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和向社会主义过渡 讲义 2027届高三统编版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一轮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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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和向社会主义过渡 讲义 2027届高三统编版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一轮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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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和向社会主义过渡
【备考指南】
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这是继辛亥革命之后二十世纪中国的第二次历史性巨变——如果说辛亥革命结束了两千余年的封建帝制,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则彻底结束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开启了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新纪元。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三大改造基本完成,这七年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巩固新生政权、恢复国民经济、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过渡时期。政治上,通过剿匪镇反、土地改革、抗美援朝等斗争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经济上,仅用三年时间就恢复了被战争破坏的国民经济,随后以“一化三改”为核心内容展开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制度上,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三大政治制度,初步形成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框架。
2027届考生复习本讲需把握两条核心线索。第一条线索是“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社会的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这与抗战时期的根据地社会有继承关系,但又是一个更高阶段的发展;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到1956年底三大改造基本完成,生产资料公有制占绝对优势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初步建立,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第二条线索是“制度奠基与道路探索”——新中国确立的政治制度和经济体制与此后六十余年的发展有深层关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根本和基本政治制度;计划经济体制和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战略在“一五”期间定型并为后来的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初始框架。
从近年高考命题来看,本讲内容的考查集中于三个方向。一是考查制度变革对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的深层影响——2024年湖南卷第10题以土改中农民从“卖命不卖姓”到“天下农民是一家”的观念转变,考查土地改革对农村宗族关系的改造作用;2024年重庆卷第8题以学者对土改的评价为切入点,考查土改“彻底推翻乡村旧秩序”从而“改变了中国的社会结构”。二是考查向社会主义过渡中的经济体制变动——2024年广东卷第6题以1952年部分城市私营工业统购包销产值比重表为材料,考查对私营经济已有相当部分掌握在国家手中这一事实的判断。三是考查新中国的外交原则——2024年浙江卷以外国媒体对中国恪守“处理国际关系原则”的赞扬,考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2024年北京卷以周恩来在中法建交谈判中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谈话,考查新中国外交的基本原则。复习中应做到明制度、知过程、悟道理,使过渡时期的历史在宏观与微观之间形成整体认知。
【时空定位】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的七年(1949—1956年),以1953年为界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1949—1952年)是国民经济的恢复时期,中心任务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和恢复被长期战争破坏的国民经济:1950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在新解放区开展土地改革;1950—1953年进行抗美援朝战争,保卫了国家独立和安全;同时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和“三反”“五反”运动。到1952年底,国民经济已恢复到历史最高水平。后一阶段(1953—1956年)是社会主义改造和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1953年中国共产党公布了过渡时期总路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简称“一化三改”);同年开始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集中力量进行以苏联帮助设计的156个项目为中心的工业建设;1956年底三大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初步确立。
从空间格局看,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建设重心有一个从东北向内陆推进的过程。东北地区因有较好的工业基础和解放较早的有利条件,成为“一五”计划建设的重点区域——鞍山钢铁公司、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沈阳第一机床厂等重点骨干项目均布局于此。内地则主要开展铁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布局向内地倾斜也是“一五”计划的显著特点——这既是国防安全的考虑,也是对旧中国工业集中在沿海少数几个城市的不合理布局的调整。
