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名校联盟2026届高三下学期3月质量检测政治试卷(扫描版,含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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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名校联盟2026届高三下学期3月质量检测政治试卷(扫描版,含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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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 高 三 月 质 量 检 测 ?????? 思 想 政 治
2 0 2 6 3
参 考 答 案 、 提 示 及 评 分 细 则
正 确 前 半 句 对 应 材 料 第 二 句 后 半 句 补 充 了 在 阶 级 社 会 中 主 要 通 过 阶 级 斗 争 来 实 现 准 确 体 现 了
1 .B   ① . , “ ” ,
直 接 动 力 与 根 本 动 力 的 关 系 错 误 资 本 主 义 通 过 政 策 调 整 使 生 产 关 系 完 全 适 应 生 产 力 的 发 展 与
“ ” “ ” . ② . “ ”
事 实 不 符 基 本 矛 盾 依 然 存 在 后 半 句 当 代 资 本 主 义 不 必 改 变 社 会 形 式 否 认 了 唯 物 史 观 的 普 遍 性 错
( ) ; “ ” . ③
误 突 破 生 产 力 对 生 产 关 系 的 决 定 作 用 错 误 主 观 能 动 性 不 能 突 破 决 定 作 用 这 是 夸 大 主 观 能 动 性 的 唯 心
. “ ” , ,
主 义 表 现 正 确 生 产 力 发 展 的 必 然 结 果 体 现 唯 物 史 观 的 客 观 决 定 性 人 们 基 于 现 实 条 件 作 出 的 历 史
. ④ . “ ” ; “
选 择 体 现 人 的 主 体 作 用 表 述 准 确
” , .
正 确 十 五 五 规 划 的 制 定 体 现 了 我 们 党 根 据 社 会 发 展 阶 段 性 特 征 科 学 谋 划 是 对 社 会 主 义 现 代 化
2 .B   ① . “ ” , ,
理 论 的 发 展 错 误 保 持 战 略 定 力 不 等 于 就 能 实 现 现 代 化 更 不 能 无 需 调 整 政 策 正 确 历 史 发 展 连
. ② . “ ” , . ③ .
续 性 和 阶 段 性 的 统 一 是 马 克 思 主 义 唯 物 史 观 基 本 观 点 为 五 年 规 划 的 制 定 和 实 施 提 供 理 论 指 导 错 误 回
, . ④ .
答 实 现 什 么 样 的 发 展 怎 样 发 展 的 是 科 学 发 展 观 不 是 习 近 平 新 时 代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思 想
“ 、 ” , .
通 过 增 加 收 入 来 扩 大 需 求 在 供 给 侧 增 加 优 质 产 品 和 优 质 服 务 供 给 落 实 育 儿 补 贴 等 支 持 政 策 倡 导 积 极
3 .B   、 , ,
婚 育 观 就 是 要 减 轻 居 民 的 后 顾 之 忧 通 过 激 发 居 民 消 费 内 生 动 力 和 促 消 费 政 策 并 举 来 提 振 消 费 进 一 步 释
, “ ” , ,
放 消 费 潜 力 正 确 深 化 拓 展 人 工 智 能 完 善 人 工 智 能 治 理 是 坚 持 创 新 驱 动 加 紧 培 育 壮 大 新 动 能 的
, ① ③ . “ + ” , ,
举 措 不 选 坚 持 城 市 内 涵 式 发 展 高 质 量 推 进 城 市 更 新 是 扩 大 投 资 的 举 措 排 除
, ② . , , ④ .
积 极 发 展 农 村 养 老 服 务 能 提 升 农 民 养 老 保 障 水 平 是 优 化 供 给 不 能 缩 小 城 乡 收 入 差 距 排 除 医
4 .C   , , , “ ” , ① .
保 财 政 补 助 标 准 的 提 升 能 够 增 强 医 保 的 保 障 能 力 从 而 减 轻 居 民 的 后 顾 之 忧 使 其 更 加 放 心 地 将 一 部 分 储 蓄
, ,
用 于 消 费 从 而 释 放 消 费 潜 力 推 动 经 济 健 康 发 展 正 确 提 高 城 乡 居 民 基 础 养 老 金 主 要 是 增 加 老 年 人 的 可
, , , ② .
