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政治统编版期中复习模拟检测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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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政治统编版期中复习模拟检测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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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学年高二下学期政治统编版期中复习模拟检测试题
一、单选题
吕某、张某两夫妻决定给女儿取名为“北燕云依”。据此完成下面小题。
1.吕某前往某派出所为女儿申请办理户口登记,该派出所拒绝为其办理户口登记。吕某认为此行政行为侵犯了女儿的姓名权,其为女儿取“北燕云依”名字是个人权利,派出所无权干涉。派出所拒绝的原因可能是( )
①吕某夫妻违背了平等和诚信原则的要求
②公民的姓名应依据守法原则登记
③吕某夫妻为女儿取的名字违背公序良俗要求
④吕某只看到权利,没有看到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姓名是一个人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的。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父母决定未成年子女的姓名( )
①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一般而言要么随父姓,要么随母姓
③是对未成年人人身权的尊重
④依法律确认后,不得再更改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王某以2万元价格从李某处购买一辆汽车,支付1万元后李某交付该车,双方约定余款1个月内付清。后因急需周转资金,王某将该汽车抵押给银行申请贷款,同时变卖了自己的宅基地。另外,王某与妻子经法院判决离婚,二人共有的商品房归王某单独所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付清全部购车款后,才享有该汽车的所有权
B.王某将汽车抵押给银行时,应当将汽车交付给银行占有
C.离婚判决生效后,王某不需要登记就能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D.王某出卖宅基地后如果没有房屋居住,再申请宅基地可以批准
4.对下列两个案例中法律责任的判断正确的是( )
案例一:甲坐火车时偶遇乙,乙答应甲到站时提醒甲下车,甲遂睡去,结果乙忘了提醒,甲睡过站,造成过站和返程车票的经济损失。
案例二:甲参加商务会议入住某酒店,向酒店口头预约了叫醒服务(未额外付费),结果酒店忘了叫醒,甲错过会议,丧失了一次可能与客户签订订单的机会,但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A.乙和酒店都负法律责任
B.乙和酒店都不负法律责任
C.乙负法律责任,酒店不负法律责任
D.乙不负法律责任,酒店负法律责任
5.下图漫画《拾金不昧》所蕴含的道理正确的是( )
①若将东西占为己有是道德问题,不是法律问题
②失主的悬赏属于单方允诺,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领取“酬金”不符合“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
④14岁小林不需要监护人陪同就能领取“酬金”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黎某通过网约车平台预约黄某的车辆,黄某驾车接近目的地靠边停车时,黎某未观察车外情况便开门下车,与后方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刘某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刘某颅脑损伤。经查,黄某无营运车辆驾驶资质,事故车辆为非营运车辆,且黄某未将车辆用途变更情况告知保险公司。本案中( )
①司机黄某未履行安全提示的义务,须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网约车平台因对营运资质审核不严,需与黄某承担连带责任
③黎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其行为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④黄某违反诚信原则,保险公司可拒赔法定基本保险限额的超出部分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2025年以来,AI软件多了“退款神器”的名头。发霉的水果、破裂的镜子、洒掉的奶茶,多是部分消费者对AI软件下达指令,生成相应的伪造图片后,再声称货品存在质量问题,以此申请售后处理,骗取退款,在社会上引起错误示范效应。这些行为( )
①违反公序良俗,滥用民事主体权利
②扰乱市场秩序,违背平等交易原则
③既失德也违规,侵犯商家合法权益
④为利己而损人,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2025年10月,四川雅西高速服务区出现一名3岁赤身裸体、行为类似动物的儿童。事后,当地政府、妇联和警方曾多次上门劝说孩子父母,但他们认为,这是“自然教养”模式,不希望被外界打扰。此事引发了人们对“教育自由”与“儿童权益”的思考。对此认识正确的( )
①接受教育是未成年人的权利,权利可以放弃
②社会各界都有义务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③父母因材施教,不同的教育理念都应该被尊重
④应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选择合适的教育方法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近年来,因财产继承问题而发生的纠纷、诉讼呈现与日俱增的趋势,尤其是房产继承,更成为继承纠纷、诉讼的多发领域。针对遗产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不能参与遗产分割
②收养的子女和继子女没有继承养父母、继父母遗产的权利
③继承人之间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进行遗产分割
④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条例》规定,婚姻登记实现“全国通办”,且在办理婚姻登记时不再需要出具户口簿。完成下面小题。
10.《条例》规定,民政部门要完善全国婚姻基础信息库,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条例》颁布后,各地通过建立异地核验、数据互通等配套机制,完善线上线下婚姻预约服务、在公园景点设置户外登记点颁证点等配套措施,促进“全国通办”。实现“全国通办”( )
①增加了婚姻登记的便利性,促进结婚率大幅上升
②促进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协同,建设廉洁诚信的政府
③需要政府转变职能,从“管理优先”向“服务为本”转型
