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第四课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课件+讲义+课时作业)2027届高三思想政治一轮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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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第四课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课件+讲义+课时作业)2027届高三思想政治一轮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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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练(四十四)
(建议用时:25分钟 满分:36分)
选择题:每小题3分。
1.某日,刘某因等公交车过久而不满,上车出发后与驾驶员发生口角,因乘客史某劝阻,又与史某争执。两人到站下车后,刘某在撕扯史某时意外倒地受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某与公交车驾驶员争吵的行为违法 ②驾驶员有无过错均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③刘某倒地受伤,责任主要由自己承担 ④史某对刘某倒地受伤不承担任何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C 刘某与公交车驾驶员争吵,影响公交车司机安全驾驶,其行为有违社会公德,但不一定违法,①排除。此事件因刘某等公交车过久而引发,开始也是刘某与驾驶员发生口角,才导致刘某受伤等一系列结果,因此,驾驶员有无过错均承担一定赔偿责任,②正确。刘某和史某下车后,刘某继续撕扯史某,是刘某主观过错,因此刘某意外倒地受伤,责任主要由自己承担,③正确。史某出面劝阻刘某是正义的行为,主观上不存在过错;下车后,刘某继续故意纠缠史某,在纠缠撕扯过程中受伤,系意外造成,史某不存在违法行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史某仍须承担一定举证责任,“不承担任何责任”说法过于绝对,④错误。
2.(2026·黑龙江哈尔滨期中)画家老方创作了一幅极具个人风格的漫画形象“智慧虎”。他将该画作的原件赠与了好友老刘。此后,老刘在家中举办了小型艺术沙龙,参与者小周非常喜爱此形象,未经老方和老刘许可,将现场拍摄的画作照片上传至其拥有大量粉丝的个人网络主页,引起热烈讨论,获得了大量点赞和转发。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周的行为侵犯了老方对“智慧虎”画作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②老方作为著作权人,有权要求小周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 ③小周的行为属于为介绍、欣赏某一作品而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④老刘获得画作所有权,因此有权许可小周对其进行拍摄并上传至网络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A 老方作为著作权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小周未经许可将画作照片上传至个人网络主页,侵犯了该权利,①正确。老方作为著作权人,有权要求小周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②正确。小周的行为并非为介绍、欣赏作品的合理使用,而是用于个人网络主页获取关注,构成侵权,③排除。老刘获得的是画作原件的所有权,著作权仍属于老方,老刘无权许可小周拍摄并上传至网络,④排除。
3.某小区业主张某将轿车停放在小区楼下,不料车辆被楼体脱落的瓷砖和倒下的枯树砸中,导致前挡风玻璃、天窗、车体等多处损坏,车辆维修费6150元。张某认为物业公司管理失职,要求赔偿,但物业公司以“车辆未停放在规划车位”“墙体和树木不属管理范围”为由拒绝。双方协商无果,张某遂起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物业公司对公共设施负有维修养护义务,但无须举证 ②物业公司对小区楼体脱落的瓷砖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③物业公司对小区内倒下的枯树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④张某未将车辆停在规划的停车位内,自身也存在过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D 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设施负有维修养护义务,在本案中,车辆被楼体脱落的瓷砖和倒下的枯树砸中,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人需承担过错推定责任,即物业公司需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否则应赔偿,①②排除,③正确。张某未将车辆停放在规划车位,违反了小区管理规定,自身存在一定过错,④正确。
4.(2026·陕西咸阳调研)2025年2月,两名17岁男生在某餐饮公司包间就餐时往火锅内排泄,还将拍摄的视频发布在网上。事后,该店对当日顾客给予“退一赔十”的补偿,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涉事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赔偿各项费用共计2300余万元。2025年9月12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宣判。以下判决可能与该案有关的是(  )
①因涉事的主体为未成年人,该案不追究涉事人的法律责任 ②涉事未成年人家长应向餐饮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 ③涉事未成年人应该承担侵犯餐饮公司的名誉权的相关责任 ④涉事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如果进行了经济赔偿可不用赔礼道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C 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虽不直接追究其全部法律责任,但由其监护人(家长)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该案不会因涉事主体为未成年人就完全不追究法律责任,①错误。涉事未成年人往火锅内排泄并发布视频,导致餐饮公司经济损失(如“退一赔十”补偿及商誉损失)。监护人应当赔偿受害方的经济损失,②正确。涉事行为(往火锅内排泄并发布视频)损害了餐饮公司的名誉,构成名誉侵权,未成年人应承担侵权责任(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但实际履行可能由监护人协助,③正确。侵犯名誉权的责任承担方式包括经济赔偿、赔礼道歉等。经济赔偿不能替代赔礼道歉,因为后者旨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院可能同时判决两者同时适用,④错误。
5.(2026·湖北十堰月考)2025年4月,大学生赵某在动物园游览时,发现游客王某故意违反规定投喂猩猩。赵某随后使用AI工具,将王某的面部清晰图像合成至多个虚构的“不文明游客”短视频中,并配文“当代猴哥戏猩猩”,在多个网络平台发布。视频迅速传播,引发大量网友对王某的指责。王某发现后要求平台删除视频,但平台未及时处理。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赵某使用AI技术合成并传播视频,属于新闻报道需要,不构成侵权 ②赵某虚构王某为“惯犯”并引发负面评价,侵犯了王某的名誉权 ③王某故意违反园规投喂动物的行为存在过错,可作为减轻赵某侵权责任的法定理由 ④网络平台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应对损害扩大部分与赵某承担连带责任
A.②③ B.①④
C.①③ D.②④
解析:D 赵某使用AI工具将王某的面部清晰图像合成至多个虚构的“不文明游客”短视频中,并配以“当代猴哥戏猩猩”等贬损性文字,其行为并非出于新闻报道目的,而是对王某形象的恶意加工与传播,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且内容虚假,不属于合法的新闻报道范畴,不构成免责事由,因此①中不构成侵权的说法错误,排除。赵某在未征得王某同意的情况下,使用AI技术将其面部清晰图像用于虚构场景,并虚构其为“惯犯”,在多个网络平台发布,导致王某社会评价降低,遭受大量网络指责,该行为歪曲事实、损害他人名誉,侵犯了王某的名誉权,②正确。王某虽有违反动物园规定投喂动物的行为,存在过错,但该过错属于轻微行政违规或不文明行为,不能作为他人对其进行人格权侵害的正当理由,尤其在赵某虚构事实、恶意传播的情况下,王某的过错不足以构成减轻赵某侵权责任的法定理由,③排除。本案中王某已要求平台删除视频,平台未及时处理,导致视频继续传播、损害扩大,因此平台应对损害扩大部分与赵某承担连带责任,④正确。
6.(2025·四川巴中模拟)李女士在某电商平台相中一款售价2000元的单人沙发,商品页面标注该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李女士下单收货后发现,实物与商家网页展示的颜色、尺寸存在明显差异,次日申请退货但被商家拒绝,理由是页面已明确标注“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与商家客服沟通协商未果,李女士就本次购物体验发表了买家评论,并将该商家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其承担退货退款责任。本案中(  )
①商家的行为违背诚信原则,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②商家在商品页面标注“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就不可以退货 ③该店应承担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④李女士发表买家评论是依法行使批评监督权的体现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B 商家实物与网页展示的颜色、尺寸存在明显差异,违背了诚信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①正确。即使商家标注“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但商品存在实物与描述不符的质量问题时,消费者仍有权退货,商家不能以此为由拒绝,②排除。 商家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而非侵权责任,③排除。李女士发表买家评论,是对商家经营行为的监督,是依法行使批评监督权的体现,④正确。
7.“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某电影主题曲《月满西楼》深受人们喜爱。有人认为,这首歌曲的歌词出自宋代李清照的《一剪梅》,涉嫌侵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学校晚会上小明演唱这首歌,但应指明该歌曲的名称、作者姓名或者名称 ②李清照去世已经远超50年,其作品不受现行法律的保护 ③如歌曲著作权人著作财产权期满,大家可免费使用该歌曲 ④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播放该歌曲,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B 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②错误。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播放该歌曲,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必支付使用费,④不选。①③正确。
8.(2025·山东泰安检测)W市某小区某号楼某单元徐某等全体业主一致签字同意本单元增设电梯,电梯采用全玻璃方式,并于小区张贴相关材料,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该项目取得了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并正式开工。居住于该号楼北楼的业主范某认为该电梯安装位置影响其采光,遂多次在施工现场阻碍施工,导致项目停工。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徐某等人侵犯了范某的用益物权,范某也应承担过错侵权责任 ②加装电梯涉及法理、情理错综复杂,邻里间应多一分理解包容 ③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 ④范某有权要求徐某等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C 材料中范某主张的“采光权”属于相邻关系范畴,是所有权派生权益,未涉及用益物权(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①不选。本案是一起因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而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加装电梯涉及法理、情理错综复杂,邻里间应多一分理解包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②③正确。“继续履行”是违反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材料不涉及合同纠纷,④不选。
非选择题:共12分。
9.(12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救助了一只流浪狗,购置了狗笼、狗粮等物品,并为狗注射了疫苗。一年后,甲因工作繁忙便让好友乙帮忙照顾狗,并经常去探望。某日,乙在公园遛狗。在公园游玩的丙(10周岁)取得乙同意后,与狗一起玩闹打斗,朝狗大声叫喊。不料,狗突然挣脱绳索狂跑。路过的丁受到惊吓,躲闪中不慎跌倒骨折,用去医疗费若干元。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本案中丁有权向哪些民事主体请求赔偿并说明理由。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后的责任承担。首先分析甲应被认定为狗的所有权人与饲养人→无过错侵权责任。其次分析乙虽然不是狗的所有权人或饲养人,但其受甲委托照料狗,是狗的直接控制人与管理人,负责日常喂养与管理,对于管束并防范动物致害危险发生具有直接的控制力与注意义务。因此,丁有权请求乙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最后分析本案中的动物致害还存在第三人——丙的过错行为。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①丁有权请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甲是案涉狗的所有权人与饲养人,甲基于先占、长时间饲养事实成为狗的饲养人与所有权人。案件发生时,甲虽未直接喂养狗,但其对狗仍负有防范动物致害发生的注意义务。因此,甲应对狗致他人损害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②丁有权请求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乙是案涉狗的管理人。乙虽非狗的所有权人,但其受甲委托照顾狗,是狗的直接控制人,对于管束并防范动物致害危险发生具有直接的控制力与注意义务。因此,乙也应对狗致他人损害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③丁有权请求丙的监护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丙对丁的受伤具有过错。丙逗狗玩时打斗、大声叫喊的行为已超出合理的限度,也因此诱发了狗的突然失控,进而导致丁的损害发生。因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丙的监护人应对丙的侵权行为承担侵权责任。(共81张PPT)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核心点一
