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课件+讲义+课时作业)2027届高三思想政治一轮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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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课件+讲义+课时作业)2027届高三思想政治一轮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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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练(四十一)
(建议用时:25分钟 满分:36分)
选择题:每小题3分。
1.民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以下属于民法所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①刘某与周某订婚一年后因性格不合自愿解除婚约 ②物业公司要求久未居住的业主孙某补缴物业管理费 ③业主赵某劝说邻居不要在公共楼道里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④方某因公安机关不为其办理改名为“北燕南飞”的登记而提起诉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C 刘某与周某的订婚并未形成民法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未涉及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因此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①排除。物业公司与业主孙某之间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要求业主补缴物业管理费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合同关系,受民法调整,②符合题意。业主赵某劝说邻居不要在公共楼道里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属于相邻关系,而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属于民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③符合题意。公安机关办理姓名登记属于行政行为,方某与公安机关之间的关系属于行政法律关系,而不是民事法律关系,不受民法调整,④排除。
2.(2025·河北石家庄一模)“压岁钱”起源于汉朝,原意是为孩子祈福辟邪,随着时间的推移,“压岁钱”逐渐演变成春节期间长辈给晚辈的一种祝福。那么,带着美好祝福的“压岁钱”应该属于谁,又由谁来支配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8周岁以下的孩子,“压岁钱”归孩子的监护人所有 ②“压岁钱”属于赠与行为,“压岁钱”所有权归孩子 ③未满8周岁的孩子,不能独立支配“压岁钱” ④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有权随意支配孩子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C “压岁钱”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归未成年人本人所有,监护人仅有权代为保管,①错误,②正确。未满8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由监护人代为管理财产,③正确。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应当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不能随意支配孩子的“压岁钱”,④错误。
3.(2026·湖南湘潭月考)2025年8月18日,四川遂宁一名苟姓市民由于“现名谐音歧义,影响工作生活”,她希望将苟姓改为敬姓,经有关部门核查,其父亲、祖父姓氏均为苟,母亲、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姓氏均非“敬”,故不同意为其办理姓名变更。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自然人的姓只能随父姓或母姓 ②该市民改姓的要求符合公序良俗 ③有关部门不准予改“敬”姓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④该市民如能证明其直系长辈血亲中有“敬”姓,即可作为改姓依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D 自然人的姓并非“只能”随父姓或母姓,还存在其他合法情形,①说法过于绝对,排除。该市民改姓的要求并没有正当理由,缺乏充分的法律和公序良俗依据,②排除。由于当前该市民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敬”姓属于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行政机关不准予改“敬”姓符合法律规定,③入选。如果该市民能提交证据,证明其直系长辈血亲中有“敬”姓,则可以允许改姓,④入选。
4.某村村民张某因王某等人打牌影响其休息,双方发生争执,张某将王某头部打伤。经鉴定,王某左眼损伤为轻伤一级,面部损伤为轻微伤。在该案件中(  )
①张某侵害了王某的健康权 ②张某侵害了王某的生命权 ③本案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张某的打人行为 ④因打牌影响他人休息违背了公序良俗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B 张某打伤王某致其轻伤和轻微伤,直接侵害了王某的健康权,①正确。王某伤势为轻伤一级和轻微伤,未危及生命,不构成对生命权的侵害,②排除。本案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是人身关系,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③排除。王某等人打牌影响他人休息,扰乱社区安宁,违背了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属于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④正确。
5.(2025·陕西西安一模)某网民以“AI拟声”的方式,模仿某明星的声音在网上制作视频和语音包,其中含有不少“不文明”“负能量”内容,因为该声音足以“以假乱真”,在网上广为传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部分) 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声音 ②未经声音权利人同意,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使用其声音 ③该网民侵害了他人的肖像权,其行为已构成违法 ④该网民应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B 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据此可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声音,①正确。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如在必要范围内使用已经公开的声音进行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等,可以不经权利人同意,②排除。因为对声音的保护参照肖像权保护规定,该网民利用“AI拟声”制作含“不文明”“负能量”内容且“以假乱真”的视频和语音包并广泛传播,侵害了他人的类似肖像权的声音权益,其行为已构成违法,③正确。该网民的行为是侵权行为而非违反合同的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而非违约责任,④排除。
6.刘甲(10周岁)与王乙(10周岁)因争夺小区内游戏设施发生冲突,刘甲将王乙推倒在地导致王乙受伤。王乙母亲见状对刘甲进行训斥。路过的丁某录制含有王乙母亲面部清晰图像的视频发布到朋友圈,并注明“大人欺负小孩”。李某在该视频中加入对王乙母亲的贬损性语言,并对外转发。下列对此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对王乙的受伤,应由刘甲的监护人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②丁某如实记录事情过程,没有侵害王乙母亲的肖像权 ③李某的行为导致王乙母亲名誉受损,侵害了其名誉权 ④王乙母亲对王乙负有监护责任,对刘甲训斥理所当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B 刘甲10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①正确。丁某在朋友圈发布的视频中有王乙母亲面部清晰图像,侵害了王乙母亲的肖像权,②错误。李某在视频中加入对王乙母亲的贬损性语言,并对外转发,侵害了王乙母亲的名誉权,③正确。王乙母亲如果行为过当,给刘甲带来伤害,需要承担侵权责任,④错误。
7.A先生与B先生在一次驾车时发生碰撞,经当地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为双方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的当天,A先生用拍摄的事故现场照片,在社交平台制作发布了一条短视频。视频中出现原告B先生姓名、正脸及其车辆车牌照片,并配上侮辱性文字,该视频被多次转发和评论。A先生制作发布短视频的行为(  )
①泄露B先生的姓名,侵害了B先生的姓名权 ②虽然暴露B先生正脸,但未构成侵害其肖像权 ③侮辱了B先生的人格尊严,侵害了B先生的名誉权 ④公布B先生姓名、正脸及其车牌,侵害了其隐私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D 视频泄露B先生的姓名,但并未干涉、盗用、假冒等,没有侵害B先生的姓名权,①不符合题意。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A先生制作发布的短视频暴露B先生正脸,侵害了B先生的肖像权,②不符合题意。③④正确。
8.(2026·吉林延边开学考)阅读漫画,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商家非必要收集消费者的脸部信息,可能侵害公民的人格权 ②消费者有权拒绝商家强制刷脸,以规避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③商家强制消费者刷脸,是一种变相侵害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④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平等主体,商家行为违背公平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A 人脸识别需要收集人的相关信息,如果商家非必要收集消费者的脸部信息,可能侵害公民的人格权;同时,消费者有权拒绝商家强制刷脸,以规避个人信息泄露风险,①②入选。商家强制消费者刷脸,侵害了公民的隐私权等人格权,而不是人身自由,③不选。商家的行为可能违背守法原则,而不是公平原则,④不选。
非选择题:共12分。
9.(12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随着消费的丰富和多样化,消费纠纷也不少。张某等人因不满某商家的“剧本杀”游戏服务,上网发布“差评”。该商家认为“差评”影响了其信誉,遂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与张某等人的微信群聊记录、游戏包厢监控视频录像片段、微信个人账号信息,还称“可向公众提供全程监控录像”。张某等人认为商家上述行为侵害其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起诉要求商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及赔偿精神损失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该案当事人双方中任选一方观点作法理分析。