④体现政府主动为流程“做减法”,让群众体验“做加法”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依据《条例》,申请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只需要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这说明( )
①男女双方申请结婚不需要达到法定婚龄
②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的必经法律程序
③《条例》旨在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
④《条例》赋予了居民更大的婚姻自主权,必加剧冲动结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2025年底,北京市发布年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典型案例指出,企业以“AI替代岗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所称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这提醒劳动者( )
①要合规转型,通过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等方式调整用工结构
②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技术更新和转型创造更好的条件
③保持学习能力,从“被技术替代”转变为“驾驭技术”者
④要合理维权,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甲公司的“冷萃超即溶咖啡”小杯子包装通过大量宣传推广和持续使用,已与商品形成稳定对应关系,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包装装潢。乙公司的咖啡及红糖姜茶商品包装与之在整体形状、色彩及图案组合上构成近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的包装装潢不受法律保护
B.乙公司与甲公司的做法是公平竞争
C.乙公司必然侵犯甲公司的合法权益
D.乙公司的行为若引人误认则构成不正当竞争
14.某服装商家遭遇恶意退货选择平台申诉,但常因未能提供合同履行的有效证据、平台缺乏有效鉴定机制而维权失败。为此,该商家尝试在发货时录制商品完好视频、严格做好退货核验并留存相关电子凭证,同时呼吁平台建立公平公正的争议处理机制,兼顾消费者与经营者合法权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商家留存发货视频、电子物流面单属于电子数据证据
②平台未建立公正处理机制,可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③消费者恶意退货违背合同履行的诚实信用原则,构成违约
④平台申诉不具有法律效力,商家不能通过平台申诉维护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2025年6月,梁某使用某AI应用程序查询高校报考信息,AI提供了某高校的不准确信息。在梁某指出错误后,AI的回应是“如果生成内容有误,我将赔偿您10万元,您可前往杭州互联网法院起诉。”梁某向AI提供该高校的官方招生信息后,AI承认自己生成了不准确信息。梁某遂提起诉讼,认为AI生成不准确信息对其构成误导,使其遭受侵害,要求这款AI的运营者赔偿9999元。上述案例中( )
①AI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其“赔偿承诺”不能构成独立、自主的意思表示
②AI生成的“赔偿承诺”可视为运营者的意思表示,平台应因此受承诺约束
③AI运营者应适用无过错产品责任,对AI输出的不准确信息承担结果责任
④梁某需证明AI输出的不准确信息致使其决策受到影响并遭受了实际损害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二、材料题
16.案例一 王某23岁,在一家餐饮店当服务员,每月有5000元的收入。2023年6月,王某欲花2800元从张某处买一部某品牌二手手机,此事遭到了其父母的强烈反对,但王某还是买了下来。同年11月,王某因意外死亡。随后,其父找到张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张某返还钱款,拿走手机。
(1)结合案例一,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应怎样评价王某不顾父母反对购买二手手机的行为;分析王某购买活动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案例二 2025年6月,网上流传一份通报,称“某地镇政府办公室两名干部张某(男,31岁)、李某(女,29岁)在镇政府周边一便利店消费方便面2份,行为逾越了公职人员的廉洁规范,造成了不良影响,予以通报批评”,引发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
经核查,相关内容虚假,该地镇政府从未发布类似通报,镇政府工作人员中有文中提到的“张某(男,31岁)、李某(女,29岁)”,但他们的行为属于下班期间的正常行为,并没有违反廉洁规范。
公安部门查明,曹某(男,28岁)在看到“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有关新闻后,为蹭热点、博眼球、吸引流量,利用AI工具制作了相关谣言。该谣言引发大范围传播扩散,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目前,曹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结合材料,运用“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的知识,阐述曹某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哪个合法权益,并说明此案例给我们的启示。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吴某年老多病,其独子周某常年在外地工作生活,对吴某的多次求助,均以“工作繁忙”“经济压力大”为由推脱,既未提供生活照料,也拒绝承担医疗费用。
一天,吴某通过某快递公司的微信小程序下单,将4件衣物寄往同城朋友陈某家中。快递员小林接单配送,小程序显示该订单已于当日完成配送,但陈某表示未接到配送电话,也未收到衣物。吴某与小林沟通未果,之后又与快递公司客服联系,对方表示只能按吊牌价的一半进行赔偿。吴某遂将快递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实际损失14000元。快递公司辩称,快递员已将货物送至正确地址且当时有人接收,若吴某能证明丢失货物的实际价值和付款凭证,可赔偿实际损失,否则仅赔偿一半。为此,吴某向法庭提交了与朋友的微信聊天记录,其中清晰展示了四件衣物的吊牌,总价为16200元。
一年后,神志清楚的吴某,在3名社区工作人员协调与见证下与朋友陈某签订协议,约定由陈某负责其“生养死葬”,吴某去世后其名下房屋归陈某所有。此后,陈某长期悉心照料吴某生活起居、医疗陪护直至其病故,并妥善办理丧事。吴某去世后,一直未履行赡养义务的周某以唯一继承人身份主张房屋所有权,拒绝配合陈某办理产权过户。协商无果后,陈某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吴某要求赔偿14000元实际损失的主张是否应得到支持,并说明理由。
