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第七课做个明白的劳动者(课件+讲义+课时作业)2027届高三思想政治一轮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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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第七课做个明白的劳动者(课件+讲义+课时作业)2027届高三思想政治一轮复习

资源简介

(共79张PPT)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核心点一
核心点二
限时规范训练




大题攻略
核心点一
立足职场有法宝
1.法律守护劳动者
(1)劳动法
调整 对象 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
基本 原则 ①首要原则: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以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②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全社会应当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
③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劳动法还注重对未成年工、残疾劳动者等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显示了国家对劳动者的关怀,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作用 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有助于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2)劳动者
含义 劳动者是指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人
条件 劳动者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2.劳动合同
含义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意义 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条款 必备 条款 是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
可备 条款 除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的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条款
原则 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无效 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效力 ①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
②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③劳动者则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特别提醒]
①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1.劳动法主要调整平等民事主体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即劳动关系。
矫正: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
2.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平等就业原则。
矫正: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福利待遇属于必备条款。
矫正:可备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4.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是从签订劳动合同开始的。
矫正: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考向一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
[典例1] (2024·浙江1月选考,22)某生物公司与刘某订立劳动合同。在合同中,该公司聘请刘某担任公司销售处总经理,并强制要求优先使用刘某享有的一项发明专利。1年后,该公司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双方发生争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可以不经刘某同意,强制实施其发明专利 ②该公司与刘某之间相关合同约定,违反了劳动合同订立原则 ③在解除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刘某应先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④刘某若不愿意履行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考教衔接]
题源 追溯 教材P63正文: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教材P68正文: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衔接 展示 信息点①:该公司与刘某之间相关合同约定,违反了劳动合同订立原则 该公司违反了订立劳动合同的“自愿平等原则”
信息点②:刘某若不愿意履行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当事人不愿履行调解协议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思维 清障 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的发明专利,否则侵犯其专利权
在解除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刘某可以先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考向二 劳动合同的效力
[典例2] (2024·黑吉辽卷,13)小赵与某公司自愿签订《合作经营合同》。公司聘任小赵为项目经理,每月向其发放工资。小赵遵守公司制度,每天按时打卡。几个月后,小赵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致残,要求给予工伤待遇,遭到公司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赵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故不应享受工伤待遇 ②若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小赵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③小赵与公司自愿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有效 ④小赵与公司签订合作经营合同,但形成了劳动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解析:D 订立合同并不意味着合同必然有效。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自愿订立的合同不代表合同内容就一定合法,即合同不一定有效,③正确。小赵与某公司虽签订的是《合作经营合同》,但公司聘任小赵为项目经理,每月向其发放工资,小赵遵守公司制度,每天按时打卡,可见小赵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享受工伤待遇,④正确,①不选。当事人申请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本案属于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不以仲裁协议为前提,②不选。
劳动者请休事假合理性的判定标准
2024年3月,小李入职一家互联网公司担任程序员。工作期间,小李认真负责,参与公司多个重要项目,一直到年底,几乎没有休息日。2025年10月,因父亲病重,小李提前一周向直属领导王经理提交了书面年休假申请,并附上父亲病历照片。王经理以项目紧张、人手不足为由,拒绝了小李的休假请求。在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小李于10月10日至14日回家照顾父亲。15日小李返回公司上班时,收到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以小李无故旷工5天,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并拒绝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①劳动者有自觉维护用人单位劳动秩序、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义务;用人单位用工管理权的行使方式亦应善意、宽容、合理。本案中,李某因父亲病重需要陪护,向公司申请休假,既是处理突发家庭事务,亦属尽人子孝道,符合中华民族传统道德和善良风俗。②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公司在明知其父亲重病的情况下,仍以项目紧张、人手不足为由,要求李某到岗,未尽到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照顾义务,在执行管理制度时机械管理,未体现出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亦有悖中华民族的传统孝文化,既不合情也不合理。因此,小李不构成旷工,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小李支付赔偿金。
1.2025年8月,小张与某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试用期、培训等内容做了明确的规定,一个月后小张入职。后公司经常擅自安排其加班至深夜,小张要求发放加班费,公司以加班是为了完成必要工作为由拒绝发放。双方协商未果。本案中(  )
①劳动报酬、试用期、培训都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②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起,小张与该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 ③即使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小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④该公司侵犯了小张休息的权利以及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解析:D 试用期、培训属于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①排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②排除。劳动争议仲裁不需要以签订仲裁协议为前提,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经常擅自安排其加班至深夜并拒绝发放加班费,侵犯了小张休息的权利以及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③④正确。
2.李某入职某公司一年半后,因从事策划工作经常占用正常休息时间,向领导周某发微信,提出调整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合理请求。周某回复让李某考虑清楚,若坚持该想法就回来办离职。两天后,李某办理了离职手续。后李某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给付经济赔偿金。公司坚持认为李某系主动离职,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李某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遂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综合审理认定,双方系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仅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提出休息休假的合理请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②该案属于劳动争议纠纷,李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该公司应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并主动支付经济赔偿金 ④人民法院判决体现了公平原则,有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解析:B 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李某因从事策划工作经常占用正常休息时间,向领导提出调整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合理请求,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表现,①正确。该案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排除。题中明确经人民法院综合审理认定,双方系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仅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是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时才需支付的,③排除。经人民法院综合审理认定,双方系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仅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人民法院判决体现了公平原则,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合理界定了公司的责任,有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④正确。
核心点二
心中有数上职场
1.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①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②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③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④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⑤劳动者还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义务 ①完成劳动任务
②提高职业技能
③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④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关系 权利与义务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2.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
协商 和解 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不具有约束力)
申请 调解 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互谅互让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具有约束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申请 仲裁 ①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
②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起 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 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别提醒]
