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课程标准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第一框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学习目标 一、珍惜婚姻1.结婚的含义:结婚是 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2.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1) 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2)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3.结婚的法定条件必须符合的条件 不符合条件的结果男女双方 基于胁迫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男女双方达到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符合 重婚,婚姻无效 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姻无效4.结婚登记申请 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结婚登记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核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 ,询问相关情况,并对当事人的身份以及婚姻状况信息进行联网核对,依法维护当事人的 登记 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 ,发给 ;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在线点拨】(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已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同居会构成重婚行为,将受到法律惩罚。(2)婚姻无效不等于离婚。婚姻无效是从婚姻登记之日起就无效。二、离婚要慎重1.离婚自由,反对轻率(1)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 离婚。(2)夫妻双方感情确已 ,当事人可以离婚。2.离婚的方式协 议离 婚 ①要求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 共同申请离婚登记。 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核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 、书面材料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 。 ③当事人从取得 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裁 判离 婚 ①凡由 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 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 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在线点拨】可认定为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情形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误区矫正】1.婚约就是结婚。矫正: 2.婚姻自由指的是公民有与谁结婚的自由。矫正: 3.法律规定了男女双方的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矫正: 4.结婚登记可以由父母或他人代替领结婚证。矫正: 5.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因此离婚不受限制。矫正: 6.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均由人民法院判决。矫正: 议题一 结婚的法定条件和程序是什么【情境】 某村姑娘小云,爱上了残疾青年,尽管自己不断与父母沟通,但双亲坚决反对并暴力干涉。为此,小云准备诉诸法律,找到某律师事务所,要将父母告上法庭,争取自由的爱情和婚姻。任务1 独立思考:本案中小云父母违背了我国婚姻制度的什么原则?任务2 小组讨论:征得父母同意是小云结婚的必备条件吗?任务3 共同探讨:如果小云决定结婚,需要履行什么程序?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异同类 别 无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不 同 点 ①无效婚姻是违反禁止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或是已有配偶(重婚),或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或是未到法定年龄。 ②对于无效婚姻,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相关组织都可以申请无效,人民法院可依法宣告无效。 ③无效婚姻的宣告没有时间限制,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而裁判是否宣告无效 ①可撤销婚姻是因为胁迫,本人不自愿,或者因为隐瞒重大疾病产生的认识错误,如果知道就不会结婚的。 ②受胁迫和隐瞒重大疾病的两类可撤销婚姻,只有当事人可申请撤销,人民法院必须依当事人的申请撤销。 ③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超出规定的时间则不能再提出申请,如需解除婚姻只能走离婚程序相 同 点 ①二者自始都没有法律约束力。 ②子女和财产的处理规则相同,都是按同居关系处理议题二 如何理解慎重离婚【情境】 黄某与牛某梅是一对成功的夫妻创业者,经营着一家连锁超市。但是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两人在公司经营方向上出现严重分歧,导致感情产生裂痕。之后,双方又在孩子的教育问题上产生矛盾,以至于婚姻走到了尽头。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孩子由牛某梅抚养,黄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 000元。牛某梅认为,黄某应该对两人婚姻的破裂负有主要责任。出于对黄某的报复,牛某梅禁止黄某探视孩子,黄某愤而拒绝支付抚养费用。任务 分组讨论:判断黄某与牛某梅是通过何种方式离婚的。离婚后,二人的做法是否正确。协议离婚与裁判离婚异同类别 协议离婚 裁判离婚受理机关 婚姻登记机关 人民法院条件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要求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离婚登记;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一是实质要件,感情确已破裂;二是程序要件,经调解无效办理程序 申请离婚登记→双方协商一致→发给离婚证 人民法院先调解,调解无效后再审理判决法律效力 相同1.教材P50“探究与分享”提示:(1)材料一中小武的父亲与小美的母亲是表兄妹,因此,小武与小美是四代旁系血亲。民法典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小武与小美不属此列。另外,男青年小武在24周岁时与女青年小美登记结婚,小美与小武年龄相差3岁,因此,小美的年龄是21周岁或27周岁,小武和小美均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可见,小武与小美的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成立的婚姻。(2)民法典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材料二中小张与小梅的关系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两人可以通过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的方式,确立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3)民法典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小罗与小英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材料三中小罗伪造证件与小英登记结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使用伪造的户口办理的婚姻登记应当属于可撤销婚姻。另外,男青年小罗登记结婚时年龄未到22周岁的法定婚龄,不具备登记结婚的条件,属于无效婚姻。2.教材P52“探究与分享”提示:维系夫妻婚姻关系稳定,挽救破裂家庭,维护社会稳定等。知识点一 珍惜婚姻【例1】 (2025·河北石家庄月考)合法的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下列情形中说法正确的是( )①尹某和万某志同道合,登记结婚,符合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基本原则 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自动解除夫妻关系 ③林某的母亲和贾某的父亲是表兄妹,林某与贾某不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登记结婚 ④小罗隐瞒自身重大疾病与女友小英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其婚姻可撤销A.①③ B.①④C.②③ D.②④技法点拨 准确界定三代旁系:亲表兄妹、亲堂兄妹属于第三代旁系。知识点二 离婚要慎重【例2】 项某(男)与褚某(女)是一对夫妻,都是丁克主义者(即有生育能力但不选择生育的人)。随着年龄增大,褚某逐渐改变了想法,与项某在是否要孩子的问题上分歧越来越大,多次发生激烈争吵,褚某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若褚某已怀孕,其不能提出离婚 ②人民法院应当对该离婚案件进行调解 ③非经项某同意,人民法院不能判决离婚 ④若二人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A.①② B.①③C.②④ D.③④提示:完成课后作业 第二单元 第六课 第一框4 / 4学习讲义部分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第一框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课堂议题探究】议题一 任务1 提示:此时张某21岁(已满18周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经济活动不需要父母的监护,该购买行为是有效的。任务2 提示:本案例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①民事主体:张某和李某。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双方买卖的标的——手机。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议题二 任务1 提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售货员无视童童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损害了童童的利益,违反了公平原则。任务2 提示:判定这是一种无效民事行为,商店应退货并返还货款;商店同时违背了诚信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应该降低其信用评级。【基础对点演练】【例1】 C 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①说法错误但符合题意。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②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③说法错误但符合题意,④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例2】 A 翻新纸尿裤残次料,重新包装为“新品”销售,属于欺诈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①正确。利用消费者对电器故障的认知盲区,虚报故障3倍收费使价格与服务不对等,违背了公平原则,②正确。隐瞒必须充值才能领奖的附加条件,诱导用户参与抽奖,违背了自愿原则,而非平等原则,③错误。销售非标电线电缆威胁公共安全,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而非绿色原则,④错误。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课堂议题探究】议题一 任务1 提示:(1)未成年人张某打伤万某,侵犯了万某的身体权和健康权,应由张某的父母支付万某全部的医药费。(2)①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②张某10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张某的父母作为张某的监护人必须承担对万某的赔偿责任。任务2 提示:①要与人友善,不与人结怨,以免被打击报复。②与他人有矛盾时,要宽容忍让,避免发生暴力冲突,更不要以暴制暴。③厕所、角落等是校园暴力多发地带,去上述地方时,最好与同学结伴而行。议题二 任务1 提示: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张甲年满18周岁,已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任务2 提示:张丙的行为侵犯了张甲的姓名权,要承担侵权责任。任务3 提示:T公司侵犯了贾某的肖像权,但没有侵犯贾某的姓名权。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贾某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处理后的贾某肖像剪影,加上文章指向性的介绍,仍具有可识别性,但文章并未直接使用贾某的姓名,网友的评论并非T公司行为,T公司并未侵犯贾某的姓名权。议题三 任务1 提示:①该县中医院侵犯了刘某的肖像权,因其未经刘某及其家属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公开展出刘某就诊的照片。②该县中医院侵犯了刘某的隐私权,因刘某就诊一事属个人隐私,不愿被他人知晓,而该县中医院以公开的形式对外宣扬,侵犯刘某的隐私权。任务2 提示: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根据民法典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②张某公然发表和转推侮辱、诋毁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的言论,侵害其名誉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人民法院应判决张某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基础对点演练】【例1】 C 未经允许在学术论著中引用他人观点,主要涉及学术规范以及侵犯著作权等方面,不涉及对人格权的侵犯,①与题意不符。医院的这种行为侵犯了叶某的肖像权,肖像权属于人格权,②符合题意。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侵害了程某健康权等权益,健康权属于人格权,③符合题意。陈某的行为是对洪某某不当言论的回应,且目的是维护英雄烈士的尊严等,并没有侵犯洪某某的人格权。相反,如果洪某某对英雄烈士发表不当言论,可能侵犯了英雄烈士的人格权(如名誉权等),④与题意不符。【例2】 C 李某未经王女士同意,在未对其进行人脸打码的情况下在某平台发布了视频,造成广泛传播,对其生活造成不良影响,这侵犯了王女士的肖像权,可判决李某向王女士赔礼道歉,②④正确,①排除。本案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人身利益,③排除。【例3】 D 本案中,张乙虽已16周岁,但其只是帮父亲送快递,并非以此为主要生活来源,应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说法错误。本案中,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从理性第三人的视角看,陈某拆开快递的行为既不违法也不违背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因此陈某不承担侵权责任,②说法错误。张乙送错快递的行为违背了其应有的注意义务,对曹某的“损害结果”具有过错。因张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担民事责任,③符合题意。本案中,曹某的隐私权在表面上被侵犯了,但是陈某发现误拆快递后已送还曹某,并未存在损害事实。因此,在法律上,曹某的隐私权没有被侵害,④符合题意。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第一框 保障各类物权【课堂议题探究】议题一 任务1 提示:汽车的所有权应该归王五,因为王五是善意第三人,且张三的妻子已经把汽车交于王五(取得动产所有权的方式:交付)。任务2 提示:假如李四买这台汽车时依法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这台车的所有权应该归李四。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任务3 提示:房产所有权的取得不是取决于购买和房款的支付,而是取决于依法进行房产登记。房产证写的是陶某某的名字,就意味着陶某某取得所有权。议题二 任务1 提示: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用益物权。任务2 提示:能够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财产权,确定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宅基地使用权,保证农民依法占有、使用,推动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有序流转,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基础对点演练】【例1】 B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因此,蔡某已将山地自行车交付罗某,罗某就取得该车所有权,而不是待余款付清后才获得所有权,①正确,②错误。 罗某取得房产不动产权属证书,拥有该房所有权,但建设用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③不选。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罗某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即获得该房屋所有权,同时也获得了房屋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④正确。【例2】 A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村民将自己宅基地上的房屋卖出去后,无权再次申请宅基地,①正确。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②错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故村民丁办完房产登记手续后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③正确。购房合同是债权,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而不是民事法律关系内容是行为,④排除。第二框 尊重知识产权【课堂议题探究】议题一 任务1 提示: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对该卡通形象作品享有著作权,包括对该作品的发表、修改、复制、发行、信息网络传播等权利。任务2 提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依法享有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作品将构成侵权。