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核心点一 家和万事兴1.育小职责大义 务 抚养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子女或者对未成年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教育 父母应该尊重未成年子女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子女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子女失学、辍学监护 职责 ①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②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权 利 保护 权利 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以及财产利益教育 权利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特别提醒]①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②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③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2.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1)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2)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3.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含义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要求 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意义 防止老年人合法权益受损。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缺点 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建议 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4.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1)行为表现: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2)法律责任: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归纳提升] 抚养、赡养与扶养项目 抚养 赡养 扶养区 别 定义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应该在经济上、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 范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之间,也可泛指亲属之间联系 三者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三者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抚养的责任和义务。矫正:抚养指长辈对晚辈的抚育教养。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责任和义务。2.非婚生子女对养父母没有赡养的义务。矫正:非婚生子女对养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通过有关部门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3.郑先生对其妻子黄女士实施家庭暴力,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矫正:实施家庭暴力,其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行为不一定构成犯罪。4.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障了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应尽量选择法定继承人作为自己的监护人。矫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考向一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典例1] (2025·广东卷,15)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 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考教衔接]题源 追溯 教材P4正文: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教材P43正文: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衔接 展示 信息点①: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 元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信息点②: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 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思维 清障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家庭成员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 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必须(而不是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考向二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典例2] (2025·山东卷,13)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 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A.①③ B.①④C.②③ D.②④解析:A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中郭某婚后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该贷款属于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郭某夫妻共同债务,①正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本案中,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③正确。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郭某的专利有法定的保护期限,并非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②错误。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外孙女和外孙女婿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本案中,何某外祖母订立的遗嘱属于遗赠,何某以遗赠的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而不是遗嘱继承,④不选。常回家看看郭某与刘某是夫妻关系,刘某于2022年去世。二人育有子女四人,现郭某年已九十,由小女儿照顾,郭某起诉要求另外三子支付赡养费,其中郭某每月有退休金五千余元,大儿子居住在外地,二儿子肢体残疾,三儿子表示郭某现有收入并不需要子女支付赡养费。一审法院认为郭某尚不存在生活困难的情形,故对于郭某的请求未予支持。郭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期间,三个儿子前往郭某住处探望老人,老人表达希望儿子多来陪伴的想法。二审法院虽未支持老人要求赡养费的主张,但基于老人渴望子女陪伴的意愿,向郭某的三个儿子发出了《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要求其常回家看看,多与老人沟通交流,让老人感受到家人的温暖,安享晚年。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郭某的三个儿子都是成年人,应履行精神上慰藉父亲的义务。二审法院向郭某的三个儿子发出《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是保护郭某的合法权益,引导郭某的儿子孝老敬亲,传承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1.年近八旬的王老伯向某公证处申办意定监护协议公证。原来,老人至今未婚,膝下无儿无女,前段时间突然感觉身体不适,想提前确定意定监护人。王老伯所在社区的居委会工作人员林女士,多年来一直在照顾看望王老伯,也愿意担任王老伯的意定监护人。于是,双方约定办理公证,把双方的意思表示、权利义务等内容固定下来。下列对于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理解,正确的是( )A.民政部门和居委会不能成为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监护人B.监护人在被监护人去世后继承被监护人的遗产C.监护协议可以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D.体现出最大限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解析:D 只要双方自愿同意签订协议,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如朋友、邻居等)或者组织(如民政部门,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残疾人联合会、居委会、村委会、提供监护业务的社会组织等),都可以被选为意定监护人,A错误。意定监护人不等于财产继承人,如无特殊约定或特殊身份,意定监护人不能继承财产,B错误。监护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不能以口头形式订立,C错误。2.赵某和李某夫妻养育两个女儿,在大女儿大学毕业、小女儿上初中时夫妻二人离婚,两个女儿随母亲李某改嫁。如今,两个女儿均已成家,赵某年迈且无固定收入,生活拮据,于是向两个女儿索要生活费。两个女儿以父母已离婚多年且离婚后父亲没有支付抚养费为由拒绝,于是赵某诉至法院,要求两个女儿履行赡养义务。本案中( )①法院应当支持赵某的诉讼请求 ②子女不能因为父母离婚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③由于李某改嫁,两个女儿只对继父承担赡养义务 ④赵某因未支付抚养费而无权要求子女尽赡养义务A.①② B.①④C.②③ D.③④解析:A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会因父母婚姻关系发生改变而消失,也不能因为离婚后没有支付抚养费而拒绝尽赡养义务,且赵某与妻子离婚前共同养育了两个女儿,③④说法错误。①②正确。核心点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1.继承概述含义 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意义 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继承 关系遗产 认定 先析产,后继承: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继承 权的 取得 ①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特别提醒]①被继承人的死亡赔偿金或死亡抚恤金是其亲属获得的经济赔偿金,不是可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②不继承遗产可不承担债务。