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届高考政治单元复习卷黑吉辽蒙专用 单元检测18 婚姻家庭与就业创业(原卷版+解析版)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2026届高考政治单元复习卷黑吉辽蒙专用 单元检测18 婚姻家庭与就业创业(原卷版+解析版)

资源简介

单元检测18 婚姻家庭与就业创业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4分,共64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
1.2008年2月,江某经人介绍认识林某。当年6月,二人登记结婚。2009年8月,二人生有一子江小某。2010年,江某得知林某患有遗传性疾病并一直隐瞒自己,申请撤销了婚姻。江小某与江某生活,林某再无音讯。2024年,江某再婚,并长期在外地打工,只给江小某生活费,其他不管不问。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林某隐瞒遗传疾病,江某可随时申请撤销婚姻
②江某养而不教监而不管,未切实尽到监护职责
③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为婚姻撤销而消除
④江某遗弃江小某已构成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张大爷是阿尔茨海默病患者,老伴去世多年,育有二男一女,但因工作原因,子女与张大爷在不同城市生活,张大爷在患病前指定邻居王先生为自己的监护人,并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下列认识正确的有(  )
A.只有通过书面形式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才能使其得以生效
B.张大爷的儿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继承张大爷的财产
C.张大爷的儿女应当依据遗赠扶养协议将遗产交由王先生占有
D.张大爷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协议无效
3.冯某在母亲去世后,发现母亲名下一笔个人财产118万元存款被自己的三个弟妹“私下取走”。弟妹们坚称,“这是母亲生前的赠与”,并称母亲在世时把存单交付3人,且仅将存单密码告知三人。冯某要求重新分配存款,因为母亲从未提及过赠与事宜,且取款行为发生在母亲去世后。
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成立要件:赠与人需明确表示赠与意愿,并实际交付财产(如存单密码)。
若三个弟妹说的是事实,对该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冯母通过“交付存单+告知密码”的方式完成赠与
②冯母“死亡时间”不影响其对三个弟妹的赠与效力
③冯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母亲这笔存款
④三个弟妹是通过遗赠方式分割母亲留下的这笔存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2024年8月,年迈的黎某离世,留下了一处房产。由于黎某生前未立遗嘱,也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这份遗产成为她的三个子女争夺的焦点。三个子女时某、章甲和章乙是同母异父的关系。2024年11月,时某把章甲、章乙起诉至H区人民法院,要求获得母亲遗留的全部房产和4.7万元抚恤金,理由是自己承担了主要的赡养责任。本案中(  )
①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②其涉案遗产包括全部房产和抚恤金,应依法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③抚恤金不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④若时某尽了主要的赡养责任,则在房产和抚恤金的继承上可以多分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张某与刘某结婚时书面约定张某每月支付刘某一定数额的扶养费用。婚后不久,张某用婚前投资所得购买了一辆轿车,登记在自己名下,并以个人名义借款20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半年,刘某以分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此案中(  )
①夫妻财产约定受法律保护,刘某有权获得扶养费用
②张某所借款项虽用于个人消费,但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轿车系张某个人财产购买所得,应认定为张某个人所有
④人民法院可采纳刘某提供的感情破裂理由直接判决离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常某因为丈夫王某经常使用夫妻二人收入进行网络打赏的挥霍行为与之争吵,双方闹至离婚边缘。最近,张某将夫妻二人同时告上法庭,声称王某曾立下借条,向其借款三万元,并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经查实,这笔借款已被王某全部用于网络打赏。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常某事后签名追认,则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②若借条自签订之日起已超过三年,则超过诉讼时效
③若离婚时常某请求王某少分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支持
④若常某与王某诉讼离婚,需要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甲和乙结婚后,以银行贷款方式购买房屋一套,登记在甲乙名下。甲以经营需要为由向丙借款90万元,但该款项被甲用于赌博。为规避债务,甲乙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屋归乙所有,全部债务由甲清偿。领取离婚证后,甲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在乙名下。因债权无法获得清偿,丙请求撤销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获得了法院判决支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对于银行的贷款应以甲个人财产来清偿