①劳动争议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双方当事人因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的实现而发生纠纷,除此之外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②协商解决和调解都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劳动者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③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先裁后审)
④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是为了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这些途径并不仅仅是劳动者的维权途径,也是用人单位的维权途径。
3.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 ①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扩大就业
②加强有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制定
③健全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企业 严格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自觉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 ①自觉履行劳动者的义务
②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增强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
③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以合法手段、法定程序加以维护,如协商、申请调解、投诉、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不能采用非法手段施加报复
1.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矫正: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2.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企业让劳动者加班加点是违法行为。
矫正: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并不意味着一律不能加班加点。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
3.劳动者维权的途径有协商、调解、劳动仲裁、诉讼等,劳动者可以任意选择。
矫正:劳动者维权可以先进行协商或者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再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能任意选择。
4.(2025·黑吉辽内蒙古卷,15④)杜某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矫正: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若要申请劳动仲裁,必须有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
矫正:当事人申请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劳动仲裁不适用这一前提。
考向一 劳动者的权利
[典例1] (2025·甘肃卷,13)小永与某公司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领导经常在节假日通过电话或微信给小永布置工作,小永在家花费大量时间按要求完成了交办的任务。临近年底,小永要求公司支付“隐形加班”报酬却遭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永在非办公场所的工作不能算作加班 ②只要支付报酬,公司可让小永随时加班 ③公司应支付小永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费 ④公司没有保障小永享有的休息休假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解析:D 小永在节假日按照公司领导的要求在家完成工作任务,属于加班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支付小永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费,③正确。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公司领导在节假日给小永布置工作,使得小永在节假日无法正常休息,没有保障小永的休息休假权利,④正确。加班不一定要在办公场所进行,只要是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完成单位布置的任务,都应算作加班,①错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限制,不能让劳动者随时加班,即使支付报酬,也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加班时间和条件的规定,②错误。
[典例2] (2023·广东卷,15)甲公司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2年,每周休息1天,若遇公司业务繁忙,必须无条件接受安排,每2周休息1天。公司公布施行的《安全生产规程》要求员工注意安全,否则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害,公司概不负责。王某入职3个月后因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遂解除其劳动合同。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②公司与王某关于休息时间的约定违法  ③《安全生产规程》有关工伤的规定合法 ④劳动合同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解析:A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正确。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若遇公司业务繁忙……每2周休息1天”说明公司与王某关于休息时间的约定违法,侵犯了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②正确。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并对发生的工伤事故负责,“要求员工注意安全,否则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害,公司概不负责”的规定不合法,③错误。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④错误。
考向二 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
[典例3] (2025·江西卷,10)2024年3月,在校大学生甲在某公司实习,公司与甲口头约定,待甲取得毕业证书后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同年7月,甲取得毕业证书后,公司却以各种借口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个月后,公司以甲业绩排名末位为由将其辞退,并扣除一个月工资。甲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本案中(  )
①甲与公司不成立劳动关系 ②公司辞退甲应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③因甲业绩排名末位,公司辞退甲的行为合法 ④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公司向甲支付克扣的工资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解析:D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甲与公司之间已形成劳动关系,①错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②正确。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中并不包括“末位淘汰”的情形。虽然甲的业绩排名末位,但公司不能以此为由将其辞退,③错误。劳动者提供了劳动或者履行了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后,用人单位须依法依约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④正确。
[典例4] (2024·广西卷,1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直播售货协议,约定甲公司提供商品及主播人员,乙公司提供直播平台并管控直播质量。甲公司聘用秦某担任主播,双方于2023年7月11日签订劳动合同。秦某按合同约定于7月18日到R县报到上班,一个月后因乙公司对其直播效果不满,秦某愤而离职并要求支付工资,遭到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乙公司应当在三十日内支付秦某一个月的工资 ②秦某可直接向R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③秦某应直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甲公司与秦某的劳动关系从2023年7月18日起建立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解析:C 材料明确表明,甲公司为用人单位,与秦某签订劳动合同,因此秦某的工资应该由甲公司支付,①错误。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正确。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发生劳动争议,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③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用工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材料中双方于2023年7月11日签订劳动合同,秦某按合同约定于7月18日到R县报到上班,因此甲公司与秦某的劳动关系从2023年7月18日起建立,④正确。
2025社保新规中的情理法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2025年我国社保制度迎来一系列新规:一是“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无效。社保缴纳是法定义务,涉及公共利益,不能通过私约免除;二是覆盖范围扩大。新规适用所有雇主类型,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临时工、兼职人员等,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就必须缴纳五险,无雇工的个体户可自主参保;有雇工的则必须为员工缴纳;三是企业违规后果严重。企业若未依法缴纳社保,需补缴欠费,并按日加收滞纳金。员工在未缴社保期间发生工伤或大病,企业需全额承担医疗赔偿,甚至可能被纳入失信名单;四是劳动者权利与风险并存。劳动者可随时维权,无须退还此前领取的“社保补贴”,不过企业补缴后可要求返还补贴款。但放弃社保将丧失医保报销、养老金积累、工伤赔偿等兜底保障,短期现金收益无法覆盖长期风险。
①劳动合同订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新规明确“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无效,无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协商一致,此类协议因违反劳动法与社会保险法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强制性规定自始不具备法律效力。②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属于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③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保需“补缴欠费+按日加
收 0.05% 滞纳金”,属于“继续履行”义务;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属于用人单位违约时劳动者的法定解除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④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权;维权要有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等。
1.(2026·辽宁名校联盟期中联考)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自2025年9月1日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自愿放弃社保协议”的合同条款一律无效。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企业违规将面临滞纳金及最高5万元罚款。这一司法界定(  )
①强化社会保险的强制性,有利于保障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的法定权利 ②加重了企业的用人成本,企业的社保缴费增加了劳动者的可支配收入 ③表明司法机关科学立法,为有效维护劳动者权益提供清晰的法律依据 ④能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倒逼用人单位依法履行社会保险的缴纳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解析:B 社会保险具有法定强制性,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无效,强化了这一强制性属性,能阻止用人单位通过私下约定侵害劳动者社保权益,保障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的法定权利,①正确。该司法界定是倒逼企业履行法定社保义务,并非额外加重用人成本;且社保缴费中个人承担部分需从工资代扣,不会增加劳动者当期可支配收入,②错误。最高人民法院是司法机关,其相关界定属于司法解释,并非“立法”,立法机关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③错误。此前“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效力争议扰乱了劳动力市场秩序,此次界定明确违规后果,大幅提高企业违法成本,能倒逼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保,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④正确。
2.202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承诺无须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或者承诺无效;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请求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此举的主要作用是(  )
①助力社会保障落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②完善相关立法程序,促进司法裁判标准统一 ③明确用人单位责任,引导企业规范参保缴费 ④推动社会保险模式转型,实现由自愿变强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解析:B 司法解释可促进司法裁判标准统一,但并非完善相关立法程序,②错误。我国社会保险本就具有强制性,并非此解释推动“由自愿变强制”,④错误。①③正确。
(2025·江苏卷,1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入职某信息技术公司,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公司因经营不善,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