该眼镜公司未经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许可,擅自销售非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授权复制的卡通形象眼镜,且该公司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故该眼镜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侵权,应承担民事责任。议题二 任务1 提示:不正确,已构成侵权。根据法律规定,在某项发明已被申请为专利后,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不得实施该发明。即使该发明是由他人自行研制出来的,也同样不得实施。张某应立即停止生产该产品,并赔偿该专利权人损失,或者与该专利权人协商,购买其专利,然后进行生产。任务2 提示:有。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注册人只要依法续展,注册商标就可以长久地获得法律保护。任务3 提示:已构成侵权。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权。本案中,N地汪氏公司未经M地汪氏公司许可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在多年推广中各种暗示与M地汪氏公司有关联,已构成侵权。【基础对点演练】【例1】 C 梵某把绘画作品赠与丁某,丁某拥有该画作的所有权,即拥有该画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因而可以买卖,①错误,②符合题意。王某拥有了该画的所有权,但不拥有该画的著作权,王某将该画的主体部分印在了自己企业产品的外包装上,侵犯了梵某的保护作品完整权,③符合题意。该画最终属于王某所有,因此,将该画的主体部分印在自己企业产品的外包装上并不是王某的用益物权,④错误。【例2】 A 美术学院张老师用非遗传承人的刻葫芦作品讲解刻法,并将其复制出来,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①正确。某中华老字号产品为防止配方泄密,未申请专利,以商业秘密加以保护,属于合法的方式保护知识产权,②正确。赵医生认为已故某中医专家的著作有误,可以进行修订,但是要征得继承人的同意才能进行出版,因此不能直接进行出版,③错误。刘经理对汉简感兴趣,购买了简牍博物馆的文创产品属于合法行为,但是复制并在网上售卖则属于侵权行为,④排除。【例3】 C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据此可知,外观设计专利不包括使用权,陶某使用H公司外观设计专利的行为不构成侵权,①说法错误。外观设计专利包括制造权,车行的行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侵犯了H公司的专利权,②符合题意。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陶某假冒他人商标,构成商标侵权,③符合题意。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也属于商标侵权行为,④说法错误。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第一框 订立合同学问大【课堂议题探究】议题一 任务1 提示:甲向乙发出的电子邮件为要约。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内容具体,符合要约的要件。而要约邀请其目的在于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这种意思表示不构成要约,不具有法律效力。而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一种意思表示,应该由受要约人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其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任务2 提示:乙的复电不构成承诺。乙的复电改变了甲要约的实质性内容,由10套变成20套,构成新的要约。议题二 任务1 提示:合同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旅行社对旅客的承诺属于口头合同。任务2 提示:签订书面合同有助于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书面合同还可以作为仲裁机构、司法机关仲裁、调解等处理合同纠纷的有力证据。张某应该在生活中利用好这个白纸黑字的工具。【基础对点演练】【例1】 D 胜利家具厂的发函是希望与他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②正确。承诺到达要约方时生效,因此家具厂表示“同意”时,买卖合同成立,④正确。在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当事人双方应履行合同的行为,桌椅只是标的物,①错误。A机关于5月4日回函内容,变更了商品的价格,属于新的要约,③错误。【例2】 B 本案中,当事人没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或误导对方基于此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所以不是欺诈行为,A排除。本案中,乙以检举揭发甲,对甲威胁,应认定为存在胁迫行为。以欺诈、胁迫方式与另一方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B符合题意。甲虽然是不得已才将自己的房屋卖给乙,但是因为受到了乙的胁迫,而不存在处于危难处境的情况,因此,不属于乘人之危的情况,C说法错误。本案中,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存在胁迫行为,不存在重大误解,D排除。【例3】 C 张某打电话给王某讨论续租停车位的事宜、袁某向李某借款20 000元并说好下月归还,这都属于口头形式的合同,不属于书面合同,A、B排除。吴某在支付宝购买了一份健康保险并签订了电子合同,属于书面合同的一种形式,C正确。王某给妻子打电话商量购房事宜,不属于合同,D排除。第二框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课堂议题探究】议题一 任务1 提示:钱某与孙某就该手办买卖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不合法的情形,合同成立并有效,且钱某已支付孙某定金一千元。孙某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手办,而是将手办转售他人,构成违约。任务2 提示:违约责任。孙某双倍返还定金2 000元,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议题二 任务1 提示:支持王大爷要求商场更换空调的诉求。理由:①有效合同要求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商场悬挂的横幅“空调一经置换售出,概不退换”违背公平和诚信原则,也违反法律规定。该条内容无效。②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商场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静音空调,违反了合同中的全面履行、诚信原则,商场应承担违约责任。任务2 提示:①赵某与月子中心之间签订的服务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合同有效;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月子中心单方面变更服务履行地点,构成违约,赵某要求月子中心退还合同款108 600元,应予以支持。②有关法律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交付的订金,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在案证据显示,赵某交付的2 000元系订金,属于预付款,因此对于赵某要求月子中心双倍返还定金的诉讼请求,应不予支持。【基础对点演练】【例1】 C 该合同非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法定程序不可单方面变更,①说法错误。该案例中,小王支付1万元定金,并约定了1万元违约金,装修公司违约,应该退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②符合题意。因不可抗力违约,只能免除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整个合同义务,③错误。因不可抗力原因,装修公司没有全面履行合同,因此装修公司应基于诚信和全面履行原则履行合同义务,④符合题意。【例2】 D 夏某以55 000元的价格将某小区快递经营权转让给倪某。倪某支付定金25 000元(民法典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所以倪某应该支付定金为55 000×20%=11 000元。夏某违约,所以应双倍返还倪某定金22 000元。不产生定金的效力的那部分钱为25 000-11 000=14 000元。所以夏某共返还倪某:14 000+22 000=36 000元,②④符合题意,①③排除。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课堂议题探究】议题一 任务1 提示: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任务2 提示: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被告在未经何某同意的情况下,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形成了包含何某肖像、姓名的虚拟形象,设定涉及原告人格尊严的系统功能,构成了对何某姓名权、肖像权以及人格尊严的侵害,因此,何某有权要求被告依法承担侵权责任。议题二 任务1 提示:秦女士应该赔偿张女士。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秦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履行自身安全注意义务,导致摔倒并引发后续事故,侵害了原告健康权,理应承担侵权责任。任务2 提示:魏先生善意施救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观上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责任。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明确提示乘客注意安全且扶梯运行正常,事发后工作人员处置及时,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对原告受伤无过错,无需承担责任。【基础对点演练】【例1】 C 沈某因装修导致邻居赵某经常失眠,不是故意为之,A错误。赵某与沈某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不存在违约问题,B错误。房屋交房和过户之前所有权未转移,房屋为叶某所有,沈某擅自撬门装修对赵某构成侵权,叶某要承担责任,赵某有权要求叶某排除妨碍,C正确,D错误。【例2】 C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②符合题意。“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表明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的,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责任,④符合题意。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并不是不承担侵权责任,也不能免除责任,①③错误。第二框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课堂议题探究】议题一 任务1 提示: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捏造、歪曲事实;②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③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此案件中报社是否侵犯了企业的名誉权,关键要弄清报社报道内容是否属实。若属实则不构成侵权,否则构成侵权。任务2 提示:①张某播放CD供自己和朋友欣赏,不构成侵权。因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出于个人学习、研究、欣赏的目的而使用他人作品,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②李某在营业时间播放CD,作为酒吧的背景音乐,构成侵权。因为用于营业场所播放,具有商业性,不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议题二 任务 提示:江某在楼道公共区域安装摄像头,固然有利于维护自身家居安全,但有可能侵犯陈某的隐私权,并会导致陈某家安全门失去应有作用,陈某财产权及人身安全可能因此遭到不法侵害。因此,陈某有必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该摄像头属于江某的财产,且摄像头刚安装好,并没有在事实上侵犯陈某的合法权益。陈某将摄像头扯下会对摄像设备造成破坏,侵犯了江某的权益,也影响了邻里关系。【基础对点演练】【例1】 A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作品的修改权一直受法律保护,丙同学错误。向不特定群体传播录制内容,即使未营利,也侵犯了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不属于法定许可使用,丁同学错误。【例2】 A 对于婴儿的啼哭声在已关闭门窗的情况下仍影响邻居休息,邻里之间应该互相体谅、和睦相处,A正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即使是在自己家的阳台种菜,也应该考虑到周围邻居的感受,尽量避免使用会产生强烈异味的肥料,B错误。小李家的果树如果大面积遮挡邻居家的窗户,影响了邻居的采光权,这可能构成对邻居合法权益的侵犯,C错误。如果小钱对自家入户门的改动导致邻居出行通道狭窄,影响了邻居的出行便利和安全,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小钱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需要将入户门恢复为向内开的状态,D错误。单元整合提升【热点聚焦】热点加练1.C 该合同中只是提及“保证金”,并没有明确其为定金性质,所以乙方不能直接要求甲方双倍返还保证金共20万元,A排除。甲方股东抢夺公章导致公司管理失控不属于不可抗力,B排除。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变更合同内容,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C正确。根据民法典关于合同成立的规定,货物质量标准不是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可以通过补充条款重新约定,D排除。2.①合作协议系双方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合同有效。②合同订立后,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小张未与A公司协商,在合同期内自行注销双方合作的直播账号,并另行注册账号进行直播,已经构成违约,应承担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③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考虑到小张在A公司指定的平台从事直播活动的时间短,另行注册账号进行直播获取的收益也较少,A公司要求的违约金明显过高,有违公平原则。④小张停播前仅履行合同4个月,对于公司提供的扶持与推广的约定难以量化,小张仅以此主张A公司构成违约,于法无据,不应予以支持。综上所述,人民法院不支持小张诉求、判定小张违约并支付违约金10万元具有合理性。【考教衔接】一、教材辅文挖掘1.A 甲女士饲养的动物致人受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被侵权人(受伤儿童)又非故意、无重大过失,甲女士应承担侵权责任,①正确。乙是7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其法定监护人需要承担侵权责任,②正确。动物园的动物伤人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依照法律规定推定丙动物园有过错,但若其能够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职责,则不承担侵权责任。该事件中,根据“成年游客”“伸进栅栏”等信息,有可能出现“游客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这一可能性,故无法推断丙动物园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③错误。丁饲养的动物致人受伤,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不会减轻侵权责任,④错误。2.D 该案例中,学者引用他人作品的目的是学术研究和论文撰写,且已注明出处,其行为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①不符合题意。为实施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如作者未声明不许使用、支付报酬等),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要支付相应报酬,这是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②不选,③入选。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据此学者引用他人作品进行学术研究和论文撰写,且已注明出处的行为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④符合题意。二、真题多维探究1.A 2.B 3.C4.乙的请求合理,会得到人民法院支持。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甲翻建房屋时未留出合理的滴水空间存在过错,造成乙家房屋墙皮脱落、木地板受潮开裂等损害事实,甲的行为与乙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甲侵害了乙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甲的辩称是错误的。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甲行使翻建房屋权利的同时应遵守相邻关系原则,不得损害乙的合法权益。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课堂议题探究】议题一 任务1 提示:①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哪吒父母悉心教导哪吒,让哪吒拜师接受教育,在哪吒闯祸之时,父母及时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合理的惩戒,是父母之爱的体现,也是父母义务的履行。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哪吒父母保护哪吒,当哪吒在误伤村民时,第一时间对百姓道歉,引导哪吒知善恶、辨是非、勇担责。任务2 提示: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必须履行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人身安全、健康和财产权益。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③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有权对子女进行必要的约束、引导、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但家暴子女是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④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不得以离婚为由推卸履行家庭教育的责任与义务。议题二 任务1 提示:①徐某年迈体弱,丧失劳动能力,徐某要求其六名子女履行支付赡养费的义务,于法有据,应予以支持。②徐某本人表示愿意在养老公寓生活,其意愿应予尊重。③徐某在养老公寓的费用及医疗费由六名子女分摊。高某对徐某没有赡养义务,其此前支付的各项费用应由徐某六名子女分摊。