②对于丙的90万元债权,乙无需承担清偿义务
③离婚协议书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损害了丙的合法权益
④法院判决否定了甲乙协议离婚的法律效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2025年3月,小张与某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试用期、培训等内容做了明确的规定,一个月后小张入职。后公司经常擅自安排其加班至深夜,小张要求发放加班费,公司以加班是为了完成必要工作为由拒绝发放。双方协商未果。本案中(  )
①劳动报酬、试用期、入职培训都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②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起,小张与该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
③即使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小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④该公司侵犯了小张休息的权利以及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S服务公司安排徐某到买菜平台站点从事配送工作,双方订立《自由职业者合作协议》《新业态自由职业者任务承揽协议》,约定二者的合作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徐某在站点工作期间,实际报酬包含基本报酬、按单计酬、奖励等,出勤时间相对固定,接受站点管理,根据系统派单完成配送任务。后徐某在站点听从指示做木架,因切割木板意外导致右脚受伤,就工伤认定问题与S公司发生争议。此案中(  )
①双方存在用工事实且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应当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②S公司与徐某之间的劳动关系自双方签订承揽合作协议之日起建立
③若徐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应增强法律意识,识别企业规避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陈某在某医院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某医院出台内部规定,要求院内员工参加院内社交平台推广,并对员工推广的信息和转发量进行考核,未达标者以每人200元的标准进行扣除。陈某因未按照要求参与转发被该院扣除1万元,同时该院以陈某未遵守医院文件规定、未完成交办工作任务为由,向陈某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于当日与陈某解除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某既可以选择劳动仲裁,也可以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劳动监察部门应当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劳动仲裁
③若进入诉讼阶段,应由医院承担举证责任
④若全员线上推广的规定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民主讨论通过,就具有合法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朱某入职某装饰工程公司担任材料管理员,工作地点位于重庆市。之后,因重庆的项目完工且无新项目启动,该公司决定安排朱某前往宁夏银川项目工作,调动后的岗位内容、薪资报酬保持不变。朱某以没有外地津贴等为由拒绝调岗,经催告后仍未前往报到,该公司遂以其连续旷工达到严重违纪天数为由将其辞退。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辞退朱某是正当的,没有侵犯朱某的劳动权利
②公司调岗侵犯了朱某自主择业的权利,辞退并不妥当
③朱某如果要起诉,应该向自己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朱某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需先行经过仲裁程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张某等人离职后设立某科技公司,诱导多名原公司研发人员跳槽至其公司,指使他们在离职前非法获取原公司芯片技术信息,运用于本公司设计的同类型芯片上,以此非法牟利。经鉴定,侵权芯片技术有40个技术点与原公司商业秘密的密点具有90%以上同一性,构成实质性相同。张某等人的行为(  )
①属于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
②违反守法、诚信等民法基本原则
③侵犯他人商业秘密,构成不正当竞争
④违反劳动合同中保守秘密的必备条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3.某知名科技公司X公司于2017年7月发布了首款唤醒词为“小爱同学”的人工智能音箱,并经广泛宣传,此后也在其他产品中搭载使用“小爱同学”唤醒词。陈某于2017年8月至2020年6月期间,在不同商品类别上共申请注册“小爱同学”等68枚商标,并与Y公司在运动手表、闹钟等商品上使用“小爱同学”商标,共同发布产品宣传文章。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X公司的“小爱同学”在未注册商标前不受法律保护
②X公司侵犯了陈某的商标权,应该作出赔偿
③陈某抢注“小爱同学”商标,违背诚信原则
④Y公司的行为属于混淆行为,扰乱市场秩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2025年6月,某电商主播在直播带货中宣称其推荐的产品“0化学添加”“服用?天逆转肌龄”。消费者符某购买该产品后委托专业机构检测发现该产品含激素类药物成分,遂提出了退货请求,但商家以“已拆封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退货。本案中(  )
①专业机构的检测报告可作为证据中的鉴定意见使用
