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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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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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1、明确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及地位。理解我国宗教政策的基本方针。
2、引导学生利用既有历史、地理知识,深入学习本课,培养学生将不同学科知识进行整合的能力,提高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
3、教育学生理解和拥护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政策进而承担起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和政策的历史使命和责任。
【核心素养】
1.政治认同:结合新疆成立70年来经济腾飞、民生改善、民族团结的历史性成就,认同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方针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定我国基本政治制度自信。
2.科学精神:准确识记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格局特点、新型民族关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核心内容;辩证分析民族区域自治的适用范围、自治机关权限,结合新疆实践科学阐释制度优越性。
3.法治意识:明确民族区域自治在宪法和法律框架内实施,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树立各民族一律平等、依法维护民族团结的法治观念。
4.公共瓵:主动关注边疆民族地区发展,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以实际行动践行民族团结责任。
【教学重点】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方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内容、地位与显著优势。
【教学难点】区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与自治权;结合新疆70年发展实践,深度解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适配我国国情的内在逻辑。
【教学方法】议题式探究法、情境案例法、小组合作探究、对比辨析法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观看视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
195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七十年来,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依托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优势,新疆实现社会稳定、经济跨越、文化繁荣、生态向好,书写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壮丽篇章。
学生思考:新疆地处我国西北边疆,民族成分多元,七十年来实现长治久安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密码是什么?民族地区如何在国家统一领导下,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实现因地制宜发展?
教师:今天我们就以新疆70年蝶变为切入点,探究我国民族治理的制度优势。
总议题:锦绣新疆七十年,制度护航共繁荣
议题一:多元一体——把握我国民族基本国情
议题二:制度赋能——解码新疆发展的前提与保障
议题三:法治护航——我国的宗教政策与法律
实践见证——探析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显著优势
第一幕: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议题一:多元一体——把握我国民族基本国情
议学情境一:阅读材料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多民族共同生活的家园,聚居着维吾尔、汉、哈萨克、回、柯尔克孜等多个民族,各民族在城市社区、乡村村落中交错居住,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分布状态。目前新疆下辖4个地级市、5个自治州、5个地区、11个自治区直辖县级市,各级行政区域均在国家领导下开展治理工作。
议学问题: 结合议学情境和教材内容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新疆多民族交错居住且共同构成中华民族大家庭的状态,体现了我国民族格局的什么特点
(2)我国行政区域是如何划分和管理的
学生讨论回答:结合教材关于新时代党建总要求进行梳理回答。
教师活动:点评学生的回答,引导学生纠正、补充,形成较完整的答案。
议学提示:(1)特点:多元一体。各民族有自身特色(多元),同时共同归属中华民族大家庭(一体)
(2)①划分:我国行政区域分为一般行政地方、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
②管理: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均有自治权,但无论是哪种行政区域类型都必须接受中央政府统辖。
议学小结:
一、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1. 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
1. 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
(1)民族格局特点: 多元一体
(2)表现:一方面,各民族有自己的历史和文化;另一方面, 各民族又都凝聚在一个统一的命运共同体
(3)各族人民的贡献
①共同开拓了我们辽阔的疆域;②共同书写了悠久历史
③共同创造了灿烂的文化;④共同培育了伟大的精神
2、我国行政区域的类型
类型 一般行政地方 民族自治地方 特别行政区
目的 便于国家行政管理有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有利于各族人民的团结。 是为了解决民族问题而实行的区域自治和民族自治的结合。 是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而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赋予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制度。
适用区域 省、市、县、乡等 适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适用港澳台等地区
自治程度 自治程度低于特别行政区 自治程度较高
