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讲信用合同与侵权责任 导学案(含解析)2026届浙江省高考思想政治总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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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讲信用合同与侵权责任 导学案(含解析)2026届浙江省高考思想政治总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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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讲 信用合同与侵权责任
【课程标准】
1.简述合同的价值,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和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2.引用实例说明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提能力 精准突破
核心考点一 订立合同学问大
能力解读 微点澄清
1.合同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  )  2.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要约与承诺是固定不变的。(  ) 3.我们常说“空口无凭”,订立合同必须是白纸黑字的合同书才可以。(  ) 4.法律鼓励交易,从宽认定无效合同。(  )
                
角度 合同订立
[例1]初中生小伟和小惠就某一问题发生激烈争论,两人打赌约定:谁错谁就不再上学。两人拉扯着去请教老师。老师回答说,小伟的理解是正确的,但小惠不必离开学校。从法律角度看,小惠不必离开学校的理由可能是  (  )
①小伟和小惠没有签书面合同,因而不用遵守约定
②两人的约定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而无效
③小伟和小惠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因而约定无效
④小惠没有随意离开学校的法律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例2]小莉是一名高三年级的学生,路过书店时看到书店门口立牌上打着“最新版高考复习全书,优惠多多!”的广告,走进书店看到每本书都有价格标签,选中一本价格为20元的复习资料后去收银处付款购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①书店门口的广告内容属于要约
②每本书的价格标签属于要约邀请
③小莉付款购买的行为属于承诺
④即使小莉不满18周岁该购买合同也是有效合同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例3](2025·温州十校联考)小夏去超市购物,从货架上拿了两瓶饮料,然后在收银台结账走人。小夏和收银员全程未发一言。在本案中 (  )
①小夏为要约人
②超市是要约人
③因双方全程未发一言,合同未成立
④双方买卖合同已成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归纳总结】
区分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
类型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含义 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所形成的合同 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
适用 对象 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
优点 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缺点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订立书面合同比口头合同稍复杂
核心考点二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能力解读 微点澄清
1.合同订立后,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 2.合同违约一定要承担违约责任。(  ) 3.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还须再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  ) 4.一旦遇到不可抗力,违约方就不必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  ) 
                
角度 违约
[例1](2025·陕晋宁青高考)小杨通过社交软件预订酒店房间,聊天记录如下图所示。后因酒店未预留房间,小杨无法办理入住。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①“我先支付定金100元”是要约
②小杨与酒店之间订立了口头合同
③小杨无权要求酒店双倍返还定金
④小杨有权要求酒店支付违约金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例2](2025·浙江A9协作体联考)李某在某健身房的门店充值了一张游泳卡。1年后,该门店突然关门停业,该健身房也被注销。因卡里尚有余额且多次联系未果,李某遂将健身房老板陈某诉至人民法院。庭审中,陈某辩称,充值时已明确告知该卡有效期为1年,过期不退(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规定:记名卡不得设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在本案中 (  )
A.若门店尽到及时告知义务,则无须承担责任
B.人民法院会支持李某,要求陈某继续履行并赔偿损失
C.注销时未通知李某退款,违背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
D.李某与该健身房之间的服务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实
[例3](2025·浙东北名校联盟联考)2025年9月,小李看到了房屋出租广告,便与出租人老张取得联系询问租房事宜。次日,小李通过社交软件向老张转账1万元订金,并约定15日后签订租房协议。3天后,老张却把房子租给了小于。为此,小李要求老张双倍返还已付订金。小李的要求 (  )
A.具有法律依据,小李支付订金,则合同已经生效
B.具有法律依据,口头合同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C.不具有法律依据,口头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D.不具有法律依据,订金不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归纳总结】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继续履行: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如果另一方仍然认为有必要履行原合同义务,可以诉至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只要该合同义务是可以强制履行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就可以判令、裁定违约方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
(2)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如果一方履行的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要求,另一方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或几种补救措施,作为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3)赔偿损失: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当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方式为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4)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违约金是最常见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一般是补偿性质的,只起到弥补守约方损失的作用。当事人如有特别约定或法律有特别规定时,违约金也可具有惩罚的性质,这时无论守约方有没有损失,违约方都应支付违约金。守约方因违约遭受损失的,仍可请求赔偿该损失。(5)适用定金罚则:定金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同时适用。
核心考点三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能力解读 微点澄清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2.损害他人财物的,应当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责任。(  ) 3.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无论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责任。(  ) 4.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  )
                
