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课件(共31张PPT) 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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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课件(共31张PPT) 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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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1张PPT)
明星维权看证据
10.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明星往往站在聚光灯下,万众瞩目、星光熠熠,但光环背后,他们也时常面临各类权益被侵害的麻烦
赵丽颖肖像被多家企业未经授权用于商业推广
北京互联网法院向徐某公告送达宋轶与其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判决书,判决徐某向宋轶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合理支出5000元。
歌手汪峰因网络用户发布其及家庭成员的不实信息遭遇名誉权侵权,最终诉至法院胜诉并获赔礼道歉
演员罗云熙肖像被AI合成用于网络短剧
——恶意造谣、肖像盗用、名誉诋毁等侵权行为屡见不鲜
2026年开年娱乐圈的一场“闪电维权战”刷屏网络
演员吴磊遭遇恶意造谣者兜售虚假隐私照,从谣言发布到造谣者公开道歉、账号永久封禁,全程仅用48小时。而这背后,是其工作室68分钟内完成全平台证据固定、迅速启动法律程序的硬核操作。
这些明星维权案例中,“证据”始终是高频关键词。为什么有的维权能“速战速决”,有的却陷入长期纠纷?
普通人在面对权利被侵害时,又该如何像明星团队一样,用证据为自己“撑腰”?
今天,我们就围绕“依法收集运用证据”这一课题,结合近期明星维权案例,展开探究。
总议题:
明星维权看证据
——如何让“有理”变得“说得清”?
分议题一:
处处留心皆证据——证据的“发现与留存”
分议题二:
主张权利靠举证——证据的“运用与责任”
议题一
处处留心皆证据
——证据的“发现与留存”
【情景材料:吴磊“48小时维权”的证据闭环】
2026年1月18日,微博用户“白珊珊a”发布针对吴磊的恶意言论,声称持有其“隐私床照”并标价兜售,还创建付费粉丝群后跑路,大号被封后仍用小号纠缠。吴磊团队的维权操作堪称“教科书级”:
1. 快速响应:谣言发布68分钟后,工作室发布声明,明确言论系捏造,同时公示“证据固定完成”的核心信息;
吴磊团队能在48小时内终结谣言、让造谣者认错追责,最关键的支撑是证据。结合材料,说明证据在维权中的作用
2. 多维取证:同步固定造谣言论、付费记录等电子数据,调取剧组通告单、拍摄佐证等书证与证人证言,并向平台申请相关操作日志等证据;
3. 高效维权:凭借完整证据链,公安机关快速介入,造谣者“白珊珊”48小时内公开道歉,账号被永久封禁,涉嫌敲诈勒索的行为被依法追责。
① 证明事实:证据能够还原“吴磊被造谣”“无作案时间”等法律事实,打破“口说无凭”的困境;
② 支撑主张:证据是维权主张的核心依据,没有证据,“造谣侵权”的主张就无法得到法律支持;
③ 保障公正:证据是司法机关公正裁判的基础,完整的证据链能让违法行为快速被追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名誉权、人格权)。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2.证据的作用: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
1.证据的含义:
就是证明的根据。诉讼证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
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
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
【相关链接】 法律事实 ≠生活事实
决定诉讼胜负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生活事实。在多数情况下,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可以达成一致,但也有一些生活事实由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无法成为法律上认可的法律事实。
相关链接:收集证据小贴士
①减少现金支付,尽量使用银行卡或者第三方支付。一旦出现纠纷,银行流水和支付凭证是重要证据。
②养成保留票据、合同的习惯。如购物小票、交通票据、营业厅的业务合同,这些日常的合同证据建议保留几个月至一年。
③不要轻易删除聊天记录。因为删除相关记录,也同时删除了证据。
④养成文字确认的好习惯。无论是借钱还是还钱,现金支付还是转账,支付完成后,不妨给对方发个短信之类的信息,确认之前发生的行为。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民事诉讼法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行政诉讼法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刑事诉讼法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4.证据的种类P95
以案说法
某日晚小王下班走到家门口,忽听到隔壁张家传来呼救声,急忙推门过去,见张小妹倒在地板上鲜血直流,就立即报告了派出所。公安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见张小妹尚未断气赶快将她送医院抢救同时在现场发现鞋印两个。张小妹从昏迷中苏醒过来后说是邻居李大龙在她身上连砍两刀并且抢去她的金项链一条现金1400余元。公安人员提取李大龙的鞋印经鉴定与现场所留的鞋印一致。经批准公安人员将李大龙拘留,并在李家中搜出金项链一条,现金10000余元以及菜刀一把。经鉴定沾在菜刀上的血迹血型与张小妹的血型相同,菜刀与张小妹的伤口吻合。经辨认金项链一条确是张小妹的。审问过程中李大龙承认由于赌博输了钱而去张家抢劫金项链一条现金10000余元的犯罪事实。
本案已经收集到哪些法定证据?
