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十三 家庭婚姻与就业创业 (课件+讲义)2026年高考政治二轮专题复习(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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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十三 家庭婚姻与就业创业 (课件+讲义)2026年高考政治二轮专题复习(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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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0张PPT)
专题十三 家庭婚姻与就业创业
体系构建
[备考建议]
1.本专题常考知识点有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继承、婚姻、劳动者维权、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
2.从近几年高考看,对本专题内容的考查既有选择题,也有非选择题,非选择题以原因类、评析类为主要考查形式,注重结合社会关注的法律生活案例考查。
3.2026年备考,除了必备知识的学习,还要重点关注有关婚姻与家庭、劳动者维权、企业经营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典型的法律生活案例,巩固必备知识、提升关键能力、落实核心素养。
家庭与婚姻
核心知识点一
1.(2023·新课标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张系成年人,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张见小张生意红火,便要求小张还款。小张以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张的生活。老张无奈之下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假如你是人民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并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建议。
考向1
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
真题研析
答案:(1)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小张系成年人,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应该履行合同义务,到期还款。
(2)父母对丧失劳动能力、尚在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但父母对具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成年子女一般是没有抚养义务的。小张认为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的说法错误,应及时把借款还给父母。
(3)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小张关于以后不照料老张生活的说法是错误的,必须承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
(4)建议:双方应在明确权利义务的基础上友好协商,促进家庭和睦;坚守契约精神,按照承诺归还借款。
2.(2023·江苏卷)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顾赵某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考向2
继承
D
解析:D 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故该遗嘱有效,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按照遗嘱继承,A不选。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而不是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B不选。2016年2月,赵某立有自书遗嘱,2018年5月,赵某又立有代书遗嘱,两份遗嘱都有法律效力,如果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故本案中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以其代书遗嘱为准,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C不选,D入选。
3.(2024·安徽卷)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解析:D 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明某为文某的邻居,不属于文某的法定继承人,也就不能成为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不选。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明某为文某的邻居,按遗赠扶养协议承担了文某生养死葬的义务,并非履行了赡养义务,②不选。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所以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③正确。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履行了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义务,因此可以通过接受遗赠获取其遗产,④正确。
4.(2024·山东卷)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向3
夫妻地位平等
B
解析:B 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这说明100万元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故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①正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材料中没有指明该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该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②排除。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但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更不能予以占有,③排除。小张用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应以公司资产对外偿还债务,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
命题感悟
高考常依托家庭婚姻中人身关系和财产纠纷为情境,综合考查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结婚与离婚、夫妻地位平等的基本知识,考查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和解读生活中的典型案例的能力。
1.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知识整合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2)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3)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1)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2)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法律责任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继承
(1)比较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项目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依据 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 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表示
份额 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抚养情况来确定 遗嘱关于继承份额的意思表示
继承人 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人,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 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可以是一人或多人
优先 原则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财产所有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2)遗嘱继承与遗赠、遗赠扶养协议
项目 不同点 相同点
遗嘱 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赠 扶养 协议 ①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②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3.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关系的核心
(1)平等的人身关系
人格 独立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人身 自由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2)平等的财产关系
内容 内涵和范围 处置
夫妻共 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或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个 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一方所有
夫妻约 定财产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若夫妻双方约定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可以不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
预测一 结合家庭生活中的典型案例,考查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1.老刘在其子刘甲年幼时与妻子离婚,未尽抚养刘甲义务。老刘现年近古稀,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由其侄子刘乙照顾多年。后来,在亲朋劝说下,刘甲探望过父亲多次。老刘病重住院期间,在医生、护士见证下口头表示将其所住房屋赠与侄子刘乙。老刘不久病故,料理完父亲后事后,刘甲和刘乙就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关于此案,下列认识中正确的是(  )
①口头遗嘱有效,刘乙可以继承刘甲父亲生前居住的房屋 ②老刘的父母、配偶、子女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均分遗产 ③父母履行抚养义务并非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前提条件 ④刘甲多年没有尽到赡养父亲的义务,因此丧失了继承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模拟预测
B
解析:B 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本案中老刘在医生、护士见证下口头表示将其所住房屋赠与侄子刘乙,该口头遗嘱有效,刘乙可以继承刘甲父亲生前居住的房屋,①符合题意。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②错误。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应附加任何条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并非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前提条件,③符合题意。没有尽到赡养父亲的义务,并不属于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所以不履行赡养义务并不当然丧失继承权,④错误。