角度 侵权责任
[例1](2024·浙江6月选考)郭某骑车与五岁的罗某相撞,造成罗某受伤倒地,郭某意欲离开。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情绪激动的郭某被物业公司保安劝阻后坐在石墩上,不久后因心脏骤停死亡。郭某家属将孙某和物业公司诉至人民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①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②孙某申请法律援助,不因其是否存在经济困难情形而受限制
③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
④郭某家属提出赔偿的诉讼主张,应由孙某和物业公司举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例2](2025·湖南高考)周某用婚后工资买了一辆新电瓶车。某晚,他15岁的儿子在家违规给该车充电,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邻居陈某财产损失。两家对赔偿问题有分歧,陈某遂将周某和电瓶车生产商诉至人民法院。除特定情形外,在本案中 (  )
①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
②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若电瓶车系周某以个人名义购买则其为周某个人财产
④因火灾系周某的儿子违规充电导致,周某不承担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例3](2025·山东高考)张某发现其汽车后轮有明显的裂损致难以行驶。通过查看物业监控,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张某找王某索赔被拒后,便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至网络平台,后王某遭受个别网友电话骚扰和谩骂。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  )
①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
②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
③张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④王某应委托辩护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归纳总结】
“三步法”解答有关民事侵权责任的试题
(1)熟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类型: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人身权(人格权、身份权)。
(2)分析判断民事行为是否合法:仔细审读材料,准确判断题中的民事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涉嫌侵权。
(3)深度分析民事行为:某行为如果涉嫌侵权,侵害的是他人的何种权利以及应该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核心考点四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能力解读 微点澄清
1.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给差评,侵犯经营者的名誉权。(  ) 2.为个人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 3.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 4.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和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
                
角度1 民事权利有限制
[例1]某啤酒厂因啤酒瓶质量不过关,造成消费者在饮用时被炸伤。消费者所在地的某报社对此事进行了跟踪报道并提出批评,使该啤酒厂的销售额大幅减少。该报社的行为 (  )
A.是侵权行为,侵犯了啤酒厂的名誉权
B.是侵权行为,侵犯了啤酒厂的财产权
C.不是侵权行为,没有侵犯啤酒厂的名誉权
D.不是侵权行为,该报社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可以侵犯啤酒厂的名誉权
[例2]2025年,画家李某创作了一幅画作,将其著作权转让给了收藏家张某。之后,张某将该画作进行高清扫描发表于某知名网站,并将该画作作者署名为自己,同时将该画作的图案进行修改,改变其风格,然后大量印制在笔记本、书签等文具上进行销售。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①张某发表画作不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需要向李某支付相应的稿酬
②张某的行为构成了侵权,需要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③张某修改画作并印制进行销售,同时侵犯了李某的复制权与发行权
④张某的行为同时侵犯了李某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的完整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例3]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 (  )
A.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无须支付报酬
B.必须经著作权人许可,并应当支付报酬
C.必须经著作权人许可,但无须支付报酬
D.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归纳总结】
区别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项目 概念 具体情形
合理 使用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③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④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
法定 许可 使用 在某些情形下,除非著作权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①报刊转载其他报刊已经刊登的作品 ②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 ……
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角度2 相邻关系
[例4](2024·浙江1月选考)为监测住宅周边,小李在自家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门铃正对着邻居小张家的卧室和阳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①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②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
③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小张提起诉讼,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会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例5](2025·宁波三锋教研联盟联考)“邻居好,赛金宝”“千金买宅,万金买邻”“邻睦风亦暖,家和人自康”……这些代代相传的格言和谚语,反映了良好邻里关系的可贵。下列做法中正确处理了相邻关系的是 (  )
①为照顾邻家即将高考的学生,甲让其女暂停练琴
②甲强制要求邻居拆除安装在家门口的监控摄像头
③甲将其汽车停在乙经常停放汽车的非固定车位处 
④甲在原有房屋的固有结构外,私自搭建金属栏杆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例6](2025·浙东北名校联盟联考)王某与梁某是一街之隔的邻居,王某发现自家楼下院坝堆放的东西经常丢失,于是在院坝四周安装监控,其中一个摄像头能清晰拍到梁某家客厅。梁某发现后,多次找王某沟通,要求拆除该摄像头。王某以安装监控防盗为由拒绝拆除,梁某一气之下将该摄像头破坏。对此,下列认识中正确的是 (  )
①在屋外安装摄像头,满足了居民的安防需求,王某的做法无可厚非
②王某未采取合理方式安装、使用监控摄像设备,侵害梁某的隐私权
③梁某侵犯了王某的财产权,应当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的责任
④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归纳总结】
关于相邻关系处理的相关试题的解答方法
(1)明确相邻关系当事人:认真审读材料,明确材料所涉及的相关当事人。
(2)提炼相邻关系处理事实:分析提炼材料中相邻关系的处理方式、事实细节等。
(3)评析判断事实是否侵权:评析判断材料中的相邻关系处理事实是否涉嫌侵权及侵权表现。