核心点二
限时规范训练




大题攻略
1.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法律依据: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3)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核心点一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
①诉讼时效的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②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20年为除斥期间,不能中止、中断)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③有特殊情况(权利人由于客观的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④诉讼时效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⑤诉讼时效因起诉、一方提出请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特别提醒]
2.一般侵权责任与特殊侵权责任
(1)一般侵权责任(过错责任)
含义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构成 要件 有损害 事实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有主观 过错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还是过失:往往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有因果关系 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项目 含义 举例
过错推 定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举证责任倒置) 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如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等(记忆口诀:教育医疗动物园,搁置悬挂堆放物,地下施工林木断,推定管理有过错)
项目 含义 举例
无过错 侵权责 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需要举证) 无论如何全都怪你。如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记忆口诀:记住这些主体——用人单位,监护人,动物主人,机动车,环境污染者,产品生产者,高空高压经营者,建筑倒塌施工者)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个人 角度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社会 角度 ①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②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3.区分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
项目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行为 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项目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免责 条件 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合同当事人违约,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承担 责任 的方 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
1.(2025·甘肃卷,14③)小兰应尽快起诉,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两年。
矫正: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而不是两年。
2.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矫正: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无过错侵权责任。
矫正: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过错推定责任。
4.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无论有无过错,都要承担责任。
矫正: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5.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只能向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
矫正: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考向一 侵权责任
[典例1] (2025·山东卷,12)张某发现汽车后轮有明显裂损致难以行驶。通过查看物业监控,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张某找王某索赔被拒后,便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后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 ②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 ③张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④王某应委托辩护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考教衔接]
题源 追溯 教材P34“相关链接”: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教材P89“相关链接”: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
衔接 展示 信息点: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 即便李某无过错,张某作为被侵权人仍有权直接向李某索赔,李某赔偿后可向王某追偿
思维 清障 张某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隐私权,但无法得出侵害了其名誉权本案属于民事侵权纠纷,王某应委托诉讼代理人而非辩护人维权
[典例2] (2025·湖南卷,13)周某用婚后工资买了一辆新电瓶车。某晚,他15岁儿子违规在家给该车充电,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邻居陈某财产损失。两家对赔偿有分歧,陈某将周某和电瓶车生产商诉至法院。除特定情形外,本案中(  )
①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 ②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若电瓶车系周某以个人名义购买则其为周某个人财产 ④因火灾系周某的儿子私自充电导致,周某不承担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解析:A 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陈某主张周某赔偿自己的财产损失,就有义务提交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财产受损,①正确。产品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无论生产者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以周某个人名义购买,该电瓶车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错误。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④错误。
考向二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
[典例3] (2025·黑吉辽内蒙古卷,15)某家政公司委派员工杜某照护岳某。杜某烧水时,因岳某购买的新电水壶存在缺陷遭电击受伤,送医后由家政公司支付医疗费。事后,家政公司以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解除了与杜某的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家政公司与岳某之间构成债权关系 ②杜某有权向生产电水壶的厂家请求赔偿 ③岳某无权要求出售电水壶的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④杜某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A
解析:A 家政公司委派员工杜某照护岳某,岳某接受服务,家政公司与岳某之间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这属于债权关系的一种,故该家政公司与岳某之间构成债权关系,①正确。根据民法典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杜某因岳某购买的新电水壶存在缺陷遭电击受伤,作为被侵权人,杜某有权向生产电水壶的厂家请求赔偿,②正确。岳某与出售电水壶的商家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由于电水壶存在缺陷,商家交付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岳某有权要求出售电水壶的商家承担违约责任,③错误。劳动纠纷实行仲裁前置程序,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或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杜某不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④错误。
“无过错不担责”是否成立
某企业响应政府号召,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张某换购了该企业生产的某款压力锅,使用时该锅发生爆裂,导致其受伤住院治疗。出院后,张某认为自己是严格遵照产品说明书使用的,因此就人身损害要求该企业支付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和误工费。该企业认为自身并无过错,不同意承担任何责任。张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②企业认为“无过错不担责”的观点不成立。理由:承担侵权责任一般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但法律也规定了产品生产者的无过错侵权责任。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产品生产者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王某在某俱乐部滑轮滑时,未戴安全护具,不慎摔倒后受伤,并住院治疗。经查,该俱乐部在门口设置了温馨提示及入场须知。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向王某作出了明确的安全警示以及说明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于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未戴安全护具,未谨慎滑行是其受伤的原因,承担全部责任 ②王某未戴安全护具,未谨慎滑行是其受伤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
③俱乐部未尽到安全说明和警示义务是王某受伤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 ④俱乐部已经在门口设置了温馨提示及入场须知,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C
解析:C 王某未戴安全护具,未谨慎滑行是其受伤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而不是承担全部责任,俱乐部对王某受伤也负有责任,①错误,②正确。该俱乐部在门口设置了温馨提示及入场须知,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向王某作出了明确的安全警示以及说明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故这是王某受伤的次要原因,俱乐部应承担次要责任,③正确,④错误。
2.(2025·重庆卷,16)2022年实施的《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将驾驶自动化分为L0到L5六个等级。其中,L0、L1、L2为驾驶辅助,驾驶主体为驾驶人;L3、L4、L5为自动驾驶,当功能激活时,驾驶主体是系统。当前,国内量产汽车最高仅达L2。驾驶人在使用驾驶自动化系统时,确实避免了一些车祸的发生,但也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如交通事故纯粹因系统缺陷导致,关于汽车生产厂商责任,说法正确的是(  )
A.只有生产汽车时有过错,厂商才承担责任
B.不管生产汽车时有没有过错,厂商都应承担责任
C.如能证明生产汽车时没有过错,厂商就无须承担责任
D.不管生产汽车时有没有过错,厂商都应与驾驶人共同承担责任
B
解析:B 系统缺陷导致交通事故时,汽车生产厂商的责任适用产品缺陷责任原则,即无过错责任——无论生产时是否有过错,厂商都应承担责任,B正确。A、C均强调“有过错才承担责任”,不符合无过错责任原则,排除。事故纯粹因系统缺陷导致,驾驶人无责,不能要求厂商与驾驶人共同承担责任,D错误。
1.民事权利有限制
(1)含义: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对名誉权的限制
核心点二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 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保障舆论监督权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须承担民事责任
(3)对著作权的限制
分类 表现 要求
作品的 合理使 用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作品的 法定许 可使用 在某些情形中,除非著作权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2.相邻关系
实质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
类型 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