任务2 提示: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明确要求,更是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在现代社会,赡养老人不仅要满足老人的基本生活、医疗需求,也要满足老年人精神、情感、心理方面的需求,采取何种赡养方式应当充分听取并尊重被赡养人的意见。【基础对点演练】【例1】 A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父母对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是有条件的,①说法错误。教育,是父母从思想文化、科学知识上给予子女一定的指导和帮助,抚养和教育,一个侧重物质方面,一个侧重精神方面,②③正确。父母对子女的教育和抚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父母对未成年人的抚养和教育是无条件的,对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是有条件的,④说法错误。【例2】 B 本题中郑某愿意继续住在养老院,这种意愿应当受到子女的尊重。因为老人有自主选择适合自己养老方式的权利,这体现了对老人的养老意愿的尊重,①正确。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能通过约定免除,②排除。无论子女经济条件如何,都必须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而不是根据经济条件有选择地承担,③错误。儿子出现经济困难后,子女通过协商,女儿承担全部养老院费用,儿子经常看望老人,这种协商方式很好地解决了赡养老人过程中的问题,这表明子女协商是处理赡养问题的较好方式,④正确。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课堂议题探究】议题一 任务1 提示: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因此,曾某生前未留遗嘱,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分。任务2 提示:我国法律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依据法定继承顺序,哥哥与妹妹均为曾某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如无其他情况,兄妹享有同等的继承权。议题二 任务 提示:①继承开始时,要先进行析产,安置房是基于周某个人房产的拆迁安置利益转化而来,属于被继承人周某的遗产。②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周某立遗嘱时只有一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故代书遗嘱无效。代书遗嘱被认定无效后,应按照法定继承分割该房产。③本案中王甲、王乙、王大、王二、王三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因王乙对周某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应当在遗产分配时多分遗产份额。【基础对点演练】【例1】 A 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儿媳,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例2】 D 明某为文某的邻居,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不选。明某与文某并非赡养关系,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②不选。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的协议,所以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③正确。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履行了协议中的扶养义务,因此可以获取其遗产,④正确。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第一框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课堂议题探究】议题一 任务1 提示:小云父母违背了婚姻制度中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任务2 提示:不是。结婚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当然,征得父母同意有利于家庭和谐幸福。任务3 提示:结婚需要履行登记程序。包括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结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从而确立夫妻关系。议题二 任务 提示:(1)裁判离婚。(2)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牛某梅无故禁止黄某探视孩子,侵犯了黄某的探视权,是违法行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黄某因牛某梅禁止其探视孩子而拒绝支付抚养费用的做法也是违法的。【基础对点演练】【例1】 B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是结婚的基本原则之一,尹某和万某登记结婚符合该原则,①正确。夫妻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非自动解除夫妻关系,②错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林某的母亲和贾某的父亲是表兄妹,林某与贾某已超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范围,是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登记结婚的,③不选。小罗隐瞒自身重大疾病与女友小英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其婚姻可撤销,④正确。【例2】 C 如果怀孕期间女方要求离婚,男女双方可以相互协商,直到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无异议时,就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材料中女方要求离婚,符合要求,①排除。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对该离婚案件进行调解,褚某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②正确。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若二人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而不是“非经项某同意,人民法院不能判决离婚”,④正确,③错误。第二框 夫妻地位平等【课堂议题探究】议题一 任务1 提示: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任务2 提示:①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王刚坚持两个孩子都姓王,没有尊重妻子给孩子取名的权利。②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王刚要求妻子做专职太太,侵犯了妻子参加工作的权利。③夫妻双方都要履行家庭义务。王刚忙于公司业务,不能履行家庭义务,但也不能把所有家务都推给妻子。④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议题二 任务1 提示:张某的认识是错误的。我国民法典规定,工资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可见,存款虽在张某名下,但其仍是夫妻共同所有的。任务2 提示:王某的认识是错误的。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供夫或妻个人使用的生活消费品,如衣物、饰物等。由于这类财产在使用价值方面具有特殊性,不是夫妻双方通用或共用的生活用品,所以应属于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但是,婚后购置的贵重首饰、汽车等,虽属个人使用,但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任务3 提示:这笔遗产是属于小王个人的,王某和张某均没有所有权。在小王未成年时,这笔财产应由王某和张某代为保管。如果他们离婚,由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代为管理。【基础对点演练】【例1】 C 王晓因与陌生男人说话而受到丈夫张林的殴打,其行为违背了“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的原则,违背了“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的法律规定,①③符合题意。张林的行为如果对王晓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将要承担刑事责任,②错误。张林的行为不仅会破坏家庭和睦团结,也违反了法律,④错误。【例2】 A 李某的著作出版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收益属于知识产权的收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李某的配偶对这2万元奖金享有共有权,①正确。只要创作出作品,无论是否发表,著作权人都对其享有著作权,②排除。法律保护著作权,引用部分他人著作内容,必须在引用中标明被引用作品的作者姓名和作品出处,故该著作在引用中应标明钱某为研究报告的作者,③正确。课堂教学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需要得到著作权人同意,④错误。单元整合提升【热点聚焦】热点加练1.A 文章在2024年6月发表,虽然2025年3月才收到稿费,但2025年1月离婚,并且没有书面形式约定,故属于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①正确。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属要采取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③正确。薛红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房产,而不是遗赠,②不选。王明婚前房产婚后升值的30万元属于王明个人财产,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不选。2.①对赵某的请求部分支持。小强和赵某之间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小强借款未还的事实证据充分,小强应依法对借款承担偿还之责。②小丽无需承担还款责任。离婚冷静期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借款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取决于该借款是否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或者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并且债权人是否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借款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借条是在小丽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的,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赵某未能举证该笔借款用于小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以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考教衔接】一、教材辅文挖掘1.C 自书遗嘱虽可依个人意愿分配财产,但民法典规定需为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因此“完全按照自己意愿”表述不严谨,且自书遗嘱仅解决遗产分配问题,未直接解决养老质量、虐待等生前权益问题,①错误。遗赠扶养协议允许老年人选择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组织签订协议,要求对方承担扶养义务,以此保障老人生前生活质量和身后事务处理,直接针对养老服务质量等问题,②正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允许老年人提前指定信任的人作为监护人,在自身丧失能力时维护权益(如防止虐待、诈骗),直接保障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③正确。遗赠可让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获得遗产,但受遗赠人并非“继承人”,且遗赠仅涉及遗产分配,未直接解决生前权益问题,甚至可能引发纠纷,④错误。2.C 甲、乙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是甲婚前财产,属于甲的个人财产,A错误。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乙婚后遗嘱继承其母亲的房屋是乙的个人财产,B不选。夫妻双方中,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为个人财产,C符合题意。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礼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D错误。二、真题多维探究1.C2.(1)合法。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本案中,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2)县人民法院不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①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赠扶养协议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本案中,小赵的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供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②小赵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第一框 立足职场有法宝【课堂议题探究】议题一 任务1 提示: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为了实现宪法赋予公民的劳动权利,我国制定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代表的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任务2 提示:除劳动法外,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议题二 任务1 提示:无效。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社会保险,具备必备条款是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劳动合同如果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则为无效合同或部分无效合同。某公司与顾某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了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约定无效。任务2 提示:不可以。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同样应当遵循上述原则。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并没有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未指出顾某存在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基础对点演练】【例1】 A 部分城市设立“工匠日”,充分尊重劳动者,有利于引导劳动者树立匠心,弘扬工匠精神,①符合题意。免费乘坐公交、地铁,表彰各领域涌现出的“能工巧匠”,加强技能培训、开辟“技能赛道”,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培养工匠人才,②符合题意。劳动合同和事实劳动才能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③错误。设立“工匠日”与分配制度无关,④不符合题意。【例2】 C 本案中公司即使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也要依法,不得随意辞退,①不选。双方并未约定试用期,公司应当在李某上班后一个月内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经过李某的同意,便调整其岗位,公司违背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②③入选。公司没有与李某协商而单方面变更李某的工作岗位和工资的行为是不妥的,④不选。第二框 心中有数上职场【课堂议题探究】议题一 任务1 提示:无效。本案中,该科技公司利用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的主导地位,要求张某在其单方制定的格式条款上签字放弃加班费,既违反法律规定,也违背公平原则,侵害了张某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任务2 提示:崇尚奋斗无可厚非,但不能成为用人单位规避法定责任的挡箭牌。谋求企业发展、塑造企业文化都必须守住不违反法律规定、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底线。应在坚持多劳多得的基础上,通过科学合理的措施激发劳动者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同时,实现统筹促进企业发展的双赢。议题二 任务1 提示:马某首先可以尝试与公司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友好协商,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就岗位问题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如果协商、调解未果,马某可以就岗位调整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仲裁申请不予受理或马某对仲裁裁决不服,则马某可以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务2 提示:不可以。①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劳动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③劳动争议的解决需要先裁后审。【基础对点演练】【例1】 B 即使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黄某已经实际提供了劳动,公司也接受了这种劳动,因此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根据劳动法,公司应当支付黄某相应的工资报酬,①正确。口头合同在法律上是有约束力的,②排除。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公司仍然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③排除。企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④正确。【例2】 C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而不是其他方式维权的必经程序,①错误。