(2)假如你是审理周某和陈某房产纠纷的主审法官,请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你将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网红主播林某在直播间销售一款宣称“快速减肥、一月瘦十斤”的减肥产品。直播中,她展示未经证实的用户对比照,分享虚假试用体验鼓吹效果。消费者张某购买使用后,不仅未减肥,还因产品违规添加成分出现严重身体不适。张某要求赔偿,林某以“按厂家资料宣传,不知产品有问题”为由拒绝,厂家则称产品符合行业标准,不承担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侵权责任”知识,分析林某和厂家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并说明理由。
19.【基本案情】
左某于2024年4月入职D公司,双方签订劳动合同。2025年2月26日上午,工厂因更换变压器导致停电。临近中午,因停电无法工作,左某未请假擅自外出吃午饭。次日,公司向左某出具《开除通知书》,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开除理由是左某在工作时间未经公司批准擅自外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左某认为公司违法开除,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35538.40元,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案件先后经历仲裁、一审。一审判决:D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35538.40元。
【权威观点】
法院在认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时,应考虑劳动者实施违纪行为的主观过错程度、劳动者实施违纪行为的重复频率、劳动者违纪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因素,还应综合考量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合同所依据的规章制度制定程序、规定内容,是否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司法解释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
——选自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阐述人民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及意义。
参考答案
题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答案 C A C D C C A D D D
题号 11 12 13 14 15
答案 C D D B B
1.C 2.A
【解析】1.①:吕某夫妻为女儿取名为“北燕云依”,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并没有涉及平等和诚信原则,①不符合题意。
②③:依照法律规定,自然人享有并行使姓名权,但公民行使姓名权时,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应当自觉遵循民法基本原则,不得损害公序良俗。本案原告的父母在为其办理户口登记时,取名“北燕云依”,既未随父姓或母姓,也没有其他正当理由,违反了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公序良俗原则,说明公民的姓名应依据守法原则登记,②③正确。
④:材料中吕某没有正确行使权利,并没有涉及义务,④排除。
故本题选C。
2.①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父母决定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①②正确。
③:根据法律规定,子女出生及其未成年时期,其姓名的选择是父母基于亲权决定的。父母代为行使未成年子女的姓名决定权、变更权,并未涉及尊重未成年人的人身权,③不符合题意。
④: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④错误。
故本题选A。
3.C
【详解】A:汽车属于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以交付为标志,而非付清全款。李某已将汽车交付给王某,因此王某自交付时起即享有该汽车的所有权,A错误。
B:抵押与质押不同,抵押不要求转移抵押物的占有,因此王某将汽车抵押给银行时,无需将汽车交付给银行占有,B错误。
C:因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因此,离婚判决生效后,王某无需登记即可取得该商品房的所有权,C正确。
D: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D错误。
故本题选C。
4.D
【详解】D:案例一中,乙答应提醒甲下车属于日常生活中的好意施惠(情谊行为),双方没有设立民事权利义务的合意,不成立民事合同关系,因此乙不负法律责任。 案例二中,甲入住酒店,双方已经成立合法有效的住宿服务合同关系;叫醒服务虽未额外付费,但属于住宿合同中酒店应当履行的附随义务,酒店未履行义务构成违约,因此酒店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乙不负法律责任,酒店负法律责任,正确。
A:乙的行为属于好意施惠,没有法律上的履约义务,无需担责,排除。
B:酒店与甲存在合法有效的住宿合同,叫醒是合同附随义务,酒店违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排除。
C:乙好意施惠无责、酒店违约有责,该选项对二者责任的判断完全颠倒,排除。
5.C
【详解】①:我国法律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若将遗失物占为己有且拒不归还,不仅是道德问题,还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错误。
②:失主发布的悬赏广告属于单方允诺,是向不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一旦拾得人完成归还遗失物的行为,悬赏即对失主产生法律约束力,拾得人有权主张酬金,正确。
③: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但拾得人依据失主主动作出的悬赏约定领取酬金,是合法行为,并不违背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错误。
④:14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领取酬金属于纯获利益行为,无需监护人陪同即可完成,正确。
6.C
【详解】①:黄某作为司机负有安全提示义务,其未履行该义务存在过错,本案属于过错侵权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适用于法律规定的特殊侵权情形,排除。
②:网约车平台对司机营运资质负有审核义务,未尽审核义务存在过错,需与黄某承担连带责任,符合题意。
③: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责任能力前提,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无直接因果关系,排除。
④:黄某变更车辆用途未告知保险公司,违反诚信原则,依据《保险法》第52条,若风险显著增加,保险公司对超出部分可拒赔,符合题意。
7.A
【详解】①:消费者利用AI技术伪造证据,属于滥用权利,违背了公序良俗的原则,正确。