法律依据 《宪法》 《民族区域自治法》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主权和自治权实施的前提
中国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不可分割。我国只有一部宪法、一个中央政府。一般行政地方、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都必须接受中央政府统辖。
主权:一个国家在所辖领土范围内独立处置内政、外交事务而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最高权力。
突破提升:
1.民族自治权不等于主权
民族自治权 主权
区别 在中央国家机关的统一领导下,在本民族聚居区建立区域自治,管理本民族地区地方性事务的权利。 是指一个国家在所辖领土范围内独立处置内政、外交事务而不受他国控制和干涉的最高权力,具有对外的独立性和对内的最高性。主权由中央政府统一行使。
联系 ●中国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不可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只有一部宪法,一个中央政府: ●一般行政地方、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都必须接受中央政府统辖。
2.比较民族自治区与特别行政区
民族自治区 特别行政区
区别 目的 为了解决民族问题 为了实现祖国和平统一
资本主义制度
社会主义制度
制度
一定自治权立法自治权;经济与财政自治权;文化管理自治权;变通执行权等
自治制度
拥有除外交、国防外的高度自治权
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分为自治区、州、县三级
范围
港、澳、台
联系 ①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行政区域;②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都必须接受中央政府统辖。
第二幕:符合国情的民族区域自治
议题二:制度赋能——解码新疆发展的前提与保障
议学情境二:阅读材料
70年来,新疆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打造‘民族团结一家亲’等活动载体,建成471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01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中央财政累计对新疆转移支付5.64万亿元,19个援疆省市投入资金2350亿元,帮助新疆发展特色产业、改善民生,推动各族群众共同富裕。
议学问题:结合议学情境分析说明我国建立了怎样的民族关系 国家支持新疆发展的依据是什么
学生讨论回答:结合教材关于新时代党建总要求进行梳理回答。
教师活动:点评学生的回答,引导学生纠正、补充,形成较完整的答案。
议学提示:(1)我国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新疆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国家支持新疆发展。
(2)我国始终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方针,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符合国情的民族区域自治
1. 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建立
(1)是什么: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2)形成原因:
①党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②在这条道路上,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开创了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的新局面,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取得前所未有的进步,我国少数民族面貌、民族地区面貌、民族关系面貌、中华民族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巨变
2. 处理民族关系的方针(原则):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
突破提升:区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
方针 侧重点 关键词 注意的问题
民族平等 在各方面地位平等 “无优劣之分”“权利和义务平等”“尊重少数民族语言风俗习惯” 平等≠相同;民族平等≠消除民族差别;特殊的扶持和照顾是实现平等的必然要求。
民族团结 民族关系融洽 “和睦”“合作”“共同奋斗“反对民族分裂”“相互离不开”等 汉族和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之间互相离不开
各民族共同繁荣 发展过程中帮扶 “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共同繁荣”“加大财政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对口支援少数民族地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等 共同繁荣≠同步繁荣、同等繁荣、同时繁荣≠消灭民族差别。不仅指各民族经济方面的繁荣,也包括政治、文化方面的繁荣。
拓展提升:正确理解民族平等原则
(1)坚持民族平等的原则,并不意味着各民族之间的发展程度是一样的。
(2)民族平等,不仅指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还包括平等地履行义务。
(3)民族平等与民族差别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以民族差别的存在否认我国的民族平等,也不能以民族平等掩盖民族差别。(坚持民族平等≠消除民族差异≠各民族发展程度相同)
(4)对少数民族和地区给予特殊的扶持和照顾,不仅没有违反民族平等原则,恰恰是实现民族平等的必然要求
过渡:良好的民族关系需要制度来保驾护航,新疆作为民族自治区,其发展成就的取得直接得益于我国实行的民族制度。
议学情境三:阅读材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结合本地民族分布特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等多部地方性法规,依法保障各民族群众在生产生活、文化教育、宗教信仰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国家统一规划和支持下,新疆充分行使自治权,依托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区位优势,布局能源、纺织、旅游等特色产业,推动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
议学问题:结合议学情境分析说明新疆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得益于何种民族制度 为什么?该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应怎样坚持完善这一制度?
