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同步课件(共28张PPT,1个视频) 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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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同步课件(共28张PPT,1个视频) 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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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8张PPT)
议题一
老人绊倒,
法护何方?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刘女士拖着行李箱,在火车站熙熙攘攘的检票队伍中前行。一位老人一个急转身,逆着人流走了几步,意外在瞬间发生——老人绊倒在了刘女士的行李箱上,重重摔倒在地。
后来,老人因这次摔倒引发的并发症,不幸离世。悲痛欲绝的家属将刘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她赔偿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62万余元……
火车站行李箱绊倒老人案
火车站行李箱绊倒老人案
老人的家属为何要将刘女士告上法庭?
老人的家属核心诉求是什么?
老人家属的视角:
认为刘女士在公共场所拉行李箱时未能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导致老人摔倒后引发并发症不幸去世,,侵犯了老人的生命健康权,并给家属造成了精神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家属在诉讼中提出的核心诉求是赔偿损失:要求刘女士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62万余元。
阅读教材P32-33,思考下列问题:
1.什么是侵权责任?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有何不同?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除了赔偿损失外还有哪些?
3.老人家属若要维护自己的权利,诉讼时效期为多久?
1.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民事责任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二者只能选其一,防止违约方当事人承担双重责任)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①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最常见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②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③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惩罚性赔偿:是指当侵权人以恶意、故意欺诈等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权利人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获得实际损害赔偿之外的增加赔偿。(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
目的:通过惩罚阻止其重复实施恶意行为,警示他人不要采取类似行为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适用范围
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行为处于继续状态(进行中或延续) 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财物受到侵害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时,财物受到侵害 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财物受到侵害 例如: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阳台上的花盆等
返还财产 侵权人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财物受到侵害 一般适用于所有权。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的适用范围
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的 针对有形财产的物理损坏,财产损害(物理状态)
赔偿损失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 财产损害、人身伤害、严重精神损害
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①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 ②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侵害名誉、隐私、肖像等人格权,非财产损害(精神、名誉、社会评价)
3.诉讼时效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①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算,而不是有侵权行为开始起算。
特殊的4年,如国际货物买卖、国际技术进出口
提示
②超过诉讼时效期的:权利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其可能会丧失胜诉的权利;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③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以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议题二
过错之间,法理何在?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刘女士正常排队行进,对受害人王某某没有主动实施加害行为,行李箱符合火车携带行李的尺寸要求,且全程未离开其控制范围。
法院判决:驳回老人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2.刘女士与老人素不相识,不具有加害老人的故意,且老人转身至碰到行李箱时间不足4秒,客观上也无法预见。
3.该问题涉及公民在公共场所的通行自由和公共场所秩序规范等,一旦处理不当,可能会造成“行走恐惧症”“防碰瓷焦虑”情绪蔓延等不良后果。
阅读教材P33-34,思考下列问题:
1.该案应适用侵权责任的什么原则?法院依据什么做出这样的判决?
2.从该案来看,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有何意义?
过错侵权责任原则
主观上无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保障民事主体合法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过错侵权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构成要件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损害事实)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主观过错)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有因果关系)
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的不良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其发生的心理
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不良后果而没有预见,或者已
经预见而轻信不会发生或自信可以避免的心理
注意:过错侵权,受害人需要举证。(谁主张谁举证)
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在刑法上对于定罪量刑有重要意义,但在民法中,确定行为人的民事责任一般不因故意或过失而不同。
免除民事责任的条件: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不可抗力、受害人或第三人过错
商铺门头脱落砸伤老人案
原告:72 岁的张大爷(行人)
被告:某食品商行(商铺经营者,门头的所有人与管理人)
事发经过:张大爷路过该商行门口时,被门头上方突然脱落的木板砸伤,住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 8 万元,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思考:商行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责任如何认定?
第 1253 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认定:商行未能证明已尽到安全管理与维护义务,也无法证明脱落系第三方责任导致,故推定其存在过错。判决商行赔偿张大爷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2 万元。
2.侵权责任的特殊规定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过错推定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无过错,自证成功则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第1248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1253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1257条 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知识拓展:常见的过错推定责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2.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3.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4.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5.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6.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7.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8.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未牵绳宠物犬撞倒老人案
原告:80 岁的李奶奶(行人)。
被告:王某(宠物犬饲养人)。
事发经过:李奶奶在小区内散步,王某未牵牵引绳的宠物突然窜出,将李奶奶撞倒并造成骨折,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 5 万元。
思考:王某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责任如何认定?