②:虽然该行为确实扰乱了市场秩序,主要问题在于违背诚信原则,没有体现平等原则,排除。
③:消费者行为既违背道德,也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确实侵犯了商家的合法权益,正确。
④:根据题目描述,此类行为属于民事违法,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程度,排除。
8.D
【详解】①:接受教育既是未成年人的权利,也是法定义务,义务必须履行,不能随意放弃。3岁儿童的受教育权关乎其身心健康发展,父母无权替孩子放弃该权利,错误。
②: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社会各界均有义务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题干中多部门介入劝说正是这一义务的体现,正确。
③:“自然教养”模式已损害儿童身心健康,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基本原则,并非所有教育理念都值得尊重,只有符合法律规定、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教育方式才应被认可,错误。
④:“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核心原则,选择教育方法必须以此为根本遵循,题干中“自然教养”显然不利于孩子成长,应遵循该原则调整教育方式,正确。
9.D
【详解】①:我国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割,错误。
②: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收养的子女和继子女有继承养父母、继父母遗产的权利,错误。
③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之间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进行遗产分割,符合题意。
10.D 11.C
【解析】10.①:实现“全国通办”,增加了结婚登记的便利性,对提高结婚率有一定积极作用,但不一定会促进结婚率大幅上升,①错误。
②:民政部门完善全国婚姻基础信息库,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促进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协同,需要政府转变职能,让婚姻登记工作人民满意,建设智能高效的政府,不是廉洁诚信的政府,②错误。
③④:实现“全国通办”需要政府转变职能,从“管理优先”向“服务为本”转型;体现政府主动为流程“做减法”,让群众体验“做加法”,③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1.①:《条例》修改后,男女双方申请结婚依然要达到法定结婚年龄,①错误。
②: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②正确。
③④:只出具身份证及相关证明,不需要出具户口簿,赋予居民更大的婚姻自主权,旨在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有可能出现冲动结婚,但不必然导致“冲动结婚”,③正确,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2.D
【详解】①:“合规转型、调整用工结构”是对企业的要求,主体不符,排除。
②:本题核心争议是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案例不涉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问题,不符合题意,排除。
③:面对AI对就业岗位的影响,劳动者需要提升自身能力,主动转型为驾驭技术的从业者,符合要求,正确。
④:案例明确企业以“AI替代岗位”解除劳动合同不合法,提醒劳动者合法权益受损时,要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合理维权,正确。
13.D
【详解】①:甲公司的包装装潢经过长期使用已与商品形成稳定对应关系,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包装装潢”,这受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律保护,选项说法错误。
②:乙公司使用了与甲公司有一定影响的包装近似的包装,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这不属于正当竞争行为,选项说法错误。
③:虽然乙公司使用了近似包装,但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需满足“引人误认”等条件。“必然侵犯权益”的表述过于绝对,选项说法错误。
④: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包装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存在特定联系的,构成不正当竞争,此项表述准确。
14.B
【详解】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商家留存的发货视频、电子物流面单均属于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属于电子数据证据,正确。
②: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特定情形下,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如环境污染、医疗纠纷等。平台未建立公正处理机制不属于法定举证责任倒置情形,不能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错误。
③:合同履行需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消费者恶意退货属于故意违反合同约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构成违约,正确。
④:平台申诉是商家维权的途径之一,虽不直接具有法律效力,但可通过平台调解或留存证据为后续法律诉讼提供支持,“不能通过平台申诉维护权益”说法错误,排除。
15.B
【详解】①②:民事主体仅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三类。AI作为技术工具,并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无法独立作出具有法律意义的意思表示。本案中AI生成的“赔偿10万元”承诺,是随机生成内容,不能代表运营者意志,不产生法律效力,①正确,②排除。
③:案涉AI属于服务而非产品,不适用无过错产品责任,而适用民法典规定的过错责任原则,运营者仅在存在过错(未尽合理注意义务)时才担责,而非对所有错误信息“结果负责”,排除。
④: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梁某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正确。
16.(1)行为评价:此时王某23岁(已满18周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经济活动不需要父母的监护,该购买行为是有效的。
