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一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导学课时教学课件(共6个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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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一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导学课时教学课件(共6个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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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7张PPT)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导学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五)隐私权
知 识 过 关
1. 隐私的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 愿. 为. 他. 人. 知. 晓. 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2. 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法. 律. 保. 护. 个人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 探. 、. 侵. 扰. 、. 泄. 露. 、. 公. 开. 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 信. 秘. 密. 受. 法. 律. 保. 护. 、住. 宅. 不. 受. 侵. 犯. 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个. 人. 信. 息. 与隐. 私. 权. 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 法. 、. 正. 当. 、. 必. 要. 和诚. 信. 等原则,不得通过误. 导. 、. 欺. 诈. 、. 胁. 迫. 等方式处理。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维护正. 常. 的社会秩. 序. ,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拓展笔记
1. 隐私权的范围:
(1)隐私权的主体只. 能. 是. 公. 民. 即自然人,不包括法人尤其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秘密(即商业秘密)不具有隐私所具有的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本质属性。
(2)隐私权的客. 体. 包括个人活. 动. 、个人信. 息. 和个人领. 域. 。
(3)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受公. 共. 利. 益. 的. 限. 制. 。
2. 隐私权的种类:
(1)个. 人. 生. 活. 自. 由. 权. :权利主体按照自. 己. 的. 意. 志. 从事或不从事某种与.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无. 关. 或. 无. 害. 的活动,不受他人干预、破坏或支配。
(2)情. 报. 保. 密. 权. :个人生活情报,包括所有的个. 人. 信. 息. 和资. 料. 。诸如身高、体重、病历、身体缺陷、健康状况、生活经历、财产状况、婚恋、家庭、社会关系、爱好、信仰、心理特征等。权利主体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个人生活情报资料。
(3)个. 人. 通. 讯. 秘. 密. 权. :权利主体有权对个人信. 件. 、. 电. 报. 、. 电. 话. 、. 传. 真. 及. 谈. 论. 的. 内. 容. 加以保密,禁止他人非法窃听或窃取。
(4)个. 人. 隐. 私. 利. 用. 权. :权利主体有权依法按自己的意志利用其隐私,以从事各种满足自身需要的活动。如利用个人的生活情报资料撰写自传、利用自身形象或形体供绘画或摄影的需要等。对这些活动不能非法予以干涉,但隐私的利用不. 得. 违. 反. 法律
的强制性规定,不. 得. 有. 悖. 于. 公序良俗,即权利不. 得. 滥. 用. 。例如利用自己身体的隐私部位制作淫秽物品,即应认定为非法利用隐私,从而构成违法行为。
3. 名誉权与隐私权的比较:
名誉权和隐私权均以尊. 严. 性. 精. 神. 利. 益. 为客体,我国民法对于公民的隐私权,是与名誉权一. 并. 保. 护. 的。
二者的区别:第一,二者涉及的内. 容. 不同。隐私是公民不. 愿. 公. 开.
