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薪火相传有继承 课件(共44张PPT,1个视频) 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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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薪火相传有继承 课件(共44张PPT,1个视频) 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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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4张PPT)
娃哈哈遗产争夺战
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考一考:你知道娃哈哈公司有哪些饮品吗?
从一瓶AD钙奶到千亿商业帝国,娃哈哈承载着几代人的青春记忆,也见证了宗庆后先生的创业传奇。
2024年,这位“布鞋首富”离世后,宗馥莉接掌娃哈哈未满一年,一场涉及21亿美元(约150亿元人民币)的遗产争夺战骤然爆发——三名美国籍人士在香港、杭州两地法院提起诉讼,自称是宗庆后与海外伴侣所生的非婚生子女,要求追讨信托权益、阻止宗馥莉动用遗产资产。
有人说,“豪门恩怨多”,但透过现象看本质,这其实是一场关于“财富如何传承”的法律大考。
今天,我们就以“娃哈哈遗产纠纷”为切入点,共同探讨《薪火相传有继承》中的法律智慧。让我们带着思考走进今天的议题学习。
总议题:
从“娃哈哈遗产风波”
看法律如何守护家的传承
分议题一:
风云骤起:百亿帝国,谁可“顺位”接班?
分议题二:
定分止争:一纸遗嘱,能否明晰山河?
议题一
风云骤起:
百亿帝国,
谁可“顺位”接班?
娃哈哈集团创始人宗庆后于2024年2月25日因病去世,享年79岁。宗庆后先生在中国商界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传奇:
宗庆后先生在2012年至2023年间多次荣登中国及全球富豪榜前列,
个人净资产曾一度高达100亿美元,
并于2023年位列《2023胡润全球富豪榜》第121位。
巨额遗产面临该如何继承的问题,在分析怎么继承之前,我们先一起来了解“继承”这个概念。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 继承与继承制度
(1)继承的含义: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继承制度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注意:
(1)赃物、赃款≠遗产;
(2)死亡赔偿金、丧葬费≠遗产
被继承人的死亡赔偿金或死亡抚恤金是其亲属获得的经济赔偿金,不是可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 继承与继承制度
(3)继承关系:
被继承人(死者)
遗产(个人合法财产)
继承人(继承权)
被继承人 死者
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继承人 依法承受遗产的人
继承权 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
思考:被继承人的财富都是遗产吗?
假如:90万元是老李和妻子
婚后共同财产,老李不幸去世。
请问,老李的遗产是多少?
(先析产,后继承)
遗产的认定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2.继承的要求:
思考:小李认为“嫁出去的女人没有继承权”的观点是否正确?
继承权认定
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思考:继承关系中真的会有继承父辈“蚂蚁花呗”的债务情况吗?
能不能选择只继承财产不继承债务呢?
3.继承遗产与债务清偿的关系
(2)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1)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注意】如果放弃继承,不需要承担任何债务。
小王的父亲去世后留给他30万的遗产,但是欠李叔10万的债务未偿还,小王应该“替父还债”吗?
如果欠李叔的是50万的债务未还清,小王应该全部还清吗?
用30万还清10万债务
如果继承遗产,用30万还30万债务,剩余20万自愿偿还。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2025年,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三人起诉宗馥莉,核心诉求为:确认其为宗庆后的非婚生子女,享有合法继承权,要求兑现宗庆生生前承诺的21亿美元信托权益,并阻止宗馥莉转移汇丰银行账户资产。
庭审材料显示,宗庆后生前有婚生女儿宗馥莉,配偶施幼珍,母亲王树珍(健在);三名原告自称分别为宗庆后与前高管杜建英、别墅管家所生。
阅读材料,思考:
三名原告主张继承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你认为他们需先证明哪些事实才能获得继承权?
若宗庆后未留下任何遗嘱,其遗产应如何分配?
三名原告主张继承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你认为他们需先证明哪些事实才能获得继承权?
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需先证明与宗庆后的血缘关系(亲子鉴定)。
若宗庆后未留下任何遗嘱,其遗产应如何分配?
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施幼珍)、子女(宗馥莉、宗继昌等三人,若身份属实)、父母(王树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若无遗嘱,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协商一致可不均等),第二顺序继承人无继承权。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是法律规定的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的继承方式。
(1)法定继承:
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否则不生效力)。
(2)遗嘱继承:
4.继承权的取得
【特别提醒】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4.继承权的丧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权恢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丧失受遗赠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5.法定继承
(1)含义: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2)范围和顺序:
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第一顺序
第二顺序
配偶
子女
父母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第一顺序
第二顺序
配偶
子女
父母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此外,法律也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指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的继子女。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拓展深化: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图一:第一顺序,爸死了,爷没死,爷爷死时,孙子代位)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图二:第二顺序,爸死了,大伯没死,大伯死时,侄子代位)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爷爷
爸爸
孙子
大伯
爸爸
侄子
图(一)
图(二)
以案说法
《离家30年未尽赡养义务,能否继承遗产》
思考:小张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而作为第二顺位的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的全部遗产,体现了遗产分配的哪些原则?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3)遗产分配规则(一般、特殊)
5.法定继承
一般情况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特殊情况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样做,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处理好法定继承问题
小丽是家中的独生女,小丽爸妈为了给小丽创造一个好的生活环境,婚后在市区买了一套127平、价值300万的房产,此房产登记在小丽父亲名下,后来小丽爸妈先后去世(此时小丽奶奶和外婆在世)。
若遗产只有这套房子,小美最终能够分得多少遗产?
