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心中有数上职场 课件(共23张PPT,2个视频)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7.2心中有数上职场 课件(共23张PPT,2个视频)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23张PPT)
sorb
心中有数上职场
第七课 第二框
——从“隐形加班”全国首案看劳动者权益
当代打工人日常
月薪5000却拥有46个工作群
下班后微信、钉钉仍信息不断
周末难得出游也被突如其来的工作打断……
近年来,“隐形加班”成为打工人的标配
So,“隐形加班”究竟是不是加班?
sorb
一起走进“隐形加班”全国首案
议一议:
公司能否以李女士旷工3天以上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隐形加班”是不是加班?要不要发加班工资?
补充:公司与李女士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连续旷工3天可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能否以李女士旷工3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议学提示: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p67页相关链接】
该案例中,李女士旷工属于未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劳动纪律;且根据双方劳动合同约定,连续旷工3天可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公司与李女士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关系是合法的。
sorb
“隐形加班”是不是加班?要不要发加班工资?
议学提示: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休假、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必须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本案中,虽然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但公司仍对李女士进行上下班考勤,也未办理相关审批,因此,李女士不属于适用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
同时,李女士在非工作时间与非工作场合通过微信、钉钉处理工作,具有劳动法意义上“提供劳动”的实质性,明显占用法定休息时间,侵害李女士休息休假权利,其有权主张加班费,公司需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sorb
总结一:明明白白工作
1.劳动者主要享有的权利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给付形式:货币
给付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
工资类型: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工资分配: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休息休假的权利
——基本权利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带薪年休假制度;
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须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
总结一:明明白白工作
1.劳动者主要享有的权利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①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②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①享受社险原因:
a.为确保劳动者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国家和社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
b.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对未缴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②用人单位应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其他权利
①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②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③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④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
⑤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的权利等
2.劳动者义务
原因:权利与义务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内容: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总结一:明明白白工作
可加班再多,也不影响公司先辞为敬
近年来,各种花式解聘理由层出不穷
年会不跳舞、上班泡奶茶、聚餐吃太多、工作8小时闭眼3分钟、试用期无故辞退、休育儿假按旷工处理遭开除......
劳动者如何维权呢?
我们来看一个真实案例。
sorb
议一议:
本案中,张某采取什么方式维权?
除此之外,他还可以采取哪些途径维权?
结合所学,打工人应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sorb
本案中,张某采取什么方式维权?
除此之外,他还可以采取哪些途径?
议学提示:
张某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除劳动仲裁外,张某还可以采取与公司协商、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人社局下设机构)投诉、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p68相关链接)申请调解、向法院提起诉讼、向劳动行政部门(人社局)等方式进行维权。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结二:清清楚楚维权
1.劳动争议的出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
2.劳动维权途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3.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
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P68)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
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一年内提出书面仲裁申请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或者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调节仲裁法第47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仲裁裁决不服的,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
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如果不想协商不想调解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有话好好说,在自愿、平等基础上友好协调一致达成和解协议
自愿、合法原则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
与用人单位发生争执
sorb
劳动者维权详细解读
sorb
So,打工人应如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增强法律意识,及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要保留好劳动过程中的相关证据,证明劳动关系;
在享受劳动者应有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要清楚合法的维权途径:和解、调解、仲裁、诉讼,注意各类维权条件;
守住法律底线,安心驰骋职场
总结:7.2心中有数上职场
心中有数
上职场
明明白白工作:明白权利与义务
和解
调解
仲裁
诉讼
劳动者的权利
清清楚楚维权:
清楚维权途径
劳动者的义务
1.小明已年满18周岁,高中毕业后通过网络寻找了一份暑期兼职工作,他认为这既是一种社会实践,也能增加经济收入。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明已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自主同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②若权益受到侵害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③若同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旦订立就有效且不能变更
④同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用人单位的名称、劳动者的姓名及试用期等条款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详解】①:小明已满18周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自主签订合同,①正确。②:劳动者有多种为维权渠道,劳动者权益受侵害时,可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②正确。③:劳动合同并非订立后就不能变更,双方协商一致或符合法定情形可变更;若合同存在无效情形还会被认定无效,③排除。④: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用人单位名称、劳动者姓名等,但“试用期”并非必备条款(仅在约定试用期时才需写入),④排除。