田某拖欠王某和于某的劳务费,这种行为侵犯了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王某和于某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维护权益,②③正确。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都可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调解不一定是最优解决方式,④错误。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第一框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课堂议题探究】议题一 任务1 提示:不合规。创办企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准备相应的文件。创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任务2 提示:不可以。小文和小武创办的是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出资人对市场主体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议题二 任务1 提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该商场做虚假广告,作出了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任务2 提示:①在发布广告时,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既要遵守广告法的规定,也要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约束。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功能、性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要遵守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的原则。【基础对点演练】【例1】 B 创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因此,夜市自主创业者若成立企业需依法办理登记手续,①正确。材料未涉及企业性质,无法准确判断其应承担责任的情况,②排除。该市推动夜间经济的发展从而带动创业就业,体现了政府帮扶可以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③正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无论通过何种途径获得的就业岗位,都应当签订劳动合同,④错误。【例2】 B 乙公司开发运营某直播场控助手软件,通过事先租用或其他方式取得真实批量的“快某”账号使用权,说明乙公司帮助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存在主观故意,违背了诚信原则,①④正确。乙公司其行为不属于“搭便车”,②错误。乙公司没有侵犯甲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③与材料不符。第二框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课堂议题探究】议题一 任务1 提示:①麻花经营者向消费者张女士提供商品时,没有明码标价,侵犯了张女士的知情权。②张女士在购买麻花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在张女士对价格表示不能接受时,该经营者还存在强卖行为,有违自愿、平等、公平原则,侵犯了张女士的自主选择权。任务2 提示:张女士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向行政部门投诉;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议题二 任务1 提示:①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②我国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③个人或者企业均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④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任务2 提示:①从纳税人角度来看,个人所得税是针对居民个人在我国境内外取得的收入或者非居民个人在我国境内取得的收入而依法征收的一种税。②从征税方法来看,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不仅提高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增加了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而且采用综合征收的方式。③从作用来看,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改革由最初的注重效率转变为更加关注公平;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有利于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和法治观念。【基础对点演练】【例1】 B 安徽省市场监管系统严肃查处了一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这是因为虚假违法广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违背了市场诚信和公平原则,①③正确。虚假违法广告是虚假宣传,不是诋毁对手商誉的行为,也没有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②④排除。【例2】 A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利于促进社会收入公平,帮助个人和家庭减负,①②符合题意。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会降低个税收入,影响财政收入增长,③不符合题意。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会促进我国个税体制更加关注公平,而不是更加注重效率,④不符合题意。【例3】 A 增值税税率持续下调,是根据经济发展要求对财税体制的完善,属于减税,有利于降低经济主体税负,增强经济主体发展能力,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促进我国经济发展,①②符合题意。“减少重复征税”与税率下调无关,③不符合题意。增值税税率持续下调并不能拓宽财政收入来源渠道,④不符合题意。单元整合提升【热点聚焦】热点加练1.C ②属于虚假宣传,④属于混淆行为,都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入选。①③都是正常的经营行为,属于公平竞争,排除。2.①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权。②鑫盼盼公司在应当知晓的情况下,仍臆造了高度近似且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或误认的商标,属于典型的“搭便车”行为,有悖于经营者的诚实信用原则,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③该判决能够遏制攀附他人商业信誉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和优化营商环境。【考教衔接】一、教材辅文挖掘1.C 小王连续工作了两个多月,说明小王履行了劳动者的义务,①不符合题意。合同约定法定节假日一律不得休假,符合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因此该劳动合同关于休假部分无效。小王连续工作了两个多月,计划“五一”期间回家探亲,向单位相关负责人请假未被批准,说明公司侵犯了小王休息休假的权利,国家对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行特殊劳动保护,②④符合题意。小王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③说法错误。2.D 劳动争议需先经过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①错误。 超市警告是对小王违规行为的正当管理措施,未涉及侮辱、诽谤等侵害人格尊严权的行为,②错误。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小王多次违规且经警告未改正,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③正确。 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劳动者也应遵守规章制度。小王严重违规,超市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是合理行使权利,不违背劳动法的首要原则,④正确。3.D 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满可以续展,续展次数没有限制,①错误。李某使用“天堂平安伞”店名,并大量突出使用该商标,这很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为其与甲公司有关联,从而构成对甲公司商标权的侵害,且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不得在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②错误。 李某的行为显然是在利用甲公司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进行“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足以引起消费者混淆,③正确。在此案例中,争议的焦点是“天堂伞”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即该商标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④正确。二、真题多维探究1.D 2.D3.①平衡企业用工管理权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需要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全面履行劳动合同义务。②企业的规章制度必须依法民主制定。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企业才能解除劳动合同。③企业应尊重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也应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妥善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建设和谐劳动关系。④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权和劳动者的权益发生冲突,可以通过协商、调解、劳动监察投诉、劳动争议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第一框 认识调解与仲裁【课堂议题探究】议题一 任务1 提示:①调解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②有利于节约纠纷解决成本,提高矛盾化解效率;③有利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任务2 提示:①要怀有为民情怀,公道正派、善于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深入调查,全面把握相关事实,获取准确的信息,有针对性地制定调解方案。②要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讲情讲理讲法,以案释法,达到既案结事了,又宣传法律法规、教育人民群众的社会效果。议题二 任务1 提示:部分支持。Y健身公司直接闭店,无法进行接下来的服务,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Y健身公司应退还叶某剩余的款项。当事人有约定违约金的,适用违约金条款。Y健身公司与叶某的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违约金,故对于违约金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任务2 提示:不能申请仲裁。①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③Y健身公司与叶某之间是平等主体当事人,双方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因此在选择诉讼后,不能再选择仲裁。【基础对点演练】【例1】 A 材料中的调解是在村民小组长和调解员的主持下进行的,属于人民调解,有利于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促进社会和谐,①正确。材料中的调解是人民调解,而非诉讼调解,人民调解的调解协议与判决书的法律效力不同,②排除。通过调解,双方达成共识消除了安全隐患,体现了“以和为贵”思想,相比诉讼,调解往往是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③正确。和解、调解、仲裁或者诉讼都是解决纠纷的有效方式,不能笼统地认为调解是解决纠纷的不二选择,④排除。【例2】 B 仲裁实行协议仲裁和“或裁或审”制度,申请仲裁要有双方达成的有效仲裁协议,已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纠纷不能再申请仲裁,①④符合题意。仲裁没有层级之分,双方可以自由协商决定,②错误。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属于商事仲裁受理范围,③不选。第二框 解析三大诉讼【课堂议题探究】议题 任务1 提示:(1)在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2)诉讼具有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的特点。(3)本案中被告人是国家行政机关卫健局,所以是行政诉讼。任务2 提示:行政诉讼的目的是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在本案中通过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卫健局所作出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正确;提起行政诉讼的是行政相对人,在本案中主体是小新的父亲。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不能提起反诉。【基础对点演练】【例1】 B 交警队行为属于合法合理的行政行为,并未侵犯他们的名誉权,人民法院不予受理,A错误。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决具有终局性和公权性,B正确。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C错误。D违背了或裁或审制度,排除。【例2】 C 服刑人员胡某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监狱人民警察,若产生诉讼行为,应以刑事诉讼为主,①不符合题意。同胞兄弟甲和乙因继承父亲的遗产产生纠纷,若产生诉讼行为,应属于民事诉讼,②符合题意。小魏违规停车被交警罚款200元,认为交警罚款过重,若产生诉讼行为,应属于行政诉讼,③不符合题意。小齐因未通过单位考核被扣除30%年终奖,若产生诉讼行为,应属于民事诉讼,④符合题意。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第一框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课堂议题探究】议题一 任务1 提示:张某冒用明星本人身份,侵犯了明星的人格权中的姓名权。张某诱骗刘某通过其母亲微信转账、易某诱骗刘某通过其母亲支付宝转账,均侵犯了刘某母亲的财产权。任务2 提示:①张某与易某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帮助其进行诉讼;②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依据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的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诉讼;③有上诉的权利,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如果不服一审判决,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议题二 任务1 提示:路人林某在制止斗殴中被刺身亡,属于见义勇为行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公民可以就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相关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任务2 提示:①法律援助申请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基础对点演练】【例1】 B 本案属于民事诉讼,因此王小某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①符合题意。抚养费的追索权是建立在父母子女身份基础上的权利,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②说法错误。在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是15日,③符合题意。若王小某申请法律援助,要去法律援助机构申请,而不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④说法错误。【例2】 B 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故①④符合题意,②③排除。第二框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课堂议题探究】议题一 任务1 提示: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小李与房东的纠纷发生在广东,他应到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任务2 提示:起诉并不必然导致诉讼的成立。我国实行立案登记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相应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议题二 任务1 提示:情境中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中,开庭审理要经过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任务2 提示:申某因为忙于生意而失去了公民应享有的上诉权。一审结束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基础对点演练】【例1】 D 材料未体现窦某的自主选择权受到了侵害,①排除。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②正确。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窦某最高的人身利益没有受到侵犯,③排除。在民事诉讼中,当原告提起诉讼时,一般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因此,窦某应向有管辖权的F区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正确。【例2】 A 法庭调查阶段,是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调查,①正确。告知辩护权适用于刑事诉讼,②错误。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裁决后,该市交通局不可以再上诉,③正确,④错误。第三框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课堂议题探究】议题一 任务1 提示:借条属于书证;录音属于视听资料。任务2 提示:在现实生活中,“有理说不清”的烦恼,其根源在于手中没有过硬的证据。