预测二 结合遗产继承的具体案例,考查继承的相关知识
2.聂某的妈妈去世多年。邻居李某夫妇一直在生活上对聂某的父亲予以照顾。独生子聂某外出务工多年,一直未与父亲联系。后来,聂某父亲在去世前一天,口头表示其去世后将其唯一的房屋赠送给李某夫妇,并有多位邻居在场证明。除了房屋,聂某父亲还留下存款10万元。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李某夫妇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房屋
B.聂某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获得10万元存款
C.聂某父亲的口头遗嘱无效,李某夫妇不能获得房屋
D.李某夫妇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
B
解析:B 聂某作为聂父的独生子,享有继承权,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获得聂父留下的10万元存款,B符合题意。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聂某父亲的口头遗嘱有多位邻居在场证明,是有效遗嘱,邻居李某夫妇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是通过接受遗赠的方式获得房屋的,而不是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A、C错误。根据法律的规定,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但本案中李某夫妇是因接受遗赠而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D错误。
预测三 结合生活中的具体案例,考查遗产处理
3.刘某因车祸意外去世,获得死亡赔偿金30万元,生前未立遗嘱,留下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婚后60万元存款和购买股票获利20万元。妻子蒋某与刘某的父母、哥哥因刘某遗产问题争论不休。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蒋某、刘某的父母、刘某的哥哥均有权继承刘某遗产 ②该遗产分配纠纷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 ③刘某留下的遗产有婚前房产和40万元 ④死亡赔偿金不是刘某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D
解析:D 蒋某、刘某的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刘某遗产,刘某的哥哥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无权继承刘某遗产,①排除。遗产分配纠纷不能通过仲裁解决,②错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因此刘某的遗产应为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以及婚后存款和购买股票获利的一半,即40万元,③正确。死亡赔偿金是在自然人去世后才产生的,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专属赔偿,因此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④正确。
预测四 结合具体案例,考查平等的财产关系
4.2018年王某因个人做生意的需要,向朋友借款3万元,一直未还。2020年王某和赵某登记结婚。2021年,赵某基于遗嘱继承了父亲指定给她的房子。如今,王某和赵某因感情破裂而准备协议离婚。王某表示,他购买股票所用的10万元本金是他近两年的工资、奖金,因此5万元股票收益属于自己的“私房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对比,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王某所欠的3万元是其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
B.购买股票所用的10万元本金属于王某个人财产,5万元股票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赵某继承其父房子的时间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应将王某和赵某的所有财产加在一起,离婚时平均分配,一人一半
A
解析:A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故本案中王某婚前因个人做生意的需要,向朋友借款3万元,属于王某的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A正确。王某购买股票所用的10万元本金是他近两年的工资、奖金,这说明10万元本金、5万元股票收益都是王某和赵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错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2021年,赵某基于遗嘱继承了父亲指定给她的房子。赵某继承其父房子的时间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是遗嘱中确定只归赵某,因此,房子属于赵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错误。应将王某和赵某的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加在一起,离婚时平均分配,一人一半,D错误。
 就业与创业
核心知识点二
1.(2024·安徽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2年9月,江某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江某的工作岗位为办公室文员,工作地点为H市。2023年9月,公司进行人事调整,将江某的工作地点由H市变更为W市,江某拒绝这种安排。公司遂以江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将其辞退。江某认为公司的辞退行为违法,于是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在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江某到公证处,把她和公司相关领导之间关于工作地点变更的社交聊天记录办理了公证;之后,江某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023年10月,在仲裁员的调解下,双方就赔偿金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公司于一个星期内向江某支付赔偿金10 000元。
考向1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真题研析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角度,谈谈如何做一个明白的劳动者。
答案:(1)劳动者入职时应认真审阅劳动合同内容,熟知各项条款,特别是关乎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合同期限等重要事项。
(2)在企业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条款时,劳动者有权拒绝不合理之处。当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劳动者应勇于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3)劳动者可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支持,且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需积极收集并保存证据;若协商无果,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在本案中,江某在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经过仲裁调解最终获得赔偿金。
2.(2023·广东卷)甲公司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2年,每周休息1天,若遇公司业务繁忙,须无条件接受安排,每2周休息1天。公司公布施行的《安全生产规程》要求员工注意安全,否则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害,公司概不负责。王某入职3个月后因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遂解除其劳动合同。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②公司与王某关于休息时间的约定违法 ③《安全生产规程》有关工伤的规定合法 ④劳动合同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解析:A 王某入职3个月后因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2年,每周休息1天,若遇公司业务繁忙,须无条件接受安排,每2周休息1天,公司与王某关于休息时间的约定违法,侵犯了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①②符合题意。劳动保护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公司要求“员工注意安全,否则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害,公司概不负责”,这一规定不合法,③排除。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④说法错误。
3.(2025·黑吉辽内蒙古卷)酷爱运动的小郑路过一家体育用品专卖店时,看到“同城最优,全场5~7折”的广告,遂进店询问。在店员的极力推荐下,小郑选中一款篮球。店员以最新款为由,以九折优惠与小郑达成交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专卖店的宣传广告属于要约 ②该专卖店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③该专卖店将篮球出售给小郑的行为不构成欺诈 ④店员的极力推荐行为侵害了小郑的自主选择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考向2
公平竞争
C
解析:C 宣传广告通常属于“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而非要约(内容具体明确,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约束)。题干中
“全场5~7折”为概括性宣传,未明确特定商品的具体价格、数量等,不符合要约构成要件,①排除。专卖店宣传“同城最优”属于虚假宣传(若实际并非“最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相关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②正确。题干中店员以最新款为由给予九折,若“最新款”属实,交易基于双方合意,不存在欺诈;若“最新款”虚假,但题干未明确其为虚假信息,无法认定欺诈。因此,该行为不构成欺诈,③正确。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不受强迫。店员“极力推荐”属于正常营销行为,若未限制小郑的选择(如强买强卖),则未侵害其自主选择权,④排除。
4.(2025·黑吉辽内蒙古卷)预付式消费是实现消费者和商家共赢的一种模式,但“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频发。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预付资金加一把“安全锁”。此举进一步(  )
①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引导商家诚信经营 ②保障预付资金存管,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③以法治红线织密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网 ④从立法层面化解预付式消费引发的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考向3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B