支 配 收 入 能 提 升 他 们 的 消 费 能 力 但 不 能 满 足 其 消 费 需 求 促 进 产 业 升 级 作 用 夸 大 排 除 扩 大 普 惠 养 老
, , , , , ③ .
服 务 会 促 使 养 老 服 务 市 场 丰 富 养 老 产 品 供 给 提 供 更 多 样 化 的 养 老 服 务 满 足 老 年 人 不 同 的 养 老 需 求 进 而
, , , ,
提 高 老 年 人 生 活 质 量 正 确
, ④ .
正 确 开 展 学 习 教 育 的 核 心 是 纠 治 党 员 干 部 政 绩 观 偏 差 是 党 加 强 自 身 建 设 的 具 体 实 践 也 是 推 进 全 面
5 .A   ① : , ,
从 严 治 党 深 化 党 的 自 我 革 命 的 重 要 举 措 错 误 此 次 教 育 的 核 心 是 思 想 建 设 兼 顾 作 风 建 设 并 非 组 织 建
、 . ② : 、 ,
设 范 畴 归 属 错 位 正 确 以 为 民 造 福 真 抓 实 干 为 要 求 彰 显 党 坚 持 人 民 立 场 和 求 真 务 实 的 工 作 作 风
, . ③ : “ ” “ ” , .
错 误 确 保 为 绝 对 化 表 述 单 一 举 措 无 法 保 证 中 国 式 现 代 化 稳 步 推 进
④ : “ ” , .
材 料 中 政 协 委 员 工 作 室 深 入 基 层 用 乡 音 宣 讲 政 策 解 决 企 业 难 题 开 设 公 益 课 堂 体 现 了 政 协 密 切 联 系
6 .A   , 、 、 ,
群 众 将 制 度 优 势 转 化 为 实 际 成 效 同 时 深 耕 基 层 服 务 民 生 一 线 符 合 题 意 错 误 优 化 机 制 在 材
, , , . ① ③ . ② , “ ”
料 中 未 直 接 体 现 错 误 国 家 职 能 表 述 不 准 确 政 协 不 是 国 家 机 关
; ④ , “ ” , .
正 确 立 足 省 情 实 际 坚 持 一 切 从 实 际 出 发 正 确 遵 循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规 律 按 客 观 规 律 办 事 错
7 .A   ① : , . ② : , . ③
误 不 能 突 破 生 态 承 载 能 力 制 约 意 识 无 直 接 现 实 性 无 关 材 料 未 体 现 坚 定 发 展 理 想 与 信 念 强 化 价 值 观
: , . ④ : ,
引 领 .
错 误 投 资 于 物 与 投 资 于 人 是 对 立 统 一 相 互 促 进 的 关 系 人 与 物 并 非 相 互 转 化 且 社 会
8 .C   ① . “ ” “ ” 、 , “ ” “ ” “ ” ;
发 展 的 根 本 动 力 是 社 会 基 本 矛 盾 运 动 该 表 述 不 符 合 历 史 唯 物 主 义 理 论 正 确 原 文 明 确 物 是 手 段
, . ② . “ ” 、
人 是 目 的 二 者 结 合 的 最 终 价 值 归 宿 是 让 经 济 运 行 真 正 服 务 于 人 的 发 展 正 确 二 者 结 合 兼 顾 生 产 力
“ ” , . ③ .
发 展 与 社 会 公 平 人 的 全 面 发 展 契 合 解 决 人 类 社 会 基 本 矛 盾 的 要 求 是 符 合 中 国 式 现 代 化 的 正 确 价 值 选 择
、 , , .
错 误 只 有 服 务 于 先 进 的 适 配 生 产 力 发 展 的 经 济 基 础 的 战 略 规 划 即 上 层 建 筑 才 能 推 动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④ . 、 ( ) , ,
该 表 述 错 误 .