A
课堂练习
2.2025年2月,崔某到N公司的车间工作。2025年3月,N公司与该车间全体员工(含崔某)签订车间承包协议。承包协议约定,崔某等员工要遵守N公司的各项安全制度,接受公司管理等。N公司于2025年3月、4月、5月分别向崔某支付报酬。2025年6月,N公司单方面解除协议。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崔某可以就解除协议一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②N公司与崔某之间构成债权关系
③崔某与N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④N公司存在规避用人单位义务的违法用工行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课堂练习
【详解】①:劳动争议案件,需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不能直接起诉,①错误。②③:崔某等员工要遵守N公司的各项安全制度,接受公司管理等,N公司向崔某支付报酬等信息表明崔某在N公司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可见,崔某与N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不是债权关系,③正确,②排除。④:N公司与该车间全体员工(含崔某)签订车间承包协议,这属于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内部承包合同规避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所以,N公司存在规避用人单位义务的违法用工行为,④正确。
3..2025年6月,张某入职某餐饮店,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餐饮店也未为其购买社会保险。一个月后,张某在工作中不慎受伤。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张某提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欠薪及工伤保险待遇。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与餐饮店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不成立
②餐饮店侵犯了张某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
③张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需以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④若张某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课堂练习
【详解】①: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实际用工或劳动事实,劳动关系即成立,因此,张某与餐饮店的劳动关系成立,①排除。②:餐饮店未为张某购买社会保险,侵犯了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②正确。③:劳动争议仲裁不需要以仲裁协议为前提,③排除。④: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正确。
4.王某和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于2025年3月15日正式入职该公司。2025年3月6日该公司安排王某外出递送公司材料,途中因共享单车占满人行道,王某被迫绕行,恰逢张某骑电动车超速行驶,致使王某被撞受伤并产生医疗费等损失。据此推断正确的是( )
①王某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②张某因其过错行为导致王某受伤,侵犯了王某的生命权
③共享单车管理者对王某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④王某就自身所有损失均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课堂练习
【详解】①:王某接受公司安排送材料,王某与公司之间建立了事实的劳动关系,因此在工作期间受伤,属于工伤,①正确。②:侵犯生命权一般指的是侵权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死亡,材料中只是被撞受伤,有可能是侵犯的身体权或者健康权,②排除。③:王某绕行的原因是共享单车占满了人行道,共享单车的管理者对王某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③正确。④:王某与公司之间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对于劳动争议的解决,劳动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条件,所以不能直接起诉,④排除。
5.周某在某酒店从事营运工作,该酒店《员工手册》规定:员工进出酒店时,应主动配合保安人员对随身包袋或其他容器进行必要的检查。某日下班时,保安要求检查周某的手提包,周某拒绝配合并与保安发生争吵。事后,因周某拒不认错、拒绝做检讨,该酒店以其构成严重违纪为由,向周某发出告知书,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员工手册》中关于检查员工随身包袋的规定违法
②保安检查员工随身手提包的行为侵犯了周某的隐私权
③周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酒店支付赔偿金
④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时也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③④
A
课堂练习
【详解】①②: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酒店《员工手册》的检查规定涉及公民人身自由与隐私权,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具备法律效力,①②入选。③: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③排除。④:说法正确,但与材料主旨无关,④排除。
6.李某系某公司高级工程师,长期在粉尘超标车间工作,患上尘肺病,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万元。治疗期间,公司以“医疗期满后无法胜任原岗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李某妻子与其协议离婚时,主张分割其伤残补助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本案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②若公司不愿协商,李某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③伤残补助金是李某的个人财产,其妻子无权主张分割
④因劳动合同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都是不可解除的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课堂练习
【详解】①: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本案涉及粉尘超标环境,属于职业危害防护范畴,①正确。②:经劳动仲裁是提起劳动诉讼的前置条件,不能直接提起诉讼,②排除。③: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为个人财产,伤残补助金具有人身专属性,属于李某个人财产,离婚时无权分割,③正确。④:劳动合同虽有法律约束力,但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非绝对不可解除,④排除。
课堂练习
林某于2024年4月26日入职某科技公司,从事直播运营工作,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两个月。林某入职后,陆续发生15次迟到行为,迟到原因多为路上堵车、吃早餐耽误、等电梯时间过久等。某科技公司在此期间多次予以提醒,要求林某改正,但效果不佳。
2024年6月21日,某科技公司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向林某送达了《试用期辞退通知书》,与林某解除劳动合同。林某认为,入职时某科技公司并未书面约定迟到次数与录用条件的关系,其虽然存在迟到行为,但不构成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某科技公司应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因协商未果,林某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某科技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9600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仲裁委员会是否会支持林某的仲裁申请,并说明理由。
仲裁委员会不会支持林某的仲裁申请。理由如下:
①劳动者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按时出勤是劳动者须遵守的最基本的劳动纪律之一。林某迟到原因非其所不能预见或突发的不可抗力情形,在公司多次提醒后仍未改正,可认定其违反了劳动者按时出勤的基本义务。
②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林某的表现不符合用人单位对员工基本工作态度和纪律的要求,科技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无须向支付赔偿金。
参考答案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