的秘密,而名誉是一种社. 会. 评. 价. 。第二,侵. 害. 的. 方. 式. 不同。侵害隐私权表现为公. 开. 散. 布. ,而侵害名誉权往往是采取侮. 辱. 、. 诽. 谤. 的方式。第三,权. 利. 主. 体. 不同。隐私权的主体只. 是. 公. 民. ,而名誉权的主体是公. 民. 、. 法. 人. 和. 非. 法. 人. 组. 织. 。
4. 隐私权的侵权行为:根据我国国情及相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 名. 、. 肖. 像. 、. 住. 址. 、. 身. 份. 证. 件. 号. 码. 和. 电. 话. 号. 码. 。
(2)非法侵. 入. 、. 搜. 查. 他. 人. 住. 宅. ,或以其他方式破. 坏. 他. 人. 居. 住. 安. 宁. 。
(3)非法跟. 踪. 他. 人. ,. 监. 视. 他. 人. 住. 所. ,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 产. 状. 况. 或未经本人允许公. 布. 其. 财. 产. 状. 况. 。
(5)私拆他. 人. 信. 件. ,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其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 会. 关. 系. 并非法公之于众。
(7)泄露公民的个. 人. 材. 料. 或公之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8)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 属. 个. 人. 的情况。
(9)未经他人许可,私. 自. 公. 开. 他人的秘. 密. 。
随 堂 检 测
1. 某报社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私生子的事实,致使甲受到同学的嘲讽与奚落。甲因此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给个人的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该报社的行为(   )
A. 未侵害甲的隐私权,侵害了甲的生命权
B. 侵害了甲的隐私权,未侵害甲的生命权
C. 是如实的报道,不构成侵权
D. 侵害了甲的生命权
B
【解析】 报社披露了甲的隐私,故侵害了甲的隐私权;但是该报社的行为与甲自残的行为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报社的行为并未侵害甲的生命权,B正确。
2. (2023·海南高考)小吴在某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经常上传一些生活照片和日常心得。某日,小吴登录账号时,看到评论区有些攻击其人品的不实言论,其住址、家庭背景、电话号码也被曝光。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
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的人品,侵犯了小吴的肖像权
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不是隐私,曝光这类信息不构成侵权
④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则不构成侵权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B
【解析】 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名誉权,而不是肖像权,②错误;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等属于小吴的个人信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曝光这类信息属于侵权行为,③错误。(共13张PPT)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导学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三)肖像权
知 识 过 关
  肖像权的法律保护: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拓展笔记
1. 肖像:肖像原来的含义是指一种艺术造型,肖像的外部形象必须是客. 观. 的,并以面. 部. 容. 貌. 为主要和基本内容。肖像是艺. 术. 地. 再现自. 然. 人. 的外貌形象。通常,我们判断人物的外部形象表现是否构成肖像,应结合其表现的形式和表现的部位来看待。
人物形象必须具有肖像特征:
(1)其表现形式即通过摄. 影. 等反映出特定公民的图像。
(2)肖像必须反映出特定公民的姿. 态. 、. 容. 貌. 、. 表. 情. 等主要特征。
(3)肖像必须真. 实. 可. 辨. ,熟知的人一. 看. 就. 知. 道. 是谁。例如,用马赛克对眼部进行遮挡,基本就识别不了是某个具体的人的肖像。对肖像的使用必须通过造. 型. 手段,如照相、绘画等。随着照相、复制技术的发展,人们对肖像提出了利. 益. 上的要求,肖像因而成为法律调整的对象。
2. 肖像权的含义:肖像权是人们对其外. 部. 形. 象. 所享有的人. 格. 利. 益. 。
3. 下列情况属于合. 理. 使. 用. 他人肖像,不. 构. 成. 侵权:
(1)新. 闻. 报. 道. 拍. 摄. 照. 片. 和. 影. 像. 。在新闻报道中使用相关人物的肖像,使观众、读者了解、认识事实真相等符合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不构成侵害被曝光者的肖像权。如报道政治活动时使用了某政治家的肖像。
(2)通. 缉. 逃. 犯. 和. 罪. 犯. 而使用他人肖像。如公安机关在通缉令中使用被通缉者的肖像。
(3)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或为国家利益举办特定活动使用公民的肖像。如国家在建党100周年成就展中使用他人的肖像。
(4)为. 记. 载. 或. 宣. 传. 特. 定. 公. 众. 活. 动. 使用参与者的肖像。因为公民参与此类活动中,就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处分了自己的肖像权,对其肖像在此活动中加以使用,不构成侵权。
(5)基于科. 研. 和. 教. 育. 目. 的. 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的。如为医学试验、法医学教学在课堂上向学员展示病人或者接受法医鉴定的受害人的肖像。
(6)为肖像权人自. 身. 的. 利. 益. 使用其肖像。如为肖像权人具备某种特殊技能所做的广告中使用其肖像;在寻人启事中使用失踪人的肖像等。
