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同步练习(含解析) 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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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同步练习(含解析) 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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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课后练习
一、选择题
1.马某下载使用由A公司开发并运营的APP时发现,按系统提示用户需阅读隐私政策,隐私政策明确提及需收集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若在未实际阅读的情况下点击屏幕,该提示内容即消失并自动勾选“已阅读并同意隐私政策”选项,且没有撤回同意的途径;若点击拒绝,则该APP自动退出,不向用户提供任何服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A公司过度收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可能侵犯公民的人格权
②A公司违背自愿原则,马某必须经过仲裁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③若A公司泄露马某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则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
④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收集、处理公民个人信息,A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6岁的张某随母亲前往A公司体验了小轮车骑行课程,并购买了小轮车课程。随后,工作人员组织张某前往场地训练。休息期间,张某母亲为拍照留念,擅自让张某独自骑行,最终导致摔倒受伤(监控显示工作人员始终叉腰站在训练车道旁)。本案中( )
①张某的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了侵害
②该工作人员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③张某母亲未履行法定的监护保护义务
④A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全部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李某在商场买了一瓶润肤霜,用后脸上出了许多红疹子。李某向商场和生产商质疑,但商场称其销售的产品均由正规渠道采购,生产商也出具了该产品的质量检验合格证。后经有关部门检测和调查,由于商场保管不当,致该润肤霜在强光下暴晒变质。本案中( )
①商场侵害了李某的健康权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润肤霜
③生产商侵犯了李某的人格权
④商场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2024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规定,除负有经营管理责任、安全防范义务的部门、单位或者个人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建设外,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禁止在民宿、宿舍、更衣室等能够拍摄、窥视、窃听他人隐私的区域、部位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这表明( )
①利用信息技术侵犯他人身体权是违法的
②我国公民个人的隐私权具有切实保障
③民事主体的名誉权和荣誉权不容侵犯
④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合法、正当、必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胡某与吴某是某小区门对门的邻居。2024年7月,吴某在入户门处安装了一把智能门锁,该门锁具有移动侦测拍摄、自动人脸识别等功能。自吴某安装智能门锁后,只要胡某进出家门,智能门锁就会发出警报声并亮起红灯进行录像。胡某交涉无果,遂提起诉讼。本案中( )
①胡某的隐私权受到了侵害
②胡某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③吴某侵害了胡某的肖像权
④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S公司在其新浪微博号中发布使用葛优肖像的配图微博,在每张图片中添加台词字幕,通过介绍“葛优躺”代入与公司业务相关的酒店预订。葛优将S公司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S公司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
②S公司侵犯了葛优的名誉权
③S公司应停止侵害,消除影响
④S公司应排除妨碍,不需要赔偿损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董某夫妇联系了婚庆公司负责婚礼的司仪、摄像等事宜。未经董某夫妇的同意,该婚庆公司擅自将婚礼照片发布到多个网络平台。董先生对上述照片进行了录屏、公证,并将婚庆公司告上了法庭。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董某夫妇是照片的肖像作品权利人
②本案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③董先生录屏、公证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婚庆公司侵害了董某夫妇的肖像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某牛”公司成立于2008年,具有多个“某牛”驰名商标,“某牛(电器)”企业商号被认定为浙江省知名商号。“某牛王”公司成立于2020年,经营范围包含家用电器、五金等,其申请注册了含有“某牛王”文字的相关商标,并实际进行了商业使用。“某牛王”公司( )
①侵犯了“某牛”公司的姓名权和荣誉权
②侵犯了“某牛”公司的商标权和专利权
③实施了混淆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④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某校高一16岁学生李某,入学后发现自己与另一个同学名字相同,他认为姓名是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因此他决定立即给自己改个名字。李某的决定( )
A.是可行的,成年人有权决定继续使用或是改变姓名
B.是可行的,只要不违背公序良俗就可随时变更姓名
C.不可行,姓名是由父母决定的,李某不能随意变更
D.不可行,李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随意改变姓名