处理 原则 ①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②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处理 依据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责任 承担 相邻关系一方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意义 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1.新闻报道、舆论监督,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矫正: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实;(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2.在某些情形中,除非著作权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矫正: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3.相邻关系是对物权的限制或延伸。
矫正:物权包括所有权、他物权,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
4.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处理。
矫正: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考向一 民事权利有限制
[典例1] (2025·安徽卷,13)2021年12月,甲公司自主设计建成的A大厦因外形设计独特、理念新颖而获得多项建筑领域奖项。2022年1月,乙公司在设计一款白酒酒瓶时,借鉴了该建筑的外形设计。2023年12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销售的白酒酒瓶造型与A大厦外形及其设计图高度相似,便于2024年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此案中(  )
①甲公司对A大厦的建筑设计享有著作权 ②乙公司负有证明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责任 ③甲公司对乙公司提起的诉讼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④酒瓶与大厦非同类产品,乙公司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解析:A 建筑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保护范围,其独创性体现在外观、造型等审美表达上,所以甲公司对A大厦的建筑设计享有著作权,①正确。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原告即甲公司需证明作品权属及被告侵权事实,②错误。著作权侵权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甲公司于2023年12月发现被侵权,2024年2月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③正确。著作权法对建筑作品的保护不限于同类商品,乙公司将建筑造型用于酒瓶,属于对作品的复制行为,不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的情形(如个人学习、适当引用等),④错误。
[典例2] (2025·河南卷,9)2025年,已故作家丁某(1908-1973)的小说被甲公司改编拍摄成微短剧《跨越山海》。该剧市场反响热烈,多家电视台引用剧中精彩画面进行报道。随后,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的小程序在免费播放该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应在该剧中注明作者丁某的姓名
②甲公司的改编应取得丁某继承人的同意
③参与报道的电视台无须向甲公司支付使用费
④如果该剧未进行登记,则乙公司不构成侵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考教衔接]
题源 追溯 教材P18正文:著作权及其保护期限 教材P36正文:作品的合理使用
衔接 展示 信息点①:甲公司应在该剧中注明作者丁某的姓名 著作权保护期届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
信息点②:参与报道的电视台无须向甲公司支付使用费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就是作品的合理使用,如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思维 清障 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改编权属于著作财产权,但是作家已于1973年去世,2025年将其作品改编,已经超过保护期限,不需要经过丁某继承人的同意
小说被甲公司改编拍摄成微短剧,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的小程序在免费播放该剧,说明该剧是甲公司享有相关权利的作品,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免费播放,侵犯了甲公司对该微短剧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
考向二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典例3] (2024·湖南卷,13)信鸽运动是一项有益的群众体育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刘某在自己房屋内饲养了十余只信鸽。后来,刘某在其室外空调机位处加装鸽舍,又在鸽舍外搭建了附属设施以方便信鸽起落,鸽子的叫声、粪便和落羽等给楼下邻居李某的生活造成了困扰。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应支持李某所诉拆除鸽舍及附属设施、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 ②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 ③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④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解析:C 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饲养信鸽的权利,但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所以说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同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②④正确。法院应判决刘某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文明饲养信鸽,照顾相邻方的权益,但刘某有饲养信鸽的权利,且饲养信鸽行为经过了相关部门批准,因此法院不会支持李某所诉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①不选。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作出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一审判决生效后不能上诉,只能提起再审程序,③错误。
[典例4] (2024·北京卷,10)张某在楼道内长期堆放大量杂物,堵住了消防通道,影响了邻居李某通行,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李某在业主群陈述张某堆放杂物的事实,致张某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②业主对楼道享有共有的权利,但行使权利时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 ③李某和张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纠纷,双方应依照约定履行达成的协议 ④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承担排除妨碍的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解析:C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李某客观陈述事实,并未侵害张某的名誉权,①错误。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②正确。纠纷的处理方式可以采用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等,③正确。李某和张某是平等民事主体,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④错误。
权利行使有限制
吴某与张某是某新楼盘的业主,吴某的房屋位于7楼,张某位于8楼。吴某在装修新房时发现,张某将一空调外机安装在其主卧飘窗的上方外墙,距离飘窗不足1米处。考虑到空调外机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热气、振动等会极大影响居住环境,且该楼盘建造时已预留空调外机间,吴某多次与张某沟通,要求张某移除空调外机,恢复墙体原状,但均遭到拒绝。
吴某的主张合理合法。权利行使应有限制。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张某安装空调的外机本是行使自己权利的行为,但其并未按照规定将空调外机安装在空调外机间,而是安装在邻居卧室窗户附近,空调运行时的噪声和热风极大可能会对邻居的正常居住造成影响,损害了吴某的合法权益,违背了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应当停止侵害。
1.(2026·河北秦皇岛月考)杨三和杨四是亲兄弟,杨四家一直都是从杨三家围墙外的一条通道出行,后两家因琐事发生纠纷。由于该通道在杨三家宅基地范围内,杨三便拆除围墙,将通道围在围墙内,导致杨四家“无路可走”。杨四认为该通道是进入自家宅院的唯一通道,若该通道堵塞,则无法出行,于是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杨三对该通道具有专属所有权,可以自行处理 ②杨三行使权利超出正当界限,违反了相邻关系原则 ③杨四有权要求杨三赔礼道歉并恢复该通道的畅通 ④只有合理界定相邻双方用益物权才能促进邻里和谐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C
解析:C 虽然通道在杨三家宅基地范围内,但杨四家“一直从该通道出行”,形成了相邻通行权。杨三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相邻方(杨四)的合法通行权益,不能随意阻断通道,①排除。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杨三拆除围墙将通道围在围墙内,导致杨四家“无路可走”,超出了权利行使的正当界限,违反了相邻关系原则,②正确。本案中杨四的相邻通行权受到侵害,杨四有权要求杨三赔礼道歉并恢复该通道的畅通,③正确。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不属于用益物权,④排除。
2.甲某和乙某系某小区相邻住户,该小区建成时入户门统一为“内开”式,乙某在装修时将自家入户门改为“外开”式。因公共通道较窄,甲某认为乙某的“外开”式入户门在开启时,影响通行且存在安全隐患,遂要求乙某改回“内开”式,遭到乙某拒绝。协商无果后,甲某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甲某签收调解书后,乙某当天将入户门恢复“内开”原状。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相邻关系是对他物权权利的限制或延伸,权利人应兼顾他人的合法利益 ②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③在多元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④权利人行使权利时,若对相邻方造成妨碍,则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解析:C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而非他物权,①错误。在多元纠纷解决方式中,调解往往是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③排除。②④正确。
[2025·安徽卷,19(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交通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血脉”,也是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关键。
地铁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工具,也是刘某日常出行的首选。2024年5月1日,刘某外出旅游,在地铁站正常乘上行电扶梯时,被在电扶梯上跑跳的徐某8周岁的儿子撞倒。刘某伤势严重,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并自行承担医药费近5万元。出院后,刘某将徐某及徐某儿子、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地铁的经营者)诉至法院,要求两方共同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
大题攻略
关于“侵权责任”的命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刘某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第一步:设问逻辑可视化——明确答题方向
用何分析 《法律与生活》知识
分析什么 刘某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如何分析 首先找出刘某的损失有哪些;其次分析哪些主体造成了刘某的损失;结合法律依据分析造成刘某损失的主体应不应该承担损失
第二步:材料、知识逻辑可视化——明晰答题思路
设问 逻辑 ①刘某的损失有哪些 ②哪些主体造成了刘某的损失 ③结合法律依据分析造成刘某损失的主体应不应该承担损失
材料 逻辑 (事实 依据) 事实1:刘某被在电扶梯上跑跳的徐某8周岁的儿子撞倒。刘某伤势严重,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并自行承担医药费近5万元。要求两方共同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 事实2:地铁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工具。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是地铁的经营者。刘某在地铁站正常乘上行电扶梯时受伤
