下降态势,不是突出社会规范在纠纷解决中的教化作用,②不符合题意。材料不体现保障人民群众能及时获得有效法律援助,④不符合题意。
2.B 行政诉讼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①正确。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负有举证的责任,②错误。在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应为诉讼代理人,③错误。市公安局作为被告,张某应该到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正确。
3.A 本案中某采油厂的做法导致了土地污染,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而不是过错推定责任,①正确,②错误。在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案件中,对于免责事由以及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由行为人承担,即行为人不能证明损害是由被侵权人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③正确,④错误。
二、真题多维探究
1.A 2.A
3.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孙某要求周某还钱,并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周某辩称是赠与,但未提供证据。最后人民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
1 / 2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课程标准
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第一框 订立合同学问大
学习目标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1.合同
(1)含义: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      关系的协议。
(2)类型:    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3)要求:合同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    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      ,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2.自愿订立合同的意义
(1)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      ,从而增加整体社会财富。
(2)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      。
【在线点拨】
(1)订立合同自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2)“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协议。“平等主体”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核心特征。从管理角度来看,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 企业与职工之间都是不平等主体,都不属于“民事主体”。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1.合同订立的过程——要约和承诺
(1)要约——合同订立的第一阶段
①含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     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    ,接受要约的一方为     。
②效力: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2)承诺——合同订立的第二阶段
①含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      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    的内容一致。
②效力: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3)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     变更或者超过要约确定的期限的,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2.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1)合同无效情形
①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      等情形,那么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②如果合同的    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     ,就会使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2)合同生效要件
①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②法律鼓励    ,从严认定无效合同。
【在线点拨】
(1)承诺到达要约人时承诺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即便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也属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自订立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乐学善思
1.要约和要约邀请一样吗? 提示:                                                                                           2.合同乙方未签字已盖章有效吗? 提示:                                                                                          3.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是有效合同还是无效合同? 提示: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1.订立合同的形式:口头形式、    形式、其他形式。
2.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
类别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含义 当事人通过      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所形成的合同 以     、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
特点 ①优点: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     要求; ②缺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      ①      ,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②      ,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适用情况 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权利义务关系复杂、    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
3.树立合同意识:“空口无凭”未必正确,“立字为据”确有意义。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     ,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
【在线点拨】
(1)由直接履行的行为产生的电子合同在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误区矫正】
1.合同是平等主体当事人达成的协议,所以市政府从某商店购买办公用品就不属于合同关系。
矫正:                                            
2.拍卖公司发出的拍卖公告属于要约。
矫正:                                            
3.我们常说“空口无凭”,订立合同必须是白纸黑字的合同书才可以。
矫正:                                            
4.乙收到甲发出的要约后当即回函承诺并通过快递次日送达甲,甲于第三日才拆开函件,甲、乙合同于第三日生效。
矫正:                                            
5.合同订立意味着合同生效,发生法律效力。
矫正:                                            
议题一 如何订立合同
【情境】 甲于2025年6月4日向乙发出愿以100元的优惠价格出售10套某电视剧DVD光盘的电子邮件,乙复电提出购买20套,因电视剧热播,逾期一个月,乙未得到消息,与甲发生争议。
任务1 分组讨论:甲向乙发出的电子邮件是要约、要约邀请还是承诺?为什么?
任务2 共同探讨:乙的复电构成承诺吗?
1.准确把握合同订立的自愿原则
(1)内涵:①是否订立合同自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②与谁订立合同自愿。③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合同内容。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⑤当事人可以协议解除合同。⑥可以约定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2)限制:自愿也不是绝对的。当事人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类别 要约 要约邀请
含义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对象 通常特定 通常不特定
内容 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 无需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
法律约束力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3.区分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类别 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
从行为人看 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以追认的
从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是否一致看 意思表示一致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
从是否合法、合理看 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
议题二 订立什么样的合同
【情境】 张某因与旅行社未签书面合同而上当受骗。2025年5月1日,张某带领一家人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北京三日游。报名时,该旅行社称,如不签合同可以优惠200元,张某随即答应。旅途中她发现行程安排、食宿等多方面与其承诺不相符。回来后,张某要求退款遭拒绝。随后将该旅行社告到人民法院,但由于证据不足,无法获得赔偿。
任务1 分组讨论:合同的形式有哪些类型?旅行社对旅客的承诺属于哪一类型?
任务2 独立思考:分析签订书面合同有什么重要性?
比较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
类别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区 别 签订 形式 口头形式 书面形式
适用 对象 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 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
优点 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内容清晰,有据可查,有助于避免和减少纠纷
缺点 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订立书面合同比口头合同稍复杂
联系 ①无论是订立口头合同还是书面合同,都必须由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 ②任何合同都离不开确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教材P24“探究与分享”
提示:(1)在甲公司和乙公司往来的电子邮件中,我们可以发现,双方一直在围绕玩具的价格和数量讨价还价,不断向对方发出要约,但最终没有一方对要约作出承诺。所以,甲公司和乙公司的合同订立并没有完成。
(2)小华去超市购物,超市标明其商品的出售价格,就是对包括小华在内的所有顾客发出的要约。小华在了解商品有关信息后,从货架上拿了两个水杯,然后在收银处结账,这是小华作为受要约人对要约人超市作出了承诺。虽然小华和收银员全程未发一言,但双方的合同订立完成。
2.教材P25“探究与分享”
提示:这样的合同以损害他人的人身利益为合同目的,违背公序良俗,当然无效。民法典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教材P26“探究与分享”
提示:(1)镜头一涉及的是口头合同;镜头二涉及的是书面合同,手机短信属于数据电文的一种形式,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为书面合同。
(2)无论采取何种形式订立合同,并不影响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但是会影响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合法权益。主要表现:口头合同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但口头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知识点一 合同的订立
【例1】  (2025·河南开学考)某年5月1日,胜利家具厂得知A机关要建办公楼需要购置一批桌椅,便于5月2日向A机关发出信函以每套桌椅1 000元的优惠价格推销其产品。A机关认为胜利家具厂生产的家具质量可靠,便于5月4日回函,提出以每套800元的价格订购桌椅600套,并希望在5月30日前交货。家具厂当日回函A机关:“同意。”在本案中(  )
①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桌椅
②以每套1 000元价格推销桌椅属于要约
③A机关于5月4日回函内容属于承诺
④家具厂表示“同意”时,买卖合同成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知识点二 合同的生效
【例2】 某局长甲欲将一套住房以50万元的价格出售。某报记者乙找到甲,出价40万元,甲拒绝。乙对甲说:“我有你贪污的材料,不答应我就举报你。”甲信以为真,以4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卖给乙。乙实际并无甲贪污的材料。关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存在欺诈行为,属于可撤销合同
B.存在胁迫行为,属于可撤销合同
C.存在乘人之危的行为,属于可撤销合同
D.存在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合同
技法点拨
区分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
(1)可撤销合同强调意思表示不真实。常见的几种情形有: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手段订立的合同。
(2)无效合同的情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虚假的意思表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违背公序良俗而订立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订立的合同。
知识点三 合同的类型
【例3】 无论是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都可以产生合同。下列选项中属于书面合同的是(  )
A.张某打电话给王某讨论续租停车位的事宜
B.袁某向李某借款20 000元,说好下月归还
C.吴某在支付宝购买了一份健康保险并签订了电子合同
D.王某给妻子打电话商量购房事宜
提示:完成课后作业 第一单元 第三课 第一框
5 / 5第二框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学习目标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1.法律对民事权利的限制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    的界限,并且不得      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对人身权利的限制
(1)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      ,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2)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      的,则构成侵权。
3.法律对知识产权的限制
(1)作品的合理使用: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      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2)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某些情形中,除非著作权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      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3)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在线点拨】
(1)为了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2)网络转发,构成侵权。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3)常见软件侵权行为
①生产商仿制软件光盘。②销售商在所售计算机中预装软件。③互联网在线软件盗版。④将只读光盘中的软件进行复制并销售。
乐学善思
1.民法为何对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 提示: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1.相邻关系的实质:相邻关系是对     权利的限制或延伸。
2.法律规定相邻关系的意义: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      ,稳定      ,具有重要的意义。
3.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      、方便生活、      、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4.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      。
5.处理相邻关系的具体要求:相邻关系一方在为      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    。
乐学善思
2.对邻居家私自建造的违章建筑,能不能私自进行拆除? 提示:                                            
【误区矫正】
1.对于人身权的限制是保障公众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
矫正:                                            
2.小李的纸雕作品须公开展出后,才享有著作权,某杂志刊登该作品属法定许可使用,不必支付使用费。
矫正:                                            
3.小董从网上下载了一首流行歌曲供个人欣赏,侵犯了著作权。
矫正:                                            
4.远亲不如近邻,相邻关系的处理都应按照当地习惯。
矫正:                                            
5.村民甲与乙素来不和,甲故意在自家屋后宅基地上栽种的一排高大树木影响了乙家采光,因树栽在甲家宅基地上,乙对此无可奈何。
矫正:                                            
议题一 如何理解民事权利有限制
【情境1】 某报社发表多篇文章,如《矿泉壶的“神力”有待商榷》《当心矿泉壶的副作用》《矿泉壶也有害》等,称有关研究表明,矿泉壶的矿化、磁化、灭菌装置有害,提醒消费者“慎用”“当心”,并对几家矿泉壶生产企业的广告提出批评。被点名批评的企业向人民法院起诉,认为某报社的行为侵犯了其名誉权。
任务1 分组讨论:某报社是否侵犯了矿泉壶生产企业的名誉权?
【情境2】 张某和李某各买了一张音乐CD。张某用来自己欣赏,有时也借给好朋友听;李某经营一家酒吧,他在营业时间播放CD,作为背景音乐。
任务2 共同探讨:张某和李某的行为是否侵犯了著作权?为什么?