答案:选择商家一方: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但民事权利是有界限的。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张某等人因不满某商家的游戏服务,上网发布“差评”,并未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不构成侵害名誉权。因此,该商家认为“差评”影响了其信誉是不合理的。
选择张某等人一方: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本案中消费者在包间内的活动具有私密性,商家公开包间内监控录像并称可提供全程录像,构成对张某等人隐私权的侵害;商家未经张某等人同意公布其微信个人账号信息,侵害了张某等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因此,张某等人认为商家侵害了其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合法正当,能得到法院的支持。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核心点一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民法内涵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
(1)含义: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构成要素
要素 含义 具体内容
主体 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然人 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和 非法人 组织 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客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所有权关系的客体:物(静态)
债权关系的客体:行为(动态,财产流转关系,具体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智力成果、商业标记(精神产品)
人身关系的客体:人身利益
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特别提醒] 只有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3.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1)原因: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道德滋养法治: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3)法治体现道德理念: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4.民法基本原则
(1)内涵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2)具体内容
基本原则 内涵 具体法律体现举例
平等 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自愿 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公平 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诚信 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守法 和公 序良 俗原 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绿色 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所有关系。
矫正: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并不是所有关系。
2.自然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矫正:自然人自出生时起就具有法定的民事权利能力,但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根据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脱口秀演员李某某在表演中侮辱、诋毁人民子弟兵,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该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李某某的言论。
矫正:李某某侵犯人民子弟兵的名誉权,名誉权属于人身关系,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4.(2025·湖南卷,13④)周某的15岁儿子私自充电导致火灾,周某不承担责任。
矫正:周某的15岁儿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周某承担责任。
5.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为主,辅之以必要的德治。
矫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能有主次之分。
考向一 民事法律关系
[典例1] (2025·广东卷,14)某中学高二(1)班开展专题研讨,同学们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适用范围问题展开热烈讨论。下列社会关系适用民法典调整的是(  )
①甲承包经营的村集体鱼塘期限未满被收回 ②乙自主创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 ③丙丢失宠物猫,发寻猫启事,承诺给予送还者酬金300元 ④丁对同学表示,如果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将来就报考体育学院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B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甲与村集体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村集体在鱼塘承包期限未满时将其收回,这涉及双方在承包合同中的财产权益问题,①符合题意。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属于行政行为(行政许可行为),此时行政主管部门与乙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隶属关系,应受行政法律法规的规范,②排除。悬赏广告(本案中的寻猫启事)是一种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承诺酬金)意思表示。丙的行为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特征,应由民法典调整丙与送还者之间的关系,③正确。丁的表示只是丁个人的一种意愿表达,并没有在丁和同学之间形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属于民法典调整的范围,④排除。
考向二 民法基本原则
[典例2] (2024·福建卷,16)“半城烟火半城仙”出自明代杨慎《泉州》一诗,是描绘泉州的代表性诗句,在市民中广为流传。A公司将“半城烟火半城仙”申请为注册商标,并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在经营中使用该诗句的B公司诉至法院,要求B公司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经审理,法院驳回了A公司的诉讼请求。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A公司行为违反了经营者应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要求 ②B公司行为不属于不正当竞争,但侵害A公司商标专用权 ③法院判决贯彻了民法典的诚信、公平和公序良俗原则 ④法院判决体现了对A公司权利滥用行为的否定性评价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D 本案属于商标权纠纷,且A公司为原告,并没有探讨A公司的经营行为,①排除。“半城烟火半城仙”出自明代杨慎《泉州》一诗,是描绘泉州的代表性诗句,在市民中广为流传,因此属于公共文化资源,具有非独占性和非排他性,应属于群体共有,以方便公众自由使用和传播。故B公司的行为不属于不正当竞争,更没有侵害A公司商标专用权,②排除。A公司理应知悉“半城烟火半城仙”作为泉州城市形象的代名词所具有的广泛社会影响力,仍申请注册,意图将公共文化资源据为己有并以此牟利,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属于恶意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法院驳回了A公司的诉讼请求,这一判决体现了对A公司权利滥用行为的否定性评价,贯彻了民法典的诚信、公平和公序良俗原则,③④正确。
民法基本原则
2025年5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五周年纪念日。民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某校组织学生开展“学习民法典”主题活动。在活动中,同学们搜集到如下案例:
案例 主要违反的民法基本原则
张某用次品瓷器冒充精品,并以精品的价格卖给李某 ①
李某在某金店试戴一款首饰后,商家强行要求其购买 ②
某快递公司以“女性”为由拒绝了小美参与求职应聘 ③
某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规定本市企业有优先权 ④
赵某开了一家石料厂,对附近村庄产生了粉尘及噪声污染 ⑤
孙某在某景区攀爬英雄纪念雕塑拍照并刻字留念 ⑥
①诚信原则  ②自愿原则  ③平等原则
④公平原则  ⑤绿色原则 ⑥公序良俗原则
1.某日,韦某不慎坠河,陈某跳河施救。韦某获救,但陈某不幸溺亡。陈某家属因陈某死亡的赔偿等问题将韦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韦某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韦某没有过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该判决贯彻民法典倡导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③陈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而韦某是该行为的受益人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应依法获得补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C 陈某跳河施救是见义勇为的行为,韦某没有实施侵权行为,因此不适用侵权责任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①排除。韦某对于陈某的死亡没有过错,也没有实施侵权行为,但韦某作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这符合民法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②③符合题意。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获得相应补偿的主体应当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④不符合题意。