③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2.法定继承有顺序含义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前提 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特点 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范围和 顺序 ①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②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③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分 配原则 ①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协商同意可以不均等) 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要求和 意义 ①要求: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②意义:既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条链接]代位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3.遗嘱继承(1)遗嘱含义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有效 条件 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②意思表示真实,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种类 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法律 效力 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意义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2)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项目 不同点 相同点遗嘱 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 扶养 协议 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特别提醒]区分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①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②遗赠——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国家、集体、组织。③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人以外的人、组织。(负责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书面形式)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近亲属、其他个人、组织。(负有监护职责。书面形式)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归纳总结]关于“遗产处理”试题的解题方法(1)进行遗产认定(析产):先将被继承人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2)区分处理遗产的方式①根据被继承人是否立了遗嘱,判断是遗嘱方式还是法定继承方式。②根据有效遗嘱的构成要件判断所立遗嘱是否有效,如无效则按法定继承方式处理。(3)法定继承方式:重点把握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4)遗嘱方式:区分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三种遗嘱方式(法律效力不同)。1.俗话说:“父债子还。”子女继承父母遗产,也要负责父母生前债务的清偿。矫正: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2.有遗嘱一定是遗嘱继承。矫正: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3.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主要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少量遗产。矫正: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4.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律效力等同。矫正: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5.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法律认定为准。矫正: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考向一 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典例1] (2024·甘肃卷,14)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解析:A 李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丧偶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考向二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典例2] (2025·河南卷,10)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李某病故,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李某赠与房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遗赠 ②该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张甲不能继承 ③房产赠与发生于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失效 ④如果张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1万元债务A.①② B.①③C.②④ D.③④解析:C 遗赠不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张乙是李某的法定继承人,且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时,李某还未离世,其行为属于赠与行为,既不是遗赠也不是遗嘱继承,①错误。李某立遗嘱在前,赠房给张乙在后,且李某与张乙办理了过户登记,可见李某在生前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变更了遗嘱的内容。李某对张乙所作的赠与,意思表示明确,理应得到尊重,张甲不能再继承该房产,②正确。遗嘱只是部分失效,③错误。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同时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因此,如果张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1万元的债务,④正确。考向三 遗赠扶养协议[典例3] (2024·安徽卷,14)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A.①② B.①④C.②③ D.③④解析:D 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婚姻关系、血缘关系等)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邻居明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①错误。明某与文某签订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即扶养人承担被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案例中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③④正确。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对被扶养人承担的是扶养义务,而非赡养义务,成年子女应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②错误。拆迁补偿款到底归谁崔老太与老伴李某育有两子,长子李甲、次子李乙。老两口在宅基地上共同修建了一套住宅,2017年李某去世。2025年,该住宅被相关部门拆迁并征收。因崔老太不识字,故委托李甲及其妻子代为签署《拆迁补偿合同》,并代为领取补偿款70万元。但款项到账后,李甲却拒绝分配给母亲和弟弟。崔老太与李甲多次协商无果,便诉至法院。法官上门走访了解情况时,母子三人各执己见。李甲说:“我母亲常年和我共同生活,而且是由我尽赡养义务,所以拆迁款应该归我!”李乙不甘示弱地回应:“这部分拆迁补偿款是父亲的遗产,所以应该由母亲、李甲和我均分。”崔老太则认为:“住宅是我与丈夫共同所有,现在丈夫已去世,拆迁补偿款应完全由我说了算。”法官听完后,决定从法律法规、亲情等角度进行调解。①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该房屋为崔老太夫妻二人共同所有,拆迁补偿款70万元归二人共有,其中35万元属于李某的遗产,而不是崔老太认为的完全占有,崔老太的言论是错误的。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崔老太、李甲、李乙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继承李某35万元遗产的权利,原则上应该平均分割,李乙的话有一定的合理性,但要考虑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李甲与崔老太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故拆迁款应该多分一些而不是完全占有拆迁款,李甲的言论也是错误的。1.蒋某年老体弱,其子潘某长期在外地工作,未尽赡养义务。蒋某与愿意照顾其生活的朋友金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金某负责其生养死葬,死后名下房产归金某所有。金某悉心照料蒋某多年,蒋某去世后,潘某返回,以唯一法定继承人身份要求继承房产。金某遂诉至法院。关于此案,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①在遗产继承中,法定继承优先于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②潘某因未尽赡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能不分或少分 ③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思,以保护扶养人的合法权益 ④金某作为潘某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取得蒋某的房产A.①② B.①④C.②③ D.③④解析:C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①错误。金某是蒋某的扶养人,与潘某无监护关系,且法定监护人概念不适用此情形,④错误。②③正确。2.2025年8月,年迈的黎某离世,留下了一处房产。由于黎某生前未立遗嘱,也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这份遗产成为她的三个子女争夺的焦点。三个子女时某、章甲和章乙是同母异父的关系。