证人证言
物证
当事人陈述
鉴定意见
物证
鉴定意见
当事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
知识深化:常见的几种证据区分
① 物证——
实物或痕迹
物证是指以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情况的实物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
② 书证——
思想内容
书证是指通过文字、图表、符号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例如各种合同文本、各种信函、票据、电报、传真、图纸、图表、文件、说明书等。
如果一个证据同时具备两种证明方式,则既是书证又是物证,理论上称为物证书证同体。
例如,在犯罪现场收集到一封书信,内容与被害人死亡原因有关,如果用该书信的内容证明被害人的死亡原因,则属于书证;
同时,又需要判明该书信是否为被害人所写,需要作笔迹鉴定,从痕迹的角度看,该书信又是物证。
知识深化:常见的几种证据区分
③ 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是以录音、录像以及计算机等高科技设备记录和再现的信息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视听资料应当合法取得。如胶片、录音带、录像带。
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
④ 电子数据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如网页、博客、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
注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录音属于证据中的视听资料。但同时也规定,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取决于其存储媒介)
知识深化:常见的几种证据区分
⑤鉴定
意见
是指各行业的专家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所出具的专门性意见,例如:伤残鉴定报告、笔迹鉴定报告等。(观点表达)
⑥勘验
笔录
是指人民法院指派的勘验人员对案件的诉讼标的物和有关证据,经过现场勘验、调查所作的记录。(如实记录)
探究思考:偷拍、偷录的资料能否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据?
证据的取得要合法,如果通过偷拍、偷录等非法手段取得的(如窃入别人家中),这种资料就不能作为证据;如果不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则可以作为诉讼证据。
注意:证据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的特征
练一练
1.某投毒案中,犯罪分子用液体毒剂H使被害人中毒,投毒后该液体即迅速挥发为气体,融入空气中,后经专家现场检测才认定空气中的H气体。在本案中,H属于 (   )
A.物证  B.鉴定意见
C.书证  D.既是物证又是鉴定结论
A
2.某些产品外观上印刷的产品性能说明,在该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纠纷时,可以作为 (   )
A.书证  B.视听资料 C.物证   D.笔录
A
【解析】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物品属性、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痕迹。本案中H气体的属性证明案件事实,故应属物证,不是鉴定意见。
【解析】书证是指以书面文字、符号、图形等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含义来证明民事案件事实的证据,在本题中产品的性能说明是以书面文字的形式出现的,属于书证。故答案选A。
议题二
主张权利靠举证
——证据的“运用与责任”
在吴磊被造谣勒索案中,维权流程涉及两个法律关系:① 民事侵权:吴磊起诉造谣者侵犯名誉权、人格权,要求道歉赔偿;
② 刑事追责:造谣者“白珊珊”涉嫌敲诈勒索(兜售虚假照片牟利),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在刑事诉讼环节,检察机关向法院提交了吴磊团队提供的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证据,同时补充了公安机关的侦查笔录、造谣者的供述等,证明“白珊珊”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而“白珊珊”声称“账号被盗”,却无法提供任何证据佐证,其辩解未被法院采信。
以案说法
在吴磊维权的案例中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分配有何不同?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区别?
在这一案例中民事诉讼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由原告承担主要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公诉案件中由公诉机关(检察机关)承担主要举证责任,证明被告人有罪,而犯罪嫌疑人(“白珊珊”)无需自证无罪,仅需对自身辩解(如“账号被盗”)提供证据;若无法提供有效证据,其辩解通常不被采信。;
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均有能力收集证据,“谁主张谁举证”符合公平原则;
刑事诉讼涉及公民的重大权益,检察机关作为国家专门机关,拥有更强的侦查、取证能力,由其承担举证责任,能更好地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1. 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
(1)“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岀于公平合理的考虑,由对方负责举证。
思考:“谁主张,谁举证”这一举证原则是否是原告主张要举证,被告没有主张不需要负举证责任?