2.(2026·河北衡水期中)如今随着网络实名认证的场景越来越常见,信息泄露的风险也在不断上升。2025年7月15日,国家正式推出网络身份证:身份证上的姓名、出生年月等隐私信息被网号、网证取代,用户只要轻点认证图标、亮出网络身份证,就能认证身份。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平台不得要求用户另行提供明文身份信息。据此可知(  )
①网络身份证作为一种新事物,是对传统身份证的辩证否定 ②国家推行网络身份证体现经济基础要适应上层建筑的要求 ③网络身份证有利于保护个人信息权益,消除隐私泄露风险 ④平台不得强制搜集身份信息,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基本原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B 网络身份证保留了传统身份证的身份认证功能,同时通过网号、网证取代隐私信息,克服了传统身份证在网络场景中易泄露信息的弊端,是对传统身份证的辩证否定,①正确。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要适应经济基础的要求,国家推行网络身份证是上层建筑适应网络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体现,②错误。网络身份证能降低隐私泄露风险,但“消除”风险表述过于绝对,③错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平台不得要求用户另行提供明文身份信息”,体现了平台与用户之间应遵循平等、自愿的基本原则,不得强制搜集信息,④正确。
核心点二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
内容 自 然 人 人格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身份权 因婚姻家庭关系产生的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等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重要性 ①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②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③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要求 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2.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项目 生命权 身体权 健康权
重要性 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侵权 行为 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死) 侵害自然人身体组织的完整性(致残) 侵害自然人身体各组织及整体功能的正常使用(致病)
法律 责任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3.姓名权、肖像权
项目 姓名权 肖像权
含义 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法律 保护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法律 禁止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4.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名誉权、 荣誉权 ①内涵: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②法律保护与禁止: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③民法典规定的“英烈条款”: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隐私权 ①内涵: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②法律保护与禁止: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③意义: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特别提醒] 区分名誉权和荣誉权
区别 名誉权 荣誉权
主体 所有民事主体都享有 仅为获得光荣称号或嘉奖的民事主体享有
客体 公众对他人的社会评价 荣誉称号、证书、勋章、奖章、奖状等
取得 方式 自然就享有的 有关机关或单位授予
侵害 方式 造谣、侮辱、诽谤等方式贬损他人名誉 非法剥夺、诋毁、贬损、亵渎他人的荣誉
5.法律保护个人信息
原因 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
要求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意义 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归纳提升]
关于“保护人身权利”的主观题答题技法
第一步,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第二步,判断权利人的哪些人身权利受到损害。(根据材料进行取舍)
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法理依据。
③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法理依据。
④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法理依据。
⑤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法理依据。
第三步,分析材料中的行为人的侵权行为。
第四步,明确侵权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应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侵权责任。
1.生命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民法将其置于人身权的前列。
矫正: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荣誉称号。
矫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3.(2025·山东卷,12③)张某擅自发布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和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矫正:张某擅自发布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和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可能侵害王某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也可能侵害王某肖像权,但无法必然得出侵害了其名誉权。
4.(2025·河北卷,15④)影楼未经授权使用了小张的婚纱照,侵犯了小张的名誉权和肖像权。
矫正:影楼未经小张允许使用其婚纱照用于宣传,侵犯的是小张的肖像权,但未侵犯小张的名誉权。
5.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肖像权。
矫正: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的是小吴的名誉权,而不是肖像权。
考向一 肖像权、荣誉权
[典例1] (2023·新课标卷,22)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照片中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厅删除该照片,遭到拒绝。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荣誉权 ②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 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D 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以自己的肖像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甲餐厅将包含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的照片发布到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侵犯的是夏某的肖像权,而不是荣誉权,②正确,①错误。夏某与甲餐厅之间因肖像权产生了纠纷,且夏某与甲餐厅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解决二者之间的权利义务纠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④正确。甲餐厅发布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的照片,是通过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证明夏某肖像权受到侵害的事实,而不是通过外形等证明该事实,因此属于电子数据而非物证,③错误。
考向二 隐私权
[典例2] (2024·福建卷,15)张某从事快递工作,为增加收入,让其16周岁儿子张乙帮忙送快递。某日,张乙将曹某的快递错送给了曹某邻居陈某。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曹某认为隐私被泄露,非常生气。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张乙有收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侵害曹某隐私权的行为人是陈某与张乙 ③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担民事责任 ④曹某隐私权没有被侵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教衔接]
题源 追溯 教材P11正文: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 教材P43正文: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衔接 展示 信息点①:张某从事快递工作,为增加收入,让其16周岁儿子张乙帮忙送快递 张乙不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信息点②:张乙将曹某的快递错送给了曹某邻居陈某 张乙存在过错
信息点③: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 曹某隐私并没有被刺探、侵扰、泄露或公开,陈某不承担侵权责任
思维 清障 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首先是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如果没有损害事实的,不会构成侵权行为
依法维护人身权利
为引导青年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提升学生的法治意识,某校举行“依法维护权利,建设法治社会”主题班会活动。以下是同学们在班会上展示的材料:
当心表情包变“侵权包” 现在,很多中学生喜欢用同学的照片制作表情包开玩笑。某中学的小轩将同学小斐身着校服的照片恶搞修改后,配以不妥当文字制作成表情包在微信群发布,在小斐明确提出反对后,小轩仍持无所谓的放任态度,继续在更大范围内传播该表情包。小斐的几个同学转发其恶搞表情包后,还经常对小斐指指点点,甚至有外校的同学也来学校“参观”她。
尊重他人言行得“法” 小斐为此在精神上感到十分痛苦,以下是转发表情包的同学们对小斐的言论: 小庆:不就是个搞笑表情包吗?有什么痛苦的?你至于吗? 小峰:凭借这个表情包让全国网友都认识你了,你还得感谢我们呢!