10.2025年,是抗美援朝75周年。75年前,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涌现出很多英雄人物,他们可歌可泣的壮举令我们动容,值得我们尊敬。然而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却对他们进行恶意的嘲讽和诋毁。罗某为博取关注,使用新浪微博账号发帖,侮辱在抗美援朝长津湖战役中牺牲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冰雕连”英烈,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同时请求判令罗某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对于本案件理解正确的是( )
①罗某的行为侵犯了英烈的荣誉权 ②罗某的行为没有侵犯英烈的名誉权
③法院的判令体现了民法的自愿和公平原则 ④解决案件中的问题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2024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对社会各界关注的预付式消费、直播带货、“霸王条款”、“大数据杀熟”、自动续费、捆绑销售等新问题作出规定,将更好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更好指引经营者依法经营,更好推动消费市场繁荣发展。这意味着经营者( )
①更好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②不得收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
③不得侵害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益
④可以单方面采取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从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到《增广贤文》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都从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角度要求我们不得逾越权利的边界,下列行为符合上述要求的是( )
①某电视台为公共利益进行舆论监督而影响他人名誉(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不用承担民事责任
②张某在网购某产品后因不满售后服务故意在网络上传播该产品质量不合格的谣言
③为报道新闻事实不可避免地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应当按规定支付使用费
④为科学研究而复制少量已经发表的作品不必取得著作权人的同意
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主观题
1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案例介绍 原告赵某是一名拥有百万粉丝的短视频博主,他发现被告刘某未经授权,擅自将自己的原创视频通过“AI换脸”技术换成刘某本人的脸,在多个短视频平台发布以吸引流量牟利。赵某以刘某侵害其肖像权并非法牟利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刘某停止侵害,删除相关侵权视频及链接,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刘某通过软件生成的“AI换脸”视频,即使面部已经被替换,但结合肢体动作、装饰装束等身体形象以及场景细节等要素,还是能和赵某的原创视频建立对应关系。法院依法认定,刘某的行为对赵某肖像权构成侵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并判决被告赔偿损失5000元。
法院判决理由
司法实践意义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按要求填写上表内容。
1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进步,AI换脸技术应运而生,在为用户带来新奇体验的同时也可能涉及侵权。赵某是一位网红,经常拍摄上传自己的国风造型短视频,在某短视频平台拥有5.6万粉丝。M公司旗下运营一款手机换脸软件,私自将赵某的形象嵌套在自己制作的系列短视频中,提供给用户付费使用并以此牟利。此事被赵某发现后,将M公司起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的知识,说明材料中M公司侵犯赵某的什么权利 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A
【详解】①:A公司强制收集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属于过度收集,可能侵犯公民的人格权(如隐私权),①正确。
②:仲裁并非向法院起诉的必经程序,马某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②排除。
③:若A公司泄露马某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隐私权相关规定,③正确。
④:合法收集、处理公民个人信息是允许的,并非“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收集、处理”,④排除。
故本题选A。
2.B
【详解】①:张某骑行时摔倒受伤,其身体权、健康权已受到侵害,①正确。
②:工作人员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若存在过错,赔偿责任应由A公司承担,而非工作人员个人直接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②排除。
③:张某仅6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母亲作为法定监护人,擅自让其独自骑行,未履行监护职责中的保护义务,对损害发生存在过错,③正确。
④:A公司工作人员在旁未及时制止危险行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但张某母亲擅自让孩子独自骑行也有过错,A公司无需承担全部责任,④排除。
故本题选B。
3.B
【详解】①:商场保管不当导致润肤霜变质,李某使用后脸部出红疹子,商场侵害了李某的健康权,①正确。
②:本案属于人身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不是润肤霜,而是人参利益,②排除。
③:生产商出具了质量检验合格证,润肤霜变质是商场保管不当导致,生产商未侵犯李某人格权,③排除。
④:商场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并侵害李某健康权,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④正确。
故本题选B。
4.C
【详解】②④:材料中“除负有经营管理责任、安全防范义务的部门、单位或者个人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建设外,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禁止在民宿、宿舍、更衣室等能够拍摄、窥视、窃听他人隐私的区域、部位安装图像采集设备设施”的规定是对公民隐私权和信息安全的保护,说明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合法、正当、必要,②④正确。
①③:材料强调个人信息保护和隐私权,不涉及身体权、名誉权和荣誉权,①③排除。
故本题选C。
5.A
【详解】①:吴某安装的智能门锁具有移动侦测拍摄功能,在胡某进出家门时自动录像并发出警报,这侵扰了胡某的私人生活安宁,属于对隐私权的侵害。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隐私权包括私人生活安宁不受他人侵扰的权利,①正确。