1.对民事权利的限制
(1)必要性:为了防止民事主体滥用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表现
①从权利的类别来看:公民在行使民事权利时,有人身权的界限、财产权的界限、知识产权的界限等。
②从限制的来源来看
a.公民在行使民事权利时,有法律法规的限制、国家政策的限制、社会公德的限制、他人合法权益的限制等。
b.公民行使权利受到一定的限制,实际上也是对公民行使权利的保护,二者是对立统一的。
2.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类别 合理使用 法定许可使用
限制的权利范围 作者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 作者人身、精神上的权利
使用的目的 具有非商业性,以营利或商业性目的使用均不构成合理使用 以营利为目的
共性要求 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议题二 如何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情境】 为维护家居安全,江某在楼道公共区域安装摄像头,引起邻居围观。刚安装好,邻居就在江某手机上清楚地看到该摄像头所拍摄到的通道内的行人及发生的事情,不少邻居认为这能维护自家安全,表示赞赏;但陈某认为自家密码锁将无安全可言,遂将摄像头扯下,丢在垃圾桶。陈某因此与江某及其他邻居发生纠纷。
任务 共同探讨:对陈某的行为进行分析。
准确理解相邻权
(1)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相邻关系实质上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
(2)侵害相邻权常见类型:因光照、通风、噪声和震动造成的纠纷;因正常的通行受阻造成的纠纷;因防险、排污造成的纠纷;因用水、流水、截水、排水造成的纠纷;因相邻管线安设关系造成的纠纷,等等。
(3)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①有利生产。有利生产就是要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保障生产的发展。如果因不动产的相邻权利冲突阻碍了生产的发展,就违背了社会发展的基本原则,所以相邻权利人应该从有利生产的角度处理相互之间的权利冲突。如果双方协商、调解不成,而不得已进行仲裁和诉讼时,仲裁机构和审判机关裁处相邻关系的权利冲突时,将会按照有利生产的原则进行处理。
②方便生活。方便生活是相邻权利人生活便利的基本权利,即一方权利人在行使物权时原则上不能造成相邻权利人的生活不便。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而发生仲裁和诉讼,裁决机关会按照方便生活的原则处理纠纷。
③团结互助。团结互助是我国长期倡导的相邻关系处理原则,基于这样一个社会道德要求,对于因相邻关系发生的权利冲突,有关部门的处理原则是通过调解促进相邻权利人实现团结互助。
④公平合理。公平合理是解决一切民事纠纷的基本原则,相邻权利冲突的处理也应该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无论是民间调解组织、有关行政机关,还是仲裁和审判机关,在处理和解决相邻权利冲突和纠纷时,都必须做到公平合理。只有公平合理,才能真正实现平息争诉,促进相邻关系的和谐解决。
1.教材P35“探究与分享”
提示:①不构成侵权。②本案中,云某作为消费者,基于客观事实对购买的商品作出评价,没有任何侮辱、诽谤的行为,主观上没有诋毁卖家的商业信誉的故意,因此,云某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2.教材P37“探究与分享”
提示: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该公司在展厅围墙边安装照明灯,虽然是在行使其自身享有的权利,但是这种权利的行使应以不影响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生产、生活为限,否则,就可能构成对他人权益的侵犯。
3.教材P38“探究与分享”
提示:①应当承担法律责任。②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不动产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应当顾及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利益。相邻关系一方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鉴于徐某的饲养行为已经影响到楼下邻居的正常生活,徐某应该本着不影响楼下邻居正常生活的原则妥善安置鸽舍。楼下的邻居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理解养鸽人对鸽子的情感,如果徐某调整鸽舍后能够排除妨碍,则应当理解接受。
知识点一 民事权利有限制
【例1】 (2025·辽宁锦州月考)2025年春节档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广受学生喜欢,很多高中生涌进电影院观影,但是一些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话题也在学生中讨论,对偷录、传播是否涉嫌违法产生一些争论。下列网友的表述正确的是(  )
甲同学 某校老师命制仅用于本校月考试题,引用《哪吒2》宣传片的图片是合理使用
乙同学 一些观影者由于喜欢哪吒形象,对正在公映的《哪吒2》进行录音录像,这是违法的
丙同学 电影《哪吒2》发表权、财产权、修改权的保护期是50年
丁同学 未进行营利,录制长视频向不特定群体传播属于法定许可使用
A.甲和乙 B.乙和丙
C.丙和丁 D.甲和丁
知识点二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例2】 (2024·重庆高考16题)“远亲不如近邻。”关于处理相邻关系,正确的是(  )
A.小赵家的婴儿经常半夜啼哭吵醒楼下住户,小赵认为已关闭自家门窗,邻居应予包容
B.小孙在阳台用农家肥种菜,产生的异味令四邻难以忍受,小孙认为在自家阳台种菜,没有妨碍他人
C.小李家的果树年年修剪,仍大面积遮挡邻居家窗户,被邻居投诉,小李认为果树种植在自家院坝,他人无权干涉
D.小钱将自家入户门由向内开改为向外开,导致邻居出行通道狭窄,邻居要求整改,小钱认为自家房门改装与邻居无关
提示:完成课后作业 第一单元 第四课 第二框
4 / 4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学习目标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1.原因
(1)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2)     、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2.人身权的内容
(1)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     。
(2)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3.维护人身权的意义
(1)生命是自然人    的人身利益。
(2)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      。
(3)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在线点拨】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1)含义: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2)法理依据
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    、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②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2.肖像权
(1)含义: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      。
(2)法理依据
①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在线点拨】
(1)关于姓名权
①在现实生活中有重名的现象,并不是侵权行为。重名也叫姓名的平行,即数人合法取得同一姓名。在这样的情形下,各人都有权使用自己的姓名,也都是正当行使权利,但是故意混同的除外。
②起侮辱性绰号不是侵犯姓名权,而是侵犯名誉权。
(2)关于肖像权
①电影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肖像权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不刻意丑化他们,就不算侵权。例如:用电影明星的照片做网络平台的头像,不是侵犯他们的肖像权。
②肖像权是自然人的权利,作品人物不具有肖像权。丑化作品人物形象的行为,不是侵犯肖像权。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名誉权和荣誉权
(1)名誉的含义: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      。
(2)名誉权和荣誉权的内容: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    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      ,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2.隐私权
(1)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2)要求: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    、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3)保护个人信息
①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
②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    、正当、    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③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线点拨】
(1)恶意“人肉搜索”行为侵害民事主体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
(2)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
乐学善思
如何区分名誉权和荣誉权。 提示:                                                                                                                                        
【误区矫正】
1.生命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民法典将其置于人身权的前列。
矫正:                                            
2.自然人有权变更自己的姓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矫正:                                            
3.未经他人许可,只有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他人肖像,才构成肖像侵权。
矫正:                                            
4.名誉是对于人格正面的评价。
矫正:                                            
5.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
矫正:                                            
议题一 如何保护自然人最基础的权利
【情境】 小学生张某今年10周岁,是一名农村留守少年,父母几年前到外地打工,只有春节才回家,平时张某由奶奶照管。由于奶奶疏于管教,张某在校园因小事将同学万某打伤,万某花去医药费1 768元。于是,万某的父母向张某的父母索要医药费,但张某的父母却以孩子年纪小、不懂事,自己不知情为由拒不支付医药费。无奈之下,万某的父母将张某的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医药费。
任务1 分组讨论:假如你是一名法官,对医疗费用问题作出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任务2 独立思考: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谈谈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在生活中自我保护。
区分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1)生命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保护自然人的生命权不受非法侵害,是我国法律的首要任务。
(2)健康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身心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
(3)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和行动自由的权利。
(4)身体权与生命权、健康权密切相关,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往往导致对自然人健康的损害,但是生命权以保护自然人生命的延续为内容,身体权所保护的是身体组织的完整和行动自由。
议题二 怎样保护姓名权和肖像权
【情境1】 张甲年幼时父母便已离婚,随母亲李乙生活。张甲年满18周岁后,征得李乙同意,到户籍登记机关改随母姓。其父张丙得知后,坚决不同意,并通过熟人到户籍机关将其改回姓张。
任务1 分组讨论:怎样理解张甲年满18周岁后征得李乙同意到户籍登记机关改随母姓是合理合法的?
任务2 共同探讨:分析张丙的做法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情境2】 T公司在其公众号上发布的一篇商业推广文章中,使用了一张把知名艺人贾某照片进行处理后的肖像剪影,文章中介绍公司即将迎来一名神秘“蓝朋友”并提供了大量具有明显指向性的人物线索,在该文章评论区还有大量网友留言并提及贾某名字或其网络昵称。贾某认为T公司侵犯其肖像权、姓名权,要求T公司立即撤下相关资料,并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等。T公司辩称,其肖像剪影并没有体现五官特征,文章也没有使用贾某姓名,未给贾某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任务3 小组讨论:T公司是否侵犯了贾某的肖像权和姓名权?请说明理由。
比较姓名权与肖像权
类别 姓名权 肖像权
内 容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法 律 特 征 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法人不享有姓名权;姓名权的客体是自然人对自己人格的文字标识的专有权;姓名权的核心问题就是专有权,他人不得享有、使用,只能是权利人自己享有和使用;姓名权的基本义务是不得非法干涉、使用他人的姓名 肖像是艺术地再现自然人的外貌形象;肖像是肖像权的客体,表现了自然人特有的人格利益;肖像权具备一种财产利益,允许肖像权人在一定的范围内有限度地转让肖像权,允许他人制作和使用自己的肖像,并从中获得应有的使用价值
侵 权 行 为 干涉他人决定、使用、改变姓名;盗用他人姓名;冒用他人姓名 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议题三 为什么说名誉隐私不可侵
【情境1】 某县中医院为宣传医院治疗技术,在未取得患者及其家属同意的情况下,把患者刘某在该医院就诊时的一张照片放在医院宣传栏中公开展出。刘某及其家属在与医院交涉无果的情况下,愤然上诉至人民法院。
任务1 分组讨论:本案中,该县中医院侵犯了刘某的何种权利?为什么?