高 三 思 想 政 治 试 题 参 考 答 案 第 页 共 页
【       1 ( 4 ) 】
节 目 深 挖 故 宫 文 物 花 神 非 遗 内 涵 激 活 优 秀 传 统 文 化 正 确 从 花 神 文 化 到 提 炼 东 方 生 命 哲 学 融 合
9 .A   、 、 , , ① . ,
了 空 间 拓 展 技 术 实 现 传 统 文 化 创 新 发 展 正 确 材 料 未 体 现 扎 根 人 民 生 产 生 活 实 践 无 关 材 料
A I G C , , ② . , ③ .
没 有 涉 及 外 来 文 化 错 误
, ④ .
正 确 传 统 文 化 中 的 爱 国 情 怀 具 有 超 越 时 代 的 价 值 至 今 仍 能 发 挥 精 神 滋 养 作 用 错 误 挖 掘 时
1 0 .A   ① . , . ② .
代 价 值 是 推 动 创 造 性 转 化 创 新 性 发 展 而 不 是 根 本 改 造 或 完 全 适 应 表 述 错 误 正 确 民 族 精 神 在
、 , “ ” “ ” , . ③ .
不 同 时 期 有 不 同 表 现 但 爱 国 主 义 核 心 贯 穿 始 终 错 误 中 华 优 秀 传 统 文 化 提 供 的 是 精 神 动 力 和 文 化 支
, . ④ .
撑 不 是 根 本 制 度 保 障
, .
错 误 中 国 提 出 的 全 球 治 理 倡 议 旨 在 推 动 现 有 国 际 秩 序 朝 着 更 加 公 正 合 理 的 方 向 发 展 而 非 改 变 现 有
1 1 .C   ① : ,
以 联 合 国 为 核 心 的 国 际 秩 序 运 行 框 架 正 确 主 权 平 等 国 际 法 治 多 边 主 义 等 倡 议 兼 顾 各 国 尤 其 是 发
. ② : “ 、 、 ”
展 中 国 家 的 利 益 中 方 在 全 球 治 理 中 的 引 领 作 用 能 够 为 发 展 中 国 家 发 声 提 供 平 台 正 确 中 方 提 出 的 治
, , . ③ :
理 倡 议 契 合 世 界 各 国 共 同 发 展 的 需 求 有 利 于 推 动 全 球 治 理 体 系 向 更 公 正 合 理 的 方 向 发 展 错 误 中 国
, , . ④ :
在 全 球 治 理 中 发 挥 重 要 作 用 而 非 主 导 作 用
, “ ” .
错 误 我 国 经 济 发 展 的 立 足 点 是 独 立 自 主 自 力 更 生 不 是 制 度 型 开 放 正 确 海 南 自 贸 港 促 进 要 素
1 2 .C   ① : 、 , . ② :
跨 境 流 动 能 优 化 资 源 配 置 为 全 球 经 济 发 展 注 入 新 动 能 错 误 材 料 明 确 要 求 稳 步 扩 大 制 度 型 开 放 深
, , . ③ : “ ,
入 推 进 商 品 和 要 素 流 动 型 开 放 二 者 是 并 列 推 进 协 同 深 化 的 关 系 并 非 从 商 品 要 素 流 动 开 放 转 向 制 度 型
” , 、 , “
开 放 正 确 打 造 一 流 营 商 环 境 有 利 于 放 宽 市 场 准 入 提 高 贸 易 投 资 自 由 化 便 利 化 水 平
” . ④ : , , 、 .
正 确 货 车 为 婚 后 购 买 营 运 收 入 用 于 家 庭 共 同 开 支 运 营 中 产 生 的 侵 权 之 债 属 于 夫 妻 共 同 债 务
1 3 .A   ① . , , . ②
正 确 马 某 在 债 务 未 清 偿 的 情 况 下 离 婚 将 主 要 财 产 分 给 女 方 导 致 偿 债 能 力 下 降 损 害 债 权 人 利 益 依 据 民
. , , , ?