知识 逻辑 (法理 依据) 法理1:8岁以上(含8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理2: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理3: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法理4: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法理5: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明确承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 徐某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刘某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的责任 地铁站作为公共场所,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是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若未在电扶梯处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未及时对乘客危险行为进行制止等)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第三步:答案生成可视化——明准答案表述
答案:①徐某应承担责任:徐某儿子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电扶梯上跑跳撞倒刘某,造成刘某损害,该侵权行为是刘某受损的直接原因。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徐某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刘某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的责任。②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承担补充责任(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地铁站作为公共场所,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是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在电扶梯处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未及时对乘客危险行为进行制止等,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正确认识侵权责任
(1)民法典确立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权力行使的界限: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侵权责任类型
①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以合法权益受损、主观上存在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为构成要件。
②过错推定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③无过错侵权责任: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
(3)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4)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民声】 X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Y村村民李某反映,称邻居王某在两家房屋相邻处搭建了一个储物棚,该储物棚挡住了李某家窗户的采光,影响了室内通风。调解员遂前往调解。
【走访】 调解员走访了王某,了解到前些年Y村组织房屋规划建设,王某家的宅基地位置相对较偏,为方便自己存放农具和杂物,且认为该位置不属于李某家宅基地范围,所以搭建了储物棚。而李某认为王某搭建储物棚未经过自己同意,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调解员又走访了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其他知情人,了解到新情况:去年李某家的猫跑到王某家院子里抓伤了王某的孙子,王某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李某认为猫是自己跑出去的,自己不应为此负责。此后两家关系变得紧张。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完成下列任务。
(1)【释法】 调解员向王某、李某分析了他们各自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法律依据。请将分析内容补充完整。
在搭建储物棚的纠纷中: ① 。
在猫抓伤小孩的纠纷中: ② 。
(2)【化解】 整个调解过程中,除明晰具体法律关系外,调解员和各方当事人还应坚持什么原则才能真正化解矛盾。
调解员: ③ 。
各方当事人: ④ 。
解析:(1)本题要求分析王某、李某各自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法律依据。有效信息①:王某在两家房屋相邻处搭建了一个储物棚,该储物棚挡住了李某家窗户的采光,影响了室内通风→相邻关系,侵害相邻权,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有效信息②:李某家的猫跑到王某家院子里抓伤了王某的孙子,王某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无过错侵权责任,赔偿损失。
(2)本题要求回答调解员和各方当事人应坚持什么原则才能真正化解矛盾。从公平合理原则角度说明调解员要兼顾双方的合理诉求;从公序良俗原则角度说明各方当事人应对邻里矛盾时需以和为贵,诚信协商才能长效化解纠纷。
答案:(1)①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王某搭建的储物棚挡住了李某家窗户的采光,影响了室内通风,应排除妨碍,拆除储物棚。
②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只要动物造成了他人的损害,不论动物饲养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李某家的猫抓伤了王某的孙子,应赔偿损失。
(2)③公平或公正兼顾各方当事人合理诉求。④坚持公序良俗原则,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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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用时:25分钟 满分:36分)
选择题:每小题3分。
1.某日,刘某因等公交车过久而不满,上车出发后与驾驶员发生口角,因乘客史某劝阻,又与史某争执。两人到站下车后,刘某在撕扯史某时意外倒地受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某与公交车驾驶员争吵的行为违法 ②驾驶员有无过错均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③刘某倒地受伤,责任主要由自己承担 ④史某对刘某倒地受伤不承担任何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训练
(四十四)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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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C 刘某与公交车驾驶员争吵,影响公交车司机安全驾驶,其行为有违社会公德,但不一定违法,①排除。此事件因刘某等公交车过久而引发,开始也是刘某与驾驶员发生口角,才导致刘某受伤等一系列结果,因此,驾驶员有无过错均承担一定赔偿责任,②正确。刘某和史某下车后,刘某继续撕扯史某,是刘某主观过错,因此刘某意外倒地受伤,责任主要由自己承担,③正确。史某出面劝阻刘某是正义的行为,主观上不存在过错;下车后,刘某继续故意纠缠史某,在纠缠撕扯过程中受伤,系意外造成,史某不存在违法行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史某仍须承担一定举证责任,“不承担任何责任”说法过于绝对,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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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6·黑龙江哈尔滨期中)画家老方创作了一幅极具个人风格的漫画形象“智慧虎”。他将该画作的原件赠与了好友老刘。此后,老刘在家中举办了小型艺术沙龙,参与者小周非常喜爱此形象,未经老方和老刘许可,将现场拍摄的画作照片上传至其拥有大量粉丝的个人网络主页,引起热烈讨论,获得了大量点赞和转发。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周的行为侵犯了老方对“智慧虎”画作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②老方作为著作权人,有权要求小周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 ③小周的行为属于为介绍、欣赏某一作品而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④老刘获得画作所有权,因此有权许可小周对其进行拍摄并上传至网络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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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A 老方作为著作权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小周未经许可将画作照片上传至个人网络主页,侵犯了该权利,①正确。老方作为著作权人,有权要求小周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②正确。小周的行为并非为介绍、欣赏作品的合理使用,而是用于个人网络主页获取关注,构成侵权,③排除。老刘获得的是画作原件的所有权,著作权仍属于老方,老刘无权许可小周拍摄并上传至网络,④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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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某小区业主张某将轿车停放在小区楼下,不料车辆被楼体脱落的瓷砖和倒下的枯树砸中,导致前挡风玻璃、天窗、车体等多处损坏,车辆维修费6150元。张某认为物业公司管理失职,要求赔偿,但物业公司以“车辆未停放在规划车位”“墙体和树木不属管理范围”为由拒绝。双方协商无果,张某遂起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物业公司对公共设施负有维修养护义务,但无须举证 ②物业公司对小区楼体脱落的瓷砖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③物业公司对小区内倒下的枯树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④张某未将车辆停在规划的停车位内,自身也存在过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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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D 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设施负有维修养护义务,在本案中,车辆被楼体脱落的瓷砖和倒下的枯树砸中,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人需承担过错推定责任,即物业公司需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否则应赔偿,①②排除,③正确。张某未将车辆停放在规划车位,违反了小区管理规定,自身存在一定过错,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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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6·陕西咸阳调研)2025年2月,两名17岁男生在某餐饮公司包间就餐时往火锅内排泄,还将拍摄的视频发布在网上。事后,该店对当日顾客给予“退一赔十”的补偿,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涉事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赔偿各项费用共计2300余万元。2025年9月12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宣判。以下判决可能与该案有关的是(  )
①因涉事的主体为未成年人,该案不追究涉事人的法律责任 ②涉事未成年人家长应向餐饮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 ③涉事未成年人应该承担侵犯餐饮公司的名誉权的相关责任 ④涉事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如果进行了经济赔偿可不用赔礼道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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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C 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虽不直接追究其全部法律责任,但由其监护人(家长)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该案不会因涉事主体为未成年人就完全不追究法律责任,①错误。涉事未成年人往火锅内排泄并发布视频,导致餐饮公司经济损失(如“退一赔十”补偿及商誉损失)。监护人应当赔偿受害方的经济损失,②正确。涉事行为(往火锅内排泄并发布视频)损害了餐饮公司的名誉,构成名誉侵权,未成年人应承担侵权责任(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但实际履行可能由监护人协助,③正确。侵犯名誉权的责任承担方式包括经济赔偿、赔礼道歉等。经济赔偿不能替代赔礼道歉,因为后者旨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院可能同时判决两者同时适用,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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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6·湖北十堰月考)2025年4月,大学生赵某在动物园游览时,发现游客王某故意违反规定投喂猩猩。赵某随后使用AI工具,将王某的面部清晰图像合成至多个虚构的“不文明游客”短视频中,并配文“当代猴哥戏猩猩”,在多个网络平台发布。视频迅速传播,引发大量网友对王某的指责。王某发现后要求平台删除视频,但平台未及时处理。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赵某使用AI技术合成并传播视频,属于新闻报道需要,不构成侵权 ②赵某虚构王某为“惯犯”并引发负面评价,侵犯了王某的名誉权 ③王某故意违反园规投喂动物的行为存在过错,可作为减轻赵某侵权责任的法定理由 ④网络平台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应对损害扩大部分与赵某承担连带责任
A.②③ B.①④
