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法律与生活 三轮复习----主观题学案第一部分 民事权利义务、社会争议解决一、主干知识1.民事法律关系: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包含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客体(人身利益、物、行为、智力成果等)、内容(民事权利 + 民事义务)三要素。2. 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从出生到死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分完全(18 周岁以上 / 16-18 周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限制(8-18 周岁)、无(不满 8 周岁 /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三类。3. 人身权:人格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身份权(亲权、配偶权等),核心是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4. 财产权:物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债权(合同之债、侵权之债等)、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取得方式包括原始取得(生产、先占等)、继受取得(买卖、继承等)。 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核心是对他人之物的使用收益。 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用于保障债权实现。5. 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诉讼时效一般为3 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6.合同:(1)合同的订立:包括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和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合同形式有书面、口头、其他形式,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等)更利于维权。(2) 合同的效力:有效合同(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无效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虚假意思表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可撤销合同(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3)合同的履行:遵循全面履行、诚信履行、协作履行原则;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4) 违约责任:违约情形包括预期违约、实际违约;承担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金与定金不可同时适用;法定免责事由为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7.调解: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经司法确认后可申请强制执行。8. 仲裁:适用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需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9. 诉讼:包括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民事诉讼遵循 “谁主张,谁举证” 原则,行政诉讼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诉讼程序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判决、执行等。10. 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包括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证据需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二、答题模板1.人身权侵权类设问:“某行为侵犯了当事人的什么权利?应承担什么责任?”模板:该行为侵犯了当事人的XX 权(结合材料定位具体权利,如隐私权、肖像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财产权纠纷类设问:“关于财产归属 / 用益物权 / 担保物权的争议,如何判定?”模板:根据《民法典》物权编规定,所有权的取得以登记 / 交付为生效要件(不动产登记、动产交付);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本案中 XX 依法取得 XX 用益物权,受法律保护;担保物权是为保障债权实现而设立的物权,XX 的担保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民事责任判定类设问:“本案中行为人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是什么?”模板:行为人存在过错(故意 / 过失),实施了侵权行为,造成了他人人身 / 财产损害,且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符合民事责任构成要件。根据法律规定,应承担具体责任方式(结合材料选择,如赔偿损失、返还财产等),诉讼时效未过,权利人的诉求应得到支持。合同成立与效力类合同类设问:“本案中合同是否成立?是否有效?”模板:双方当事人经过要约与承诺达成一致,合同成立。该合同主体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有效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存在 XX 情形(如欺诈、无民事行为能力),则合同无效 / 可撤销。合同履行类 设问:“当事人是否正确履行合同?应如何履行?”模板:当事人应遵循全面履行、诚信履行原则,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义务。本案中 XX 未按约定履行 XX 义务,违反了合同履行原则,构成违约。违约责任承担类 设问:“违约方应承担什么违约责任?能否免责?”模板:违约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可选择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方式;若因不可抗力导致违约,且及时通知对方、提供证明,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违约金与定金择一适用。5. 争议解决方式选择类设问:“本案中当事人可选择哪些争议解决方式?哪种更合适?”模板:当事人可选择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若双方自愿,可优先选择调解 / 仲裁,程序简便、成本低;若调解、仲裁不成,可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诉讼具有强制执行力。6.民事诉讼举证类设问:“本案中举证责任如何分配?当事人应提供什么证据?”模板:民事诉讼遵循 **“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需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如合同、转账记录、侵权证据等);证据需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若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据,将承担不利后果。7.仲裁与诉讼效力类设问:“仲裁裁决 / 诉讼判决的效力如何?能否强制执行?”模板: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诉讼判决经法定程序作出后,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应履行判决,拒不履行的,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典型高考1.(2025·贵州·高考真题)阅读材料,按要求作答。郭某为13岁女儿报名参加X公司组织的高校游学项目,签订的消费合同载明游学方案系与P高校某课题组共同研发,活动内容包括游览P高校和T高校等。游学过程中,X公司未组织游览P高校和T高校。郭某认为,X公司擅改行程等行为违背了游学方案的核心价值,遂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X公司退还报名费并按报名费的三倍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X公司的游学方案并非与P高校某课题组共同研发,X公司明知行程中能否进入P高校和T高校存在不确定性但未告知郭某,改变行程没有与郭某协商也未作解释说明。最终,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判决支持了郭某的诉讼请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X公司的行为进行评析。【答案】X公司谎称案涉游学方案系与P高校某课题组共同研发,明知能否进入P高校和T高校存在不确定性但未告知郭某,违反了诚信的原则,构成欺诈,侵害了郭某的知情权。X公司未按约定组织游览P高校和T高校,导致郭某的合同主要目的未能实现,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构成违约。X公司与郭某之间是消费合同关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详解】本题为评析类主观题,要求对该公司的行为进行评析。需要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消费者的权益、合同违约、法律后果的角度进行辩证分析。有效信息①: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并非与P高校某课题组共同研发,明知不确定能否进入高校但未告知郭某→可运用民法基本原则和消费者的权利的知识分析,说明该公司谎称方案系与P高校某课题组共同研发,违反了诚信原则,构成欺诈,侵害了郭某的知情权。有效信息②:改变行程,未游览高校→可运用合同履行与违约的知识,说明X公司未按约组织游览高校,导致郭某的合同主要目的未能实现,违反了全面履行原则,构成违约。有效信息③:双方签订了消费合同,郭某主张退还报名费并予以赔偿→可运用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的知识,说明双方是消费合同关系,X公司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2.(2025·天津·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回答问题。两名大学生毕业后创业成立传媒公司,得知甲公司以每月8000元租金出租房屋,看房后决定承租,于当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约定了租期、租金等内容。传媒公司依约交付了首期租金,后因资金周转困难,第二期租金逾期一个月交付。在获得房屋交付后,传媒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书面装修合同,依约支付了全部装修款,但乙公司未按约定时间完成装修,影响传媒公司开业。传媒公司与乙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合同的知识,评析材料中传媒公司的做法。【答案】①传媒公司与甲公司、乙公司订立合法有效的合同,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为预防和解决纠纷提供证据。