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分别为:①民事主体:王某和张某。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双方买卖的标的物手机。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王某与张某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2)①曹某的行为侵犯张某、李某的名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曹某利用AI工具编造并传播“张某、李某行为逾越公职人员廉洁规范”的虚假通报,虚构不实信息误导公众评价,直接降低了二人的社会评价,构成对名誉权的侵犯。
②启示:
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公民在行使言论自由等民事权利时,不得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滥用权利。
遵守法律与公序良俗。利用AI工具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既违反法律规定,也违背社会道德,必将承担法律责任。
理性参与网络生活。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众应理性辨别信息真伪,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
【详解】(1)本题是评析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调动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有效信息①:王某23岁且每月有5000元的收入→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 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 ,以及16周岁以上且 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王某已成年,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经济活动不需要父母的监护,该购买行为是有效的。
有效信息②:王某欲花2800元从张某处买一部某品牌二手手机→可运用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的知识,从主体、客体和内容的角度,分析说明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民事主体即民事法律关系参与者为王某和张某;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即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为双方买卖的标的物手机;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为王某与张某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2)本题是说明启示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调动“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有效信息①:曹某(男,28岁)利用AI工具制作了“某地镇政府办公室两名干部张某(男,31岁)、李某(女,29岁)在镇政府周边一便利店消费方便面2份,行为逾越了公职人员的廉洁规范”的相关谣言→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本案中,曹某利用AI工具编造并传播“张某、李某行为逾越公职人员廉洁规范被通报”的谣言,虚构不实信息误导公众,直接降低了二人的社会评价,构成对张某和李某名誉权的侵犯。
有效信息②:曹某利用AI工具编造并传播谣言,既侵犯公民名誉权,又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可运用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从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角度,分析说明公民在行使言论自由等民事权利时,不得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滥用权利。
有效信息③:曹某利用AI工具编造并传播谣言,既侵犯公民名誉权,又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可运用民法基本原则的知识,从遵守法律与公序良俗的角度,分析说明曹某行为既违反法律规定,也违背社会道德,必将承担法律责任。
有效信息④:网上流传曹某利用AI工具编造并传播的谣言,该谣言引发大范围传播扩散,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可运用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从理性参与网络生活的角度,分析说明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众应理性辨别信息真伪,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
17.(1)吴某要求赔偿14000元实际损失的主张应得到支持。
理由:①吴某与快递公司订立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主体适格,内容合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有效,双方均应全面履行义务。本案中,快递公司仅以“已送至正确地址”为由主张完成配送,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已将快件交付吴某指定的收件人,快件实际丢失,属于未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②民法坚持公平原则,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对方实际损失。本案中,快递公司的违约行为直接导致吴某的4件衣物丢失,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吴某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清晰展示了衣物吊牌,与快递订单内容吻合,能够有效证明货物实际价值,其索赔的14000元未超过货物实际价值,符合法律规定。
(2)判决:支持陈某诉求,房屋依协议归陈某所有,周某须配合过户。
理由:①吴某与陈某签的协议主体适格,内容合法,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民法典》中关于遗赠扶养协议的规定。②陈某已全面履行了对吴某生养死葬的全部义务,依法享有取得遗赠财产的权利。③根据《民法典》,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吴某已通过有效协议处分房屋,故不适用法定继承。④周某作为子女,未尽主要赡养义务,支持陈某诉求既符合法律,又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