解析:B 为解决“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预付资金加一把“安全锁”。此举进一步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引导商家诚信经营,以法治红线织密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网,①③符合题意。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主要是解决预付式消费中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未提及保障预付资金存管和提升资金使用效能,②不符合题意。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属于司法层面,不是立法层面,④不符合题意。
命题感悟
试题常以劳动纠纷或者新型经济形态为背景,考查自主创业、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有哪些、如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生产经营者的不正当经营行为等为背景材料,考查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选择题、非选择题都有考查。
1.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知识整合
权利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义务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劳动 合同 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无效或 者部分 无效 情形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维权 途径 (1)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争议的解决进行友好协商
(2)申请调解:当事人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申请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
(4)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做好创 业准备 (1)创业的第一步,需要考虑创办什么样的市场主体
(2)创办企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准备相应的文件
(3)创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4)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
(5)创业者有必要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开展正 当竞争 (1)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2)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3)禁止实施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如商业诋毁、不当有奖销售、商业贿赂等
保护消 费者合 法权益 对经营者 的要求 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的 维权途径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依法 纳税 (1)原因: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2)主要税种及适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除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外,其他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挂后联
企业要如何经营
预测一 结合具体案例,考查法律守护劳动者
1.甲是某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为甲购买社会保险。2024年3月1日,甲被派遣到某福利院工作。2024年5月1日,甲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并因此受伤,被认定为工伤。甲获得了肇事车辆的承保保险公司赔偿的医疗费等赔偿款后,又要求其所在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甲与该劳务派遣公司不存在劳务关系 ②该劳务派遣公司没有义务为甲购买社会保险 ③甲要求该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请求合法合理 ④甲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模拟预测
D
解析:D 甲是某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2024年3月1日,甲被派遣到某福利院工作,存在用工事实,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甲与该劳务派遣公司也存在劳务关系,①错误。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该劳务派遣公司有义务为甲购买社会保险,②错误。甲是该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尽管未签订劳动合同,但甲与该劳务派遣公司存在用工事实,二者劳动关系成立,该劳务派遣公司有义务为甲购买社会保险,即使未购买社会保险,也应支付工伤保险待遇,③正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④正确。
预测二 结合具体案例,考查劳动者清清楚楚维权
2.某蛋糕店招聘门店销售营业员一名,小李应聘上岗并签订了劳动合同。一次由于未经过培训而对业务不熟练,小李介绍错了价格给蛋糕店带来50元的损失。一次由于交通拥堵,小李上班迟到了5分钟。该店老板以上述理由,决定辞退小李。下列说法或措施正确的是(  )
A.蛋糕店财产权受损且未要求小李承担侵权责任,故可以辞退小李
B.小李和蛋糕店老板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
C.交通拥堵属于不可抗力,故此次迟到不能成为辞退理由
D.小李决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蛋糕店收回辞退决定
B
解析:B 虽然小李给蛋糕店造成了财产损失,但是否要求小李承担侵权责任与辞退小李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A不选。一次由于未经过培训而对业务不熟练,小李介绍错了价格给蛋糕店带来50元的损失。一次由于交通拥堵,小李上班迟到了5分钟。如果小李和蛋糕店老板协商一致,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B符合题意。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交通拥堵不属于不可抗力,C不选。发生劳动争议后,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不选。
预测三 结合具体案例,考查诚信经营
3.张女士在注册一款词典软件时发现,该软件无须用户点击,系统会自动勾选“已阅读并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选项。《隐私政策》中显示,一旦注册完成,软件将会自动收集用户的设备信息、地理位置、用户行为等信息。若用户取消勾选,就无法完成注册,也无法使用该软件。使用一段时间后,张女士想停用该软件,但该软件并未提供撤回同意的途径。张女士遂将该软件的运营公司告上了法庭。下列对此案件的理解正确的是(  )
①系统自动勾选“同意”,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②该软件未提供撤回同意的途径,侵犯了用户的名誉权 ③运营公司应承担删除用户信息、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 ④如果未经仲裁,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张女士的诉讼请求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解析:B 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该软件无需用户点击,系统会自动勾选“已阅读并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选项,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①正确。该软件未提供撤回同意的途径,侵犯了用户的个人信息权益,而不是名誉权,运营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删除收集的用户信息,并向用户赔礼道歉等,②错误,③正确。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劳动争议必须经过劳动仲裁程序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本案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错误。
经营者、消费者和劳动者等主体权益保护类
大题研析
真题剖析
(2024·湖北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郝某常请朋友去家门口的A餐馆吃饭,除了方便、口味不错,还因为老板爽快,每次买单遇到总价不是整数时,都主动抹了零头,但最近的一次就餐让郝某很不愉快。郝某这次实际消费了529元,买单后才发现被收了530元,于是顺口问了一句:“咋还多收了我的钱呢 ”新来的收银员不认识郝某,斜眼问他:“你差那一块钱吗 ”郝某感觉被冒犯,与对方争吵了起来,要求返还一元钱并赔礼道歉。没想到老板这次也较真了,拒绝返还,理由是过去每次的抹零加起来远不止一元钱。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A餐馆老板能否多收这一元钱并说明理由;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和解,郝某坚持维权,请你给他一些建议。
答案:(1)A餐馆老板不能多收这一元钱。经营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A餐馆老板多收这一元钱属于在标价之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违法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A餐馆老板以以前的抹零行为为由多收一元钱侵害了消费环境的公平公正。
(2)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和解,郝某可提请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也可保留好相关票据及付款凭证,拨打12315投诉举报,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反映,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者根据与餐馆老板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思维可视化]
[解题技巧]
本类试题往往与民法的基本原则、专利权和商标权、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劳动者权益、企业诚信经营、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知识结合在一起考查,以实现综合考查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答案由三部分组成:判定、法理依据及事实依据。判定简单明确,法理要准确无误,事实依据要与法理相结合。
针对训练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D公司与M公司为同行业经营者。D公司成立时间较早,且在智能化变电站恒温恒湿汇控柜等领域拥有多项专利权。M公司将D公司的8个工程案例作为其成功案例印制在自己的产品宣传册上进行宣传,D公司认为M公司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M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假若你是D公司的法务人员,请写出诉讼理由,并说明这一案例给生产经营者带来的启示。
答案:(1)诉讼理由:①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属于不正当竞争。②M公司将D公司的工程案例作为其成功案例印制在自己的产品宣传册上进行宣传,属于虚假宣传,侵犯了D公司的商业信誉和消费者的知情权。③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M公司的行为给D公司造成了损害,应当停止侵害,并赔偿由此给D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