2025年11月,时某把章甲、章乙起诉至H区法院,要求获得母亲遗留的全部房产和4.7万元抚恤金,理由是自己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本案中( )①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②其涉案遗产包括全部房产和抚恤金,应依法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③抚恤金不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④若时某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则在房产和抚恤金的继承上可以多分A.①③ B.①④C.②③ D.②④解析:A 房产属于遗产,但是抚恤金是给予死者家属的经济补偿,不属于遗产,②不选。房产作为遗产,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但抚恤金不是遗产,不适用遗产分配原则,④不选。①③正确。训练(四十五)(建议用时:25分钟 满分:36分)选择题:每小题3分。1.赵某(女)与田某登记结婚,生育一女田某某。2025年2月,赵某与田某分居,后协议离婚未果。5月,田某与母亲孙某在未经赵某允许的情况下将田某某带走,此时田某某尚在哺乳期内,赵某多次要求探望均被田某拒绝。2025年11月,赵某以监护权纠纷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田某、孙某将田某某送回,并由自己依法继续行使对田某某的监护权。对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赵某和田某双方平等享有对田某某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 ②孙某行为构成对赵某因履行监护职责所产生的权利的侵害 ③判令田某享有对孩子的监护权符合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 ④人民法院判定的具体监护人可以对家庭其他成员的探望不予配合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A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①正确。田某、孙某擅自将尚在哺乳期的田某某带走,并拒绝赵某探望,构成对赵某因履行监护职责所产生的权利的侵害,②正确。田某某尚在哺乳期,暂由赵某直接抚养最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③错误。无论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哪方享有监护权,该监护人都应对家庭其他成员的探望予以配合,④错误。2.李某父母诉讼离婚,李某被判由母亲抚养。母亲过世后,10岁的李某改随父亲生活,父亲不让李某继续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并以其法定监护人身份对李某姥姥提起诉讼,要求继承李某母亲遗产。本案中( )①李某父亲侵害了李某受教育的权利,应履行让其接受教育的义务 ②如拒不配合李某返校,法院可责令李某父亲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及训诫 ③判由李某母亲抚养意味着李某父亲不再是李某的法定监护人 ④李某母亲的遗产应该由李某、李某姥姥、李某父亲共同继承A.①② B.①④C.②③ D.③④解析:A 李某父亲不让李某继续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侵害了李某受教育的权利,应履行让其接受教育的义务,如拒不配合李某返校,法院可责令李某父亲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及训诫,①②正确。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李某父亲仍是李某的法定监护人,③不选。李某父母已经离婚,李某父亲无权继承李某母亲的遗产,④不选。3.张大爷中年丧妻,自己将儿子张某抚养成人。张某结婚后,儿媳经常虐待张大爷,可儿子不闻不问。张大爷年老体弱,孤苦伶仃,他要求儿子尽赡养义务,反遭儿媳一顿臭骂,张某也不管。假如你是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你可以这样说服张某夫妇( )①从道德上讲,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权利②“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应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③遗弃父母的行为违法,要承担法律责任 ④有赡养能力而拒不赡养的子女,如情节恶劣,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①② B.③④C.②④ D.①③解析:C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是义务,不是权利,①不符合题意。材料中张某夫妻的行为是虐待行为,不是遗弃行为,③不符合题意。②④正确。4.(2026·福建福州期中)张某和王某是一对夫妻,育有三个子女:大女儿张某甲和儿子张某乙、张某丙。张某丙患有精神疾病,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儿子张某乙大学毕业后直接出国定居,此后杳无音信。后来张某去世,留有房产一套、现金30万元,张某生前留有遗嘱房产归妻子王某所有。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王某必须办理过户登记方可获得房产所有权 ②可以不分给张某乙,因为其未尽赡养义务已丧失继承权 ③遗产应该要为张某丙留下相应的份额,应当予以照顾 ④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张某房屋遗产应按遗嘱继承处理A.①② B.①④C.②③ D.③④解析:D 遗嘱指定房产归王某,王某自继承开始时即取得房产所有权,过户登记是对外公示的要件,并非取得所有权的前提,①不选。张某乙未尽赡养义务但未明确丧失继承权,不能直接不分遗产,其继承权并未当然丧失,②不选。张某丙是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遗产分配时应当予以照顾,预留必要份额,③正确。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张某的房屋遗产应按遗嘱由王某继承,④正确。5.(2026·安徽皖西南联考)刘某瘫痪14年,四个姐姐轮流照料并承担主要费用。刘某去世,刚大学毕业的女儿安安处理了刘某的丧葬事宜后,以第一顺序继承人身份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独自继承刘某的房产及存款,四个姑姑称其未尽赡养义务应被剥夺继承权。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安安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应依法继承全部遗产 ②安安因无收入来源未尽赡养义务,不应被剥夺继承权 ③四个姐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参与遗产分配 ④四个姐姐对刘某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可分得部分遗产A.①③ B.①④C.②③ D.②④解析:D 虽然安安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刘某的四个姐姐对刘某瘫痪14年轮流照料并承担主要费用,尽了主要扶养义务。遗产分配需考虑其贡献,所以安安不应依法继承全部遗产,①错误。安安刚大学毕业,在此之前可能无收入来源,她不属于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情形,不符合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因此不应被剥夺继承权,②正确。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③错误。刘某的四个姐姐虽为刘某的第二顺位继承人,但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可分得部分遗产,④正确。6.赵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育有一子赵一,两人在农村自建房屋四间。赵某父母去世时留下遗嘱,其财产只归赵某一人所有。后王某父母及赵某先后去世,赵一定居国外,王某与邻居蔡某签订协议,约定由蔡某负责王某生活起居并处理丧葬事宜,王某去世后,赠与蔡某两间房屋。签订协议后,蔡某依约履行了对王某的生养死葬义务。后赵一与蔡某就王某遗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纠纷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赵某父母留下的遗产系赵某的个人财产 ②蔡某作为受遗赠人可继承王某两间房屋 ③赵一作为王某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王某房屋一间和其他遗产 ④若蔡某不服法院一审判决,可在判决书生效后15日内提起上诉A.①② B.①③C.②④ D.③④解析:B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赵某父母遗嘱明确指定财产只归赵某一人所有,因此赵某父母的遗产属于赵某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①正确。王某与蔡某签订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蔡某承担了王某的生养死葬义务,因此作为受遗赠人有权获得协议约定的两间房屋,而不是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②排除。赵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育有一子赵一,两人在农村自建房屋四间。赵某去世,先进行析产,则王某赵某各两间房屋,赵一作为赵某的儿子,是赵某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王某均分,一人一间。王某与邻居蔡某签订协议,约定由蔡某负责王某生活起居并处理丧葬事宜,王某去世后,赠与蔡某两间房屋。此外,赵一作为法定继承人,还有权继承王某的其他遗产,③正确。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④排除。7.(2026·山东烟台模拟)庞某与戴某育有独生子庞小某。庞某去世后,戴某身患疾病长期卧床,庞小某不顾不理。戴甲是戴某的堂弟。戴某与戴甲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戴甲照顾戴某生活起居并处理丧葬事宜,戴某去世后其房屋赠与戴甲。此后,戴甲悉心照顾戴某,并在戴某去世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当戴甲依据协议主张权利时,庞小某以母亲曾在家庭微信群中立下遗嘱,称其名下所有资产归庞小某所有为由拒绝。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戴某在微信群中立下的遗嘱系真实意思表示,应予以尊重 ②戴甲履行了遗赠扶养协议的义务,有权获得戴某的房屋 ③庞小某的拒绝侵犯戴甲的合法继承权,可以通过仲裁解决纠纷 ④庞小某虽是戴某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可能丧失继承权A.①③ B.①④C.②③ D.②④解析:D 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才能生效。在家庭微信群中立下的遗嘱没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因此遗嘱无效,且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①不符合题意。本案戴某与戴甲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戴甲照顾戴某生活起居并处理丧葬事宜,戴某去世后其房屋赠与戴甲。因此戴甲履行了遗赠扶养协议的义务,有权获得戴某的房屋,②符合题意。戴甲是戴某的堂弟,不是法定继承人,因此戴甲没有合法继承权,且继承纠纷不能仲裁,③说法错误。本案中庞小某虽是戴某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对戴某不顾不理,也可能丧失继承权,④正确。8.(2025·湖南岳阳三模)张某的亲生女儿持有一份打印遗嘱,主张按照遗嘱继承父亲的全部遗产,而张某的养女则要求按照法定继承原则平分遗产。