①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仿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上述制作恶搞表情包及转发的行为,侵害了小斐的肖像权。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上述制作和转发表情包的行为,导致其他人对小斐指指点点,侵害了小斐的名誉权。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上述同学制作和转发的表情包是小斐身着校服的照片,导致外校同学来学校“参观”她,影响了小斐的私人生活安宁,侵害了她的隐私权。④民法典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任何人从事民事活动都不是不受限制的(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上述同学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的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1.即将参加高考的小白碰到麻烦事:楼上邻居家小学生每晚8点跳绳半小时;学校未经许可将其侧面照片用于招生宣传片,同学议论她爱出风头;妈妈怀疑她早恋,查看她手机上的聊天记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邻居小学生的行为属于行使不动产权利,是正当的
B.学校未经小白许可使用她的侧面照片,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构成侵犯肖像权
C.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查阅子女手机不构成侵权
D.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可以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
解析:B 学校未经许可将小白的侧面照片用于招生宣传,侵犯了小白的肖像权,B正确。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小白楼上邻居家小学生的行为影响到小白的学习,没有妥善处理相邻关系,A错误。父母未经同意查阅子女手机可能构成侵权,C错误。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最好方式是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D错误。
2.为监测住宅周边,小李在自家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门铃正对着邻居小张家的卧室和阳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②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
③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小张提起诉讼,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A 材料中指出小李使用具有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已侵害了小张的隐私权,这启示我们应正当、规范使用智能家居产品,避免侵害他人人格权益,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①②正确。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如果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调解协议有效的,若一方当事人未依协议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③错误。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小张提起诉讼,小李是被告,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不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④错误。
训练(四十一)
(建议用时:25分钟 满分:36分)
选择题:每小题3分。
1.民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以下属于民法所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①刘某与周某订婚一年后因性格不合自愿解除婚约 ②物业公司要求久未居住的业主孙某补缴物业管理费 ③业主赵某劝说邻居不要在公共楼道里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④方某因公安机关不为其办理改名为“北燕南飞”的登记而提起诉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C 刘某与周某的订婚并未形成民法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未涉及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因此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①排除。物业公司与业主孙某之间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要求业主补缴物业管理费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合同关系,受民法调整,②符合题意。业主赵某劝说邻居不要在公共楼道里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属于相邻关系,而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属于民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③符合题意。公安机关办理姓名登记属于行政行为,方某与公安机关之间的关系属于行政法律关系,而不是民事法律关系,不受民法调整,④排除。
2.(2025·河北石家庄一模)“压岁钱”起源于汉朝,原意是为孩子祈福辟邪,随着时间的推移,“压岁钱”逐渐演变成春节期间长辈给晚辈的一种祝福。那么,带着美好祝福的“压岁钱”应该属于谁,又由谁来支配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8周岁以下的孩子,“压岁钱”归孩子的监护人所有 ②“压岁钱”属于赠与行为,“压岁钱”所有权归孩子 ③未满8周岁的孩子,不能独立支配“压岁钱” ④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有权随意支配孩子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C “压岁钱”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归未成年人本人所有,监护人仅有权代为保管,①错误,②正确。未满8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由监护人代为管理财产,③正确。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应当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不能随意支配孩子的“压岁钱”,④错误。
3.(2026·湖南湘潭月考)2025年8月18日,四川遂宁一名苟姓市民由于“现名谐音歧义,影响工作生活”,她希望将苟姓改为敬姓,经有关部门核查,其父亲、祖父姓氏均为苟,母亲、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姓氏均非“敬”,故不同意为其办理姓名变更。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自然人的姓只能随父姓或母姓 ②该市民改姓的要求符合公序良俗 ③有关部门不准予改“敬”姓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④该市民如能证明其直系长辈血亲中有“敬”姓,即可作为改姓依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D 自然人的姓并非“只能”随父姓或母姓,还存在其他合法情形,①说法过于绝对,排除。该市民改姓的要求并没有正当理由,缺乏充分的法律和公序良俗依据,②排除。由于当前该市民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敬”姓属于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行政机关不准予改“敬”姓符合法律规定,③入选。如果该市民能提交证据,证明其直系长辈血亲中有“敬”姓,则可以允许改姓,④入选。
4.某村村民张某因王某等人打牌影响其休息,双方发生争执,张某将王某头部打伤。经鉴定,王某左眼损伤为轻伤一级,面部损伤为轻微伤。在该案件中(  )
①张某侵害了王某的健康权 ②张某侵害了王某的生命权 ③本案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张某的打人行为 ④因打牌影响他人休息违背了公序良俗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B 张某打伤王某致其轻伤和轻微伤,直接侵害了王某的健康权,①正确。王某伤势为轻伤一级和轻微伤,未危及生命,不构成对生命权的侵害,②排除。本案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是人身关系,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③排除。王某等人打牌影响他人休息,扰乱社区安宁,违背了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属于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④正确。
5.(2025·陕西西安一模)某网民以“AI拟声”的方式,模仿某明星的声音在网上制作视频和语音包,其中含有不少“不文明”“负能量”内容,因为该声音足以“以假乱真”,在网上广为传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部分) 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声音 ②未经声音权利人同意,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使用其声音 ③该网民侵害了他人的肖像权,其行为已构成违法 ④该网民应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B 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据此可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声音,①正确。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如在必要范围内使用已经公开的声音进行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等,可以不经权利人同意,②排除。因为对声音的保护参照肖像权保护规定,该网民利用“AI拟声”制作含“不文明”“负能量”内容且“以假乱真”的视频和语音包并广泛传播,侵害了他人的类似肖像权的声音权益,其行为已构成违法,③正确。该网民的行为是侵权行为而非违反合同的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而非违约责任,④排除。
6.刘甲(10周岁)与王乙(10周岁)因争夺小区内游戏设施发生冲突,刘甲将王乙推倒在地导致王乙受伤。王乙母亲见状对刘甲进行训斥。路过的丁某录制含有王乙母亲面部清晰图像的视频发布到朋友圈,并注明“大人欺负小孩”。李某在该视频中加入对王乙母亲的贬损性语言,并对外转发。下列对此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对王乙的受伤,应由刘甲的监护人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②丁某如实记录事情过程,没有侵害王乙母亲的肖像权 ③李某的行为导致王乙母亲名誉受损,侵害了其名誉权 ④王乙母亲对王乙负有监护责任,对刘甲训斥理所当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B 刘甲10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①正确。丁某在朋友圈发布的视频中有王乙母亲面部清晰图像,侵害了王乙母亲的肖像权,②错误。李某在视频中加入对王乙母亲的贬损性语言,并对外转发,侵害了王乙母亲的名誉权,③正确。王乙母亲如果行为过当,给刘甲带来伤害,需要承担侵权责任,④错误。