(2)启示:生产经营者要公平竞争,诚信经营;增强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备考建议]
1.本专题常考知识点有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继承、婚姻、劳动者维权、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
2.从近几年高考看,对本专题内容的考查既有选择题,也有非选择题,非选择题以原因类、评析类为主要考查形式,注重结合社会关注的法律生活案例考查。
3.2026年备考,除了必备知识的学习,还要重点关注有关婚姻与家庭、劳动者维权、企业经营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典型的法律生活案例,巩固必备知识、提升关键能力、落实核心素养。
核心知识点一 家庭与婚姻
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
1.(2023·新课标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张系成年人,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张见小张生意红火,便要求小张还款。小张以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张的生活。老张无奈之下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假如你是人民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并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建议。
答案:(1)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小张系成年人,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应该履行合同义务,到期还款。
(2)父母对丧失劳动能力、尚在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但父母对具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成年子女一般是没有抚养义务的。小张认为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的说法错误,应及时把借款还给父母。
(3)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小张关于以后不照料老张生活的说法是错误的,必须承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
(4)建议:双方应在明确权利义务的基础上友好协商,促进家庭和睦;坚守契约精神,按照承诺归还借款。
继承
2.(2023·江苏卷)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顾赵某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解析:D 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故该遗嘱有效,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按照遗嘱继承,A不选。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而不是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B不选。2016年2月,赵某立有自书遗嘱,2018年5月,赵某又立有代书遗嘱,两份遗嘱都有法律效力,如果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故本案中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以其代书遗嘱为准,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C不选,D入选。
3.(2024·安徽卷)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D 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明某为文某的邻居,不属于文某的法定继承人,也就不能成为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不选。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明某为文某的邻居,按遗赠扶养协议承担了文某生养死葬的义务,并非履行了赡养义务,②不选。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所以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③正确。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履行了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义务,因此可以通过接受遗赠获取其遗产,④正确。
夫妻地位平等
4.(2024·山东卷)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B 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这说明100万元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故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①正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材料中没有指明该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该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②排除。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但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更不能予以占有,③排除。小张用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应以公司资产对外偿还债务,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④正确。
高考常依托家庭婚姻中人身关系和财产纠纷为情境,综合考查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结婚与离婚、夫妻地位平等的基本知识,考查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和解读生活中的典型案例的能力。
1.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2)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3)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1)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2)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法律责任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继承
(1)比较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项目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依据 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 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表示
份额 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抚养情况来确定 遗嘱关于继承份额的意思表示
继承人 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人,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 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可以是一人或多人
优先 原则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财产所有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2)遗嘱继承与遗赠、遗赠扶养协议
项目 不同点 相同点
遗嘱 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赠 扶养 协议 ①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②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3.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关系的核心
(1)平等的人身关系
人格 独立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人身 自由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2)平等的财产关系
内容 内涵和范围 处置
夫妻共 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或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个 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一方所有
夫妻约 定财产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若夫妻双方约定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可以不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
预测一 结合家庭生活中的典型案例,考查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1.老刘在其子刘甲年幼时与妻子离婚,未尽抚养刘甲义务。老刘现年近古稀,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由其侄子刘乙照顾多年。后来,在亲朋劝说下,刘甲探望过父亲多次。老刘病重住院期间,在医生、护士见证下口头表示将其所住房屋赠与侄子刘乙。老刘不久病故,料理完父亲后事后,刘甲和刘乙就遗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关于此案,下列认识中正确的是(  )
①口头遗嘱有效,刘乙可以继承刘甲父亲生前居住的房屋 ②老刘的父母、配偶、子女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均分遗产 ③父母履行抚养义务并非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前提条件 ④刘甲多年没有尽到赡养父亲的义务,因此丧失了继承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B 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本案中老刘在医生、护士见证下口头表示将其所住房屋赠与侄子刘乙,该口头遗嘱有效,刘乙可以继承刘甲父亲生前居住的房屋,①符合题意。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②错误。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应附加任何条件,父母履行抚养义务并非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前提条件,③符合题意。没有尽到赡养父亲的义务,并不属于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所以不履行赡养义务并不当然丧失继承权,④错误。
预测二 结合遗产继承的具体案例,考查继承的相关知识
2.聂某的妈妈去世多年。邻居李某夫妇一直在生活上对聂某的父亲予以照顾。独生子聂某外出务工多年,一直未与父亲联系。后来,聂某父亲在去世前一天,口头表示其去世后将其唯一的房屋赠送给李某夫妇,并有多位邻居在场证明。除了房屋,聂某父亲还留下存款10万元。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李某夫妇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房屋