大题攻略
关于“劳动侵权类”的命题
后来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甲的平台账户中还剩1500余元消费券无法使用和提现。甲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工龄补贴差额1500余元,并主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双方协商不成,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简要分析公司行为和甲主张权益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
第一步:设问逻辑可视化——明确答题方向
用何分析 《法律与生活》知识
分析什么 公司行为和甲主张权益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
如何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工资发放情况,分析公司行为存在的不合理之处
根据劳动合同解除及争议的产生、纠纷处理途径,分析甲主张权益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
第二步:材料、知识逻辑可视化——明晰答题思路
主体 材料逻辑 知识逻辑 结论
公司 公司因经营不善,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甲的平台账户中还剩1500余元消费券无法使用和提现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中的工龄补贴部分不应以消费券的形式发放,而应以货币形式进行发放
主体 材料逻辑 知识逻辑 结论
劳动者 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甲要求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工龄补贴差额1500余元,并主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甲因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无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之前必须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第三步:答案生成可视化——明准答案表述
答案:①工资中的工龄补贴部分不应以消费券的形式发放,而应以货币形式进行发放。②诉讼之前必须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③甲因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无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劳动侵权类(劳动合同违约)思维建模
(1)法律守护劳动者: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平等竞争,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2)劳动者的法定就业年龄:十六周岁。
(3)劳动也要签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只要用人单位和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同样受到相关法规的约束。
(4)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5)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否齐全。
(6)无效或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
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7)劳动者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参与民主管理、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等。
(8)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9)维权途径:协商(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可单方提出,少数劳动仲裁为一裁终局)。
(10)案件对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有什么启示。
(2025·福建卷,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公司主营外贸业务,制定了《销售管理与奖惩规则》,内容摘录如下:
1.员工提供虚假学历证书的,属于欺诈公司,劳动合同无效,公司不支付任何报酬。
2.公司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变更员工的工作地点,无须员工同意。
3.员工若将产品销售到国外,按销售额的20%提成,作为奖金。
4.实行“末位淘汰制”,凡是每月销售业绩倒数第一的员工,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若与公司有争议,只能申请调解或申请劳动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
根据《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并分析以上内容(任选4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解析:本题为材料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并分析以上内容(任选4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具体可运用订立合同学问大、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的相关知识来分析作答。第1点,可运用劳动合同无效情形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知识,从劳动合同效力与劳动报酬权角度分析说明其不符合法律规定;第2点,可运用劳动合同变更的知识,从劳动合同变更应遵循的原则的角度分析说明其不符合法律规定;第3点,可运用劳动者劳动报酬权利的知识,从劳动报酬的合理约定角度分析说明其符合法律规定;第4点,可运用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的知识,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的角度分析说明其不符合法律规定;第5点,可运用劳动争议解决途径的知识,从劳动者诉讼权利的法定性的角度分析说明其不符合法律规定。
答案:①第1点不符合法律规定。以欺诈手段,使公司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才会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即使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员工已付出的劳动,公司仍应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②第2点不符合法律规定。工作地点的变更是劳动合同中的重大事项,与员工利益密切相关,需双方协商一致。③第3点符合法律规定。按销售额提成作为员工奖金,符合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权利的相关规定。④第4点不符合法律规定。销售业绩倒数第一不属于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⑤第5点不符合法律规定。向法院起诉是员工的法定权利,公司不得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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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用时:25分钟 满分:33分)
选择题:每小题3分。
训练
(四十七)
1.15周岁高中生袁某着古装弹奏古筝视频走红后,瞒着父母与某传媒公司签订为期十年的独家合作协议,约定直播内容、报酬及违约金等。半年后,袁某欲转型美妆主播遭到公司拒绝,她私自在另一社交平台开设新账号进行直播。公司起诉要求其支付30万元违约金。对该案件的法律解释正确的是(  )
①协议中就直播内容、劳动报酬的规定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②法院会以合同主体不适格为由,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 ③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起,袁某与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④袁某因合同违约,需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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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A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等,①正确。袁某只有15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作为合同的主体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本案中订立的合同需要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才有效,因此,法院会以合同主体不适格为由,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②正确。该合同主体不适格,属于无效合同,袁某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不成立,袁某也不需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③④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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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5·安徽滁州模拟)王某未按公司要求参加岗位竞聘工作且拒绝服从调岗安排,公司因此单方面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合同。王某申请仲裁后,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公司关于竞聘与调岗的具体规定没有正面与职工协商解决,解除合同缺乏依据,应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责任。对本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王某未遵守公司的岗位竞聘制度,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②公司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应负有解除合同的合法性举证责任  ③公司因王某不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④公司应依据协商一致原则,实现用工自主权与劳动者权益保障平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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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D 通过法院审理可知,公司关于竞聘与调岗的具体规定没有正面与职工协商解决,违反了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因此公司无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①说法错误。由于公司单方面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本身违反了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因此该公司应负有解除合同的合法性举证责任,②符合题意。法律规定双方变更劳动合同需要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因此公司不能随意变更劳动合同内容,③说法错误。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循协商一致原则,实现用工自主权与劳动者权益保障平衡,④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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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5·山东泰安检测)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新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明确,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总量增加2天,即农历除夕、5月2日增加,增加后,劳动节法定假日为2天(5月1日、2日)。某公司因生产任务繁重,计划在2025年5月2日安排部分员工加班。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公司安排员工在5月2日加班,需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 ②员工如不同意加班,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取消加班安排  ③因加班安排引发的争议,员工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④若员工与公司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加班,公司可免除支付加班报酬的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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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B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排除。即使员工与公司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加班,公司仍须依法支付加班报酬,④排除。①③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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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5·山东德州三模)李某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其从事货品运送工作,工资月底结算。因同区域另外一名投递员离职,公司安排李某在次月兼顾该投递员的工作任务。因工作量加倍,李某拒绝接受公司安排。公司以李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单方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李某遂开启维权模式。对此,认识正确的有(  )