最终,人民法院裁定遗嘱因形式要件不符合法律规定而无效,判决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原则平分。关于本案,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遗嘱无效的裁定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②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张某的亲生女儿的诉求合理 ③打印遗嘱需要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首页签字才有效 ④养子女在继承权上具有与亲生子女同等的地位A.①② B.①④C.②③ D.③④解析:B 人民法院裁定遗嘱因形式要件不符合法律规定而无效,这体现了法律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裁判,彰显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①正确。虽然遗嘱继承通常优先于法定继承,但前提是遗嘱有效。在本案中,遗嘱因形式要件不符合法律规定而被人民法院裁定无效,因此张某的亲生女儿的诉求并不合理,②错误。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③错误。在法律上,养子女与亲生子女在继承权上具有同等地位,都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④正确。非选择题:共12分。9.(12分)[2025·河北卷,18(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老年人期盼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然而,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仍时有发生。胡大爷与老伴育有一儿一女,老伴已过世。儿女就胡大爷的赡养问题订立合同,其中包含如下内容:儿子放弃继承权;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天有不测风云,胡大爷突发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女儿为父亲治病花光了家中的全部积蓄,生活遇到了极大困难,向胡大爷儿子求助。儿子认为:合同约定在先;自己既不需要出钱,也不需要照料父亲。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否成立,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说明理由。答案:胡大爷儿子的观点不成立。法律层面:①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该义务不能通过协议免除。②合同约定无效,儿子与女儿订立的合同条款(儿子不承担赡养义务)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条款。③继承权与赡养义务无关,儿子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道德层面:①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应当自觉履行对父母的赡养责任,体现孝道和家庭责任感。②家庭成员应互相扶持,在父亲患病、妹妹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儿子应主动承担赡养责任,而非推卸义务。③诚信友善是社会公德,儿子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不利于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综上,胡大爷儿子必须依法承担赡养责任,同时应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训练(四十五)(建议用时:25分钟 满分:36分)选择题:每小题3分。1.赵某(女)与田某登记结婚,生育一女田某某。2025年2月,赵某与田某分居,后协议离婚未果。5月,田某与母亲孙某在未经赵某允许的情况下将田某某带走,此时田某某尚在哺乳期内,赵某多次要求探望均被田某拒绝。2025年11月,赵某以监护权纠纷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田某、孙某将田某某送回,并由自己依法继续行使对田某某的监护权。对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赵某和田某双方平等享有对田某某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 ②孙某行为构成对赵某因履行监护职责所产生的权利的侵害 ③判令田某享有对孩子的监护权符合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 ④人民法院判定的具体监护人可以对家庭其他成员的探望不予配合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解析:A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①正确。田某、孙某擅自将尚在哺乳期的田某某带走,并拒绝赵某探望,构成对赵某因履行监护职责所产生的权利的侵害,②正确。田某某尚在哺乳期,暂由赵某直接抚养最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③错误。无论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哪方享有监护权,该监护人都应对家庭其他成员的探望予以配合,④错误。2.李某父母诉讼离婚,李某被判由母亲抚养。母亲过世后,10岁的李某改随父亲生活,父亲不让李某继续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并以其法定监护人身份对李某姥姥提起诉讼,要求继承李某母亲遗产。本案中( )①李某父亲侵害了李某受教育的权利,应履行让其接受教育的义务 ②如拒不配合李某返校,法院可责令李某父亲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及训诫 ③判由李某母亲抚养意味着李某父亲不再是李某的法定监护人 ④李某母亲的遗产应该由李某、李某姥姥、李某父亲共同继承A.①② B.①④C.②③ D.③④解析:A 李某父亲不让李某继续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侵害了李某受教育的权利,应履行让其接受教育的义务,如拒不配合李某返校,法院可责令李某父亲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及训诫,①②正确。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李某父亲仍是李某的法定监护人,③不选。李某父母已经离婚,李某父亲无权继承李某母亲的遗产,④不选。3.张大爷中年丧妻,自己将儿子张某抚养成人。张某结婚后,儿媳经常虐待张大爷,可儿子不闻不问。张大爷年老体弱,孤苦伶仃,他要求儿子尽赡养义务,反遭儿媳一顿臭骂,张某也不管。假如你是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你可以这样说服张某夫妇( )①从道德上讲,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权利②“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应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③遗弃父母的行为违法,要承担法律责任 ④有赡养能力而拒不赡养的子女,如情节恶劣,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①② B.③④C.②④ D.①③解析:C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是义务,不是权利,①不符合题意。材料中张某夫妻的行为是虐待行为,不是遗弃行为,③不符合题意。②④正确。4.(2026·福建福州期中)张某和王某是一对夫妻,育有三个子女:大女儿张某甲和儿子张某乙、张某丙。张某丙患有精神疾病,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儿子张某乙大学毕业后直接出国定居,此后杳无音信。后来张某去世,留有房产一套、现金30万元,张某生前留有遗嘱房产归妻子王某所有。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王某必须办理过户登记方可获得房产所有权 ②可以不分给张某乙,因为其未尽赡养义务已丧失继承权 ③遗产应该要为张某丙留下相应的份额,应当予以照顾 ④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张某房屋遗产应按遗嘱继承处理A.①② B.①④C.②③ D.③④解析:D 遗嘱指定房产归王某,王某自继承开始时即取得房产所有权,过户登记是对外公示的要件,并非取得所有权的前提,①不选。张某乙未尽赡养义务但未明确丧失继承权,不能直接不分遗产,其继承权并未当然丧失,②不选。张某丙是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遗产分配时应当予以照顾,预留必要份额,③正确。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张某的房屋遗产应按遗嘱由王某继承,④正确。5.(2026·安徽皖西南联考)刘某瘫痪14年,四个姐姐轮流照料并承担主要费用。刘某去世,刚大学毕业的女儿安安处理了刘某的丧葬事宜后,以第一顺序继承人身份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独自继承刘某的房产及存款,四个姑姑称其未尽赡养义务应被剥夺继承权。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安安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应依法继承全部遗产 ②安安因无收入来源未尽赡养义务,不应被剥夺继承权 ③四个姐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参与遗产分配 ④四个姐姐对刘某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可分得部分遗产A.①③ B.①④C.②③ D.②④解析:D 虽然安安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刘某的四个姐姐对刘某瘫痪14年轮流照料并承担主要费用,尽了主要扶养义务。遗产分配需考虑其贡献,所以安安不应依法继承全部遗产,①错误。安安刚大学毕业,在此之前可能无收入来源,她不属于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情形,不符合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因此不应被剥夺继承权,②正确。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③错误。刘某的四个姐姐虽为刘某的第二顺位继承人,但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可分得部分遗产,④正确。6.赵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育有一子赵一,两人在农村自建房屋四间。赵某父母去世时留下遗嘱,其财产只归赵某一人所有。后王某父母及赵某先后去世,赵一定居国外,王某与邻居蔡某签订协议,约定由蔡某负责王某生活起居并处理丧葬事宜,王某去世后,赠与蔡某两间房屋。签订协议后,蔡某依约履行了对王某的生养死葬义务。后赵一与蔡某就王某遗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纠纷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赵某父母留下的遗产系赵某的个人财产 ②蔡某作为受遗赠人可继承王某两间房屋 ③赵一作为王某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王某房屋一间和其他遗产 ④若蔡某不服法院一审判决,可在判决书生效后15日内提起上诉A.①② B.①③C.②④ D.③④解析:B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赵某父母遗嘱明确指定财产只归赵某一人所有,因此赵某父母的遗产属于赵某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①正确。