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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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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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教学设计
【教材分析】本节课是必修三《政治与法治》第二单元“人民当家作主”的核心内容,分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和“肩负人民重托的人大代表”两部分,承接上一单元“我国的国家性质”,铺垫下一课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理解我国民主政治运行机制的关键节点。第一部分明确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职权,回答“人民如何通过人大行使国家权力”;第二部分聚焦人大代表的产生、职责和义务,解读“人大代表如何代表人民履职”,两部分紧密关联,共同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
【教学目标】
1.识记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全国人大与地方各级人大的关系,人大的四项职权;识记人大代表的产生方式、职责和义务。
2.理解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结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议程,准确区分人大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理解人大代表与人民的关系,明确人大代表履职的意义。
3.能够运用本节课知识,分析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相关议程和人大代表的履职案例,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核心素养】
1.政治认同:通过分析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议程和人大代表的履职实践,理解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认同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增强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认同。
2.科学精神:准确区分人民代表大会的四项职权,厘清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的关系、人大与人大代表的关系,理解人大代表履职的内涵,培养辩证思维和逻辑分析能力。
3.法治意识:结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立法和监督实践,认识到人大依法行使职权、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增强法治意识。
4.公共参与:了解人大代表的履职途径,明确公民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增强关注国家政治生活、主动向人大代表反映意见建议的意识,提升公共参与能力。
【教学重点】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全国人大的四项职权(结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议程区分)。
2.肩负人民重托的人大代表:人大代表的产生方式、核心职责(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和义务。
【教学难点】1.准确区分人大的四项职权(尤其是决定权与监督权、立法权与决定权的区分)。
2.理解人大代表与人民的关系,明确人大代表履职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厘清人大与人大代表的关系。
【教学方法】1.情境教学法:播放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短视频、人大代表履职片段,创设真实时政情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2.案例分析法:结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具体议程、人大代表的履职案例,解读知识点,突破重难点。
3.小组讨论法:围绕核心探究问题,组织学生小组讨论,合作探究,达成共识,提升合作能力和表达能力。
4.讲授法:针对重难点知识(如人大四项职权的区分),进行精准讲授,帮助学生理清知识逻辑。
5.对比辨析法:通过对比人大四项职权的内涵、人大与人大代表的关系,帮助学生厘清易混淆知识点。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阅读材料《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顺利召开》
2026年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胜利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人大代表认真审议。来自全国各地的人大代表,肩负亿万人民的重托,依法行使国家权力,共商国家发展大计、共护人民切身利益。
这些人大代表来自人民,他们聚集在一起召开会议,行使国家权力,背后依靠的是什么国家机关?人大代表作为人民的代言人,又肩负着怎样的职责?今天,我们就结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实践,完整学习《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解读这两个核心问题。
新课讲授:出示课题——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总议题:如何正确理解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从“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顺利召开”说起
议题一:权为民用,利为民谋,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机关
议题二:民有所呼、必有所应,肩负人民重托的人大代表
第一幕: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议题一:权为民用,利为民谋,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机关
议学情境一:并阅读材料《十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召开及议程节选》
十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共有29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参会,代表全国各族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审议各项报告、表决各项议案,决定国家重大事务;地方各级人大也同步开展工作,反映本地区人民的意愿和要求。
审议并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审查并批准“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的报告;
审议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决定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务院总理等国家机构领导人员的任免。
议学问题: (1)结合议学情境和教材内容从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议程重点工作内容及议程中,分析我国人民是如何行使国家权力的?并阐述全国人大的性质、地位、具体职权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地位及发挥的作用。
(2)将学生分为4小组,每组对应一项议程,结合教材知识,分析该议程体现了全国人大的哪项职权?明确职权的核心内涵?每组派代表发言。
学生讨论回答:结合教材关于新时代党建总要求进行梳理回答。
教师活动:点评学生的回答,引导学生纠正、补充,形成较完整的答案。
议学提示:
审议并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审议权)
审查并批准“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的报告;(决定权)
审议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监督权)
决定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务院总理等国家机构领导人员的任免。(任免权)
议学小结:
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1、人大的产生: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人大的性质:人大是我国的权力机关,代表人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3、全国人大的地位(与其它国家机关的关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国家机关组织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4、全国人大的组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和特别行政区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5、全国人大的职权:国家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和最高监督权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
6、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地位和职能: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是最高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在全国人大闭会时行使其部分职权。
7、专门委员会 :为了更好地开展经常性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突破提升:比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产生 人民民主选举人大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
性质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地位 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
职权 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 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代表组成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和特别行政区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的名额代表。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针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常设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设常务委员会,乡级人大不设常务委员会。
突破提升:区分人民代表大会的四权
立法权 修改宪法、制定、修改、废除、解释法律。(注意:宪法不由全国人大制定;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及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和修改法律,设区的市级地方人大及以上有地方立法权,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决定权 决定权主要是审查和批准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如“十四五规划”,国家预决算,批准行政区建置,决定特区的设立及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等问题。表决通过.......(国家大政方针、规划等)(侧重事前 )
任免权 选举、提名、任命、罢免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及其他组成人员
监督权 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一委(侧重事后)
突破提升:区分几组概念
1.“国家权力机关”与“国家机关”的区分:前者指人民代表大会,后者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监察机关、暴力机关等
2.“国家权力机关”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区分:前者是指人民代表大会,包括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后者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权力机关”与“立法机关”的区分:前者是人民代表大会,包括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后者只能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4.人大“监督权”与公民“监督权”的区分:人大监督权的对象: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一府两院一委的工作公民监督权的对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第二幕:肩负人民重托的人大代表
议题二:民有所呼、必有所应,肩负人民重托的人大代表
议学情境二:阅读材料《人大代表人民选》
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产生过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等选举单位选举产生,涵盖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干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少数民族、归国华侨等各个方面,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议学问题:人大代表是如何产生的?为什么人大代表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人大代表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什么地位?
教师活动:点评学生的回答,引导学生纠正、补充,形成较完整的答案。
议学小结:
二、肩负人民重托的人大代表
1、人大代表的产生: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基于我国的国情,人大代表的产生采取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办法
2、人大代表的地位: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2)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议学情境二:阅读材料《人大代表履职》
材料一: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围绕民生保障(如教育、医疗、养老)、科技创新、生态保护、乡村振兴等热点问题,提出议案500多件、建议8000多件;在会议期间,代表们认真审议各项报告和议案,积极参与表决,会后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向群众宣传会议精神,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会议决议。
材料二:刘雁琳广西南宁市良庆区人大代表、社区党委书记,针对居民反映“小区广场无路灯、夜间出行不便”的难题,她牵头通过“蟠暖邻里议事会”广泛收集民意,并主动联络辖区爱心企业,最终为居民免费安装了太阳能路灯,照亮了群众的“夜行路”。
议学问题:结合材料分析(1)人大代表履行了哪些职责?(2)除了这些职责,人大代表还肩负着哪些义务?
教师活动:点评学生的回答,引导学生纠正、补充,形成较完整的答案。
议学提示:(1)审议权: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如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表决权:对各项议案、报告进行表决(如表决通过生态环境法典);
提案权:向人大提出议案和建议(如代表提出的民生类建议);
质询权:对政府等国家机关的工作提出质询,要求答复(补充:十四届全国人大会议期间,部分代表就民生领域热点问题质询相关部门)。
(2)生动诠释了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努力为人民服务”的法定义务。通过搭建议事平台、主动链接资源等方式,将居民“身边小事”作为履职“头等大事”,真正做到“我当代表为人民”。
议学小结:
3、人大代表的职权:提案权、审议权、表决权、质询权
4.人大代表的义务:
(1)要进一步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级人大代表应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意见和要求,回答询问,帮助所在地方的人民政府推进工作。
(2)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他们来自人民,肩负人民的重托,应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并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突破提升:关于人大代表的选举方法
突破提升:对比两个职权 理清三个关系
本课小结:
作业:
基础作业:整理本节课知识点框架,结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一项议程,分析其体现的人大职权。
提升作业:搜集一位本地人大代表的履职案例,分析其履行了哪些职责、承担了哪些义务,撰写100字左右的感悟。
设计意图:梳理知识体系,强化记忆,通过分层作业,兼顾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同时引导学生关注本地人大代表履职,提升公共参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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