B.聂某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获得10万元存款
C.聂某父亲的口头遗嘱无效,李某夫妇不能获得房屋
D.李某夫妇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
解析:B 聂某作为聂父的独生子,享有继承权,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获得聂父留下的10万元存款,B符合题意。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聂某父亲的口头遗嘱有多位邻居在场证明,是有效遗嘱,邻居李某夫妇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是通过接受遗赠的方式获得房屋的,而不是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A、C错误。根据法律的规定,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但本案中李某夫妇是因接受遗赠而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D错误。
预测三 结合生活中的具体案例,考查遗产处理
3.刘某因车祸意外去世,获得死亡赔偿金30万元,生前未立遗嘱,留下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婚后60万元存款和购买股票获利20万元。妻子蒋某与刘某的父母、哥哥因刘某遗产问题争论不休。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蒋某、刘某的父母、刘某的哥哥均有权继承刘某遗产 ②该遗产分配纠纷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 ③刘某留下的遗产有婚前房产和40万元 ④死亡赔偿金不是刘某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D 蒋某、刘某的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刘某遗产,刘某的哥哥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无权继承刘某遗产,①排除。遗产分配纠纷不能通过仲裁解决,②错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因此刘某的遗产应为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以及婚后存款和购买股票获利的一半,即40万元,③正确。死亡赔偿金是在自然人去世后才产生的,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专属赔偿,因此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④正确。
预测四 结合具体案例,考查平等的财产关系
4.2018年王某因个人做生意的需要,向朋友借款3万元,一直未还。2020年王某和赵某登记结婚。2021年,赵某基于遗嘱继承了父亲指定给她的房子。如今,王某和赵某因感情破裂而准备协议离婚。王某表示,他购买股票所用的10万元本金是他近两年的工资、奖金,因此5万元股票收益属于自己的“私房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对比,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王某所欠的3万元是其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
B.购买股票所用的10万元本金属于王某个人财产,5万元股票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赵某继承其父房子的时间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D.应将王某和赵某的所有财产加在一起,离婚时平均分配,一人一半
解析:A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故本案中王某婚前因个人做生意的需要,向朋友借款3万元,属于王某的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A正确。王某购买股票所用的10万元本金是他近两年的工资、奖金,这说明10万元本金、5万元股票收益都是王某和赵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错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2021年,赵某基于遗嘱继承了父亲指定给她的房子。赵某继承其父房子的时间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是遗嘱中确定只归赵某,因此,房子属于赵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错误。应将王某和赵某的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加在一起,离婚时平均分配,一人一半,D错误。
核心知识点二 就业与创业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1.(2024·安徽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2年9月,江某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江某的工作岗位为办公室文员,工作地点为H市。2023年9月,公司进行人事调整,将江某的工作地点由H市变更为W市,江某拒绝这种安排。公司遂以江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将其辞退。江某认为公司的辞退行为违法,于是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在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江某到公证处,把她和公司相关领导之间关于工作地点变更的社交聊天记录办理了公证;之后,江某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023年10月,在仲裁员的调解下,双方就赔偿金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公司于一个星期内向江某支付赔偿金10 000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角度,谈谈如何做一个明白的劳动者。
答案:(1)劳动者入职时应认真审阅劳动合同内容,熟知各项条款,特别是关乎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合同期限等重要事项。
(2)在企业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条款时,劳动者有权拒绝不合理之处。当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劳动者应勇于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3)劳动者可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支持,且在维权过程中,劳动者需积极收集并保存证据;若协商无果,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在本案中,江某在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经过仲裁调解最终获得赔偿金。
2.(2023·广东卷)甲公司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2年,每周休息1天,若遇公司业务繁忙,须无条件接受安排,每2周休息1天。公司公布施行的《安全生产规程》要求员工注意安全,否则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害,公司概不负责。王某入职3个月后因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遂解除其劳动合同。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②公司与王某关于休息时间的约定违法 ③《安全生产规程》有关工伤的规定合法 ④劳动合同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A 王某入职3个月后因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2年,每周休息1天,若遇公司业务繁忙,须无条件接受安排,每2周休息1天,公司与王某关于休息时间的约定违法,侵犯了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①②符合题意。劳动保护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公司要求“员工注意安全,否则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害,公司概不负责”,这一规定不合法,③排除。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④说法错误。
公平竞争
3.(2025·黑吉辽内蒙古卷)酷爱运动的小郑路过一家体育用品专卖店时,看到“同城最优,全场5~7折”的广告,遂进店询问。在店员的极力推荐下,小郑选中一款篮球。店员以最新款为由,以九折优惠与小郑达成交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专卖店的宣传广告属于要约 ②该专卖店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③该专卖店将篮球出售给小郑的行为不构成欺诈 ④店员的极力推荐行为侵害了小郑的自主选择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C 宣传广告通常属于“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而非要约(内容具体明确,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约束)。题干中“全场5~7折”为概括性宣传,未明确特定商品的具体价格、数量等,不符合要约构成要件,①排除。专卖店宣传“同城最优”属于虚假宣传(若实际并非“最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相关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②正确。题干中店员以最新款为由给予九折,若“最新款”属实,交易基于双方合意,不存在欺诈;若“最新款”虚假,但题干未明确其为虚假信息,无法认定欺诈。因此,该行为不构成欺诈,③正确。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不受强迫。店员“极力推荐”属于正常营销行为,若未限制小郑的选择(如强买强卖),则未侵害其自主选择权,④排除。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2025·黑吉辽内蒙古卷)预付式消费是实现消费者和商家共赢的一种模式,但“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频发。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预付资金加一把“安全锁”。此举进一步(  )
①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引导商家诚信经营 ②保障预付资金存管,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③以法治红线织密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网 ④从立法层面化解预付式消费引发的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B 为解决“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预付资金加一把“安全锁”。此举进一步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引导商家诚信经营,以法治红线织密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网,①③符合题意。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主要是解决预付式消费中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未提及保障预付资金存管和提升资金使用效能,②不符合题意。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属于司法层面,不是立法层面,④不符合题意。
试题常以劳动纠纷或者新型经济形态为背景,考查自主创业、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有哪些、如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生产经营者的不正当经营行为等为背景材料,考查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和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选择题、非选择题都有考查。