王某与蔡某签订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蔡某承担了王某的生养死葬义务,因此作为受遗赠人有权获得协议约定的两间房屋,而不是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②排除。赵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育有一子赵一,两人在农村自建房屋四间。赵某去世,先进行析产,则王某赵某各两间房屋,赵一作为赵某的儿子,是赵某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王某均分,一人一间。王某与邻居蔡某签订协议,约定由蔡某负责王某生活起居并处理丧葬事宜,王某去世后,赠与蔡某两间房屋。此外,赵一作为法定继承人,还有权继承王某的其他遗产,③正确。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④排除。7.(2026·山东烟台模拟)庞某与戴某育有独生子庞小某。庞某去世后,戴某身患疾病长期卧床,庞小某不顾不理。戴甲是戴某的堂弟。戴某与戴甲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戴甲照顾戴某生活起居并处理丧葬事宜,戴某去世后其房屋赠与戴甲。此后,戴甲悉心照顾戴某,并在戴某去世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当戴甲依据协议主张权利时,庞小某以母亲曾在家庭微信群中立下遗嘱,称其名下所有资产归庞小某所有为由拒绝。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戴某在微信群中立下的遗嘱系真实意思表示,应予以尊重 ②戴甲履行了遗赠扶养协议的义务,有权获得戴某的房屋 ③庞小某的拒绝侵犯戴甲的合法继承权,可以通过仲裁解决纠纷 ④庞小某虽是戴某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可能丧失继承权A.①③ B.①④C.②③ D.②④解析:D 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才能生效。在家庭微信群中立下的遗嘱没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因此遗嘱无效,且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①不符合题意。本案戴某与戴甲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戴甲照顾戴某生活起居并处理丧葬事宜,戴某去世后其房屋赠与戴甲。因此戴甲履行了遗赠扶养协议的义务,有权获得戴某的房屋,②符合题意。戴甲是戴某的堂弟,不是法定继承人,因此戴甲没有合法继承权,且继承纠纷不能仲裁,③说法错误。本案中庞小某虽是戴某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对戴某不顾不理,也可能丧失继承权,④正确。8.(2025·湖南岳阳三模)张某的亲生女儿持有一份打印遗嘱,主张按照遗嘱继承父亲的全部遗产,而张某的养女则要求按照法定继承原则平分遗产。最终,人民法院裁定遗嘱因形式要件不符合法律规定而无效,判决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原则平分。关于本案,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遗嘱无效的裁定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②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张某的亲生女儿的诉求合理 ③打印遗嘱需要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首页签字才有效 ④养子女在继承权上具有与亲生子女同等的地位A.①② B.①④C.②③ D.③④解析:B 人民法院裁定遗嘱因形式要件不符合法律规定而无效,这体现了法律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裁判,彰显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①正确。虽然遗嘱继承通常优先于法定继承,但前提是遗嘱有效。在本案中,遗嘱因形式要件不符合法律规定而被人民法院裁定无效,因此张某的亲生女儿的诉求并不合理,②错误。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③错误。在法律上,养子女与亲生子女在继承权上具有同等地位,都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④正确。非选择题:共12分。9.(12分)[2025·河北卷,18(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老年人期盼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然而,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仍时有发生。胡大爷与老伴育有一儿一女,老伴已过世。儿女就胡大爷的赡养问题订立合同,其中包含如下内容:儿子放弃继承权;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天有不测风云,胡大爷突发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女儿为父亲治病花光了家中的全部积蓄,生活遇到了极大困难,向胡大爷儿子求助。儿子认为:合同约定在先;自己既不需要出钱,也不需要照料父亲。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否成立,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说明理由。答案:胡大爷儿子的观点不成立。法律层面:①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该义务不能通过协议免除。②合同约定无效,儿子与女儿订立的合同条款(儿子不承担赡养义务)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条款。③继承权与赡养义务无关,儿子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道德层面:①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应当自觉履行对父母的赡养责任,体现孝道和家庭责任感。②家庭成员应互相扶持,在父亲患病、妹妹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儿子应主动承担赡养责任,而非推卸义务。③诚信友善是社会公德,儿子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不利于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综上,胡大爷儿子必须依法承担赡养责任,同时应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共72张PPT)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核心点一核心点二限时规范训练内容索引1.育小职责大核心点一家和万事兴义 务 抚养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子女或者对未成年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教育 父母应该尊重未成年子女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子女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子女失学、辍学义 务 监护 职责 ①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②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权 利 保护 权利 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以及财产利益教育 权利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①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②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③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特别提醒]2.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1)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2)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3.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含义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要求 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意义 防止老年人合法权益受损。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缺点 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建议 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4.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1)行为表现: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2)法律责任: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归纳提升] 抚养、赡养与扶养 项目 抚养 赡养 扶养区 别 定义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应该在经济上、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 范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之间,也可泛指亲属之间联系 三者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三者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抚养的责任和义务。矫正:抚养指长辈对晚辈的抚育教养。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责任和义务。2.非婚生子女对养父母没有赡养的义务。矫正:非婚生子女对养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通过有关部门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3.郑先生对其妻子黄女士实施家庭暴力,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矫正:实施家庭暴力,其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行为不一定构成犯罪。4.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障了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应尽量选择法定继承人作为自己的监护人。