法 典 婚 姻 家 庭 编 解 释 二 第 三 条 法 院 应 支 持 撤 销 错 误 不 动 产 产 权 已 登 记 未 经 司 法 确 认 不 能 直 接
( ) ? , . ③ . , ,
执 行 配 偶 名 下 财 产 错 误 离 婚 协 议 内 部 约 定 财 产 的 归 属 有 效 但 不 得 对 抗 外 部 债 权 人 并 非 当 然 无 效
. ④ . , , .
错 误 劳 动 关 系 自 实 际 用 工 之 日 年 月 起 建 立 而 非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之 日 这 是 实 质 优 于 形 式
1 4 .D   ① , (2 0 2 3 6 ) , , “ ”
原 则 的 体 现 错 误 劳 动 争 议 调 解 仲 裁 法 第 条 规 定 与 争 议 事 项 有 关 的 证 据 属 于 用 人 单 位 掌 握 管 理
. ② , ? ? 6 :
的 用 人 单 位 应 当 提 供 用 人 单 位 不 提 供 的 应 当 承 担 不 利 后 果 二 倍 工 资 争 议 中 用 人 单 位 对 是 否 签 订 劳 动
, ; , . ,
合 同 承 担 举 证 责 任 正 确 诉 讼 中 达 成 的 调 解 协 议 经 双 方 签 收 后 即 具 有 法 律 效 力 正 确 仲 裁 裁 决 为 终
. ③ , . ④ ,
局 裁 决 如 涉 及 的 经 济 补 偿 金 金 额 未 超 过 当 地 月 最 低 工 资 标 准 个 月 金 额 用 人 单 位 不 服 的 无 权 向 基 层
( 1 2 ) , ,
法 院 起 诉 而 应 自 收 到 裁 决 书 之 日 起 三 十 日 内 向 劳 动 争 议 仲 裁 委 员 会 所 在 地 的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申 请 撤 销 裁 决
, .
错 误 反 对 称 关 系 指 甲 对 乙 有 关 系 则 乙 对 甲 一 定 没 有 关 系 如 大 于 高 于 该 句 无 法 推 出
1 5 .B   ① : R , R ( “ ” “ ” ) .
创 收 是 否 与 薪 酬 挂 钩 因 此 不 涉 及 反 对 称 关 系 判 断 结 构 正 确 题 干 是 可 能 造 成 没 有 必 然 推 出
“ ” “ ” , . ② : “ ” ,
造 成 医 疗 行 为 的 扭 曲 不 是 充 分 条 件 假 言 判 断 所 以 无 法 推 出 没 有 造 成 扭 曲 则 没 有 挂 钩 否 后 则 否 前
“ ” , ; “ , ” ( ) ,
故 表 述 正 确 错 误 所 有 药 品 都 有 不 良 反 应 全 称 肯 定 与 所 有 药 品 都 无 不 良 反 应 全 称 否 定 是 上
② . ③ : “ ” ( ) “ ” ( )
反 对 关 系 不 是 矛 盾 关 系 可 以 同 时 为 假 并 不 违 反 排 中 律 正 确 材 料 中 非 预 期 的 不 良 反 应 事 件 是 被 定
, , , . ④ : “ ”
义 项 未 知 的 未 载 于 说 明 书 的 不 良 反 应 作 为 定 义 项 被 等 同 于 未 知 的 不 良 反 应 外 延 大 于 被 定 义 项 属
; “ 、 ” , “ ” , ,
于 定 义 过 宽 .
