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编版版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第五课第二框薪火相传有继承 课件(共48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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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编版版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第五课第二框薪火相传有继承 课件(共48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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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8张PPT)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二框 薪火相传有继承
课标要求 素养目标
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1.政治认同:处理继承问题需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实现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
2.科学精神:明确不同遗嘱形式有效性的条件,正确区分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3.法治意识:坚持情、理、法的统一,正确处理家庭财产关系
知识点一 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
(1)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________给他人所有。
(2)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________,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____;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______,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______。
(3)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________或者夫妻____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依法转移
被继承人
遗产
继承人
继承权
共有财产
共同
2.债务清偿责任
(1)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____,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____。
(2)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__________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________的除外。
遗产
债务
遗产范围内
自愿偿还
3.继承方式
(1)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________、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2)遗嘱继承:基于________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__________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婚姻关系
合法有效
法定继承人
4.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1)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____、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
(2)法律也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________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继承开始后,由____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______;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配偶
赡养义务
第一
不继承
5.处理继承问题的原则:继承人应当本着________、________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样做,既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互谅互让
和睦团结
知识点二 遗嘱继承重意愿
1.遗嘱的含义: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________处分其个人________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____意思表示。
2.遗赠与遗嘱继承
(1)遗赠: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__________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____。遗赠______继承。
法律规定
合法财产
单方
法定继承人
遗赠
不属于
(2)遗嘱继承是在__________的范围内确定__________及份额,其法律效力____于法定继承。
(3)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________。
法定继承人
具体继承人
优先
遗产份额
3.遗嘱的种类:遗嘱有________、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1)自书遗嘱:由______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
(2)打印遗嘱:遗嘱内容打印后,遗嘱人签名的,属于打印遗嘱。
______和______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____以上__________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4)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____的遗嘱为准。
自书遗嘱
遗嘱人
遗嘱人
见证人
两个
无利害关系
最后
4.立遗嘱的意义: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______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______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遗嘱人
继承人
◆知识拓展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名词点击
代位继承
所谓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知识拓展
丧失遗产继承权的情形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特别提醒
无效遗嘱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特别提醒
遗嘱继承的四个特点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4)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1.在继承遗产时,只要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其他人就不能继承遗产。
我的思考辨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民的遗产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不受法定继承人顺序限制。
×
2.孙子女与外孙子女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遗产。
我的思考辨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自然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我的思考辨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孙子女与外孙子女不属于祖父母与外祖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不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遗产。
×
×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我的思考辨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通过遗嘱处分遗产属于遗嘱继承。
我的思考辨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
×
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议题一 正确把握法定继承
胡某因病逝世,他生前积攒了人民币100万元,租用了两间门面房,有一辆运输车。其亲属有母亲、儿子、女儿、弟弟、妹妹。胡某没有留下遗嘱。
(1)胡某的遗产按照法律规定应该采用何种继承方式?谁可以继承其遗产?
提示:本案中胡某没有留下遗嘱,因此对于其遗产的处置应适用法定继承。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所以本案中胡某的母亲、儿子、女儿可以继承胡某的遗产。
(2)如果让你来主持分配胡某遗产的会议,应本着怎样的精神分配遗产?请说明这种分配遗产精神的意义。
提示: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样做,既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法定继承
含义 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特点 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
范围和
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份额 ①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④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⑤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法定继承中应注意的问题