矫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考向一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典例1] (2025·广东卷,15)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 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考教衔接]题源 追溯 教材P4正文: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教材P43正文: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衔接 展示 信息点①: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 元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信息点②: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 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思维 清障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家庭成员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必须(而不是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考向二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典例2] (2025·山东卷,13)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 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A.①③ B.①④C.②③ D.②④A解析:A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中郭某婚后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该贷款属于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郭某夫妻共同债务,①正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本案中,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③正确。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郭某的专利有法定的保护期限,并非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②错误。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外孙女和外孙女婿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本案中,何某外祖母订立的遗嘱属于遗赠,何某以遗赠的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而不是遗嘱继承,④不选。常回家看看郭某与刘某是夫妻关系,刘某于2022年去世。二人育有子女四人,现郭某年已九十,由小女儿照顾,郭某起诉要求另外三子支付赡养费,其中郭某每月有退休金五千余元,大儿子居住在外地,二儿子肢体残疾,三儿子表示郭某现有收入并不需要子女支付赡养费。一审法院认为郭某尚不存在生活困难的情形,故对于郭某的请求未予支持。郭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期间,三个儿子前往郭某住处探望老人,老人表达希望儿子多来陪伴的想法。二审法院虽未支持老人要求赡养费的主张,但基于老人渴望子女陪伴的意愿,向郭某的三个儿子发出了《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要求其常回家看看,多与老人沟通交流,让老人感受到家人的温暖,安享晚年。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郭某的三个儿子都是成年人,应履行精神上慰藉父亲的义务。二审法院向郭某的三个儿子发出《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是保护郭某的合法权益,引导郭某的儿子孝老敬亲,传承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1.年近八旬的王老伯向某公证处申办意定监护协议公证。原来,老人至今未婚,膝下无儿无女,前段时间突然感觉身体不适,想提前确定意定监护人。王老伯所在社区的居委会工作人员林女士,多年来一直在照顾看望王老伯,也愿意担任王老伯的意定监护人。于是,双方约定办理公证,把双方的意思表示、权利义务等内容固定下来。下列对于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理解,正确的是( )A.民政部门和居委会不能成为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监护人B.监护人在被监护人去世后继承被监护人的遗产C.监护协议可以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D.体现出最大限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D解析:D 只要双方自愿同意签订协议,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如朋友、邻居等)或者组织(如民政部门,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残疾人联合会、居委会、村委会、提供监护业务的社会组织等),都可以被选为意定监护人,A错误。意定监护人不等于财产继承人,如无特殊约定或特殊身份,意定监护人不能继承财产,B错误。监护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不能以口头形式订立,C错误。2.赵某和李某夫妻养育两个女儿,在大女儿大学毕业、小女儿上初中时夫妻二人离婚,两个女儿随母亲李某改嫁。如今,两个女儿均已成家,赵某年迈且无固定收入,生活拮据,于是向两个女儿索要生活费。两个女儿以父母已离婚多年且离婚后父亲没有支付抚养费为由拒绝,于是赵某诉至法院,要求两个女儿履行赡养义务。本案中( )①法院应当支持赵某的诉讼请求 ②子女不能因为父母离婚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③由于李某改嫁,两个女儿只对继父承担赡养义务 ④赵某因未支付抚养费而无权要求子女尽赡养义务A.①② B.①④C.②③ D.③④A解析:A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会因父母婚姻关系发生改变而消失,也不能因为离婚后没有支付抚养费而拒绝尽赡养义务,且赵某与妻子离婚前共同养育了两个女儿,③④说法错误。①②正确。1.继承概述核心点二薪火相传有继承含义 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意义 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继承 关系 遗产 认定 先析产,后继承: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继承 权的 取得 ①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②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①被继承人的死亡赔偿金或死亡抚恤金是其亲属获得的经济赔偿金,不是可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②不继承遗产可不承担债务。③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特别提醒]2.法定继承有顺序含义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前提 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特点 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范围和 顺序 ①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②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③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④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分 配原则 ①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协商同意可以不均等)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要求和 意义 ①要求: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②意义:既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位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法条链接]3.遗嘱继承(1)遗嘱含义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有效 条件 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②意思表示真实,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种类 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法律 效力 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意义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2)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 项目 不同点 相同点遗嘱 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 不同点 相同点遗赠 扶养 协议 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区分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①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②遗赠——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国家、集体、组织。③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人以外的人、组织。(负责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书面形式)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近亲属、其他个人、组织。(负有监护职责。书面形式)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特别提醒]关于“遗产处理”试题的解题方法(1)进行遗产认定(析产):先将被继承人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2)区分处理遗产的方式①根据被继承人是否立了遗嘱,判断是遗嘱方式还是法定继承方式。②根据有效遗嘱的构成要件判断所立遗嘱是否有效,如无效则按法定继承方式处理。(3)法定继承方式:重点把握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4)遗嘱方式:区分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三种遗嘱方式(法律效力不同)。[归纳总结]1.俗话说:“父债子还。”子女继承父母遗产,也要负责父母生前债务的清偿。矫正: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2.有遗嘱一定是遗嘱继承。矫正: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3.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主要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少量遗产。矫正: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4.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律效力等同。矫正: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5.