②传媒公司按约支付首期租金和全部装修款,依约履行了合同。但逾期交付租金,构成违约,违反诚信原则。③传媒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分析】背景素材:一个创业公司租赁房屋和装修的案例考点考查:合同的有关知识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与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评析类试题,考查合同的相关知识,可运用教材有关知识,结合材料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有效信息,链接教材知识。有效信息①:传媒公司与甲公司的租赁合同,约定了租期、租金等内容; 在获得房屋交付后,传媒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书面装修合同,依约支付了全部装修款→可从合同的效力角度,分析说明传媒公司与甲公司、乙公司订立合法有效的合同,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为预防和解决纠纷提供证据。有效信息②:传媒公司依约交付了首期租金,后因资金周转困难,第二期租金逾期一个月交付,传媒公司依约向乙公司支付了全部装修款→可从合同的履行与合同的违约角度,分析说明传媒公司按约支付首期租金和全部装修款,依约履行了合同。但逾期交付租金,构成违约,违反诚信原则。有效信息③:乙公司未按约定时间完成装修,影响传媒公司开业。传媒公司与乙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可从承担违约责任的角度,分析说明乙公司未按约定时间完成装修,构成违约,传媒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3.(2024·湖北·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郝某常请朋友去家门口的A餐馆吃饭,除了方便、口味不错,还因为老板爽快,每次买单遇到总价不是整数时,都主动抹了零头,但最近的一次很不愉快。郝某这次实际消费了529元,买单后才发现被收了530元,于是顺口问了一句:“咋还多收了我的钱呢?”新来的收银员不认识郝某,斜眼问他:“你差那一块钱吗?”郝某感觉被冒犯,与对方争吵了起来,要求返还一元钱并赔礼道歉。没想到老板这次也较真了,拒绝返还,理由是过去每次的抹零加起来远不止一元钱。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A餐馆老板能否多收这一元钱并说明理由;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和解,郝某坚持维权,请你给他一些建议。【答案】不能。因为抹零是商家对自己权利的放弃,但多收是对消费者义务的加重,除非郝某同意,否则无权多收。 商家也不能以过去少收作为现在多收的理由,因为是不同的合同关系。 如果郝某坚持维权,建议其首先注意保留结算小票及付款凭证,然后可以选择向行政机关投诉或者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分析】背景素材:餐馆“反向抹零”案例考点考查:消费者权利、诚信经营、合同关系、依法维权的途径、收集保存证据的重要性等知识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消费者权利、诚信经营、消费者维权途径、收集保存证据的重要性等有关知识,回答A餐馆老板能否多收这一元钱并说明理由,并为郝某提出维权建议。本题有两小问,要注意分别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郝某这次实际消费了529元,买单后才发现被收了530元→可联系消费者的权利,诚信经营的知识,分析抹零是商家对自己权利的放弃,没有经过消费者同意,无权多收;关键词②:没想到老板这次也较真了,拒绝返还,理由是过去每次的抹零加起来远不止一元钱→可联系合同关系的知识,分析老板将过去的合同履行与本次合同履行混为一谈,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关键词③:与对方争吵了起来,要求返还一元钱并赔礼道歉;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和解,郝某坚持维权,请你给他一些建议→可联系证据、消费者维权途径的知识,说明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和解,消费者应注意保留结算小票及付款凭证,然后可以选择投诉、调解、诉讼的方式。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模拟训练1.(2026·四川内江·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025年4月5日,某市甜瓜种植户小明通过当地农产品市场经纪人小丽,以微信语音达成口头供货协议:小明向小丽供应“羊角蜜”甜瓜24000斤,单价3元/斤,总价款72000元,交货时间为4月13日,送货至该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小丽当场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定金1000元,备注“甜瓜定金”,小明回复“收到”。4月12日,小明组织工人连夜采摘甜瓜,产生采摘人工费1200元、包装材料费800元。次日,小明按约送货至指定地点,却被小丽告知“实际货主董老板因上游超市订单取消无法收货”。小明现场等待3小时未果,紧急联系批发商以2.2元/斤转售,实际收款52800元,产生差价损失19200元。小丽以“仅为中介,非实际买方”为由拒绝赔偿,双方协商无果后,小明持微信聊天记录、定金转账凭证、转售合同等证据诉至市人民法院,要求罚没小丽定金、赔偿差价损失和违约金。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你认为法院会支持小明的诉求吗?请说明理由。【答案】法院应部分支持小明的诉求。理由:①合同成立并有效。小明与小丽通过微信语音、定金转账、聊天记录达成口头供货协议,内容具体确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②小丽构成违约。小明按约定时间、地点、数量供货,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小丽以“货主取消订单”为由拒绝收货,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③损失赔偿支持,不支持定金和违约金同时赔付。小明为履行合同支出采摘费、包装费,因违约被迫低价转售产生差价损失,属于违约造成的合理损失,依法应由小丽赔偿。适用定金罚则,小丽已支付定金,小明可依法主张定金罚则,但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并用。(或者没有约定违约金,不赔偿违约金)【详解】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可调动“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具体可运用有效合同、违约及其违约责任等知识来作答。有效信息①:小明与小丽以微信语音达成口头供货协议→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合同生效需满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小明与小丽所达成口头供货协议内容具体确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成立并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有效信息②:小明按约送货至指定地点,却被小丽告知无法收货”→可运用违约责任的知识,从合同订立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权利义务的角度,分析说明小明按约供货,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小丽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有效信息③:小明因履行合约,产生采摘人工费1200元、包装材料费800元,和被迫转售产生的差价损失19200元→可运用违约责任的知识,从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的角度,分析说明小明为履行合同支出采摘费、包装费,因违约被迫低价转售产生差价损失,属于违约造成的合理损失,依法应由小丽赔偿。而小丽已支付定金,小明作为守约方可依法主张定金罚则,但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并用。(或者没有约定违约金,不赔偿违约金)2.(2026·新疆·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下面是某市人民法院发布的两起已经终审的名誉权保护典型案例。案例一市民孙某接受某保洁公司服务后,因对服务质量及服务人员态度不满,在网络平台发布个人体验,用词包括“服务太差了”“大家一定避雷”等,详细描述商家服务的细节,并附上服务前后对比照片及与该保洁公司服务人员的网络聊天截图,引起网友对保洁公司的负面跟评。保洁公司认为,孙某的发帖行为侵犯其名誉权,影响了保洁公司的业务量,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孙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保洁公司无法证明孙某的行为构成对其名誉权的侵犯,判决保洁公司败诉。案例二张某与李某因在小区停车场挪车事宜在小区业主群发生争执。其间,张某情绪激动,使用带有侮辱、贬损性的言语。后李某以张某侵犯其名誉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张某在业主群中公开赔礼道歉。法院依据李某提供的张某在300多人的业主群中发表的言语,经审理认定张某的行为对李某构成名誉权侵权,李某胜诉。运用所学《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两案判决结果不同的依据。【答案】①名誉权是民事主体的重要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孙某评论是对保洁公司服务的如实反映,依法行使了消费者的监督权。张某对李某使用了带有侮辱、贬损性的言语,侵犯了李某的名誉权。②证据是诉讼胜负的关键。上述案例属于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保洁公司无法证明孙某的行为侵犯了其名誉权,而李某则提供了张某在业主群中发表的有侮辱、贬损性的言语。③人民法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据法律和事实,作出了保洁公司败诉、李某胜诉的判决。【详解】本题属于依据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所学《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可从名誉权的界限、证据的重要性以及感受司法公正等角度分析两案判决结果不同的依据进行作答。首先要明确解题的核心是掌握名誉权侵权的法定构成要件,因为只有先明确构成侵权需要满足的条件,才能对比两个案例的行为差异。然后分别拆解两个案例中的关键行为:分析案例一中是消费者基于真实服务体验的评价,属于正常的舆论监督或消费者批评范畴,是依法行使消费者监督权的表现,所以不构成侵权;案例二中的行为是带有侮辱贬损性的言语,符合名誉权侵权中“侮辱、诽谤等贬低他人名誉”的要件,所以其行为侵犯了李某的名誉权。其中判断的主要依据则是各方所能够提供的证据,证据是诉讼胜负的关键,保洁公司无法证明孙某的行为侵犯了其名誉权,而李某则提供了张某在业主群中发表的有侮辱、贬损性的言语。最后结合法院判决的逻辑,将两个案例的行为与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逐一对应,分析为何一个不构成侵权、一个构成侵权,综合说明人民法院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其判决彰显了公平正义。第二部分 家庭与婚姻一、主干知识1.婚姻法律制度:结婚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达到法定婚龄、一夫一妻、无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结婚程序(申请、审查、登记,取得结婚证确立婚姻关系);离婚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离婚冷静期(协议离婚需 30 日冷静期)。