①公司应提高履约意识,李某可直接通过诉讼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②法律禁止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李某可要求与公司恢复劳动关系 ③双方可坚持公平和自愿原则,通过和解达成纠纷处理合意 ④李某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进行经济赔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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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D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李某不能直接通过诉讼渠道维护自身权益,①错误。法律并非完全禁止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在符合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②错误。③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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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徐某求职时与某公司人事经理在微信聊天中就岗位职责、工资、社保等内容达成一致。入职十个月后,徐某以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支付工资差额5万元。双方对此产生争议,徐某申请仲裁。公司不服裁决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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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达成合意,但因未签订确认书导致劳动合同不成立 ②微信聊天记录包含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符合书面劳动合同内容要求 ③微信聊天记录具备“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特点,属于电子数据 ④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劳动争议当事人均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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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C 徐某求职时与某公司人事经理在微信聊天中就岗位职责、工资、社保等内容达成一致,之后徐某便按照该商定内容至某公司上班,双方虽未签订确认书,但徐某的入职和某公司的系列安排,可以视作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劳动合同的形成达成了合意,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成立,①排除。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表述过于绝对,排除。②③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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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6·湖北宜昌开学考)岳某和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于2025年8月20日正式入职该公司。2025年8月16日该公司安排岳某外出递送公司材料,途中因共享单车占满人行道,岳某被迫绕行,恰逢周某骑电动车超速行驶,致使岳某被撞受伤并产生医疗费等损失。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
①周某作为直接侵权责任人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②共享单车管理者应对岳某的损失承担直接责任 ③岳某与该公司构成实际用人关系,应认定为工伤 ④岳某与该公司未构成劳动关系,不能认定为工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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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A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周某存在过错(超速),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①正确。共享单车占满人行道虽存在管理瑕疵,但该瑕疵并非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必然原因,岳某受伤的核心原因是周某超速行驶。共享单车管理者可能承担次要补充责任,而非“直接责任”,②排除。虽然劳动合同约定岳某8月20日入职,但8月16日公司已安排岳某执行工作任务(递送材料),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③正确,④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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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26·江苏苏州期中)2025年7月,应届毕业生小明正式入职某企业,约定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转正工资5000元,试用期工资4000元。试用期第20天,企业以“小明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书面通知辞退小明,但未提供明确的“岗位要求”书面标准,且拖欠小明试用期内前20天的部分工资。小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本案中(  )
①小明与企业的劳动关系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建立 ②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违法,应当支付赔偿金 ③小明也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④劳动监察部门应责令企业向小明支付拖欠的工资
A.①③ B.①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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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D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不是劳动合同签订之日。小明在试用期第20天被辞退,表明实际用工已发生(入职即开始工作),劳动关系应自用工之日建立,而非劳动合同签订之日,①排除。企业以“工作成果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辞退小明,但未提供明确的“岗位要求”书面标准,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②符合题意。劳动争议诉讼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③排除。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企业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本案中小明已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应依法处理,企业拖欠小明工资,劳动监察部门应责令企业支付拖欠的工资,④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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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选择题:共12分。
8.(12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谢某于2018年5月12日入职某小学,担任教师一职,并与该小学签订书面聘用合同。2024年底,谢某因生产,向学校申请产假和哺乳假,其产假于2025年3月30日结束、哺乳假于2025年9月7日结束。产假结束后,谢某向该小学提交了返岗申请,但该小学以无教师岗位为由将谢某调至校园门卫及校园清洁工岗位,谢某明确表示不同意,2025年3月31日至7月10日,谢某未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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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5日,该小学向谢某发出《〈聘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书》,通知书上明确该小学与谢某双方的劳动合同于2025年7月10日期满,合同到期不续签。谢某经劳动仲裁程序未实现诉求,最终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人民法院判令该小学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支付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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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指出:“凡哺乳(包括人工喂养)一周岁以内婴儿的女职工都应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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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谢某的诉求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解析: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范围是《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设问指向是分析谢某的诉求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运用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的知识进行说明。本案中,某小学的行为属于违法终止与谢某的劳动合同,某小学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本案中,造成谢某未出勤的主要原因在于某小学,但鉴于谢某确未提供劳动,法院可酌定拖欠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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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谢某的诉求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①该小学于2025年7月10日终止双方劳动关系,未延续至谢某一年哺乳期满,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该小学的行为属于违法终止与谢某的劳动合同,对于谢某要求该小学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请求,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②谢某产假结束时曾向该小学提交返岗申请,但该小学以无教师岗位为由将谢某调至校园门卫及校园清洁工岗位,且无证据证明该安排有正当理由。故造成谢某在上述期间内未出勤的主要原因在于该小学的行为,但鉴于谢某确实未提供劳动,人民法院可酌定拖欠工资数额。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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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用时:25分钟 满分:33分)
选择题:每小题3分。
1.15周岁高中生袁某着古装弹奏古筝视频走红后,瞒着父母与某传媒公司签订为期十年的独家合作协议,约定直播内容、报酬及违约金等。半年后,袁某欲转型美妆主播遭到公司拒绝,她私自在另一社交平台开设新账号进行直播。公司起诉要求其支付30万元违约金。对该案件的法律解释正确的是(  )
①协议中就直播内容、劳动报酬的规定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②法院会以合同主体不适格为由,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 ③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起,袁某与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④袁某因合同违约,需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A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等,①正确。袁某只有15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作为合同的主体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本案中订立的合同需要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才有效,因此,法院会以合同主体不适格为由,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②正确。该合同主体不适格,属于无效合同,袁某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不成立,袁某也不需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③④排除。
2.(2025·安徽滁州模拟)王某未按公司要求参加岗位竞聘工作且拒绝服从调岗安排,公司因此单方面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合同。王某申请仲裁后,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公司关于竞聘与调岗的具体规定没有正面与职工协商解决,解除合同缺乏依据,应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责任。对本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王某未遵守公司的岗位竞聘制度,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②公司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应负有解除合同的合法性举证责任 ③公司因王某不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④公司应依据协商一致原则,实现用工自主权与劳动者权益保障平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D 通过法院审理可知,公司关于竞聘与调岗的具体规定没有正面与职工协商解决,违反了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因此公司无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①说法错误。由于公司单方面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本身违反了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因此该公司应负有解除合同的合法性举证责任,②符合题意。法律规定双方变更劳动合同需要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因此公司不能随意变更劳动合同内容,③说法错误。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循协商一致原则,实现用工自主权与劳动者权益保障平衡,④符合题意。