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法律认定为准。矫正: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考向一 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典例1] (2024·甘肃卷,14)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A解析:A 李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丧偶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考向二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典例2] (2025·河南卷,10)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李某病故,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李某赠与房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遗赠 ②该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张甲不能继承 ③房产赠与发生于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失效 ④如果张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1万元债务A.①② B.①③C.②④ D.③④C解析:C 遗赠不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张乙是李某的法定继承人,且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时,李某还未离世,其行为属于赠与行为,既不是遗赠也不是遗嘱继承,①错误。李某立遗嘱在前,赠房给张乙在后,且李某与张乙办理了过户登记,可见李某在生前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变更了遗嘱的内容。李某对张乙所作的赠与,意思表示明确,理应得到尊重,张甲不能再继承该房产,②正确。遗嘱只是部分失效,③错误。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同时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因此,如果张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1万元的债务,④正确。考向三 遗赠扶养协议[典例3] (2024·安徽卷,14)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A.①② B.①④C.②③ D.③④D解析:D 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婚姻关系、血缘关系等)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邻居明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①错误。明某与文某签订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即扶养人承担被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案例中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③④正确。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对被扶养人承担的是扶养义务,而非赡养义务,成年子女应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②错误。拆迁补偿款到底归谁崔老太与老伴李某育有两子,长子李甲、次子李乙。老两口在宅基地上共同修建了一套住宅,2017年李某去世。2025年,该住宅被相关部门拆迁并征收。因崔老太不识字,故委托李甲及其妻子代为签署《拆迁补偿合同》,并代为领取补偿款70万元。但款项到账后,李甲却拒绝分配给母亲和弟弟。崔老太与李甲多次协商无果,便诉至法院。法官上门走访了解情况时,母子三人各执己见。李甲说:“我母亲常年和我共同生活,而且是由我尽赡养义务,所以拆迁款应该归我!”李乙不甘示弱地回应:“这部分拆迁补偿款是父亲的遗产,所以应该由母亲、李甲和我均分。”崔老太则认为:“住宅是我与丈夫共同所有,现在丈夫已去世,拆迁补偿款应完全由我说了算。”法官听完后,决定从法律法规、亲情等角度进行调解。①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该房屋为崔老太夫妻二人共同所有,拆迁补偿款70万元归二人共有,其中35万元属于李某的遗产,而不是崔老太认为的完全占有,崔老太的言论是错误的。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崔老太、李甲、李乙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继承李某35万元遗产的权利,原则上应该平均分割,李乙的话有一定的合理性,但要考虑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李甲与崔老太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故拆迁款应该多分一些而不是完全占有拆迁款,李甲的言论也是错误的。1.蒋某年老体弱,其子潘某长期在外地工作,未尽赡养义务。蒋某与愿意照顾其生活的朋友金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金某负责其生养死葬,死后名下房产归金某所有。金某悉心照料蒋某多年,蒋某去世后,潘某返回,以唯一法定继承人身份要求继承房产。金某遂诉至法院。关于此案,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①在遗产继承中,法定继承优先于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②潘某因未尽赡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能不分或少分 ③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思,以保护扶养人的合法权益 ④金某作为潘某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取得蒋某的房产A.①② B.①④C.②③ D.③④C解析:C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①错误。金某是蒋某的扶养人,与潘某无监护关系,且法定监护人概念不适用此情形,④错误。②③正确。2.2025年8月,年迈的黎某离世,留下了一处房产。由于黎某生前未立遗嘱,也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这份遗产成为她的三个子女争夺的焦点。三个子女时某、章甲和章乙是同母异父的关系。2025年11月,时某把章甲、章乙起诉至H区法院,要求获得母亲遗留的全部房产和4.7万元抚恤金,理由是自己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本案中( )①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②其涉案遗产包括全部房产和抚恤金,应依法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 ③抚恤金不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④若时某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则在房产和抚恤金的继承上可以多分A.①③ B.①④C.②③ D.②④A解析:A 房产属于遗产,但是抚恤金是给予死者家属的经济补偿,不属于遗产,②不选。房产作为遗产,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但抚恤金不是遗产,不适用遗产分配原则,④不选。①③正确。345678912(建议用时:25分钟 满分:36分)选择题:每小题3分。1.赵某(女)与田某登记结婚,生育一女田某某。2025年2月,赵某与田某分居,后协议离婚未果。5月,田某与母亲孙某在未经赵某允许的情况下将田某某带走,此时田某某尚在哺乳期内,赵某多次要求探望均被田某拒绝。2025年11月,赵某以监护权纠纷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田某、孙某将田某某送回,并由自己依法继续行使对田某某的监护权。对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训练(四十五)345678912①赵某和田某双方平等享有对田某某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 ②孙某行为构成对赵某因履行监护职责所产生的权利的侵害 ③判令田某享有对孩子的监护权符合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 ④人民法院判定的具体监护人可以对家庭其他成员的探望不予配合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345678912解析:A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①正确。田某、孙某擅自将尚在哺乳期的田某某带走,并拒绝赵某探望,构成对赵某因履行监护职责所产生的权利的侵害,②正确。田某某尚在哺乳期,暂由赵某直接抚养最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③错误。无论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哪方享有监护权,该监护人都应对家庭其他成员的探望予以配合,④错误。2134567892.李某父母诉讼离婚,李某被判由母亲抚养。母亲过世后,10岁的李某改随父亲生活,父亲不让李某继续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并以其法定监护人身份对李某姥姥提起诉讼,要求继承李某母亲遗产。本案中( )①李某父亲侵害了李某受教育的权利,应履行让其接受教育的义务 ②如拒不配合李某返校,法院可责令李某父亲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及训诫 ③判由李某母亲抚养意味着李某父亲不再是李某的法定监护人 ④李某母亲的遗产应该由李某、李某姥姥、李某父亲共同继承A.①② B.①④C.②③ D.③④A213456789解析:A 李某父亲不让李某继续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侵害了李某受教育的权利,应履行让其接受教育的义务,如拒不配合李某返校,法院可责令李某父亲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及训诫,①②正确。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李某父亲仍是李某的法定监护人,③不选。李某父母已经离婚,李某父亲无权继承李某母亲的遗产,④不选。2314567893.张大爷中年丧妻,自己将儿子张某抚养成人。张某结婚后,儿媳经常虐待张大爷,可儿子不闻不问。张大爷年老体弱,孤苦伶仃,他要求儿子尽赡养义务,反遭儿媳一顿臭骂,张某也不管。假如你是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你可以这样说服张某夫妇( )①从道德上讲,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权利②“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应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③遗弃父母的行为违法,要承担法律责任 ④有赡养能力而拒不赡养的子女,如情节恶劣,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①② B.③④C.②④ D.①③C231456789解析:C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是义务,不是权利,①不符合题意。材料中张某夫妻的行为是虐待行为,不是遗弃行为,③不符合题意。②④正确。2341567894.(2026·福建福州期中)张某和王某是一对夫妻,育有三个子女:大女儿张某甲和儿子张某乙、张某丙。