2.夫妻财产关系: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夫妻个人财产(一方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3.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保护的义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4. 继承法律制度:继承方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嘱继承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二、答题模板1.婚姻效力与财产类设问:“本案中婚姻是否有效?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模板:双方符合结婚法定条件,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婚姻合法有效。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存续期间的 XX(如工资、投资收益),应平等分割;XX 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如一方婚前房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2.父母子女义务类设问:“父母 / 子女是否履行了法定义务?应承担什么责任?”模板: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保护的法定义务。本案中 XX 未履行 XX 义务,违反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应责任,权利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履行义务。3.财产继承类设问:“本案中遗产如何继承?各继承人的份额如何确定?”模板:继承开始后,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本案中存在有效遗嘱,应按遗嘱继承;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优先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予以照顾。三、典型高考1.(2025·江西·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甲救助了一只流浪狗,购置了狗笼、狗粮等物品,并为狗注射了疫苗。一年后,甲因工作繁忙便让好友乙帮忙照顾狗,并经常去探望。某日,乙在公园遛狗。在公园游玩的丙(10周岁)取得乙同意后,与狗一起玩闹,朝狗大声叫喊。不料,狗突然挣脱绳索狂跑。路过的丁受到惊吓,躲闪中不慎跌倒骨折,用去医疗费若干元。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本案中丁有权向哪些民事主体请求赔偿并说明理由。【答案】①丁可以向甲请求赔偿,甲长期饲养这条狗,成为狗的饲养人,虽然没有直接喂养,但其对狗仍然具有防范动物致人伤害发生的注意义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该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②丁可以向乙请求赔偿,乙作为狗的管理员,有防范动物致人伤害发生的注意义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该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③丁可以向丙的监护人请求赔偿,丙作为侵权的第三人,丙的行为超出了合理的限度,且其行为与丁的损害事实之间构成因果关系,应该承担过错侵权责任。丙属于未成年人其责任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丁可以向丙的监护人请求赔偿。【分析】背景素材:人身权侵权案例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责任等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与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分析说明类试题,要求回答本案中丁有权向哪些民事主体请求赔偿并说明理由。考查《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需要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责任等知识。结合材料分析说明。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信息①:甲救助了一只流浪狗,购置了狗笼、狗粮等物品,并为狗注射了疫苗一年→可从侵权责任角度分析:说明甲是狗的饲养人,有义务防范狗对他人的伤害。关键信息②:甲因工作繁忙便让好友乙帮忙照顾狗,并经常去探望。某日,乙在公园遛狗→可从侵权责任角度分析:说明乙作为管理人,有防范动物致人伤害发生的注意义务。关键信息③:在公园游玩的丙(10周岁)取得乙同意后,与狗一起玩闹,朝狗大声叫喊→可从侵权责任角度分析:说明丙的行为与丁受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2.(2025·四川·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张某与陈某育有一儿一女张甲、张乙。女儿张乙远嫁。儿子张甲及其妻子刘某与张某、陈某同住。张甲意外去世后,刘某未再嫁,同时照顾因病卧床的张某和年老的陈某。五年后,张某去世未留遗嘱,留有与陈某共有房产1套、存款30万元。为感谢刘某,陈某书面声明表示自愿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给刘某,刘某表示接受。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张某的遗产如何分割,并说明理由。【答案】房产:房产为张某与陈某共有,一半属张某遗产。张某未留遗嘱,按法定继承,陈某、张乙、刘某(对张某尽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共同继承张某房产份额;陈某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与刘某,该部分归刘某。存款:30万元存款是张某与陈某共有财产,15万元为张某遗产。按法定继承,陈某、张乙、刘某(尽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该15万元。【分析】背景素材:遗产继承案件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薪火相传有继承的知识进行说明。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有效信息:张某去世未留遗嘱,留有与陈某共有房产1套,陈某书面声明表示自愿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给刘某,刘某表示接受→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法定继承、赠与。本案中,张某未留遗嘱,按法定继承,陈某、张乙、刘某(对张某尽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张某房产份额;陈某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与刘某,该部分归刘某。有效信息:张某去世未留遗嘱,留有存款30万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法定继承。本案中,30万元存款是张某与陈某共有财产,15万元为张某遗产。按法定继承,陈某、张乙、刘某(尽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该15万元。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四、模拟训练1.(2026·江西·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高小某系高某独子。1992年,高小某(时年20周岁)因家庭矛盾离家出走,此后未与父母联系。2018年,高小某母亲患病住院,居委会多次要求高小某返家照料,高小某拒绝回应且母亲去世亦未奔丧。2020年起,高某因脑梗瘫痪在床,通过派出所向高小某寄送《赡养义务履行通知书》,高小某仍拒不回应,亦未支付任何赡养费用。2021年,高某与邻居李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有两名见证人在场,高某当时经医院诊断意识清晰),约定:李某负责高某的日常照料、医疗护理及百年后的丧葬事宜;高某去世后,其名下银行存款及房产归李某所有。协议签订后,李某每日细心照料高某饮食起居,直至2023年高某去世。高某去世后,高小某领取了高某10万元存款,并主张自己是唯一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高某全部遗产。李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高小某丧失继承权;判令高某全部遗产归李某所有;判令高小某返还已领取的10万元存款。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面对双方诉求,法院会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答案】法院会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理由:①高某与李某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系双方自愿,内容合法,李某履行了协议规定的生养死葬义务,法院应判决李某享有高某财产遗赠的合法权利。②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是统一的,高小某虽享有高某财产的继承权,但拒不履行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法院应判决高小某丧失继承权,全部遗产归李某所有。③法院的上述判决既体现公平正义,也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有利于弘扬孝亲敬老的优良传统美德。【详解】本题是判决分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中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权丧失、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知识,设问指向是运用上述知识,分析法院对李某与高小某的诉求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有效信息①:高某与邻居李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有两名见证人在场,高某当时意识清晰,约定李某负责高某日常照料、医疗护理及丧葬事宜,高某去世后遗产归李某所有,且李某履行了全部义务→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中关于遗赠扶养协议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是自然人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协议合法有效且履行完毕的,扶养人依法享有受遗赠权)。本案中,高某与李某签订的协议自愿、内容合法,李某全面履行了协议约定的义务,应依法享有受遗赠权利。有效信息②:高小某作为高某独子,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母亲患病、去世未照料奔丧,父亲瘫痪后仍拒不回应赡养通知、不支付赡养费→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中关于继承权丧失的规定(继承人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是统一的,享有权利必须履行相应义务)。