3.(2025·山东泰安检测)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新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明确,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总量增加2天,即农历除夕、5月2日增加,增加后,劳动节法定假日为2天(5月1日、2日)。某公司因生产任务繁重,计划在2025年5月2日安排部分员工加班。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公司安排员工在5月2日加班,需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 ②员工如不同意加班,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取消加班安排 ③因加班安排引发的争议,员工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④若员工与公司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加班,公司可免除支付加班报酬的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B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排除。即使员工与公司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加班,公司仍须依法支付加班报酬,④排除。①③正确。
4.(2025·山东德州三模)李某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其从事货品运送工作,工资月底结算。因同区域另外一名投递员离职,公司安排李某在次月兼顾该投递员的工作任务。因工作量加倍,李某拒绝接受公司安排。公司以李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单方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李某遂开启维权模式。对此,认识正确的有(  )
①公司应提高履约意识,李某可直接通过诉讼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②法律禁止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李某可要求与公司恢复劳动关系 ③双方可坚持公平和自愿原则,通过和解达成纠纷处理合意 ④李某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进行经济赔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D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李某不能直接通过诉讼渠道维护自身权益,①错误。法律并非完全禁止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在符合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②错误。③④正确。
5.徐某求职时与某公司人事经理在微信聊天中就岗位职责、工资、社保等内容达成一致。入职十个月后,徐某以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支付工资差额5万元。双方对此产生争议,徐某申请仲裁。公司不服裁决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达成合意,但因未签订确认书导致劳动合同不成立 ②微信聊天记录包含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符合书面劳动合同内容要求 ③微信聊天记录具备“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特点,属于电子数据 ④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劳动争议当事人均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C 徐某求职时与某公司人事经理在微信聊天中就岗位职责、工资、社保等内容达成一致,之后徐某便按照该商定内容至某公司上班,双方虽未签订确认书,但徐某的入职和某公司的系列安排,可以视作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劳动合同的形成达成了合意,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成立,①排除。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表述过于绝对,排除。②③正确。
6.(2026·湖北宜昌开学考)岳某和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于2025年8月20日正式入职该公司。2025年8月16日该公司安排岳某外出递送公司材料,途中因共享单车占满人行道,岳某被迫绕行,恰逢周某骑电动车超速行驶,致使岳某被撞受伤并产生医疗费等损失。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周某作为直接侵权责任人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②共享单车管理者应对岳某的损失承担直接责任 ③岳某与该公司构成实际用人关系,应认定为工伤 ④岳某与该公司未构成劳动关系,不能认定为工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A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周某存在过错(超速),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①正确。共享单车占满人行道虽存在管理瑕疵,但该瑕疵并非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必然原因,岳某受伤的核心原因是周某超速行驶。共享单车管理者可能承担次要补充责任,而非“直接责任”,②排除。虽然劳动合同约定岳某8月20日入职,但8月16日公司已安排岳某执行工作任务(递送材料),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③正确,④排除。
7.(2026·江苏苏州期中)2025年7月,应届毕业生小明正式入职某企业,约定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转正工资5000元,试用期工资4000元。试用期第20天,企业以“小明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书面通知辞退小明,但未提供明确的“岗位要求”书面标准,且拖欠小明试用期内前20天的部分工资。小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本案中(  )
①小明与企业的劳动关系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建立 ②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违法,应当支付赔偿金 ③小明也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④劳动监察部门应责令企业向小明支付拖欠的工资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D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不是劳动合同签订之日。小明在试用期第20天被辞退,表明实际用工已发生(入职即开始工作),劳动关系应自用工之日建立,而非劳动合同签订之日,①排除。企业以“工作成果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辞退小明,但未提供明确的“岗位要求”书面标准,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②符合题意。劳动争议诉讼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③排除。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企业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本案中小明已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应依法处理,企业拖欠小明工资,劳动监察部门应责令企业支付拖欠的工资,④符合题意。
非选择题:共12分。
8.(12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谢某于2018年5月12日入职某小学,担任教师一职,并与该小学签订书面聘用合同。2024年底,谢某因生产,向学校申请产假和哺乳假,其产假于2025年3月30日结束、哺乳假于2025年9月7日结束。产假结束后,谢某向该小学提交了返岗申请,但该小学以无教师岗位为由将谢某调至校园门卫及校园清洁工岗位,谢某明确表示不同意,2025年3月31日至7月10日,谢某未出勤。
2025年6月15日,该小学向谢某发出《〈聘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书》,通知书上明确该小学与谢某双方的劳动合同于2025年7月10日期满,合同到期不续签。谢某经劳动仲裁程序未实现诉求,最终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人民法院判令该小学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支付拖欠工资。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指出:“凡哺乳(包括人工喂养)一周岁以内婴儿的女职工都应按本规定执行。”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谢某的诉求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解析: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范围是《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设问指向是分析谢某的诉求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运用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的知识进行说明。本案中,某小学的行为属于违法终止与谢某的劳动合同,某小学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本案中,造成谢某未出勤的主要原因在于某小学,但鉴于谢某确未提供劳动,法院可酌定拖欠工资数额。
答案:谢某的诉求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①该小学于2025年7月10日终止双方劳动关系,未延续至谢某一年哺乳期满,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该小学的行为属于违法终止与谢某的劳动合同,对于谢某要求该小学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请求,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②谢某产假结束时曾向该小学提交返岗申请,但该小学以无教师岗位为由将谢某调至校园门卫及校园清洁工岗位,且无证据证明该安排有正当理由。故造成谢某在上述期间内未出勤的主要原因在于该小学的行为,但鉴于谢某确实未提供劳动,人民法院可酌定拖欠工资数额。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核心点一 立足职场有法宝
1.法律守护劳动者
(1)劳动法
调整 对象 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
基本 原则 ①首要原则: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以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②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全社会应当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 ③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劳动法还注重对未成年工、残疾劳动者等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显示了国家对劳动者的关怀,也是社会进步的标志
作用 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有助于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2)劳动者
含义 劳动者是指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人
条件 劳动者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2.劳动合同
含义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意义 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条款 必备 条款 是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
可备 条款 除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的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条款
原则 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无效 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效力 ①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 ②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③劳动者则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特别提醒]
①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1.劳动法主要调整平等民事主体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即劳动关系。
矫正:劳动法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
2.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平等就业原则。
矫正:劳动法的首要原则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福利待遇属于必备条款。
矫正:可备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4.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是从签订劳动合同开始的。
矫正: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考向一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
[典例1] (2024·浙江1月选考,22)某生物公司与刘某订立劳动合同。在合同中,该公司聘请刘某担任公司销售处总经理,并强制要求优先使用刘某享有的一项发明专利。1年后,该公司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双方发生争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可以不经刘某同意,强制实施其发明专利 ②该公司与刘某之间相关合同约定,违反了劳动合同订立原则 ③在解除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刘某应先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④刘某若不愿意履行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考教衔接]
题源 追溯 教材P63正文: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教材P68正文: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衔接 展示 信息点①:该公司与刘某之间相关合同约定,违反了劳动合同订立原则 该公司违反了订立劳动合同的“自愿平等原则”
信息点②:刘某若不愿意履行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当事人不愿履行调解协议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思维 清障 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的发明专利,否则侵犯其专利权 在解除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刘某可以先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考向二 劳动合同的效力