C.①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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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D 赵某使用AI工具将王某的面部清晰图像合成至多个虚构的“不文明游客”短视频中,并配以“当代猴哥戏猩猩”等贬损性文字,其行为并非出于新闻报道目的,而是对王某形象的恶意加工与传播,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且内容虚假,不属于合法的新闻报道范畴,不构成免责事由,因此①中不构成侵权的说法错误,排除。赵某在未征得王某同意的情况下,使用AI技术将其面部清晰图像用于虚构场景,并虚构其为“惯犯”,在多个网络平台发布,导致王某社会评价降低,遭受大量网络指责,该行为歪曲事实、损害他人名誉,侵犯了王某的名誉权,②正确。王某虽有违反动物园规定投喂动物的行为,存在过错,但该过错属于轻微行政违规或不文明行为,不能作为他人对其进行人格权侵害的正当理由,尤其在赵某虚构事实、恶意传播的情况下,王某的过错不足以构成减轻赵某侵权责任的法定理由,③排除。本案中王某已要求平台删除视频,平台未及时处理,导致视频继续传播、损害扩大,因此平台应对损害扩大部分与赵某承担连带责任,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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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5·四川巴中模拟)李女士在某电商平台相中一款售价2000元的单人沙发,商品页面标注该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李女士下单收货后发现,实物与商家网页展示的颜色、尺寸存在明显差异,次日申请退货但被商家拒绝,理由是页面已明确标注“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与商家客服沟通协商未果,李女士就本次购物体验发表了买家评论,并将该商家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其承担退货退款责任。本案中(  )
①商家的行为违背诚信原则,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②商家在商品页面标注“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就不可以退货 ③该店应承担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④李女士发表买家评论是依法行使批评监督权的体现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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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B 商家实物与网页展示的颜色、尺寸存在明显差异,违背了诚信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①正确。即使商家标注“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但商品存在实物与描述不符的质量问题时,消费者仍有权退货,商家不能以此为由拒绝,②排除。 商家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而非侵权责任,③排除。李女士发表买家评论,是对商家经营行为的监督,是依法行使批评监督权的体现,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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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某电影主题曲《月满西楼》深受人们喜爱。有人认为,这首歌曲的歌词出自宋代李清照的《一剪梅》,涉嫌侵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学校晚会上小明演唱这首歌,但应指明该歌曲的名称、作者姓名或者名称 ②李清照去世已经远超50年,其作品不受现行法律的保护 ③如歌曲著作权人著作财产权期满,大家可免费使用该歌曲 ④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播放该歌曲,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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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B 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②错误。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播放该歌曲,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必支付使用费,④不选。①③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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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25·山东泰安检测)W市某小区某号楼某单元徐某等全体业主一致签字同意本单元增设电梯,电梯采用全玻璃方式,并于小区张贴相关材料,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该项目取得了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并正式开工。居住于该号楼北楼的业主范某认为该电梯安装位置影响其采光,遂多次在施工现场阻碍施工,导致项目停工。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
①徐某等人侵犯了范某的用益物权,范某也应承担过错侵权责任 ②加装电梯涉及法理、情理错综复杂,邻里间应多一分理解包容 ③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 ④范某有权要求徐某等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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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C 材料中范某主张的“采光权”属于相邻关系范畴,是所有权派生权益,未涉及用益物权(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①不选。本案是一起因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而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加装电梯涉及法理、情理错综复杂,邻里间应多一分理解包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②③正确。“继续履行”是违反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材料不涉及合同纠纷,④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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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选择题:共12分。
9.(12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救助了一只流浪狗,购置了狗笼、狗粮等物品,并为狗注射了疫苗。一年后,甲因工作繁忙便让好友乙帮忙照顾狗,并经常去探望。某日,乙在公园遛狗。在公园游玩的丙(10周岁)取得乙同意后,与狗一起玩闹打斗,朝狗大声叫喊。不料,狗突然挣脱绳索狂跑。路过的丁受到惊吓,躲闪中不慎跌倒骨折,用去医疗费若干元。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本案中丁有权向哪些民事主体请求赔偿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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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本题主要考查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后的责任承担。首先分析甲应被认定为狗的所有权人与饲养人→无过错侵权责任。其次分析乙虽然不是狗的所有权人或饲养人,但其受甲委托照料狗,是狗的直接控制人与管理人,负责日常喂养与管理,对于管束并防范动物致害危险发生具有直接的控制力与注意义务。因此,丁有权请求乙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最后分析本案中的动物致害还存在第三人——丙的过错行为。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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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①丁有权请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甲是案涉狗的所有权人与饲养人,甲基于先占、长时间饲养事实成为狗的饲养人与所有权人。案件发生时,甲虽未直接喂养狗,但其对狗仍负有防范动物致害发生的注意义务。因此,甲应对狗致他人损害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②丁有权请求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乙是案涉狗的管理人。乙虽非狗的所有权人,但其受甲委托照顾狗,是狗的直接控制人,对于管束并防范动物致害危险发生具有直接的控制力与注意义务。因此,乙也应对狗致他人损害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③丁有权请求丙的监护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丙对丁的受伤具有过错。丙逗狗玩时打斗、大声叫喊的行为已超出合理的限度,也因此诱发了狗的突然失控,进而导致丁的损害发生。因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丙的监护人应对丙的侵权行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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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点一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1.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法律依据: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2)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3)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别提醒]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
①诉讼时效的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②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20年为除斥期间,不能中止、中断)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③有特殊情况(权利人由于客观的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④诉讼时效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⑤诉讼时效因起诉、一方提出请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2.一般侵权责任与特殊侵权责任
(1)一般侵权责任(过错责任)
含义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构成 要件 有损害 事实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有主观 过错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还是过失:往往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有因果 关系 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特殊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项目 含义 举例
过错推 定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举证责任倒置) 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如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等(记忆口诀:教育医疗动物园,搁置悬挂堆放物,地下施工林木断,推定管理有过错)
无过错 侵权责 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需要举证) 无论如何全都怪你。如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记忆口诀:记住这些主体——用人单位,监护人,动物主人,机动车,环境污染者,产品生产者,高空高压经营者,建筑倒塌施工者)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个人 角度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社会 角度 ①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②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3.区分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
项目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行为 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免责 条件 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合同当事人违约,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承担 责任 的方 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
1.(2025·甘肃卷,14③)小兰应尽快起诉,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两年。
矫正: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而不是两年。
2.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矫正: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无过错侵权责任。
矫正: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过错推定责任。
4.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无论有无过错,都要承担责任。