从社会变革的整体坐标来看,本时期中国社会的转型是全面而深刻的。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胜利;此后七年的任务则是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到1956年,中国在短短七年内完成了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由新民主主义社会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性跨越——这是人类历史上罕见的大规模社会制度变革。
【阶段特征与必备知识】
一、建国与固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与政权巩固
1. 新中国的成立与初期形势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召开。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决定以五星红旗为国旗、《义勇军进行曲》为代国歌、北京为首都。1949年10月1日,开国大典在天安门广场举行。
新中国成立之初面临的任务极为艰巨。军事上,解放战争尚未完全结束——西南、华南和沿海岛屿还有大批国民党残余军队盘踞;新解放区还有大量土匪武装活动。1950年至1951年,人民解放军先后解放了海南岛和西藏的昌都地区,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与此同时,在新解放区进行了大规模的剿匪斗争,歼灭土匪武装百余万人,安定了社会秩序。经济上,国民党留给新中国的是一个烂摊子——工农业生产严重萎缩,交通运输几乎瘫痪,物资奇缺,通货膨胀严重,人民生活十分困苦。国际上,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国家对新中国采取政治上不承认、经济上封锁、军事上包围的政策,企图将新中国扼杀在摇篮中。
2. 巩固政权的主要举措
土地改革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最重大的社会变革。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在新解放区开展土地改革。土改的基本内容是: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和多余的粮食房屋,分配给无地少地的贫雇农,同时也分给地主一份土地,使其在劳动中改造自己。到1952年底,除一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全国大陆基本完成了土地改革,约三亿无地少地农民分得了约七亿亩土地。
土地改革的历史意义是多方面的。最直接的是农村社会经济关系的根本性变革——废除延续两千余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耕者有其田”。其次是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政权——获得土地的农民衷心拥护共产党和新生政权,在抗美援朝和此后的社会主义改造中表现出极高的爱国热情。更为深远的是,土地改革改变了农村的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2024年湖南卷第10题以此为考查点:土改初期,“很多农民不愿对同宗同姓的地主展开斗争,认为‘卖命不卖姓’”——宗族关系在农民心中曾比阶级更为重要;而随着土改深入,农民中逐渐流行“天下农民是一家”“庄稼人向着庄稼人”的说法。正确选项为“改造了农村基层组织结构”——土改中建立的农民协会和此后形成的乡村基层政权从根本上替代了旧式宗族在乡村的权威结构,阶级划分取代宗族纽带成为社会认同更重要的参照。
更为根本性的判断是,土地改革改变了中国的社会结构。2024年重庆卷第8题以学者观点设问——土改“不同于某几个帝王用恩赐的办法”,而是“彻底推翻乡村旧秩序,使上层和下层、中央和地方整合在一起”,正确选项为“改变了中国的社会结构”。这道题的深层逻辑在于:土改不只是经济所有制的变更,更是乡村社会权威秩序的重建——政权深入到了此前几千年从未有效进入的乡村最基层,新的阶级队伍和组织方式取代了旧式的宗法与乡绅秩序。
抗美援朝战争(1950年10月—1953年7月)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大规模对外军事行动。1950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派遣第七舰队侵入台湾海峡,并将战火烧到鸭绿江边。为保家卫国,中国人民志愿军于1950年10月赴朝作战。中朝军队并肩战斗,经过五次战役和此后漫长的阵地战,将战线基本稳定在三八线附近。1953年7月27日,《朝鲜停战协定》在板门店签订。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捍卫了中国的独立和安全,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威望,为国内的经济恢复和建设赢得了相对和平的外部环境。
此外,人民政府在城市中进行了民主改革——在工矿企业中废除封建把头制度,建立职工代表会议;在市场上开展稳定物价、统一财经的斗争,严厉打击不法资本家的投机活动。1951年底至1952年开展的“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和“五反”(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运动,教育和挽救了一批干部,打击了不法资本家的违法活动,建立起了新的经济秩序。
3. 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确立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宪法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大会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为副主席,刘少奇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任命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第一届全国人大的召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颁布,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三大政治制度正式确立。大会此前《共同纲领》时期确立的政治协商制度由此进入宪法化轨道,从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三大制度的建立,为社会主义事业提供了根本的政治制度保障。
二、向社会主义过渡:经济制度变革与“一五”计划
1. 国民经济的恢复