(4)分析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结合事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说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
主观题对“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及其违约”的考查
【典例突破】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A】某平台与王某签订《课程制作协议》,约定该平台为王某提供技术支持(包括视频剪辑、AI字幕生成等),王某按月支付服务费。【B】合同履行期间,该平台因系统升级导致技术故障,连续两个月未能完成视频剪辑,使得王某的课程更新延迟,学员大量退费。王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C】该平台以系统升级属于不可抗力为由进行抗辩。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分析该平台要承担违约责任的理由。
【解题流程】
信息 指引 审设问, 定方向 知识限定:《法律与生活》 题目类型:说明原因类 设问指向:平台要承担违约责任的理由
析材料, 定知识 信息【A】→合同的订立和效力 信息【B】→履行合同的原则 信息【C】→不可抗力的含义
突破 指引 组答案, 用术语 王某与该平台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合同履行应遵循诚信原则和全面履行原则。该平台没有按照约定完成视频剪辑导致王某课程更新延迟和学员退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直接造成王某经济损失,构成违约。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该平台因自身技术故障导致未按约定提供服务,不符合不可抗力的法律要件,不构成免责事由
勤提醒, 勿失分 失分点1:对履行合同应坚持的原则、违约、不可抗力等知识掌握不全,造成分析错误 失分点2:仅仅阐述教材基本理论,脱离材料,缺乏对材料的有效分析与归纳
素养 指引 (1)通过分析试题情境材料,理解违约的原因,树立信守合约的观念 (2)考查学生获取解读信息、调动运用知识的能力和推理与论证、分析与综合的能力
【题型模板】
“合同与侵权责任”的常用答题要点
(1)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享有合同权利的人称为债权人,负有合同义务的人称为债务人。
(2)合同订立的过程包括要约(提出条件)和承诺(接受条件)两个阶段: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3)有效合同要求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无效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
(4)合同的履行要坚持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原则。
(5)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因: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6)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
(7)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教材解析
1.选择性必修2教材P23的“相关链接”
如何理解“格式条款”
提示: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例如,法律对格式条款的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快递单中关于快递服务内容的规定。
格式条款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也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民法典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选择性必修2教材P25的“相关链接”
如何区分要约邀请与要约
提示:在生活中,我们要区分要约邀请与要约。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3.选择性必修2教材P29的“相关链接”
如何理解“全面履行原则”与“合同条款”
提示:(1)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者适当履行原则,即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2)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缺少上述内容时,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
提能力 精准突破
核心考点一 订立合同学问大
1.√ 
2.× 【解析】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要约与承诺是可以变化的。
3.× 【解析】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取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无论是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甚至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
4.× 【解析】 法律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
[例1]C 【解析】 小惠作为未成年人,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其在校学习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并不是因为没有签合同,即使签了书面合同,也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①错误,②正确;小伟和小惠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③错误;小惠依法享受九年义务教育,没有随意离开学校的法律义务,④正确。
[例2]D 【解析】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书店门口的广告内容并不具体确定,属于要约邀请,①错误。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书店每本书的价格标签标明了其出售价格,内容具体确定,是对顾客发出的要约,②错误。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小莉选中一本价格20元的复习资料付款购买的行为属于承诺,③正确。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因此,小莉作为一名高三年级的学生,即使不满18周岁该购买合同也是有效合同,④正确。
[例3]D 【解析】 超市将商品明码标价陈列在货架上的行为属于要约,而小夏拿取商品并到收银台结账的行为是对超市要约的承诺,所以小夏不是要约人,①错误。双方全程未发一言,但合同的成立并非以双方言语交流为必要条件。小夏拿取饮料并到收银台结账,收银员接受结账,表明双方以行为作出了意思表示,达成了合意,合同成立,③错误。
核心考点二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1.× 【解析】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2.× 【解析】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3.× 【解析】 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
4.× 【解析】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并非不必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
[例1]B 【解析】 在该合同订立过程中,小杨发送“我先支付定金100元”的消息,表示其愿意以支付定金的方式预订合同,内容具体明确(预订房间并支付定金),符合民法典关于要约的定义,①正确。社交软件的聊天记录属于书面合同,而非口头合同,②错误。酒店的回复“收到订金100元”中,使用了“订金”而非“定金”,这构成了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这视为新要约,小杨的回复“好”是对酒店的新要约作出承诺,表明双方最终就“订金”性质达成合意。此时,支付款项的性质被确定为“订金”,而非“定金”,因此酒店未预留房间构成违约,但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订金仅需原额返还(即退还100元),不适用双倍返还规则,③正确。违约金需以合同明确约定为前提。材料中未提及双方在聊天记录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因此小杨无权要求支付违约金,④错误。