【情境2】 天津市张某利用境外信息网络平台、公然发表和转推侮辱、诋毁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的言论,在经依法征询袁隆平近亲属的同意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
任务2 共同探讨:假如你是审理此案的法官,对该案作出判决,并说明理由。
1.区分名誉权和隐私权
名誉权和隐私权均以尊严性精神利益为客体,我国民法对于公民的隐私,是与名誉权一并保护的。但二者又有明显的区别:
(1)二者涉及的内容不同。隐私是公民不愿公开的秘密,而名誉是一种社会评价。
(2)侵害的方式不同。侵害名誉往往是采取侮辱、诽谤的方式,而侵害隐私则表现为公开散布。
(3)权利主体不同。名誉权为公民或法人享有,而隐私权只能为公民所有。
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类别 法律保护 法律禁止
生命权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身体权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健康权 身心健康关系个人生活质量和社会发展
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类别 法律保护 法律禁止
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3.“三步法”解答关于维护人身权利的试题解题通法
(1)题型特点
试题往往以现实生活中某些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或者由民事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为背景,要求学生对某种特定的民事行为进行分析评判或者对民事纠纷进行法律角度的解读。
具体来看,题目往往以“A的行为是否侵犯了B的权利?侵犯了哪些权利?”“A的行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哪些责任?”等为设问,以教材中“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的知识为依托,有机联系教材中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等知识,请学生进行综合评判。
(2)解题方法
第一步:判断某民事主体的行为是否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或者某权利人的人身权是否受到了侵害。
第二步:判断该民事主体侵犯了他人的哪些人身权,或者某权利人的哪些人身权受到了侵害。
第三步:判断实施侵权行为的民事主体应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1.教材P8“探究与分享”下
提示:自然人享有姓名权。自然人的姓名是自然人区别于其他自然人的称号或者符号。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鲁迅”这个名字是一份宝贵的精神财富,理应受到法律保护与社会尊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未经其继承人同意而使用该名字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构成侵权。
2.教材P9“探究与分享”
提示:(1)英雄烈士的光荣事迹和崇高声誉凝聚的是民族的历史记忆,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来源和组成部分。加强对英雄烈士名誉的保护,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公正高效地审理该案,对于依法维护英雄烈士光辉形象、崇尚英雄、敬仰先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2)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都是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知识点一 生命健康俱可贵
【例1】 (2025·浙江1月选考20题)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当事人人格权的是(  )
①未经南某某同意,潘某在其出版的学术论著中多次出现“南某某认为”等内容
②未经叶某同意,某医院使用其整体面部创伤治疗前后的照片作为病案广告
③某商店使用某空调公司生产的空调,因空调线路故障起火烧伤店主程某
④陈某通过某网站平台微博账号,言词激烈地指责洪某某有关英雄烈士的不当言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知识点二 姓名肖像受保护
【例2】 (2025·甘肃金昌期末)李某喜欢拍摄短视频上传网络,与网友分享互动。有一天,她看到一对男女在小区门口拉扯争吵,便拿起手机录制视频。同日下午,李某在未对被拍摄对象进行人脸打码的情况下在某平台发布了视频,造成广泛传播,对视频中的当事人王女士的生活造成不良影响。王女士遂将李某诉至人民法院。本案中(  )
①李某的行为侵犯了王女士的荣誉权
②李某的行为侵犯了王女士的肖像权
③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行为
④可判决李某向王女士赔礼道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知识点三 名誉隐私不可侵
【例3】  (2024·福建高考15题)张某从事快递工作,为增加收入,让其16周岁儿子张乙帮忙送快递。某日,张乙将曹某的快递错送给了曹某邻居陈某。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曹某认为隐私被泄露,非常生气。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张乙有收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侵害曹某隐私权的行为人是陈某与张乙
③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担民事责任
④曹某隐私权没有被侵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技法点拨
  法律案件中,对于16周岁的界定需要注意:材料中明确出现“工友”“打工”等字样,说明当事人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材料没有明确提及的,16周岁的当事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提示:完成课后作业 第一单元 第一课 第二框
6 / 6订约履约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①新人主播小张与A公司签署了5年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书》约定:小张只能在A公司指定的直播平台进行互联网直播活动,不得擅自停播,若违反竞业条款,将构成根本性违约,公司有权要求小张赔偿300万元;合作期间,A公司提供人员、技术、资金等支持,全力扶持小张成为金牌主播。
②合同签订后,小张在A公司指定的网络平台直播4个月,共产生收益9 000元。③小张认为该公司未按约定全力扶持自己,随即注销与该公司合作的直播账号,并另行注册账号进行直播。后小张成为高人气主播,直播流水大幅上涨。④A公司在获悉小张的行为后,遂将小张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小张支付违约金300万元。小张提起反诉,认为A公司违约在先,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其支出的律师费用。
人民法院经过调查认为,新人主播的直播收益尚未稳定,A公司客观上损失亦不大,酌定小张向A公司支付违约金10万元,驳回小张的诉求。
信息点 对接知识
① 有效合同的要件: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②④ 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公平原则
③④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1.(2025·北京海淀期末)2025年5月11日,幸福石油公司与开心公司签订了汽油买卖合同,部分内容如下。
汽油买卖合同书
甲方:幸福石油公司
乙方:开心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
三、甲方义务
合同签订后的3日内,甲方将货物送达乙方指定地点,在交付时应配合乙方的指挥。
四、乙方义务
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1日内支付10万元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后3日内支付剩余货款。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2025年5月11日
乙方当天支付了10万元保证金。5月13日,甲方股东抢夺公章导致公司管理失控,未能在约定期限内交付汽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双倍返还保证金共20万元
B.甲方可主张不可抗力免责,拒绝赔偿乙方损失
C.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
D.若双方没有约定货物质量标准,则该合同不成立
2.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说明人民法院对该案件审理结果的合理性。
一、教材辅文挖掘
教材P34“相关链接” 动物致人损害
1.(2025·浙江绍兴期末)近年来,发生的一起又一起动物伤人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讨论。针对动物伤人事件,下列推断正确的是(  )
案件1:甲女士牵着宠物狗出门,狗受汽车鸣笛影响撞倒儿童致其受伤; 案件2:7周岁儿童乙放任合法养的宠物犬在广场乱窜,致使老人摔倒骨折; 案件3:丙动物园发生了成年游客将手伸进栅栏,被老虎咬伤的事件; 案件4:丁一不小心没看住小狗,狗咬伤了经过的路人。
①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甲女士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因为乙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③根据过错推定原则,丙动物园须承担侵权责任
④丁因非故意侵害路人权益,可以减轻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教材P36“相关链接” 作品的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
2.(2025·安徽安庆期末)某学者在撰写一篇学术论文时,引用了他人已经发表的研究成果,并在文中注明了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以及引用内容的出处。某出版社计划出版一套教科书,选用了该学者的一篇文章。该出版社在未经学者许可的情况下,直接将其作品编入教科书中。下列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该学者需要向原作者支付一定报酬
②该出版社不需要支付报酬
③该出版社不需要经学者许可
④该学者需要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真题多维探究
1.(2024·江西高考13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下列行为构成侵害著作权的是(  )
①某商场员工装扮成新上映动画片中的卡通形象招揽顾客
②钱某将电影院正在热映的电影用手机摄录并发布到网上
③赵某临摹宋代张择端《清明上河图》并将临摹品卖给他人
④某学校高一学生排练某剧院舞蹈作品《唐宫夜宴》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题源追溯 (1)教材P18: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作品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是有保护期限的。 (2)教材P36:法律对知识产权的限制在著作权上表现明显:如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衔接展示 信息点①:某商场员工装扮成新上映动画片中的卡通形象招揽顾客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
信息点②:钱某将电影院正在热映的电影用手机摄录并发布到网上 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衔接展示 信息点③:赵某临摹宋代张择端《清明上河图》并将临摹品卖给他人 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保护期满后,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信息点④:某学校高一学生排练某剧院舞蹈作品《唐宫夜宴》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就是作品的合理使用
思维清障 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
2.(2024·江苏高考13题)小王路过一家新开的手机店,被派发手机广告宣传单的店员拦下,劝说其购买手机。经询问得知,新店开张优惠力度大,小王就手机型号、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内容与店方协商后,支付全款取走手机。回家后,小王为该手机正常充电时,手机爆炸导致受伤。上述案例中(  )
A.店员派发的手机广告宣传单属于要约
B.手机生产商对小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C.买卖手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手机
D.手机店对小王承担的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题源追溯 (1)教材P4: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 (2)教材P24: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3)教材P25:在生活中,我们要区分要约邀请与要约。 (4)教材P30: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5)教材P34:过错推定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衔接展示 信息点①:“小王路过一家新开的手机店……售后服务等内容与店方协商”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一般情况下,商业广告和宣传等属于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只有符合要约条件的,才构成要约
信息点②:在新开的手机店,与店方协商后,小王支付全款取走手机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包括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材料中小王从手机店购买手机,与手机店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但与手机生产商不存在合同关系,手机生产商对小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信息点③:小王为手机正常充电时,手机爆炸并使其受伤 法律规定了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手机店应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责任,民事责任的认定适用特殊侵权中的无过错侵权责任
思维清障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买卖关系中的客体是交付买卖标的物的行为。生产者产品责任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