矫正: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5.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只能向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
矫正: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考向一 侵权责任
[典例1] (2025·山东卷,12)张某发现汽车后轮有明显裂损致难以行驶。通过查看物业监控,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张某找王某索赔被拒后,便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后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 ②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 ③张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④王某应委托辩护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考教衔接]
题源 追溯 教材P34“相关链接”: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教材P89“相关链接”: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
衔接 展示 信息点: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 即便李某无过错,张某作为被侵权人仍有权直接向李某索赔,李某赔偿后可向王某追偿
思维 清障 张某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隐私权,但无法得出侵害了其名誉权本案属于民事侵权纠纷,王某应委托诉讼代理人而非辩护人维权
[典例2] (2025·湖南卷,13)周某用婚后工资买了一辆新电瓶车。某晚,他15岁儿子违规在家给该车充电,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邻居陈某财产损失。两家对赔偿有分歧,陈某将周某和电瓶车生产商诉至法院。除特定情形外,本案中(  )
①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 ②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若电瓶车系周某以个人名义购买则其为周某个人财产 ④因火灾系周某的儿子私自充电导致,周某不承担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A 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陈某主张周某赔偿自己的财产损失,就有义务提交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财产受损,①正确。产品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无论生产者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是以周某个人名义购买,该电瓶车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错误。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④错误。
考向二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
[典例3] (2025·黑吉辽内蒙古卷,15)某家政公司委派员工杜某照护岳某。杜某烧水时,因岳某购买的新电水壶存在缺陷遭电击受伤,送医后由家政公司支付医疗费。事后,家政公司以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解除了与杜某的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家政公司与岳某之间构成债权关系 ②杜某有权向生产电水壶的厂家请求赔偿 ③岳某无权要求出售电水壶的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④杜某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A 家政公司委派员工杜某照护岳某,岳某接受服务,家政公司与岳某之间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这属于债权关系的一种,故该家政公司与岳某之间构成债权关系,①正确。根据民法典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杜某因岳某购买的新电水壶存在缺陷遭电击受伤,作为被侵权人,杜某有权向生产电水壶的厂家请求赔偿,②正确。岳某与出售电水壶的商家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由于电水壶存在缺陷,商家交付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岳某有权要求出售电水壶的商家承担违约责任,③错误。劳动纠纷实行仲裁前置程序,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或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杜某不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④错误。
“无过错不担责”是否成立
某企业响应政府号召,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张某换购了该企业生产的某款压力锅,使用时该锅发生爆裂,导致其受伤住院治疗。出院后,张某认为自己是严格遵照产品说明书使用的,因此就人身损害要求该企业支付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和误工费。该企业认为自身并无过错,不同意承担任何责任。张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①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②企业认为“无过错不担责”的观点不成立。理由:承担侵权责任一般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但法律也规定了产品生产者的无过错侵权责任。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产品生产者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王某在某俱乐部滑轮滑时,未戴安全护具,不慎摔倒后受伤,并住院治疗。经查,该俱乐部在门口设置了温馨提示及入场须知。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向王某作出了明确的安全警示以及说明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于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未戴安全护具,未谨慎滑行是其受伤的原因,承担全部责任 ②王某未戴安全护具,未谨慎滑行是其受伤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
③俱乐部未尽到安全说明和警示义务是王某受伤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 ④俱乐部已经在门口设置了温馨提示及入场须知,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C 王某未戴安全护具,未谨慎滑行是其受伤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而不是承担全部责任,俱乐部对王某受伤也负有责任,①错误,②正确。该俱乐部在门口设置了温馨提示及入场须知,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向王某作出了明确的安全警示以及说明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故这是王某受伤的次要原因,俱乐部应承担次要责任,③正确,④错误。
2.(2025·重庆卷,16)2022年实施的《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将驾驶自动化分为L0到L5六个等级。其中,L0、L1、L2为驾驶辅助,驾驶主体为驾驶人;L3、L4、L5为自动驾驶,当功能激活时,驾驶主体是系统。当前,国内量产汽车最高仅达L2。驾驶人在使用驾驶自动化系统时,确实避免了一些车祸的发生,但也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如交通事故纯粹因系统缺陷导致,关于汽车生产厂商责任,说法正确的是(  )
A.只有生产汽车时有过错,厂商才承担责任
B.不管生产汽车时有没有过错,厂商都应承担责任
C.如能证明生产汽车时没有过错,厂商就无须承担责任
D.不管生产汽车时有没有过错,厂商都应与驾驶人共同承担责任
解析:B 系统缺陷导致交通事故时,汽车生产厂商的责任适用产品缺陷责任原则,即无过错责任——无论生产时是否有过错,厂商都应承担责任,B正确。A、C均强调“有过错才承担责任”,不符合无过错责任原则,排除。事故纯粹因系统缺陷导致,驾驶人无责,不能要求厂商与驾驶人共同承担责任,D错误。
核心点二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1.民事权利有限制
(1)含义: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对名誉权的限制
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 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保障舆论监督权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须承担民事责任
(3)对著作权的限制
分类 表现 要求
作品的 合理使 用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作品的 法定许 可使用 在某些情形中,除非著作权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2.相邻关系
实质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
类型 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
处理 原则 ①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②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处理 依据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责任 承担 相邻关系一方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意义 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1.新闻报道、舆论监督,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矫正: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实;(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2.在某些情形中,除非著作权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矫正: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3.相邻关系是对物权的限制或延伸。
矫正:物权包括所有权、他物权,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
4.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处理。
矫正: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考向一 民事权利有限制
[典例1] (2025·安徽卷,13)2021年12月,甲公司自主设计建成的A大厦因外形设计独特、理念新颖而获得多项建筑领域奖项。2022年1月,乙公司在设计一款白酒酒瓶时,借鉴了该建筑的外形设计。2023年12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销售的白酒酒瓶造型与A大厦外形及其设计图高度相似,便于2024年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此案中(  )
①甲公司对A大厦的建筑设计享有著作权 ②乙公司负有证明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责任 ③甲公司对乙公司提起的诉讼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④酒瓶与大厦非同类产品,乙公司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A 建筑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保护范围,其独创性体现在外观、造型等审美表达上,所以甲公司对A大厦的建筑设计享有著作权,①正确。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原告即甲公司需证明作品权属及被告侵权事实,②错误。著作权侵权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甲公司于2023年12月发现被侵权,2024年2月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③正确。著作权法对建筑作品的保护不限于同类商品,乙公司将建筑造型用于酒瓶,属于对作品的复制行为,不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的情形(如个人学习、适当引用等),④错误。
[典例2] (2025·河南卷,9)2025年,已故作家丁某(1908-1973)的小说被甲公司改编拍摄成微短剧《跨越山海》。该剧市场反响热烈,多家电视台引用剧中精彩画面进行报道。随后,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的小程序在免费播放该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应在该剧中注明作者丁某的姓名
②甲公司的改编应取得丁某继承人的同意
③参与报道的电视台无须向甲公司支付使用费
④如果该剧未进行登记,则乙公司不构成侵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考教衔接]
题源 追溯 教材P18正文:著作权及其保护期限 教材P36正文:作品的合理使用
衔接 展示 信息点①:甲公司应在该剧中注明作者丁某的姓名 著作权保护期届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
信息点②:参与报道的电视台无须向甲公司支付使用费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这就是作品的合理使用,如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思维 清障 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改编权属于著作财产权,但是作家已于1973年去世,2025年将其作品改编,已经超过保护期限,不需要经过丁某继承人的同意 小说被甲公司改编拍摄成微短剧,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经营的小程序在免费播放该剧,说明该剧是甲公司享有相关权利的作品,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免费播放,侵犯了甲公司对该微短剧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
