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保障各类物权 课件(共46张PPT,1个视频) 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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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保障各类物权 课件(共46张PPT,1个视频) 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46张PPT)
大家一起“偷甘蔗”
2.1保障各类物权
大型纪录片《四川偷甘蔗狂欢》持续为您播出
这场爆火的“偷甘蔗”体验,既让农户收获了流量,也让众多慕名而来的游客解了压。
游戏中的“偷”为何不违法?农户对甘蔗的权利如何保障?
今天,我们就以这一真实热点为切口,走进《保障各类物权》的学习,思考:在释放野趣与守护权利之间,法律如何划出清晰边界?
总议题:
从“偷甘蔗”游戏看物权保障的法治逻辑
分议题一:
定分止争
——所有权:甘蔗归谁?游戏能“偷”真物吗?
分议题二:
物尽其用
——他物权:一块甘蔗地,如何承载多重权利?
议题一
定分止争
——所有权:甘蔗归谁?游戏能“偷”真物吗?

即名分,权利归属之意
“偷甘蔗”活动走红后,当地村民既羡慕其带来的流量与收入,又担忧自家果园、菜地被效仿者随意闯入采摘。有村民说:“要是谁都能来‘偷’,那我们种的东西还归谁?”
而童鹏飞夫妇则表示:“我们欢迎体验,但前提是尊重规则、尊重劳动成果。”
思考:为什么一个小小的“偷甘蔗”游戏,会引发村民对“财产归属”的普遍焦虑?这反映了财产制度在社会中的什么作用?
财产制度的核心功能是规范各类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明确“谁拥有什么”“谁可以使用什么”。如果没有清晰的财产制度,就会出现“公地悲剧”——人人可取、无人负责,最终损害所有人的利益。正如村民所担忧的:若甘蔗可以随便“偷”,那么土地、果树、房屋等一切财产都将失去保障。因此,财产制度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一、财产制度与财产权
1、财产制度:
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1)财产制度的地位:
(2)意义:
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物的归属和利用)
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僻邪侈,无不为已。
——《孟子·滕文公上》
一、财产制度与财产权
1、财产制度:
(3)法律措施: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①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③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
≠赔偿
补偿是“无过错的合理填补”
赔偿是“有过错的责任承担”
一、财产制度与财产权
2、财产权:
注意:知识产权也属于物权,但习惯单独列出。
(1)含义: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财产权
物权
债权
股权
知识产权
所有权
(自物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除此之外,继承权、其他投资性权利,都属于财产权。
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也纳入财产权保护范围。【14页相关链接】
在这样的一场“偷甘蔗”的狂欢中,摘下的甘蔗、地里的甘蔗、甘蔗下的土地分别属于物权中的动产还是不动产呢?是如何区分的?
未分离的植株因与土地附合,视为土地的组成部分
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
摘下的甘蔗
地里的甘蔗
甘蔗下的土地
动产
不动产
不动产
二、物权
01
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房子、树木等。
不动产
02
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存折、书籍、钢琴、汽车等。
动产

物权
物权法定原则
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他物权。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有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即 是我的就不是你的,不受他人干涉)
练一练:下列物品哪些是动产?哪些是不动产?
动产 不动产
一本书
手机
自行车
学校的房子
房子下面的土地
校园的树木
仓库里的木材







三、定分止争——所有权
1.含义:
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权能 含义 举例
占有 实际管领或控制 刘某购得商品房一套,房屋已交付给他控制
使用 运用 刘某将此套房装修后自住或出租
收益 取得经济效益 刘某收取出租房屋的租金
处分 处置 刘某将此房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等
注意:所有≠占有;这四项权利可以完全由物的所有权人行使,有时也可以与所有权人相分离。
三、定分止争——所有权
2.所有权分类:(按主体不同)
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所有权
矿藏、河海;城市土地、森林;国有文物;国有铁路、电力电信设施、油气管道等【国有财产】
农村土地、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教科文卫体设施等【集体财产】
私人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具等【私有财产】
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
国家所有
集体所有
私人所有
以案说法
小王将一套商品房卖给小丁,小丁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房价的80%,余款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支付;小王将房屋钥匙交给小丁,使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小王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小刘,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小刘名下。小刘与小丁就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执。
谁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王某
丁某
刘某
先出售(已付钱)
先行入住
过户登记
后出售
小刘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定分止争——所有权
3.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不动产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知识拓展1:不动产所有权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的几种特殊情形:P14
依法归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
法院文书的判决(生效)所取得的不动产所有权
继承开始时(被继承人死亡)取得的不动产所有权
以案说法
陈某在电子市场碰到一男子,该男子称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可以目前市场价格的三折出售,陈某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将该电脑作为赃物扣押。
为什么买方付了钱不一定能够取得所有权?