本案中,高小某虽为法定继承人,但拒不履行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符合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效信息③:高小某在高某去世后领取其10万元存款,主张继承全部遗产,李某诉至法院→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且高小某已丧失继承权,无权继承遗产、领取存款。本案中,李某享有受遗赠权,高小某丧失继承权,应返还领取的存款。2.(2026·四川宜宾·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012年,胡某与王某步入婚姻殿堂,并生下女儿小梦(化名)。婚后数年,双方矛盾不断,争吵成为生活的常态。2023年10月起,二人分居生活。2025年11月,胡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除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争取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外,胡某认为在婚姻生活中,自己承担了大量的家务劳动,包括照顾孩子、操持家务等,而王某没有尽到本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故另外要求王某支付家务补偿金5万元。在本案诉讼中,王某同意离婚,对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也没有异议,但不同意家务补偿。法条链接: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如果你是法官,本案将如何判决 【答案】①判决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本案中,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均同意离婚,应判决离婚。②支持胡某争取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本案中,王某对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没有异议,因此法院判决支持胡某的上述主张。③支持家务补偿。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一方因抚育子女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本案中,多年来,胡某承担了较多的操持家务、抚育孩子等家庭责任,应当享有获得相应经济补偿的权利,因此,法院应判决王某支付家务补偿金5万元。【详解】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对本案件进行分析,可以从离婚条件、夫妻平等角度来分析作答。有效信息①:胡某与王某步入婚姻殿堂,并生下女儿小梦(化名)。婚后数年,双方矛盾不断,争吵成为生活的常态→可调用离婚的条件相关知识,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的角度,说明应判决离婚。有效信息②:在本案诉讼中,王某同意离婚,对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也没有异议,但不同意家务补偿→可调用夫妻平等以及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的相关知识,说明分析本案中,王某对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没有异议,法院应判决支持胡某的主张,同时,胡某承担了较多的操持家务、抚育孩子等家庭责任,依据相关法律应当享有获得相应经济补偿的权利,法院也应判决王某支付家务补偿金5万元。3.(2025高三·全国·专题练习)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近年来,伴随我国家庭结构的变化,自然人遗产无人继承的情况屡屡发生。晋某,女,40岁,独居,无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父母均已过世。其因病去世,生前未订立遗嘱,亦未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晋某名下留有一套房屋,因无合法继承人,亦无受遗赠人,该房产依法处于无人继承状态。邻居黄某擅自进入该房屋并长期占据,主张“无人继承之房产,先占者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评析黄某“先占取得无人继承房屋”的主张,并说明无人继承遗产用于公益事业的意义?【答案】①黄某主张不成立。合法占有房屋须经产权登记等手续。本案中,晋某无继承人、无遗嘱,其遗留的房屋应该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而非“谁先占谁得”。黄大爷非法侵占住宅,必须腾退,如有损坏,还需赔偿损失。②意义:减少无主遗产纠纷,更好地发挥遗产价值,增加社会公共资源供给、促进公益事业的繁荣,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彰显国家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社会的理念,促进社会公平、稳定社会秩序。【详解】本题为评析、意义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评析黄某“先占取得无人继承房屋”的主张的观点,分析无人继承遗产用于公益事业的意义角度来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邻居黄某擅自进入该房屋并长期占据,主张“无人继承之房产,先占者得”→从所有权的取得方式的角度分析说明黄某主张不成立。晋某遗留的房屋应该归国家所有,黄某属于非法侵占住宅。有效信息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从遗产角度分析说明减少无主遗产纠纷,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有效信息③:伴随我国家庭结构的变化,自然人遗产无人继承的情况屡屡发生→从所有权角度分析说明国家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社会。第三部分 就业与创业一、主干知识1.劳动者权利与义务:权利包括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等;义务包括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等。2. 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包括用人单位信息、劳动者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80%,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3. 劳动争议解决:协商、调解、劳动仲裁(必经程序,时效 1 年)、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 15 日内起诉)。4. 创业与经营:市场主体类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经营需遵守市场规则,公平竞争、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权益(安全消费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依法纳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二、答题模板1.劳动者维权类设问:“劳动者的 XX 权利被侵犯,应如何维权?”模板:劳动者享有XX 权利(如取得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用人单位的行为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调解无果,应在1 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劳动合同纠纷类设问:“本案中劳动合同是否合法?用人单位的做法是否正确?”模板: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本案中劳动合同的 XX 条款(如试用期、劳动报酬)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无效条款。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拖欠劳动报酬等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劳动者有权要求改正并赔偿损失。3.企业经营合规类设问:“企业的经营行为是否合法?侵犯了消费者 / 国家的什么权益?”模板:企业应公平竞争、诚信经营,遵守市场规则和法律规定。本案中企业的 XX 行为(如虚假宣传、偷税漏税)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 公平交易权,或违反了税收法律法规,应承担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等责任,同时需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三、典型高考1.(2025·福建·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某公司主营外贸业务,制定了《销售管理与奖惩规则》,内容摘录如下:1.员工提供虚假学历证书的,属于欺诈公司,劳动合同无效,公司不支付任何报酬。 2.公司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变更员工的工作地点,无须员工同意。 3.员工若将产品销售到国外,按销售额的20%提成,作为奖金。 4.实行“末位淘汰制”,凡是每月销售业绩倒数第一的员工,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若与公司有争议,只能申请调解或申请劳动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并分析以上内容(任选4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答案】①第1点不符合法律规定。以欺诈手段,使公司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才会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即使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员工已付出的劳动,公司仍应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②第2点不符合法律规定。工作地点的变更是劳动合同中的重大事项,与员工利益密切相关,需双方协商一致。③第3点符合法律规定。按销售额提成作为员工奖金,符合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权利的相关规定。④第4点不符合法律规定。销售业绩倒数第一不属于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情形。⑤第5点不符合法律规定。向法院起诉是员工的法定权利,公司不得剥夺。【分析】背景素材:劳动争议案例考点考查:订立合同学问大、做个明白的劳动者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材料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并分析以上内容(任选4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具体可运用订立合同学问大、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的相关来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员工提供虚假学历证书,劳动合同无效且公司不支付报酬→可运用劳动合同无效情形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知识,从劳动合同效力与劳动报酬权角度分析说明其不符合法律规定。