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共79张PPT)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31第31课家庭与婚姻02课时2珍惜婚姻关系考点一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考点二 夫妻地位平等抽丝剥茧 考点突破作业手册答案速查【听】答案速查【作】考点一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1.珍惜婚姻含义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要求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③符合一夫一妻制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续表)程序 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和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结婚登记程序大致可以分为申请、核对、登记三个环节(续表)[提醒]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同居关系(1)无效婚姻:①重婚;②有不能结婚的亲属关系;③未到法定婚龄。(2)可撤销婚姻:①基于胁迫的婚姻;②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3)同居关系: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2.离婚要慎重原因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夫妻双方都应彼此忠 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条件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方式 协议离婚 ①要求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离婚登记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核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书面材料并询问相关情况③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续表)方式 裁判离婚 ①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②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子女 抚养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 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 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续表)1.结婚无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纠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2.只要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就可以结婚。纠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结婚条件包括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称为协议离婚。纠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4.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无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纠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考向一 结婚【典例1】 [2024·浙江6月选考] 生活处处见法律。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①为编写小学教科书,小美未经著作权人小潘的同意无偿汇编其作品②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③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④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结婚登记,可到小华或小禾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解析] 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①排除。小美父亲开办了个人独资企业,其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故②错误。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这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故③正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结婚登记,可到小华或小禾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故④正确。故本题选D。考向二 离婚【典例2】 项某(男)与李某(女)是一对夫妻,都是丁克主义者(即有生育能力但选择不生育的人)。随着年龄增大,李某逐渐改变了想法,与项某在是否要孩子的问题上分歧越来越大,多次发生激烈争吵。李某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若李某已怀孕,其不能提出离婚②即使项某不同意,人民法院也能裁判离婚③法院应在离婚冷静期满后对该案件进行调解④若二人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裁判离婚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 在怀孕期间,女方可以提出离婚,①排除。本案中,即使项某不同意,若二人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裁判离婚,②④正确。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材料反映的是裁判离婚,③错误。名词点击离婚冷静期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考点二 夫妻地位平等1.夫妻关系内容 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核心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提醒]平等≠均等≠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2.平等的人身关系表现 人格独立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家庭地位 平等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意义 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 婚姻,构建和谐家庭[提醒]夫妻双方都要履行家庭义务。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妥善安排家务的分配,不应该借口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而拒绝履行家庭义务。这是避免家庭矛盾、实现家庭和睦的重要保障。3.平等的财产关系(1)法定财产制内容 处理原则共同 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工资、奖 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 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 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平等的处理权)内容 处理原则个人 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 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 归一方的财产 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一方所有(续表)(2)约定财产制含义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形式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法律后果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法律效力 约定财产制优先于法定财产制(3)清偿债务内容 偿还共同 债务 ①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 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偿还内容 偿还个人 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 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 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提醒]民法典还规定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续表)4.