知识深化:“谁主张,谁举证”≠原告举证
“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可以细化为“主张积极事实者有举证责任,主张消极事实者无举证责任。”单纯对对方的主张进行否认的就是“主张消极事实”。而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或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张提出对抗性的新的主张,则形成抗辩,是“积极事实”的主张。
例:甲与乙围绕着借款进行的民事诉讼中
1.甲作为原告,向法院提出乙欠款5万元这一基本事实,这是主张积极事实,需举证。
2.乙若是否认欠甲5万元,这就是单纯否认对方主张,是主张消极事实,无需举证自己不欠甲5万元。
3.乙若提出已还清5万元,这就是主张积极事实,足以对抗甲欠其5万元的主张,这就形成抗辩,需要乙提供相应证据,负举证责任。
相关链接: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
(1)因污染环境、 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2)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3)个人信息处理者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的,由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4)诉讼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5)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6)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等。
【特别提醒】(1)首先,要明确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条件: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其次,需要记清举证责任倒置的常见的情形。最后,需要理解,原告提出侵权事实后,被告予以否认的,由被告对其侵权行为无过错负举证责任。
(2)举证时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过错推定侵权的,被告需要说明自己主观上没有过错来免责;对于无过错侵权的,被告需要说明自己的行为与损害的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来免责。
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2. 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
(1)要求: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原因:
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
(3)目的:通过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
注意:行政诉讼原告并非不用提供任何证据。
如:行政不作为、行政赔偿中行政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
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1)刑事诉讼法规定:
①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②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2)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并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
3. 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
【必修三】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
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
罪刑法定 疑罪从无 非法证据排除(必修三)
◆罪刑法定: 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和“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即犯罪行为的界定、种类、构成条件和刑罚处罚的种类、幅度均应当由法律加以规定,对于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
◆疑罪从无: 这是刑事诉讼法中确立的旨在实现司法公平和保障人权的重要制度,指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必须依据确定、充分的证据。对于缺乏充分证据的案件,司法机关应当不起诉或判处被告人无罪。
◆非法证据排除: 通常是指在刑事诉讼中,侦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使用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凡以非法方法取得的证据均不得在刑事审判中被采纳。
2.过错推定责任坚持“举证责任倒置”要求,但其倒置的范围并不是全部侵权责任要件,而是在过错证明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加害人只要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可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一般侵权责任的举证责任通常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3.无过错侵权责任的举证责任存在“谁主张,谁举证”“举证责任倒置”等多种可能。(行为人一般只承认不可抗力和受害人重大过错作为其法定抗辩事由,不能以自己无过错而主张抗辩)
4.劳动争议诉讼、消费者权益诉讼等也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
知识拓展:举证责任分析
5.行政诉讼中坚持举证责任倒置。
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1)是什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为什么:
①必要性: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②意义: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4. 举证基本原则
知识整合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
民事 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岀于公平合理的考虑,由对方负责举证。
行政 诉讼 行政机关提供证据 对行政不作为案件起诉,原告有提供申请证据的责任;
对行政赔偿案件,原告对于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刑事 诉讼 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举证,自诉案件由自诉人举证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由被告举证
本框小结
证据
含义
分类
举证
举证责任
举证原则
收集证据
保存证据
作用
练一练
1.(2024·北京)“宝藏秘境,奇幻之旅,198元特价(无额外消费)……”,F公司发布了一则探洞游广告。王某报名参加,签订了旅游合同,并在F公司要求下到指定商店购买了安全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合同载明“游客需自担风险和责任”,F公司可据此免责
B.F公司发布的广告欺骗了王某,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C.王某因所购安全绳断裂受伤,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害
D.F公司与王某发生侵权纠纷,该公司应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C
A:合同载明“游客需自担风险和责任”属于免除己方责任的无效条款,F公司不可据此免责,A错误。B:F公司发布的广告欺骗了王某,侵害了王某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与个人信息权益无关,B错误。C: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C正确。D:F公司与王某若产生侵权纠纷,也属于一般侵权行为,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D错误。
练一练
2.(2023·辽宁)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差异定价的情况频频发生。最近,某平台对钻石会员销售的高档宾馆住宿费定价高于线下一倍多,给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②消费能力、特殊消费偏好属于个人信息,但均不属于个人隐私
③消费者若想向平台主张损害赔偿,要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
④消费者若主张平台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要证明平台存在过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①: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隐瞒了商品及服务的真实价格,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①正确。②: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大数据杀熟”,违反了民法典中对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原则,属于侵犯了个人隐私,②错误。③:根据民事诉讼举证规则,消费者主张平台存在侵权行为,则应当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③正确。④:《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因此应当由平台承担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的举证责任,④排除。
练一练
3.(2023·新课标)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照片中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厅删除该照片,遭到拒绝。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荣誉权
②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
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解析】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本案中甲餐厅并未侵害夏某的荣誉权,①不符合题意。本案中,甲餐厅擅自拍摄夏某照片,并在无授权的情况下将该照片发布于微信公众号用作商业宣传,且在夏某提出删除的要求后予以拒绝,主观上具有侵权的故意,故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②正确。物证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而本案中甲餐厅发布的照片是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且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数据,属于电子数据证据,③说法错误。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④正确。故本题选D。
第四单元——单元知识体系
核心问题:纠纷发生后,我们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来解决 怎样打官司 由谁来提供证据
社会争议解决
非诉讼方式
诉讼
协商
调解
类型
特点
具体种类
民事诉讼
含义
行政诉讼
公权性
怎么诉讼
实现社会和谐
仲裁
适用范围
刑事诉讼
其他规定
程序性
强制性
终局性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申请回避
上诉
起诉应诉
审理判决
举证责任
保留证据
实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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