有效信息②:公司有权单方变更员工工作地点,无需员工同意→可运用劳动合同变更的知识,从劳动合同变更应遵循的原则的角度分析说明其不符合法律规定。有效信息③:员工若将产品销售到国外,按销售额20%提成,作为奖金→可运用劳动者劳动报酬权利的知识,从劳动报酬的合理约定角度分析说明其符合法律规定。有效信息④:实行“末位淘汰制”,解除业绩倒数第一员工的劳动合同→可运用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的知识,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的角度分析说明其不符合法律规定。有效信息⑤:员工与公司有争议只能调解或仲裁,不得起诉→可运用劳动争议解决途径的知识,从劳动者诉讼权利的法定性的角度分析说明其不符合法律规定。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2.(2025·江苏·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甲入职某信息技术公司,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公司因经营不善,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后来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甲的平台账户中还剩1500余元消费券无法使用和提现。甲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工龄补贴差额1500余元,并主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双方协商不成,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简要分析公司行为和甲主张权益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答案】①工资中的工龄补贴部分不应以消费券的形式发放,而应以货币形式进行发放。②诉讼之前必须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③甲因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无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经济补偿。【分析】背景素材:劳动合同纠纷考点考查: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考生可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加以分析说明。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有效信息①:甲入职某信息技术公司,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公司因经营不善,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法理依据:我国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说明本案中公司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且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这种行为违反了工资支付的法定形式,侵犯了劳动者获取货币工资的权利。有效信息②: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运用劳动争议解决方式的知识说明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未经劳动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法不合理。有效信息③:后来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甲的平台账户中还剩1500余元消费券无法使用和提现。甲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工龄补贴差额1500余元,并主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法理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说明本案中明确表明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所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甲这一主张缺乏法律依据。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3.(2024·安徽·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022年9月,江某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江某的工作岗位为办公室文员,工作地点为H市。2023年9月,公司进行人事调整,将江某的工作地点由H市变更为w市,江某拒绝这种安排。公司遂以江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将其辞退。江某认为公司的辞退行为违法,于是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在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江某到公证处,把她和公司相关领导之间关于工作地点变更的社交聊天记录办理了公证;之后,江某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023年10月,在仲裁员的调解下,双方就赔偿金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公司于一个星期内向江某支付赔偿金10000元。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角度谈谈如何做一个明白的劳动者。【答案】①劳动合同是维权依据,劳动者需明确约定岗位、地点等核心内容。依据《劳动合同法》,变更工作地点属合同重大变更,须双方协商一致,企业单方调整无效。②及时固定微信记录、通知文件等电子证据,通过公证强化证明力。江某公证聊天记录,有效证明公司单方违约,为仲裁胜诉奠定基础。③江某通过法律援助和劳动仲裁高效维权,在调解中理性协商,快速实现赔偿诉求。劳动者需强化法律意识,主动留存证据,依法理性维权。【分析】背景素材:某民事纠纷案件考点考查:做个明白的劳动者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材料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做个明白的劳动者角度来分析作答。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有效信息①: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江某的工作岗位为办公室文员,工作地点为H市。2023年9月,公司进行人事调整,将江某的工作地点由H市变更为w市,江某拒绝这种安排→可从劳动合同的内容与变更角度,说明公司未经劳动者同意,擅自更改合同的重要内容,已构成违约。有效信息②:江某到公证处,把她和公司相关领导之间关于工作地点变更的社交聊天记录办理了公证→可从劳动者维权角度,说明当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劳动者应勇于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同时要通过相关证据为自己谋取最大利益。有效信息③:之后,江某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023年10月,在仲裁员的调解下,双方就赔偿金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可从劳动者的维权途径角度,说明双方在仲裁、调解等方式中实现了解决纠纷的目的。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四、模拟训练1.(2026·安徽·一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近期,是否使用预制菜成为社会关注焦点,许多商家纷纷站队,卷入风波之中。部分餐饮商家以“本餐厅不使用预制菜”为宣传卖点,实则使用预制半成品在后厨简单加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包括是否使用预制菜及关键信息(如主要成分、生产厂家)。若商家宣称“现场炒制”却售卖预制菜,则涉嫌虚假宣传。调查发现,消费者并非完全排斥预制菜,其不满主要源于商家刻意隐瞒、模糊表述,导致消费者无法清晰辨别哪些菜品、哪些环节属于预制菜,知情权和选择权受到侵害。因此,建立预制菜消费信任的关键在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为推动行业规范,由国家卫健委主导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制菜》(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规拟将餐饮门店使用预制菜的情况及具体信息纳入强制披露范围。有评论认为,商家在预制菜的风波中与其站队不如站对。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对该评论的认识。【答案】①商家应积极落实国家标准,规范信息披露。遵守规则,公平竞争,向社会公开是否使用预制菜的相关信息。②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作虚假宣传,不欺骗、误导消费者,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③商家必须按照和消费者订立的合同约定,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详解】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商家在预制菜的风波中的做法角度来分析作答。有效信息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包括是否使用预制菜及关键信息→从公平竞争角度分析说明商家应积极落实国家标准,向社会公开是否使用预制菜的相关信息。有效信息②:商家刻意隐瞒、模糊表述,导致消费者无法清晰辨别哪些菜品、哪些环节属于预制菜,知情权和选择权受到侵害→从消费者的权益角度分析说明依法、诚信经营,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有效信息③:若商家宣称“现场炒制”却售卖预制菜→从合同角度分析说明商家必须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2.(2026·山东烟台·模拟预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某餐饮公司与某科技公司签订电商平台直播合作协议,约定科技公司为餐饮公司在D平台开设直播间,餐饮公司提供商品并自行雇人直播售卖。餐饮公司雇庄某担任主播工作,双方通过微信约定底薪、提成比例和工作时间等,未订立劳动合同。庄某与科技公司签订主播保密协议,每月收入由餐饮公司法人代表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转账支付。直播一段时间后庄某离职并要求餐饮公司支付提成等,餐饮公司称庄某是科技公司员工,否认劳动关系,拒绝支付提成。庄某申请劳动仲裁,餐饮公司不服仲裁判决,后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庄某与科技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就上述餐饮公司的观点进行评析。【答案】餐饮公司观点错误。①劳动关系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餐饮公司雇庄某担任主播工作,并通过微信约定底薪、提成比例和工作时间等,且庄某已实际直播一段时间,这表明双方已建立事实劳动关系。②庄某仅与科技公司签订主播保密协议,这不等于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③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餐饮公司否认其与庄某之间的劳动关系并拒绝支付提成等的做法,侵犯了庄某的合法权益。