错 误 同 化 性 迁 移 是 指 不 改 变 原 有 认 知 结 构 直 接 将 原 有 认 知 经 验 应 用 到 本 质 特 征 相 同 的 一 类 事 物
1 6 .C   ① : ,
中 材 料 中 未 体 现 正 确 团 队 针 对 传 统 柔 性 电 极 易 移 位 易 脱 出 的 缺 陷 研 制 出 兼 具 高 通 量 信 号 采
. . ② : “ 、 ” ,
集 与 生 物 力 学 顺 应 性 的 新 电 极 克 服 了 旧 技 术 不 足 保 留 了 电 极 信 号 采 集 的 核 心 功 能 体 现 了 否 定 之 否 定 的
, , ,
思 维 方 法 错 误 超 前 思 维 无 法 做 到 精 准 预 判 该 表 述 错 误 而 且 根 据 材 料 凭 借 超 前 思 维 预 判 国 家 产 业
. ③ : , . , “
布 局 并 不 是 取 得 成 功 的 原 因 正 确 团 队 的 研 究 立 足 侵 入 式 脑 机 接 口 的 行 业 实 践 需 求 解 决 电 极 移 位 脱
” . ④ : ( 、
出 难 题 并 以 猕 猴 为 试 验 对 象 反 复 进 行 科 学 试 验 验 证 电 极 性 能 最 终 验 证 了 技 术 成 果 的 科 学 性
) , , .
高 三 思 想 政 治 试 题 参 考 答 案 第 页 共 页
【       2 ( 4 ) 】
坚 持 政 府 引 导 与 市 场 导 向 相 结 合 完 善 集 体 经 济 功 能 促 进 农 民 就 业 增 收 分
1 7 . ① , , ; (2 )
创 新 多 元 主 体 协 同 参 与 模 式 盘 活 地 方 资 源 创 造 经 济 增 量 分
② , , ; (2 )
推 动 农 文 旅 数 字 经 济 融 合 优 化 产 业 结 构 提 升 发 展 增 量 分
③ 、 , , ; (2 )
以 优 质 供 给 提 升 消 费 体 验 满 足 多 层 消 费 需 求 以 产 业 升 级 促 进 发 展 实 现 消 费 留 量 与 发 展 增 量 相 互 促 进
④ , , , ,
推 动 乡 村 经 济 高 质 量 发 展 分
. (2 )
结 果 验 证 判 定 若 监 测 到 稳 定 在 亿 度 以 上 连 续 运 行 时 长 达 到 千 秒 级 且 离 子 体 稳 定 性 达 标 并 在 多 次 重
1 8 . ③ : 1 、 ,
复 实 验 中 均 能 稳 定 达 标 则 论 断 成 立 反 之 不 成 立 分 评 分 说 明 只 判 定 前 半 部 分 得 分 要 强 调 在
, , , . (2 ) ( : , 1 ; “
多 次 重 复 实 验 中 均 能 稳 定 达 标 才 能 得 分
, ” , 2 )
阐 述 科 学 性 实 践 是 检 验 认 识 真 理 性 的 唯 一 标 准 分 通 过 实 践 人 们 可 以 把 自 己 头 脑 中 的 观 念 的 存 在
④ : . (1 ) ,
变 为 现 实 的 存 在 把 指 导 自 己 实 践 的 认 识 和 实 践 所 产 生 的 结 果 加 以 对 照 从 而 检 验 认 识 是 否 正 确 地 反 映 了 客
, ,
观 事 物 分 装 置 可 稳 定 实 现 亿 度 千 秒 级 长 脉 冲 运 行 这 一 论 断 属 于 主 观 认 识 分 该 方 案
. (2 ) “ E A S T 1 、 ” ; ( 1 )
通 过 科 学 实 验 设 定 验 证 条 件 进 行 实 验 观 察 最 后 将 实 验 结 果 与 验 证 结 论 进 行 对 照 以 此 来 判 定 这 一 论 断 的
, , , ,
科 学 性 分
. (2 )
赵 某 与 钱 某 之 间 的 法 律 关 系 的 客 体 是 画 册 这 一 物 赵 某 与 李 某 民 事 法 律 关 系 的 客 体 是 人 身 利 益
1 9 . (1 ) . . ( 2
分 赵 某 侵 占 钱 某 创 作 的 画 册 侵 害 了 钱 某 的 财 产 权 赵 某 将 画 册 署 名 李 某 侵 害 了 钱 某 的 署 名 权 分 画
) , , , . ( 1 )
册 不 是 李 某 的 李 某 对 画 册 也 不 知 情 本 案 不 涉 及 李 某 的 署 名 权 侵 害 的 是 李 某 的 姓 名 权 分
, , , . (1 )
自 然 人 享 有 肖 像 权 民 法 典 规 定 任 何 组 织 或 者 个 人 不 得 以 丑 化 污 损 或 者 利 用 信 息 技 术 手 段 将
(2 ) ① . ? ? : “ 、 ,
王某的视频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分 本案中 被告刘某未经王某同意 通过技术手段将王某
.”( 2 ) ② , ,
的 视 频 伪 造 成 本 人 的 视 频 即 使 面 部 已 经 被 替 换 但 结 合 肢 体 动 作 装 饰 装 束 等 身 体 形 象 以 及 场 景 细 节 等 要
, , 、
素 还 是 能 和 王 某 的 原 创 视 频 建 立 对 应 关 系 并 在 多 个 平 台 发 布 非 法 牟 利 该 行 为 侵 害 了 王 某 的 肖 像 权 该
, , , .