①电脑属于动产,此类动产所有权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②根据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尽管商品的卖方并不是真正所有权人,买方如果是善意与之交易,并且支付了相应价格,则同样能够取得该动产所有权。
③由于该电脑是赃物,且小陈以过低的价格获得,并不适用动产善意取得,小陈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
知识补充: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将其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要求无权处分人赔偿损失。
但是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原则上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1.标的物须为动产或者不动产
2.让与人对处分的动产或不动产无处分权
3.受让人受让财产时须为善意
4.受让人须支付合理的价格
5.转让的动产或不动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
陈某在电子市场碰到一男子,该男子称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可以目前市场价格的三折出售,陈某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将该电脑作为赃物扣押。
第三人/受让人
无权处分人
价格不合理
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从无权处分人手中取得财产的人
不知情且无重大过失(客观上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即签订合同、完成交付/登记时
三、定分止争——所有权
3.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不动产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知识拓展2: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但是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或法律禁止流通物等原则上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例如:甲替乙保管一辆刚买一个星期的价值5000元的自行车(限量款),丙以为是甲所有,跟甲说:我很喜欢你这辆自行车,你能不能卖给我?我出原价。甲为了5000元,将自行车卖给了丙。由于自行车是乙所有,甲无权处分,但是丙不知情,且支付合理对价,故丙为善意取得。
以案说法
张三把一台价值100万的汽车卖给了李四,李四把100万通过银行转帐转给了张三,车子让张三的妻子开出去,张三给妻子打电话,让其把车子交于李四,可是张三的妻子说她已经把车子卖给了王五。
(1)汽车的所有权应该归谁?为什么?
(2)假如李四买这台汽车时依法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这台车的所有权应该谁呢?
李四,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王五,因为王五是善意第三人且张三的妻子已经把车子交于王五,(取得动产的方式:交付)
三、定分止争——所有权
3.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不动产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知识拓展3:
例:
甲将车卖给乙,完成交付未办理机动车产权登记,之后甲将车借走,后又把车卖不知情的丙并且办理了机动车产权登记,这时车的所有权归丙。
甲将车卖给乙,完成交付并办理了机动车产权登记,之后甲将车借走,然后卖给不知情的丙。这时车的所有权归乙。
反向解释就是:已经登记的,就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以案说法
李某与王某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一套商品房,房产登记为李某所有。后二人因感情破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诉讼期间,李某单方面将房屋以市场价出售给不知情的第三人张某,并已完成过户登记。王某得知后,主张李某无权单独处分房屋,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法院经审理查明:张某购房时确不知李某与王某存在纠纷,且支付了合理价款,张某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思考:在本案中李某有权单独处分房屋吗?
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共有财产的处分需经全体共有人(李某与王某)一致同意。李某未经王某同意的单方出售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构成无权处分。尽管张某最终可能因“善意取得”获得房屋所有权,但这并不改变李某“无权单独处分”的性质——王某仍可就李某的无权处分行为向其主张损害赔偿(如在离婚财产分割中要求李某少分或不分财产)。
三、定分止争——所有权
4.共有财产
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家庭共有财产
比如桌子,沙发等家具
夫妻共有财产
比如夫妻共同买的房子
合伙人共有财产
比如合伙人共同出资开的饭馆
(1)含义:
(2)形式: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财产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
①每个家庭成员可能有专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整个家庭则有共有财产,夫妻之间也存在夫妻共有财产。(共同共有,不分彼此,都享有)
②几个人合伙从事经营活动,可能形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按份共有)
练一练
1.李某在小区购置了3个停车位,为避免他人占其车位,将孩子的玩具车停放其中,后被想停车的小区居民投诉至物业。物业要求李某移走玩具车,遭到李某拒绝。在双方僵持不下时,物业安保人员破坏了停车位上的玩具车,李某发现后,要求物业赔偿损失但遭到拒绝,李某遂将物业告上法庭。本案中( )
①李某对其所购停车位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②李某的行为是对公共资源的滥用,应当按物业要求移走玩具车
③物业的安保人员侵犯了李某的财产权,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④物业可制定小区车位管理办法,要求李某恢复车位的正常使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练一练
2.下列哪些情况下甲、乙之间所有权没有转移(  )
①甲将其手机交给乙保管,后达成协议将手机卖给乙 
②甲将其房屋租给乙,后甲和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丙通知乙租赁期结束后向丙返还房屋 
③甲将其笔记本电脑卖给乙,但因为甲有急用,和乙商定借用5天后再将笔记本电脑给乙 
④甲购买乙的孕牛一头,约定15天后交付,结果3天后孕牛就提前生产了小牛
A.①④   B.②③   C.①③   D.②④
D
议题二
物尽其用
——他物权:一块甘蔗地,如何承载多重权利?