7.A先生与B先生在一次驾车时发生碰撞,经当地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为双方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的当天,A先生用拍摄的事故现场照片,在社交平台制作发布了一条短视频。视频中出现原告B先生姓名、正脸及其车辆车牌照片,并配上侮辱性文字,该视频被多次转发和评论。A先生制作发布短视频的行为(  )
①泄露B先生的姓名,侵害了B先生的姓名权 ②虽然暴露B先生正脸,但未构成侵害其肖像权 ③侮辱了B先生的人格尊严,侵害了B先生的名誉权 ④公布B先生姓名、正脸及其车牌,侵害了其隐私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D 视频泄露B先生的姓名,但并未干涉、盗用、假冒等,没有侵害B先生的姓名权,①不符合题意。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A先生制作发布的短视频暴露B先生正脸,侵害了B先生的肖像权,②不符合题意。③④正确。
8.(2026·吉林延边开学考)阅读漫画,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商家非必要收集消费者的脸部信息,可能侵害公民的人格权 ②消费者有权拒绝商家强制刷脸,以规避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③商家强制消费者刷脸,是一种变相侵害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④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平等主体,商家行为违背公平原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A 人脸识别需要收集人的相关信息,如果商家非必要收集消费者的脸部信息,可能侵害公民的人格权;同时,消费者有权拒绝商家强制刷脸,以规避个人信息泄露风险,①②入选。商家强制消费者刷脸,侵害了公民的隐私权等人格权,而不是人身自由,③不选。商家的行为可能违背守法原则,而不是公平原则,④不选。
非选择题:共12分。
9.(12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随着消费的丰富和多样化,消费纠纷也不少。张某等人因不满某商家的“剧本杀”游戏服务,上网发布“差评”。该商家认为“差评”影响了其信誉,遂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与张某等人的微信群聊记录、游戏包厢监控视频录像片段、微信个人账号信息,还称“可向公众提供全程监控录像”。张某等人认为商家上述行为侵害其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起诉要求商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及赔偿精神损失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该案当事人双方中任选一方观点作法理分析。
答案:选择商家一方: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但民事权利是有界限的。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张某等人因不满某商家的游戏服务,上网发布“差评”,并未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不构成侵害名誉权。因此,该商家认为“差评”影响了其信誉是不合理的。
选择张某等人一方: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本案中消费者在包间内的活动具有私密性,商家公开包间内监控录像并称可提供全程录像,构成对张某等人隐私权的侵害;商家未经张某等人同意公布其微信个人账号信息,侵害了张某等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因此,张某等人认为商家侵害了其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合法正当,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共67张PPT)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核心点一
核心点二
限时规范训练




1.民法内涵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
(1)含义: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核心点一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2)构成要素
要素 含义 具体内容
主体 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然人 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和 非法人 组织 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要素 含义 具体内容
客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所有权关系的客体:物(静态)
债权关系的客体:行为(动态,财产流转关系,具体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智力成果、商业标记(精神产品)
人身关系的客体:人身利益
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特别提醒] 只有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才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3.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1)原因: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道德滋养法治: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3)法治体现道德理念: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4.民法基本原则
(1)内涵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2)具体内容
基本原则 内涵 具体法律体现举例
平等 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基本原则 内涵 具体法律体现举例
自愿 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公平 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基本原则 内涵 具体法律体现举例
诚信 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守法和公 序良俗原 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基本原则 内涵 具体法律体现举例
绿色 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所有关系。
矫正: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并不是所有关系。
2.自然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矫正:自然人自出生时起就具有法定的民事权利能力,但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根据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脱口秀演员李某某在表演中侮辱、诋毁人民子弟兵,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该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李某某的言论。
矫正:李某某侵犯人民子弟兵的名誉权,名誉权属于人身关系,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4.(2025·湖南卷,13④)周某的15岁儿子私自充电导致火灾,周某不承担责任。
矫正:周某的15岁儿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周某承担责任。
5.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为主,辅之以必要的德治。
矫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能有主次之分。
考向一 民事法律关系
[典例1] (2025·广东卷,14)某中学高二(1)班开展专题研讨,同学们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适用范围问题展开热烈讨论。下列社会关系适用民法典调整的是(  )
①甲承包经营的村集体鱼塘期限未满被收回 ②乙自主创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 ③丙丢失宠物猫,发寻猫启事,承诺给予送还者酬金300元 ④丁对同学表示,如果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将来就报考体育学院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解析:B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甲与村集体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村集体在鱼塘承包期限未满时将其收回,这涉及双方在承包合同中的财产权益问题,①符合题意。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属于行政行为(行政许可行为),此时行政主管部门与乙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隶属关系,应受行政法律法规的规范,②排除。悬赏广告(本案中的寻猫启事)是一种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承诺酬金)意思表示。丙的行为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特征,应由民法典调整丙与送还者之间的关系,③正确。丁的表示只是丁个人的一种意愿表达,并没有在丁和同学之间形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属于民法典调整的范围,④排除。
考向二 民法基本原则
[典例2] (2024·福建卷,16)“半城烟火半城仙”出自明代杨慎《泉州》一诗,是描绘泉州的代表性诗句,在市民中广为流传。A公司将“半城烟火半城仙”申请为注册商标,并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在经营中使用该诗句的B公司诉至法院,要求B公司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经审理,法院驳回了A公司的诉讼请求。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A公司行为违反了经营者应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要求 ②B公司行为不属于不正当竞争,但侵害A公司商标专用权 ③法院判决贯彻了民法典的诚信、公平和公序良俗原则 ④法院判决体现了对A公司权利滥用行为的否定性评价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解析:D 本案属于商标权纠纷,且A公司为原告,并没有探讨A公司的经营行为,①排除。“半城烟火半城仙”出自明代杨慎《泉州》一诗,是描绘泉州的代表性诗句,在市民中广为流传,因此属于公共文化资源,具有非独占性和非排他性,应属于群体共有,以方便公众自由使用和传播。故B公司的行为不属于不正当竞争,更没有侵害A公司商标专用权,②排除。A公司理应知悉“半城烟火半城仙”作为泉州城市形象的代名词所具有的广泛社会影响力,仍申请注册,意图将公共文化资源据为己有并以此牟利,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属于恶意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法院驳回了A公司的诉讼请求,这一判决体现了对A公司权利滥用行为的否定性评价,贯彻了民法典的诚信、公平和公序良俗原则,③④正确。