家庭生活 法律守护(1)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出现了与传统婚姻家庭不同的新型婚姻家庭模式,如单亲家庭模式、丁克家庭模式、同居模式、空巢家庭模式等。同时,离婚也成为常见的社会现象。(2)为了应对上述现象,婚姻家庭法律、法规的调整应以倡导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等为主。1.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一个重要体现就是不再受“男主外、女主内”传统思想的束缚。纠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2.[2020·浙江7月选考,35③] 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的收益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纠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的收益,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2020·浙江7月选考,35④] 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纠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且不是孳息和自然增值,故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4.[2025·陕青宁晋卷,14B] 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妻子欣然接受并佩戴。该项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纠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这属于赠与行为,且妻子已欣然接受,则该项链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5.[2025·云南卷,14③] 甲得知好友患重病急需医疗费,打算相助。甲可从夫妻共有的10万元存款中,拿出5万元赠与好友。纠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婚后存款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甲若未经过配偶同意,不得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考向一 人身关系【典例1】 刘某自幼丧母,与继母共同生活。2024年2月,刘某与程某登记结婚后住进程家,11月程某辞职并生下女儿程小。2025年1月刘某携妻女住进继母的老房子,刘某提出将女儿改姓刘。不久,程某回娘家治病,治疗期间的生活和医疗费刘某未予支付。后来继母去世,继母之弟要求刘某一家搬出老房子。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女儿可以随刘某的姓 ②刘某对继母的老房子无继承权③刘某应支付程某生活和医疗费 ④刘某侵犯了程某的生命权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①符合题意。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排除②。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互相扶养的义务,③入选。刘某并未侵犯程某的生命权,排除④。故选B。√特别提醒夫妻人身关系需要禁止的行为(1)禁止夫妻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对方的身体或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暴力行为。(2)禁止虐待、遗弃。(3)禁止有扶养义务的一方不尽扶养义务的违法行为。考向二 财产关系【典例2】 [2025·山东卷] 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 房屋A虽然由郭某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但用于夫妻共同居住,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房贷仍可成为夫妻共同债务,①正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以书面形式与近亲属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事先协商,确定监护人,以便在其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题干中,何某外祖母于2024年订立遗嘱,表明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与其协 商订立监护协议,以保护其合法权益,③正确。专利保护具有法定期限,且发明人取得专利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②混淆了专利与商业秘密,排除。何某作为外孙,非法定继承人,因此外祖母将房屋B留给何某的行为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④排除。故本题选A。作业手册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36分)1.2025年5月10日,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正式施行。新条例推出多项创新举措:取消户口簿作为结婚或离婚登记的必需材料;县级以上政府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建设,引入婚姻家庭辅导师等专业人员,提供婚前教育、家庭关系调解等服务;首次立法要求“治理高额彩礼”……新条例的施行( )①通过取消婚姻登记核对程序,提升了婚姻登记便利性 ②加强了对婚姻家庭的行政干预,能增强婚姻的严肃性 ③有利于引导公众树立正确婚恋观,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文化 ④体现出法治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彰显对群众的深切关怀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 新条例只是取消户口簿作为结婚或离婚登记必需材料,但并未取消婚姻登记核对程序,①排除。新条例提出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如婚前教育、家庭关系调解),属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而非强化行政干预。其目的是通过支持性措施维护家庭和谐,而非直接增强婚姻的严肃性。②排除。治理高额彩礼、提供婚前教育服务等举措,有助于引导公众树立正确婚恋观,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文化,③正确。新条例适应社会需求(如简化手续、关注彩礼问题),体现了法治与时俱进和政府对群众切身利益的关怀,④正确。2.[2026·内蒙古赤峰模拟] 在单身女青年韩梅梅二十周岁生日宴上,韩梅梅与比自己大两周岁的单身男青年李雷(韩梅梅姑妈的孙子)悄悄确立恋爱关系。两人偷偷相处半年后决定领证结婚但不通知家人,不办酒宴。由于李雷工作繁忙,韩梅梅便独自拿着双方有效证件前往婚姻登记处办理手续。由此可知( )①李雷和韩梅梅不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可以结婚 ②只有李雷和韩梅梅在酒宴上经证婚人的见证才算结婚 ③李雷和韩梅梅均达到法定的婚龄,二人可以领证结婚 ④因李雷工作繁忙,韩梅梅可以独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 李雷是韩梅梅姑妈的孙子。韩梅梅的姑妈与其父亲是兄妹,属于第二代旁系血亲;姑妈的子女(李雷的父辈)是第三代,李雷作为姑妈的孙子属于第四代。根据我国法律,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因此两人可以结婚,①符合题意。我国实行登记结婚制,办酒宴或证婚人见证并非法定要求,进行婚姻登记须双方亲自到场,不可由一方独自办理,②④说法错误。我国法定婚龄为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韩梅梅二十周岁,李雷二十二周岁,均达到法定婚龄,③符合题意。3.甲(男)经人介绍认识了乙(女),后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交往一段时间后,乙发现甲的祖母与自己的妈妈实为失散多年的同胞姐妹,于是决定解除恋爱关系。甲不同意,以曝光乙隐私相威胁迫使其登记结婚,且在婚姻登记时隐瞒了双方血缘关系。婚后8个月,甲因犯罪入狱。乙欲解除婚姻关系,但因惧怕甲报复,委托朋友向法院提出申请。此案件中 ( )①因存在胁迫情形,乙可在法定期限内主张撤销婚姻②甲、乙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该婚姻自始无效③乙可到人民法院申请离婚登记,三十日届满后双方解除夫妻关系④应由乙本人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夫妻关系,而不能由朋友代替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甲以曝光乙隐私相威胁迫使其登记结婚,属于胁迫情形,乙可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①正确。