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薪火相传有继承》同步练习(含解析) 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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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薪火相传有继承》同步练习(含解析) 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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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薪火相传有继承课后练习
一、单选题
1.高某甲与妻子离婚后,带着5岁的儿子高小某一起生活。高小某20周岁时离家出走,从此对父亲不闻不问。30年后,高某甲身患重病需照顾,遂联系高小某,高小某对此一直不予理睬。这期间,高某甲(无其他亲人)一直由弟弟高某乙照顾直到去世。丧事过后,高小某以唯一法定继承人身份领取了高某甲名下银行存款。高某乙诉至法院,请求继承高某甲的遗产。本案中( )
①高小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应优先获得父母遗产
②高小某遗弃了父亲高某甲,可能面临继承权丧失
③高某乙尽了主要抚养义务,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
④高某乙继承高某甲遗产,是基于第二顺序继承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吴女士是单亲家庭的孩子,从小和母亲一起生活,现在读博的吴女士,靠着自己的打拼购买了一套房产。现在,吴女士的母亲已经再婚,继父也有一个孩子,两口之家变成了四口之家。由于自己暂时还没有结婚的打算,吴女士找到了上海第二服务中心,打算立一份遗嘱,为母亲留下一份保障。对于该遗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其母亲获得的遗产是基于血缘关系而获得的
B.吴女士订立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才能生效
C.继承要体现扶老育幼的基本功能,应为继父的孩子保留必要份额
D.吴女士可以将房产的优先继承权留给母亲,并保留继父的居住权
3.陈甲与何某婚后育有一女小陈,后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小陈由何某抚养,同时陈甲立下遗嘱,将自己个人所有的商品房指定由小陈继承。小陈12岁时,陈甲意外离世,随即何某指使小陈与自己签订《房屋赠与合同》,约定小陈自愿将受赠其父的商品房无偿赠与母亲何某。本案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小陈是基于血缘关系才获得陈甲的房屋继承权
B.小陈继承房产只有办理登记后才发生继承效力
C.监护人何某应该自觉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
D.《房屋赠与合同》由小陈自愿签订,是有效合同
4.张女士与许先生离婚后,儿子小许随许先生生活;后她与陆某再婚,陆某之子10岁的小陆与张女士一同生活,七年后陆某意外去世,未留有任何遗嘱。陆某去世后5年,张女士病重,小陆对张女士不管不顾,张女士由小许照顾。卧床一年后张女士去世,留有一套与陆某的婚后房产,无遗嘱、父母已亡。小许主张该房屋归自己;小陆认为该房屋为其父亲与张女士的共同财产,与小许无关,双方起争议。下列对此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陆未对张女士履行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②小许作为婚生子女,是张女士唯一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小陆可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获得父亲个人合法财产的一半
④张女士的遗产为该房屋产权的一半,可由小许和小陆共同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孤寡老人李大爷,名下有一套房产和一些存款。张先生是李大爷的邻居,一直对李大爷照顾有加,李大爷遂主动提出与张先生签订一份《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张先生负责李大爷的日常照料、生养死葬,李大爷去世后,其名下的房产和全部存款归张先生所有。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先生作为监护人要履行意定监护职责
②张先生根据协议成为李大爷的法定继承人
③签订协议是为了使李大爷的生活得到保障
④李大爷去世后,张先生可以获得其名下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刘某和妻子程某育有刘甲、刘乙、刘丙和刘丁4个子女且皆已成年。刘某生前曾多次当众声明将其夫妻名下的房院赠与大儿子刘甲,但未立字据。刘某去世后,该房院一直由程某与智力二级伤残的刘丁居住使用。刘甲因不能行使对该房院的管理及使用权,刘乙和刘丙认为他们也享有对该房屋的继承权,为此三人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依法继承该房院。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刘某以遗赠的方式处理房院是受到我国民事法律法规保护的
②刘某关于个人合法遗产的口头遗嘱有效,法院应尊重其意愿
③若刘乙和刘丙放弃自身继承权,则不用承担赡养程某的义务
④秉持公平原则,在分配刘某的遗产时,应当对刘丁予以照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孟某,老伴早年去世,独自含辛茹苦将三儿一女抚养成人并助其成家。年逾八旬的孟某逐渐年老体弱,不仅疾病缠身,更无固定生活来源与稳定居所,长期依靠大儿子、女儿轮流照料生活起居。二儿子、三儿子声称放弃孟某遗产的继承权,多年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孟某可以将个人财产以遗赠方式赠与长期轮流照料自己的大儿子、女儿