3.(2024·湖南高考14题)黄某为满足自住需求,向某开发商购买一套房产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黄某按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并入住,但该开发商未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黄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开发商协助黄某办理产权登记。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恶意抵押给了毫不知情的某银行。黄某再次将该开发商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该银行对涉案房屋享有因为抵押而产生的用益物权 ②黄某可通过依法登记的方式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 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开发商无出卖房屋的真实意愿 ④法院应基于公平原则判决注销银行已经登记的抵押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题源追溯 (1)教材P6: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2)教材P14: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3)教材P17:债权人通过抵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 (4)教材P26: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衔接展示 信息点①:黄某为满足自住需求,向某开发商购买一套房产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该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有效合同 开发商违约,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人民法院应基于公平原则判决注销银行已经登记的抵押权 
信息点②:黄某按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并入住,但该开发商未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后,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黄某可通过依法登记的方式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
信息点③:开发商将该房屋恶意抵押给了毫不知情的某银行 债权人通过抵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
思维清障 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而不是用益物权。合同成立不等于合同有效
4.(2024·新课标卷41题)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①甲和乙为邻居,②甲在其宅基地范围内翻建房屋时没有按照当地建房习惯预留出合理的滴水空间,房檐距离乙家房屋过近,以致下雨时雨水沿房檐滴到乙家房屋外墙,导致乙的房屋墙皮脱落、木地板受潮开裂。乙多次与甲交涉,但双方始终未能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乙遂诉至人民法院,③请求甲采取措施防止雨水沿房檐滴到自己家的房屋外墙,并赔偿地板等损失。④甲辩称,翻建房屋是自己的权利,他人无权干涉。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乙的请求和甲的辩称加以评析。
题源追溯 教材P32: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 教材P35: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教材P37: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 教材P38: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解题流程 第一步: 审设问,定思路 设问 限定 本题将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的有关规定与生活实践相结合,考查学生对相邻关系处理原则、权利行使界限、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及承担方式等知识的掌握
解题 思路 从教材中找依据(法理依据);寻找主体(事实依据);针对案件事实担责任(侵权责任)
第二步: 析材料,链知识 信息 知识
① 应当遵守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即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教材知识]
②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教材知识]
③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教材知识、材料本身]
④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教材知识、事实依据]
第三步: 组答案,用术语
5 / 5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课程标准
列举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权的主要类型,懂得维护物权的途径。
第一框 保障各类物权
学习目标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财产制度
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2.财产权
(1)含义及分类:财产权是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包括    、债权、      等。
(2)保护: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    的私有财产。
①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依法保护公民的       和继承权。
③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
(3)意义
①法律规定财产权,有利于确定     ,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②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③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      。
3.物权
(1)含义及分类:物权是       的财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     、     。
(2)物权基本原则
①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    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②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4.所有权
类型 依据    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      
取得 方式 不动产 依照法律规定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
动产 依照法律规定      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
财产 共有 含义 可能由多人对      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分类 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合伙人共有财产等
【在线点拨】
(1)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使用和处分的最大区别在于对所占有的财物是否具有所有权,行使了处分权,物的所有权就发生转移。
(3)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4)善意取得的三个条件:受让人是善意的、价款合理、完成登记或交付。(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物品:盗赃物、所有权不明的遗失物、埋藏物、隐藏物、漂流物、失散的饲养物等。)
乐学善思
1.在什么情形下,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 提示: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1.他物权: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分为      和      两类。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2.用益物权
(1)含义:用益物权是对      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主要内容:土地承包经营权、     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3.担保物权
(1)含义及分类: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   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等。
(2)抵押权、质权: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财产(如房屋、汽车、电脑、股票等)抵押或者质押。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     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
【在线点拨】
(1)善意取得针对所有权,不针对于他物权。
(2)抵押权与质权的比较
①抵押权人不直接占有抵押物,抵押物仍由抵押人占有使用;质权人必须占有质物,否则不发生质权效力。
②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和价值较大的动产,而质权的对象通常是动产。
③抵押权的生效通常需要办理登记,而动产的质权自交付时就开始生效。
乐学善思
2.社交媒体账号、数字货币、网络游戏装备等网络虚拟财产不是物,受法律保护吗? 提示:                                                                                          3.宅基地使用权能不能单独转让? 提示:                                                                                         
【误区矫正】
1.甲将自己的一辆卡车卖给乙并交付,但还没有进行登记,不考虑其他情况,乙还没有获得该车的所有权。
矫正:                                            
2.张某购买的洗衣机属于不动产。
矫正:                                            
3.村委会出于统一经营需要可征收张某的承包地,但要给予补偿。
矫正:                                            
4.农户若想变更林地的所有权关系需到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农户对林地的承包权对应的是所承包林地的使用价值。
矫正:                                            
5.小李夫妻购房时向工商银行贷款,他们可以用该套房屋向工商银行进行质押担保。
矫正:                                            
议题一 如何定分止争
【情境1】 张三把一台价值100万元的汽车卖给了李四,李四通过银行转账把100万元转给了张三。张三给妻子打电话,让其把汽车交于李四,可是张三的妻子说她已经把汽车卖给了王五,前两天王五已经把车开走了。
任务1 小组讨论:汽车的所有权应该归谁?为什么?
任务2 分组讨论:假如李四买这台汽车时依法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这台车的所有权应该归谁呢?为什么?
【情境2】 2024年5月,妻子陶某背着丈夫李某,借用哥哥陶某某的名义在市区买了一栋房子,房产证写的是哥哥陶某某的名字。没想到半年后哥嫂闹离婚,陶某的嫂子竟然要分割这栋房子。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2025年6月1日,陶某诉至人民法院。
任务3 独立思考:房产所有权取得的决定条件是什么?谁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1.财产所有权包含的四项权能
内容 基本释义 与所有权 人的关系 例释
占有 对财产的实际占有或控制 财产所有权人可以自己占有财产,也可以由非所有权人占有 甲购房一套,自己实际占有和掌控该房屋;乙根据租赁合同占有该房屋
使用 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用,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 可以由所有权人自己行使,也可以由非所有权人行使 甲购房后自住;乙根据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内居住于该房屋
收益 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的经济效益,包括利息和利润等 一般由所有权人行使。使用所有物时,除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外,物的收益归所有权人所有 甲购房出租给他人收取房租;乙经甲同意对该房屋转租后取得一定收益
处分 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 一般由所有权人行使,但在某些情况下,非所有权人也可以拥有处分权 甲将所购房屋进行出售或者赠与处置;运输的货物如果发生紧急情况,承运人也可以依法进行处分
联系 这四项权能可以完全由物的所有权人行使,有时也可以与所有权人相分离
2.动产和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方式
类别 转移 方式 提示
不 动 产 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①法律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中,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如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等等。 ②交付不能带来不动产所有权的变更。如“一房二卖”中,经过产权登记的一方才能获得房屋所有权,交付甚至入住的一方并未获得所有权
动 产 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①动产只要交付,产权就转移。 ②价值量较大的特殊动产,如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虽然价值量大,但本质上还是动产,仍然按交付方式实现所有权转移。生活中所说的机动车、船舶产权登记,并不是取得产权的要件,而是在出现纠纷时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要件。即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经过登记,就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议题二 怎样做到物尽其用
【情境】 我国法律规定,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我国相关法律、文件规定,保留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宅基地使用权,给农业转移人口更加稳定的预期,让他们安心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后,已经确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因户籍改变受到影响,可以继续享有农村“三权”合法权益。
任务1 分组讨论: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保障农民的什么财产权?
任务2 共同探讨:进城落户农民继续享有农村“三权”合法权益有什么重要意义?