张三家在农村,拥有十几亩承包甘蔗地。2023年,张三以土地经营权设定抵押,获银行贷款20万元。
以案说法
材料中涉及的物权类型有哪些?
张三拥有甘蔗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
银行拥有张三抵押甘蔗地经营权的担保物权。
他物权
四、物尽其用——他物权
(1)含义:
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
1.他物权
(2)分类:
【注意】用益物权不是
所有权,其基本特征是:
①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
②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
③以占有为条件。
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包括:
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包括:
用益物权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
②宅基地使用权;
③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担保物权
抵押权、质权等
物的交换价值
对应
物的使用价值
对应
(3)目的:法律规定众多类型的物权是为了充分发挥动产和不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四、物尽其用——他物权
2.用益物权的内容
(1)土地承包经营权
①地位:
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③保护期限:
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④经营权的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P16相关链接1)
②主要内容: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注意:
“三权分置” 是指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承包权归农民所有;经营权可以流转。
耕地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林地为三十年至七十年不等,承包期届满后均依法自动相应延长。
以案说法
1981年,黄某以一户三人(黄某与妻子张某、大儿子)名义申请了宅基地建房。同年12月,小儿子出生。2002年大儿子结婚,黄某因车祸去世。2003年,小儿子因结婚另行申请了宅基地建房;大儿子也将房屋拆除,在原宅基地上建了新房,张某随大儿子居住。2006年,大儿子居住房屋面临拆迁,获得了拆迁补偿款10万余元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36万余元。小儿子得知后,认为宅基地补偿款属于申请宅基时的黄某、张某和大儿子共同所有,三人应各享有12万余元。父亲黄某已经去世,其享有的12万余元应作为遗产由母亲、哥哥和自己共同继承。大儿子反对,双方对簿公堂。
法院审理后认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用益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因死亡而消灭。
黄某于2002年因车祸死亡,自然失去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不再是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宅基地补偿款当然也无权享有。
小儿子要求分割宅基地补偿款的诉请于法无据,判决驳回。
思考:你认为小儿子能否得到他所主张的利益
四、物尽其用——他物权
(2)宅基地使用权
地位: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权利内容: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如鸡圈、猪圈)。
保护期限: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注意:①宅基地属于农村的土地。在城镇买的地不是宅基地。
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城市市区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②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
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③《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④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宅基地使用权。
2.用益物权的内容
房地“捆绑”
以案说法
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馆,他跟着到城里上学。为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
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
小汪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
①商品房和农村老家的三间房的所有权
②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老家的宅基地使用权
④土地承包经营权
——所有权
用益物权
(他物权)
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小汪家可以获得相应的占用土地补偿。
四、物尽其用——他物权
2.用益物权的内容
②含义:
(3)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的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③商品房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关系 P17一段
①主体: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购买者等权利人
注意:在城镇买的地属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比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主体 权利内涵 法律保护
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土地承包法》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注意:三权分置——经营权可流转
宅基地使用权 农民 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农村村民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购买者等 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商品房购买者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和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后,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及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练一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用益物权。作为物权的一种重要类型,用益物权的取得必须满足法定的各项条件。以下不能合法取得用益物权的是( )
A.老赵留有的村集体分配的宅基地
B.老钱保有的村集体分配的承包地
C.老孙购买的农用承包地上的房屋
D.老李购买的建设用地上的商品房
C
农用承包地属于集体所有,其用途受严格限制,不得擅自用于非农建设
练一练
4.某村成立合作社,发展“采茶+茶艺”的文旅融合模式,村民积极响应。张爷爷以承包地的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用作采茶园。他还把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合作社,用于经营茶楼,租期5年。文旅融合模式拓宽了村民的收入渠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爷爷对其承包地享有抵押权,对其宅基地享有所有权
②合作社对张爷爷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享有用益物权
③张爷爷与合作社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④张爷爷与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详解】张爷爷对其承包地和宅基地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也没有抵押权,①错误。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房屋出租不属于用益物权,而是属于债权。合作社对张爷爷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而不享有用益物权,②错误。
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因此,张爷爷与合作社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③正确。
材料中“他还把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合作社,用于经营茶楼,租期5年”,说明张爷爷与合作社存在民事法律关系,二者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④正确。