②二儿子、三儿子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所以他们丧失了孟某遗产的继承权
③大儿子、女儿对孟某尽了主要扶养的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④成年子女应履行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得附加放弃遗产继承权等条件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2025年,蒋某(女)去世,无配偶,无子女。蒋某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先于其去世。蒋某有蒋某一、蒋某二、蒋某三、蒋某四四个弟弟。蒋某二、蒋某三在蒋某生前给了较多的照顾,蒋某一年龄大、蒋某四身有残疾,二人对蒋某照顾较少。下列对于蒋某遗产的分配,合理的是( )
①全部遗产应该由蒋某的四个弟弟平均分配
②蒋某二、蒋某三应该获得较大的继承份额
③蒋某一、蒋某四应该得到较小的继承份额
④如果蒋某四没有可靠生活来源要适当照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孟某,老伴早年去世,独自含辛茹苦将三儿一女抚养成人并助其成家。年逾八旬的孟某逐渐年老体弱,不仅疾病缠身,更无固定生活来源与稳定居所,长期依靠大儿子、女儿轮流照料生活起居。二儿子、三儿子声称放弃孟某遗产的继承权,多年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孟某可以将个人财产以遗赠方式赠与长期轮流照料自己的大儿子、女儿
②二儿子、三儿子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所以他们丧失了孟某遗产的继承权
③大儿子、女儿对孟某尽了主要扶养的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④成年子女应履行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得附加放弃遗产继承权等条件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张某早年离异,一直未婚,生前立下自书遗嘱对个人合法财产进行处分,将自己的一套房产留给女儿,存款由儿子继承,另一处房屋给长期精心照顾自己的侄子。对于张某遗产的处分,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张某的女儿必须通过办理过户登记方可获得房产所有权
B.张某所立遗嘱无需经其女儿、儿子、侄子同意,合法有效
C.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故张某的侄子可以继承另一处房屋
D.自书遗嘱必须由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11.年近七旬的李老太养育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2024年9月,李老太与大儿子王某签署了一份书面《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大儿子担任李老太的监护人,负责李老太的一切事务。对此,下列解读正确的是( )
①李老太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
②大儿子王某需要独自承担对李老太的赡养义务
③签订该协议可以更好地保障李老太的合法权益
④李老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王某须履行监护职责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杨先生2019年立下自书遗嘱,载明其婚前个人所有的一套房屋及其名下的全部存款,均由妻子唐女士继承。2020年,因儿子小华对生病的杨先生悉心照料,杨先生遂将该房屋赠与小华,并办理了不动产过户登记。2021年杨先生病故,遗留60万元存款及5万元个人债务。唐女士持遗嘱主张继承全部房产和存款,小华则主张该房屋归其所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遗嘱明确房屋归唐女士继承,赠与行为违背遗嘱效力
②该房屋已完成物权转移,小华有权取得房屋所有权
③60万元存款应按法定继承由唐女士、小华共同继承
④唐女士应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清偿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二、材料题
13.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人民调解助养老。
在调解室内,大儿子、女儿、小儿子三人因94岁母亲的赡养问题而争吵不休。
争执焦点一:母亲是否可以自己住?
父亲去世后,母亲就一直住在小儿子家,主要由小儿子负责赡养。已经在小儿子家里住了19年的母亲却突然提出回老房子自己单独住。三个子女都不同意,他们不放心90多岁的母亲一个人住,都劝母亲继续回小儿子家里生活。母亲认为,她和小儿子一家共同生活了19年,磕磕碰碰,如今她只想自由自在地过完最后的日子。
调解员调解: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争执焦点二:赡养费用谁来出?
经过调解员的劝解,三人终于同意了母亲独居,可接下来保姆由谁来请,费用由谁来出?三人又争执起来。大儿子认为,父亲还在世的时候,就把他们老两口名下的城区的房子分给了小儿子,老家农村的房子分给了自己,时隔多年,城区房子的市值远远高于农村,父母把值钱的房子分给小儿子,又点名让小儿子赡养母亲,那么给母亲请保姆的花费和其他生活费都应该由小儿子负责。对大儿子的想法,小儿子表示反对。
调解员调解: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争执焦点三:赡养费用如何分摊?