民法基本原则
2025年5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五周年纪念日。民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某校组织学生开展“学习民法典”主题活动。在活动中,同学们搜集到如下案例:
案例 主要违反的民法基本原则
张某用次品瓷器冒充精品,并以精品的价格卖给李某 ①
案例 主要违反的民法基本原则
李某在某金店试戴一款首饰后,商家强行要求其购买 ②
某快递公司以“女性”为由拒绝了小美参与求职应聘 ③
某市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中,规定本市企业有优先权 ④
赵某开了一家石料厂,对附近村庄产生了粉尘及噪声污染 ⑤
孙某在某景区攀爬英雄纪念雕塑拍照并刻字留念 ⑥
①诚信原则  ②自愿原则  ③平等原则
④公平原则  ⑤绿色原则 ⑥公序良俗原则
1.某日,韦某不慎坠河,陈某跳河施救。韦某获救,但陈某不幸溺亡。陈某家属因陈某死亡的赔偿等问题将韦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韦某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韦某没有过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该判决贯彻民法典倡导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③陈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而韦某是该行为的受益人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应依法获得补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解析:C 陈某跳河施救是见义勇为的行为,韦某没有实施侵权行为,因此不适用侵权责任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①排除。韦某对于陈某的死亡没有过错,也没有实施侵权行为,但韦某作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这符合民法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②③符合题意。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获得相应补偿的主体应当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④不符合题意。
2.(2026·河北衡水期中)如今随着网络实名认证的场景越来越常见,信息泄露的风险也在不断上升。2025年7月15日,国家正式推出网络身份证:身份证上的姓名、出生年月等隐私信息被网号、网证取代,用户只要轻点认证图标、亮出网络身份证,就能认证身份。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平台不得要求用户另行提供明文身份信息。据此可知(  )
①网络身份证作为一种新事物,是对传统身份证的辩证否定 ②国家推行网络身份证体现经济基础要适应上层建筑的要求 ③网络身份证有利于保护个人信息权益,消除隐私泄露风险 ④平台不得强制搜集身份信息,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基本原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解析:B 网络身份证保留了传统身份证的身份认证功能,同时通过网号、网证取代隐私信息,克服了传统身份证在网络场景中易泄露信息的弊端,是对传统身份证的辩证否定,①正确。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要适应经济基础的要求,国家推行网络身份证是上层建筑适应网络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体现,②错误。网络身份证能降低隐私泄露风险,但“消除”风险表述过于绝对,③错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平台不得要求用户另行提供明文身份信息”,体现了平台与用户之间应遵循平等、自愿的基本原则,不得强制搜集信息,④正确。
1.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
核心点二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内容 自 然 人 人格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身份权 因婚姻家庭关系产生的配偶权、亲属权、监护权等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重要性 ①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②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③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要求 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
2.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项目 生命权 身体权 健康权
重要性 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侵权 行为 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死) 侵害自然人身体组织的完整性(致残) 侵害自然人身体各组织及整体功能的正常使用(致病)
法律 责任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3.姓名权、肖像权
项目 姓名权 肖像权
含义 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法律 保护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项目 姓名权 肖像权
法律 禁止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4.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名誉权、 荣誉权 ①内涵: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②法律保护与禁止: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③民法典规定的“英烈条款”: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隐私权 ①内涵: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②法律保护与禁止: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③意义: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特别提醒] 区分名誉权和荣誉权
区别 名誉权 荣誉权
主体 所有民事主体都享有 仅为获得光荣称号或嘉奖的民事主体享有
客体 公众对他人的社会评价 荣誉称号、证书、勋章、奖章、奖状等
取得 方式 自然就享有的 有关机关或单位授予
侵害 方式 造谣、侮辱、诽谤等方式贬损他人名誉 非法剥夺、诋毁、贬损、亵渎他人的荣誉
5.法律保护个人信息
原因 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
要求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意义 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于“保护人身权利”的主观题答题技法
第一步,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第二步,判断权利人的哪些人身权利受到损害。(根据材料进行取舍)
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②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法理依据。
③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法理依据。
④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法理依据。
⑤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法理依据。
第三步,分析材料中的行为人的侵权行为。
第四步,明确侵权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应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侵权责任。
[特别提醒]
1.生命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民法将其置于人身权的前列。
矫正: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民法典把这三项权利置于人格权编的前列。
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荣誉称号。
矫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3.(2025·山东卷,12③)张某擅自发布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和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矫正:张某擅自发布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和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可能侵害王某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也可能侵害王某肖像权,但无法必然得出侵害了其名誉权。
4.(2025·河北卷,15④)影楼未经授权使用了小张的婚纱照,侵犯了小张的名誉权和肖像权。
矫正:影楼未经小张允许使用其婚纱照用于宣传,侵犯的是小张的肖像权,但未侵犯小张的名誉权。
5.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肖像权。
矫正: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的是小吴的名誉权,而不是肖像权。
考向一 肖像权、荣誉权
[典例1] (2023·新课标卷,22)某日,夏某到甲餐厅用餐,餐厅员工擅自将其品尝新菜的画面拍摄下来,并将照片作为宣传文章的内容发布在餐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照片中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夏某得知此事后,要求甲餐厅删除该照片,遭到拒绝。夏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荣誉权 ②甲餐厅侵害了夏某的肖像权 ③甲餐厅发布的照片属于物证 ④夏某与甲餐厅之间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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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D 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以自己的肖像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甲餐厅将包含夏某的脸部和身体特征清晰可辨的照片发布到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侵犯的是夏某的肖像权,而不是荣誉权,②正确,①错误。夏某与甲餐厅之间因肖像权产生了纠纷,且夏某与甲餐厅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解决二者之间的权利义务纠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④正确。甲餐厅发布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的照片,是通过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证明夏某肖像权受到侵害的事实,而不是通过外形等证明该事实,因此属于电子数据而非物证,③错误。