[典例2] (2024·黑吉辽卷,13)小赵与某公司自愿签订《合作经营合同》。公司聘任小赵为项目经理,每月向其发放工资。小赵遵守公司制度,每天按时打卡。几个月后,小赵在上班途中因交通事故致残,要求给予工伤待遇,遭到公司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赵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故不应享受工伤待遇 ②若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小赵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③小赵与公司自愿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有效 ④小赵与公司签订合作经营合同,但形成了劳动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D 订立合同并不意味着合同必然有效。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自愿订立的合同不代表合同内容就一定合法,即合同不一定有效,③正确。小赵与某公司虽签订的是《合作经营合同》,但公司聘任小赵为项目经理,每月向其发放工资,小赵遵守公司制度,每天按时打卡,可见小赵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享受工伤待遇,④正确,①不选。当事人申请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本案属于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不以仲裁协议为前提,②不选。
劳动者请休事假合理性的判定标准
2024年3月,小李入职一家互联网公司担任程序员。工作期间,小李认真负责,参与公司多个重要项目,一直到年底,几乎没有休息日。2025年10月,因父亲病重,小李提前一周向直属领导王经理提交了书面年休假申请,并附上父亲病历照片。王经理以项目紧张、人手不足为由,拒绝了小李的休假请求。在未获得批准的情况下,小李于10月10日至14日回家照顾父亲。15日小李返回公司上班时,收到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以小李无故旷工5天,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并拒绝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①劳动者有自觉维护用人单位劳动秩序、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义务;用人单位用工管理权的行使方式亦应善意、宽容、合理。本案中,李某因父亲病重需要陪护,向公司申请休假,既是处理突发家庭事务,亦属尽人子孝道,符合中华民族传统道德和善良风俗。②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公司在明知其父亲重病的情况下,仍以项目紧张、人手不足为由,要求李某到岗,未尽到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照顾义务,在执行管理制度时机械管理,未体现出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亦有悖中华民族的传统孝文化,既不合情也不合理。因此,小李不构成旷工,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小李支付赔偿金。
1.2025年8月,小张与某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试用期、培训等内容做了明确的规定,一个月后小张入职。后公司经常擅自安排其加班至深夜,小张要求发放加班费,公司以加班是为了完成必要工作为由拒绝发放。双方协商未果。本案中(  )
①劳动报酬、试用期、培训都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②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起,小张与该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 ③即使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小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④该公司侵犯了小张休息的权利以及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D 试用期、培训属于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①排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②排除。劳动争议仲裁不需要以签订仲裁协议为前提,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经常擅自安排其加班至深夜并拒绝发放加班费,侵犯了小张休息的权利以及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③④正确。
2.李某入职某公司一年半后,因从事策划工作经常占用正常休息时间,向领导周某发微信,提出调整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合理请求。周某回复让李某考虑清楚,若坚持该想法就回来办离职。两天后,李某办理了离职手续。后李某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给付经济赔偿金。公司坚持认为李某系主动离职,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李某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遂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综合审理认定,双方系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仅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提出休息休假的合理请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②该案属于劳动争议纠纷,李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③该公司应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并主动支付经济赔偿金 ④人民法院判决体现了公平原则,有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B 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李某因从事策划工作经常占用正常休息时间,向领导提出调整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合理请求,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表现,①正确。该案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不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排除。题中明确经人民法院综合审理认定,双方系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仅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是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时才需支付的,③排除。经人民法院综合审理认定,双方系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仅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人民法院判决体现了公平原则,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合理界定了公司的责任,有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④正确。
核心点二 心中有数上职场
1.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①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②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③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④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⑤劳动者还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义务 ①完成劳动任务 ②提高职业技能 ③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④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关系 权利与义务从来都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2.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
协商 和解 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不具有约束力)
申请 调解 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互谅互让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达成调解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具有约束力,但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申请 仲裁 ①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 ②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起 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 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别提醒]
①劳动争议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双方当事人因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的实现而发生纠纷,除此之外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②协商解决和调解都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劳动者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③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先裁后审)
④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是为了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这些途径并不仅仅是劳动者的维权途径,也是用人单位的维权途径。
3.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国家 ①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扩大就业 ②加强有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制定 ③健全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协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企业 严格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自觉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 ①自觉履行劳动者的义务 ②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增强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 ③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以合法手段、法定程序加以维护,如协商、申请调解、投诉、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不能采用非法手段施加报复
1.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矫正: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2.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企业让劳动者加班加点是违法行为。
矫正: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并不意味着一律不能加班加点。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
3.劳动者维权的途径有协商、调解、劳动仲裁、诉讼等,劳动者可以任意选择。
矫正:劳动者维权可以先进行协商或者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再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能任意选择。
4.(2025·黑吉辽内蒙古卷,15④)杜某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矫正: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若要申请劳动仲裁,必须有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
矫正:当事人申请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劳动仲裁不适用这一前提。
考向一 劳动者的权利
[典例1] (2025·甘肃卷,13)小永与某公司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领导经常在节假日通过电话或微信给小永布置工作,小永在家花费大量时间按要求完成了交办的任务。临近年底,小永要求公司支付“隐形加班”报酬却遭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永在非办公场所的工作不能算作加班
②只要支付报酬,公司可让小永随时加班
③公司应支付小永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费
④公司没有保障小永享有的休息休假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D 小永在节假日按照公司领导的要求在家完成工作任务,属于加班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支付小永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费,③正确。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公司领导在节假日给小永布置工作,使得小永在节假日无法正常休息,没有保障小永的休息休假权利,④正确。加班不一定要在办公场所进行,只要是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完成单位布置的任务,都应算作加班,①错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限制,不能让劳动者随时加班,即使支付报酬,也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加班时间和条件的规定,②错误。
[典例2] (2023·广东卷,15)甲公司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2年,每周休息1天,若遇公司业务繁忙,必须无条件接受安排,每2周休息1天。公司公布施行的《安全生产规程》要求员工注意安全,否则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害,公司概不负责。王某入职3个月后因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遂解除其劳动合同。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②公司与王某关于休息时间的约定违法 ③《安全生产规程》有关工伤的规定合法 ④劳动合同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A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正确。劳动者有休息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若遇公司业务繁忙……每2周休息1天”说明公司与王某关于休息时间的约定违法,侵犯了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②正确。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并对发生的工伤事故负责,“要求员工注意安全,否则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害,公司概不负责”的规定不合法,③错误。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④错误。
