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导学案(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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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导学案(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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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时间定位
※融通导图
※知识梳理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课前提示:孟子向梁惠王谈论君主应如何行仁政,希望君主有一颗仁义之心,自然能感化民众。两人的谈论被清人绘成《孟子圣迹图﹒扩充仁心》。
◎学习聚焦:儒家的德治思想有积极意义,但法家的法治思想更符合战国时期各国富国强兵、政令统一的需要。
㈠德法渊源【关联中外历史纲要上P7“宗法制的含义和原则”】
1.德治:西周统治者为维护社会等级秩序,建立了以宗法制为核心的礼制,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有一定的进步性
2.法治:《左传》记载,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汤刑》,周朝有《九刑》。
㈡春秋德法之争
1.法治:郑国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2.德治:晋国叔向反对子产刊布法律,理由是刑罚适用于乱世,公布刑书会使老百姓更注重争端,而不顾道德礼义。
㈢春秋战国德法之争【关联中外历史纲要上P12、P13“孔子、孟子和韩非的思想主张”;中外历史纲要上P12、选择性必修一P22“商鞅变法的措施和意义”】
1.儒家(德治代表)
①核心观点:人性善,主张德治;主张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重视民生与民意,宣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②孔子:统治者要“为政以德”“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不要过度消耗民力。
③孟子:建议统治者“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认为“仁者无敌”。
2.法家(法治代表)
①核心观点:人性恶,主张法治。
②商鞅:在秦国颁行了一系列法令,保护新兴地主阶级利益。
③韩非:提倡君主不要谈礼义而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认为君主赏罚分明则臣民必能守法奉令;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3.法家胜出原因
①儒家:儒家仁政与德治思想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无助于国君实现他们的强国抱负。
②法家: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在法家思想的指引下,秦国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学习聚焦:汉魏以后,儒家思想作为主流思想逐步融入法典,礼法结合。唐律标志着中华法系的完备。
㈠法律
1.秦汉:律和令【关联中外历史纲要上P20“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竹简的概况和意义”】
①秦朝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汉朝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
②云梦睡虎地秦简、江陵张家山汉墓《二年律令》极大地丰富了人们对秦律和汉律的认识。
③秦汉朝廷发布法律文告,称“令”,它和“律”都具有法律效力。
2.魏晋:律令儒家化【关联中外历史纲要上P22“汉武帝尊崇儒术”】
①原因: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
②实施:魏明帝设律博士,命令专用儒家思想解释律令。
③结果: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作为量刑的重要原则之一,以维护儒家三纲五常。
3.唐朝:《唐律疏议》【关联中外历史纲要上P42“《大唐六典》的概况和地位”】
①基础:继承了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
②编撰:唐高宗命人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颁布《永徽律》,并逐条解释,撰成《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
③意义: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此后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本创制自己的法律。
◎正文补充:唐律在唐初经过多次删繁就简,它是礼法结合的典范。
◎正文补充:唐朝法律体系包括律、令、格、式。律是定罪量刑的刑法典,令是行政制度与规则,格是相对律令而言的补充意义的法典,式是关于实施律令的细则法规。
㈡教化
1.唐朝政府:《大唐开元礼》
①内容:分吉、宾、军、嘉、凶五礼。
②特点:是一部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也是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
2.唐朝基层:唐朝推广魏晋南北朝以来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学习聚焦:宋朝以后,理学在社会上广泛传播,深入社会基层,并以乡约的形式直接面向底层百姓宣讲。
㈠法律
1.宋朝: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法律多以唐律为蓝本。
2.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司法实践中广泛援引唐律。
3.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重视“例”,重修《问刑条例》,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4.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重视例,制定《大清律例》。
㈡教化
1.理学教化【关联中外历史纲要上P66“程朱理学的创立和地位”】
①传播:南宋后期,以程颢、程颐、朱熹为代表的程朱理学逐步建立统治地位,控制教育与科举,并通过授徒、书院讲学等方式在社会上广泛传播,甚至深入族规、家训之中。
②规范:朱熹的《家礼》和《小学》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
2.乡约教化
①北宋:北宋吕大钧兄弟是乡约的创造者,吕大钧撰写的《吕氏乡约》是儒学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
②明朝:乡约宣讲明太祖的“六谕”,主劝谕,但也有禁约成分,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儒学士人引用《大明律》解释六谕,不遵乡约要受处罚,甚至治罪。
③清朝:乡约基本延续明朝的模式,宣讲康熙帝“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也常引用《大清律例》。
④演变特点:原本由儒学士人发起的教化百姓的乡约,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
※习题解答
1.(课本P47)思考点:为什么法律与儒学的结合会越来越紧密?
【参考答案】儒学成为统治阶级的主流意识形态之后,势必向社会各个层面渗透,包括政治、法律、文化等各方面。儒学向法律的渗透最初体现为儒家士人以经注律,即以儒学的经典来解释法律。这种做法也得到了皇帝的支持,儒家思想进一步被注入法律制定和法律解释中。
2.(课本P49)学思之窗:阅读材料,想一想:从宋朝到清朝,乡约所讲内容有何变化?
【参考答案】乡约最早是儒学士大夫用来教育百姓向善互助的,后来逐渐为统治者所利用,改而宣讲最高统治者皇帝的“圣谕”,其教化内容也更多地强调顺从(如尊敬长上)、安分守己(如各安生理),说明乡约已完全由教化手段沦为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
3.(课本P49)问题探究:上述材料反映了统治者什么样的治理思想。
【参考答案】汉宣帝教育儿子(汉元帝)所说的“王”与“霸”,就是主张仁义、教化的“王道”与主张武力、刑罚的“霸道”。朱元璋说皇帝治理百姓,靠的就是“教”和“刑”,分别指伦理教化与刑罚。颜钧说《大明律》这样的一部法律,其实也是“一部礼经”,守礼教便不会触犯法律,而不遵守礼教则自然就会触犯法律,必定受到刑罚,所谓“出礼入刑”。因此,整个社会实际上被统治者所设计的两套统治手段——教与刑(或者礼与法)——完整地覆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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