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任务3 提示:刘女士的经历告诉我们收集与保存证据非常重要,要增强证据意识,做事要留痕。遇到纠纷可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为自己维权提供帮助。议题二 任务1 提示: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体现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诉讼基本原则。任务2 提示:小明的父母负有举证责任。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本案中小明父母提出主张,其负有举证责任,证明小明受伤是小强的行为所致。任务3 提示: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基础对点演练】【例1】 B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则方某应该选择向该景区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①符合题意。本案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方某应对自己被杨某的大型犬所咬伤的事实负举证责任,②说法错误。被咬伤后,方某用手机拍摄的伤口照片属于证据,③说法正确。杨某家的大型犬咬伤方某,杨某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④说法错误。【例2】 C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是行政相对人,该起诉讼是民事诉讼,不是行政诉讼,①排除。因为该起诉讼是由环境污染引起的,所以,该起诉讼可以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②正确。该住宅区的居民以该店铺的强光已构成环境污染为由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没有涉及隐私权,③排除。某店铺发出强光的行为违背了绿色原则,④正确。单元整合提升【热点聚焦】热点加练1.A 林某向人民法院起诉,经杭州市互联网公证处技术取证并出具《数据保全证书》,说明肖像权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可以提供电子数据证据,①符合题意。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②说法正确,③说法错误。侵权行为发生,权利人的权利已经受到了损害,提起诉讼只是维权行为,并不能保证自己的权利不受侵害,④说法错误。2.①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使用原告肖像对产品进行宣传来获取利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②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人民法院依法查明事实,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解决纠纷,实现案件的公平正义。③人民法院遵循公平的原则进行诉讼调解,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坚持以和为贵,最终促成了双方的调解,有利于维护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合法经营。【考教衔接】一、教材辅文挖掘1.A 该工作法取得成效的原因在于注重引导和支持人民群众理性表达诉求,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①③符合题意。材料强调法庭收案量持续保持下降态势,不是突出社会规范在纠纷解决中的教化作用,②不符合题意。材料不体现保障人民群众能及时获得有效法律援助,④不符合题意。2.B 行政诉讼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①正确。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负有举证的责任,②错误。在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应为诉讼代理人,③错误。市公安局作为被告,张某应该到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正确。3.A 本案中某采油厂的做法导致了土地污染,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而不是过错推定责任,①正确,②错误。在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案件中,对于免责事由以及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由行为人承担,即行为人不能证明损害是由被侵权人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③正确,④错误。二、真题多维探究1.A 2.A3.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孙某要求周某还钱,并提供微信聊天截屏和转账记录,周某辩称是赠与,但未提供证据。最后人民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不用偿还,而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的钱款,其性质为借款,应予偿还。1 / 2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学习目标一、法定继承有顺序1.继承与继承制度(1)继承的含义: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 所有。(2)继承制度意义: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2.继承关系(1)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 。(2)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 。3.遗产的认定: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 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 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4.继承与债务清偿责任(1)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 ,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 。(2)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 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5.取得继承权的根据(1)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 、血缘关系、 获得继承权。(2)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 范围内指定继承人。6.法定继承(1)继承人范围①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 、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 、丧偶女婿。②第二顺序继承人: 、祖父母、外祖父母。(2)继承顺序继承开始后,由 继承人继承, 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3)要求和意义继承人应当本着 、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样做,既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线点拨】法定继承中的特殊情形(1)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2)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二、遗嘱继承重意愿1.遗嘱(1)含义: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 。(2)种类:遗嘱有 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 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 遗嘱为准。(3)遗嘱继承: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 法定继承。2.遗赠(1)含义: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2)遗赠扶养协议: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 的权利。【在线点拨】(1)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2)遗嘱≠遗嘱继承遗嘱包含了遗嘱继承和遗赠;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误区矫正】1.继承包括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和遗赠。矫正: 2.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中,第一顺序包括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矫正: 3.俗话说:“父债子还。”子女继承父母遗产,也要负责父母生前债务的清偿。矫正: 4.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以其中公证遗嘱为准。矫正: 5.甲与儿子一家比邻而居,一起生活,但其子不孝,平时对他不闻不问。倒是同住旁边的甲的侄女,对甲嘘寒问暖,悉心照料。甲立下遗嘱,自己住的两间房屋归其侄女。甲的侄女是通过遗嘱继承获得遗产的。矫正: 议题一 如何理解法定继承【情境】 曾某原系淘宝网实名注册用户,在淘宝网经营有一皇冠级店铺,2024年6月曾某因病去世,因生前未留遗嘱,该淘宝店铺的经营权如何继承成了两名子女的心头病。随着淘宝店铺的价值越来越大,两名子女对店铺经营权的归属产生了争议。2025年8月,哥哥邱某将妹妹邱小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将该淘宝店铺及店铺下配套支付宝账户判归自己所有。任务1 分组讨论:曾某生前未留遗嘱,其遗产如何继承?任务2 共同探讨:本案中哥哥与妹妹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吗?1.全面认识法定继承(1)内涵: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一种继承形式。(2)特点①法定继承以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即依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的婚姻、血缘关系而确定。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份额,都是强制性规范,除由死者生前依法以遗嘱方式加以改变外,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变更。(3)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4)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份额的规定(1)原则上,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2)特殊情形特殊处理:①基于对弱者一贯同情和照顾的立场,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法定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②作为激励机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法定继承人,“可以”多分;③作为事后惩罚,对于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法定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3)法定继承人以外的遗产取得人,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议题二 如何理解遗嘱继承【情境】 王某与周某育有二女(王甲、王乙)、三子(王大、王二、王三),王某去世后,周某独自居住在独属于自己的住房中。周某生前多由次女王乙照顾,故请人代写了遗嘱,即所居住的房屋在其去世后由王乙继承,有一位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签名并捺印,时间清楚且有现场视频为证。后该处房屋被划入拆迁范围,周某委托王乙与拆迁部门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并选择了安置房。周某去世后,其他子女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确认周某的遗嘱无效。经K区人民法院审理,周某所留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被认定无效,故判决王乙分得50%的遗产份额,其他四位继承人就剩余的50%遗产份额进行分割。任务 分组讨论:分析人民法院上述判决的理由。理解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类别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依据 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 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继承 份额 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一般是同一顺序继承人均分 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继承人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可以是一人或多人优先 原则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只要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1.教材P45“探究与分享”提示:小潘还债的行为属于诚信履行义务的体现。小潘根据其父的临终嘱托,坚持偿还六十多万元债务的行为是符合法律要求的行为,由材料可以看出,小潘的偿债范围超过了其继承的遗产的范围,但是,小潘坚持偿还了所有欠款,值得赞扬。2.教材P48“探究与分享”提示:(1)在身份上,黄乙是黄甲的儿子,属于黄甲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黄甲的房屋;黄丙是黄甲的侄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但是,因为黄甲的遗嘱中写明将存款赠与侄女黄丙,故黄丙属于受遗赠人。(2)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材料中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因此,该口头遗嘱是有效的,应以谢某最后的口头遗嘱为依据处理谢某的遗产。谢某最后的口头遗嘱对以前谢某所订立的自书遗嘱进行了变更,其中冲突的部分理应按照最后的口头遗嘱进行处理,即东边两间房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归小儿子继承,北边一间房仍归女儿继承。知识点一 法定继承有顺序【例1】 (2024·甘肃高考14题)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A.①② B.①③C.②④ D.③④技法点拨 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有继承权。知识点二 遗嘱继承重意愿【例2】 (2024·安徽高考14题)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A.①② B.①④C.②③ D.③④提示:完成课后作业 第二单元 第五课 第二框4 / 4最新司法解释公平保护各方利益 2025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正式施行,重点解决夫妻间给予房产、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以及家务补偿等公众关心的疑难问题。小强和小丽系夫妻关系,两人因感情破裂,①于2024年10月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离婚,并进入了为期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在冷静期内,②小强因个人资金周转需要,于2024年10月15日向赵某借款6万元,并出具了借条,约定于2025年1月1日前还清,还款期限届满后,小强未能按时还款,赵某遂将小强及小丽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小强和小丽共同偿还借款6万元及利息。庭审中,③小丽辩称,借款时她与小强已处于离婚冷静期,对小强的借款行为并不知情,且该借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该笔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其不应承担还款责任。人民法院依原告申请调取的夫妻之间的银行交易明细,也证明双方之间并无大额款项的往来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信息点 对接知识①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核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书面材料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② 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违约及违约责任③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借款用于共同生活的,构成夫妻共同债务1.(2025·山西期末)两年前王明与薛红登记结婚,两人曾口头约定婚后知识产权的收益归王明所有。2025年1月两人感情破裂离婚。婚前王明用120万元购买房产一套,与薛红结婚后房产升值为150万元。此房婚后用于出租,由两人共同打理,获取租金5万元。2024年6月王明发表了一篇文章,并在2025年3月收到稿费4万元。另外薛红母亲生前留有遗嘱指定其名下的房产归薛红所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在2025年3月收到稿费4万元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薛红通过遗赠的方式获得的房产应该属于其个人财产 ③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属要采取书面形式 ④王明婚前房产婚后升值的30万元和租金5万元属于王明个人财产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2.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赵某的请求和小丽的辩称进行评价。一、教材辅文挖掘教材P48“相关链接” 遗赠扶养协议1.(2025·江苏月考)近年来,老年人权益受侵害事件频发,主要表现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参差不齐,老年人遭遇诈骗、虐待等现象时有发生,遗产继承纠纷不断,老年人再婚受到阻挠等。