以案说法
小丽父亲1/2
小丽母亲 1/2
小丽母亲1/6、小丽 1/6、小丽奶奶 1/6
小丽 1/4、 小丽外祖母 1/4
小丽:1/6+1/4+1/12=6/12 150万
小丽奶奶:1/6 50万
小丽外祖母:1/4+1/12 100万
300万
小丽1/12、 小丽外祖母1/12
父母共有财产
以案说法
李某早年丧妻,有一子一女,女儿长大后嫁到外地。李某一直与儿子、儿媳生活在一起。后来,李某的儿子不幸身亡,儿媳决定留下来照顾老人,承担起全部家务。李某去世后留下两间房子和6 000元人民币。其女儿在料理完父亲的丧事后对嫂子说:“这些遗产是我父母留下的,本应由我和哥哥共同继承,现在哥哥已经去世,所以,由我一人继承。”
嫂子考虑自己搬走无处安身,要求留下居住。李某的女儿不肯,双方因此发生争执,起诉到法院。
此案属于哪种继承方式?李某女儿关于分割遗产的说法是否正确? 为什么?假如你是法官,你会怎样裁决?其依据是什么?
此案属于法定继承。
李某女儿关于分割遗产的说法不正确。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可知,李某的女儿是李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理应继承其父的遗产。但继承法同时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因此,李某的儿媳也同样有权利继承李某的遗产。
李某的儿媳不仅有权利继承李某的遗产,而且应当继承比李某女儿更多的遗产。依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练一练
A
1.(2024高考·甘肃)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练一练
2.(2022·浙江卷)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解析] 题中,钱某未立遗嘱,因此遗产按法定顺序继承,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钱某的再婚妻子刘某和自己女儿小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①③符合题意;钱某的前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②不符合题意;继子小刘已经成年,与钱某没有扶养关系,所以不能继承遗产,④不符合题意。故选B。
通过刚才的分析我们看到,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的分配主要依据法律规定的顺序和范围。这种“按部就班”的方式虽然公平,但有时可能无法充分体现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那么,有没有一种方式能让逝者“自己说了算”呢?
议题二
定分止争:
一份遗嘱,
能否明晰山河?
香港高院裁定文件披露:
宗庆后于2024年2月2日订立两份公证遗嘱及一份委托书:
① 内地资产遗嘱:指定宗馥莉、施幼珍、王树珍为受益人,未提及三名原告;
② 离岸资产遗嘱:具体安排未完全披露,未涵盖建浩公司资产;
③ 委托书:委托宗馥莉以建浩公司资产(汇丰银行等账户)设立三个境外信托,分别受益于宗继昌等三人及其子女,约定为“不动本信托”(仅分配利息,不得动用本金),完成信托设立后,其余资产归宗馥莉所有。
2024年3月14日,宗馥莉与三名原告签署《协议》,确认宗庆后的遗嘱合法有效,宗馥莉承诺设立21亿美元信托,原告承诺不挑战遗产继承程序(这本质上是对法定继承权或可能存在的遗嘱继承权的放弃,以换取信托受益权)。后因信托未如期设立,原告提起诉讼。
若原告三人合法合规的证明自己为宗庆后子女,在不考虑委托书和协议的情况下,宗庆后先生的在内地的遗产应如何分配?
知识补充:信托
信托,简单来说就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核心特征:“隔离”与“控制”
隔离风险: 这笔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其他财产。即使委托人破产了,债主也不能拿走信托里的钱;即使受托人倒闭了,信托财产通常也会被转移给其他机构继续管理,不会被用来抵债。这就是所谓的“防火墙”功能。
控制意愿: 委托人可以在信托合同里写清楚规矩。比如:“我儿子每年只能领100万,如果他在30岁前结婚生子,可以多领一笔;如果他赌博,就停止发放。”——这比单纯留一笔现金更安全、更能体现父母的意愿。
若原告三人合法合规的证明自己为宗庆后子女,暂不考虑委托书的情况下,宗庆后先生在内地的遗产应如何分配?