甲的祖母与乙的妈妈是同胞姐妹,甲、乙并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情形,②排除。离婚登记应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而不是人民法院,且乙与甲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不需三十日届满,③排除。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故必须由乙本人向法院起诉,④正确。4.[2026·湖北孝感阶段练习] 小红与小强婚后育有两个女儿,逢年过节长辈都会给孩子们几百至上千元的压岁钱,这些钱一直由小红保管,共计5万余元。2025年1月,因双方感情不和,小红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请求确认两个女儿的抚养权并分割两个女儿的压岁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人民法院裁判离婚时,应当进行调解 ②法院宣告离婚判决时,离婚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③压岁钱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 ④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权处分被监护人财产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 小红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①正确。两个女儿共计5万余元的压岁钱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其所有权属于两个女儿,父母作为监护人代为保管,但无权随意处分,③正确,④排除。法院一审判决离婚的,当事人领取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无任何一方上诉,判决才生效,②排除。5.[2026·贵州遵义阶段练习] 小吴(现役军人)和小刘结婚5年,两人育有一女。随着生活琐事的累积,双方矛盾不断,小刘深感婚姻难以维系,遂提出离婚。小吴认为感情仍有挽回余地,坚决不同意。此时,小刘发现自己已怀孕两个月,但她觉得继续维持婚姻对双方都无益处,依旧坚持离婚。下列对本案的描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是( )①只要小刘坚持离婚,人民法院就一定会判决准予离婚 ②若双方协议离婚,则需就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 ③虽然小刘处于怀孕期间,但她仍有提出离婚的权利 ④除非现役军人有重大过错,否则其配偶不能提出离婚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 依据民法典,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无重大过错时)。本案中小吴作为军人且无证据显示存在重大过错(如重婚、家暴等),其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不会仅因小刘坚持而判决离婚。法院需先调解,若调解无效且不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如感情破裂证据不足),可能判决不准离婚。①错误。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明确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本案中若双方选择协议离婚,则应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否则婚姻登 记机关不予办理,②符合题意。民法典仅限制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小刘虽处于怀孕期间,但其离婚请求权不受限制,③符合题意。法律并未禁止军人配偶提出离婚,仅对离婚的成立条件进行限制。若军人无重大过错且不同意离婚,则法院一般不准予离婚,但配偶仍有权提出离婚。④错误。6.[2026·湖北黄冈月考] 2008年2月,江某经人介绍认识林某。当年6月,二人登记结婚。2009年8月,二人生有一子江小某。2010年,江某得知林某患有遗传性疾病并一直隐瞒自己,申请撤销了婚姻。此后江小某与江某生活,林某再无音讯。2024年,江某再婚,并长期在外地打工,只给江小某生活费,其他不管不问。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林某隐瞒患有遗传性疾病,江某可随时申请撤销婚姻②江某养而不教、监而不管,未切实尽到监护职责③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为婚姻撤销而消除④江某遗弃江小某已构成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解析]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江某再婚后,只给江小某生活费,其他不管不问,未切实尽到监护职责。②③正确。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随时申请”说法错误,①错误。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江某的行为不构成遗弃罪,属于未尽监护职责的民事违法,非刑事犯罪,④错误。故本题选C。7.[2026·北京海淀区模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对于这一法律条文的理解,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对承担较多家庭义务方给予倾斜性保护,符合公平原则 ②这体现了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认可,引导夫妻双方互相尊重对方的付出 ③双方取得离婚证之后,一方仍有权向另一方请求离婚经济补偿 ④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应合理分工,均等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这体现了对承担较多家庭义务一方的倾斜性保护,符合法律中的公平原则。①正确。该条文通过给予补偿的方式,认可了家务劳动的价值,有助于引导夫妻之间互相尊重、平等相待,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②正确。根据法律规定,离婚经济补偿的请求权应当在离婚时提出,即在离婚诉讼或协议离婚过程中提出。一旦取得离婚证,请求权即告消灭。③错误。夫妻在婚姻中应平等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④错误。8.小刘与妻子对孩子的教育理念不同,妻子主张“精英式培养”,小刘则认为不能过度教育。暑假期间,妻子瞒着小刘给孩子报了近2万元的课外培训班。小刘得知后很生气,认为培训合同未经他同意,应认定为无效,要求培训机构退费,但遭到拒绝。小刘一气之下将培训机构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该培训合同对小刘与妻子均发生效力 ②关于孩子的教育理念,夫妻应平等沟通 ③夫妻一方的家庭支出需征得另一方同意 ④夫妻双方应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孩子课外培训支出的费用属于家庭日常花销,该培训合同对小刘与妻子均发生效力,①正确。小刘与妻子对孩子的教育理念不同,妻子主张“精英式培养”,小刘则认为不能过度教育。关于孩子的教育理念,夫妻应平等沟通,②正确。虽然“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但夫妻日常生活中不可能每一项支出都要征得对方同意,法律也规定了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家庭日常消费等事务夫妻间可以互为代理,③排除。材料没有涉及夫妻双方合理分工的问题,④排除。9.某电视剧中,夫妻双方协商离婚时,有以下对话:女:我不会开车,车子归你,房子是你婚前付的首付,也归你,30万元存款虽然是你父母指明留给你的,你留点生活费,剩下的归我吧男:房子和贷款一人一半吧女:梳妆台归我,这杯子咱俩都喜欢,那就一人两个吧。这冰箱归你,这饮水机是你们单位发的,归你对于其中反映的夫妻财产分配问题,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30万元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案一般为双方一人一半 ②梳妆台属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应归女方个人所有 ③女方的单方决定只要男方口头上答应就能产生强制约束力 ④若婚后双方共同还房贷,则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为共同财产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 30万元存款是男方父母指明留给男方的,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①不选。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本案中,梳妆台应该归女方所有,②入选。关于财产的划分,需要有书面协议,而不是口头约定,③不选。虽然房子首付款是男方付的,但婚后双方若共同还房贷,则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为共同财产,④入选。