(1)法定继承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相互之间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法定继承中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和养父母。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继承权的,不影响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继承权。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形成继承权的,其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法定继承关系归于消灭。
(2)孙子女与外孙子女不是祖父母与外祖父母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他们只能通过代位继承或者遗赠取得其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遗产。
议题二 正确把握遗嘱继承
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
老林有三个孩子,一儿二女。老林与儿子小林曾闹过矛盾,20多年来,小林一直没有回家看过老林,多年守在身边照顾老林的是两个女儿。2025年3月,老林突发疾病,临终前写下遗嘱,把一套92平方米的房子和13万元存款,留给两个女儿。老林去世后,小林不承认父亲的遗嘱,认为自己是亲生儿子,即便跟父亲有矛盾,也应该继承遗产。两个妹妹已经出嫁,不能分父亲的财产。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小林的观点进行评析。
提示:小林的观点是错误的。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老林临终前立有遗嘱,应按遗嘱继承来分配遗产。继承权男女平等,出嫁后的女儿一样有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若是遗弃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小林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若是构成遗弃,即使老林未立遗嘱,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时也可以不给他份额。继承人应知法明理、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弘扬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遗嘱的形式
类别 主要内容
自书
遗嘱 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死后财产处置的正式意思表示,注明年、月、日
代书
遗嘱 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口述,一见证人代书、宣读、讲解,遗嘱人确认无误后,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类别 主要内容
打印
遗嘱 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口述或书写并打印成书面文件,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录音录
像遗嘱 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并录音或录像,遗嘱人和全体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当场封存并在封缝处签名
类别 主要内容
口头
遗嘱 ①须存在只能订立口头遗嘱的“危急情况”。无此危急情况,所立口头遗嘱不成立。并且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②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
③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将遗嘱人口授的遗嘱记录下来,并由记录人、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须注意:无须遗嘱人签名或摁指印);见证人无法当场记录的,应于事后追忆、补记遗嘱人口授的遗嘱内容,并于记录上共同签名,注明年、月、日
类别 主要内容
公证
遗嘱 ①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或者请求公证人员到其所在地办理遗嘱公证,不得代理
②应由两名以上的公证员共同办理;因特殊情况只有一名公证员办理的,应由一名见证人见证并签名。公证人员应当遵守回避的规定
类别 主要内容
公证
遗嘱 ③遗嘱人于公证人员面前亲自书写遗嘱或者口授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要在遗嘱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遗嘱人口授遗嘱的,由公证人员记录,向遗嘱人宣读,经遗嘱人确认无误后,由公证人员、见证人、遗嘱人签名(盖章或摁指印),并注明年、月、日
④公证人员在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审查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公证,出具《遗嘱公证书》,一式二份,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分别保存
2.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类别 内涵 主体 适用条件 权利与义务 效力
遗嘱
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 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立有有效遗嘱 包括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如偿还债务) 低于遗赠扶养协议,高于法定继承
法定
继承 依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和顺序继承 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 包括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如偿还债务) 效力最低
类别 内涵 主体 适用条件 权利与义务 效力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通过遗嘱赠与 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财产义务 低于遗赠扶养协议,高于法定继承
类别 内涵 主体 适用条件 权利与义务 效力
遗赠
扶养
协议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 订立书面遗赠扶养协议 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最优先效力
3.遗嘱的有效条件
(1)遗嘱的形式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无效。 
(2)遗嘱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3)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4)遗嘱内容合法。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考向1 法定继承
1.(2024·甘肃卷)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解析:
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儿媳,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
2.老张意外去世,留给儿子小张5万元遗产。小张在清理父亲遗物时,发现一张父亲向生前好友老王借款10万元的欠条。欠条约定的返还期限到期后,老王找到小张,要求小张替老张还钱。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
①老张的遗产应优先偿还其所欠债务
②小张应替父亲偿还全部借款10万元
③小张有偿还父亲老张生前债务的义务
④小张可自愿偿还超过遗产金额的欠款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解析:
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同时也需要清偿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老张意外去世,留给小张5万元遗产,老张的遗产应优先偿还其所欠债务,小张可自愿偿还超过遗产金额的欠款,①④符合题意。根据民法典规定,小张应替父亲偿还借款5万元,另外5万元可以自愿偿还,②③排除。
考向2 遗嘱继承
3.甲有乙、丙、丁三个女儿。甲于2025年1月1日亲笔书写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乙继承,并签名和注明年、月、日。同年3月2日,甲又请张律师代书一份遗嘱,写明其全部遗产由丙继承。同年5月3日,甲因病被丁送至医院急救,甲又立口头遗嘱一份,内容是其全部遗产由丁继承,在场的赵医生见证。甲病情好转后出院休养,未立新遗嘱。如果甲死亡,请问谁是甲遗产的继承权人(  )
A.乙 B.丙
C.丁 D.乙、丙、丁
A
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故材料中甲所立的代书遗嘱及口头遗嘱均属无效遗嘱,最后有效的遗嘱只有甲在2025年1月1日订立的自书遗嘱,即全部遗产由乙继承,A符合题意,B、C、D不符合题意。
4.甲(男)与乙(女)结婚,生育一女丙。在女儿丙三岁时,甲因医疗事故死亡,获得60万元赔偿款。甲生前留有遗嘱,载明其死亡后的全部财产由其母丁继承。经查,甲与乙婚后除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外,另有20万元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60万元赔偿款属于遗产
B.有遗嘱,丙无法继承甲的遗产
C.丙有权继承甲的部分遗产
D.丁有权继承甲的全部遗产
C
解析:
60万元赔偿款是死者死亡后所得,非生前个人合法财产,不属于遗产,A错误。根据民法典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虽然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但丙仍有权继承甲的部分遗产,C正确,B、D均错误。
本框内容考查时选择题多以具体案例为背景,考查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的相关知识;非选择题注重对案例财产纠纷的处理,侧重于考查学生提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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