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六国论》第一课时 课件(共15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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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六国论》第一课时 课件(共15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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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论(第一课时)
苏洵,字明允,
自号老泉,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北宋散文家。
苏洵
一门三父子,都是大文豪。诗赋传千古,峨眉共比高。
(朱德题四川眉山三苏祠)
苏氏文章擅天下,目其文曰“三苏”。盖洵为老苏、轼为大苏、辙为小苏也。
(宋·王辟之《渑水燕谈录》)
“三苏”
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或曰:六国互丧,率赂秦耶?曰: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故曰:弊在赂秦也。
苏洵《六国论》
秦以攻取之外,小则获邑,大则得城。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则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矣。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
苏洵《六国论》
魏将段干子请予秦南阳以和。苏代谓魏王曰:“欲玺者段干子也,欲地者秦也,今王使欲地者制玺,使欲玺者制地,魏氏地不尽则不知已。且夫以地事秦,譬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 (《史记·魏世家》)
孙臣谓魏王曰:“……且夫欲玺者,段干子也,王因使之割地;欲地者,秦也,而王因使之受玺。夫欲玺者制地,而欲地者制玺,其势必无魏矣。且夫奸人固皆欲以地事秦。以地事秦,譬犹抱薪而救火也,薪魏矣不尽,则火不止。今王之地有尽,而秦求之无穷,是薪火之说也。” (《战国策·魏策三》)
“抱薪救火”
齐人未尝赂秦,终继五国迁灭,何哉?与嬴而不助五国也。五国既丧,齐亦不免矣。燕赵之君,始有远略,能守其土,义不赂秦。是故燕虽小国而后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赵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后秦击赵者再,李牧连却之。洎牧以谗诛,邯郸为郡,惜其用武而不终也。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可谓智力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向使三国各爱其地,齐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将犹在,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当与秦相较,或未易量。
苏洵《六国论》
呜呼!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悲夫!有如此之势,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趋于亡。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
苏洵《六国论》
苏洵《六国论》论证思路
齐人未尝赂秦,终继五国迁灭,何哉?与嬴而不助五国也。五国既丧,齐亦不免矣。燕赵之君,始有远略,能守其土,义不赂秦。是故燕虽小国而后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赵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后秦击赵者再,李牧连却之。洎牧以谗诛,邯郸为郡,惜其用武而不终也。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可谓智力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向使三国各爱其地,齐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将犹在,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当与秦相较,或未易量。
苏洵《六国论》
六国破灭, /非兵不利,战不善(否定),/弊在赂秦(肯定)。
苏洵《六国论》
赵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后秦击赵者再,李牧连却之。
苏洵《六国论》
秦以攻取之外,小则获邑,大则得城。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则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矣。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
苏洵《六国论》
1. 把握核心观点,梳理论证思路。
2. 从论据的真实性、论据对论点的支撑作用等角度对论证过程进行反思。
小 结
1. 熟读苏洵《六国论》全篇。
2. 拓展阅读:苏辙《六国论》
李桢《六国论》
苏轼《六国论》(《论养士》)
作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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