考向二 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
[典例3] (2025·江西卷,10)2024年3月,在校大学生甲在某公司实习,公司与甲口头约定,待甲取得毕业证书后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同年7月,甲取得毕业证书后,公司却以各种借口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个月后,公司以甲业绩排名末位为由将其辞退,并扣除一个月工资。甲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本案中(  )
①甲与公司不成立劳动关系 ②公司辞退甲应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③因甲业绩排名末位,公司辞退甲的行为合法 ④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公司向甲支付克扣的工资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D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甲与公司之间已形成劳动关系,①错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②正确。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中并不包括“末位淘汰”的情形。虽然甲的业绩排名末位,但公司不能以此为由将其辞退,③错误。劳动者提供了劳动或者履行了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后,用人单位须依法依约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④正确。
[典例4] (2024·广西卷,14)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直播售货协议,约定甲公司提供商品及主播人员,乙公司提供直播平台并管控直播质量。甲公司聘用秦某担任主播,双方于2023年7月11日签订劳动合同。秦某按合同约定于7月18日到R县报到上班,一个月后因乙公司对其直播效果不满,秦某愤而离职并要求支付工资,遭到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乙公司应当在三十日内支付秦某一个月的工资 ②秦某可直接向R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③秦某应直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甲公司与秦某的劳动关系从2023年7月18日起建立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C 材料明确表明,甲公司为用人单位,与秦某签订劳动合同,因此秦某的工资应该由甲公司支付,①错误。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正确。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发生劳动争议,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③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用工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材料中双方于2023年7月11日签订劳动合同,秦某按合同约定于7月18日到R县报到上班,因此甲公司与秦某的劳动关系从2023年7月18日起建立,④正确。
2025社保新规中的情理法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2025年我国社保制度迎来一系列新规:一是“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无效。社保缴纳是法定义务,涉及公共利益,不能通过私约免除;二是覆盖范围扩大。新规适用所有雇主类型,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临时工、兼职人员等,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就必须缴纳五险,无雇工的个体户可自主参保;有雇工的则必须为员工缴纳;三是企业违规后果严重。企业若未依法缴纳社保,需补缴欠费,并按日加收滞纳金。员工在未缴社保期间发生工伤或大病,企业需全额承担医疗赔偿,甚至可能被纳入失信名单;四是劳动者权利与风险并存。劳动者可随时维权,无须退还此前领取的“社保补贴”,不过企业补缴后可要求返还补贴款。但放弃社保将丧失医保报销、养老金积累、工伤赔偿等兜底保障,短期现金收益无法覆盖长期风险。
①劳动合同订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新规明确“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无效,无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协商一致,此类协议因违反劳动法与社会保险法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强制性规定自始不具备法律效力。②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属于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③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保需“补缴欠费+按日加收 0.05% 滞纳金”,属于“继续履行”义务;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属于用人单位违约时劳动者的法定解除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④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权;维权要有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等。
1.(2026·辽宁名校联盟期中联考)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自2025年9月1日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自愿放弃社保协议”的合同条款一律无效。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企业违规将面临滞纳金及最高5万元罚款。这一司法界定(  )
①强化社会保险的强制性,有利于保障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的法定权利 ②加重了企业的用人成本,企业的社保缴费增加了劳动者的可支配收入 ③表明司法机关科学立法,为有效维护劳动者权益提供清晰的法律依据 ④能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倒逼用人单位依法履行社会保险的缴纳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B 社会保险具有法定强制性,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无效,强化了这一强制性属性,能阻止用人单位通过私下约定侵害劳动者社保权益,保障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的法定权利,①正确。该司法界定是倒逼企业履行法定社保义务,并非额外加重用人成本;且社保缴费中个人承担部分需从工资代扣,不会增加劳动者当期可支配收入,②错误。最高人民法院是司法机关,其相关界定属于司法解释,并非“立法”,立法机关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③错误。此前“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效力争议扰乱了劳动力市场秩序,此次界定明确违规后果,大幅提高企业违法成本,能倒逼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保,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④正确。
2.202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承诺无须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或者承诺无效;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请求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此举的主要作用是(  )
①助力社会保障落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②完善相关立法程序,促进司法裁判标准统一
③明确用人单位责任,引导企业规范参保缴费
④推动社会保险模式转型,实现由自愿变强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B 司法解释可促进司法裁判标准统一,但并非完善相关立法程序,②错误。我国社会保险本就具有强制性,并非此解释推动“由自愿变强制”,④错误。①③正确。
(2025·江苏卷,1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入职某信息技术公司,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公司因经营不善,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
后来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甲的平台账户中还剩1500余元消费券无法使用和提现。甲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工龄补贴差额1500余元,并主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双方协商不成,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简要分析公司行为和甲主张权益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
第一步:设问逻辑可视化——明确答题方向
用何分析 《法律与生活》知识
分析什么 公司行为和甲主张权益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
如何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工资发放情况,分析公司行为存在的不合理之处 根据劳动合同解除及争议的产生、纠纷处理途径,分析甲主张权益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
第二步:材料、知识逻辑可视化——明晰答题思路
主体 材料逻辑 知识逻辑 结论
公司 公司因经营不善,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甲的平台账户中还剩1500余元消费券无法使用和提现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中的工龄补贴部分不应以消费券的形式发放,而应以货币形式进行发放
劳动者 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甲要求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工龄补贴差额1500余元,并主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甲因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无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之前必须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第三步:答案生成可视化——明准答案表述
答案:①工资中的工龄补贴部分不应以消费券的形式发放,而应以货币形式进行发放。②诉讼之前必须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③甲因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无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劳动侵权类(劳动合同违约)思维建模
(1)法律守护劳动者: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平等竞争,特殊劳动保护的原则。
(2)劳动者的法定就业年龄:十六周岁。
(3)劳动也要签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只要用人单位和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同样受到相关法规的约束。
(4)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5)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否齐全。
(6)无效或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
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7)劳动者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参与民主管理、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等。
(8)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9)维权途径:协商(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可单方提出,少数劳动仲裁为一裁终局)。
(10)案件对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有什么启示。
(2025·福建卷,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公司主营外贸业务,制定了《销售管理与奖惩规则》,内容摘录如下:
1.员工提供虚假学历证书的,属于欺诈公司,劳动合同无效,公司不支付任何报酬。
2.公司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变更员工的工作地点,无须员工同意。
3.员工若将产品销售到国外,按销售额的20%提成,作为奖金。
4.实行“末位淘汰制”,凡是每月销售业绩倒数第一的员工,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若与公司有争议,只能申请调解或申请劳动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
根据《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并分析以上内容(任选4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解析:本题为材料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并分析以上内容(任选4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具体可运用订立合同学问大、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的相关知识来分析作答。第1点,可运用劳动合同无效情形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知识,从劳动合同效力与劳动报酬权角度分析说明其不符合法律规定;第2点,可运用劳动合同变更的知识,从劳动合同变更应遵循的原则的角度分析说明其不符合法律规定;第3点,可运用劳动者劳动报酬权利的知识,从劳动报酬的合理约定角度分析说明其符合法律规定;第4点,可运用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的知识,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的角度分析说明其不符合法律规定;第5点,可运用劳动争议解决途径的知识,从劳动者诉讼权利的法定性的角度分析说明其不符合法律规定。