4. 侵害肖像权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我国的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是民事责任方式。该民事责任方式包括停. 止. 侵. 害. 、. 恢. 复. 名. 誉. 、. 消. 除. 影. 响. 、. 赔. 礼. 道. 歉. 、. 赔. 偿. 损. 失. 。其中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为非财产性责任方式,赔偿损失为财产性责任方式。
随 堂 检 测
1.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即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利益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公民肖像权的是(   )
①未经本人同意,某售楼处使用人脸识别技术 ②某公司擅自使用某作家的笔名作为品牌名称 ③李某行车途中违反交通规则导致陈某受伤住院 ④邻居将夏某和黄某吵架的视频上传至互联网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B
【解析】 某公司擅自使用某作家的笔名作为品牌名称,这属于侵犯姓名权或商标权,与肖像权无关,②错误;李某侵犯了陈某的健康权而不是肖像权,③错误。
2. 李小姐在逛街时发现A商店的宣传海报上有自己的照片,李小姐随即与A商店交涉,原来是A商店从甲照相馆花2 000元买下李小姐的照相底片,用以制作宣传海报。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A商店侵犯了李小姐的健康权 ②甲照相馆侵犯了李小姐的身体权
③A商店侵犯了李小姐的肖像权 ④甲照相馆侵犯了李小姐的肖像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解析】 A商店和甲照相馆未经李小姐的同意使用其相片,均侵犯了李小姐的肖像权,③④正确。
D(共13张PPT)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导学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一)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知 识 过 关
1. 人身权利的内容:民法优. 先. 保. 护. 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 身. 自. 由. 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 提. ,人. 格. 尊. 严. 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 命. 权. 、. 身. 体. 权. 、. 健. 康. 权. 、. 姓. 名. 权. 、. 肖. 像. 权. 、. 名. 誉. 权. 、. 荣. 誉. 权. 、. 隐. 私. 权. 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 称. 权. 、. 名. 誉. 权. 和荣. 誉. 权. 。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 护. 自. 己. 的. 人身权利,也要尊. 重. 他. 人. 的. 人身权利。
2.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法律保护:
(1)内容: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权利。
(2)理由:
①生. 命. 权. 、. 身. 体. 权. 和健. 康. 权. 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②生. 命. 是自然人最. 高. 的人身利益;身. 体. 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 质. 载. 体. ;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 人. 的. 生. 活. 质. 量. ,也关系到社. 会. 的. 发. 展. 。
(3)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 偿. 医. 疗. 费. 、. 护. 理. 费. 、. 交. 通. 费. 、. 营. 养. 费. 、. 住. 院. 伙. 食. 补. 助. 费. 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 助. 器. 具. 费. 和. 残. 疾. 赔. 偿. 金. ;.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 偿. 丧. 葬. 费. 和. 死. 亡. 赔. 偿. 金. 。
拓展笔记
1. 人身权的含义及其特征:
(1)含义:人. 身. 权. 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 身. 不. 可. 分. 离. ,而又无直. 接. 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
(2)法律特征:
①人身权是与所有权、他物权、债权等财产权相对称的一种权利。
②人身权可表现为人. 格. 权. 和身. 份. 权. 两个方面:
a. 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本. 身. 所. 应. 有. 的. 权. 利. ,如自然人享有的姓名和法人享有的名称、字号的权利,自然人或法人享有的名誉权以及人身不受侵犯的权利。人格权的主. 体. 可以是自. 然. 人. ,也可以是法. 人. 。
b. 身份权是法律保护民事主体因地. 位. 、. 关. 系. 或行. 为. 所发生的权利,如家庭关系中的亲权、监护权,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等。
2. 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的概念:
(1)生. 命. 权. 是指公民为维持自. 己. 生. 命. 的延续,不受他人非法剥夺的权利。因侵权行为致人死亡,是典型的侵害生命权的情形。生命权是公民维护其生命安全利益的权利,主要表现为生命安全维护权,当他人非法侵害自身生命安全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司法保护。凡致人死亡的非法行为均属于侵害生命权的行为。