1.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权利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义务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劳动 合同 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无效或 者部分 无效 情形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维权 途径 (1)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争议的解决进行友好 协商 (2)申请调解:当事人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申请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 (4)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做好创 业准备 (1)创业的第一步,需要考虑创办什么样的市场主体 (2)创办企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准备相应的文件 (3)创办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4)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 (5)创业者有必要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开展正 当竞争 (1)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2)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3)禁止实施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如商业诋毁、不当有奖销售、商业贿赂等
保护消 费者合 法权益 对经营者 的要求 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的 维权途径 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依法 纳税 (1)原因: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纳税人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企业依法诚信纳税,既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也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2)主要税种及适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除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外,其他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要如何经营
预测一 结合具体案例,考查法律守护劳动者
1.甲是某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为甲购买社会保险。2024年3月1日,甲被派遣到某福利院工作。2024年5月1日,甲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并因此受伤,被认定为工伤。甲获得了肇事车辆的承保保险公司赔偿的医疗费等赔偿款后,又要求其所在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甲与该劳务派遣公司不存在劳务关系 ②该劳务派遣公司没有义务为甲购买社会保险 ③甲要求该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请求合法合理 ④甲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D 甲是某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2024年3月1日,甲被派遣到某福利院工作,存在用工事实,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甲与该劳务派遣公司也存在劳务关系,①错误。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该劳务派遣公司有义务为甲购买社会保险,②错误。甲是该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尽管未签订劳动合同,但甲与该劳务派遣公司存在用工事实,二者劳动关系成立,该劳务派遣公司有义务为甲购买社会保险,即使未购买社会保险,也应支付工伤保险待遇,③正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④正确。
预测二 结合具体案例,考查劳动者清清楚楚维权
2.某蛋糕店招聘门店销售营业员一名,小李应聘上岗并签订了劳动合同。一次由于未经过培训而对业务不熟练,小李介绍错了价格给蛋糕店带来50元的损失。一次由于交通拥堵,小李上班迟到了5分钟。该店老板以上述理由,决定辞退小李。下列说法或措施正确的是(  )
A.蛋糕店财产权受损且未要求小李承担侵权责任,故可以辞退小李
B.小李和蛋糕店老板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
C.交通拥堵属于不可抗力,故此次迟到不能成为辞退理由
D.小李决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蛋糕店收回辞退决定
解析:B 虽然小李给蛋糕店造成了财产损失,但是否要求小李承担侵权责任与辞退小李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A不选。一次由于未经过培训而对业务不熟练,小李介绍错了价格给蛋糕店带来50元的损失。一次由于交通拥堵,小李上班迟到了5分钟。如果小李和蛋糕店老板协商一致,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B符合题意。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交通拥堵不属于不可抗力,C不选。发生劳动争议后,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不选。
预测三 结合具体案例,考查诚信经营
3.张女士在注册一款词典软件时发现,该软件无须用户点击,系统会自动勾选“已阅读并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选项。《隐私政策》中显示,一旦注册完成,软件将会自动收集用户的设备信息、地理位置、用户行为等信息。若用户取消勾选,就无法完成注册,也无法使用该软件。使用一段时间后,张女士想停用该软件,但该软件并未提供撤回同意的途径。张女士遂将该软件的运营公司告上了法庭。下列对此案件的理解正确的是(  )
①系统自动勾选“同意”,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②该软件未提供撤回同意的途径,侵犯了用户的名誉权 ③运营公司应承担删除用户信息、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 ④如果未经仲裁,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张女士的诉讼请求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B 经营者应当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该软件无需用户点击,系统会自动勾选“已阅读并同意服务条款和隐私政策”选项,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①正确。该软件未提供撤回同意的途径,侵犯了用户的个人信息权益,而不是名誉权,运营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删除收集的用户信息,并向用户赔礼道歉等,②错误,③正确。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劳动争议必须经过劳动仲裁程序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本案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④错误。
(2024·湖北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郝某常请朋友去家门口的A餐馆吃饭,除了方便、口味不错,还因为老板爽快,每次买单遇到总价不是整数时,都主动抹了零头,但最近的一次就餐让郝某很不愉快。郝某这次实际消费了529元,买单后才发现被收了530元,于是顺口问了一句:“咋还多收了我的钱呢 ”新来的收银员不认识郝某,斜眼问他:“你差那一块钱吗 ”郝某感觉被冒犯,与对方争吵了起来,要求返还一元钱并赔礼道歉。没想到老板这次也较真了,拒绝返还,理由是过去每次的抹零加起来远不止一元钱。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A餐馆老板能否多收这一元钱并说明理由;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和解,郝某坚持维权,请你给他一些建议。
[思维可视化]
答案:(1)A餐馆老板不能多收这一元钱。经营者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A餐馆老板多收这一元钱属于在标价之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违法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A餐馆老板以以前的抹零行为为由多收一元钱侵害了消费环境的公平公正。
(2)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和解,郝某可提请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也可保留好相关票据及付款凭证,拨打12315投诉举报,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反映,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者根据与餐馆老板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题技巧]
本类试题往往与民法的基本原则、专利权和商标权、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劳动者权益、企业诚信经营、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知识结合在一起考查,以实现综合考查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答案由三部分组成:判定、法理依据及事实依据。判定简单明确,法理要准确无误,事实依据要与法理相结合。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D公司与M公司为同行业经营者。D公司成立时间较早,且在智能化变电站恒温恒湿汇控柜等领域拥有多项专利权。M公司将D公司的8个工程案例作为其成功案例印制在自己的产品宣传册上进行宣传,D公司认为M公司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M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假若你是D公司的法务人员,请写出诉讼理由,并说明这一案例给生产经营者带来的启示。
答案:(1)诉讼理由:①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属于不正当竞争。②M公司将D公司的工程案例作为其成功案例印制在自己的产品宣传册上进行宣传,属于虚假宣传,侵犯了D公司的商业信誉和消费者的知情权。③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M公司的行为给D公司造成了损害,应当停止侵害,并赔偿由此给D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
(2)启示:生产经营者要公平竞争,诚信经营;增强法律意识,遵纪守法。
限时训练十三 家庭婚姻与就业创业
(时间:40分钟)
一、选择题
1.李甲与高某于2015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李乙。李甲与高某自2017年开始分居,2022年2月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李某与王某系李甲的父母,李乙自2017年起一直跟随祖父母李某夫妇共同生活,各项生活、教育费用均由二人承担。2022年8月,李某夫妇要求李甲与高某支付自2017年1月至2022年1月李乙的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生活费等费用。本案中(  )