10.[2026·云南师大附中适应考] 2019年9月,甲与乙领证结婚;12月初,乙的母亲银行转款12万元给乙,由乙代母亲保管财产,并签订了代管合同;12月中旬,甲、乙举行婚礼。2021年12月初,乙向母亲归还了该笔代持的资金及孳息。2025年8月,甲提出离婚。在法庭上,甲称转账行为系赠与行为,而非代管行为,要求分割12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12万元转账发生在甲与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系乙母亲赠与的财产 ②代管合同属于书证,乙可凭此来维护母亲的合法权益 ③该母女间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代持行为,内容是12万元 ④根据“谁主张,谁举证” 原则,甲需要对该转账系赠与提供证据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解析] 母亲与成年子女之间的经济关系有代持、赠与、借贷等。根据“由乙代母亲保管财产,并签订了代管合同”可知,12万元归乙母亲所有。不能仅以12万元转账发生在甲与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认定为系乙母亲赠与的财产。①说法错误。代管合同属于书证,乙可凭此来维护母亲的合法权益,②说法正确。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该母女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代持关系,其客体不是代持行为,而是被代持的资产或权益,③说法错误。根据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提出主张的一方应承担举证责任。甲主张该代持款为赠与,应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④说法正确。11.小李和小张婚后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小张名下。小张婚前发表的小说在婚后出版并获得稿费4万元。小张的父亲去世,未留下遗嘱,小张依法继承30万元遗产。2024年底,两人协议离婚。债权人老宋知晓小李离婚后,要求小李、小张共同归还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两人婚后所购房产属于小张个人财产 ②婚后所得4万元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小张继承的30万元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若小张对小李借款行为不知情则可不偿还债务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说法错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符合题意。根据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遗嘱中明确指定只归一方所有。本案中小张法定继承的30万元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③符合题意。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中,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小张对借款行为不知情,也需要偿还,不能仅以不知情为由不偿还债务,④排除。12.曹某(女)与范某(男)于2004年2月10日结婚后购买房屋并登记在范某名下。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案外人老刘签订合同,将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范某收到售房款,偿清房贷后,在曹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剩余的150万元投入股市进行理财。曹某发现后,以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纠纷向法院起诉,要求范某向其返还夫妻共同财产。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①房屋登记在范某个人名下,故范某对名下房屋有处分的权利 ②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在诚实、互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 ③范某与老刘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意思表达真实,故老刘获得涉案房屋所有权④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院应支持曹某分割婚内售房款的诉讼请求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 本案中,房屋虽登记在范某个人名下,但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某无权单独处分,①错误。范某的行为严重损害曹某财产权益,产生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纠纷,这说明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在诚实、互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②正确。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范某擅自出售,若老刘不知情且以合理价格购买,并已办理过户登记,才可能取得所有权。题干未提及过户等情况,不能确定老刘获得所有权,③错误。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售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某私自将150万元投入股市,侵犯了曹某的权益。曹某起诉要求分割婚内售房款,法院应支持其诉讼请求,④正确。二、非选择题(共12分)13.(12分)[2026·安徽A10联盟调研] 崔女士与陈某组成再婚家庭。婚后,陈某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双方名下。陈某与前妻育有一女陈小某。崔女士与陈某结婚时,陈小某15岁,平时住校,周末及假期回家居住。崔女士与陈某未生育子女。结婚10年后,双方因家庭矛盾分居两年,崔女士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其与陈某离婚,并由陈某向其支付房屋折价款250万元。陈某辩称,因崔女士与其女儿陈小某关系紧张,超出其可忍受范围,双方感情已破裂,同意离婚;崔女士对房屋产权的取得没有贡献,而且家庭开销均由自己负担,故只同意支付100万元补偿款。诉讼中,双方均认可案涉房屋市场价值600万元且婚内崔女士对家庭贡献较多。最后法官判决双方离婚,陈某向崔女士支付房款120万元。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官的判决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答案] ①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崔女士与陈某因生活琐事及与对方家人矛盾较深,以致感情破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应判决离婚(3分);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判决(3分);③案涉房屋系陈某婚前财产,陈某于婚后为崔女士“加名”系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3分);④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分割比例,该房屋原为陈某婚前个人财产,崔女士对房屋产权的取得无贡献,但考虑到双方婚姻已存续多年且崔女士对家庭的贡献较多,判决崔女士分得房屋折价款120万元是合理的(3分)。答案速查第31课 家庭与婚姻课时2 珍惜婚姻关系考点一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易错澄清1.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2.结婚条件包括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3.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4.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考向研析【典例1】D 【典例2】D考点二 夫妻地位平等易错澄清1.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2.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的收益,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且不是孳息和自然增值,故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4.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这属于赠与行为,且妻子已欣然接受,则该项链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5.