②因为产品已经拆封,符某可以要求赔偿,但不能退货
③该主播的行为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④该主播的营销行为构成欺诈,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5.2025年,中央网信办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进一步深入治理以App(含小程序、公众号、快应用)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为代表的常用服务产品和常见生活场景中存在的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典型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某App运营者强制收集、处理个人信息,因未取得用户同意构成侵权
②用户自己主动填写信息,表明其认同某App运营者的信息收集行为
③某App运营者未告知隐私政策且使用格式条款,侵犯了用户的自主选择权
④某App运营者收集用户个人信息便于个性化信息推送,是订立和履行合同的需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老刘在某平台网购时,莫名其妙开通了“先用后付”功能,直到频繁收到取件提醒才通过客服关闭。老刘陆续退货,却发现售卖保温杯的网店已经关闭。后来,保温杯在使用中炸裂,老刘的左手被烫伤。对此,老刘希望通过仲裁维权。此案中(  )
①“先用后付”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
②该平台侵犯了老刘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③老刘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提起诉讼
④老刘若提起诉讼,需提供相关证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3小题,共36分。
17.(10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陈先生与王女士于2015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由于陈先生工作繁忙,王女士全职在家承担大部分家务。
2020年10月,陈先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孩子归自己抚养,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王女士认为自己在婚后照顾孩子、料理家务,丈夫除了上班,几乎从不参与家务,所以要求分割财产,并要求陈先生赔偿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
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准予陈先生与王女士离婚;孩子由王女士抚养,陈先生每月给付抚养费2 000元,享有探望权;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均分割;陈先生给付王女士家务补偿款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对本案判决的认识。
18.(12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A市B区的王鹏进入A市C区某公司做设计专员。入职时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王鹏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公司每月额外支付王鹏600元作为补偿。公司财务主管李某因涉嫌挪用公款被警方调查,导致员工薪资一度拖欠。王鹏多次与公司沟通,要求按时支付薪资,并希望公司能重新考虑为自己缴纳社会保险,但始终未果。2024年7月,公司宣布裁员,王鹏的工作任务明显增加,工资却迟迟未调整。因长期工作压力和身体健康状态欠佳,王鹏申请离职,要求公司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公司行政人事经理张某拒绝了王鹏的请求,声称:“合同签订时你已经同意放弃社保,公司每月额外支付600元。”王鹏多次与公司沟通无果,甚至遭到张某的威胁,称如果继续追究此事,将在行业内发布负面消息,使其难以再找到工作。王鹏因此感到恐惧和不安。2025年2月,王鹏打算到B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公司以维护自身权益。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1)劳动合同中“放弃缴纳社保”的条款是否有效?(4分)
(2)B区人民法院是否会受理王鹏的起诉?(4分)
(3)该公司是否存在侵犯员工权益的其他行为?(4分)
19.(14分)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法治筑牢消费“防火墙”
为保护消费者权益、遏制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营造良好消费的法治环境,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涉产品质量纠纷案件典型案例。
案情回顾
2024年8月,甲公司销售人员在养生讲座中宣传其生产的保健粉,声称该保健品为64味中草药秘方产品,可治疗和预防心脏病、神经衰弱等几十种疾病。在销售人员的宣传下,68岁的王先生购买了四盒价值2 000元的保健粉。数日后,王先生因服用该保健粉身体出现不适,住院治疗共花费1 500元。经查证,该保健粉并未有“国食健字”的批准文号,王先生要求甲公司赔偿,沟通无果后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八条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下列任务:
(1)从律师的角度为王先生提起诉讼提供专业指导。(4分)
(2)分析甲公司涉嫌的违法行为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6分)
(3)请为防止“保健品坑老”提出合理化建议。(4分)单元检测18 婚姻家庭与就业创业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4分,共64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
