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订立合同学问大同步课件(共35张PPT) 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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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订立合同学问大同步课件(共35张PPT) 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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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5张PPT)
一份出于人情签订的“面子合同”,一次业务员离职引发的“糊涂账”,让两家企业陷入长达数月的拉锯战。在情理与法理产生碰撞时,“合同”是如何界定其中的奥秘的?
议题一
面子买单?
契约护航!
——生活离不开合同
小张父亲经营一家新材料公司。某日,父亲好友——某检测公司的业务员王叔叔上门,基于多年情面,小张父亲口头答应并微信确认了对方提供的一项检测服务。不久王叔叔离职,并私下告知“不用付款”。
随后,检测公司按约完成服务并催款,小张父亲则认为此乃“人情帮忙”无需履约,双方产生纠纷。
结合教材P23进行小组探究:
1.这是帮忙还是合同?小张父亲应该付钱吗?
2.什么是合同?一份合同应该具备哪些特点?
小张父亲口头答应:“咱们这关系,没问题,你看着安排就行!”
双方微信确认:
王叔叔:“金牌套餐检测服务,可以的话,我就排期了。”
小张父亲:“好的,具体你安排。”
双方有没有想建立某种民事关系的意图?
他们有没有把自己内心的“意思”表达出来?
该内容是否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双方围绕“检测服务-支付费用”已经形成了明确的合意,虽然没有正式的白纸黑字,但合同关系事实存在。
什么是合同?
1.含义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民事主体: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协议
民事法律关系:享有合同权利——权利人 负有合同义务——义务人
2.种类
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超市购物
房产赠与
使用共享单车
乘坐公交车
3.原则:自愿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
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意思表示
特征:①表意人具有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意图
②将意思由内到外表示的过程
③可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
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意义
民事行为有效,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若行为人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进行的意思表示,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
订立合同有何意义?
4.订立合同的意义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①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社会财富。
②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因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这种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未与对方协商的协议,是合同吗?
相关链接:格式条款
原因
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
含义
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优点
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缺点
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
原则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议题二
你邀我约?
一诺千金!
——邀约承诺订合同
老张,关于厂房检测,这个金牌套餐[价格项目表]怎么样?
角色代入,还原流程
我觉得这个全能套餐[价格项目表]更好!
都是很不错的,你放心!
那就这个全能套餐吧!谢谢老朋友!
好的,别客气!我立刻安排。
自主学习教材P24-25,思考下列问题:
1.合同的订立要经历什么阶段? 2.分析情境中合同的订立过程
要 约
新 要 约
承诺
1.合同的订立过程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很多时候需要经历反复协商才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讨价还价是这种反复协商过程最形象的体现。
法律将合同的订立过程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要约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①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含义
②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生效条件
要约人必须具备相应的缔约能力;要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必须以明示方式向受要约人发出;
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通常情况下,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可以撤回,但应当在受要约人受到要约之前或者同时进行。
如果对方表示接受,准备签合同时,撤回需要约人承担相应责任。
相关链接: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正宗北京烤鸭,99元3只,仅限今日!
区别 含义不同 向谁发出 内容 法律效力
要约
要约邀请
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向一定范围内特定的人
通常向不特定的多数人
内容具体确定,包括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
内容不确定不具体,不包含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如价格、数量等
具有法律
约束力
没有法律
约束力
(2)第二阶段:承诺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含义
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合同即告成立)。
①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
要件
②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法律效力
常见的承诺有:汇款、答应、表示购买、把车停在收费停车场、传真邮件订货、向自动贩卖机投币、签名或手印…
若受要约人作出的承诺超出要约确定的期限,合同成立吗?
若受要约人作出回应的内容与要约的内容不完全一致,合同成立吗?
2.新要约(内容/超时)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根据民法典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标的: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房屋买卖合同标的:房屋所有权)
要约邀请
店家:正宗北京烤鸭,快来尝,快来买!
顾客:我想买烤鸭,多少钱一斤?
店家:正宗北京烤鸭,58元一只,38元半只。
顾客:有点贵,45元一只行不行?
店家:行!
要约邀请
要约
新要约
承诺
第一阶段:要约
第二阶段:承诺
新要约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受邀约人同意邀约的意思表示
合同的订立过程结束
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或超过要约确定的期限,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
小张父亲与检测公司之间的合同,已经通过要约和承诺成立了。但是,成立的合同就一定是受法律保护、必须履行的有效合同吗?
情境1:经调查发现,小张父亲的公司名下根本没有需要检测的新厂房,他与王叔叔的公司签订检测合同是想合谋伪造一份交易合同,用来向银行申请贷款。
情境2:小张拿着父亲的手机玩,看到了王叔叔发来的微信。这个热心又逞能的高中生,模仿父亲的口吻回复了“好的,你安排吧”。王叔叔信以为真,安排了检测。
情境3:事后小张父亲经多方比较发现,王叔叔正是利用了多年好友的信任,故意报出高价,让小张父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了支付25800元的意思表示。
以下情境中,合同的效力如何?