①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对未成年子女要承担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②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应对孙子女、外孙子女承担监护责任 ③李某夫妇可以采用商事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④李甲与高某作为法定监护人,应为子女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氛围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B 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对未成年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本案中李甲与高某作为李乙的父母,没有承担起抚养与教育子女的义务;作为李乙的法定监护人,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应该为子女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氛围,①④符合题意。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担任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②错误。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本案不适用于商事仲裁,③错误。
2.原告李某珍是年逾八旬的老人,与林某育有二子三女。林某去世后,李某珍一直与大儿子林某森一起生活。大儿子林某森于2023年6月9日生病去世,李某珍的二儿子林某坤与三个女儿就李某珍的赡养问题产生了纠纷。李某珍将四个子女告上了法庭,要求四名被告共同照顾其生活起居,每人每月支付生活费500元。在这一案例中(  )
①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李某珍的诉讼请求会得到人民法院支持 ②李某珍的四个子女不仅要经济上供养她,还应该在生活上照料她 ③如果李某珍的四个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将会被剥夺继承权 ④李某珍四个子女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A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李某珍的四个子女,有义务赡养老人,①②正确。不尽赡养义务并不是被剥夺继承权的条件,③错误。材料强调李某珍的四个子女就李某珍的赡养问题产生了纠纷,并未体现违法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说法错误,④排除。
3.凌大爷、凌二爷(凌先生之父)和凌老太系姐弟关系。凌大爷自幼智力残疾,在其父母去世后,由凌二爷照顾。凌二爷去世后,凌老太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凌大爷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自己为监护人。人民法院判决后,凌老太作为监护人与凌大爷签订房屋赠与合同,约定凌大爷将其名下的一套房屋赠与凌老太。合同签订当日,房屋就被过户至凌老太名下。凌大爷去世后,其侄子凌先生认为凌老太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双方发生争议。此案中(  )
①凌老太虽是凌大爷的意定监护人,但不能任意处分凌大爷的财产 ②凌大爷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凌老太的房屋赠与合同无效 ③凌先生作为凌大爷的侄子有权继承凌大爷房产的部分份额 ④凌先生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解析:B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材料中凌老太不是凌大爷的意定监护人,而是法定监护人,①排除。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凌大爷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理解赠与房产的法律后果,不具备作出赠与房产的相应行为能力,其与凌老太的房屋赠与合同无效,②正确。按民法典有关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凌大爷自幼智力残疾,在其父母去世后,由凌二爷照顾,所以凌大爷去世后,凌二爷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房产的部分份额。由于凌二爷去世,可以由其儿子凌先生代位继承,③正确。继承纠纷不适用于仲裁,凌先生不可以通过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可以提起诉讼,④错误。
4.大学毕业后的王小甲打算自主创业,因缺少资金向父亲老王借款2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王要求其还款。王小甲以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王的生活。老王无奈之下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关于本案,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借条具有合同的性质,王小甲拒绝还款,违背了全面履行的原则 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老王应当帮扶经济上有困难的王小甲 ③若调解协议达成后王小甲拒不履行,老王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④即使王小甲不尽赡养义务,将来在继承遗产时也不会丧失继承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B 大学毕业后的王小甲打算自主创业,因缺少资金向父亲老王借款2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该借条内容真实有效,具有合同的性质,王小甲拒绝还款,违背了全面履行的原则,①符合题意。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由材料可知,王小甲是有能力独立生活的成年人,老王没有帮扶王小甲的义务,②错误。只有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调解协议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老王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③错误。除了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外,即使王小甲不尽赡养义务,他也是法定继承人,将来在继承遗产时也不会丧失继承权,④符合题意。
5.王某父母早亡,于2014年与张某登记结婚,于2016年和2021年分别生下儿子王大和女儿王小。2023年王某与张某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在离婚冷静期间王某遭遇车祸,在临终前当着医院护士甲、邻居乙的面留下遗言,将自己婚前存有的20万元现金和婚后购买的房产都给儿子王大。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的20万元现金应由张某、王大和王小均分 ②王某应当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王小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邻居乙是王某的好友,则口头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 ④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执行该遗嘱会损害张某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C 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王某的20万元现金不应由张某、王大和王小均分,①错误。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女儿王小缺乏劳动能力,王某应当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王小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②正确。本案中王某所立遗嘱为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若邻居乙是王某的好友,但与其遗嘱的内容无关,属于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则口头遗嘱具有法律效力,③错误。继承开始时,个人合法财产往往尚未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因此,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王某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执行该遗嘱会损害张某合法权益,④正确。
6.何某与陈某在2013年相识,两人于2018年结婚并育有一子。2022年3月,陈某被诊断患恶性肿瘤,由于医药费用过于高昂,何某难以承受压力,与陈某产生了激烈矛盾,决定不再为陈某承担医药费,此后对陈某置之不理,陈某的生活起居及住院治疗均依靠其父母。陈某无奈之下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何某支付扶养费。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人民法院会支持陈某的诉求 ②何某的行为属于故意遗弃,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仲裁是解决纠纷的途径之一,陈某也可以申请仲裁 ④夫妻双方感情已破裂,何某有权停止履行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A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本案中何某不再为陈某承担医药费的行为是违法的,人民法院会支持陈某的诉讼请求,判决何某支付其扶养费,①正确。何某与陈某产生了激烈矛盾,决定不再为陈某承担医药费,此后对陈某置之不理,何某的行为属于故意遗弃,遗弃家庭成员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②正确。仲裁是解决纠纷的途径之一,但扶养纠纷不适合仲裁,③错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但本案中何某与陈某的扶养纠纷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夫妻双方感情已破裂,何某也仍然需要履行扶养义务,④错误。
7.刘女士与张先生于2016年结婚,二人因关系不睦于2022年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后不久,老周找到刘女士称,在2019年老周欲与张先生共同投资开设公司,不料公司没开成,老周的投资款200万元却打了水漂,张先生因此在2021年向老周出具了一张200万元的欠条。此后因张先生无力偿还欠款,老周以20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将张先生和刘女士一起告上了法庭。在本案中(  )
①案涉欠款发生在刘女士与张先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②若能够证明投资款200万元用于被告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则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③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刘女士对于涉案200万元欠款的用途负有举证责任 ④若欠条由张先生一方签字,刘女士未作出追认的意思表示,也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C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案涉及的200万元欠款凭证仅有张先生一人签名,由于金额较大,明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①错误。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中,若欠条由张先生一方签字,刘女士未作出追认的意思表示,但老周若能够证明投资款200万元用于被告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则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②④正确。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老周对于涉案200万元欠款的用途负有举证责任,③错误。