1.2008年2月,江某经人介绍认识林某。当年6月,二人登记结婚。2009年8月,二人生有一子江小某。2010年,江某得知林某患有遗传性疾病并一直隐瞒自己,申请撤销了婚姻。江小某与江某生活,林某再无音讯。2024年,江某再婚,并长期在外地打工,只给江小某生活费,其他不管不问。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林某隐瞒遗传疾病,江某可随时申请撤销婚姻
②江某养而不教监而不管,未切实尽到监护职责
③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为婚姻撤销而消除
④江某遗弃江小某已构成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江某再婚后,只给江小某生活费,其他不管不问,未切实尽到监护职责,②③正确。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随时申请”说法错误,①错误。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江某的行为不构成遗弃罪,属于未尽监护职责的民事违法,非刑事犯罪,④错误。
2.张大爷是阿尔茨海默病患者,老伴去世多年,育有二男一女,但因工作原因,子女与张大爷在不同城市生活,张大爷在患病前指定邻居王先生为自己的监护人,并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下列认识正确的有(  )
A.只有通过书面形式签订意定监护协议才能使其得以生效
B.张大爷的儿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继承张大爷的财产
C.张大爷的儿女应当依据遗赠扶养协议将遗产交由王先生占有
D.张大爷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协议无效
答案 A
解析 民法典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或第三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监护人,A正确。遗赠扶养协议具有优先效力,但需满足协议有效且王先生履行了扶养义务的条件。若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未履行,张大爷的子女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才有权继承遗产,B错误。若协议无效或王先生未履行义务,子女无需直接移交遗产,C错误。张大爷在患病前指定邻居王先生为自己的监护人,并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这说明张大爷当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协议有效,D排除。
3.冯某在母亲去世后,发现母亲名下一笔个人财产118万元存款被自己的三个弟妹“私下取走”。弟妹们坚称,“这是母亲生前的赠与”,并称母亲在世时把存单交付3人,且仅将存单密码告知三人。冯某要求重新分配存款,因为母亲从未提及过赠与事宜,且取款行为发生在母亲去世后。
根据民法典规定,赠与成立要件:赠与人需明确表示赠与意愿,并实际交付财产(如存单密码)。
若三个弟妹说的是事实,对该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冯母通过“交付存单+告知密码”的方式完成赠与
②冯母“死亡时间”不影响其对三个弟妹的赠与效力
③冯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母亲这笔存款
④三个弟妹是通过遗赠方式分割母亲留下的这笔存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赠与合同需要赠与人明确表示赠与意愿,并实际交付财产(如存单密码)。题干中提到,冯母生前将存单密码交付给三个弟妹,可以视为实际交付财产的行为。弟妹们主张“母亲生前的赠与”,如果能够证明母亲有明确的赠与意愿,则赠与成立,①正确。赠与的成立以“赠与人意思表示+财产交付”为准,取款时间并不影响赠与的效力,因为赠与在生前已生效,②正确。如果赠与成立,则该存款在冯母生前已转移给三个弟妹,不再属于冯母的遗产。因此,冯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无权继承该笔存款,③排除。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本案中弟妹们主张的是“生前赠与”,并非遗赠,且即使三个弟妹是通过遗嘱得到这笔存款,那也是遗嘱继承,而不是遗赠,④排除。
4.2024年8月,年迈的黎某离世,留下了一处房产。由于黎某生前未立遗嘱,也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这份遗产成为她的三个子女争夺的焦点。三个子女时某、章甲和章乙是同母异父的关系。2024年11月,时某把章甲、章乙起诉至H区人民法院,要求获得母亲遗留的全部房产和4.7万元抚恤金,理由是自己承担了主要的赡养责任。本案中(  )
①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②其涉案遗产包括全部房产和抚恤金,应依法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③抚恤金不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④若时某尽了主要的赡养责任,则在房产和抚恤金的继承上可以多分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A
解析 遗产继承过程中,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①正确。房产属于遗产,但是抚恤金是给予死者家属的经济补偿,不属于遗产,②不选。抚恤金不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③正确。房产作为遗产,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但抚恤金不是遗产,不适用继承规则,④不选。
5.张某与刘某结婚时书面约定张某每月支付刘某一定数额的扶养费用。婚后不久,张某用婚前投资所得购买了一辆轿车,登记在自己名下,并以个人名义借款20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半年,刘某以分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此案中(  )