考向二 隐私权
[典例2] (2024·福建卷,15)张某从事快递工作,为增加收入,让其16周岁儿子张乙帮忙送快递。某日,张乙将曹某的快递错送给了曹某邻居陈某。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曹某认为隐私被泄露,非常生气。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张乙有收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侵害曹某隐私权的行为人是陈某与张乙 ③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担民事责任 ④曹某隐私权没有被侵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教衔接]
题源 追溯 教材P11正文: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 教材P43正文: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衔接 展示 信息点①:张某从事快递工作,为增加收入,让其16周岁儿子张乙帮忙送快递 张乙不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信息点②:张乙将曹某的快递错送给了曹某邻居陈某 张乙存在过错
衔接 展示 信息点③: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 曹某隐私并没有被刺探、侵扰、泄露或公开,陈某不承担侵权责任
思维 清障 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首先是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如果没有损害事实的,不会构成侵权行为
依法维护人身权利
为引导青年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提升学生的法治意识,某校举行“依法维护权利,建设法治社会”主题班会活动。以下是同学们在班会上展示的材料:
当心表情包变“侵权包” 现在,很多中学生喜欢用同学的照片制作表情包开玩笑。某中学的小轩将同学小斐身着校服的照片恶搞修改后,配以不妥当文字制作成表情包在微信群发布,在小斐明确提出反对后,小轩仍持无所谓的放任态度,继续在更大范围内传播该表情包。小斐的几个同学转发其恶搞表情包后,还经常对小斐指指点点,甚至有外校的同学也来学校“参观”她。
尊重他人言行得“法” 小斐为此在精神上感到十分痛苦,以下是转发表情包的同学们对小斐的言论:
小庆:不就是个搞笑表情包吗?有什么痛苦的?你至于吗?
小峰:凭借这个表情包让全国网友都认识你了,你还得感谢我们呢!
①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仿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上述制作恶搞表情包及转发的行为,侵害了小斐的肖像权。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上述制作和转发表情包的行为,导致其他人对小斐指指点点,侵害了小斐的名誉权。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上述同学制作和转发的表情包是小斐身着校服的照片,导致外校同学来学校“参观”她,影响了小斐的私人生活安宁,侵害了她的隐私权。④民法典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任何人从事民事活动都不是不受限制的(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上述同学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的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1.即将参加高考的小白碰到麻烦事:楼上邻居家小学生每晚8点跳绳半小时;学校未经许可将其侧面照片用于招生宣传片,同学议论她爱出风头;妈妈怀疑她早恋,查看她手机上的聊天记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邻居小学生的行为属于行使不动产权利,是正当的
B.学校未经小白许可使用她的侧面照片,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构成侵犯肖像权
C.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查阅子女手机不构成侵权
D.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可以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
B
解析:B 学校未经许可将小白的侧面照片用于招生宣传,侵犯了小白的肖像权,B正确。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小白楼上邻居家小学生的行为影响到小白的学习,没有妥善处理相邻关系,A错误。父母未经同意查阅子女手机可能构成侵权,C错误。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最好方式是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D错误。
2.为监测住宅周边,小李在自家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门铃正对着邻居小张家的卧室和阳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②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
③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小张提起诉讼,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解析:A 材料中指出小李使用具有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已侵害了小张的隐私权,这启示我们应正当、规范使用智能家居产品,避免侵害他人人格权益,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①②正确。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如果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调解协议有效的,若一方当事人未依协议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③错误。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小张提起诉讼,小李是被告,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不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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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用时:25分钟 满分:36分)
选择题:每小题3分。
1.民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以下属于民法所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①刘某与周某订婚一年后因性格不合自愿解除婚约 ②物业公司要求久未居住的业主孙某补缴物业管理费 ③业主赵某劝说邻居不要在公共楼道里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④方某因公安机关不为其办理改名为“北燕南飞”的登记而提起诉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训练
(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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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C 刘某与周某的订婚并未形成民法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未涉及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因此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①排除。物业公司与业主孙某之间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要求业主补缴物业管理费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合同关系,受民法调整,②符合题意。业主赵某劝说邻居不要在公共楼道里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属于相邻关系,而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属于民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③符合题意。公安机关办理姓名登记属于行政行为,方某与公安机关之间的关系属于行政法律关系,而不是民事法律关系,不受民法调整,④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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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5·河北石家庄一模)“压岁钱”起源于汉朝,原意是为孩子祈福辟邪,随着时间的推移,“压岁钱”逐渐演变成春节期间长辈给晚辈的一种祝福。那么,带着美好祝福的“压岁钱”应该属于谁,又由谁来支配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8周岁以下的孩子,“压岁钱”归孩子的监护人所有 ②“压岁钱”属于赠与行为,“压岁钱”所有权归孩子 ③未满8周岁的孩子,不能独立支配“压岁钱” ④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有权随意支配孩子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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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C “压岁钱”是长辈基于亲属关系对晚辈进行的财产性赠与,归未成年人本人所有,监护人仅有权代为保管,①错误,②正确。未满8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要由监护人代为管理财产,③正确。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应当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不能随意支配孩子的“压岁钱”,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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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6·湖南湘潭月考)2025年8月18日,四川遂宁一名苟姓市民由于“现名谐音歧义,影响工作生活”,她希望将苟姓改为敬姓,经有关部门核查,其父亲、祖父姓氏均为苟,母亲、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姓氏均非“敬”,故不同意为其办理姓名变更。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自然人的姓只能随父姓或母姓 ②该市民改姓的要求符合公序良俗 ③有关部门不准予改“敬”姓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④该市民如能证明其直系长辈血亲中有“敬”姓,即可作为改姓依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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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D 自然人的姓并非“只能”随父姓或母姓,还存在其他合法情形,①说法过于绝对,排除。该市民改姓的要求并没有正当理由,缺乏充分的法律和公序良俗依据,②排除。由于当前该市民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敬”姓属于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行政机关不准予改“敬”姓符合法律规定,③入选。如果该市民能提交证据,证明其直系长辈血亲中有“敬”姓,则可以允许改姓,④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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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某村村民张某因王某等人打牌影响其休息,双方发生争执,张某将王某头部打伤。经鉴定,王某左眼损伤为轻伤一级,面部损伤为轻微伤。在该案件中(  )