婚后存款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甲若未经过配偶同意,不得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考向研析【典例1】B 【典例2】A答案速查课时2 珍惜婚姻关系1.D 2.A 3.B 4.B 5.C 6.C 7.A 8.A 9.C 10.B 11.C 12.C13.①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崔女士与陈某因生活琐事及与对方家人矛盾较深,以致感情破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应判决离婚(3分);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判决(3分);③案涉房屋系陈某婚前财产,陈某于婚后为崔女士“加名”系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3分);④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分割比例,该房屋原为陈某婚前个人财产,崔女士对房屋产权的取得无贡献,但考虑到双方婚姻已存续多年且崔女士对家庭的贡献较多,判决崔女士分得房屋折价款120万元是合理的(3分)。课时2 珍惜婚姻关系考点一【易错澄清】1.纠正: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2.纠正:结婚条件包括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3.纠正: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4.纠正: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考向研析】典例1 D [解析] 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①排除。小美父亲开办了个人独资企业,其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故②错误。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这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故③正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结婚登记,可到小华或小禾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故④正确。故本题选D。典例2 D [解析] 在怀孕期间,女方可以提出离婚,①排除。本案中,即使项某不同意,若二人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裁判离婚,②④正确。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材料反映的是裁判离婚,③错误。考点二【易错澄清】1.纠正: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2.纠正: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的收益,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纠正: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且不是孳息和自然增值,故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4.纠正: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这属于赠与行为,且妻子已欣然接受,则该项链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5.纠正:婚后存款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甲若未经过配偶同意,不得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考向研析】典例1 B [解析]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①符合题意。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排除②。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互相扶养的义务,③入选。刘某并未侵犯程某的生命权,排除④。故选B。典例2 A [解析] 房屋A虽然由郭某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但用于夫妻共同居住,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房贷仍可成为夫妻共同债务,①正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以书面形式与近亲属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事先协商,确定监护人,以便在其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题干中,何某外祖母于2024年订立遗嘱,表明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与其协商订立监护协议,以保护其合法权益,③正确。专利保护具有法定期限,且发明人取得专利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②混淆了专利与商业秘密,排除。何某作为外孙,非法定继承人,因此外祖母将房屋B留给何某的行为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④排除。故本题选A。课时2 珍惜婚姻关系考点一 法律保护下的婚姻1.珍惜婚姻含义 结婚是夫妻关系的起点,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基本 原则 婚姻自由(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要求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条件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②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④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程序 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和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结婚登记程序大致可以分为申请、核对、登记三个环节[提醒] 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同居关系(1)无效婚姻:①重婚;②有不能结婚的亲属关系;③未到法定婚龄。(2)可撤销婚姻:①基于胁迫的婚姻;②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3)同居关系:①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②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2.离婚要慎重原因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夫妻双方都应彼此忠诚,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条件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方式 协议 离婚 ①要求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离婚登记 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核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书面材料并询问相关情况 ③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裁判 离婚 ①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②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子女 抚养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1.结婚无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纠正:2.只要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就可以结婚。纠正: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称为协议离婚。纠正:4.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无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纠正:考向一 结婚【典例1】 [2024·浙江6月选考] 生活处处见法律。