①夫妻财产约定受法律保护,刘某有权获得扶养费用
②张某所借款项虽用于个人消费,但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③轿车系张某个人财产购买所得,应认定为张某个人所有
④人民法院可采纳刘某提供的感情破裂理由直接判决离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双方书面约定张某每月支付刘某一定数额的扶养费用,该约定若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且内容合法,则具有法律效力。刘某有权依据约定主张扶养费,①正确。张某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个人消费,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履行法定义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②排除。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购买的财产若用个人财产支付,仍属于个人财产。因此,该轿车应认定为张某个人所有,③正确。民法典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本案中,刘某以分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未达到法定的分居满两年的条件,且分居半年虽可作为感情破裂的参考,人民法院需综合其他证据判断,并不会采纳刘某提供的感情破裂理由直接判决离婚,④排除。
6.常某因为丈夫王某经常使用夫妻二人收入进行网络打赏的挥霍行为与之争吵,双方闹至离婚边缘。最近,张某将夫妻二人同时告上法庭,声称王某曾立下借条,向其借款三万元,并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经查实,这笔借款已被王某全部用于网络打赏。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常某事后签名追认,则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②若借条自签订之日起已超过三年,则超过诉讼时效
③若离婚时常某请求王某少分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支持
④若常某与王某诉讼离婚,需要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若夫妻一方事后追认另一方所负债务(如常某签名追认),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①正确。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但若借条未约定还款期限,时效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而非签订之日。题干未明确还款期限,故无法直接认定超过时效,②错误。基于王某将夫妻共同收入用于网络打赏这种挥霍行为,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常某请求让王某少分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③正确。只有协议离婚才需要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诉讼离婚不存在冷静期,④错误。
7.甲和乙结婚后,以银行贷款方式购买房屋一套,登记在甲乙名下。甲以经营需要为由向丙借款90万元,但该款项被甲用于赌博。为规避债务,甲乙协议离婚,并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屋归乙所有,全部债务由甲清偿。领取离婚证后,甲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在乙名下。因债权无法获得清偿,丙请求撤销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获得了法院判决支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对于银行的贷款应以甲个人财产来清偿
②对于丙的90万元债权,乙无需承担清偿义务
③离婚协议书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损害了丙的合法权益
④法院判决否定了甲乙协议离婚的法律效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房屋为甲乙婚后共同贷款购买且登记在双方名下,银行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并非以甲个人财产清偿,①排除。甲借款用于赌博,该债务系甲个人债务,乙无需承担清偿义务,②正确。离婚协议约定房屋归乙所有,债务由甲清偿,导致甲名下财产减少(房屋转移),损害了债权人丙的合法权益(丙的债权无法实现)。法院判决支持撤销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正是基于该约定损害了丙的债权,③正确。法院判决仅撤销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并未否定离婚协议的整体法律效力或离婚事实。甲乙协议离婚本身仍有效,④排除。
8.2025年3月,小张与某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试用期、培训等内容做了明确的规定,一个月后小张入职。后公司经常擅自安排其加班至深夜,小张要求发放加班费,公司以加班是为了完成必要工作为由拒绝发放。双方协商未果。本案中(  )
①劳动报酬、试用期、入职培训都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②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起,小张与该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