第 1245 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法院判决王某赔偿李奶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8万元。
2.侵权责任的特殊规定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无过错侵
权责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注意:过错推定责任—有过错;无过错侵权责任—不一定有过错
过错推定和无过错侵权责任只适用于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如无法律特别规定的,适用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过错责任原则)。
第1202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1229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1245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知识拓展:常见的无过错侵权责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3.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4.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5.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6.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7.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8.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总结:全面理解侵权责任
一般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
归责原则 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
构成条件 同时具备过错、损害行为;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过错推定:法律直接推定侵权人存在过错由其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侵权人负责举证)
无过错侵权责任:不需要以过错要件为要件(侵权人不论是否有过错,都须承担责任)
承担方式 除赔偿损失外,还有如返还财产、排除妨碍、停止侵害等 承担方式主要为赔偿损失
适用范围 没有范围限制 限制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范围内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个人角度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①过错责任、因果关系等规定在行为人的行为自由与权利人的利益保护之间划定了界线。
②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社会角度
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区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 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
构成要件 损害事实+主观过错+因果关系 合同期内没有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免责条件 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 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当事人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一般归责原则)过错推定和无过错责任原则(补充) 以严格责任即无过错责任原则为一般原则
承担责任的方式 财产责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非财产责任(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惩罚性赔偿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
本课总结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侵权行为
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诉讼时效
1.一般侵权责任:过错侵权责任原则
2.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课堂练习
1.(25年重庆卷)驾驶人在使用驾驶自动化系统时,确实避免了一些车祸的发生,但也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如交通事故纯粹因系统缺陷导致,关于汽车生产厂商责任,说法正确的是( )
A.只有生产汽车时有过错,厂商才承担责任
B.不管生产汽车时有没有过错,厂商都应承担责任
C.如能证明生产汽车时没有过错,厂商就无须承担责任
D.不管生产汽车时有没有过错,厂商都应与驾驶人共同承担责任
B
驾驶自动化系统属于汽车的产品部件,此类情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产品责任的规定。产品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即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以生产者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为前提。
课堂练习
2.陈某居住的小区的一台电梯出现故障,物业管理人员周女士得知后,立即联系维修人员将电梯修好恢复使用。但业主陈某却觉得电梯故障是因为物业管理不到位,不分青红皂白用各种侮辱性言语在业主微信群对周女士一顿臭骂。这一案例中( )
①陈某侵犯了周女士的名誉权,应当向周女士赔礼道歉
②周女士因是物业管理人员,不能向业主陈某主张权利
③陈某的行为给周女士造成不良影响,侵害了其隐私权
④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周女士有权追究陈某法律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陈某在业主微信群这种公开场合,用侮辱性言语辱骂周女士,侵害他人名誉权,应当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民事责任,因此①正确。
周女士的物业管理人员身份,不影响其作为民事主体享有人格权。只要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就有权向侵权人陈某主张权利,因此②错误。
本案中陈某的行为是公开侮辱,损害的是周女士的名誉,而非泄露其私人信息或侵扰其私人生活安宁,因此并未侵害隐私权,③说法错误。
周女士的名誉权属于人格尊严的范畴,其权利被侵害后,有权通过协商、诉讼等方式追究陈某的法律责任,因此④正确。
课堂练习
3.一中学生李某从出生到2025年一直居住在某石化炼油生活区。厂内的液化气罐装站经常漏气,炼油厂排放出的火炬气含有害物质。2025年底李某被诊断出患了急性混合型白血病,其家人认为是周围环境污染造成的,遂将石化炼油厂告上了法庭。对该石化炼油厂的侵权责任分析正确的是( )
①适用于过错推定的法律规定
②适用于无过错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
③该厂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会直接影响其是否承担民事责任
④该厂承担责任的条件之一是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环境污染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法律规定,不以炼油厂存在过错为担责前提,故①错误,②正确。
无过错责任下,该厂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的认定,只可能在赔偿数额的裁量上有一定参考意义,③错误。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就是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本案中李某家人需要举证证明炼油厂的排污行为与李某患白血病存在因果关联(或由炼油厂举证不存在因果关系),④正确。
课堂练习
4.姚某在商场经商家同意试戴一只翡翠手镯,并问价。商家报价8万(实际进货价4万元,市价5万元),姚某认为价格太高,表示不买,并急忙取下试戴上的手镯,不慎将手镯摔断。
法条链接:民法典1184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1)姚某应承担的侵权责任还是违约责任?为什么?
(2)姚某须以哪些方式承担责任?如要赔偿损失,该赔多少?
应承担侵权责任。姚某已表示不买,未与商家形成买卖合同,因此不存在违约;她不慎摔断了手镯,侵害了商家的财产权,理应承担侵权责任。
赔偿损失,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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