考向二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典例3] (2024·湖南卷,13)信鸽运动是一项有益的群众体育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刘某在自己房屋内饲养了十余只信鸽。后来,刘某在其室外空调机位处加装鸽舍,又在鸽舍外搭建了附属设施以方便信鸽起落,鸽子的叫声、粪便和落羽等给楼下邻居李某的生活造成了困扰。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应支持李某所诉拆除鸽舍及附属设施、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 ②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 ③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④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C 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饲养信鸽的权利,但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所以说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同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②④正确。法院应判决刘某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文明饲养信鸽,照顾相邻方的权益,但刘某有饲养信鸽的权利,且饲养信鸽行为经过了相关部门批准,因此法院不会支持李某所诉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①不选。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作出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一审判决生效后不能上诉,只能提起再审程序,③错误。
[典例4] (2024·北京卷,10)张某在楼道内长期堆放大量杂物,堵住了消防通道,影响了邻居李某通行,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在业主群陈述张某堆放杂物的事实,致张某社会评价降低,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②业主对楼道享有共有的权利,但行使权利时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 ③李某和张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纠纷,双方应依照约定履行达成的协议 ④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张某承担排除妨碍的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C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李某客观陈述事实,并未侵害张某的名誉权,①错误。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不得违反法律和违背公序良俗,②正确。纠纷的处理方式可以采用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等,③正确。李某和张某是平等民事主体,李某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④错误。
权利行使有限制
吴某与张某是某新楼盘的业主,吴某的房屋位于7楼,张某位于8楼。吴某在装修新房时发现,张某将一空调外机安装在其主卧飘窗的上方外墙,距离飘窗不足1米处。考虑到空调外机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热气、振动等会极大影响居住环境,且该楼盘建造时已预留空调外机间,吴某多次与张某沟通,要求张某移除空调外机,恢复墙体原状,但均遭到拒绝。
吴某的主张合理合法。权利行使应有限制。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张某安装空调的外机本是行使自己权利的行为,但其并未按照规定将空调外机安装在空调外机间,而是安装在邻居卧室窗户附近,空调运行时的噪声和热风极大可能会对邻居的正常居住造成影响,损害了吴某的合法权益,违背了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应当停止侵害。
1.(2026·河北秦皇岛月考)杨三和杨四是亲兄弟,杨四家一直都是从杨三家围墙外的一条通道出行,后两家因琐事发生纠纷。由于该通道在杨三家宅基地范围内,杨三便拆除围墙,将通道围在围墙内,导致杨四家“无路可走”。杨四认为该通道是进入自家宅院的唯一通道,若该通道堵塞,则无法出行,于是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杨三对该通道具有专属所有权,可以自行处理 ②杨三行使权利超出正当界限,违反了相邻关系原则 ③杨四有权要求杨三赔礼道歉并恢复该通道的畅通 ④只有合理界定相邻双方用益物权才能促进邻里和谐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C 虽然通道在杨三家宅基地范围内,但杨四家“一直从该通道出行”,形成了相邻通行权。杨三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相邻方(杨四)的合法通行权益,不能随意阻断通道,①排除。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杨三拆除围墙将通道围在围墙内,导致杨四家“无路可走”,超出了权利行使的正当界限,违反了相邻关系原则,②正确。本案中杨四的相邻通行权受到侵害,杨四有权要求杨三赔礼道歉并恢复该通道的畅通,③正确。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不属于用益物权,④排除。
2.甲某和乙某系某小区相邻住户,该小区建成时入户门统一为“内开”式,乙某在装修时将自家入户门改为“外开”式。因公共通道较窄,甲某认为乙某的“外开”式入户门在开启时,影响通行且存在安全隐患,遂要求乙某改回“内开”式,遭到乙某拒绝。协商无果后,甲某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甲某签收调解书后,乙某当天将入户门恢复“内开”原状。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相邻关系是对他物权权利的限制或延伸,权利人应兼顾他人的合法利益 ②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③在多元纠纷解决方式中,诉讼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④权利人行使权利时,若对相邻方造成妨碍,则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C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而非他物权,①错误。在多元纠纷解决方式中,调解往往是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③排除。②④正确。
[2025·安徽卷,19(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交通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血脉”,也是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关键。
地铁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工具,也是刘某日常出行的首选。2024年5月1日,刘某外出旅游,在地铁站正常乘上行电扶梯时,被在电扶梯上跑跳的徐某8周岁的儿子撞倒。刘某伤势严重,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并自行承担医药费近5万元。出院后,刘某将徐某及徐某儿子、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地铁的经营者)诉至法院,要求两方共同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刘某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第一步:设问逻辑可视化——明确答题方向
用何分析 《法律与生活》知识
分析什么 刘某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如何分析 首先找出刘某的损失有哪些;其次分析哪些主体造成了刘某的损失;结合法律依据分析造成刘某损失的主体应不应该承担损失
第二步:材料、知识逻辑可视化——明晰答题思路
设问 逻辑 ①刘某的损失有哪些 ②哪些主体造成了刘某的损失 ③结合法律依据分析造成刘某损失的主体应不应该承担损失
材料 逻辑 (事实 依据) 事实1:刘某被在电扶梯上跑跳的徐某8周岁的儿子撞倒。刘某伤势严重,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并自行承担医药费近5万元。要求两方共同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 事实2:地铁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工具。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是地铁的经营者。刘某在地铁站正常乘上行电扶梯时受伤
知识 逻辑 (法理 依据) 法理1:8岁以上(含8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理2: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法理3: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法理4: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法理5: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明确承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 徐某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刘某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的责任 地铁站作为公共场所,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是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若未在电扶梯处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未及时对乘客危险行为进行制止等)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第三步:答案生成可视化——明准答案表述
答案:①徐某应承担责任:徐某儿子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电扶梯上跑跳撞倒刘某,造成刘某损害,该侵权行为是刘某受损的直接原因。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徐某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刘某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的责任。②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承担补充责任(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地铁站作为公共场所,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是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在电扶梯处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未及时对乘客危险行为进行制止等,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正确认识侵权责任
(1)民法典确立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权力行使的界限: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侵权责任类型
①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以合法权益受损、主观上存在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为构成要件。
②过错推定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③无过错侵权责任: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
(3)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4)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民声】 X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Y村村民李某反映,称邻居王某在两家房屋相邻处搭建了一个储物棚,该储物棚挡住了李某家窗户的采光,影响了室内通风。调解员遂前往调解。
【走访】 调解员走访了王某,了解到前些年Y村组织房屋规划建设,王某家的宅基地位置相对较偏,为方便自己存放农具和杂物,且认为该位置不属于李某家宅基地范围,所以搭建了储物棚。而李某认为王某搭建储物棚未经过自己同意,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调解员又走访了村民委员会主任和其他知情人,了解到新情况:去年李某家的猫跑到王某家院子里抓伤了王某的孙子,王某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李某认为猫是自己跑出去的,自己不应为此负责。此后两家关系变得紧张。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完成下列任务。
(1)【释法】 调解员向王某、李某分析了他们各自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法律依据。请将分析内容补充完整。
在搭建储物棚的纠纷中: ① 。
在猫抓伤小孩的纠纷中: ② 。
(2)【化解】 整个调解过程中,除明晰具体法律关系外,调解员和各方当事人还应坚持什么原则才能真正化解矛盾。
调解员: ③ 。
各方当事人: ④ 。
解析:(1)本题要求分析王某、李某各自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法律依据。有效信息①:王某在两家房屋相邻处搭建了一个储物棚,该储物棚挡住了李某家窗户的采光,影响了室内通风→相邻关系,侵害相邻权,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有效信息②:李某家的猫跑到王某家院子里抓伤了王某的孙子,王某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无过错侵权责任,赔偿损失。
(2)本题要求回答调解员和各方当事人应坚持什么原则才能真正化解矛盾。从公平合理原则角度说明调解员要兼顾双方的合理诉求;从公序良俗原则角度说明各方当事人应对邻里矛盾时需以和为贵,诚信协商才能长效化解纠纷。
答案:(1)①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王某搭建的储物棚挡住了李某家窗户的采光,影响了室内通风,应排除妨碍,拆除储物棚。