③即使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小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④该公司侵犯了小张休息的权利以及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试用期、培训属于可备条款,①排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②排除。劳动争议仲裁不需要以签订仲裁协议为前提,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经常擅自安排其加班至深夜并拒绝发放加班费,侵犯了小张休息的权利以及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③④正确。
9.S服务公司安排徐某到买菜平台站点从事配送工作,双方订立《自由职业者合作协议》《新业态自由职业者任务承揽协议》,约定二者的合作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徐某在站点工作期间,实际报酬包含基本报酬、按单计酬、奖励等,出勤时间相对固定,接受站点管理,根据系统派单完成配送任务。后徐某在站点听从指示做木架,因切割木板意外导致右脚受伤,就工伤认定问题与S公司发生争议。此案中(  )
①双方存在用工事实且构成支配性劳动管理,应当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②S公司与徐某之间的劳动关系自双方签订承揽合作协议之日起建立
③若徐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应增强法律意识,识别企业规避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不是自双方签订承揽合作协议之日起建立,②排除。劳动争议仲裁是法定的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不需要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③排除。
10.陈某在某医院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某医院出台内部规定,要求院内员工参加院内社交平台推广,并对员工推广的信息和转发量进行考核,未达标者以每人200元的标准进行扣除。陈某因未按照要求参与转发被该院扣除1万元,同时该院以陈某未遵守医院文件规定、未完成交办工作任务为由,向陈某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于当日与陈某解除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某既可以选择劳动仲裁,也可以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劳动监察部门应当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劳动仲裁
③若进入诉讼阶段,应由医院承担举证责任
④若全员线上推广的规定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民主讨论通过,就具有合法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①排除。对于劳动争议,应该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劳动仲裁,而不是劳动监察部门,②排除。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③入选。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是依据法律行使职工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是用人单位制定或修改某些重大事项时的必经程序,未经该法定程序所制定或修改的某些重大事项不具有合法性。本案中,推广规定若经民主程序通过,且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具有合法性,④入选。
11.朱某入职某装饰工程公司担任材料管理员,工作地点位于重庆市。之后,因重庆的项目完工且无新项目启动,该公司决定安排朱某前往宁夏银川项目工作,调动后的岗位内容、薪资报酬保持不变。朱某以没有外地津贴等为由拒绝调岗,经催告后仍未前往报到,该公司遂以其连续旷工达到严重违纪天数为由将其辞退。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辞退朱某是正当的,没有侵犯朱某的劳动权利
②公司调岗侵犯了朱某自主择业的权利,辞退并不妥当
③朱某如果要起诉,应该向自己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朱某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需先行经过仲裁程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B
解析 该公司调整岗位基于项目实际情况,且岗位内容、薪资报酬保持不变,属于公司正常行为,并没有不当,没有侵犯朱某自主择业权,朱某无正当理由拒绝调岗且经催告后仍未报到,公司以其连续旷工达到严重违纪天数为由辞退,符合法律规定,属于正当辞退,并没有侵犯朱某劳动权利,①正确,②错误。劳动争议案件的管辖人民法院,通常是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而非劳动者自己居住地的人民法院,③错误。该案件属于劳动争议,朱某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需要先仲裁,④正确。
12.张某等人离职后设立某科技公司,诱导多名原公司研发人员跳槽至其公司,指使他们在离职前非法获取原公司芯片技术信息,运用于本公司设计的同类型芯片上,以此非法牟利。经鉴定,侵权芯片技术有40个技术点与原公司商业秘密的密点具有90%以上同一性,构成实质性相同。张某等人的行为(  )
①属于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
②违反守法、诚信等民法基本原则
③侵犯他人商业秘密,构成不正当竞争
④违反劳动合同中保守秘密的必备条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张某等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原公司商业秘密,违反了诚信原则和守法原则,②正确。张某利用非法获取的技术牟利,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③正确。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而张某的行为是侵权行为,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而非客体,①错误。虽然劳动合同中可能约定保密义务,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不包括保密条款。保密条款通常属于约定条款,题干未明确说明存在此类约定,且即使违反,也属于劳动法范畴,而题干更侧重商业秘密侵权本身,④错误。