无效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父亲可以追认,合同自此生效;也可以拒绝追认,合同便归于无效)
可撤销的合同
3.合同的效力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
①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那么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②合同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合同中主体不适格: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不具备特定的资格等
3.合同的效力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如果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效力待定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在没有确认之前是无效的。
可撤销的合同
可撤销的合同在没有撤销之前是有效的。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或认定合同无效)
有以下情形合同可撤销或可变更:
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②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③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④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3.合同的效力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有效合同
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与年龄和心智相符合
意思表示真实:
不得以欺诈、胁迫方式订立合同
内容合法: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
判断下列合同的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为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避税,将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价格写为60万元。
2.有妇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约定事成后甲补偿乙50万元。
3.甲年满9周岁,经过讨价还价,将自家手机卖给邻居乙。
4.甲父患癌症急需用钱,乙趁机以低价收购甲收藏的1幅名画,甲无奈与乙签订了买卖合同。
5.甲以较低价格购买李某生产的盗版书籍,有书面合同。
6.甲与某网店签订了购买A型号小米手机的合同。
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
效力待定
可撤销的合同
无效合同
有效合同
议题三
口说无凭?
立据为证!
——立字有据更可靠
小张家的故事让我们看到,合同纠纷也会发生在熟人间。在我们这个人情社会里,合同的形式是否应该因“关系”而异?面对亲近的人,一份正式的合同究竟是保护彼此的利器,还是伤害感情的刀刃?
正方:
关系越亲近,越应依靠口头约定(重情义)
反方:
关系越亲近,越应签署书面合同(重保障)
阅读教材P27,总结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的区别,小组合作探究,分组辩论。
正方:
关系越亲近,越应依靠口头约定(重情义)
反方:
关系越亲近,越应签署书面合同(重保障)
好朋友提出签合同,你是觉得生分了,还是觉得更踏实了?
法律是否因为双方是朋友关系,就降低了对权利与义务的要求吗?
一份考虑周详、保护双方利益的合同,一定是冰冷的吗?
真正的智慧,不在于一律签合同或一律不签,而在于评估风险与选择恰当的形式。既能用真诚温暖他人,也能用规则保护彼此,这或许才是和谐社会的坚实基础。
1.合同的形式与影响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合同的形式
口头形式、书面形式、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
影响
采用何种形式订立合同,有时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
2.口头合同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含义
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所形成的合同
优点
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缺点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适用范围
通常适用于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3.书面合同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含义
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有形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优点
①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②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适用范围
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
①不能当时结清的合同
②金额较大的合同
③比较重要的合同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注意:微信聊天、邮件也是书面合同!
区分: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含义 是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它是以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
适用对象 可以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适用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履行期限较长的或重要的合同
优点 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签订书面合同有助于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书面合同还可以作为仲裁机构、司法机关仲裁、调解、处理合同纠纷的证据
缺点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订立书面合同比口头合同稍复杂
本课总结
订立合同学问大
生活离不开合同
1.含义 2.种类
3.原则:自愿—意思表示
4.订立合同的意义
要约承诺订合同
1.合同的订立过程——要约、承诺
2.新要约
3.合同的效力
立字有据更可靠
1.订立合同的形式与影响
2.口头合同
3.书面合同
①无效合同
②效力待定的合同
③可撤销的合同
④有效合同
课堂练习
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种类繁多,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常常会与他人之间形成合同关系。下列双方之间形成了合同关系的有( )
①甲在楼下的商店买了一瓶水
②乙将自己的相机租给某影楼使用
③丙和朋友相约一起去看电影
④丁拜托同事帮忙向公司请病假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① 成立买卖合同关系。 ② 成立租赁合同关系。
③ 属于情谊行为,不构成合同关系。
④ 属于无偿的好意施惠,不构成合同关系。
课堂练习
2.视频会员、网盘会员、修图会员……多款APP在“自动续费”,许多用户反映,有些手机应用程序,系统会“默认”帮用户勾选“自动续费”,而且提示文字非常小,不仔细看很难发现,想要取消,流程繁琐,甚至退订无门。对此分析正解的是( )
①变相强制消费者订阅自动续费服务,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②勾选了自动续费后,双方合同关系成立,必须履行义务,不可变更
③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应以显著方式提示自动续费的内容
④有关行政部门应加强监管,禁止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A
①:APP默认勾选、小字隐藏自动续费,让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开通服务,属于变相剥夺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是典型的侵权行为。
②:这种被默认勾选的自动续费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即使合法的合同关系成立,也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如消费者提前取消续费。
③:《民法典》明确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于免除或减轻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如自动续费、不退不换),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对方注意。
④:行政部门的职责是加强监管、规范格式条款的使用,而非 “禁止”,该表述片面。
课堂练习
3.甲企业向乙学校发出邮件,愿意以每套150元-200元的优惠价格出售课桌椅,具体价格回复邮件议定。乙学校复电提出购买200套,但价格希望压到145元,并希望在一周内收到货,货到付款。一周后,乙学校未收到消息,与甲企业发生争议。本案中( )
①甲企业发出的是要约
②甲企业发出的是要约邀请
③乙学校复电是承诺
④甲企业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甲的邮件内容中价格是区间、不确定的,还需要双方协商敲定,没有形成「具体确定」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本质是希望乙学校来跟自己谈价格、提条件,属于要约邀请,①错误,②正确。
③ :甲只是要约邀请,根本不存在“要约”,自然不存在“承诺”;其次,即便甲发的是要约,乙修改了核心价格、新增了履行条件,也属于新要约。
④:甲是要约邀请、乙是新要约,双方未就合同核心条款(价格)达成一致,合同没有成立,所以甲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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