【详解】本题为辨析题,从劳动关系认定、权利义务等角度分析。正误判断:餐饮公司的观点错误。论据①:劳动关系的认定核心是“实际用工+从属性”(如接受管理、约定报酬、工作内容等)。材料中餐饮公司雇庄某任主播,通过微信约定底薪、提成、工作时间,且庄某已实际直播,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实际用工+劳动权利义务约定),因此餐饮公司与庄某已建立事实劳动关系,而非“庄某是科技公司员工”。论据②:庄某仅与科技公司签“主播保密协议”,保密协议≠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需明确劳动权利义务,如报酬、工时、岗位等),不能据此认定庄某与科技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反而进一步说明餐饮公司才是实际用工方。论据③:劳动者依法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法》规定)。餐饮公司否认劳动关系、拒付提成,违反了劳动者报酬权的法律规定,侵犯了庄某的合法权益。3.(2026·山东·二模)某校积极探索“大思政课”的N种打开方式,推动思政教育“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深度贯通、有机融合。以下是该校项目化学习中“劳动合同争议解析”主题的实施流程及核心活动环节。【案例导入,自主学习】2023年4月,杨某入职某公司担任仓库管理员,双方约定每月工资5000元。2025年8月,该公司以生产调整及劳动合同到期为由,将杨某调至车间助理岗位,并要求杨某重新签署一份空白劳动合同。杨某认为新岗位与原工作性质不符,且劳动合同主文关键内容空缺,遂向公司提出书面异议。几天后,公司向杨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求解除与杨某的劳动关系。为此,双方发生纠纷。【聚焦争议,合作探究】对于上述纠纷,同学们产生了以下争议:争议1:该公司要求杨某签署空白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 争议2:若双方当事人经协商或调解不成,是否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成果展示,解疑释惑】假如你是所在小组发言人,结合案例,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以上两个争议观点逐一解疑释惑,展示小组的探究成果。【答案】成果一不合法。(1)①该行为违背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劳动合同订立原则。②空白劳动合同缺失明确约定劳动报酬等必备条款,不符合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等有效劳动合同要件,企业要求杨某签署空白劳动合同,排除了劳动者的权利,违反法律和强制性行政法规。成果二①可以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②劳动仲裁程序是法院诉讼的前置程序,若杨某未经劳动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若仲裁后杨某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详解】本题是分析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对以上两个争议观点逐一解疑释惑,运用的“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知识进行说明即可。有效信息①:该公司要求杨某重新签署一份空白劳动合同→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必备条款,订立劳动合同需遵循合法、公平等原则。本案中,公司提供的空白合同关键内容空缺,排除劳动者权利,违背订立原则,行为不合法。有效信息②:双方发生纠纷且协商或调解不成→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案中,双方纠纷符合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形。有效信息③:是否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及第五十条关于仲裁是诉讼前置程序等相关规定。本案中,若杨某对仲裁裁决不服,可按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且需遵循仲裁前置程序。法律与生活 三轮复习----主观题学案第一部分 民事权利义务、社会争议解决一、主干知识1.民事法律关系: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包含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客体(人身利益、物、行为、智力成果等)、内容(民事权利 + 民事义务)三要素。2. 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从出生到死亡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分完全(18 周岁以上 / 16-18 周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限制(8-18 周岁)、无(不满 8 周岁 /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三类。3. 人身权:人格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身份权(亲权、配偶权等),核心是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4. 财产权:物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债权(合同之债、侵权之债等)、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取得方式包括原始取得(生产、先占等)、继受取得(买卖、继承等)。 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核心是对他人之物的使用收益。 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用于保障债权实现。5. 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诉讼时效一般为3 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算。6.合同:(1)合同的订立:包括要约(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和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合同形式有书面、口头、其他形式,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等)更利于维权。(2) 合同的效力:有效合同(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无效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虚假意思表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可撤销合同(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3)合同的履行:遵循全面履行、诚信履行、协作履行原则;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4) 违约责任:违约情形包括预期违约、实际违约;承担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金与定金不可同时适用;法定免责事由为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7.调解: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等;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经司法确认后可申请强制执行。8. 仲裁:适用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需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9. 诉讼:包括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民事诉讼遵循 “谁主张,谁举证” 原则,行政诉讼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诉讼程序包括起诉、受理、审理、判决、执行等。10. 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包括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证据需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二、答题模板1.人身权侵权类设问:“某行为侵犯了当事人的什么权利?应承担什么责任?”模板:该行为侵犯了当事人的XX 权(结合材料定位具体权利,如隐私权、肖像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财产权纠纷类设问:“关于财产归属 / 用益物权 / 担保物权的争议,如何判定?”模板:根据《民法典》物权编规定,所有权的取得以登记 / 交付为生效要件(不动产登记、动产交付);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本案中 XX 依法取得 XX 用益物权,受法律保护;担保物权是为保障债权实现而设立的物权,XX 的担保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民事责任判定类设问:“本案中行为人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是什么?”模板:行为人存在过错(故意 / 过失),实施了侵权行为,造成了他人人身 / 财产损害,且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符合民事责任构成要件。根据法律规定,应承担具体责任方式(结合材料选择,如赔偿损失、返还财产等),诉讼时效未过,权利人的诉求应得到支持。合同成立与效力类合同类设问:“本案中合同是否成立?是否有效?”模板:双方当事人经过要约与承诺达成一致,合同成立。该合同主体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有效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存在 XX 情形(如欺诈、无民事行为能力),则合同无效 / 可撤销。合同履行类 设问:“当事人是否正确履行合同?应如何履行?”模板:当事人应遵循全面履行、诚信履行原则,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义务。本案中 XX 未按约定履行 XX 义务,违反了合同履行原则,构成违约。违约责任承担类 设问:“违约方应承担什么违约责任?能否免责?”模板:违约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可选择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方式;若因不可抗力导致违约,且及时通知对方、提供证明,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违约金与定金择一适用。5. 争议解决方式选择类设问:“本案中当事人可选择哪些争议解决方式?哪种更合适?”模板:当事人可选择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若双方自愿,可优先选择调解 / 仲裁,程序简便、成本低;若调解、仲裁不成,可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诉讼具有强制执行力。6.民事诉讼举证类设问:“本案中举证责任如何分配?