答案:①第1点不符合法律规定。以欺诈手段,使公司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才会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即使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员工已付出的劳动,公司仍应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②第2点不符合法律规定。工作地点的变更是劳动合同中的重大事项,与员工利益密切相关,需双方协商一致。③第3点符合法律规定。按销售额提成作为员工奖金,符合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权利的相关规定。④第4点不符合法律规定。销售业绩倒数第一不属于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⑤第5点不符合法律规定。向法院起诉是员工的法定权利,公司不得剥夺。
训练(四十七)
(建议用时:25分钟 满分:33分)
选择题:每小题3分。
1.15周岁高中生袁某着古装弹奏古筝视频走红后,瞒着父母与某传媒公司签订为期十年的独家合作协议,约定直播内容、报酬及违约金等。半年后,袁某欲转型美妆主播遭到公司拒绝,她私自在另一社交平台开设新账号进行直播。公司起诉要求其支付30万元违约金。对该案件的法律解释正确的是(  )
①协议中就直播内容、劳动报酬的规定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②法院会以合同主体不适格为由,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 ③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起,袁某与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④袁某因合同违约,需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A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等,①正确。袁某只有15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作为合同的主体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本案中订立的合同需要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才有效,因此,法院会以合同主体不适格为由,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②正确。该合同主体不适格,属于无效合同,袁某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不成立,袁某也不需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③④排除。
2.(2025·安徽滁州模拟)王某未按公司要求参加岗位竞聘工作且拒绝服从调岗安排,公司因此单方面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合同。王某申请仲裁后,双方均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法院审理认为,公司关于竞聘与调岗的具体规定没有正面与职工协商解决,解除合同缺乏依据,应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责任。对本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王某未遵守公司的岗位竞聘制度,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②公司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应负有解除合同的合法性举证责任 ③公司因王某不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④公司应依据协商一致原则,实现用工自主权与劳动者权益保障平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D 通过法院审理可知,公司关于竞聘与调岗的具体规定没有正面与职工协商解决,违反了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因此公司无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①说法错误。由于公司单方面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本身违反了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因此该公司应负有解除合同的合法性举证责任,②符合题意。法律规定双方变更劳动合同需要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因此公司不能随意变更劳动合同内容,③说法错误。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循协商一致原则,实现用工自主权与劳动者权益保障平衡,④符合题意。
3.(2025·山东泰安检测)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新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明确,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总量增加2天,即农历除夕、5月2日增加,增加后,劳动节法定假日为2天(5月1日、2日)。某公司因生产任务繁重,计划在2025年5月2日安排部分员工加班。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公司安排员工在5月2日加班,需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 ②员工如不同意加班,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取消加班安排 ③因加班安排引发的争议,员工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④若员工与公司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加班,公司可免除支付加班报酬的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B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排除。即使员工与公司达成书面协议自愿加班,公司仍须依法支付加班报酬,④排除。①③正确。
4.(2025·山东德州三模)李某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其从事货品运送工作,工资月底结算。因同区域另外一名投递员离职,公司安排李某在次月兼顾该投递员的工作任务。因工作量加倍,李某拒绝接受公司安排。公司以李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单方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李某遂开启维权模式。对此,认识正确的有(  )
①公司应提高履约意识,李某可直接通过诉讼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②法律禁止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李某可要求与公司恢复劳动关系 ③双方可坚持公平和自愿原则,通过和解达成纠纷处理合意 ④李某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进行经济赔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D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李某不能直接通过诉讼渠道维护自身权益,①错误。法律并非完全禁止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在符合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②错误。③④正确。
5.徐某求职时与某公司人事经理在微信聊天中就岗位职责、工资、社保等内容达成一致。入职十个月后,徐某以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支付工资差额5万元。双方对此产生争议,徐某申请仲裁。公司不服裁决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达成合意,但因未签订确认书导致劳动合同不成立 ②微信聊天记录包含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符合书面劳动合同内容要求 ③微信聊天记录具备“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特点,属于电子数据 ④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劳动争议当事人均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C 徐某求职时与某公司人事经理在微信聊天中就岗位职责、工资、社保等内容达成一致,之后徐某便按照该商定内容至某公司上班,双方虽未签订确认书,但徐某的入职和某公司的系列安排,可以视作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劳动合同的形成达成了合意,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成立,①排除。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表述过于绝对,排除。②③正确。
6.(2026·湖北宜昌开学考)岳某和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于2025年8月20日正式入职该公司。2025年8月16日该公司安排岳某外出递送公司材料,途中因共享单车占满人行道,岳某被迫绕行,恰逢周某骑电动车超速行驶,致使岳某被撞受伤并产生医疗费等损失。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周某作为直接侵权责任人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②共享单车管理者应对岳某的损失承担直接责任 ③岳某与该公司构成实际用人关系,应认定为工伤 ④岳某与该公司未构成劳动关系,不能认定为工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A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周某存在过错(超速),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①正确。共享单车占满人行道虽存在管理瑕疵,但该瑕疵并非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必然原因,岳某受伤的核心原因是周某超速行驶。共享单车管理者可能承担次要补充责任,而非“直接责任”,②排除。虽然劳动合同约定岳某8月20日入职,但8月16日公司已安排岳某执行工作任务(递送材料),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③正确,④排除。
7.(2026·江苏苏州期中)2025年7月,应届毕业生小明正式入职某企业,约定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转正工资5000元,试用期工资4000元。试用期第20天,企业以“小明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书面通知辞退小明,但未提供明确的“岗位要求”书面标准,且拖欠小明试用期内前20天的部分工资。小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本案中(  )
①小明与企业的劳动关系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建立 ②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违法,应当支付赔偿金 ③小明也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④劳动监察部门应责令企业向小明支付拖欠的工资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D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不是劳动合同签订之日。小明在试用期第20天被辞退,表明实际用工已发生(入职即开始工作),劳动关系应自用工之日建立,而非劳动合同签订之日,①排除。企业以“工作成果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辞退小明,但未提供明确的“岗位要求”书面标准,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②符合题意。劳动争议诉讼需要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③排除。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企业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本案中小明已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应依法处理,企业拖欠小明工资,劳动监察部门应责令企业支付拖欠的工资,④符合题意。
非选择题:共12分。
8.(12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谢某于2018年5月12日入职某小学,担任教师一职,并与该小学签订书面聘用合同。2024年底,谢某因生产,向学校申请产假和哺乳假,其产假于2025年3月30日结束、哺乳假于2025年9月7日结束。产假结束后,谢某向该小学提交了返岗申请,但该小学以无教师岗位为由将谢某调至校园门卫及校园清洁工岗位,谢某明确表示不同意,2025年3月31日至7月10日,谢某未出勤。
2025年6月15日,该小学向谢某发出《〈聘用合同〉到期不续签通知书》,通知书上明确该小学与谢某双方的劳动合同于2025年7月10日期满,合同到期不续签。谢某经劳动仲裁程序未实现诉求,最终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人民法院判令该小学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支付拖欠工资。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指出:“凡哺乳(包括人工喂养)一周岁以内婴儿的女职工都应按本规定执行。”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谢某的诉求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解析: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范围是《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设问指向是分析谢某的诉求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运用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的知识进行说明。本案中,某小学的行为属于违法终止与谢某的劳动合同,某小学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本案中,造成谢某未出勤的主要原因在于某小学,但鉴于谢某确未提供劳动,法院可酌定拖欠工资数额。
答案:谢某的诉求能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①该小学于2025年7月10日终止双方劳动关系,未延续至谢某一年哺乳期满,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该小学的行为属于违法终止与谢某的劳动合同,对于谢某要求该小学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请求,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②谢某产假结束时曾向该小学提交返岗申请,但该小学以无教师岗位为由将谢某调至校园门卫及校园清洁工岗位,且无证据证明该安排有正当理由。故造成谢某在上述期间内未出勤的主要原因在于该小学的行为,但鉴于谢某确实未提供劳动,人民法院可酌定拖欠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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