1.区分抵押、质押
类别 基本内涵 标的 举例
抵押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价值较大的动产或不动产 按揭购房
质押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动产、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 典当获得资金
2.区分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类别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不 同 点 权利人的权利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占有、使用和收益 优先受偿
分类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抵押权、 质权
相同点 三者都属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1.教材P12“探究与分享”
提示:市场上的兔子所有权已经明确被人拥有,如果想要占有该兔子需要通过某种方式来获得兔子的所有权,擅自去占有,会产生围绕兔子所有权的纠纷。野地里的兔子属于“无主之兔”,其所有权尚未明确归属者,所以引来上百人追逐,争相获得兔子的所有权,使其成为自己的私有财产。由此可见,物品的所有权归属非常重要。
2.教材P14“探究与分享”
提示:案例一是房屋买卖的案例。房屋属于不动产,产权登记是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必要条件。该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到刘某的名下,所以刘某能够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尽管丁某订立合同在先,并且已拿到钥匙入住该房屋,但并不能对抗刘某的权利。王某“一房二卖”,主观恶意非常明显,他应向丁某退还购房款,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案例二是电脑买卖的案例。电脑属于动产,根据法律规定,动产的取得以交付(即转移占有)作为所有权转移的条件。根据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尽管商品的卖方不是真正的所有权人,买方如果是善意(不知道或者没有理由知道卖方不是所有权人)与之进行交易,并且支付了相应的价格,则同样能够获得该动产的所有权。本案中,陈某从男子口中获悉,男子出卖的电脑是全新的笔记本电脑,且以市场价格的三折出售,最终陈某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取得了该笔记本电脑,这一交易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不符合以合理价格转让的条件,故陈某取得笔记本电脑的行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要求,陈某对该笔记本电脑不享有所有权。且该笔记本电脑系赃物,公安机关可以将其作为赃物扣押。
3.教材P15“探究与分享”下
提示:(1)小汪家在城里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所以享有该商品房的所有权,以及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小汪家在农村老家有三间房,享有该土地上建造的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和对该处三间房的宅基地使用权;其老家还有两亩承包地,小汪家享有该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小汪家有权要求获得补偿。原因:农村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知识点一 所有权
【例1】 (2024·广东高考14题)罗某以2 000元从蔡某处购买山地自行车一辆,支付1 000元后蔡某交付该车,双方约定余款1个月内付清。罗某又以120万元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一套,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山地自行车已交付,罗某取得该车所有权②待余款付清后,罗某才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③罗某取得该房所有权和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所有权 ④罗某取得该房所有权和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知识点二 他物权
【例2】 (2025·四川期末)村民甲将自己宅基地上的房屋以3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村民乙,村民乙首付1万元,余下款项约定半年内付清。村民丙与村民丁签订房屋购买合同,合同约定村民丙将自己在城里的一套商品房以50万元的价格卖给村民丁,之后,双方在房产主管部门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根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村民甲卖出住宅后,无权再次申请宅基地
②村民乙需付清3万元后才能取得宅基地的所有权 ③村民丁办完房产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④该房屋购买合同的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是行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提示:完成课后作业 第一单元 第二课 第一框
5 / 6第二框 尊重知识产权
学习目标
一、保护创作——著作权
1.知识产权
(1)含义:权利人依法就作品、    等智力成果或者商标、地理标志等工商业标记享有的专有性权利。
(2)种类:包括著作权、     、商标权等。
(3)意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
2.著作权
(1)含义:指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      的权利。
(2)内容
①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②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等。
(3)保护
①侵权条件: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②保护期限
著作权主体 保护期限 保护期届满
自然人 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 年 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     、     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     的,法律不再保护
【在线点拨】
(1)著作人身权不能转让,只能转让著作财产权。
(2)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即使作品不发表作者也享有著作权,作品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是有保护期限的。即使著作权保护期届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
二、激励创新——专利权
1.含义:专利权是权利人就特定的     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     。
2.重要性:保护专利权是维护发明人或者     的利益、激励      的重要手段。
3.取得: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    ,认为该申请符合条件的,则颁发      ,授予专利权。
4.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前两种专利是针对      的,发明专利的创造性要求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则与      无关,仅涉及产品设计的      。
5.保护
(1)他人未经专利权人    ,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
(2)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均自     起计算。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乐学善思
1.如何区分专利与商业秘密? 提示:                                                                                          
三、点石成金——商标权
1.商标
(1)含义: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志。
(2)表现形式
①法律许可: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②法律禁止:
a.与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
b.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一般也不得作为商标。
(3)意义:体现着经营者在商品或者服务上的信誉。
2.注册商标
(1)含义:经营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
(2)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
(3)保护期限:有效期为  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乐学善思
2.未注册的商标可以使用吗? 提示:                                             3.商标与注册商标是一回事吗? 提示:                                            
【误区矫正】
1.高梵自小很有画画的天赋,三岁时画了一幅《我爱妈妈》的画送给妈妈。关于这幅画的著作权,画作完成已经超过50年,高梵不再享有著作权,画作公开展出后,高梵才享有著作权。
矫正:                                            
                                             
2.“温馨斋”糕点作为老字号有较好的品牌声誉,当地消费者提起它就想起特殊的风味。后来当地某糕点铺使用“温馨居”字号,并在店铺招牌标注“童年的味道”。案例中该店铺使用“温馨居”字号应先注册商标。
矫正:                                            
                                             
3.某项作品若已取得了专利,则其他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实施这一发明,若以商业秘密方式保护发明,则其他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实施这一发明。
矫正:                                            
4.提高违法成本将从根本上杜绝侵权行为,增加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对作品的收益。
矫正:                                            
5.发明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只能通过申请专利保护其发明创造。
矫正:                                            
议题一 如何保护创作
【情境】 某眼镜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某动画片中的一知名卡通形象用于生产的产品上。产权人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朱先生来到丹阳市眼镜市场,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购买了10副眼镜架,并向丹阳市公证处申请保全证据公证,然后将该眼镜公司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眼镜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权眼镜,赔偿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济损失3万元。
任务1 分组讨论: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对该卡通形象作品享有哪些权利?
任务2 共同探讨:分析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依据。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著作权 保护期限 保护期限届满
发表权 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一旦发表,即行消灭 保护期一旦届满,则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永久受保护
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表演权、出租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电影权、广播权、放映权等 自然人:一般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 电影和摄制作品:作品发表后50年
议题二 如何保护专利权和商标权
【情境1】 张某自行研制出一种市场上从未销售过的新产品,委托他人加工销售。甲企业在市场上看到该产品后,以其对该产品享有专利为由,起诉张某侵犯了他的专利权。张某认为自己的产品虽然和该企业的专利产品相同,但这个产品是自己独立研制出来的,并没有侵犯其专利权。
任务1 分组讨论:你认为张某的说法正确吗?应当如何处理张某与该企业的争议?
【情境2】 汪氏是M地的奶粉品牌,已于2004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并于每10年申请续展。2024年,N地也成立了一家汪氏公司,销售的是母婴洗护产品,打的也是同M地汪氏相同的标识。N地汪氏公司在多年推广中各种暗示与M地汪氏公司有关联。M地汪氏公司于是向人民法院起诉,将N地汪氏公司告上法庭。
任务2 独立思考:汪氏注册商标有没有保护期限?
任务3 分组讨论:N地汪氏公司是否侵权?请说明理由。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比较
名称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保护对象 作品 发明创造 商标
相关法律 著作权法 专利法 商标法
授权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是否办理手续 否 是 是
权利分类 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使用权、处分权、禁止权、收益权
保护期限 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 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专利10年、外观设计专利15年 有效期为10年,到期可以续展注册,次数不受限制
1.教材P18“探究与分享”
提示:小河的书法作品、老洪的蜡染作品均受法律保护。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美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刻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书法属于为表现个性与美感而创造的纯美术作品,蜡染图案属于在表现个性与美感的基础上,以满足生活实际或生产需要为目的的实用美术作品。
2.教材P19“探究与分享”
提示: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发明人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则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但是,一旦他人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或者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以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综合比较专利权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两种方式,小奇的发明创造最好采用专利权的方式进行保护。
3.教材P21“探究与分享”
提示:依据商标法规定,“奥运五环”图案是被禁止作为商标的;“北极熊”文字符合商标法关于注册商标的要素的要求,也没有违背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可以作为商标;“上海”属于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商标法禁止将其作为商标。
知识点一 著作权
【例1】  (2025·辽宁铁岭期末)知名画家梵某把自己的一幅绘画作品赠与好友丁某。丁某将此画在画展上展出,企业家王某花重金买下此画,后将该画的主体部分印在了自己企业产品的外包装上。梵某发现后很生气,将丁某和王某一起告上法庭。下列对此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丁某只获得了该画的所有权,没有著作权,因而不可以将画展出
②丁某拥有该画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而可以买卖
③王某将该画的主体部分印在包装上,侵犯了梵某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④王某仅获得了该画的用益物权,因而不能把画印在自己产品包装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知识点二 专利权
【例2】 (2024·甘肃高考13题)加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有助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创新。下列行为合法的是(  )
①美术学院张老师用非遗传承人的刻葫芦作品讲解刻法,并将其复制出来
②某中华老字号产品为防止配方泄密,未申请专利,以商业秘密加以保护
③赵医生认为已故某中医专家的著作有误,直接改编并以原作者名义出版
④刘经理对汉简感兴趣,购买了简牍博物馆的文创产品复制并在网上售卖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知识点三 商标权
【例3】 H公司将其生产的一款轿车造型和颜色组合申请并获得了外观设计专利,又将该车的“飞天神马”标志申请为注册商标。某车行应车主陶某请求,将陶某低价购买的旧车改装成该车的造型和颜色,并从报废的轿车上拆下“飞天神马”标志,装在改装车上。陶某使用该改装车提供专车服务。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陶某的行为侵犯了H公司的专利权
②车行的行为侵犯了H公司的专利权
③陶某假冒他人商标,构成商标侵权
④车行协助他人的行为对H公司的商标不构成侵权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技法点拨
全面理解假冒他人商标的行为
假冒或者仿冒他人商标容易引起混淆的行为。从知识产权角度看,假冒或者仿冒他人商标,构成商标侵权。从企业经营的角度看,假冒或者仿冒他人商标的混淆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违背了诚信原则。从消费者的角度看,这一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提示:完成课后作业 第一单元 第二课 第二框
5 / 5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课程标准
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学习目标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承担侵权责任的原因及方式
(1)原因: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    责任。
(2)承担方式
①包括停止侵害,      ,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消除影响、      。
②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2.诉讼时效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在线点拨】
侵权责任≠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针对的是侵犯权利,既有财产责任,也有非财产责任。违约责任针对的是合同履行,主要是财产责任。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一般侵权责任
(1)一般规定:行为人因    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构成要件
①民事主体的      受到了损害。
②行为人    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    关系。
2.特殊侵权行为
(1)      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责任: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保障民事主体的      不受侵犯,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在线点拨】
(1)自甘冒险行为中,组织者应当负注意义务及救助义务,但因不可抗力发生损害的,受害人自担风险,责任自负。
(2)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3)主观恶意性侵权,要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4)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的人承担责任。
乐学善思
1.故意和过失的区别是什么? 提示:                                                                                          2.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都应当承担责任吗? 提示:                                            
【误区矫正】
1.甲无中生有造谣诽谤其竞争对手乙,致使乙在单位的声誉严重受损,乙可以要求甲恢复原状。
矫正:                                            
2.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皆为三年。
矫正:                                            
3.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影响认定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矫正:                                            
4.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的,行为人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矫正:                                            
议题一 侵权行为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情境】 被告运营某款智能手机记账软件,在该软件中,用户可以自行创设或添加“AI陪伴者”,设定“AI陪伴者”的名称、头像及与用户的关系、相互称谓等,并通过系统功能设定“AI陪伴者”与用户的互动内容,系统称之为“调教”。原告何某系公众人物,在未经何某同意的情况下,该软件中出现了以何某姓名、肖像为标识的“AI陪伴者”,同时,被告通过算法应用,将该角色开放给众多用户,允许用户上传大量何某的“表情包”,制作图文互动内容从而实现“调教”该“AI陪伴者”的功能。为此何某认为该运营商侵害了自己的权利,遂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运营商确有侵权。
任务1 独立思考:指出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哪些诉讼请求。
任务2 共同探讨:指出原告提出诉讼请求的原因。
1.民事权利侵权形式不同,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也不同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行为处于继续状态(进行中或延续) 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财物受到侵害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时,财物受到侵害 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财物受到侵害 例如: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阳台上的花盆等
返还财产 侵权人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财物受到侵害 一般适用 于所有权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的 通过修理等手段可以达到恢复的可能,且有必要
赔偿损失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 适用范围最为广泛的方式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可能另外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①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如隐私权、肖像权,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 ②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通常只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况
2.区分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
类别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行为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  有损害事实(前提条件);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合同当事人违约;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承担责任的方式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议题二 如何正确处理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情境】 秦女士在地铁站内乘坐上行扶梯时,没有听从“乘客紧握扶手”的广播提示,身体向后倾斜摔倒。站在其身后乘梯的张女士后退躲闪。正在旁边乘下行扶梯的魏先生见状跑来搀扶,秦女士欲借力起身,却因重心不稳又连带魏先生一起向后倾倒,导致张女士被撞倒受伤。地铁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并迅速到场处置。张女士被送医治疗后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秦女士承担赔偿责任,魏先生和地铁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任务1 分组讨论:秦女士是否应该赔偿张女士?为什么?