新中国从国民党手中接收的是一个经济烂摊子。1949年全国钢产量只有15.8万吨,粮食产量仅一亿吨出头,工业总产值仅为1936年的一半左右。通货膨胀极为严重——国民党统治后期法币崩溃,金圆券随之垮台,市场以金银和外币计价,投机盛行。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新生的人民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果断措施:没收官僚资本,建立国营经济——到1949年底没收了占全国工业资本三分之二的官僚资本企业,将其改造为社会主义国营企业,奠定了新中国国营经济的基础;稳定物价,统一财经——在陈云的直接组织领导下,通过严厉整顿市场、统一金银管理、统一全国财政收支、物资调度和现金管理,到1950年春基本遏制了长达十余年的恶性通货膨胀,全国经济秩序初步恢复。到1952年底,工农业生产各项主要指标均超过历史最高水平,国民经济恢复工作胜利完成。
2. 过渡时期总路线与“一五”计划
1953年,在国民经济恢复工作基本完成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正式公布了过渡时期总路线。“一化三改”——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的实质,是在发展生产力的同时解决生产关系的问题,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成为我国社会的唯一经济基础。
1953年开始执行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以苏联援助的156个工业项目为核心,集中力量进行以重工业为中心的工业建设。五年间,全国实际完成基本建设投资近五百亿元,施工建设的大中型工业项目近千个。鞍山钢铁公司大型轧钢厂、无缝钢管厂相继投产,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沈阳第一机床厂、洛阳拖拉机厂等重点项目先后建成。到1957年,“一五”计划超额完成,中国在历史上第一次建立了自己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雏形。
对于“一五”计划时期经济建设的特点,可以从两个维度来看。发展模式维度,“一五”计划参照苏联经验确立了计划经济体制,国家的生产、资源分配和产品调拨均纳入统一的计划管理框架——这在当时的条件下有利于集中有限资源优先攻克工业基础空白的关键环节,但也为后来经济体制趋于僵化埋下了体制因子。产业结构维度,“一五”计划执行“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钢铁、机械、电力、煤炭等基础工业的产量大幅增长,农业生产则主要服务于工业积累——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即是这种以农补工体制的制度体现。
3. 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
过渡时期三大改造的发端和完成阶段不尽相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大体经历了农业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三个步骤。初级社保留土地分红,属半社会主义性质;高级社取消土地分红、主要生产资料完全集体所有,属完全社会主义性质。到1956年底,加入合作社的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96.3%,其中参加高级社的占87.8%,全国基本实现了农业合作化。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于1956年底基本完成。
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走出了独特的道路。国家对资本家实行“和平赎买”政策——第一步将私营企业改造为国家资本主义的初级形式(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第二步实行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部分利润归资本家所有);第三步实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以定息方式支付给予资本主义工商业者的赎买金)。1956年初,全国出现了全行业公私合营的高潮,到年底基本完成。通过赎买政策,民族资产阶级在生产资料上基本被和平地转化为劳动者,从而避免了生产资料剧烈变动导致的经济震荡和阶级冲突。2024年广东卷第6题以1952年部分城市私营工业统购包销产值比重表为切入点——到1952年,国家对私营工业主要产品的产销已有相当部分纳入国家控制,这一数据趋势反映的正是“国家掌握私营产品的主要部分”,也即是说在全面公私合营以前,国家资本主义初级形式已经初步实现了对私营经济的引导和控制。
1956年底,三大改造基本完成,标志着中国实现了从生产资料私有制向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历史性转变。至此,以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基本形式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中国初步建立。加上1954年确立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制度框架,中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三、奠基突破: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民族政策与外交实践
1.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历史上各民族之间既有和睦相处也有矛盾冲突,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习俗差异很大。如何妥善处理民族关系,关系到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共同纲领》明确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1954年宪法进一步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立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这既不同于苏维埃式的“民族自决权到分离自由”,也不同于旧式帝国的羁縻优待政策——它一方面保障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另一方面让少数民族在本区域内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区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共同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逐步从纸面走向实践。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于1947年,是中国成立的第一个民族自治区。新中国成立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95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195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1958年)、西藏自治区(1965年)相继成立。五个自治区加上三十个自治州、一百二十个自治县(旗),构成了比较完整的民族区域自治体系。