②:智能门锁通过人脸识别功能收集胡某的生物识别信息(如面部特征),属于个人信息。根据《民法典》第1034条,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未经同意收集他人个人信息构成侵权,②正确。
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吴某没有侵害胡某的肖像权,③错误。
④:吴某侵害了胡某的隐私权,这里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④错误。
故本题选A。
6.A
【详解】①③:在未征得葛优本人同意的情况下,S公司在其新浪微博号中发布使用葛优肖像的配图微博,在每张图片中添加台词字幕,通过介绍“葛优躺”代入与公司业务相关的酒店预订,这说明S公司侵犯了葛优的肖像权,S公司应停止侵害,消除影响,①③符合题意。
②: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本案中,S公司并未侵犯葛优的名誉权,②不符合题意。
④:S公司应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而非排除妨碍,④排除。
故本题选A。
7.D
【详解】①:婚礼照片的著作权(肖像作品权利人)属于婚庆公司(摄像服务的提供者,创作了摄影作品),董某夫妇仅享有肖像权,而非作品本身的著作权,①排除。
②:本案属于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核心证据规则是“谁主张谁举证”,董某夫妇需举证证明婚庆公司存在擅自发布照片的侵权行为,②正确。
③:董先生录屏、公证的照片属于电子数据(以数字化形式存储的侵权事实证明材料),物证是指以实物形态存在的证据(如侵权物品本身),二者性质不同,③排除。
④:婚庆公司未经董某夫妇同意,擅自将包含其肖像的照片发布到网络平台,用于商业宣传或引流,符合肖像权侵权的构成要件(未经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侵害了其肖像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D。
8.D
【详解】①:姓名权是公民的人身权利,荣誉权是基于荣誉获得的权利(题干未提及),材料中“某牛王”公司的行为与这两种权利无关,①错误。
②:材料中仅涉及商标相关内容,未提及专利权,②错误。
③:“某牛”公司有多个驰名商标,“某牛王”公司名称和商标与“某牛”高度相似,容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这种混淆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③正确。
④:“某牛王”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了“某牛”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规定,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责任,④正确。
故本题选D。
9.D
【详解】AB: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李某16岁是未成年人,他决定立即给自己改个名字是不可行的,AB不选。
C:李某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姓名是由父母决定的”不是李某不能变更自己姓名的理由,C不选。
D:16岁的李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因此,李某不能随意改变姓名,D正确。
故本题选D。
10.B
【详解】①: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获得的荣誉(如荣誉称号、勋章等)享有的权利。侮辱英烈的行为可能侵犯其荣誉权,因为英烈的荣誉称号和事迹受到法律保护,①符合题意。
②:名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社会评价享有的权利。罗某的侮辱行为显然损害了英烈的社会评价,因此侵犯了名誉权,②说法错误。
③:本案没有涉及民法的自愿原则和公平原则,③不符合题意。
④:中国人民志愿军可歌可泣的壮举令我们动容,值得我们尊敬。解决案件中的问题需要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要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11.A
【详解】①③: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不得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个人信息。这意味着经营者不得侵害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益,更好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①③说法正确。
②:经营者不得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而非不得收集,②说法错误。
④: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12.B
【详解】①:某电视台为公共利益进行舆论监督(法律规定的情形除外)而影响他人名誉,不用承担民事责任,这既符合法治要求,也体现了道德上合理行使监督权利的要求,符合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要求,①符合题意。
②: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因为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张某因不满售后服务故意传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谣言,侵犯商家名誉权,②不符合题意。
③: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作品的合理使用可不必支付使用费,并非“应当按规定支付使用费”,③不符合题意。
④:为科学研究而复制少量已经发表的作品,这属于法律规定的作品的合理使用,可以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B。
13.(1)①自然人享有肖像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②本案中被告刘某未经赵某同意,通过技术手段伪造成本人的视频,并在多个平台发布非法牟利,其行为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③该过错行为与赵某肖像权被侵害之间存在法律因果关系,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所以法院的判决是合理合法的。
(2)法院的判决对利用科技手段达成不法目的的行为进行了警示,有利于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科学技术的健康发展。
14.M公司侵犯了赵某的肖像权。理由:①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②赵某享有肖像权。M公司未经赵某同意.在自己的视频中使用赵某的肖像并以此牟利,侵犯了赵某的肖像权。(其他答案符合题意也可酌情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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