13.某知名科技公司X公司于2017年7月发布了首款唤醒词为“小爱同学”的人工智能音箱,并经广泛宣传,此后也在其他产品中搭载使用“小爱同学”唤醒词。陈某于2017年8月至2020年6月期间,在不同商品类别上共申请注册“小爱同学”等68枚商标,并与Y公司在运动手表、闹钟等商品上使用“小爱同学”商标,共同发布产品宣传文章。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X公司的“小爱同学”在未注册商标前不受法律保护
②X公司侵犯了陈某的商标权,应该作出赔偿
③陈某抢注“小爱同学”商标,违背诚信原则
④Y公司的行为属于混淆行为,扰乱市场秩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X公司的“小爱同学”虽未注册,但通过广泛宣传已具备一定影响力,属于“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受法律保护,①排除。陈某的商标权系恶意抢注取得,其权利基础不合法。X公司作为在先使用人,可主张合法使用并申请宣告陈某商标无效,②排除。X公司于2017年7月率先推出“小爱同学”产品并通过宣传使其具备知名度,而陈某在次月(2017年8月)开始抢注该商标,并在多个类别注册68枚商标,属于恶意抢注行为,违背诚信原则,③正确。Y公司与陈某合作,在运动手表、闹钟等商品上使用“小爱同学”商标,并发布宣传文章,易使消费者误以为其产品与X公司存在关联,属于混淆行为,扰乱市场秩序,④正确。
14.2025年6月,某电商主播在直播带货中宣称其推荐的产品“0化学添加”“服用?天逆转肌龄”。消费者符某购买该产品后委托专业机构检测发现该产品含激素类药物成分,遂提出了退货请求,但商家以“已拆封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退货。本案中(  )
①专业机构的检测报告可作为证据中的鉴定意见使用
②因为产品已经拆封,符某可以要求赔偿,但不能退货
③该主播的行为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④该主播的营销行为构成欺诈,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A
解析 专业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其检测报告属于对产品成分这一专门性问题的意见,可作为证据中的鉴定意见使用,①正确。本案中产品含激素类药物成分,不符合“0化学添加”的宣传,属于质量问题,即便拆封,符某也有权退货,②错误。该主播宣称产品“0化学添加”却含激素类药物成分,违反了公平交易原则,需承担相应责任,③正确。该主播的营销行为构成欺诈,侵犯的是消费者的知情权,而非自主选择权,④错误。
15.2025年,中央网信办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进一步深入治理以App(含小程序、公众号、快应用)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为代表的常用服务产品和常见生活场景中存在的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典型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某App运营者强制收集、处理个人信息,因未取得用户同意构成侵权
②用户自己主动填写信息,表明其认同某App运营者的信息收集行为
③某App运营者未告知隐私政策且使用格式条款,侵犯了用户的自主选择权
④某App运营者收集用户个人信息便于个性化信息推送,是订立和履行合同的需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个人信息处理需经当事人同意,强制收集未取得用户同意,侵犯个人信息权益,①符合题意。用户主动填写信息需以“明确同意”为前提,若App未告知隐私政策,用户填写不代表认同收集行为,②说法错误。未告知隐私政策且使用格式条款(如默认同意),侵犯用户自主选择权(用户无法知情并自愿选择),③符合题意。个性化信息推送若未经用户同意,属于滥用个人信息,并非“订立和履行合同的需要”(合同履行需必要信息,而非过度收集),④说法错误。
16.老刘在某平台网购时,莫名其妙开通了“先用后付”功能,直到频繁收到取件提醒才通过客服关闭。老刘陆续退货,却发现售卖保温杯的网店已经关闭。后来,保温杯在使用中炸裂,老刘的左手被烫伤。对此,老刘希望通过仲裁维权。此案中(  )
①“先用后付”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
②该平台侵犯了老刘的知情权和隐私权
③老刘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提起诉讼
④老刘若提起诉讼,需提供相关证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B
解析 “先用后付”本质上是消费者与平台或商家之间达成的一种关于支付和商品交易的合同关系,双方都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①正确。“莫名其妙开通”该支付方式,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但一般不涉及侵犯隐私权,②错误。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老刘若对仲裁结果不服,不可就同一事由提起诉讼,③错误。“保温杯在使用中炸裂,老刘的左手被烫伤”,这是因产品质量导致的消费者的人身损害,因此,作为消费者的老刘若提起诉讼,需要提供购买发票、订单记录、证明烫伤的事实和程度等相关证据,④正确。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3小题,共36分。
17.(10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陈先生与王女士于2015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由于陈先生工作繁忙,王女士全职在家承担大部分家务。