经调解,三人同意分摊每月7000元赡养费(根据市区的行情,包括保姆的工资以及母亲和保姆两人的饭钱),但在各家应分摊的数额上产生了分歧。女儿没有分得家产,表示只愿意承担500元。大儿子认为他过去为家庭付出的最多,结果分到的家产比小儿子少,现在要他跟弟弟一起赡养母亲,他只愿意承担2000元。小儿子主张兄弟两人出一样多的钱,但看在母亲的面子上,他愿意比哥哥多出1000元。但是小儿子出3000元,大儿子出2000元,女儿出500元,一共才5500元,这跟7000元的预算还差1500元,兄弟俩谁也不让谁,调解陷入僵局。
调解员调解: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调解,三人最终达成方案:大儿子每月出2500元,女儿出500元,小儿子出3500元。虽然比原来7000元的预算少500元,但6500元差不多可以满足老人独居的需求。调解方案确定下来后,调解员还苦口婆心地劝解三人在母亲独居后要多探望、多陪伴,让母亲的晚年生活过得开心舒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补全①②③三处调解的内容。
14.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张先生与李女士1999年登记结婚,后购买房屋一套并登记在李女士名下。2020年9月,双方诉讼离婚,法院判决房屋归张先生所有。离婚后,李女士一直借故拖延办理过户手续。2021年6月,张先生得知李女士和肖某已签订购房合同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后张先生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至其名下。2025年3月,张先生向吴某借款188万元。张先生在未偿还债务的情况下突然病逝。债权人吴某要求张先生的唯一继承人其女儿偿还债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分析张先生的女儿的债务清偿责任。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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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薪火相传有继承课后练习
参考答案
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答案 C D C B D C D C D B
题号 11 12
答案 D D
1.C
①:子女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赡养义务。高小某虽为高某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但他自20周岁离家后,三十余年来对高某甲不闻不问、置之不理,一直未履行赡养义务,构成遗弃,依法可能丧失继承权,并非“应优先获得遗产”,①错误。
②: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可能丧失继承权,高小某对患病父亲不闻不问,符合丧失继承权的情形,②正确。
③:高某乙作为高某甲的弟弟,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有权依法继承高某甲的遗产。而遗赠指的是被继承人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组织或国家,高某乙不属于遗赠的受赠主体范畴,因此其享有的是法定继承权而非接受遗赠的权利,③排除。
④:高某乙是高某甲的弟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又尽了主要抚养义务,在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前提下,有权继承高某甲的遗产,本案中高某乙继承高某甲遗产,是基于第二顺序继承人,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2.D
D:房产是吴女士的个人财产,她有权自主决定自己名下财产如何处置。因此,她可以根据自己意愿将房产优先继承权留给母亲,并保留继父的居住权,D符合题意。
A:母亲获得遗产是基于吴女士的遗嘱,属于遗嘱继承,并非基于血缘关系的法定继承,A错误。
B:如果是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只要符合这些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 。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和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才能生效,B错误。
C:吴女士处分的是自己的财产,无特殊情况不存在必须为继父孩子保留必要的份额,C错误。
故本题选D。
3.C
A:本案中,小陈获得房屋继承权是因为陈甲立下遗嘱指定由小陈继承,A错误。
B: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小陈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依法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不是办理登记后才发生继承效力,B错误。
C: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何某应该自觉保护未成年人小陈的财产权益,C正确。
D:小陈年仅12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典》第十九条),其独立实施的重大财产处分行为(如房屋赠与)需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本案中,小陈“自愿”签订合同实为受何某指使,且何某作为监护人,代理行为损害被监护人利益,合同应属无效,D错误。
故本题选C。
4.B
①:张女士病重,小陆对张女士不管不顾,根据继承法,小陆未对张女士履行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①正确。
②:由材料可知,张女士与小陆之间有抚养关系,小陆也是张女士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②错误。
③: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陆某去世后,张女士和小陆可通过法定继承方式各获得陆某合法份额的一半房产,③正确。