(2)健. 康. 权. 是指自然人以其身. 体. 外. 部. 组. 织. 的. 完. 整. 和. 身. 体. 内. 部. 生. 理. 机. 能. 的. 健. 全. ,使机体生理机能正常运作和功能完善发挥,以维持人体生命活动为内容的人格权。健康权是公民维护其身体健康即生理机能正常运行,具有良好心理状态的权利。健康的内容主要表现为健康维护权,有两层含义:其一,保持自己健康的权利;其二,健康利益维护权,当健康受到不法侵害时,受害人享有司法保护请求权。
(3)身. 体. 权. 是公民维护其身体组织完. 整. 的. 人. 格. 权. ,. 并. 支. 配. 其. 肢. 体. 、. 器. 官. 和. 其. 他. 人. 体. 组. 织. 并. 保. 护. 自. 己. 的. 身. 体. 不. 受. 他. 人. 违. 法. 侵. 犯. 的. 人. 格. 权. 。
随 堂 检 测
1. 一组女童被父亲暴打的照片在网上疯传。据调查,该女童因未完成父亲王某布置的课外作业,经常遭到王某拳打脚踢,致使其出现照片上的伤痕。经法医初步鉴定,已构成轻伤。王某的这一行为侵犯了女童的(   )
肖像权 B. 受教育权 C. 健康权 D. 身份权
C
2. 李某常以未完成作业和撒谎为由殴打养子,致其体表广泛挫伤并产生畏惧心理。事件被披露后,警方对李某实施刑拘,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李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本案中,李某侵犯了养子的(   )
①人身权  ②受教育权 ③身份权  ④健康权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解析】 李某殴打养子,致其体表广泛挫伤并产生畏惧心理,侵犯了养子的人身权、健康权,①④正确。
B(共13张PPT)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导学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二) 民法的基本原则
知 识 过 关
1. 民法规定基本原则的目的:社会是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各成员既有共同利益,也有各自的利益。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 理. 合. 法. 地. 行. 使. 权. 利. 、. 履. 行. 义. 务. ,. 调. 整. 各. 方. 之. 间. 的. 利. 益. 关. 系. 。
2. 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 事. 民. 事. 活. 动. 和司法机关审. 理. 民. 事. 案. 件. 时应当遵循的基. 本. 准. 则. 。
3. 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民法典确立了平. 等. 、. 自. 愿. 、. 公. 平. 、. 诚. 信. 、. 守. 法. 和. 公. 序. 良. 俗. 、绿. 色. 等基本原则。
拓展笔记
公序良俗:公序良俗是“. 公. 共. 秩. 序. ”. 与“善. 良. 习. 俗. ”的简称。公共秩序是指与社. 会. 公. 共. 利. 益. 有关的社会秩序,善良习俗是指社会公认的道. 德. 准. 则. 和. 习. 俗. 。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虽然民法允许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但是,任. 何. 自. 由. 都. 不. 是. 不. 受. 限. 制. 的. ,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随 堂 检 测
1. (2023·北京高考)某居民去办理户政业务,因异地往返不便,一时难以提供相关证明。户籍民警了解到这一情况,主动告知该居民可以采用“个人承诺”的方式先提交材料,后续由派出所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最终手续得以顺利办理。对此,下列解读中正确的是(   )
D
北京市户政领域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中,承诺内容如下:
◇申请人所填写的基本信息、提交的所需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完整。
◇申请人已经知晓告知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告知的违诺失信惩戒后果。
◇申请人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①申请人明确其承诺为真实的意思表示,体现了民事活动的自愿原则
②申请人承诺失实应承担法律责任,说明权力与责任是相匹配的
③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渠道畅通,有助于“告知承诺制”的落实
④政府通过“减证”实现了便民利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解析】 材料强调的是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不是民事法律关系,与民事活动无关,①不符合题意;申请人承诺失实应承担法律责任,说明权利与义务是相匹配的,权力与责任指的是公权力,②错误。
2. (2024·北京高考)一座理想的儿童友好城市应该是什么样的?如图所示为北京市儿童友好城市的“五个友好”。关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下列观点中正确的是(   )
D
①针对儿童群体的特殊优待和保护,属于特权,但并未违反平等原则
②开通“通学公交线”体现了“服务友好”,强化了城市基层自治
③儿童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讨论,有助于“政策友好”“空间友好”等目标的实现
④落实“五个友好”,维护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城市生活的权利,需要各方形成合力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解析】 针对儿童群体的特殊优待和保护不属于特权,是不同情况差别对待,①错误;开通“通学公交线”体现了“服务友好”,但与城市的基层自治无关,②不符合题意。(共13张PPT)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导学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二)姓名权
知 识 过 关
1. 姓名的实质:姓名权是自. 然. 人. 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 号. 。
2. 姓名与个人的关系: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个人在人. 格. 上. 的. 基. 本. 特. 征. 。
