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市沭阳县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调研测试高二政治试题(图片版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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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市沭阳县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调研测试高二政治试题(图片版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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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调研测试
高二政治试题
注意事项:
1.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涂在答题卡上。
2.回答选择题时,选出每小题答聚后,用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
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回答非选择题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
在本试卷上无效。
3.本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长75分钟,考试结束后,只需上交答题卡。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
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
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
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①税务机关对某企业的偷税行为作出罚款处罚
②小孙邀请小郑参加生日聚会后临时取消,小郑要求小孙赔偿损失
③未经作者同意,某出版社擅自出版他人的文学作品
④小韩购买的家电因质量问题发生故障,要求销售商承担维修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杨某与余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法院,经人民法院组织调解并达成协议。后
余某未按约偿还借款。执行干警通过查询微信账单发现,余某账户经常有大额消
费支出。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余某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
务,故作出对其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双方解决纠纷的最优选择
B.双方无需就协议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C.本案中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余某所借的款项
D.余某未按约定偿还借款,侵犯了杨某的所有权
3.中轴线申遗,需要推进中轴线综合整治工程,将涉及部分街区居民住房的拆
迁和腾退工作。腾退是指由于城市规划建设等需要,政府对原本占用公有住房的,
要求其搬离并将其收回的行为,拆迁是指对居户自有住房进行拆除、进行安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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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的行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腾退是要收回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B.腾退是要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住房所有权
C.占有公有住房者有权获得相应征收补偿
D.国家平等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合法财产权
4.王某与李某系夫妻关系,婚后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为拓展业
务,王某以夫妻共有的一套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200万元用于公司经营。
后因市场变化,公司资不抵债宣告破产。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若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构成小张和小李夫妻的共同债务
②王某夫妇将房产抵押后,仍然可以继续居住使用该房产
③该公司属于营利法人,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④银行作为抵押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无权处置抵押房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初中生小李乘坐地铁站自动扶梯上行时,因低头看手机未拉住行李箱,行李
箱翻滚并迅速滑落到扶梯底端,砸伤刚刚踏上扶梯的八十岁的沈老太。沈老太与
小李的监护人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小李及其监护人赔偿
其医疗费等损失。本案中()
①小李是未成年人,法院应依法免除其侵权责任
②小李的过失行为导致损害后果,小李具有过错
③沈老太因小李的过错导致受伤,其自身没有过错
④小李对他人造成损害,其监护人应承担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6.王教授在学术讲座的短视频中,为了说明某个学术观点,适度引用了一段与
该观点相关的短视频,并明确标注了出处;小张在自己的短视频平台账号上转载
了一个搞笑短视频,未做任何修改,且未注明原作者,希望借此增加自己账号的
流量。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高二政治第2项共8页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调研测试
高二政治参考答案
一、选择题:本题共 16小题,每小题 3分,共 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
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2 3 4 5 6 7 8 9 10
D B D C C B B B A A
11 12 13 14 15 16
D A D A B C
二、非选择题:共 5 大题,满分 52 分。
17.法律责任:法院会判决科技公司停止侵权,公开消除影响,并赔偿相应经济
损失及合理维权支出。
理由: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不得在类似商品
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科技公司将文创公司商标设置为关键词引
流,损害他人商业信誉,是“搭便车”行为,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
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科技公司的无人玩具售卖机与文创公司商标核
定的使用范围中的服务具有类似性,易混淆误认。
18.潘某的行为合法合理。①潘某凭个人合法宅基地证明申请安装充电设施,程
序合法。②经邻居张某同意后安装充电设施,且该设施虽正对王某门前通道,但
不影响其出行,符合《民法典》中“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
理”的相邻关系处理原则,未侵犯王某的合法权益,属于依法行使自身合法权利
的行为。
王某的行为构成侵权。①王某以“影响自身正常出行”为由反对潘某安装充电设
答案第 1页,共 2页
施,但潘某的设施并未实际影响其出行,王某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②双方协调
未果后,王某故意在充电设施处停放三轮车,阻碍潘某充电和正常出行,违反了
《民法典》中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损害了潘某的合法权益,属于侵权行为,应
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相应的民事责任。
19.①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两名未
成年人侵犯了海底捞的名誉权和财产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②未成年子女造成
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两名行为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其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应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③既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维护市场秩序与营商环境;兼顾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与矫正,有助于树立规则意识、
纠正行为偏差;明确父母对子女的教育监护职责,强化家庭管教责任,实现法律
惩戒、教育引导与权利救济的统一,判决合法合理。
20.①张某的主张合法。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等作虚假或者
引人误解的宣传。商家将“密度板贴木皮衣柜”宣传为“全实木衣柜”,故意隐
瞒真实情况,误导张某购买,构成消费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要求“退一赔三”。
②商家的辩称理由不成立。民法典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
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
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角落标注‘部
分实木’”属于故意隐瞒关键信息,未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注意,不能免除其
欺诈责任。
21. ①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对两名被告的违法行
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回应人民群众诉求,维护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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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提升审判活动的透明度,对社会公众起到警示作用。
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树立了司法权威,彰显了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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