这些问题严重侵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下列有助于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是( )①通过自书遗嘱的方式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个人财产,保障自身权益 ②选择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其承担扶养自己的义务 ③选择信任的人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维护自身权益 ④通过遗赠方式将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确定为自己的遗产继承人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教材P55“相关链接”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2025·河南洛阳期末)甲(男)与乙(女)于2021年1月结婚,在甲婚前购置的房屋内生活。2020年6月,乙通过遗嘱继承了其母亲的一处房产,遗嘱称房屋只归乙所有。2021年10月,甲在一次车祸中重伤,获得10万元赔偿金。甲受伤后,许多亲朋好友来探望,共收慰问金1万多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乙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B.乙婚后继承其母亲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C.甲因车祸而获得的赔偿金是个人财产D.甲受伤后获得的礼金是个人财产二、真题多维探究1.(2024·重庆高考15题)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A.①③ B.①④C.②③ D.②④题源追溯 教材P44: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教材P4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衔接展示 信息点①:丧偶后,且子女在外地工作定居的老李因担心老无所依,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 监护人李某在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履行好监护职责信息点②: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思维清障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赡养义务。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无需经过其子女同意2.(2024·浙江1月选考27题)①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②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2)指出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题源追溯 教材P44: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教材P29: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教材P48: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解题流程 第一步: 审设问,定思路 设问限定 本题包括两问,第(1)问,需要调用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第(2)问,需要调用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解题 思路 从教材中找依据(法理依据);寻找主体(事实依据)第二步: 析材料,链知识 信息 知识①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教材知识]② 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教材知识、材料本身]第三步:组答案,用术语4 / 4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课程标准1.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2.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学习目标一、育小职责大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1)不仅有 义务,也有 义务。①父母不得 、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子女或者对未成年子女实施家庭暴力。②父母应该尊重未成年子女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子女依法接受并完成 ,不得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子女失学、辍学。(2)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 。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 和健康。②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1)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 ,也是父母的权利。(2)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 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 。【在线点拨】(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2)关于子女的法律规定①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②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3)区分抚养和教育①抚养强调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②教育强调父母从思想文化、科学知识上给予一定的指导和帮助。二、敬老是义务1.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1)经济上 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 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2)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 ,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1)内涵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 、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 事先协商,以 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 时,履行监护职责。(2)优点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 。(3)缺陷容易限制老年人的 ,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 的人担任监护人。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1)表现: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但是现实中还存在 、虐待和 等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2)处罚: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 。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在线点拨】成年意定监护优于法定监护,成年意定监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误区矫正】1.父母不必承担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义务。矫正: 2.父母对所有的子女都有监护职责,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矫正: 3.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就没有抚养的义务了。矫正: 4.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但不能对其进行惩戒。矫正: 5.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矫正: 议题一 父母如何养育子女【情境1】 “天下之本在家”,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在动漫《哪吒2》中,亲情线贯穿始终。作为哪吒的父母,他们一直鼓励哪吒修大德、行正道,而且身体力行,惩恶扬善、是非分明;面对哪吒闯祸,其父母并没有纵容他,而是让结界兽缩小范围,对其进行了必要的约束与合理的惩戒,同时让他拜太乙真人为师,在山河社稷图里接受教育,最终把他引入了正道;哪吒被人误会,误伤村民,其父母又在第一时间向百姓道歉。正如哪吒所说:“我从小就暴力放纵,爹娘为我操碎了心。”那一刻他长大了。任务1 小组讨论:谈谈为什么要重视家庭教育?【情境2】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近年来,北京市人民法院在对案件的调研中发现,家庭教育问题主要有三类:一是部分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成长不上心、不尽心,致使子女没有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甚至出现侵犯他人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二是存在“不会管”问题,部分家长教育理念落后,教养未成年子女方式失当,方法严厉粗暴,动辄对子女实施体罚、家庭暴力;三是少数离婚的父母只顾自己的利益诉求,推卸家庭教育责任与义务,严重影响了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感和归属感。任务2 分组讨论:分析针对家庭教育出现的问题对家长进行劝诫。1.父母对成年子女的义务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①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②尚在校就读的;③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抚养和教育义务的履行(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免除;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2)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3)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是父母双方的义务,应双方共同承担,不应把责任推给一方。(4)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开始于子女出生。议题二 如何做到“老有所养”【情境】 徐某与丈夫李某育有六名子女,自2009年李某去世后,徐某常年独自生活,有时候长女之女高某会来照顾徐某。2021年8月,徐某因病瘫痪,高某将其送至医院住院治疗。治疗一段时间后,六名子女为徐某办理了出院手续,治疗费用由高某支付。2021年11月,徐某进入养老公寓居住生活至今,每月需要交纳公寓费用1 780元,由高某垫付。再之后,徐某的六名子女坚持要把徐某接回家里轮流照顾,因此拒绝支付养老公寓费用,但徐某认为一个人在家感到孤独,坚持住在养老公寓,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徐某以六名子女不尽赡养义务为由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子女支付此前和今后的各项费用,人民法院支持了徐某的诉讼请求。任务1 分组讨论: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角度,分析人民法院的判决。任务2 共同探讨:说明该案例带来的启示。抚养、赡养与扶养的关系类别 抚养 赡养(扶助) 扶养(狭义)区别 定义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适用范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之间联系 ①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②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注意:“广义扶养”指一定范围内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没有身份、辈分之分,是抚养、扶养、赡养的统称。在民法典、刑法具体法律条文中使用“扶养”一词,即采用广义的解释。1.教材P42“探究与分享”提示:(1)无法成立。本案中小飞属于未成年人,其父母需要履行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离婚后,小芙的父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其母亲应给予协助,小芙母亲拒绝其父亲探望的理由不成立。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子女归一方抚养,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本案中小芙父亲拒绝支付抚养费的理由也是不成立的。2.教材P44“探究与分享”提示: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知识点一 育小职责大【例1】 父母对子女最重要的义务是抚养和教育。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①抚养,是父母为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②教育,是父母从思想文化、科学知识上给予子女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③抚养和教育,一个侧重物质方面,一个侧重精神方面 ④抚养和教育其实是一回事,都是父母对子女无条件的义务A.②③ B.②④ C.①③ D.①④知识点二 敬老有义务【例2】 (2025·八省联考四川卷)郑某年过七旬,育有一儿一女,他主动提出到养老院生活,子女同意平均承担费用。两年后,儿子出现经济困难,想把老人接回家完全由自己照顾。女儿表示,如果老人想继续住在养老院,她愿意承担全部费用,只要儿子经常看望老人即可,儿子表示同意。最终,郑某继续住在养老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老人的养老意愿应当受到子女的尊重②儿子赡养老人的义务可通过约定免除③子女应当依其经济条件承担赡养义务④子女协商是处理赡养问题的较好方式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技法点拨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能通过任何方式免除。提示:完成课后作业 第二单元 第五课 第一框1 / 4知识梳理答案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第一框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基础知识落实】一、1.(1)平等主体 2.(1)人身关系 财产关系 (2)②物 行为 ③对等 3.法治 德治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1.民事活动 司法机关 2.确保 3.(1)法律地位(3)合理误区矫正1.矫正: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2.矫正:只有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3.矫正: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是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的能力。自然人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一致的,民事行为能力是不一致的。4.矫正: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都平等地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法律根据自然人不同的年龄和智力状态规定了不同的民事行为能力人。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同类型并没有违反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平等原则。5.矫正: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不受限制的,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即民事主体还应该遵循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等其他的民法基本原则。第二框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基础知识落实】一、1.(2)生命权 2.(1)人格权 身份权 3.(1)最高(2)物质载体二、1.(2)①干涉 2.(1)外部形象三、1.(1)社会评价 (2)诽谤 荣誉称号 2.(2)泄露(3)②合法 必要乐学善思提示:①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名誉权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损害名誉往往是采取侮辱、诽谤的方式。②荣誉权只能由对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而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公民、法人享有。对荣誉权的侵害方式只有一种,即非法剥夺公民或法人的荣誉称号。误区矫正1.矫正: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2.矫正:自然人有权变更自己的姓名,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3.矫正: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4.矫正:名誉是对于人格正面的社会评价。5.矫正: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第一框 保障各类物权【基础知识落实】一、2.(1)物权 知识产权 (2)合法 ②私有财产权(3)①财产归属 ③创业创新 3.(1)最基本 所有权他物权 (2)①法律 4.主体 私人所有 登记 交付 同一财产乐学善思1.提示: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二、1.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2.(1)他人所有 (2)宅基地 3.(1)债权 (2)他人财产乐学善思2.提示:网络虚拟财产是随着网络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往往经过持有者真实财物付出(购买游戏卡等)、市场交易(买卖装备等)等途径获得,已经具备了真实财产的基本特性,受法律保护,只是在保护的方式以及手段等方面作出不同规定而已。民法典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3.提示: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误区矫正1.矫正:卡车尽管价值量比较大,但本质上属于动产,动产以交付方式获得所有权。不考虑其他情况,该车交付给了乙,乙就获得了该车的所有权。2.矫正: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洗衣机属于动产。3.矫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才有权力组织实施征地。4.矫正:林地的所有权归集体,不能变更;农户对林地的承包权属于用益物权,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5.