过 错 行 为 与 王 某 肖 像 权 被 侵 害 之 间 有 因 果 关 系 应 依 法 承 担 停 止 侵 害 赔 礼 道 歉 赔 偿 损 失 等 责 任 法 院 的
, 、 、 .
判 决 合 理 合 法 分
. (3 )
党 的 领 导 是 中 国 特 色 社 会 主 义 制 度 的 最 本 质 特 征 和 最 大 政 治 优 势 五 年 规 划 是 在 党 中 央 集 中 统 一 领
2 0 . (1 ) ① .
导 下 由 党 中 央 提 出 规 划 建 议 国 务 院 编 制 规 划 纲 要 全 国 人 大 审 查 批 准 后 向 社 会 公 布 实 施 分
, 、 、 . (2 )
民 主 集 中 制 是 我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制 度 的 组 织 和 活 动 原 则 体 现 在 国 家 权 力 来 自 人 民 在 民 主 基 础 上 集 中
② , 、 、
在 集 中 指 导 下 民 主 集 中 统 一 作 出 决 策 分
, . (2 )
民 主 集 中 制 体 现 在 人 大 和 人 民 的 关 系 人 大 和 其 他 机 关 的 关 系 五 年 规 划 的 编 制 过 程 坚 持 开 门 问 策 集 思
③ 、 . 、
广 益 广 泛 凝 聚 社 会 共 识 体 现 了 全 过 程 人 民 民 主 的 实 践 人 大 集 体 决 策 其 他 国 家 机 关 贯 彻 执 行 这 体 现
, , . , .
了 党 的 领 导 人 民 当 家 作 主 和 依 法 治 国 的 有 机 统 一 分
、 . (2 )
我 国 是 单 一 制 国 家 在 中 央 统 一 领 导 下 充 分 发 挥 地 方 主 动 性 积 极 性 五 年 规 划 由 中 央 统 一 制 定 统 一 领
④ , 、 . (
导 地 方 因 地 制 宜 贯 彻 执 行 发 挥 主 动 性 与 积 极 性 分 级 分 层 是 好 规 划 与 执 行 力 相 结 合 的 制 度 保 障
) , , ( ) , “ ” “ ” ,
充 分 体 现 了 主 权 统 一 与 政 权 分 层 的 优 势 分
“ ” . (3 )
法 治 是 国 家 治 理 体 系 和 治 理 能 力 的 重 要 依 托 国 家 发 展 规 划 纳 入 法 治 化 轨 道 为 提 高 规 划 执 行 力 和 落
(2 ) ① , ,
实 力 提 供 了 坚 实 的 法 治 保 障 坚 持 科 学 立 法 人 大 把 党 的 意 志 通 过 法 定 程 序 上 升 为 国 家 意 志 坚 持 全 过
. ② , .