当事人应提供什么证据?”模板:民事诉讼遵循 **“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需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如合同、转账记录、侵权证据等);证据需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 **,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若当事人无法提供证据,将承担不利后果。7.仲裁与诉讼效力类设问:“仲裁裁决 / 诉讼判决的效力如何?能否强制执行?”模板:仲裁实行一裁终局,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诉讼判决经法定程序作出后,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应履行判决,拒不履行的,权利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典型高考1.(2025·贵州·高考真题)阅读材料,按要求作答。郭某为13岁女儿报名参加X公司组织的高校游学项目,签订的消费合同载明游学方案系与P高校某课题组共同研发,活动内容包括游览P高校和T高校等。游学过程中,X公司未组织游览P高校和T高校。郭某认为,X公司擅改行程等行为违背了游学方案的核心价值,遂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令X公司退还报名费并按报名费的三倍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X公司的游学方案并非与P高校某课题组共同研发,X公司明知行程中能否进入P高校和T高校存在不确定性但未告知郭某,改变行程没有与郭某协商也未作解释说明。最终,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判决支持了郭某的诉讼请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X公司的行为进行评析。2.(2025·天津·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回答问题。两名大学生毕业后创业成立传媒公司,得知甲公司以每月8000元租金出租房屋,看房后决定承租,于当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约定了租期、租金等内容。传媒公司依约交付了首期租金,后因资金周转困难,第二期租金逾期一个月交付。在获得房屋交付后,传媒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书面装修合同,依约支付了全部装修款,但乙公司未按约定时间完成装修,影响传媒公司开业。传媒公司与乙公司多次协商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合同的知识,评析材料中传媒公司的做法。3.(2024·湖北·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郝某常请朋友去家门口的A餐馆吃饭,除了方便、口味不错,还因为老板爽快,每次买单遇到总价不是整数时,都主动抹了零头,但最近的一次很不愉快。郝某这次实际消费了529元,买单后才发现被收了530元,于是顺口问了一句:“咋还多收了我的钱呢?”新来的收银员不认识郝某,斜眼问他:“你差那一块钱吗?”郝某感觉被冒犯,与对方争吵了起来,要求返还一元钱并赔礼道歉。没想到老板这次也较真了,拒绝返还,理由是过去每次的抹零加起来远不止一元钱。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A餐馆老板能否多收这一元钱并说明理由;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和解,郝某坚持维权,请你给他一些建议。模拟训练1.(2026·四川内江·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025年4月5日,某市甜瓜种植户小明通过当地农产品市场经纪人小丽,以微信语音达成口头供货协议:小明向小丽供应“羊角蜜”甜瓜24000斤,单价3元/斤,总价款72000元,交货时间为4月13日,送货至该市农产品批发市场。小丽当场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定金1000元,备注“甜瓜定金”,小明回复“收到”。4月12日,小明组织工人连夜采摘甜瓜,产生采摘人工费1200元、包装材料费800元。次日,小明按约送货至指定地点,却被小丽告知“实际货主董老板因上游超市订单取消无法收货”。小明现场等待3小时未果,紧急联系批发商以2.2元/斤转售,实际收款52800元,产生差价损失19200元。小丽以“仅为中介,非实际买方”为由拒绝赔偿,双方协商无果后,小明持微信聊天记录、定金转账凭证、转售合同等证据诉至市人民法院,要求罚没小丽定金、赔偿差价损失和违约金。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你认为法院会支持小明的诉求吗?请说明理由。2.(2026·新疆·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下面是某市人民法院发布的两起已经终审的名誉权保护典型案例。案例一市民孙某接受某保洁公司服务后,因对服务质量及服务人员态度不满,在网络平台发布个人体验,用词包括“服务太差了”“大家一定避雷”等,详细描述商家服务的细节,并附上服务前后对比照片及与该保洁公司服务人员的网络聊天截图,引起网友对保洁公司的负面跟评。保洁公司认为,孙某的发帖行为侵犯其名誉权,影响了保洁公司的业务量,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孙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保洁公司无法证明孙某的行为构成对其名誉权的侵犯,判决保洁公司败诉。案例二张某与李某因在小区停车场挪车事宜在小区业主群发生争执。其间,张某情绪激动,使用带有侮辱、贬损性的言语。后李某以张某侵犯其名誉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张某在业主群中公开赔礼道歉。法院依据李某提供的张某在300多人的业主群中发表的言语,经审理认定张某的行为对李某构成名誉权侵权,李某胜诉。运用所学《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两案判决结果不同的依据。第二部分 家庭与婚姻一、主干知识1.婚姻法律制度:结婚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达到法定婚龄、一夫一妻、无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结婚程序(申请、审查、登记,取得结婚证确立婚姻关系);离婚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离婚冷静期(协议离婚需 30 日冷静期)。2.夫妻财产关系: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夫妻个人财产(一方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3.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保护的义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4. 继承法律制度:继承方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嘱继承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二、答题模板1.婚姻效力与财产类设问:“本案中婚姻是否有效?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模板:双方符合结婚法定条件,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婚姻合法有效。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存续期间的 XX(如工资、投资收益),应平等分割;XX 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如一方婚前房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2.父母子女义务类设问:“父母 / 子女是否履行了法定义务?应承担什么责任?”模板: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法定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保护的法定义务。本案中 XX 未履行 XX 义务,违反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应责任,权利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其履行义务。3.财产继承类设问:“本案中遗产如何继承?各继承人的份额如何确定?”模板:继承开始后,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本案中存在有效遗嘱,应按遗嘱继承;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优先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予以照顾。三、典型高考1.(2025·江西·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甲救助了一只流浪狗,购置了狗笼、狗粮等物品,并为狗注射了疫苗。一年后,甲因工作繁忙便让好友乙帮忙照顾狗,并经常去探望。某日,乙在公园遛狗。在公园游玩的丙(10周岁)取得乙同意后,与狗一起玩闹,朝狗大声叫喊。不料,狗突然挣脱绳索狂跑。路过的丁受到惊吓,躲闪中不慎跌倒骨折,用去医疗费若干元。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本案中丁有权向哪些民事主体请求赔偿并说明理由。2.(2025·四川·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张某与陈某育有一儿一女张甲、张乙。女儿张乙远嫁。儿子张甲及其妻子刘某与张某、陈某同住。张甲意外去世后,刘某未再嫁,同时照顾因病卧床的张某和年老的陈某。五年后,张某去世未留遗嘱,留有与陈某共有房产1套、存款30万元。为感谢刘某,陈某书面声明表示自愿将其享有的房产继承份额赠给刘某,刘某表示接受。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析张某的遗产如何分割,并说明理由。四、模拟训练1.(2026·江西·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高小某系高某独子。1992年,高小某(时年20周岁)因家庭矛盾离家出走,此后未与父母联系。2018年,高小某母亲患病住院,居委会多次要求高小某返家照料,高小某拒绝回应且母亲去世亦未奔丧。2020年起,高某因脑梗瘫痪在床,通过派出所向高小某寄送《赡养义务履行通知书》,高小某仍拒不回应,亦未支付任何赡养费用。2021年,高某与邻居李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有两名见证人在场,高某当时经医院诊断意识清晰),约定:李某负责高某的日常照料、医疗护理及百年后的丧葬事宜;高某去世后,其名下银行存款及房产归李某所有。协议签订后,李某每日细心照料高某饮食起居,直至2023年高某去世。高某去世后,高小某领取了高某10万元存款,并主张自己是唯一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高某全部遗产。李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高小某丧失继承权;判令高某全部遗产归李某所有;判令高小某返还已领取的10万元存款。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面对双方诉求,法院会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2.(2026·四川宜宾·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012年,胡某与王某步入婚姻殿堂,并生下女儿小梦(化名)。婚后数年,双方矛盾不断,争吵成为生活的常态。2023年10月起,二人分居生活。