2. 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方针
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审时度势,先后提出了“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和“一边倒”三大外交方针。“另起炉灶”——不承认国民党政府同各国建立的外交关系,在新的基础上同各国建立新的外交关系;“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清除帝国主义在中国的残余势力,取消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再考虑与外国建交;“一边倒”——新中国站在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一边。三大方针的核心是独立自主——彻底结束百余年来任人宰割的屈辱外交,以崭新的姿态登上国际舞台。
1949年底至1950年初,毛泽东访问苏联,与斯大林进行会谈,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和其他有关协定。苏联放弃了在中国的一切特权,并承诺给予中国长期经济和技术援助。中苏友好合作关系的建立,为新中国获得必要的国际支持和经济技术援助开辟了通道。
新中国积极发展同周边国家的友好关系,倡导和平共处的国际关系准则。1953年底,周恩来在接见印度代表团时首次提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1954年,周恩来访问印度和缅甸,分别与两国总理发表联合声明,一致同意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中印、中缅关系的基本原则。次年万隆亚非会议上,五项原则发展为处理国际关系的十项原则。2024年浙江卷第9题以外国媒体的评论为材料——中国“从20世纪50年代起就恪守着一套处理国际关系的原则”,“美国永远无法理解,中国作为世界上边界线最长的国家之一是如何与邻国保持和睦关系的”。正确选项指向“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这项原则自1953年首次提出后,始终是中国处理好同世界各国关系的基础性准则,也成为被国际社会广泛认同的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
新中国也致力于维护国家统一,在处理涉及国家主权的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2024年北京卷第10题以1955年周恩来与法国议员代表团的谈话为材料——周恩来强调“中国人民决不能接受”“两个中国”的存在,“中国本来是统一的,中国内战的结果是中国人民取得了彻底的胜利”。这段话正确选项指向“强调一个中国原则是中法建交的政治基础”。早在五十年代中国就在对外交往中向一切愿意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阐明台湾问题的基本立场,此后一个中国原则始终是中国外交不可逾越的红线。
【重点突破与素养提升】
一、土地改革——从“分田”到改变社会结构的深层革命
核心问题: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改革与历史上的“均田”相比,实质区别在哪里?
要点精析:
中国历史上历次“均田”(从王莽的“王田”到北魏隋唐的“均田令”,再到太平天国的《天朝田亩制度》)都是在不触动封建国家基本统治制度的前提下,王朝自上而下地对土地占有状况进行有限调整,本质上是统治者“恩赐”给农民的让步政策——其目的在于缓和阶级矛盾、增加税收、恢复生产,地主阶级作为统治基础的地位并未改变。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改革则是一次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的彻底革命。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农民,不是“恩赐”而是农民在共产党领导下通过阶级斗争实现的转权,改变了农村生产资料的所有制结构——从地主土地所有制变为农民个体所有制;也改变了农村的社会结构——地主阶级作为乡村社会的统治阶层被消灭,农民协会和以贫雇农为主体的乡村基层政权取代了旧式乡绅和保甲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功能,国家政令从此真正下达到了农村最基层。2024年湖南卷第10题中从“卖命不卖姓”到“天下农民是一家”的观念转变,正是这种结构变动在文化心理层面最简明的表达。
关联高考:2024年重庆卷第8题正确选项“改变了中国的社会结构”,2024年湖南卷第10题正确选项“改造了农村基层组织结构”,从两个相互补充的角度共同复述了土改不同于历史上任何一次均田的根本特质。
二、和平赎买——三大改造中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独特道路
核心问题:为什么中国能够通过“和平赎买”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要点精析:
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提出了对民族资本主义进行“和平赎买”的政策。这一政策能够获得成功是基于几个基本前提。其一,无产阶级掌握着国家政权——解放军和人民政权可以确保任何试图反抗改造的资本集团无法武装对抗国家。其二,国营经济已控制了国家经济命脉——没收官僚资本后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掌握了重工业、铁路、银行、外贸等具有战略意义的行业,资本主义工商业在原料供应、产品销售、信贷资金等方面已高度依赖国营经济。其三,民族资产阶级在民主革命中曾是革命的同盟者,在社会上并未完全丧失声誉和地位,共产党对他们采取了“团结、批评、教育”的方针而不是“打倒”的方式,减少了反抗阻力。其四,农业合作化运动已基本将农村纳入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系,切断了资本主义在农村的最后市场出口,使得私人资本在经济上失去了独立生存的空间。
三大改造的完成标志着中国实现了从生产资料私有制向公有制的历史性转变,这是社会制度层面上此前任何一次中国内部变革都未能达到的深度。但从历史经验来看,改造后期步伐过快——不少地方出现了强迫命令、盲目集中的倾向,手工业和商业网点合并过多使群众生活产生诸多不便。这些是在社会主义改造实践中有待进一步认识和完善的问题。
三、从古到今——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治理演进
核心问题: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古代羁縻制度和近代民族同化政策有何根本区别?