3. 姓名权的法律保护:
(1)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 定. 、. 使. 用. 、. 变. 更. 或者许. 可. 他. 人. 使. 用. 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2)不同年龄段上姓名权的使用:一般来说,未. 成. 年. 人. 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 年. 后. 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具有一. 定. 社. 会. 知. 名. 度. ,被他人使用足以造. 成. 公. 众. 混. 淆. 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拓展笔记
1. 姓名权的主要法律特征:
(1)姓名权的主体只能是自. 然. 人. ,法人不. 享. 有. 姓名权。只有自. 然. 人. 人. 格. 的文字标识才叫作姓名,因而自. 然. 人. 才. 享. 有. 姓. 名. 权. 。法人人格的文字标识是名称,享有的是名. 称. 权. 。
(2)姓名权的客体是自然人对自. 己. 人. 格. 的文字标识的专有权。专有的客体就是自然人人格的文字标识,不仅包括正式的登. 记. 姓. 名. ,而且包括笔. 名. 、. 艺. 名. 、. 别. 号. 等。
(3)姓名权的基本义务是不. 得. 非. 法. 干. 涉. 、. 使. 用. 他. 人. 的. 姓. 名. 。姓名权是绝. 对. 权. ,除了享有姓名权的本人之外,任何人都是义务主体,都负有不得侵害其姓名权的义务。
2. 日常生活中,侵. 犯. 姓. 名. 权. 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干. 涉. 他人姓名的决定,强迫他人改变其姓名的。
(2)强. 迫. 他人使用或不使用某个姓名的,如要求他们放弃笔名或艺名等。
(3)盗. 用. 他人姓名。指的是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擅自以他人的名义实施某种活动,以抬高自己身价或谋求不正当的利益等。
(4)假. 冒. 他人姓名。冒名顶替、冒充他人姓名或利用与他人相同或近似足以引起混淆的姓名参与民事活动以谋取私利的,如假冒他人姓名发表作品、假冒他人姓名缔结合同等。
3. 侵犯姓名权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 止. 侵. 害. 、. 恢. 复. 名. 誉. 、. 消. 除. 影. 响. 、. 赔. 礼. 道. 歉. 。如果侵权
人侵害他人的姓名权而获. 利. 的,侵权人应当适当赔. 偿. 他. 人. 的. 损. 失. 。姓名权作为人格权的一种,受害人受到的损害只是一种非财产损害,它体. 现. 的. 是. 人. 格. 利. 益. 而. 不. 是. 财. 产. 利. 益. ,因为它带来的是精神损害,没有直接财产损害。所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司法解释,姓名权受侵害的人可. 以. 请. 求. 精. 神. 损. 害. 抚. 慰. 金. 。
随 堂 检 测
1. 张某是一名银行员工,在工作中与同事李某发生矛盾,二人积怨较深。2024年8月2日,李某看到张某在处理一位老太太的业务时,由于沟通不畅且耗时较长,老太太因此有些不开心。于是,他以老太太儿子崔某的名义写了一封信举报张某对待客户态度恶劣、缺乏耐心,导致老太太回家后因生气血压升高入院治疗。李某的行为属于(   )
A. 侵犯他人隐私权 B. 侵犯他人姓名权
C. 侵犯他人名誉权 D. 合法使用他人姓名
B
2.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24年7月,王某申请住房贷款,被告知其名下已有20万元逾期还贷的不良记录。王某从未向银行贷过款,后经调查发现,2017年,王某以现金购买单身公寓时,曾将身份证复印件留存于房主赵某处用以办理过户手续。赵某暗地利用王某的身份证复印件,并与某银行工作人员吴某勾结,以王某的名义从银行贷得住房款20万元投资股市。
指出赵某和吴某的行为是否侵犯王某的姓名权,并说明理由。
 赵某和吴某侵犯了王某的姓名权。赵某和吴某勾结,以王某的名义从银行贷得住房款20万元投资股市。这是冒用他人姓名谋利的行为,说明赵某和吴某侵犯了王某的姓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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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导学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知 识 过 关
1. 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
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 身. 关. 系. 和财. 产. 关. 系. 。
我国民法典规定:“民法调整平. 等. 主. 体. 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 身. 关. 系. 和财. 产. 关. 系. 。”
2.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民事法律关系包含三个要素:主. 体. 、. 客. 体. 和内. 容. 。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 体. ,又称为民事主体,包括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 然. 人. 、. 法. 人. 和非. 法. 人. 组. 织. 。自然人从出. 生. 时起到死. 亡. 时止,具有民事权. 利. 能. 力. ,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根据其年. 龄. 和智. 力. 状. 态. ,分为完. 全. 民事行为能力人、限. 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 法. 成. 立. 时起到终. 止. 时止,具有民事权. 利. 能. 力. 和民事行. 为. 能. 力. 。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 体. 是. 民. 事. 权. 利. 和. 义. 务. 所. 指. 向. 的. 对. 象. 。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例如,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 ,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 为. ,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 力. 成. 果. 和商. 业. 标. 记. ,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 身. 利. 益. 。