张某丙患有精神疾病,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儿子张某乙大学毕业后直接出国定居,此后杳无音信。后来张某去世,留有房产一套、现金30万元,张某生前留有遗嘱房产归妻子王某所有。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王某必须办理过户登记方可获得房产所有权 ②可以不分给张某乙,因为其未尽赡养义务已丧失继承权 ③遗产应该要为张某丙留下相应的份额,应当予以照顾 ④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张某房屋遗产应按遗嘱继承处理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D234567891解析:D 遗嘱指定房产归王某,王某自继承开始时即取得房产所有权,过户登记是对外公示的要件,并非取得所有权的前提,①不选。张某乙未尽赡养义务但未明确丧失继承权,不能直接不分遗产,其继承权并未当然丧失,②不选。张某丙是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遗产分配时应当予以照顾,预留必要份额,③正确。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张某的房屋遗产应按遗嘱由王某继承,④正确。2345167895.(2026·安徽皖西南联考)刘某瘫痪14年,四个姐姐轮流照料并承担主要费用。刘某去世,刚大学毕业的女儿安安处理了刘某的丧葬事宜后,以第一顺序继承人身份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独自继承刘某的房产及存款,四个姑姑称其未尽赡养义务应被剥夺继承权。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安安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应依法继承全部遗产 ②安安因无收入来源未尽赡养义务,不应被剥夺继承权 ③四个姐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参与遗产分配 ④四个姐姐对刘某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可分得部分遗产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D234516789解析:D 虽然安安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刘某的四个姐姐对刘某瘫痪14年轮流照料并承担主要费用,尽了主要扶养义务。遗产分配需考虑其贡献,所以安安不应依法继承全部遗产,①错误。安安刚大学毕业,在此之前可能无收入来源,她不属于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情形,不符合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因此不应被剥夺继承权,②正确。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③错误。刘某的四个姐姐虽为刘某的第二顺位继承人,但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可分得部分遗产,④正确。2345617896.赵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育有一子赵一,两人在农村自建房屋四间。赵某父母去世时留下遗嘱,其财产只归赵某一人所有。后王某父母及赵某先后去世,赵一定居国外,王某与邻居蔡某签订协议,约定由蔡某负责王某生活起居并处理丧葬事宜,王某去世后,赠与蔡某两间房屋。签订协议后,蔡某依约履行了对王某的生养死葬义务。后赵一与蔡某就王某遗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纠纷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赵某父母留下的遗产系赵某的个人财产 ②蔡某作为受遗赠人可继承王某两间房屋 ③赵一作为王某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王某房屋一间和其他遗产 ④若蔡某不服法院一审判决,可在判决书生效后15日内提起上诉A.①② B.①③C.②④ D.③④B234561789解析:B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赵某父母遗嘱明确指定财产只归赵某一人所有,因此赵某父母的遗产属于赵某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①正确。王某与蔡某签订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蔡某承担了王某的生养死葬义务,因此作为受遗赠人有权获得协议约定的两间房屋,而不是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②排除。赵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育有一子赵一,两人在农村自建房屋四间。赵某去世,先进行析产,则王某赵某各两间房屋,赵一作为赵某的儿子,是赵某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王某均分,一人一间。王某与邻居蔡某签订协议,约定由蔡某负责王某生活起居并处理丧葬事宜,王某去世后,赠与蔡某两间房屋。此外,赵一作为法定继承人,还有权继承王某的其他遗产,③正确。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④排除。7891345627.(2026·山东烟台模拟)庞某与戴某育有独生子庞小某。庞某去世后,戴某身患疾病长期卧床,庞小某不顾不理。戴甲是戴某的堂弟。戴某与戴甲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戴甲照顾戴某生活起居并处理丧葬事宜,戴某去世后其房屋赠与戴甲。此后,戴甲悉心照顾戴某,并在戴某去世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当戴甲依据协议主张权利时,庞小某以母亲曾在家庭微信群中立下遗嘱,称其名下所有资产归庞小某所有为由拒绝。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戴某在微信群中立下的遗嘱系真实意思表示,应予以尊重 ②戴甲履行了遗赠扶养协议的义务,有权获得戴某的房屋 ③庞小某的拒绝侵犯戴甲的合法继承权,可以通过仲裁解决纠纷 ④庞小某虽是戴某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可能丧失继承权A.①③ B.①④C.②③ D.②④D789134562解析:D 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才能生效。在家庭微信群中立下的遗嘱没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因此遗嘱无效,且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①不符合题意。本案戴某与戴甲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戴甲照顾戴某生活起居并处理丧葬事宜,戴某去世后其房屋赠与戴甲。因此戴甲履行了遗赠扶养协议的义务,有权获得戴某的房屋,②符合题意。戴甲是戴某的堂弟,不是法定继承人,因此戴甲没有合法继承权,且继承纠纷不能仲裁,③说法错误。本案中庞小某虽是戴某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对戴某不顾不理,也可能丧失继承权,④正确。8913456728.(2025·湖南岳阳三模)张某的亲生女儿持有一份打印遗嘱,主张按照遗嘱继承父亲的全部遗产,而张某的养女则要求按照法定继承原则平分遗产。最终,人民法院裁定遗嘱因形式要件不符合法律规定而无效,判决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原则平分。关于本案,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①遗嘱无效的裁定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②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张某的亲生女儿的诉求合理 ③打印遗嘱需要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首页签字才有效 ④养子女在继承权上具有与亲生子女同等的地位A.①② B.①④C.②③ D.③④B891345672解析:B 人民法院裁定遗嘱因形式要件不符合法律规定而无效,这体现了法律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裁判,彰显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①正确。虽然遗嘱继承通常优先于法定继承,但前提是遗嘱有效。在本案中,遗嘱因形式要件不符合法律规定而被人民法院裁定无效,因此张某的亲生女儿的诉求并不合理,②错误。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③错误。在法律上,养子女与亲生子女在继承权上具有同等地位,都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④正确。913456782非选择题:共12分。9.(12分)[2025·河北卷,18(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老年人期盼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然而,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仍时有发生。胡大爷与老伴育有一儿一女,老伴已过世。儿女就胡大爷的赡养问题订立合同,其中包含如下内容:儿子放弃继承权;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天有不测风云,胡大爷突发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女儿为父亲治病花光了家中的全部积蓄,生活遇到了极大困难,向胡大爷儿子求助。儿子认为:合同约定在先;自己既不需要出钱,也不需要照料父亲。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否成立,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说明理由。913456782答案:胡大爷儿子的观点不成立。法律层面:①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该义务不能通过协议免除。②合同约定无效,儿子与女儿订立的合同条款(儿子不承担赡养义务)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条款。③继承权与赡养义务无关,儿子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道德层面:①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应当自觉履行对父母的赡养责任,体现孝道和家庭责任感。②家庭成员应互相扶持,在父亲患病、妹妹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儿子应主动承担赡养责任,而非推卸义务。③诚信友善是社会公德,儿子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不利于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综上,胡大爷儿子必须依法承担赡养责任,同时应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点击进入WORD文档按ESC键退出全屏播放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 01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讲义.docx 01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课时作业.docx 01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ppt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