要点精析:
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置于中国古代到近现代民族治理方式的整体演进中对照,可以更清晰地看到其制度创新质素。古代王朝对少数民族多实行“因俗而治”——只要边疆民族承认中央政权的宗主权、定期朝贡、不扰边塞,对其内部事务中央很少干预。这种方式在保持边疆表面归附的同时也保留了旧的社会结构和剥削制度,缺乏促进各个民族在共同权利和发展中交融的制度化机制。
近代以来,北洋政府和国民政府基本继承了旧式“羁縻”的思路,在某些时期还推行过大汉族主义的“同化”政策——不承认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文化独特性,力求统一语言习俗以行政命令推行国语。其结果往往是激化民族矛盾而不是促进交融。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则兼具国家统一与民族自治的双重功能:一方面确立了少数民族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平等权利,在法律和制度上保障其自主管理本民族事务;另一方面将民族自治纳入国家统一框架——自治不是分离而是自主,各民族在宪法和法律保障下共同参与国家治理。从更长的历史时段来看,这一制度是对中国古代“因俗而治”经验和教训的批判性继承和创造性发展,也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多民族国家国情相结合的制度创新。
【阅卷视角与解题方法】
方法一:辨别新民主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
新民主主义社会(1949—1956年过渡时期)与社会主义社会(1956年以后)的根本区别在于: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否成为唯一的经济基础。在同一时期内,土改将地主土地分给农民后形成的是农民个体经济而非集体所有制,私营工商业在三大改造完成前也仍然在法律保护下存在。遇到时间判断类题目,应从所有制性质入眼,辨别事件所属的社会发展阶段。
方法二:区分“根本制度”与“基本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基本政治制度。二者在宪法地位和制度层级上有所不同,解题时注意概念的准确归属。
方法三:分析史料信度
新中国初期经济和社会政策的材料题中,引用《人民日报》等报刊报道的材料往往带有舆论宣传的积极性目的,其“说什么”本身是历史事实,但报道的正面报道立场需要与档案数据等更客观的史料相互平衡。遇到同一事件不同来源表述不一致,首先判定史料性质(档案/报刊/回忆录),然后比较信度等级,再作综合性判断。
【备考延伸与拓展阅读】
本讲内容与选择性必修一《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国的外交原则”等内容有直接衔接关系,与选择性必修二《经济与社会生活》中“新中国初期的经济建设”交叉。复习时应打通教材模块,在社会主义制度确立的宏观框架中整合各领域知识。
建议将本讲置于新民主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时段整体中理解。中国近代以来的社会变革可以概括为三次伟大的历史性飞跃:辛亥革命结束帝制——新中国成立结束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复习上,这三环的衔接可通过第24讲完成。
精研近三年高考真题中涉及本讲内容的题目:2024年湖南卷第10题(土改与宗族观念)、2024年重庆卷第8题(土改与社会结构)、2024年广东卷第6题(私营工业比重表)、2024年浙江卷第9题(和平共处五项原则)、2024年北京卷第10题(一个中国原则)等,归纳命题切入点的共同特征。
拓展阅读: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对过渡时期总路线和三大改造的决策过程有第一手的权威叙述;金冲及《二十世纪中国史纲》对新中国成立前后连续时段的历史有详实分析;费正清主编《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1949—1965)》以国际史学视角审视新中国前十七年历程,适合学有余力者拓展学术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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