以案说法
甲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借期1年。为确保还款,甲将其名下一辆汽车“抵押”给乙,双方签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甲在日常生活中仍然开着这辆汽车。
丙向丁购买一台电脑,因资金不足,丙提出将随身携带的一块名贵手表交给丁作为“担保”,待丙付清电脑款后,丁返还手表。
材料中涉及的两种“担保”行为分别属于哪种担保物权类型?请定简要说明判断依据。
甲的汽车“抵押”属于抵押权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材料中甲将汽车“抵押”给乙但未转移占有,因此属于抵押权。
丙的手表“担保”属于质权。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材料中丙将手表“交给丁”作为担保(转移了对手表的占有),因此属于质权。
四、物尽其用——他物权
3.担保物权的主要内容
(1)含义: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例如:甲向乙借款200万人民币,为保证按时偿还借款,甲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乙。在这个法律关系中,甲既是债务人,又是抵押人;
乙既是债权人又是抵押权人。房屋是抵押财产。
债权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称为债权关系或者债的关系。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它的客体是行为。在债权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人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为债务人。债权人享有的权利为债权,债务人承担的义务为债务。
债权就是在债的关系中,一方(债权人)请求特定另一方(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例:甲向乙购买商品,乙就对甲享有请求支付货款的债权;甲则对乙享有请求交付商品的债权。
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
四、物尽其用——他物权
3.担保物权的主要内容
质押: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如典当、手机质押给别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
抵押: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价值较大的动产、不动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房子抵押银行贷款)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不动产或者价值较大的动产
不转移占有
动产+财产权利(如股权)
转移占有
(2)内容:包括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补充)。
不是“所有”
注意:抵押权、质权属于债权人
抵押、质押行为主体为债务人、第三人
例:第三人抵押的典型例子——父亲以自有房产为儿子创业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区分抵押权和质权
抵押权的对象包括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
质权的对象是普通的动产和财产权利(如股权、知识产权)
抵押权中的债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
质权中的债权人占有质物。
抵押权实现主要通过法院申请拍卖;
质押则多直接变卖,但仍需以合理方式并保障出质人利益,也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担保财产。
【知识拓展】留置权
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如维修电脑、清洗衣物时不付钱,商家有权留置电脑/衣物),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法律直接规定,无需约定)
留置权是一种法定的、强有力的担保物权,它赋予那些已经为债务人财产付出劳动或提供了服务的债权人一种“以物抵债”的保障,是法律为维护公平交易和诚实信用而设置的重要制度。
区分: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分类 抵押权 质押权 留置权
对象 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 普通动产及财产权利(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 一般存在于保管、修理、运输、加工承揽合同中
是否转移占有(根本区别) 不转移财产,仍由抵押人保管,债权人不直接占有抵押物 转移财产,由债权人保管 它的实现因法律规定而直接存在,无需约定。
特点 不动产抵押是“登记生效”;但动产抵押是“登记对抗”, 债权人不直接占有抵押物(如房子按揭贷款) 交付即生效(登记可对抗), 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如手机质押给别人) 债权 、股权 、知识产权要登记 有合同和行为
财产必须占有
权利 实现 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自动存在,无需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权实现主要通过法院申请拍卖 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练一练
5.老赵做生意急需资金,遂向某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为降低债权风险,金融机构可以( )
①要求老赵用其房屋抵押,抵押期间不影响继续居住
②要求老赵用其汽车抵押,并把汽车交付给金融机构保管
③接受老赵以外的第三人用其财产作为金融机构债权担保
④用在老赵没有按照约定还款时,直接获得抵押财产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详解】为降低债权风险,金融机构可以要求老赵用其房屋抵押,抵押期间不影响继续居住,或者接受老赵以外的第三人用其财产作为金融机构债权担保,①③符合题意。
把汽车交付给金融机构保管这属于质押,抵押和质押最主要的区别就是财产的转移,抵押是不会转移财产的占有的,而质押则会转移财产的占有,②说法错误。
抵押没有进行转移财产的占有,债权人是不能直接处置抵押的财产的,要处置就必须经过抵押人的同意或者进行起诉通过法院的判决,④说法错误。
练一练
6.物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之一,我国对物权实行物权法定、平等保护等原则。下列对物权理解正确的是( )
①农村村民盖房必须先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村民享有所有权
②王某将新买的一套商品房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银行享有抵押权
③李某把在商场买来的电视机赠送给老人——老人对电视没有所有权
④A为获得所需借款交由B保管一批祖传古董——B享有质押权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B
【解析】选 B。农村村民盖房必须先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①错误。王某将新买的商品房抵押给银行以获得贷款,银行有抵押权,②正确。李某把在商场买来的电视机赠送给老人,老人直接取得该电视的所有权,③错误。A为获得所需借款,将其祖传古董交由B保管,B享有质押权,④正确。
连一连
土地承包经营权
抵押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质押权
房子所有权
汽车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动产所有权
不动产所有权
所有权
他物权
比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使用价值) 担保物权(交换价值)
含义
分类
保护原则 取得方式 联系 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完全的财产权)
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不完全的财产权)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抵押权、质押权等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②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用益物权的获得一般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证书
抵押权和质权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
三者都属于民法典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质利益的权利
本框小结
物权
广义财产权
知识产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国家所有
集体所有
债权
所有权
私人所有
财产制度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质权
抵押权
法律 保护
物尽
其用
定分
止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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