(3)民事法律关系的内. 容. ,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 利. 和承担的义. 务.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 等. 的。
3. 民法与道德: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 治. 与德. 治. 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 律. 和道. 德. 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 辅. 相. 成. 、相. 互. 促. 进. 。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 则. 意. 识. ,倡导契. 约. 精. 神. ,维护公. 序. 良. 俗. 。民法强调独. 立. 人. 格. 、平. 等. 地. 位. ,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拓展笔记
1. 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主体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践中以户为单位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个人合伙组织体或非法人组织被视为民事主体。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国家是特殊的民事主体。
2.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自然人以其行为参加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法律根据自然人的年龄和智力状态,将自然人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随 堂 检 测
1.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些平等主体包括(   )
①自然人之间 ②法人和国家之间 ③法人之间 ④自然人和法人之间
A. ①②③ B. ①②④ C. ①③④ D. ②③④
C
2. 下列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①甲不在家,朋友乙为其接待来客 ②甲答应与乙一起吃饭后反悔,乙要求甲履行承诺 ③甲养的虾因池塘出现缺口顺水游入乙的水塘,甲请求乙予以归还 ④甲将石头堆放在乙家门口致乙通行困难,乙要求甲清除石头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③ D. ③④
【解析】 “甲不在家,朋友乙为其接待来客”和“甲答应与乙一起吃饭后反悔,乙要求甲履行承诺”两者属于道德层面,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围,也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①②不符合题意。
D
3. 下列关于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认识,正确的是(   )
①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 ③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因其年龄和智力状态而有所不同 ④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产生和消灭的时间是一致的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解析】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不是从出生就具备的,它因自然人的年龄、智力状态而有所不同,而民事权利能力是所有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就具有的,②错误;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③错误。
B(共17张PPT)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导学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四)名誉权和荣誉权
知 识 过 关
1. 名誉的含义: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 会. 评. 价. 。
2. 名誉权和荣誉权的法律保护: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拓展笔记
1. 名誉和名誉权的含义: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 德. 、. 声. 望. 、. 才. 能. 、. 信. 用. 等的社. 会. 评. 价. 。
名誉权是人. 格. 权. 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 格. 尊. 严. 的. 名. 声. ,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 观. 社. 会. 评. 价. 排. 除. 他. 人. 非. 法. 侵. 害. 的权利。
2. 名誉权的分类:名誉权可分为公. 民. 的. 名. 誉. 权. 和法. 人. 的. 名. 誉. 权. 。
(1)公. 民. 的名誉权主要包括:任何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的方法,损害他人的名誉;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陷害他人、败坏他人的名誉;任何新闻报道、报刊在对真人真事进行报道、评论、传播时都不得与事实不符,从而影响公民原有的社会评价。
(2)法. 人. 的名誉权主要包括: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散布与法人真实状况不符的消息,败坏其名誉;任何新闻报道、报刊在对法人进行报道评论时,必须真实,与事实相符。
