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课题 4.1 权利与义务相统一课型 新授课 / 讲授课 课时 1 总课时 1课程标准 懂得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核心素养教学目标 1. 政治认同:认同国家各项制度和国家权力的运行都需要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为价值目标。 2. 法治观念:理解每个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懂得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理念,树立宪法至上的观念。 3. 责任意识:增强权利意识和义务观念,激发主人翁意识,自觉履行国家和社会赋予的责任。教学重点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教学难点 在实际生活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不仅依法行使权利,更要自觉履行义务以促进权利的实现。教法学法 案例剖析法、情境探究法、辩论明理法、师生对话法教学过程设计一、导入新课 师:同学们,请看教材P33的“生活观察”:某中学和某家具厂签订了课桌椅买卖合同。该中学享有收货的权利,同时也负有交货款的义务。相应地,该家具厂享有收款的权利,同时也负有交货的义务。 另外,每个人都享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同时,我们也不能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他人。 通过这两个日常的情境,大家发现“权利”和“义务”之间存在着怎样微妙的联系呢?今天我们就来学习第四课第一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如影随形——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师:结合我们刚才的导入,请大家思考,如果没有人去履行付款或者交货的义务,另一方的权利还能实现吗? 生:不能。如果中学不付款,家具厂的收款权利就落空了。 师:非常准确。这说明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离不开权利的实现。 而且,公民权利的充分实现,可以激发公民的主人翁意识,调动其履行义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承担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 它们就像硬币的两面,不可分割。 [目标导学二:主体的同一性——既是享有者也是承担者] 师: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扮演的角色不同。请大家看教材P34的“探究与分享”,有两位同学在讨论权利和义务。一位说“权利与义务如影随形。我们享有权利,同时要履行义务”;另一位说“权利与义务是完全对等的。我享有什么权利,就应履行相应的义务”。 你们如何看待这两种观点? 生:(讨论后回答)第一种观点是对的,因为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 任何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二种说法有些片面,权利和义务并不是简单数学上的“完全对等换算”,并不是我不想要某个权利就可以不履行相应的义务。 师:很好。除了相互对应外,我国宪法还规定了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大家能举个例子吗? 生:劳动和受教育!它们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师:不仅如此,正如《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一条所明确指出的: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 公民自觉履行义务,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又为其权利的实现提供和创造更好的条件。 [目标导学三:知行合一——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师:面对相互交织的权利与义务,我们正确的态度应该是什么? 生:我们要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师:说得很对。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公民既不能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 我们要增强权利意识和义务观念,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在享有权利的同时,时刻不忘自己肩上的责任。三、课堂总结 本节课我们探讨了公民权利与义务的辩证关系。我们明白了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和义务如影随形。 作为公民,我们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像劳动和受教育更是具有双重属性。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坚决反对“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的错误观念。只有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增强权利意识和义务观念,依法行使权利并自觉履行义务,我们才能共同建设更加美好的法治社会。四、课堂练习 1. 马克思说:“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这句话深刻揭示了( A ) A. 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 B. 权利和义务是完全对等、可以互相替代的 C. 公民可以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D. 只要履行了义务,就能随心所欲地行使权利 2. 我国宪法规定了广泛的公民权利和义务。其中,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的是( C ) A. 选举和被选举 B. 依法纳税和服兵役 C. 劳动和受教育 D. 监督权和物质帮助权 3.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跳广场舞音响开得极大,当别人劝阻时,他们却说:“这是我的权利和自由。”对此,我们应该告诉他们( D ) A. 公民享有充分的自由,任何人都无权干涉 B. 权利和义务是完全冲突的 C. 只要自己开心,就可以不顾及他人的感受 D. 公民既不能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必须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五、作业设计 生活现象微评析:请同学们在生活中寻找一个“割裂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反面现象(例如:只享受公共设施带来的便利却随意破坏;要求享受安静的居住环境自己却在深夜制造噪音等)。运用今天学习的“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知识,写一段150字左右的微评析,指出其错误所在并给出正确的做法建议。六、板书设计 第四课 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 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一、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实现权利需要履行义务,履行义务离不开权利实现) 二、主体的同一性与双重性 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 劳动、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三、践行要求: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义务。七、教学反思 本节课的主题“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具有很强的思辨性。初二学生正处于法治观念形成的关键期,容易产生“重权利、轻义务”的偏颇心理。在教学设计中,我首先利用了买卖合同和人格尊严等通俗易懂的生活情境,生动地展示了权利和义务的捆绑关系。 随后,通过让学生剖析“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的不同观点碰撞,引导学生跳出简单的等价交换思维,深刻领会两者不可分割、相互促进的法理内涵。 这种由浅入深、以案说理的教学路径,有效帮助学生确立了科学、全面的规则意识和责任担当。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