程 人 民 民 主 保 障 规 划 编 制 的 民 主 性 与 科 学 性 为 规 划 实 施 提 供 了 民 意 基 础 不 断 规 范 审 批 流 程 强 化 规
, , . ③ ,
划 的 权 威 性 和 连 续 性 推 动 规 划 的 刚 性 执 行 推 进 依 法 行 政 完 善 规 划 监 督 管 理 机 制 依 法 定 程 序 对 规 划
, , . ④ ,
进 行 动 态 优 化 促 进 规 划 的 精 准 落 实 每 点 分 共 分
, . ( 2 , 8 )
三 段 论 推 理 示 例
(3 ) :
大 前 提 任 何 企 图 否 定 波 茨 坦 公 告 并 掏 空 战 后 秩 序 的 国 家 都 必 须 被 要 求 完 全 回 到 该 公 告 的 法 律 框 架 内
: ? ? ,
高 三 思 想 政 治 试 题 参 考 答 案 第 页 共 页
【       3 ( 4 ) 】
或 者 都 是 对 国 际 和 平 和 秩 序 的 破 坏 是 军 国 主 义 法 西 斯 主 义 的 复 辟
( , , 、 ) .
小 前 提 日 本 正 在 通 过 参 拜 甲 级 战 犯 篡 改 教 科 书 扩 张 军 备 等 行 为 系 统 性 否 定 波 茨 坦 公 告 并 掏 空 战 后 秩
: 、 、 , ? ?
序 .
结 论 因 此 与 日 本 打 交 道 必 须 要 求 其 完 全 回 到 波 茨 坦 公 告 的 法 律 框 架 内 或 者 日 本 行 为 是 对 国 际 和 平
: , ? ? . ( ,
和 秩 序 的 破 坏 是 军 国 主 义 法 西 斯 主 义 的 复 辟
, 、 ) .
评 分 说 明 大 前 提 小 前 提 和 结 论 分 别 为 分 共 分
( : 、 , 2 , 6 )
推 理 规 则 说 明 :
三 个 项 三 段 论 包 含 且 仅 包 含 三 个 概 念 项 本 例 中 三 个 项 分 别 为
1 . : ( ) . , :
中 项 企 图 否 定 波 茨 坦 公 告 并 掏 空 战 后 秩 序 的 国 家
?????? : ? ?
小 项 日 本
?????? :
大 项 必 须 被 要 求 完 全 回 到 公 告 框 架 内 分
?????? : . (1 )
中 项 至 少 周 延 一 次 中 项 在 大 前 提 中 作 为 全 称 命 题 的 主 项 任 何 是 周 延 的 在 小 前 提 中 作 为 肯 定
2 . : ( “ ?????? ?????? ” ) , ;
命 题 的 谓 项 虽 不 周 延 但 已 满 足 中 项 至 少 周 延 一 次 的 要 求 分
, , . (1 )
前 提 中 不 周 延 的 项 在 结 论 中 不 得 周 延
3 . :
大 项 必 须 被 要 求 完 全 回 到 公 告 框 架 内 在 大 前 提 中 作 为 肯 定 命 题 的 谓 项 不 周 延 在 结 论 中 同 样 作 为 肯 定
?????? “ ” ,
命 题 的 谓 项 不 周 延 符 合 规 则
, .
小 项 日 本 在 小 前 提 中 作 为 主 项 周 延 在 结 论 中 作 为 主 项 也 周 延 符 合 规 则 分
?????? “ ” , , . (1 )
前 提 与 结 论 的 质 两 个 前 提 均 为 肯 定 命 题 结 论 也 为 肯 定 命 题 无 否 定 符 合 规 则 该 推 理 符 合 三 段 论 的 所
4 . : , , , .
有 基 本 规 则 因 此 有 效 分
, . (1 )
评 分 说 明 完 整 说 出 三 段 论 规 则 说 出 该 三 段 论 是 否 符 合 该 点 规 则 才 得 相 应 分 推 理 规 则 说 明 总 分 为 分
( : , , 1 . 4 )
高 三 思 想 政 治 试 题 参 考 答 案 第 页 共 页
【       4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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