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件(共35张PPT) 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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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件(共35张PPT) 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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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5张PPT)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与必修三《政治与法治》中的“法治”密切相连,在学习选必二前我们先复习回忆必修三的内容:
1、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是什么?
依法治国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什么?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3、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作为公民,我们应当怎么做?
应从生活的各个方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教材梳理】
法律

生活
实体法
程序法
氪金背后的是与非
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大家在休闲时间会玩游戏吗?玩哪些游戏呢?
黑神话悟空
原神
蛋仔派对
王者荣耀
第五人格
大家在玩游戏时会给游戏充值吗?
随着数字时代的发展,氪金已经成为许多人生活中的常见现象 —— 小到几块钱的皮肤购买,大到上万元的道具充值。但这看似简单的充值行为背后,其实隐藏着复杂的民事法律关系,今天,我们就围绕“氪金”这一话题,走进《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的课堂
第一目
透视民法与
民事法律关系

结合视频,思考:人的一生为什么需要民法?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典的地位及作用
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无论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还是就业创业,无一不需要民法的规范。
民法:体现了对人“从摇篮到坟墓”的关怀
民法典地位及作用:
①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②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P3相关链接-2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2.民法含义(民法调整的范围):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平等主体:是指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适用公法:刑法、行政法、治安管理条例等)
人身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人格和身份形成的无直接物质利益因素的民事法律关系。(比如姓名、外貌、身份、尊严等)
财产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物质利益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例如:静态的财产支配关系,如所有权关系;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如债权债务关系等)
补充:
排除行政关系、劳动关系、犯罪(刑事法律关系)
注意:①国家机关作为平等主体参与民事活动时也属于民法调整范畴(如:政府与组织或自然人的借款、购买合同)
②行使公权力,如收税、罚款,则不属于民法调整范畴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2.民法含义(民法调整的范围):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律师事务所等。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特别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等
公立学校、
公立医院等
政府机关、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 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
注意:
自然人的法律条件:已经出生的、活着的
注意:法人不是生物上的人而是组织,但法人代表是人
法人组织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财产、签订合同、提起诉讼等,并且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非法人组织则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不能完全独立于其成员或创立者,通常由成员或创立者对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练一练:下列情形分别属于什么关系?适合民法调整吗?
注意:考试中可能会以“国家机关”干扰,我们要分析国家机关在干什么,若行使公权力、收税、罚款不归民法;若是与买卖有关,则归民法管。
1.刘某与前妻因为离婚产生的财产纠纷。
2.小米在微信朋友圈辱骂班上某同学。
3.某政府因未能及时偿还银行贷款被银行起诉到法院。
4.刘某因邮件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与快递公司产生的纠纷。
5.甲公司的A主管与公司签订了生产责任状。
6.丙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7.小张许诺女友求职成功就带其出国旅游。
√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名誉)
√财产关系(借贷)
√财产关系(买卖)
×劳动关系
×行政关系
×恋爱关系
材料:2024年11月至2025年7月,新疆哈密8岁的小明和12岁的小刚趁家长忙于生意,使用家长手机在2个游戏平台的6款游戏中累计充值200余次,金额达12.4 万元。家长发现后报警,民警收集充值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与游戏平台沟通协调,最终平台退还11.2万元,剩余1.2万元由家长承担。
阅读材料,结合书本知识,思考下列问题:
小明、小刚与游戏平台之间是否构成民事法律关系?请说明理由。
小明(8岁)和小刚(12岁)的氪金行为效力如何?为什么平台仅退还 90%的款项?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
(1)含义: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法律
关系
财产关系
财产所有
财产流转
人身关系
人格关系
身份关系
物权、知识产权
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等人格利益
配偶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等
小明、小刚与游戏平台之间是否构成民事法律关系?请说明理由。
构成。理由: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小明、小刚与游戏平台之间因充值购买虚拟道具形成了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受民法典调整。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①民事主体:
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民事
主体
自然人
法人
非法人组织
自合法成立时,其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自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名词解释
民事权利: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如:人身权、财产权)
民事义务: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例:不能高空抛物。)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由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有没有 →自然人从出生始到死亡止)
民事行为能力: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能不能→自然人受年龄、智力限制)
注意:民事主体需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才能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而不是实际的权利,它是民事主体获得民事权利的前提。自然人要想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还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条件,所有的自然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②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的未成年人
③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自然人
注意: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行为。
注意:①可以独立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但超出能力范围需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
②进行的纯获利行为有效。
(接受奖励、赠予、报酬)
③其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不追认则无效(合同效力待定)
①其民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②进行的纯获利行为也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小明(8岁)和小刚(12岁)的氪金行为效力如何?为什么平台仅退还 90%的款项?