在暂不考虑委托书和协议的情况下,宗庆后在内地的遗产分配需依据内地《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则处理:
通常情形
内地资产已订立公证遗嘱,指定宗馥莉、施幼珍、王树珍为受益人。依据法律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的原则,若该遗嘱合法有效,且原告不属于 “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 的情形,内地遗产应按遗嘱全部由宗馥莉、施幼珍、王树珍继承。
2.例外情形
若原告能证明自己属于 “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 的法定继承人,依据内地法律,该遗嘱需为原告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剩余部分再按遗嘱由宗馥莉等三人继承。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1.遗嘱的含义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
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2.遗嘱的意义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3.遗嘱的合法有效具备条件
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②意思表示真实
③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不违背公序良俗
④符合相应的形式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4.遗嘱的形式:
①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
②公证遗嘱: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构口述或者书写遗嘱。
③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④代书遗嘱、 ⑤录音录像遗嘱、 ⑥口头遗嘱
注意:①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5.遗嘱继承的效力: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以案说法
李爷爷非常疼爱自己的孙子小明,通过公证遗嘱将自己的房子和存款留给孙子小明。
多年后,李爷爷去世,小明获得了爷爷的财产。
小明通过李爷爷的遗嘱获得爷爷的财产是继承吗?
——李爷爷通过公证遗嘱将财产赠与孙辈小明(非法定继承人),因此小明获得财产的方式是遗赠,并非继承。
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
三、非继承遗产处理形式
5.遗赠
(1)含义: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
(2)注意:
遗嘱包含了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不管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6.遗赠扶养协议
(1)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2)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要根据取得遗产的人的身份区分)
知识拓展:比较成年意定监护和遗赠扶养协议
成年意定监护 遗赠扶养协议
适合谁用 所有成年人(年轻人也能提前指定) 通常是老人找照顾者
对方图什么 纯帮忙,没物质回报 (除非你自愿给) 图你死后的财产
(合同约定必须给)
触发条件 丧失行为能力才生效 活着时就要照顾你
练一练
①张奶奶怕中风后没人管,提前指定人,该签( )。
②李爷爷独居,和邻居约定“你照顾我,我死后房子归你”,该签: ( )。
成年意定监护
遗赠扶养协议
以案说法
案例一: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
思考:黄乙和黄丙在接受遗产的身份和条件上有什么区别
黄乙接受遗产的身份是继承人;接受遗产的条件是法定继承,他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黄丙接受遗产的身份是受赠与人;接受遗产的条件是遗赠,依据黄甲生前所立遗赠将遗产赠与黄丙,黄丙才获得。
以案说法
案例二:谢某生有两子一女, 置房五间。2010年,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边一间房给女儿。2014年2月15日清晨,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东边两间房改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归小儿子继承。当日中午谢某去世。
思考:谢某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
依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因此,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有效,按遗嘱处理遗产,东边两间房和北边一间房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小儿子继承。
知识深化
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1.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但若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针对该遗嘱继承人那部分遗产的遗嘱内容失效,按法定继承来处理。)
2.遗赠——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国家、集体、组织,遗赠不属于继承。
(受遗赠人不直接承担遗赠人的债务,债务需先由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清偿,剩余财产再由受遗赠人取得。)
3.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人以外的人、组织。
(承担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书面形式)
(遗赠扶养协议具有优先于遗嘱继承和遗赠的效力)
4.成年意定监护——近亲属、其他人、组织(负有监护职责,书面形式)
【法律效力】遗赠扶养协议>遗嘱(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
知识整合:正确理解继承制度
析产
合法财产/债务
(遗产)继承
法定继承(未立遗嘱/遗嘱无效)
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人范围内)
法律效力优先
遗赠
(不属于继承)
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组织、个人
家庭/夫妻关系下
共有财产
被继承人
继承人
(继承权)
遗赠扶养: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承担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 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本框小结
薪火相传有
继承
法定继承有顺序
遗嘱继承重意愿
遗嘱的含义
遗嘱的意义
遗嘱处理财产的方式
遗嘱的形式
继承和继承关系
遗嘱继承
继承权的取得
法定继承
含义
条件
顺序和范围
含义
条件
遗嘱继承
遗赠
遗赠扶养协议
处理原则
练一练
1.(2023·江苏)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顺赵某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D
【详解】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该遗嘱有效,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A不选。
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而不是赵甲、赵乙协商分配,B不选。
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立有前后相悖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按照赵某的遗嘱,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C不选,D入选。
练一练
2.(2025年河南)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李某病故,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赠与房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遗赠
②该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张甲不能继承
③房产赠与发生于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失效
④如果张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1万元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①:遗赠是指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张乙属于法定继承人,李某在2024年直接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这是生前的赠与行为,不是遗赠,①不符合题意。②: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时转移。李某在2024年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因此,房产在李某去世前已经属于张乙,不属于李某的遗产,张甲不能继承,②符合题意。③: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遗嘱,但部分财产处置不自动使遗嘱完全失效。本案中自书遗嘱中涉及已赠与房产的部分失效,遗嘱对其他遗产(如2万元财产)仍可能有效,③不符合题意。④: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李某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若张甲继承遗产,需先用遗产清偿债务(1万元),剩余部分(1万元)可继承,④符合题意。
C
第一,要先析产,确定遗产的范围;
第二,要弄清案例涉及的人物关系,确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第三,要看有无遗嘱及遗嘱的效力,以及有无遗赠扶养协议;
第四,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或遗赠→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实际继承
遗产继承类试题的解题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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