任务2 共同探讨:你认为魏先生和地铁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并说明理由。
区分过错推定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通俗理解 举例
过错推定责任 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 (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推定为有过错,是过错责任的一种特殊形式)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⑧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无过错侵权责任 无论如何全都怪你 (不管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过错,只要有行为、损害后果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就应承担民事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⑦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1.教材P32“探究与分享”
提示:①由于小壮是高一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依据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同时,依据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为小杰人身受到伤害的事情发生在学校运动会期间,学校对学生存在管理上的疏漏,所以学校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②依据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教材P33“探究与分享”
提示:①吴某劝阻方某在小区居民楼电梯内吸烟的行为未超出必要限度,属于正当劝阻行为。吴某没有侵害方某生命健康的故意或过失,其劝阻方某吸烟的行为本身不会造成方某死亡的结果。吴某的劝阻和方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吴某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人民法院的最终判决体现了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序良俗等法律精神,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促进文明、卫生城市建设,鼓励公民积极同不良风气及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3.教材P34“探究与分享”
提示:老李不应当承担全部责任。本案中驴扬蹄踢坏了小汽车,致使小汽车主人的财产受到了损害,驴的主人要为此承担责任。但是,驴扬蹄是被小狗咬伤受惊所致,因此,还应当考虑小狗的主人是否存在过错,小狗的主人也可能要承担责任。此外,还应考虑小汽车在此处停放是否也存在过错,是否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存在这些情节,可以据此减轻行为人老李的责任。
知识点一 侵权责任
【例1】 叶某将自有房屋卖给沈某,在交房和过户之前,沈某擅自撬门装修,导致邻居赵某经常失眠。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沈某对赵某构成故意侵权
B.赵某有权要求沈某承担违约责任
C.赵某有权要求叶某排除妨碍
D.叶某已经卖出房屋,不再负有责任
知识点二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例2】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这表明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  )
①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不承担侵权责任
②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应当承担责任
③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免除责任
④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的,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提示:完成课后作业 第一单元 第四课 第一框
4 / 5知识梳理答案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框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基础知识落实】
一、1.(1)平等主体 2.(1)人身关系 财产关系 (2)②物 行为 ③对等 3.法治 德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1.民事活动 司法机关 2.确保 3.(1)法律地位
(3)合理
误区矫正
1.矫正: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
2.矫正:只有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3.矫正: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的能力。自然人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一致的,民事行为能力是不一致的。
4.矫正: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都平等地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法律根据自然人不同的年龄和智力状态规定了不同的民事行为能力人。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同类型并没有违反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平等原则。
5.矫正: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不受限制的,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即民事主体还应该遵循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等其他的民法基本原则。
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基础知识落实】
一、1.(2)生命权 2.(1)人格权 身份权 3.(1)最高
(2)物质载体
二、1.(2)①干涉 2.(1)外部形象
三、1.(1)社会评价 (2)诽谤 荣誉称号 2.(2)泄露
(3)②合法 必要
乐学善思
提示:①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名誉权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损害名誉往往是采取侮辱、诽谤的方式。
②荣誉权只能由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而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公民、法人享有。对荣誉权的侵害方式只有一种,即非法剥夺公民或法人的荣誉称号。
误区矫正
1.矫正: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2.矫正:自然人有权变更自己的姓名,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3.矫正: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矫正:名誉是对于人格正面的社会评价。
5.矫正: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一框 保障各类物权
【基础知识落实】
一、2.(1)物权 知识产权 (2)合法 ②私有财产权
(3)①财产归属 ③创业创新 3.(1)最基本 所有权
他物权 (2)①法律 4.主体 私人所有 登记 交付 同一财产
乐学善思
1.提示: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二、1.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2.(1)他人所有 (2)宅基地 3.(1)债权 (2)他人财产
乐学善思
2.提示:网络虚拟财产是随着网络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往往经过持有者真实财物付出(购买游戏卡等)、市场交易(买卖装备等)等途径获得,已经具备了真实财产的基本特性,受法律保护,只是在保护的方式以及手段等方面作出不同规定而已。民法典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提示: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误区矫正
1.矫正:卡车尽管价值量比较大,但本质上属于动产,动产以交付方式获得所有权。不考虑其他情况,该车交付给了乙,乙就获得了该车的所有权。
2.矫正: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洗衣机属于动产。
3.矫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才有权力组织实施征地。
4.矫正:林地的所有权归集体,不能变更;农户对林地的承包权属于用益物权,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
5.矫正:质押担保中的质押物是动产,要移交债权人占有;而抵押担保中的抵押物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不需要移交债权人占有。小李夫妻购房时向工商银行贷款,他们用该套房屋向工商银行进行的担保属于抵押担保。
第二框 尊重知识产权
【基础知识落实】
一、1.(1)发明创造 (2)专利权 2.(1)获取利益
(3)②50 未发表 署名权 修改权
二、1.发明创造 专有权 2.设计人 科技创新 3.审查 专利证书 4.技术创新 高于 实用技术 美观效果
5.(1)同意 (2)申请日
乐学善思
1.提示:①专利需要申请,而商业秘密不需要申请,无须授权。
②专利是独占性的,而同一商业秘密可以若干权利人同时享有。
③专利有保护期限,届满后不再受保护,而商业秘密无保护期限。
④专利通过技术公开和限制使用的方式获得法律保护,而商业秘密通过保密措施、严控知悉范围来实施保护,但是一旦他人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或者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
三、2.(3)10
乐学善思
2.提示:商标未经注册也可以使用,但是不能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只有获得注册的商标才可以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3.提示:不是。经营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是商标的一种。
误区矫正
1.矫正: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高梵不再享有著作权”表述不正确。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不以登记、发表、核准、申请而享有著作权。
2.矫正:案例中,某糕点铺使用“温馨居”字号不能注册商标,“温馨居”与“温馨斋”相近似,是在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
3.矫正:发明人取得作品专利,其他人经专利人同意,可以实施该发明。发明人若以商业秘密方式保护其发明,若他人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或者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以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
4.矫正:提高违法成本有利于减少侵权行为,但不能从根本上杜绝侵权行为。提高违法成本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并不能增加著作权人对作品的收益。
5.矫正:发明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也可以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一框 订立合同学问大
【基础知识落实】
一、1.(1)民事法律 (2)买卖 (3)自愿 意思表示
2.(1)有效配置 (2)信用机制
二、1.(1)①订立合同 要约人 受要约人 ②交易秩序 (2)①要约确定 要约 (3)实质性 2.(1)①法律 公序良俗 ②主体 不真实 (2)①民事行为能力 ②交易
乐学善思
1.提示:①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②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③在一般情况下,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但是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2.提示:有效。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所以合同乙方虽未签字但已盖章,合同仍然有效。通常情况下,合同依法成立之际,就是合同生效之时。
3.提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均可构成有效合同。
三、1.书面 2.口头语言 合同书 快捷性 难以举证
内容清晰 有据可查 金额 3.合同意识
误区矫正
1.矫正:签订合同的平等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市政府与商店是平等的主体关系,因此市政府购买办公用品构成了合同关系。
2.矫正: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司发出的拍卖公告属于要约邀请,不是要约。
3.矫正: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取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无论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甚至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
4.矫正:承诺到达对方即生效,乙收到甲发出的要约后当即回函承诺并通过快递次日送达甲,甲、乙合同于第二日承诺到达甲时生效。
5.矫正:订立合同并不意味着合同必然有效,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那么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就会使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第二框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基础知识落实】
一、1.(1)合同约定 (2)①全面履行 ②诚信 (3)合同内容
2.(2)当事人 违约责任 3.(1)协商一致 (2)单方面
乐学善思
提示: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二、1.约定 2.(1)补救措施 定金罚则 (2)违约金 定金
3.(2)不可抗力
误区矫正
1.矫正:小军在从某商店购买的食品中发现了部分过期食品,商店对此并未否认而是采取措施进行了补救,这是诚信的体现,没有违背诚信原则,该商店违背的是全面履行原则。
2.矫正:采取继续履行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违约方有继续履行的条件,二是守约方有继续履行的要求。名画已经遇火灾被毁,乙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无法通过继续履行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甲应要求乙以其他方式来承担违约责任。
3.矫正: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4.矫正: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符合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的除外。
5.矫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并非不必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基础知识落实】
一、1.(1)侵权 (2)①排除妨碍 赔礼道歉 恢复名誉
2.(1)三年
二、1.(1)过错 (2)①合法权益 ②主观上 ③因果
2.(1)过错推定 (2)无过错侵权 3.合法权利
乐学善思
1.提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的。
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
2.提示: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误区矫正
1.矫正:甲侵犯了乙的名誉权,乙可以要求甲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而不是恢复原状。
2.矫正: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矫正: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4.矫正: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框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基础知识落实】
一、1.正当 滥用 2.(1)评论 (2)对方利益