小明(不满8岁)的氪金行为无效,小刚(8岁以上)的氪金行为效力待定。因为小明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需法定代理人代理;小刚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大额氪金行为超出其年龄、智力范围,需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才有效。平台退还90%款项,是考虑到家长未履行监护职责存在一定过错,剩余1.2万元为家长监护不当导致的损失,应自行承担。
7岁的小学生小美意外获得其舅舅赠予的一套房产,这一赠予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7岁的小美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接受赠与需由法定代理人(父母)代理,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赠与合同有效;但房产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要件,完成登记后小美取得所有权。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类型 客体 案例分析
所有权关系 物(静态) 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
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
债权关系 行为(动态,具体行为) 在赵某与王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
知识产权 关系 智力成果、商业标记、专利、著作 上海市查处了两家违规使用“全红禅”形象的蛋糕店。法院判决:立即停止使用使用“全红禅”形象的蛋糕。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生命健康、姓名、名誉、荣誉等) 李某在微信朋友圈辱骂张某。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及时删帖并向张某赔礼道谢。
3.民事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债权的本质是请求对方作为或不作为,因此,所有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等)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注意】权利通常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
例如:某有限责任公司和某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50万元
A.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利----获得银行提供的50万元贷款
义务----承担向某银行还款的义务
B.某银行的权利----要求某有限责任公司还款的权利
义务----提供某有限责任公司50万元贷款
难点突破:债权关系
含义:当民事主体之间产生“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做某件事(或不做某件事),另一方必须照做”的法律关系时,就形成了债权关系。简单来说,就是“我有权利要求你为我做某事,你有义务为我做”的关系。
小明上课忘带铅笔,对小亮说:“把你铅笔借我用一下,下课我还你。”小亮同意了。
小亮有了“权利”——下课能找小明要回铅笔(这是“请求小亮还铅笔”的行为);
小明有了“义务”——下课必须把铅笔还给小亮(这是“还小亮铅笔”的行为)。
这种“小亮能要求小明还铅笔,小明须还小亮铅笔”的关系,就是债权关系。
债权关系的“客体”不是铅笔本身(如问铅笔归谁,则是所有权关系,客体为物,即铅笔),而是“行为”
难点突破:债权关系
债权关系的主要类型:
合同之债(因当事人之间订立合法有效的合同/约定而产生的债权关系:比如买卖、借款、服务等)
小红在电商平台花50元买了一本小说,付款后商家接单。此时小红有权“要求商家发货并送达”,商家有义务“按约定寄书”——这是因“买卖合同”产生的债权。
侵权之债:因一方侵害他人人身权或财产权,比如打人、弄坏东西,法律规定侵权人需承担赔偿责任而产生的债权关系。简单说,“你弄伤我/弄坏我东西,必须赔我”
无因管理之债: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主动帮别人管理事务(比如替人照顾宠物、代交费用),由此产生的债权关系。简单说,“我没义务帮你,但帮你做了事,你可以给我补偿”。
不当得利之债:没有合法依据(比如算错账、捡钱不还),一方获得了利益,同时导致他人受损,法律要求受益人返还利益而产生的债权关系。简单说,“你拿了本不属于你的好处,必须还”。
补充内容,了解即可:
难点突破:债权关系
材料:2024年10月,某高校大三学生李某(21周岁)通过某正规电商平台,看中了商家张某经营的店铺中一款限量版动漫手办,该手办为某热门动漫正版周边,售价1200元。李某通过平台私信与张某确认手办的品相、发货时间等细节后,在平台上下单并支付了全额货款。张某在收到订单后,于3日内按约定将手办通过快递寄往李某预留的学校宿舍地址,李某在收货后查验手办无破损、与描述一致,确认完成交易。
结合上述材料,分析该民事关系中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分别是什么?