2020年10月,陈先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孩子归自己抚养,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王女士认为自己在婚后照顾孩子、料理家务,丈夫除了上班,几乎从不参与家务,所以要求分割财产,并要求陈先生赔偿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
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准予陈先生与王女士离婚;孩子由王女士抚养,陈先生每月给付抚养费2 000元,享有探望权;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均分割;陈先生给付王女士家务补偿款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对本案判决的认识。
答案 (1)人民法院判决遵循民法典规定,体现公平原则。王女士全职顾家承担较多家务,判决陈先生支付5万元家务补偿款,保障了承担较多家庭义务一方的合法权益,彰显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认可。
(2)判决中孩子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及共同财产平均分割,既考虑了子女成长需求,也兼顾了夫妻双方合法权益,符合婚姻家庭领域的公平正义要求,为类似案件处理提供了司法指引。
18.(12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A市B区的王鹏进入A市C区某公司做设计专员。入职时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王鹏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公司每月额外支付王鹏600元作为补偿。公司财务主管李某因涉嫌挪用公款被警方调查,导致员工薪资一度拖欠。王鹏多次与公司沟通,要求按时支付薪资,并希望公司能重新考虑为自己缴纳社会保险,但始终未果。2024年7月,公司宣布裁员,王鹏的工作任务明显增加,工资却迟迟未调整。因长期工作压力和身体健康状态欠佳,王鹏申请离职,要求公司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公司行政人事经理张某拒绝了王鹏的请求,声称:“合同签订时你已经同意放弃社保,公司每月额外支付600元。”王鹏多次与公司沟通无果,甚至遭到张某的威胁,称如果继续追究此事,将在行业内发布负面消息,使其难以再找到工作。王鹏因此感到恐惧和不安。2025年2月,王鹏打算到B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起诉公司以维护自身权益。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1)劳动合同中“放弃缴纳社保”的条款是否有效?(4分)
(2)B区人民法院是否会受理王鹏的起诉?(4分)
(3)该公司是否存在侵犯员工权益的其他行为?(4分)
答案 (1)无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无权通过合同约定免除这一义务。合同约定“放弃缴纳社保”的行为违法。
(2)不会。劳动纠纷若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王鹏与公司关于是否补缴社会保险费用的争议没有经过劳动仲裁程序。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B区人民法院不在被告所在地,如果王鹏对仲裁结果不满,应向C区人民法院起诉。
(3)存在。用人单位必须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拖欠。该公司拖欠员工薪资属于违法行为。公司行政人事经理张某威胁王鹏称要“发布负面消息”,使王鹏感到恐惧和不安,侵害了王鹏的人格权。
19.(14分)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法治筑牢消费“防火墙”
为保护消费者权益、遏制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营造良好消费的法治环境,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涉产品质量纠纷案件典型案例。
案情回顾
2024年8月,甲公司销售人员在养生讲座中宣传其生产的保健粉,声称该保健品为64味中草药秘方产品,可治疗和预防心脏病、神经衰弱等几十种疾病。在销售人员的宣传下,68岁的王先生购买了四盒价值2 000元的保健粉。数日后,王先生因服用该保健粉身体出现不适,住院治疗共花费1 500元。经查证,该保健粉并未有“国食健字”的批准文号,王先生要求甲公司赔偿,沟通无果后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八条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下列任务:
(1)从律师的角度为王先生提起诉讼提供专业指导。(4分)
(2)分析甲公司涉嫌的违法行为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6分)
(3)请为防止“保健品坑老”提出合理化建议。(4分)
答案 (1)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收集购物小票、医院病历等证据;撰写民事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2)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甲公司虚假宣传保健粉的性能、功能,违背诚信原则,侵犯了王先生的知情权、健康权、安全消费的权利,应承担退货、退款、赔偿损害等责任;甲公司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应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
(3)国家进一步完善保健品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保健品行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企业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自身经营行为;消费者增强法律意识和辨别意识,理性消费。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