①张某侵害了王某的健康权 ②张某侵害了王某的生命权 ③本案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张某的打人行为 ④因打牌影响他人休息违背了公序良俗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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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B 张某打伤王某致其轻伤和轻微伤,直接侵害了王某的健康权,①正确。王某伤势为轻伤一级和轻微伤,未危及生命,不构成对生命权的侵害,②排除。本案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是人身关系,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③排除。王某等人打牌影响他人休息,扰乱社区安宁,违背了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属于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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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5·陕西西安一模)某网民以“AI拟声”的方式,模仿某明星的声音在网上制作视频和语音包,其中含有不少“不文明”“负能量”内容,因为该声音足以“以假乱真”,在网上广为传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部分) 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声音 ②未经声音权利人同意,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使用其声音 ③该网民侵害了他人的肖像权,其行为已构成违法 ④该网民应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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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B 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据此可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声音,①正确。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如在必要范围内使用已经公开的声音进行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等,可以不经权利人同意,②排除。因为对声音的保护参照肖像权保护规定,该网民利用“AI拟声”制作含“不文明”“负能量”内容且“以假乱真”的视频和语音包并广泛传播,侵害了他人的类似肖像权的声音权益,其行为已构成违法,③正确。该网民的行为是侵权行为而非违反合同的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而非违约责任,④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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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刘甲(10周岁)与王乙(10周岁)因争夺小区内游戏设施发生冲突,刘甲将王乙推倒在地导致王乙受伤。王乙母亲见状对刘甲进行训斥。路过的丁某录制含有王乙母亲面部清晰图像的视频发布到朋友圈,并注明“大人欺负小孩”。李某在该视频中加入对王乙母亲的贬损性语言,并对外转发。下列对此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对王乙的受伤,应由刘甲的监护人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②丁某如实记录事情过程,没有侵害王乙母亲的肖像权 ③李某的行为导致王乙母亲名誉受损,侵害了其名誉权 ④王乙母亲对王乙负有监护责任,对刘甲训斥理所当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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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B 刘甲10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①正确。丁某在朋友圈发布的视频中有王乙母亲面部清晰图像,侵害了王乙母亲的肖像权,②错误。李某在视频中加入对王乙母亲的贬损性语言,并对外转发,侵害了王乙母亲的名誉权,③正确。王乙母亲如果行为过当,给刘甲带来伤害,需要承担侵权责任,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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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A先生与B先生在一次驾车时发生碰撞,经当地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为双方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的当天,A先生用拍摄的事故现场照片,在社交平台制作发布了一条短视频。视频中出现原告B先生姓名、正脸及其车辆车牌照片,并配上侮辱性文字,该视频被多次转发和评论。A先生制作发布短视频的行为(  )
①泄露B先生的姓名,侵害了B先生的姓名权 ②虽然暴露B先生正脸,但未构成侵害其肖像权 ③侮辱了B先生的人格尊严,侵害了B先生的名誉权 ④公布B先生姓名、正脸及其车牌,侵害了其隐私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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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D 视频泄露B先生的姓名,但并未干涉、盗用、假冒等,没有侵害B先生的姓名权,①不符合题意。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A先生制作发布的短视频暴露B先生正脸,侵害了B先生的肖像权,②不符合题意。③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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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26·吉林延边开学考)阅读漫画,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商家非必要收集消费者的脸部信息,可能侵害公民的人格权 ②消费者有权拒绝商家强制刷脸,以规避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③商家强制消费者刷脸,是一种变相侵害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④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平等主体,商家行为违背公平原则
A.①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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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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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A 人脸识别需要收集人的相关信息,如果商家非必要收集消费者的脸部信息,可能侵害公民的人格权;同时,消费者有权拒绝商家强制刷脸,以规避个人信息泄露风险,①②入选。商家强制消费者刷脸,侵害了公民的隐私权等人格权,而不是人身自由,③不选。商家的行为可能违背守法原则,而不是公平原则,④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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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选择题:共12分。
9.(12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随着消费的丰富和多样化,消费纠纷也不少。张某等人因不满某商家的“剧本杀”游戏服务,上网发布“差评”。该商家认为“差评”影响了其信誉,遂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与张某等人的微信群聊记录、游戏包厢监控视频录像片段、微信个人账号信息,还称“可向公众提供全程监控录像”。张某等人认为商家上述行为侵害其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起诉要求商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及赔偿精神损失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该案当事人双方中任选一方观点作法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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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选择商家一方: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但民事权利是有界限的。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张某等人因不满某商家的游戏服务,上网发布“差评”,并未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不构成侵害名誉权。因此,该商家认为“差评”影响了其信誉是不合理的。
选择张某等人一方: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本案中消费者在包间内的活动具有私密性,商家公开包间内监控录像并称可提供全程录像,构成对张某等人隐私权的侵害;商家未经张某等人同意公布其微信个人账号信息,侵害了张某等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因此,张某等人认为商家侵害了其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合法正当,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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