矫正:质押担保中的质押物是动产,要移交债权人占有;而抵押担保中的抵押物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不需要移交债权人占有。小李夫妻购房时向工商银行贷款,他们用该套房屋向工商银行进行的担保属于抵押担保。第二框 尊重知识产权【基础知识落实】一、1.(1)发明创造 (2)专利权 2.(1)获取利益(3)②50 未发表 署名权 修改权二、1.发明创造 专有权 2.设计人 科技创新 3.审查 专利证书 4.技术创新 高于 实用技术 美观效果5.(1)同意 (2)申请日乐学善思1.提示:①专利需要申请,而商业秘密不需要申请,无须授权。②专利是独占性的,而同一商业秘密可以若干权利人同时享有。③专利有保护期限,届满后不再受保护,而商业秘密无保护期限。④专利通过技术公开和限制使用的方式获得法律保护,而商业秘密通过保密措施、严控知悉范围来实施保护,但是一旦他人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或者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三、2.(3)10乐学善思2.提示:商标未经注册也可以使用,但是不能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只有获得注册的商标才可以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3.提示:不是。经营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是商标的一种。误区矫正1.矫正: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高梵不再享有著作权”表述不正确。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不以登记、发表、核准、申请而享有著作权。2.矫正:案例中,某糕点铺使用“温馨居”字号不能注册商标,“温馨居”与“温馨斋”相近似,是在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3.矫正:发明人取得作品专利,其他人经专利人同意,可以实施该发明。发明人若以商业秘密方式保护其发明,若他人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或者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以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4.矫正:提高违法成本有利于减少侵权行为,但不能从根本上杜绝侵权行为。提高违法成本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并不能增加著作权人对作品的收益。5.矫正:发明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也可以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第一框 订立合同学问大【基础知识落实】一、1.(1)民事法律 (2)买卖 (3)自愿 意思表示2.(1)有效配置 (2)信用机制二、1.(1)①订立合同 要约人 受要约人 ②交易秩序 (2)①要约确定 要约 (3)实质性 2.(1)①法律 公序良俗 ②主体 不真实 (2)①民事行为能力 ②交易乐学善思1.提示:①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②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③在一般情况下,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但是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2.提示:有效。民法典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所以合同乙方虽未签字但已盖章,合同仍然有效。通常情况下,合同依法成立之际,就是合同生效之时。3.提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均可构成有效合同。三、1.书面 2.口头语言 合同书 快捷性 难以举证内容清晰 有据可查 金额 3.合同意识误区矫正1.矫正:签订合同的平等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市政府与商店是平等的主体关系,因此市政府购买办公用品构成了合同关系。2.矫正: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司发出的拍卖公告属于要约邀请,不是要约。3.矫正: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取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无论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甚至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4.矫正:承诺到达对方即生效,乙收到甲发出的要约后当即回函承诺并通过快递次日送达甲,甲、乙合同于第二日承诺到达甲时生效。5.矫正:订立合同并不意味着合同必然有效,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那么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就会使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第二框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基础知识落实】一、1.(1)合同约定 (2)①全面履行 ②诚信 (3)合同内容2.(2)当事人 违约责任 3.(1)协商一致 (2)单方面乐学善思提示: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二、1.约定 2.(1)补救措施 定金罚则 (2)违约金 定金3.(2)不可抗力误区矫正1.矫正:小军在从某商店购买的食品中发现了部分过期食品,商店对此并未否认而是采取措施进行了补救,这是诚信的体现,没有违背诚信原则,该商店违背的是全面履行原则。2.矫正:采取继续履行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违约方有继续履行的条件,二是守约方有继续履行的要求。名画已经遇火灾被毁,乙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无法通过继续履行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甲应要求乙以其他方式来承担违约责任。3.矫正: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4.矫正: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符合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的除外。5.矫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并非不必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第一框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基础知识落实】一、1.(1)侵权 (2)①排除妨碍 赔礼道歉 恢复名誉2.(1)三年二、1.(1)过错 (2)①合法权益 ②主观上 ③因果2.(1)过错推定 (2)无过错侵权 3.合法权利乐学善思1.提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的。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2.提示: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误区矫正1.矫正:甲侵犯了乙的名誉权,乙可以要求甲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而不是恢复原状。2.矫正: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矫正: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4.矫正: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二框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基础知识落实】一、1.正当 滥用 2.(1)评论 (2)对方利益3.(1)著作权人 (2)直接使用乐学善思1.提示:权利是相对的,且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滥用权利。对民事权利设定界限,一方面有利于防止权利的滥用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有助于防止行使权利时,因超过权利的正当界限而承担侵权责任,也是对公民行使权利的保护。二、1.不动产 2.合法权益 社会秩序 3.有利生产团结互助 4.当地习惯 5.自己便利 利益乐学善思2.提示:不能。认定违章建筑是行政部门的职责,强行拆除违章建筑是执法部门的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擅自拆除。擅自进行拆除需要赔偿损失。误区矫正1.矫正:对于人身权的限制是保障公众知情权、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2.矫正: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就享有,不是公开展出后才享有著作权。某杂志刊登该作品属法定许可使用,但应该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3.矫正:小董从网上下载一首流行歌曲供个人欣赏,这符合作品的合理使用情形,未侵犯著作权。4.矫正: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5.矫正:村民甲故意遮挡,影响了乙家采光,侵犯了乙的相邻权,乙有权要求甲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基础知识落实】一、1.(1)抚养 教育 ①虐待 ②义务教育(2)监护职责 ①人身安全 ②财产利益 2.(1)义务 (2)约束 合理惩戒二、1.(1)供养 慰藉 (2)婚姻自由 2.(1)近亲属 组织 书面 民事行为能力 (2)合法权益 (3)自主决定权 利害关系 3.(1)家庭暴力 遗弃 (2)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误区矫正1.矫正: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父母需要承担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义务。2.矫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具有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3.矫正: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的义务。4.矫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5.矫正: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基础知识落实】一、1.(1)他人 2.(1)遗产 (2)继承权 3.家庭共有财产 析产 4.(1)遗产 债务 (2)遗产 超过部分5.(1)婚姻关系 扶养关系 (2)法定继承人6.(1)①子女 儿媳 ②兄弟姐妹 (2)第一顺序第二顺序 (3)互谅互让 中华传统美德二、1.(1)单方意思表示 (2)自书 口头 最后的(3)优先于 2.(2)遗赠误区矫正1.矫正: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是取得继承权的两种根据;遗赠不属于继承。2.矫正: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3.矫正: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债务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4.矫正: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5.矫正: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的,甲的侄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因而不是通过遗嘱继承获得遗产的。甲通过立遗嘱方式指定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接受遗产,属于遗赠行为,因而甲的侄女是通过遗赠获得甲遗产的。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第一框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基础知识落实】一、1.夫妻关系 2.(1)婚姻自由 (2)男女平等 3.完全自愿法定婚龄 一夫一妻制 直系血亲 4.共同 书面材料 权益 登记 结婚证二、1.(1)轻率 (2)破裂 2.婚姻登记机关 证件离婚证 人民法院 调解无效误区矫正1.矫正:婚约不是成立婚姻关系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效力。2.矫正: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3.矫正:法律规定了男女双方的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4.矫正:结婚登记必须本人申请,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结婚登记,不可以由父母或他人代替。5.矫正: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在特定情形中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6.矫正: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二框 夫妻地位平等【基础知识落实】一、1.(1)地位平等 (2)共同承担 2.(1)人格独立 姓名 (2)工作二、1.存续期间 知识产权 2.只归一方 3.(1)平等自愿 (2)书面 (3)约束力乐学善思1.提示:夫妻婚前所有的个人财产,如房屋、车辆等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2.提示:①可以通过约定、协商、判决等方式进行划分。②强调财产权利,并非已经取得的财产。如婚前发表文章婚后收到的稿费、婚前借出的钱婚后收到还款应属于婚前财产,再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而离婚后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赠送的房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误区矫正1.矫正:“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2.矫正:个人的专属用品属于个人财产,使用的一方享有处分权。该自行车虽为婚后购置,但属于小杨的专用运动装备,属于小杨的个人财产。3.矫正: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约定财产,共有共同财产也共担对外债务,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4.矫正:宋某婚后其父赠与的40万元,并未明确只赠与宋某个人,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属于共同财产的投资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这42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5.矫正: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进行合同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第一框 立足职场有法宝【基础知识落实】一、1.(1)劳动 (2)劳动保护 发展生产 2.(1)劳动关系 (2)社会劳动 (3)十六 3.(1)首要 (2)平等就业(3)倾斜保护 特殊劳动者二、1.(1)劳动关系 (2)书面 (3)维权有据2.(1)社会保险 (2)福利待遇 3.平等自愿 诚实信用乐学善思提示:该劳动合同的签订是无效的。因为此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违反了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的原则。误区矫正1.矫正: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2.矫正:劳动法注重对未成年工、残疾劳动者等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并未违背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而是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有利于保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3.矫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4.矫正:无效劳动合同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部分无效的,有效部分还可以继续执行,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没有法律约束效力。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第二框 心中有数上职场【基础知识落实】一、1.(1)劳动报酬 (2)休息休假 (3)劳动安全卫生(4)社会保险和福利 (5)平等乐学善思提示:保证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并不意味着一律不能加班加点。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作为对劳动者牺牲休息或休假时间的回报,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2.(1)相辅相成 不可分割 (2)劳动任务 职业道德二、2.(1)①和解 ②第三方 (2)①互谅互让 ②约束力 (3)①第三方 ②一年 书面仲裁 ③不得(4)①不予受理 ②十五日误区矫正1.矫正:权利与义务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2.矫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就会出现劳动争议。这些争议既可能由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引起,也可能由劳动者未履行劳动义务损害用人单位权益引起。3.矫正:协商、调解并非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途径,劳动争议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4.矫正: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第一框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基础知识落实】一、1.(1)有限责任公司 (2)责任承担 2.(1)文件(2)企业登记 (3)公示 (4)风险管理乐学善思提示:国家实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但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企业是不需要向社会公开的。二、1.(1)规则 (2)遵守规则 2.(1)①假冒 ②商业信誉 (2)①误导 ②虚假交易 (3)商业诋毁 不当有奖销售 商业贿赂误区矫正1.矫正:创业的第一步,需要考虑创办什么样的市场主体。2.矫正: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3.矫正:A公司生产销售假冒B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是通过混淆行为实施不正当竞争。4.