2025年11月,胡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除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争取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外,胡某认为在婚姻生活中,自己承担了大量的家务劳动,包括照顾孩子、操持家务等,而王某没有尽到本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故另外要求王某支付家务补偿金5万元。在本案诉讼中,王某同意离婚,对女儿抚养权、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也没有异议,但不同意家务补偿。法条链接: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如果你是法官,本案将如何判决 3.(2025高三·全国·专题练习)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近年来,伴随我国家庭结构的变化,自然人遗产无人继承的情况屡屡发生。晋某,女,40岁,独居,无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父母均已过世。其因病去世,生前未订立遗嘱,亦未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晋某名下留有一套房屋,因无合法继承人,亦无受遗赠人,该房产依法处于无人继承状态。邻居黄某擅自进入该房屋并长期占据,主张“无人继承之房产,先占者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评析黄某“先占取得无人继承房屋”的主张,并说明无人继承遗产用于公益事业的意义?第三部分 就业与创业一、主干知识1.劳动者权利与义务:权利包括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等;义务包括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等。2. 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包括用人单位信息、劳动者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80%,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3. 劳动争议解决:协商、调解、劳动仲裁(必经程序,时效 1 年)、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 15 日内起诉)。4. 创业与经营:市场主体类型(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经营需遵守市场规则,公平竞争、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权益(安全消费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依法纳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二、答题模板1.劳动者维权类设问:“劳动者的 XX 权利被侵犯,应如何维权?”模板:劳动者享有XX 权利(如取得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用人单位的行为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调解无果,应在1 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 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劳动合同纠纷类设问:“本案中劳动合同是否合法?用人单位的做法是否正确?”模板: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本案中劳动合同的 XX 条款(如试用期、劳动报酬)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无效条款。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拖欠劳动报酬等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劳动者有权要求改正并赔偿损失。3.企业经营合规类设问:“企业的经营行为是否合法?侵犯了消费者 / 国家的什么权益?”模板:企业应公平竞争、诚信经营,遵守市场规则和法律规定。本案中企业的 XX 行为(如虚假宣传、偷税漏税)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 公平交易权,或违反了税收法律法规,应承担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等责任,同时需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三、典型高考1.(2025·福建·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某公司主营外贸业务,制定了《销售管理与奖惩规则》,内容摘录如下:1.员工提供虚假学历证书的,属于欺诈公司,劳动合同无效,公司不支付任何报酬。 2.公司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变更员工的工作地点,无须员工同意。 3.员工若将产品销售到国外,按销售额的20%提成,作为奖金。 4.实行“末位淘汰制”,凡是每月销售业绩倒数第一的员工,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若与公司有争议,只能申请调解或申请劳动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并分析以上内容(任选4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2025·江苏·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甲入职某信息技术公司,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公司因经营不善,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后来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甲的平台账户中还剩1500余元消费券无法使用和提现。甲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工龄补贴差额1500余元,并主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双方协商不成,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简要分析公司行为和甲主张权益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3.(2024·安徽·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022年9月,江某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江某的工作岗位为办公室文员,工作地点为H市。2023年9月,公司进行人事调整,将江某的工作地点由H市变更为w市,江某拒绝这种安排。公司遂以江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将其辞退。江某认为公司的辞退行为违法,于是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在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江某到公证处,把她和公司相关领导之间关于工作地点变更的社交聊天记录办理了公证;之后,江某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023年10月,在仲裁员的调解下,双方就赔偿金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公司于一个星期内向江某支付赔偿金10000元。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角度谈谈如何做一个明白的劳动者。四、模拟训练1.(2026·安徽·一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近期,是否使用预制菜成为社会关注焦点,许多商家纷纷站队,卷入风波之中。部分餐饮商家以“本餐厅不使用预制菜”为宣传卖点,实则使用预制半成品在后厨简单加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包括是否使用预制菜及关键信息(如主要成分、生产厂家)。若商家宣称“现场炒制”却售卖预制菜,则涉嫌虚假宣传。调查发现,消费者并非完全排斥预制菜,其不满主要源于商家刻意隐瞒、模糊表述,导致消费者无法清晰辨别哪些菜品、哪些环节属于预制菜,知情权和选择权受到侵害。因此,建立预制菜消费信任的关键在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为推动行业规范,由国家卫健委主导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制菜》(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规拟将餐饮门店使用预制菜的情况及具体信息纳入强制披露范围。有评论认为,商家在预制菜的风波中与其站队不如站对。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对该评论的认识。2.(2026·山东烟台·模拟预测)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某餐饮公司与某科技公司签订电商平台直播合作协议,约定科技公司为餐饮公司在D平台开设直播间,餐饮公司提供商品并自行雇人直播售卖。餐饮公司雇庄某担任主播工作,双方通过微信约定底薪、提成比例和工作时间等,未订立劳动合同。庄某与科技公司签订主播保密协议,每月收入由餐饮公司法人代表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转账支付。直播一段时间后庄某离职并要求餐饮公司支付提成等,餐饮公司称庄某是科技公司员工,否认劳动关系,拒绝支付提成。庄某申请劳动仲裁,餐饮公司不服仲裁判决,后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庄某与科技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就上述餐饮公司的观点进行评析。3.(2026·山东·二模)某校积极探索“大思政课”的N种打开方式,推动思政教育“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深度贯通、有机融合。以下是该校项目化学习中“劳动合同争议解析”主题的实施流程及核心活动环节。【案例导入,自主学习】2023年4月,杨某入职某公司担任仓库管理员,双方约定每月工资5000元。2025年8月,该公司以生产调整及劳动合同到期为由,将杨某调至车间助理岗位,并要求杨某重新签署一份空白劳动合同。杨某认为新岗位与原工作性质不符,且劳动合同主文关键内容空缺,遂向公司提出书面异议。几天后,公司向杨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求解除与杨某的劳动关系。为此,双方发生纠纷。【聚焦争议,合作探究】对于上述纠纷,同学们产生了以下争议:争议1:该公司要求杨某签署空白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 争议2:若双方当事人经协商或调解不成,是否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成果展示,解疑释惑】假如你是所在小组发言人,结合案例,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以上两个争议观点逐一解疑释惑,展示小组的探究成果。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 法律与生活 主观题复习 讲义(原卷版) 2026届高三政治三轮复习.docx 法律与生活 主观题复习 讲义(解析版) 2026届高三政治三轮复习.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