主体
李某、张某,二者为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客体
双方的给付行为,具体包括:
张某:按约定向李某交付“手办”的行为;
李某:按约定向张某支付“1200元”的行为。
内容
李某 权利:请求张某履行“交付符合约定的手办”的行为;
义务:履行“支付1200元”的行为。
张某 权利:请求李某履行“支付1200元货款”的行为;
义务:履行“交付符合约定的手办”的行为。
思考:请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评析材料中小林及其父母的观点?如何才能更好地协调道德和法律的关系?给我们什么启示
材料:小林在放学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证和现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当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
①“拾金不昧”既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义务(若据为己有则构成“不当得利”)当事人小林接受或放弃酬谢报酬都是行使权利的方式,材料中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的行为弘扬了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依法行使权利与拾金不昧的道德要求并不矛盾。
(2)失主在寻物启事中标明特定金额作为酬谢,在法律上构成“悬赏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所以,小林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也是合法的,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请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评析材料中小林及其父母的观点?如何才能更好地协调道德和法律的关系?给我们什么启示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①法中有德: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②德中有法: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力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4.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第二目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结合视频,思考:
你觉得平台的做法违背了民法的什么原则?
如果你是法院的审判人员,你准备怎么裁决这一纠纷?请说明理由
你觉得平台的做法违背了民法的什么原则?
如果你是法院的审判人员,你准备怎么裁决这一纠纷?请说明理由
(1)违背了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2)认定买卖合同无效。
理由如下:
①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行为没有得到法定代理人的认定、追认。
②违背了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公平原则:直播无视小兵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损害了未成年的利益,违反了公平原则。
诚信原则:直播怂恿未成年人开账户充值打赏主播,违反了诚信原则。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直播在家长不在场的情况下怂恿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充值打赏主播,违反了守法和公序良俗的原则。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1、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地位)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2、民法确定基本原则的原因
(1)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
(2)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目的)
弥补民事法律规范的缺陷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3.民法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利益均衡)
(4)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公共秩序,善良习俗)
(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否则,即使出于善意,可能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注意
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
练一练:下列违反了民法的什么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信原则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绿色原则
某饭店门口竖着“农民工恕不接待”的牌子,拒绝农民工就餐
以顾客摸过衣服为由强迫购买
某男子隐瞒患有重大疾病,与女方进行结婚登记
某服装店老板说“离店概不负责”
父母为孩子取名“北雁南飞”,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
工厂距离居民区太近,引发嗓声污染和灰尘污染
本框小结
认真对待
民事权利
与义务
透视民法和
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
解析
民法基本原则
含义
原因
内容
主体
客体
内容
重要性
调整范围
民事法律关系
含义
三要素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练一练
1.陈某10岁的儿子独自购买了一部5800元的手机。陈某发现后,到店要求退款,遭商家拒绝,于是向消费者协会提出投诉。经消协调解,双方达成退货退款协议。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交易行为是无效的
②监护人应当依法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③商家应遵守自愿公平诚信的市场交易原则
④消协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张某的儿子10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5800元手机的行为,显然与其年龄不符,因而是无效的,但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符合其年龄特点的交易是有效的,并不是其所有的交易都是无效的,①不选。
消协作为调解机构,其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④不选。
C
练一练
2.下列事项所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指向正确的是( )
①小谢和小朱在不动产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客体是房屋
②李某被四楼朱某家花盆砸伤引起纠纷——客体是受伤者
③“今日YT”对“今日TT”商标侵权案——客体是商业标志
④小张状告小宁假冒其身份散布谣言——客体是人格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李某被四楼朱某家花盆砸伤引起纠纷,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而不是受伤者,②不选
小张状告小宁假冒其身份散布谣言,侵犯了其姓名权,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 ,而不是人格权,④不选。
B
练一练
3.何某与小波系同栋、同层相邻户房屋的业主。小波家原有入户门外侧有一过道,他在装修房屋时,将该过道入口处封堵并安装了门作为入户门,将公共楼道空间占为私有,且入户门向外开启时,与邻居家的距离也缩短,影响人员通行便利,何某与小波多次沟通无效,被迫诉至法院。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小波对公共空间不具有所有权,但拥有占有和使用权
②此案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小波的侵权行为
③业主对公共空间享有共有权利,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
④小波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等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小波对公共空间不具有所有权,可以使用,但不能占有,①错误。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此案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楼道内的公共空间,不是小波的侵权行为,排除②。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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