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①为编写小学教科书,小美未经著作权人小潘的同意无偿汇编其作品②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③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④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结婚登记,可到小华或小禾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考向二 离婚【典例2】 项某(男)与李某(女)是一对夫妻,都是丁克主义者(即有生育能力但选择不生育的人)。随着年龄增大,李某逐渐改变了想法,与项某在是否要孩子的问题上分歧越来越大,多次发生激烈争吵。李某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请求。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①若李某已怀孕,其不能提出离婚②即使项某不同意,人民法院也能裁判离婚③法院应在离婚冷静期满后对该案件进行调解④若二人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裁判离婚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名词点击离婚冷静期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考点二 夫妻地位平等1.夫妻关系内容 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核心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提醒] 平等≠均等≠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2.平等的人身关系表现 人格独立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家庭地位平等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意义 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提醒] 夫妻双方都要履行家庭义务。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妥善安排家务的分配,不应该借口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而拒绝履行家庭义务。这是避免家庭矛盾、实现家庭和睦的重要保障。3.平等的财产关系(1)法定财产制内容 处理原则共同 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平等的处理权)个人 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一方所有(2)约定财产制含义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形式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法律 后果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法律 效力 约定财产制优先于法定财产制(3)清偿债务内容 偿还共同 债务 ①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偿还个人 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提醒] 民法典还规定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4.家庭生活 法律守护(1)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出现了与传统婚姻家庭不同的新型婚姻家庭模式,如单亲家庭模式、丁克家庭模式、同居模式、空巢家庭模式等。同时,离婚也成为常见的社会现象。(2)为了应对上述现象,婚姻家庭法律、法规的调整应以倡导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等为主。1.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一个重要体现就是不再受“男主外、女主内”传统思想的束缚。纠正:2.[2020·浙江7月选考,35③] 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的收益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纠正:3.[2020·浙江7月选考,35④] 王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纠正:4.[2025·陕青宁晋卷,14B] 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妻子欣然接受并佩戴。该项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纠正:5.[2025·云南卷,14③] 甲得知好友患重病急需医疗费,打算相助。甲可从夫妻共有的10万元存款中,拿出5万元赠与好友。纠正:考向一 人身关系【典例1】 刘某自幼丧母,与继母共同生活。2024年2月,刘某与程某登记结婚后住进程家,11月程某辞职并生下女儿程小。2025年1月刘某携妻女住进继母的老房子,刘某提出将女儿改姓刘。不久,程某回娘家治病,治疗期间的生活和医疗费刘某未予支付。后来继母去世,继母之弟要求刘某一家搬出老房子。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女儿可以随刘某的姓②刘某对继母的老房子无继承权③刘某应支付程某生活和医疗费④刘某侵犯了程某的生命权A.①② B.①③C.②④ D.③④特别提醒夫妻人身关系需要禁止的行为(1)禁止夫妻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对方的身体或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暴力行为。(2)禁止虐待、遗弃。(3)禁止有扶养义务的一方不尽扶养义务的违法行为。考向二 财产关系【典例2】 [2025·山东卷] 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A.①③ B.①④C.②③ D.②④课时2 珍惜婚姻关系1.D [解析] 新条例只是取消户口簿作为结婚或离婚登记必需材料,但并未取消婚姻登记核对程序,①排除。新条例提出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如婚前教育、家庭关系调解),属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而非强化行政干预。其目的是通过支持性措施维护家庭和谐,而非直接增强婚姻的严肃性。②排除。治理高额彩礼、提供婚前教育服务等举措,有助于引导公众树立正确婚恋观,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文化,③正确。新条例适应社会需求(如简化手续、关注彩礼问题),体现了法治与时俱进和政府对群众切身利益的关怀,④正确。2.A [解析] 李雷是韩梅梅姑妈的孙子。韩梅梅的姑妈与其父亲是兄妹,属于第二代旁系血亲;姑妈的子女(李雷的父辈)是第三代,李雷作为姑妈的孙子属于第四代。根据我国法律,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因此两人可以结婚,①符合题意。我国实行登记结婚制,办酒宴或证婚人见证并非法定要求,进行婚姻登记须双方亲自到场,不可由一方独自办理,②④说法错误。我国法定婚龄为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韩梅梅二十周岁,李雷二十二周岁,均达到法定婚龄,③符合题意。3.B [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甲以曝光乙隐私相威胁迫使其登记结婚,属于胁迫情形,乙可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①正确。甲的祖母与乙的妈妈是同胞姐妹,甲、乙并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情形,②排除。离婚登记应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而不是人民法院,且乙与甲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不需三十日届满,③排除。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故必须由乙本人向法院起诉,④正确。4.B [解析] 小红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①正确。两个女儿共计5万余元的压岁钱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其所有权属于两个女儿,父母作为监护人代为保管,但无权随意处分,③正确,④排除。法院一审判决离婚的,当事人领取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无任何一方上诉,判决才生效,②排除。5.C [解析] 依据民法典,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军人一方无重大过错时)。本案中小吴作为军人且无证据显示存在重大过错(如重婚、家暴等),其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院不会仅因小刘坚持而判决离婚。法院需先调解,若调解无效且不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如感情破裂证据不足),可能判决不准离婚。①错误。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明确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本案中若双方选择协议离婚,则应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②符合题意。