3.(1)著作权人 (2)直接使用
乐学善思
1.提示:权利是相对的,且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滥用权利。对民事权利设定界限,一方面有利于防止权利的滥用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有助于防止行使权利时,因超过权利的正当界限而承担侵权责任,也是对公民行使权利的保护。
二、1.不动产 2.合法权益 社会秩序 3.有利生产
团结互助 4.当地习惯 5.自己便利 利益
乐学善思
2.提示:不能。认定违章建筑是行政部门的职责,强行拆除违章建筑是执法部门的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擅自拆除。擅自进行拆除需要赔偿损失。
误区矫正
1.矫正:对于人身权的限制是保障公众知情权、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
2.矫正: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就享有,不是公开展出后才享有著作权。某杂志刊登该作品属法定许可使用,但应该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3.矫正:小董从网上下载一首流行歌曲供个人欣赏,这符合作品的合理使用情形,未侵犯著作权。
4.矫正: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5.矫正:村民甲故意遮挡,影响了乙家采光,侵犯了乙的相邻权,乙有权要求甲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
【基础知识落实】
一、1.(1)抚养 教育 ①虐待 ②义务教育
(2)监护职责 ①人身安全 ②财产利益 2.(1)义务 (2)约束 合理惩戒
二、1.(1)供养 慰藉 (2)婚姻自由 2.(1)近亲属 组织 书面 民事行为能力 (2)合法权益 (3)自主决定权 利害关系 3.(1)家庭暴力 遗弃 (2)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
误区矫正
1.矫正: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父母需要承担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义务。
2.矫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矫正: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的义务。
4.矫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5.矫正: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基础知识落实】
一、1.(1)他人 2.(1)遗产 (2)继承权 3.家庭共有财产 析产 4.(1)遗产 债务 (2)遗产 超过部分
5.(1)婚姻关系 扶养关系 (2)法定继承人
6.(1)①子女 儿媳 ②兄弟姐妹 (2)第一顺序
第二顺序 (3)互谅互让 中华传统美德
二、1.(1)单方意思表示 (2)自书 口头 最后的
(3)优先于 2.(2)遗赠
误区矫正
1.矫正: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是取得继承权的两种根据;遗赠不属于继承。
2.矫正: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3.矫正: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债务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
4.矫正: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5.矫正: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的,甲的侄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因而不是通过遗嘱继承获得遗产的。甲通过立遗嘱方式指定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接受遗产,属于遗赠行为,因而甲的侄女是通过遗赠获得甲遗产的。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一框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基础知识落实】
一、1.夫妻关系 2.(1)婚姻自由 (2)男女平等 3.完全自愿
法定婚龄 一夫一妻制 直系血亲 4.共同 书面材料 权益 登记 结婚证
二、1.(1)轻率 (2)破裂 2.婚姻登记机关 证件
离婚证 人民法院 调解无效
误区矫正
1.矫正:婚约不是成立婚姻关系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效力。
2.矫正: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3.矫正:法律规定了男女双方的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4.矫正:结婚登记必须本人申请,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结婚登记,不可以由父母或他人代替。
5.矫正: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在特定情形中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
6.矫正: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二框 夫妻地位平等
【基础知识落实】
一、1.(1)地位平等 (2)共同承担 2.(1)人格独立 姓名 (2)工作
二、1.存续期间 知识产权 2.只归一方 3.(1)平等自愿 (2)书面 (3)约束力
乐学善思
1.提示:夫妻婚前所有的个人财产,如房屋、车辆等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提示:①可以通过约定、协商、判决等方式进行划分。②强调财产权利,并非已经取得的财产。如婚前发表文章婚后收到的稿费、婚前借出的钱婚后收到还款应属于婚前财产,再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而离婚后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赠送的房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
误区矫正
1.矫正:“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2.矫正:个人的专属用品属于个人财产,使用的一方享有处分权。该自行车虽为婚后购置,但属于小杨的专用运动装备,属于小杨的个人财产。
3.矫正: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约定财产,共有共同财产也共担对外债务,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4.矫正:宋某婚后其父赠与的40万元,并未明确只赠与宋某个人,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属于共同财产的投资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这42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矫正: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进行合同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一框 立足职场有法宝
【基础知识落实】
一、1.(1)劳动 (2)劳动保护 发展生产 2.(1)劳动关系 (2)社会劳动 (3)十六 3.(1)首要 (2)平等就业
(3)倾斜保护 特殊劳动者
二、1.(1)劳动关系 (2)书面 (3)维权有据
2.(1)社会保险 (2)福利待遇 3.平等自愿 诚实信用
乐学善思
提示:该劳动合同的签订是无效的。因为此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违反了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的原则。
误区矫正
1.矫正: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
2.矫正:劳动法注重对未成年工、残疾劳动者等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并未违背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而是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有利于保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3.矫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4.矫正:无效劳动合同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部分无效的,有效部分还可以继续执行,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没有法律约束效力。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第二框 心中有数上职场
【基础知识落实】
一、1.(1)劳动报酬 (2)休息休假 (3)劳动安全卫生
(4)社会保险和福利 (5)平等
乐学善思
提示:保证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并不意味着一律不能加班加点。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作为对劳动者牺牲休息或休假时间的回报,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
2.(1)相辅相成 不可分割 (2)劳动任务 职业道德
二、2.(1)①和解 ②第三方 (2)①互谅互让 ②约束力 (3)①第三方 ②一年 书面仲裁 ③不得
(4)①不予受理 ②十五日
误区矫正
1.矫正:权利与义务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2.矫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就会出现劳动争议。这些争议既可能由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引起,也可能由劳动者未履行劳动义务损害用人单位权益引起。
3.矫正:协商、调解并非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途径,劳动争议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
4.矫正: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一框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基础知识落实】
一、1.(1)有限责任公司 (2)责任承担 2.(1)文件
(2)企业登记 (3)公示 (4)风险管理
乐学善思
提示:国家实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但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企业是不需要向社会公开的。
二、1.(1)规则 (2)遵守规则 2.(1)①假冒 ②商业信誉 (2)①误导 ②虚假交易 (3)商业诋毁 不当有奖销售 商业贿赂
误区矫正
1.矫正:创业的第一步,需要考虑创办什么样的市场主体。
2.矫正: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
3.矫正:A公司生产销售假冒B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是通过混淆行为实施不正当竞争。
4.矫正: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混淆行为属于“搭便车”行为。
第二框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基础知识落实】
一、1.(1)弱势 (3)平衡 2.(1)安全消费 (3)自主选择 3.(2)调解 (4)仲裁
二、1.(1)财政 (3)市场名片 2.(1)②重复征税
(2)②个人独资 (3)①境内外 ②纳税 收入分配
乐学善思
提示:所有企业都需要缴纳增值税。除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外,其他企业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误区矫正
1.矫正: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益,不仅对消费者本身有利,而且对生产经营者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有重大意义。
2.矫正:汽车设计生产存在缺陷,会危及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A汽车制造公司将其设计生产的有缺陷的某型号汽车召回改造,保证了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3.矫正:对于消费者维权来说,仲裁并不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
4.矫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能减少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负,但不具有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功能。
5.矫正:征收企业增值税,能够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一框 认识调解与仲裁
【基础知识落实】
一、1.(1)协商 调解 诉讼 (2)伤和气 调解 2.(1)排解疏导 自愿 (2)人民调解 诉讼调解 3.(1)东方经验 (2)法律 费用 (3)①群众性 ②三十日 人民法院
二、1.商事 劳动争议 2.(1)合同纠纷 仲裁机构
(2)①其一 ②仲裁协议 ③不公开 一裁终局 ④便捷
⑤法律效力
乐学善思
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通过仲裁解决。
误区矫正
1.矫正:诉讼调解由人民法院主持进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分别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国家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主持进行。
2.矫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3.矫正:仲裁是当事人自愿选择,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4.矫正:商事仲裁实行协议仲裁制度,当事人一方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仲裁实行或裁或审制度和一裁终局制度,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不可将同一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框 解析三大诉讼
【基础知识落实】
一、1.(1)打官司 人民法院 (2)最后途径 2.(1)法律关系
3.程序性 终局性
乐学善思
提示:诉讼(打官司)是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手段,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也是当事人受到侵害时有效的救济手段。不懂得拿起法律赋予的权利来维权,才是真正的丢人。
二、2.(1)法律 (2)①平等主体 ②行政行为
(3)①双方当事人 ②行政相对人 被告 ③人民检察院
误区矫正
1.矫正: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2.矫正:诉讼的强制性是指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公权性是指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3.矫正: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
4.矫正: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5.矫正: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第一框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基础知识落实】
一、1.(1)诉讼代理 辩护 (2)实体 程序
2.(1)审判人员 审理 当事人 (2)公正 正当性
乐学善思
1.提示:不是。诉讼代理人就相当于当事人,是以当事人的名义实施诉讼行为的人;辩护人相当于帮当事人说话的人,是受委托帮助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人。
3.(1)两级 (2)①一审 ②自主
二、1.(1)经济条件 诉讼 (2)人权 无偿 2.律师 代理
3.(1)国家赔偿 劳动报酬 法律咨询 (2)人格权益
经济困难 (3)辩护人 律师 (4)法定代理人
4.(1)申请 (2)职业道德 财物
乐学善思
2.提示:法律援助的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
误区矫正
1.矫正: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
2.矫正: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和10日;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0日和5日。
3.矫正:宪法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国家机关必须给他指定律师辩护,保证犯罪分子受到公平、公正的审判。