[例2]C 【解析】 即便门店尽到了告知义务,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已明确规定了记名卡不得设有效期等内容,其自行设置有效期的做法不符合规定,仍需承担责任,A错误;该健身房已经注销,客观上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人民法院通常不会判决继续履行,但对于李某因对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等情况,可以要求相关责任人承担赔偿等其他责任,B错误;该健身房在注销时未通知李某退款,违背了合同履行中应遵循的诚信原则,损害了李某的合法权益,C正确;李某在该健身房的门店充值了一张游泳卡,这一行为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D错误。
[例3]D 【解析】 小李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且支付订金不是合同生效的条件,A错误。口头合同也具有法律效力,但口头合同的法律效力并不能作为小李的要求的法律依据,BC错误。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当事人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属于定金。在本案中,小李只交付了订金,不适用定金罚则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因此,小李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D正确。
核心考点三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1.× 【解析】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解析】 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应当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责任,并可能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损害他人财物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责任。
3.× 【解析】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4.√ 
[例1]A 【解析】 “孙某见状,上前阻止郭某,并与其发生争执”,孙某与郭某仅是争执,并未发生冲突,说明孙某阻拦郭某的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内,对郭某死亡后果的发生没有过错,孙某的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①正确。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且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②正确。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只是侵权责任的一个构成要件,损害事实才是侵权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侵权责任的必备条件。况且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物业公司保安是否存在主观过错,并不是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且在本案中,保安劝阻郭某的方式和内容均在正常限度内,保安的履职行为与郭某的死亡之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物业公司也不用承担侵权责任,③错误。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刑事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郭某家属提出赔偿诉讼主张,因此,由郭某家属负举证责任,④错误。
[例2]A 【解析】 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陈某主张自己的财产因火灾受到损失并要求赔偿,所以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①正确。产品质量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电瓶车生产厂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周某用婚后工资购买电瓶车,婚后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电瓶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周某个人财产,③错误。虽然火灾系周某 15 岁的儿子违规充电引发,但周某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儿子的行为负有监护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周某不能免除责任,④错误。
[例3]A 【解析】 李某虽然不是直接侵权人,但他是狗的主人,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①正确。根据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张某车前,致使狗受惊撞坏车辆,王某实施了侵权行为,且该行为与张某车辆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使李某对狗的管理等方面存在故意或过失,但王某的行为也是导致张某车辆受损的直接原因之一,张某作为被侵权人,有权向实施直接侵权行为的王某索赔,②正确。张某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至网络平台,这一行为侵犯了王某的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但材料中并没有明确信息表明张某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肖像权,同时王某遭受个别网友电话骚扰和谩骂并非张某直接侵犯其名誉权的行为表现,③错误。在民事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④错误。
核心考点四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1.× 【解析】 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因为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
2.× 【解析】 为个人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
3.√ 
4.× 【解析】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
[例1]C 【解析】 该报社正确行使了新闻监督权,内容报道基本属实,没有侮辱性言辞的,不应当认定其侵害名誉权,C正确。
[例2]D 【解析】 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是不可转让的,只有著作财产权才可转让。李某将画作的著作权转让给张某,张某只是获得了画作的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即署名权、修改权、发表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均仍属于李某。因此,在没有获得李某委托的情况下,不管是否合理使用,张某均不得擅自将作品发表,①错误。复制权、发行权属于著作财产权,根据材料可知,李某已将画作的这两项权利转让给了张某,故张某将画作印刷销售行为未侵犯李某的对画作的复制权、发行权,③错误。
[例3]D 【解析】 在为实施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D正确。
[例4]A 【解析】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小李使用具有人脸识别技术、可以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可以拍到邻居小张家的卧室和阳台,侵害了小张的隐私权,这启示我们应正当、规范使用智能家居产品,避免侵害他人人格权益,应当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①②正确。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调解协议有效的,若一方当事人未依协议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③错误。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④错误。
[例5]B 【解析】 甲的行为充分体现了团结互助的相邻关系处理原则,①正确。甲要考虑拍摄范围的问题,如果邻居只拍自家门口,则是合法的;如果能拍到甲家人员的进出情况,则涉及侵权。甲可以要求邻居调整拍摄范围,无权强制要求其拆除,②错误。甲将汽车停在非固定车位处并无不当,没有涉及侵害相邻权益,③正确。甲的行为可能影响邻居采光、通风,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④错误。
[例6]C 【解析】 王某在屋外安装摄像头,满足了自己的安防需求,但未采取合理的方式安装、使用监控摄像设备,侵害了梁某的隐私权,①错误,②正确;梁某破坏了该摄像头,侵犯了王某的财产权,应当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责任,③错误;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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