民法典仅限制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小刘虽处于怀孕期间,但其离婚请求权不受限制,③符合题意。法律并未禁止军人配偶提出离婚,仅对离婚的成立条件进行限制。若军人无重大过错且不同意离婚,则法院一般不准予离婚,但配偶仍有权提出离婚。④错误。6.C [解析]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江某再婚后,只给江小某生活费,其他不管不问,未切实尽到监护职责。②③正确。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随时申请”说法错误,①错误。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江某的行为不构成遗弃罪,属于未尽监护职责的民事违法,非刑事犯罪,④错误。故本题选C。7.A [解析]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这体现了对承担较多家庭义务一方的倾斜性保护,符合法律中的公平原则。①正确。该条文通过给予补偿的方式,认可了家务劳动的价值,有助于引导夫妻之间互相尊重、平等相待,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②正确。根据法律规定,离婚经济补偿的请求权应当在离婚时提出,即在离婚诉讼或协议离婚过程中提出。一旦取得离婚证,请求权即告消灭。③错误。夫妻在婚姻中应平等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④错误。8.A [解析]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孩子课外培训支出的费用属于家庭日常花销,该培训合同对小刘与妻子均发生效力,①正确。小刘与妻子对孩子的教育理念不同,妻子主张“精英式培养”,小刘则认为不能过度教育。关于孩子的教育理念,夫妻应平等沟通,②正确。虽然“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但夫妻日常生活中不可能每一项支出都要征得对方同意,法律也规定了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家庭日常消费等事务夫妻间可以互为代理,③排除。材料没有涉及夫妻双方合理分工的问题,④排除。9.C [解析] 30万元存款是男方父母指明留给男方的,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①不选。根据法律规定,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本案中,梳妆台应该归女方所有,②入选。关于财产的划分,需要有书面协议,而不是口头约定,③不选。虽然房子首付款是男方付的,但婚后双方若共同还房贷,则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为共同财产,④入选。10.B [解析] 母亲与成年子女之间的经济关系有代持、赠与、借贷等。根据“由乙代母亲保管财产,并签订了代管合同”可知,12万元归乙母亲所有。不能仅以12万元转账发生在甲与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认定为系乙母亲赠与的财产。①说法错误。代管合同属于书证,乙可凭此来维护母亲的合法权益,②说法正确。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该母女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代持关系,其客体不是代持行为,而是被代持的资产或权益,③说法错误。根据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提出主张的一方应承担举证责任。甲主张该代持款为赠与,应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④说法正确。11.C [解析]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说法错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符合题意。根据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遗嘱中明确指定只归一方所有。本案中小张法定继承的30万元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③符合题意。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中,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小张对借款行为不知情,也需要偿还,不能仅以不知情为由不偿还债务,④排除。12.C [解析] 本案中,房屋虽登记在范某个人名下,但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某无权单独处分,①错误。范某的行为严重损害曹某财产权益,产生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纠纷,这说明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在诚实、互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②正确。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范某擅自出售,若老刘不知情且以合理价格购买,并已办理过户登记,才可能取得所有权。题干未提及过户等情况,不能确定老刘获得所有权,③错误。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售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某私自将150万元投入股市,侵犯了曹某的权益。曹某起诉要求分割婚内售房款,法院应支持其诉讼请求,④正确。13.①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崔女士与陈某因生活琐事及与对方家人矛盾较深,以致感情破裂,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应判决离婚(3分);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判决(3分);③案涉房屋系陈某婚前财产,陈某于婚后为崔女士“加名”系对个人财产的处分,该房屋现登记为共同共有,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3分);④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分割比例,该房屋原为陈某婚前个人财产,崔女士对房屋产权的取得无贡献,但考虑到双方婚姻已存续多年且崔女士对家庭的贡献较多,判决崔女士分得房屋折价款120万元是合理的(3分)。课时2 珍惜婚姻关系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36分)1.2025年5月10日,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正式施行。新条例推出多项创新举措:取消户口簿作为结婚或离婚登记的必需材料;县级以上政府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建设,引入婚姻家庭辅导师等专业人员,提供婚前教育、家庭关系调解等服务;首次立法要求“治理高额彩礼”……新条例的施行 ( )通过取消婚姻登记核对程序,提升了婚姻登记便利性 ②加强了对婚姻家庭的行政干预,能增强婚姻的严肃性 ③有利于引导公众树立正确婚恋观,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文化 ④体现出法治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彰显对群众的深切关怀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2.[2026·内蒙古赤峰模拟] 在单身女青年韩梅梅二十周岁生日宴上,韩梅梅与比自己大两周岁的单身男青年李雷(韩梅梅姑妈的孙子)悄悄确立恋爱关系。两人偷偷相处半年后决定领证结婚但不通知家人,不办酒宴。由于李雷工作繁忙,韩梅梅便独自拿着双方有效证件前往婚姻登记处办理手续。由此可知 ( )①李雷和韩梅梅不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可以结婚 ②只有李雷和韩梅梅在酒宴上经证婚人的见证才算结婚 ③李雷和韩梅梅均达到法定的婚龄,二人可以领证结婚 ④因李雷工作繁忙,韩梅梅可以独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3.甲(男)经人介绍认识了乙(女),后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交往一段时间后,乙发现甲的祖母与自己的妈妈实为失散多年的同胞姐妹,于是决定解除恋爱关系。甲不同意,以曝光乙隐私相威胁迫使其登记结婚,且在婚姻登记时隐瞒了双方血缘关系。婚后8个月,甲因犯罪入狱。乙欲解除婚姻关系,但因惧怕甲报复,委托朋友向法院提出申请。此案件中 ( )①因存在胁迫情形,乙可在法定期限内主张撤销婚姻 ②甲、乙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该婚姻自始无效 ③乙可到人民法院申请离婚登记,三十日届满后双方解除夫妻关系 ④应由乙本人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夫妻关系,而不能由朋友代替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4.[2026·湖北孝感阶段练习] 小红与小强婚后育有两个女儿,逢年过节长辈都会给孩子们几百至上千元的压岁钱,这些钱一直由小红保管,共计5万余元。