②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只要动物造成了他人的损害,不论动物饲养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李某家的猫抓伤了王某的孙子,应赔偿损失。
(2)③公平或公正兼顾各方当事人合理诉求。④坚持公序良俗原则,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训练(四十四)
(建议用时:25分钟 满分:36分)
选择题:每小题3分。
1.某日,刘某因等公交车过久而不满,上车出发后与驾驶员发生口角,因乘客史某劝阻,又与史某争执。两人到站下车后,刘某在撕扯史某时意外倒地受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某与公交车驾驶员争吵的行为违法 ②驾驶员有无过错均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③刘某倒地受伤,责任主要由自己承担 ④史某对刘某倒地受伤不承担任何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C 刘某与公交车驾驶员争吵,影响公交车司机安全驾驶,其行为有违社会公德,但不一定违法,①排除。此事件因刘某等公交车过久而引发,开始也是刘某与驾驶员发生口角,才导致刘某受伤等一系列结果,因此,驾驶员有无过错均承担一定赔偿责任,②正确。刘某和史某下车后,刘某继续撕扯史某,是刘某主观过错,因此刘某意外倒地受伤,责任主要由自己承担,③正确。史某出面劝阻刘某是正义的行为,主观上不存在过错;下车后,刘某继续故意纠缠史某,在纠缠撕扯过程中受伤,系意外造成,史某不存在违法行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史某仍须承担一定举证责任,“不承担任何责任”说法过于绝对,④错误。
2.(2026·黑龙江哈尔滨期中)画家老方创作了一幅极具个人风格的漫画形象“智慧虎”。他将该画作的原件赠与了好友老刘。此后,老刘在家中举办了小型艺术沙龙,参与者小周非常喜爱此形象,未经老方和老刘许可,将现场拍摄的画作照片上传至其拥有大量粉丝的个人网络主页,引起热烈讨论,获得了大量点赞和转发。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周的行为侵犯了老方对“智慧虎”画作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②老方作为著作权人,有权要求小周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 ③小周的行为属于为介绍、欣赏某一作品而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 ④老刘获得画作所有权,因此有权许可小周对其进行拍摄并上传至网络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A 老方作为著作权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小周未经许可将画作照片上传至个人网络主页,侵犯了该权利,①正确。老方作为著作权人,有权要求小周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②正确。小周的行为并非为介绍、欣赏作品的合理使用,而是用于个人网络主页获取关注,构成侵权,③排除。老刘获得的是画作原件的所有权,著作权仍属于老方,老刘无权许可小周拍摄并上传至网络,④排除。
3.某小区业主张某将轿车停放在小区楼下,不料车辆被楼体脱落的瓷砖和倒下的枯树砸中,导致前挡风玻璃、天窗、车体等多处损坏,车辆维修费6150元。张某认为物业公司管理失职,要求赔偿,但物业公司以“车辆未停放在规划车位”“墙体和树木不属管理范围”为由拒绝。双方协商无果,张某遂起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物业公司对公共设施负有维修养护义务,但无须举证 ②物业公司对小区楼体脱落的瓷砖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③物业公司对小区内倒下的枯树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④张某未将车辆停在规划的停车位内,自身也存在过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D 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设施负有维修养护义务,在本案中,车辆被楼体脱落的瓷砖和倒下的枯树砸中,物业公司作为管理人需承担过错推定责任,即物业公司需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否则应赔偿,①②排除,③正确。张某未将车辆停放在规划车位,违反了小区管理规定,自身存在一定过错,④正确。
4.(2026·陕西咸阳调研)2025年2月,两名17岁男生在某餐饮公司包间就餐时往火锅内排泄,还将拍摄的视频发布在网上。事后,该店对当日顾客给予“退一赔十”的补偿,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涉事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赔偿各项费用共计2300余万元。2025年9月12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宣判。以下判决可能与该案有关的是(  )
①因涉事的主体为未成年人,该案不追究涉事人的法律责任 ②涉事未成年人家长应向餐饮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 ③涉事未成年人应该承担侵犯餐饮公司的名誉权的相关责任 ④涉事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如果进行了经济赔偿可不用赔礼道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C 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虽不直接追究其全部法律责任,但由其监护人(家长)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该案不会因涉事主体为未成年人就完全不追究法律责任,①错误。涉事未成年人往火锅内排泄并发布视频,导致餐饮公司经济损失(如“退一赔十”补偿及商誉损失)。监护人应当赔偿受害方的经济损失,②正确。涉事行为(往火锅内排泄并发布视频)损害了餐饮公司的名誉,构成名誉侵权,未成年人应承担侵权责任(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但实际履行可能由监护人协助,③正确。侵犯名誉权的责任承担方式包括经济赔偿、赔礼道歉等。经济赔偿不能替代赔礼道歉,因为后者旨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院可能同时判决两者同时适用,④错误。
5.(2026·湖北十堰月考)2025年4月,大学生赵某在动物园游览时,发现游客王某故意违反规定投喂猩猩。赵某随后使用AI工具,将王某的面部清晰图像合成至多个虚构的“不文明游客”短视频中,并配文“当代猴哥戏猩猩”,在多个网络平台发布。视频迅速传播,引发大量网友对王某的指责。王某发现后要求平台删除视频,但平台未及时处理。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赵某使用AI技术合成并传播视频,属于新闻报道需要,不构成侵权 ②赵某虚构王某为“惯犯”并引发负面评价,侵犯了王某的名誉权 ③王某故意违反园规投喂动物的行为存在过错,可作为减轻赵某侵权责任的法定理由 ④网络平台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应对损害扩大部分与赵某承担连带责任
A.②③ B.①④
C.①③ D.②④
解析:D 赵某使用AI工具将王某的面部清晰图像合成至多个虚构的“不文明游客”短视频中,并配以“当代猴哥戏猩猩”等贬损性文字,其行为并非出于新闻报道目的,而是对王某形象的恶意加工与传播,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且内容虚假,不属于合法的新闻报道范畴,不构成免责事由,因此①中不构成侵权的说法错误,排除。赵某在未征得王某同意的情况下,使用AI技术将其面部清晰图像用于虚构场景,并虚构其为“惯犯”,在多个网络平台发布,导致王某社会评价降低,遭受大量网络指责,该行为歪曲事实、损害他人名誉,侵犯了王某的名誉权,②正确。王某虽有违反动物园规定投喂动物的行为,存在过错,但该过错属于轻微行政违规或不文明行为,不能作为他人对其进行人格权侵害的正当理由,尤其在赵某虚构事实、恶意传播的情况下,王某的过错不足以构成减轻赵某侵权责任的法定理由,③排除。本案中王某已要求平台删除视频,平台未及时处理,导致视频继续传播、损害扩大,因此平台应对损害扩大部分与赵某承担连带责任,④正确。
6.(2025·四川巴中模拟)李女士在某电商平台相中一款售价2000元的单人沙发,商品页面标注该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李女士下单收货后发现,实物与商家网页展示的颜色、尺寸存在明显差异,次日申请退货但被商家拒绝,理由是页面已明确标注“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与商家客服沟通协商未果,李女士就本次购物体验发表了买家评论,并将该商家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其承担退货退款责任。本案中(  )
①商家的行为违背诚信原则,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②商家在商品页面标注“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就不可以退货 ③该店应承担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④李女士发表买家评论是依法行使批评监督权的体现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B 商家实物与网页展示的颜色、尺寸存在明显差异,违背了诚信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①正确。即使商家标注“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但商品存在实物与描述不符的质量问题时,消费者仍有权退货,商家不能以此为由拒绝,②排除。 商家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而非侵权责任,③排除。李女士发表买家评论,是对商家经营行为的监督,是依法行使批评监督权的体现,④正确。
7.“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某电影主题曲《月满西楼》深受人们喜爱。有人认为,这首歌曲的歌词出自宋代李清照的《一剪梅》,涉嫌侵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学校晚会上小明演唱这首歌,但应指明该歌曲的名称、作者姓名或者名称 ②李清照去世已经远超50年,其作品不受现行法律的保护 ③如歌曲著作权人著作财产权期满,大家可免费使用该歌曲 ④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播放该歌曲,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B 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②错误。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播放该歌曲,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必支付使用费,④不选。①③正确。
8.(2025·山东泰安检测)W市某小区某号楼某单元徐某等全体业主一致签字同意本单元增设电梯,电梯采用全玻璃方式,并于小区张贴相关材料,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该项目取得了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并正式开工。居住于该号楼北楼的业主范某认为该电梯安装位置影响其采光,遂多次在施工现场阻碍施工,导致项目停工。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徐某等人侵犯了范某的用益物权,范某也应承担过错侵权责任 ②加装电梯涉及法理、情理错综复杂,邻里间应多一分理解包容 ③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 ④范某有权要求徐某等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C 材料中范某主张的“采光权”属于相邻关系范畴,是所有权派生权益,未涉及用益物权(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①不选。本案是一起因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而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加装电梯涉及法理、情理错综复杂,邻里间应多一分理解包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②③正确。“继续履行”是违反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材料不涉及合同纠纷,④不选。
非选择题:共12分。
9.(12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救助了一只流浪狗,购置了狗笼、狗粮等物品,并为狗注射了疫苗。一年后,甲因工作繁忙便让好友乙帮忙照顾狗,并经常去探望。某日,乙在公园遛狗。在公园游玩的丙(10周岁)取得乙同意后,与狗一起玩闹打斗,朝狗大声叫喊。不料,狗突然挣脱绳索狂跑。路过的丁受到惊吓,躲闪中不慎跌倒骨折,用去医疗费若干元。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本案中丁有权向哪些民事主体请求赔偿并说明理由。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后的责任承担。首先分析甲应被认定为狗的所有权人与饲养人→无过错侵权责任。其次分析乙虽然不是狗的所有权人或饲养人,但其受甲委托照料狗,是狗的直接控制人与管理人,负责日常喂养与管理,对于管束并防范动物致害危险发生具有直接的控制力与注意义务。因此,丁有权请求乙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最后分析本案中的动物致害还存在第三人——丙的过错行为。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①丁有权请求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甲是案涉狗的所有权人与饲养人,甲基于先占、长时间饲养事实成为狗的饲养人与所有权人。案件发生时,甲虽未直接喂养狗,但其对狗仍负有防范动物致害发生的注意义务。因此,甲应对狗致他人损害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②丁有权请求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乙是案涉狗的管理人。乙虽非狗的所有权人,但其受甲委托照顾狗,是狗的直接控制人,对于管束并防范动物致害危险发生具有直接的控制力与注意义务。因此,乙也应对狗致他人损害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③丁有权请求丙的监护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丙对丁的受伤具有过错。丙逗狗玩时打斗、大声叫喊的行为已超出合理的限度,也因此诱发了狗的突然失控,进而导致丁的损害发生。因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丙的监护人应对丙的侵权行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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