3. 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故. 意. (或过. 失. )实施了侮. 辱. 、. 诽. 谤. 的行为。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
①侮辱:是指用语. 言. (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 动. ,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侮辱有三种形式:a.暴. 力. 侮. 辱. 。例如,当众剥光他人的衣服、当众打人耳光、向他人泼洒污秽之物、强令他人受胯下之辱等。b.口. 头. 侮. 辱. 和动. 作. 侮. 辱. 。例如,以肮脏、下流的语言辱骂、嘲讽
他人,以下流的动作猥亵他人,当众焚烧他人的照片等。c.文. 字. 侮. 辱. 。例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辱骂、嘲讽他人等。
②诽谤:是指故意捏. 造. 并. 散. 布. 某. 些. 虚. 假. 的. 事. 实. ,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例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的信息,并四处张扬、诋毁他人名誉等。
侮辱、诽谤是常见的名誉侵权行为。对法人名誉的侵害,主要表现在散布有损法人名誉的虚假消息。例如,虚构某种事实,诬蔑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企图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等等,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
(2)侮辱、诽谤指. 向. 特. 定. 人. (一人或数人)。注意:侮辱、诽谤一类人,一般不构成侵犯名誉权。除非这一类人很少,仅有特定的数人。
(3)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通常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损害他人名誉仍实施该行为,或因疏忽大意而导致损害结果发生。
(4)受害人的社. 会. 评. 价. 因侵权人的行为而降. 低. 。
对未. 经. 他人同. 意. ,擅自公. 布. 他人的隐. 私. 材. 料. 或以书. 面. 、. 口. 头. 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
4. 侵权行为的认定:
(1)侵权人客. 观. 上. 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 三. 人. 所. 知. 悉. 。
(2)侵权人主. 观. 上. 有过错。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并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情节严重的,将会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状态。
(3)被侵害的对象应当是特. 定. 的. 人. 。所谓特定的人是指某个具体的自然人或法人。
(4)在后. 果. 上. ,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 严. 重. 的. 损. 害. ,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
5. 名誉权与荣誉权的区别:
(1)主体不同。荣誉权的主体特定,仅为获得光荣称号或受嘉奖的民事主体享有;而名誉权是所有民事主体都享有的一种人身权。
(2)客体不同。荣誉权的客体是荣誉称号、证书、勋章、奖章、奖状等,而名誉权的客体是公众对他人的社会评价。
(3)取得的程序不同。荣誉权需要有关机关或单位授予荣誉的程序而取得,而名誉权的取得无须授予等特殊程序,是自然就享有的。
(4)能否被取消、剥夺不同。荣誉权可依法被剥夺,名誉权不能以任何方式剥夺。
(5)侵害方式不同。荣誉权主要是以否定、贬低、亵渎他人的荣誉等的方式侵害,或者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而侵害名誉权主要是以侮辱、诽谤的方式。
6. 法律责任:
恢. 复. 名. 誉. 、. 消. 除. 影. 响. 、. 赔. 礼. 道. 歉. 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 偿. 侵. 权. 行. 为. 造. 成. 的. 经. 济. 损. 失. 。公民一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和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随 堂 检 测
1. 甲与乙因工作原因结怨。为报复乙,甲在网络上散布乙有婚外情等不实之词,还将偷拍到的乙与异性在饭店大堂正常聚餐的照片发布在网络上作为佐证材料。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   )
A. 名誉权 B. 肖像权
C. 姓名权 D. 健康权
【解析】 甲在网络上散布乙有婚外情等不实之词,属于无中生有的诽谤行为,损害了乙的名誉权,A正确。
A
2.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某广告公司在吴某出差时,在吴某房屋的院墙上刷写了一条痔疮“特效药”广告。一个月后吴某回来,受到他人耻笑,遂与广告公司交涉。广告公司当即撤掉该广告,但并未答应吴某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要求。吴某一气之下,将广告公司诉至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吴某陈述了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但广告公司对曾经在吴某房屋院墙上刷写过痔疮“特效药”广告这一事实予以否认。
指出广告公司是否侵害了吴某的名誉权,并说明理由。
 没有。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法律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权。广告公司在吴某房屋院墙上刷写痔疮“特效药”广告的行为,不属于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吴某名誉的行为,因此对吴某的名誉权没有构成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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