2025年1月,因双方感情不和,小红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请求确认两个女儿的抚养权并分割两个女儿的压岁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裁判离婚时,应当进行调解 ②法院宣告离婚判决时,离婚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③压岁钱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 ④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权处分被监护人财产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5.[2026·贵州遵义阶段练习] 小吴(现役军人)和小刘结婚5年,两人育有一女。随着生活琐事的累积,双方矛盾不断,小刘深感婚姻难以维系,遂提出离婚。小吴认为感情仍有挽回余地,坚决不同意。此时,小刘发现自己已怀孕两个月,但她觉得继续维持婚姻对双方都无益处,依旧坚持离婚。下列对本案的描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是 ( )①只要小刘坚持离婚,人民法院就一定会判决准予离婚 ②若双方协议离婚,则需就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 ③虽然小刘处于怀孕期间,但她仍有提出离婚的权利 ④除非现役军人有重大过错,否则其配偶不能提出离婚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6.[2026·湖北黄冈月考] 2008年2月,江某经人介绍认识林某。当年6月,二人登记结婚。2009年8月,二人生有一子江小某。2010年,江某得知林某患有遗传性疾病并一直隐瞒自己,申请撤销了婚姻。此后江小某与江某生活,林某再无音讯。2024年,江某再婚,并长期在外地打工,只给江小某生活费,其他不管不问。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林某隐瞒患有遗传性疾病,江某可随时申请撤销婚姻 ②江某养而不教、监而不管,未切实尽到监护职责③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会因为婚姻撤销而消除 ④江某遗弃江小某已构成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7.[2026·北京海淀区模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对于这一法律条文的理解,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对承担较多家庭义务方给予倾斜性保护,符合公平原则 ②这体现了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认可,引导夫妻双方互相尊重对方的付出 ③双方取得离婚证之后,一方仍有权向另一方请求离婚经济补偿 ④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应合理分工,均等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8.小刘与妻子对孩子的教育理念不同,妻子主张“精英式培养”,小刘则认为不能过度教育。暑假期间,妻子瞒着小刘给孩子报了近2万元的课外培训班。小刘得知后很生气,认为培训合同未经他同意,应认定为无效,要求培训机构退费,但遭到拒绝。小刘一气之下将培训机构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培训合同对小刘与妻子均发生效力 ②关于孩子的教育理念,夫妻应平等沟通 ③夫妻一方的家庭支出需征得另一方同意 ④夫妻双方应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9.某电视剧中,夫妻双方协商离婚时,有以下对话:女:我不会开车,车子归你,房子是你婚前付的首付,也归你,30万元存款虽然是你父母指明留给你的,你留点生活费,剩下的归我吧 男:房子和贷款一人一半吧 女:梳妆台归我,这杯子咱俩都喜欢,那就一人两个吧。这冰箱归你,这饮水机是你们单位发的,归你对于其中反映的夫妻财产分配问题,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30万元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案一般为双方一人一半 ②梳妆台属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应归女方个人所有 ③女方的单方决定只要男方口头上答应就能产生强制约束力 ④若婚后双方共同还房贷,则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为共同财产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0.[2026·云南师大附中适应考] 2019年9月,甲与乙领证结婚;12月初,乙的母亲银行转款12万元给乙,由乙代母亲保管财产,并签订了代管合同;12月中旬,甲、乙举行婚礼。2021年12月初,乙向母亲归还了该笔代持的资金及孳息。2025年8月,甲提出离婚。在法庭上,甲称转账行为系赠与行为,而非代管行为,要求分割12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12万元转账发生在甲与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系乙母亲赠与的财产 ②代管合同属于书证,乙可凭此来维护母亲的合法权益 ③该母女间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代持行为,内容是12万元 ④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甲需要对该转账系赠与提供证据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11.小李和小张婚后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小张名下。小张婚前发表的小说在婚后出版并获得稿费4万元。小张的父亲去世,未留下遗嘱,小张依法继承30万元遗产。2024年底,两人协议离婚。债权人老宋知晓小李离婚后,要求小李、小张共同归还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两人婚后所购房产属于小张个人财产 ②婚后所得4万元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小张继承的30万元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若小张对小李借款行为不知情则可不偿还债务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2.曹某(女)与范某(男)于2004年2月10日结婚后购买房屋并登记在范某名下。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案外人老刘签订合同,将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范某收到售房款,偿清房贷后,在曹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剩余的150万元投入股市进行理财。曹某发现后,以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纠纷向法院起诉,要求范某向其返还夫妻共同财产。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房屋登记在范某个人名下,故范某对名下房屋有处分的权利 ②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在诚实、互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 ③范某与老刘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意思表达真实,故老刘获得涉案房屋所有权 ④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院应支持曹某分割婚内售房款的诉讼请求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题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答案二、非选择题(共12分)13.(12分)[2026·安徽A10联盟调研] 崔女士与陈某组成再婚家庭。婚后,陈某将其婚前购买的房屋转移登记至双方名下。陈某与前妻育有一女陈小某。崔女士与陈某结婚时,陈小某15岁,平时住校,周末及假期回家居住。崔女士与陈某未生育子女。结婚10年后,双方因家庭矛盾分居两年,崔女士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其与陈某离婚,并由陈某向其支付房屋折价款250万元。陈某辩称,因崔女士与其女儿陈小某关系紧张,超出其可忍受范围,双方感情已破裂,同意离婚;崔女士对房屋产权的取得没有贡献,而且家庭开销均由自己负担,故只同意支付100万元补偿款。诉讼中,双方均认可案涉房屋市场价值600万元且婚内崔女士对家庭贡献较多。最后法官判决双方离婚,陈某向崔女士支付房款120万元。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法官的判决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 第31课 课时2 珍惜婚姻关系.pptx 第31课 课时2 珍惜婚姻关系 作业手册正文.docx 第31课 课时2 珍惜婚姻关系 作业手册答案.docx 第31课 课时2 珍惜婚姻关系 听课手册正文.docx 第31课 课时2 珍惜婚姻关系 听课手册答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