【详解】(1)本题属于法律类主观题,要求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吴某要求赔偿14000元实际损失的主张是否应得到支持,并说明理由,可调用有效合同、履行合同的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和违约责任的相关知识进行分析作答。
首先说明吴某的主张应当得到支持,其次依据材料,调用有效合同、履行合同的原则、民法的基本原则和违约责任的相关知识说明理由即可。分析本案中,一方面,吴某下单寄件后,与快递公司成立了合法有效的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快递公司负有将货物安全送达收件人的义务。本案中收件人未收到货物,快递公司无证据证明已完成合法交付,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另一方面,民法坚持公平原则,吴某已提交电子证据(微信聊天记录)证明丢失衣物的价值,且主张的14000元赔偿低于衣物实际吊牌总价,符合法律规定,然后快递公司也无法提供有效证据反驳,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因此吴某的主张应得到支持。
(2)本题属于法律类主观题,要求以审理周某和陈某房产纠纷的主审法官的身份,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将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可调用遗赠扶养协议与法定继承的相关知识进行分析作答。
首先回答作为主审官,应该支持陈某诉求,房屋依协议归陈某所有,周某须配合过户。其次依据材料,调用遗赠扶养协议与法定继承的相关知识说明理由即可。分析本案中,吴某与陈某签订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签订时吴某神志清晰,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形式有效,同时,我国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陈某已经按照协议约定全面履行了对吴某的生养死葬义务,有权依照协议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周某作为吴某的法定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长期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依法不应分得案涉遗产,因此对周某的主张不予支持。
18.①林某应承担侵权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林某进行虚假宣传存在主观过错,其行为与张某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
②厂家应承担侵权责任。依据《民法典》无过错责任原则,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产品违规添加成分构成缺陷,厂家抗辩理由不成立。
【分析】背景素材:张某与林某、减肥产品厂家的纠纷
考点考查: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分析林某和厂家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并说明理由,运用“权利保障,于法有据”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主播林某虚假宣传减肥产品,导致张某购买后身体不适→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过错侵权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林某未尽审核义务、故意虚假宣传,存在过错,与损害有因果关系,应担责。
有效信息②:厂家生产的减肥产品违规添加成分,存在缺陷致张某受损→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产品责任(无过错责任):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生产者应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产品存在缺陷且造成损害,厂家不能以行业标准免责,应担责。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19.①判决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左某未请假即外出就餐虽有不妥,但未严重违反公司的管理规定,公司辞退左某的行为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②判决意义:判决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规范企业行为(或“警示企业依法用工”),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分析】背景素材:劳动合同具体案例
考点考查:劳动合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感受司法公正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考生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阐述人民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及意义。考生运用劳动合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感受司法公正等知识,结合材料中法律事实分析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信息①:左某与D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以其“工作时间未经批准擅自外出”为由解除合同,法院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可以调动劳动合同的约束力与解除条件的知识,从劳动合同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角度,说明左某的行为未达到“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程度,公司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属于违法解除。
关键信息②:法院判决D公司支付赔偿金,保障左某合法权益。→可以调动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知识,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的角度,说明判决的法律意义。
关键信息③:判决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考量劳动者主观过错、违纪频率、规章制度合法性等因素。→可以调动司法公正与社会公平正义的知识,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警示企业依法用工的角度,说明判决的社会意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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