学生讨论回答:结合教材关于新时代党建总要求进行梳理回答。
教师活动:点评学生的回答,引导学生纠正、补充,形成较完整的答案。
议学提示:(1)得益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2)内容: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
(3)原因:国家性质+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社会历史原因+优越性。
(4)措施:要充分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必须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尊严,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必须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3.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原因:(地位重要+符合国情)
地位重要: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符合国情:①历史传统:统一的多民族国家;②民族分布特点:“大杂居、小聚居、 相互交错”;③民族关系:相互依存。
(2)含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设立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①前提和基础: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
②特点: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与民族区域自治的有机结合。
(3)内容:
①自治地方:区、州、县
注意:县级以下的地方没有自治权
②自治机关:人大和政府
注意:监察委、法院和检察A院不属于自治机关。
③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
含义:自治权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自主地管理本民族自治地方内部事务的权力。
(3)为什么?
根本原因: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重要地位: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符合国情(社会历史原因):
①历史传统: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②民族分布特点:“大杂居、小聚居、 相互交错”;③民族关系:相互依存。
优越明显(实践证明):
①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
②加强民族平等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③拓展: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4)怎么做?
①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尊重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推动民族自治地方发展;(对我)
②维护国家尊严,依法处理矛盾和问题,依法打击民族分裂势力,依法反对回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 (对敌)
③必须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增进各族群众认同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共同体意识)
补充:
④坚持党的领导;
⑤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
⑥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方针,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⑦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拓展提升:比较民族自治区与特别行政区
民族自治区 特别行政区
区别 目 的 为了解决民族问题 解决祖国统一问题
社会制度 社会主义制度 资本主义制度
自治程度 一定的自治权 高度的自治权
范围自治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 港、澳、台
联系 都享有自治权, 都是中央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地方行政区域,都要受中央政府的管辖。
第三幕:我国的宗教政策与法律
议题三:法治护航——我国的宗教政策与法律
议学情境四:并阅读材料
新疆是多宗教并存地区,多种宗教在此和谐共生。多年来,新疆始终以法治思维推进宗教事务治理:一方面保障公民开展正常宗教活动的权利,全疆现有大量宗教活动场所与教职人员,各族信教群众的宗教节日、习俗均得到充分尊重;另一方面严格规范宗教事务管理,严厉打击借宗教名义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
在宗教交流发展过程中,新疆的宗教团体各项事务均由本地宗教界人士自主决策、自主管理。同时,新疆鼓励宗教界人士发扬爱国爱教传统,参与扶贫济困、捐资助学等公益慈善事业,引导信教群众自觉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
议学问题:结合议学情境分析说明新疆宗教事务的发展是如何体现我国宗教工作方针的
教师活动:点评学生的回答,引导学生纠正、补充,形成较完整的答案。
议学提示: (1)新疆保障公民正常开展宗教活动、尊重宗教节日与习俗,体现了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依法受到保护。
(2)新疆以法治思维规范宗教事务管理、严厉打击借宗教名义的违法犯罪行为,体现了我国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3)新疆宗教团体事务由本地宗教界人士自主决策管理,体现了我国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4新疆鼓励宗教界人士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引导信教群众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体现了我国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议学小结:
我国的宗教政策与法律
1、重视宗教工作的原因
我国有多种宗教,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对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我国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
(1)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①信与不信: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②种类: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
③派别: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
④时间: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①权责统一:宗教信仰自由不等于宗教活动可以不受任何约束。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在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时,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②遵守法律: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③依法管理:任何宗教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都不能干预国家行政和司法。我国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我国的宗教事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①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②任何境外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我国的宗教事务。
③我国政府支持宗教界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严格禁止境外宗教的渗透和发展,坚决打击宗教极端思想的传播,严密防范宗教极端行为的发生。
(4)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①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宗教,用中华优秀文化浸润宗教,不断推进我国宗教的中国化。
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③要求他们从事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与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支持他们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
④支持他们与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祖国统一多作贡献。
本课小结:
作业:
1. 基础作业:背诵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核心内容、三大自治层级与制度优势;背诵我国宗教政策的基本方针。
2. 拓展实践作业:搜集一则新疆民族团结或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案例,结合本节课知识,简要分析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其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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