4.矫正: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框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基础知识落实】
一、1.(1)告状 人民法院 (2)第一步 (3)不告不理
乐学善思
1.提示:这句话强调起诉,首先要明确这件事要归人民法院管,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案件,人民法院才受理、审判;其次还要看这件事归哪类、哪地人民法院管,这涉及诉讼类型和管辖的问题。
2.(1)登记立案 (2)诉讼 3.(1)起诉状副本 (2)答辩状 (3)开庭审理日期
二、1.(1)当事人 形式 判决 (2)最重要 (3)法庭调查 宣告判决 2.(1)一审裁判 (2)上诉 终审
(3)审判监督
乐学善思
2.提示: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上诉,但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也可以向人大信访部门进行反映。
误区矫正
1.矫正: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
2.矫正: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3.矫正: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但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同时就是终审判决,对此不能提起上诉。
第三框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基础知识落实】
一、1.(1)案件事实 (2)②争议 关键 (3)书证 视听资料 证人证言 2.(1)收集 保存 (2)证据意识
乐学善思
提示:证据的取得要合法,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排除的根本性标准在于收集该特定证据的手段与结果是否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如果偷拍、偷录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如潜入别人家中),这种资料就不能作为证据;如果不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则可以作为诉讼证据。
二、1.(1)主张 证据不足 (2)远离 对方 2.(1)行政机关
规范性文件 (2)行政行为 公正 3.(1)事实 法律
(2)灵魂 公平正义
误区矫正
1.矫正: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不一定一致。在多数情况下,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可以达成一致,但也有一些生活事实由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无法成为法律上认可的法律事实。
2.矫正: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3.矫正: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
4.矫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诉讼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11 / 11第二框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学习目标
一、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1.合同履行
(1)含义: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     实现各自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2)原则
①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      自己的义务。
②当事人应当遵循    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③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3)关键:明确      。
2.合同内容
(1)含义: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
(2)条款
合同内容由     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法。
3.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当事人      ,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2)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     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乐学善思
在合同签字盖章后,还能不能变更合同条款? 提示:                                            
二、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1.违约责任的含义
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    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     、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      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2)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     或者    条款。
3.违约免责情形
(1)约定的免责事由。
(2)法定免责事由,主要指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在线点拨】
(1)关于定金罚则
①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②合同中既约定了定金,又约定了违约金的:
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或者返还定金+赔偿损失或者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
缴纳定金的一方违约——不返还定金+赔偿损失或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
返还定金+支付违约金是指选择违约金方式,不选定金方式。
(2)全面理解不可抗力
【误区矫正】
1.小军在从某商店购买的食品中发现了部分过期食品,找到商店后,商店称管理没到位,并对过期食品进行了调换,该商店违背了履行合同的诚信原则。
矫正:                                            
2.甲从乙处购得古人字画一幅,支付了款项并约定两日后取,结果次日名画遇火灾被毁,甲可要求乙以继续履行的方式承担责任。
矫正:                                            
3.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对方可选择支付违约金和适用定金罚则。
矫正:                                            
4.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方一定要承担违约责任。
矫正:                                            
5.一旦遇到不可抗力,违约方就不必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
矫正:                                            
议题一 如何履行合同
【情境】 钱某看到同事孙某有一个限量版手办(玩偶),非常喜欢,遂让孙某将手办转让给他,双方以一万元的价格成交,并约定一个月后取走手办,钱某支付定金一千元。隔天周某来探望孙某,同样喜欢这款手办,愿以一万二千元的价格购买,孙某于是把手办又卖给了周某,周某将手办作为生日礼物赠送给了吴某。一个月后钱某向孙某索要手办,孙某表示手办已转让给周某。双方协商无果,钱某遂将孙某诉至人民法院。
任务1 分组讨论:孙某对钱某是否构成违约?并说明理由。
任务2 共同探讨:说明本案中孙某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具体方式。
全面理解合同履行的原则
原则 含义 要求
诚实信用原则 强调合同履行主体的主观态度,要求本着诚信精神对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平等协商解决合同不明之处,而不能恶意为之,应该尽最大的善意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恪守信用,言行一致,不滥用权利,不规避义务
全面履行原则 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者适当履行原则,即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避免部分履行、不当履行等情形 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协作履行原则 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合同主体有义务协助对方实现权利。一方面,需要双方当事人之间相互协助,另一方面,也表明协助不是无限度的 当事人不仅要全面严格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而且要积极配合对方,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议题二 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情境1】 某空调厂家在举办“空调以旧换新”活动期间,在商场显眼位置悬挂“空调一经置换售出,概不退换”的横幅。王大爷在该商场置换了一台节能静音空调。王大爷在使用时觉得空调发动机嗡嗡作响难以入睡,经专业机构检测,该空调运转时的声音分贝与产品说明书不符,王大爷要求商场换货。商场工作人员说:“活动期间置换的空调都是不退不换的。”王大爷很生气,遂将商场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更换空调。
任务1 分组讨论:判断王大爷的诉讼请求是否会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情境2】 赵某与子安月子中心公司(以下简称月子中心)签订母婴护理服务协议,约定由月子中心在其王府井旗舰店提供赵某月子期间母婴护理服务,合同总价108 600元。赵某于当日支付2 000元,后依约支付余款106 600元。后赵某联系月子中心要求履行合同,被告知合同只能在丰台区某酒店履行。因临近生产,赵某无法确认新地址实际居住情况且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未出现该地选项,双方协商退款。经多次催促,月子中心未退还服务费用,故赵某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1.月子中心退还合同款108 600元;2.月子中心双倍返还定金,扣除第一项诉讼请求主张金额外返还2 000元。
人民法院调查发现,案涉服务合同中包含以下条款:“甲方签约当日支付订金,即人民币2 000元”;赵某转款2 000元时亦备注“订金”,月子中心出具的收据亦明确载明“订金”。
任务2 共同探讨:指出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赵某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1.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继续履行。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而不允许其以金钱或其他方法代替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比如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非违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
(3)赔偿损失。它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具有典型的补偿性。赔偿损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4)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且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过高或者过低。
(5)适用定金罚则。定金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定金按民法典规定执行,但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
2.区别违约金与定金
类别 违约金 定金
条件 以违约为生效要件,不需要预先给付,而是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才进行给付 以预先给付为条件的,定金交付之日起定金条款即生效
责任承担方式 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的,一方违约时,应当按照该约定支付违约金 合同中约定定金条款的,则要按照“定金罚则”来处理。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数额规定 约定的违约金以实际损失为基准,但对于占总价款的比例没有规定,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和实际损失没有关系,只是规定不能高于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
1.教材P28“探究与分享”
提示:(1)镜头一中,保险公司在受理赵某提出总计10万元的赔付申请后,又主动协助赵某申请重大疾病赔付,最终在合同范围内赔付给赵某50万元,切实全面、诚信地履行了保险公司的合同义务,做到了言而有信、有约必守,是值得肯定和弘扬的做法。
(2)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履行合同的关键是明确合同内容。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价款是合同内容的重要部分。镜头二中,周某与李某通过电子邮件签订了1980年猴票的买卖合同,但忘记在合同中明确邮票的价格,所以双方产生了争议。
2.教材P30“探究与分享”
提示:(1)案例一中黄某可以依法要求旅行社返还合同约定金额和旅行实际花费之间的差额数,并且可以要求同等金额的违约金赔偿。民法典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本案的情况,黄某可以选择要求旅行社承担合同项下的违约责任,然后基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要求旅行社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2)案例二中的姜某“霸座”且拒绝让出本属于其他乘客的座位,既是违反列车乘车秩序的行为,也构成客运合同项下的违约行为。乘警的处理符合铁路运输相关规定,该乘客的请求无法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
(3)民法典规定了瑕疵履行的处理方式:“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则是关于当事人就部分合同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补救措施的规定。案例三中曹某购买的手机不符合商品质量约定,而商家拒绝协商解决,因此曹某提起诉讼,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曹某要求更换手机并赔偿损失的请求可以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知识点一 合同的履行
【例1】 (2025·湖北期末)小王与某公司签订为期6个月的装修合同,支付1万元定金,双方约定1万元违约金。施工一月后,因暴发洪涝灾害被迫停工,之后公司要求小王增加1万元装修费才继续施工。双方协商未果,小王将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退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合同双方权责对等,装修公司可以单方面变更合同
②退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的担责主张适用违约金条款
③人民法院判决公司因不可抗力免除合同义务、免付违约金
④装修公司应基于诚信和全面履行原则履行合同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知识点二 违约责任
【例2】 (2025·河北张家口开学考)原告倪某与被告夏某签订《定金协议》,夏某以55 000元的价格将某小区快递经营权转让给倪某。倪某支付定金25 000元(民法典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并约定尾款于开业前三天付清。后夏某未将该小区快递经营权交付给倪某,倪某通过微信多次询问夏某未果,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夏某双倍返还定金并解除双方签订的《定金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夏某应双倍返还倪某定金50 000元
②夏某应双倍返还倪某定金22 000元
③夏某应返还倪某75 000元
④夏某应返还倪某36 000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提示:完成课后作业 第一单元 第三课 第二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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