矫正: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混淆行为属于“搭便车”行为。第二框 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基础知识落实】一、1.(1)弱势 (3)平衡 2.(1)安全消费 (3)自主选择 3.(2)调解 (4)仲裁二、1.(1)财政 (3)市场名片 2.(1)②重复征税(2)②个人独资 (3)①境内外 ②纳税 收入分配乐学善思提示:所有企业都需要缴纳增值税。除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外,其他企业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误区矫正1.矫正:消费者维护自己的权益,不仅对消费者本身有利,而且对生产经营者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有重大意义。2.矫正:汽车设计生产存在缺陷,会危及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A汽车制造公司将其设计生产的有缺陷的某型号汽车召回改造,保证了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3.矫正:对于消费者维权来说,仲裁并不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4.矫正: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能减少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负,但不具有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功能。5.矫正:征收企业增值税,能够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第一框 认识调解与仲裁【基础知识落实】一、1.(1)协商 调解 诉讼 (2)伤和气 调解 2.(1)排解疏导 自愿 (2)人民调解 诉讼调解 3.(1)东方经验 (2)法律 费用 (3)①群众性 ②三十日 人民法院二、1.商事 劳动争议 2.(1)合同纠纷 仲裁机构(2)①其一 ②仲裁协议 ③不公开 一裁终局 ④便捷⑤法律效力乐学善思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通过仲裁解决。误区矫正1.矫正:诉讼调解由人民法院主持进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分别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国家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主持进行。2.矫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3.矫正:仲裁是当事人自愿选择,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4.矫正:商事仲裁实行协议仲裁制度,当事人一方申请仲裁必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仲裁实行或裁或审制度和一裁终局制度,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不可将同一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二框 解析三大诉讼【基础知识落实】一、1.(1)打官司 人民法院 (2)最后途径 2.(1)法律关系3.程序性 终局性乐学善思提示:诉讼(打官司)是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手段,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也是当事人受到侵害时有效的救济手段。不懂得拿起法律赋予的权利来维权,才是真正的丢人。二、2.(1)法律 (2)①平等主体 ②行政行为(3)①双方当事人 ②行政相对人 被告 ③人民检察院误区矫正1.矫正: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2.矫正:诉讼的强制性是指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公权性是指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3.矫正: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终局的。4.矫正: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5.矫正: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第一框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基础知识落实】一、1.(1)诉讼代理 辩护 (2)实体 程序2.(1)审判人员 审理 当事人 (2)公正 正当性乐学善思1.提示:不是。诉讼代理人就相当于当事人,是以当事人的名义实施诉讼行为的人;辩护人相当于帮当事人说话的人,是受委托帮助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人。3.(1)两级 (2)①一审 ②自主二、1.(1)经济条件 诉讼 (2)人权 无偿 2.律师 代理3.(1)国家赔偿 劳动报酬 法律咨询 (2)人格权益经济困难 (3)辩护人 律师 (4)法定代理人4.(1)申请 (2)职业道德 财物乐学善思2.提示:法律援助的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误区矫正1.矫正: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2.矫正: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5日和10日;在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10日和5日。3.矫正:宪法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国家机关必须给他指定律师辩护,保证犯罪分子受到公平、公正的审判。4.矫正: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不收取任何费用。第二框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基础知识落实】一、1.(1)告状 人民法院 (2)第一步 (3)不告不理乐学善思1.提示:这句话强调起诉,首先要明确这件事要归人民法院管,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案件,人民法院才受理、审判;其次还要看这件事归哪类、哪地人民法院管,这涉及诉讼类型和管辖的问题。2.(1)登记立案 (2)诉讼 3.(1)起诉状副本 (2)答辩状 (3)开庭审理日期二、1.(1)当事人 形式 判决 (2)最重要 (3)法庭调查 宣告判决 2.(1)一审裁判 (2)上诉 终审(3)审判监督乐学善思2.提示: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上诉,但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也可以向人大信访部门进行反映。误区矫正1.矫正: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2.矫正: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3.矫正: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但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同时就是终审判决,对此不能提起上诉。第三框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基础知识落实】一、1.(1)案件事实 (2)②争议 关键 (3)书证 视听资料 证人证言 2.(1)收集 保存 (2)证据意识乐学善思提示:证据的取得要合法,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排除的根本性标准在于收集该特定证据的手段与结果是否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如果偷拍、偷录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如潜入别人家中),这种资料就不能作为证据;如果不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则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二、1.(1)主张 证据不足 (2)远离 对方 2.(1)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 (2)行政行为 公正 3.(1)事实 法律(2)灵魂 公平正义误区矫正1.矫正: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不一定一致。在多数情况下,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可以达成一致,但也有一些生活事实由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无法成为法律上认可的法律事实。2.矫正: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3.矫正: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4.矫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诉讼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11 / 11第二框 夫妻地位平等学习目标一、平等的人身关系1.夫妻关系平等(1)地位:“夫妻在婚姻家庭中 ”是夫妻关系的核心。(2)表现: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 家庭和社会的责任。2.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1)夫妻双方的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 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2)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 、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在线点拨】(1)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2)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变更子女的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同意。二、平等的财产关系1.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 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2.夫妻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 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3.夫妻约定财产(1)内容:夫妻可以在 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2)形式:约定应当采用 形式。(3)效力:对双方具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乐学善思1.夫妻婚前个人财产随着婚姻关系的延续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提示: 2.如何划分夫妻财产? 提示: 【误区矫正】1.“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对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矫正: 2.女青年小杨喜欢户外骑行运动,婚后购买了一辆运动自行车,小杨夫妻对该自行车有平等的处分权。矫正: 3.夫妻共有共同财产,也应当共担对外债务。矫正: 4.宋某婚后用其父赠与的40万元购买了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这42万元属于宋某的个人财产。矫正: 5.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进行合同约定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矫正: 议题一 如何理解夫妻地位平等【情境】 王刚是某建筑公司的经理,与中学教师张燕结婚,婚后生有一对双胞胎。张燕想给男孩取名王龙,女孩取名张凤,结果王刚不同意,坚持两个孩子都姓王。王刚整天忙于公司业务,家务全落在张燕身上。产假结束后,张燕要上班了,想请个保姆帮忙做家务,王刚不同意。坚持要张燕辞掉工作,在家做专职太太。两人意见不一致,导致矛盾激化。任务1 分组讨论:你认为子女应该随父姓还是随母姓。为什么?任务2 共同探讨:对王刚言语上的行为进行分析。1.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1)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是确定夫妻各项权利义务的基础,不是夫妻在家庭中具体权利义务的规定。(2)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3)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不是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也不是指夫妻要平均承担家庭劳务。平等不是均等,家庭劳务要合理分担。(4)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主要意义是强调夫妻在人格上的平等以及权利、义务的平等,强调夫妻的人格独立。2.全面把握夫妻间人身关系的内容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 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夫妻人身自由权 ①夫妻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权是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②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夫妻住所选定权 ①住所选定权是指选择确定夫妻婚后共同居住场所的权利。双方有平等的权利,其中任何一方不能强迫另一方接受自己的住所选择意愿。 ②民法典规定,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禁止行为 包括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禁止与他人同居;禁止重婚等违法行为议题二 怎样正确处理夫妻财产【情境】 王某与张某系夫妻,有一个18周岁的儿子小王,婚前无任何关于财产的约定,婚后王某为让妻子高兴,提议将二人的工资全部存入妻子名下的银行账户里,张某欣然同意。为庆祝二人的结婚纪念日,双方从存款中取出一笔钱,为王某购买了一辆轿车。王某有一叔父在海外经商,膝下无子,遂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王某之子小王,供其出国留学。不久,王某的叔父去世。随后,王某与张某感情破裂,决定离婚。但在财产归属上两人有不同的看法。任务1 独立思考:张某认为全部存款在其名下,应归她一人所有,是否正确?为什么?任务2 共同探究:王某认为轿车是他开且是结婚纪念日礼物,应归他一人所有,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任务3 小组讨论:双方都认为小王继承了遗产,应归双方共同所有,为此发生了争执,请问这笔遗产归属于谁?夫妻财产类别 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约定财产范围 ①婚前财产;②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①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②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③要件:a.要求夫妻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平等自愿、协商一致。c.内容明确合法。d.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处分原则 ①男女平等;②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③尊重当事人的意愿;④有利生产、方便生活;⑤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利益;⑥约定财产优先于法定财产关键 “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1.教材P54“探究与分享”提示: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案例中严某的主张显然是对妻子的歧视,是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体现,不符合我国法律制度所倡导的男女平等原则。因此,严某没有权利要求温某回家当“全职太太”,除非温某出于自愿。2.教材P55“探究与分享”提示:(1)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经过共同生活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再到2001年婚姻法修正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时间的变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明确夫妻双方在财产关系上的权利与义务,减少矛盾纠纷。(2)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有助于明晰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促进财产关系的明确化,减少家庭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知识点一 平等的人身关系【例1】 2025年2月21日,张林和王晓领证结婚,婚后不久,王晓因与陌生男人说话而受到丈夫张林的殴打。张林的行为( )①违背了“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的原则 ②如果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将要承担民事责任 ③违背了“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的法律规定 ④可能会破坏家庭和睦团结,但不违反法律A.①② B.②④C.①③ D.③④知识点二 平等的财产关系【例2】 (2024·广西高考13题)李某婚后于2022年出版了一本著作,书中引用了钱某1960年发表的研究报告部分内容。同年,该著作获得了科研成果奖,李某获奖金2万元。教师孙某将该著作复印3份用于学校课堂教学。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李某的配偶对这2万元奖金享有共有权②李某只有将该著作出版才能享有对其的著作权 ③该著作在引用中应标明钱某为研究报告的作者 ④孙某复印3份该著作用于教学应得到李某同意A.①③ B.①④C.②③ D.②④提示:完成课后作业 第二单元 第六课 第二框4 / 4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 单元整合提升.docx 学习讲义部分答案.docx 知识梳理答案.docx 第5课 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docx 第5课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docx 第6课 第一框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docx 第6课 第二框 夫妻地位平等.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