④: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张女士有二分之一的房产,另外张女士还从其丈夫陆某的二分之一房产中继承了一半房产,故张女士去世后留下的遗产为四分之三的房产,④错误。
故本题选B。
5.D
①: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案例中李大爷与张先生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不属于成年意定监护制度,①排除。
②:遗赠不属于继承,通过遗赠获得财产的人不是法定继承人,而是受遗赠人,②排除。
③④:《遗赠扶养协议》签订是为了使李大爷的生活得到保障,根据协议张先生可以获得李大爷名下的房产和全部存款,③④正确。
故本题选D。
6.C
①:材料中刘某处理遗产的方式属于遗嘱继承,并非遗赠,①错误。
②:刘某只能处理属于个人那部分的遗产,因此刘某的遗嘱不全有效,但口头遗嘱中关于个人遗产的内容有效,法院应尊重其个人意愿,②正确。
③:赡养义务不因放弃继承权而免除,③错误。
④: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④正确。
故本题选C。
7.D
①:孟某作为自然人,可以将个人财产以遗嘱继承方式作出单方意思表示,而不能以遗赠方式赠与给法定继承人大儿子、女儿,①排除。
②:虽然孟某的二儿子、三儿子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但他们没有丧失孟某遗产的继承权,②排除。
③:孟某长期依靠大儿子,女儿轮流照料生活起居,意味着大儿子、女儿对孟某尽了主要赡养的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③正确。
④: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得附加任何条件,④正确。
故本题选D。
8.C
①: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而不是平均分配,①排除。
②:蒋某二、蒋某三在蒋某生前尽到了更多的扶养义务,他们应该得到较大的份额,②正确。
③④:蒋某一对蒋某照顾较少应该获得较少的份额,但蒋某四身有残疾,若没有可靠生活来源要适当照顾,③排除,④正确。
故本题选C。
9.D
①:大儿子、女儿属于法定继承人,孟某可以将个人财产以遗嘱继承的方式由大儿子和女儿继承;遗赠适用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①排除。
②:未尽赡养义务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情形,②排除。
③:孟某长期依靠大儿子、女儿轮流照料生活起居,意味着大儿子、女儿对孟某尽了主要扶养的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③正确。
④: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0.B
A:遗嘱指定房产归张某女儿,张某女儿自继承开始时即取得房产所有权,过户登记是对外公示的要件,并非取得所有权的前提,A排除。
B:遗嘱表达的是遗嘱人单方真实意思表示,所立遗嘱无需经别人同意,是个人行为,张某是对个人合法财产进行遗嘱处分,合法有效,B正确。
C: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侄子非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其获得房屋属于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非遗嘱继承,C排除。
D:自书遗嘱无需见证人见证,D错误。
故本题选B。
11.D
①:李老太签署的是《意定监护协议》,而非遗嘱。遗嘱继承是处分个人财产的方式,但该协议仅涉及监护权的指定,并未涉及财产处分。因此,这不属于遗嘱继承,①错误。
②: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所有子女(包括大儿子、小儿子和女儿)均需承担。意定监护协议仅指定大儿子为监护人,负责事务管理,但不免除其他子女的赡养义务,②错误。
③:李老太与大儿子王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大儿子担任李老太的监护人,这能更好地保障李老太的合法权益,③正确。
④: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三条,意定监护协议在本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生效。协议约定大儿子王某为监护人,因此当李老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王某必须履行监护职责,包括代理民事活动、保护其人身财产权益等,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2.D
①:被继承人生前处分遗产的行为优先于遗嘱执行,杨先生的赠与行为合法有效,并未违背遗嘱效力,①错误。
②:杨先生赠与小华的房屋已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物权发生转移,小华有权取得房屋所有权。②正确。
③:杨先生的自书遗嘱对存款部分并未撤销,仍然有效,60万元存款应按遗嘱由唐女士一人继承,而非法定继承,③错误。
④: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3.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实际情况选择居住地。子女应尊重母亲的选择,采取措施确保母亲独居时的安全。
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法律并没有规定赡养义务与家庭财产分配直接挂钩。因此,赡养费用应由所有子女共同承担。
③三个子女应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和能力,公平合理地分担赡养费用,以保障母亲的基本生活需要。
14.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张先生的女儿作为唯一继承人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承担清偿责任,但张先生女儿自愿偿还的除外。
答案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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