8.某公司规定员工请假需通过企业某聊天软件线上操作,否则视作旷工处理。59岁的公司员工辛某因不会线上操作请假,遂以短信方式提出请假3日的申请,并表示返岗后补办手续。该公司在未告知准假与否的情况下,以辛某旷工为由宣布解除劳动合同。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用人单位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时,应给予年龄较大的员工适老的人文关怀 ②用人单位损害了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应给予赔偿 ③辛某没有旷工的主观意图,该公司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④辛某基本劳动技能有所欠缺,该公司应对其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A 该公司规定员工请假需通过企业某聊天软件线上操作,否则视作旷工处理。此规定未考虑到一些年长员工不会线上操作请假的实际,这说明用人单位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时,应给予年龄较大的员工适老的人文关怀,①符合题意。材料没有涉及损害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②不符合题意。辛某因不会线上操作请假,遂以短信方式提出请假3日的申请,并表示返岗后补办手续。故辛某没有旷工的主观意图,该公司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③符合题意。线上操作请假,不属于员工的基本劳动技能,④不符合题意。
9.张某在入职订立劳动合同时,公司要求其订立了一份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协议内容包括“我自愿申请加入公司奋斗者计划,放弃加班费”。半年后,张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加班费(加班费未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该公司认可张某加班事实,但以协议为由拒绝支付。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张某订立该协议属于自愿行为,故不应主张加班费 ②张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③该公司拒绝支付加班费侵犯了张某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④该公司与张某的劳动争议若形成仲裁裁决,则为终局裁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D 该公司利用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的主导地位,要求张某在其单方制定的格式条款上签字放弃加班费,既违反法律规定,也违背公平原则,张某有权主张加班费,①错误。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错误。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作为对劳动者牺牲休息或休假时间的回报,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公司拒绝支付加班费侵犯了张某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③正确。本案涉及的是追索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张某主张公司支付的加班费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关规定,针对该争议所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④正确。
10.离线休息权指劳动者在法定或约定工作时间之外,拒绝通过数字工具进行工作联络或处理工作事宜的权利。网络时代数字信息技术使劳动突破了时空界限,提供了灵活的工作方式,但也模糊了工作与生活的“边界”。一些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进工作群,下班时间依然可以通过网络聊天软件等方式安排工作,劳动者“休而不息”。对此(  )
①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合法权益 ②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③工会可以居中调解,责令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④国家应完善劳动法,提高企业隐形加班违法成本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C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①错误。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②正确。工会可以居中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而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③错误。网络时代数字信息技术使劳动突破了时空界限,提供了灵活的工作方式,但也模糊了工作与生活的“边界”,对此国家应完善劳动法,提高企业隐形加班违法成本,④正确。
11.李某系某电器公司员工,该公司一直未给李某购买工伤保险。2023年7月,李某在工作时,由于操作不慎被机器割伤,被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九级。该公司认为李某系自己操作错误受伤,拒绝支付赔偿费用,并解除了与李某的劳动关系。李某遂提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裁决该公司向李某支付工伤医疗费16 800元(该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 7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提起劳动仲裁往往成为解决工伤争议纠纷的优先选择 ②该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③行政机关可以因该公司未给李某购买工伤保险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④李某属于自己操作错误受伤,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C 提起劳动仲裁是解决工伤争议纠纷的选择之一,但不是优先选择,调解往往是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①排除。仲裁机构裁决该公司向李某支付工伤医疗费16 800元(该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 700元),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关规定,针对追索工伤医疗费,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②正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该公司一直未给李某购买工伤保险,行政机关可以此为由对其作出行政处罚,③正确。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李某在工作时,由于操作不慎被机器割伤,不属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④排除。
12.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今天,创业者只有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避免触碰法律红线,才能让企业长久发展下去。下列创业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甲注册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认购股份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②乙申领营业执照时,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所有信息 ③丙为扩大产品影响力,将企业所在小镇名字申请为注册商标 ④丁签订为期六年的写字楼租赁合同,合同形式应为书面合同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D 甲注册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①错误。乙申领营业执照时,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而不是企业所有信息,②错误。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一般不得作为商标,但小镇名字可以申请为注册商标,丙的创业行为符合法律规定,③正确。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丁签订为期六年的写字楼租赁合同,合同形式应为书面合同,④正确。
13.邹先生以每平方米76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款总价5万多元的某品牌缅甸柚木地板。邹先生的朋友得知后提醒他,该品牌缅甸柚木的价格不可能这么便宜,当心其中有假。邹先生顿时生疑,遂将铺设剩余的几块木地板送到权威机构检测,结果显示,送检木地板并非柚木。邹先生遂持检测报告与商家交涉,商家态度依然强硬,双方由此产生纠纷。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在该起案例中(  )
①邹先生的自主选择权受到严重侵犯 ②邹先生可以要求该商家“退一赔三” ③商家通过“搭便车”行为误导消费者 ④商家通过商业诋毁行为扰乱市场秩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C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本案中,商家并没有侵犯邹先生的自主选择权,①不符合题意。邹先生将铺设剩余的几块木地板送到权威机构检测,结果显示,送检木地板并非柚木。根据材料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邹先生可以要求该商家“退一赔三”,②符合题意。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本案中,商家销售的某品牌缅甸柚木地板并非柚木,商家通过“搭便车”行为误导消费者,③符合题意。商业诋毁行为,是指侵害他人的商业信誉或商品声誉的行为。本案中,商家并没有通过商业诋毁行为扰乱市场秩序,④不符合题意。
14.《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以下简称《标识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标识办法》聚焦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关键点,通过标识提醒用户辨别虚假信息,明确相关服务主体的标识责任义务,规范内容制作、传播各环节标识行为。简单来说,就是要求给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打水印”,让人能够有效区分是否为“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的出台有利于(  )
①贯彻诚信原则:通过强制标识维护信息真实性,保障公众的隐私权和财产权 ②强化主体责任:通过明确相关服务主体的责任,促进技术开发及应用规范化 ③提升内容质量:通过细化标识规则和技术标准,激发相关服务主体创作热情 ④维护网络秩序:通过防范虚假信息的传播风险,来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C 通过标识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确实有助于贯彻诚信原则,让用户能够辨别信息的真实来源,但《标识办法》重点在于让用户区分是否为“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而不是直接维护信息真实性,而且并不直接涉及对隐私权和财产权的保障,①错误。《标识办法》明确相关服务主体的标识责任义务,这意味着在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的开发、应用过程中,各个服务主体需要对自己所涉及的内容标识工作负责。这种明确的责任划分能够促使服务主体更加规范地进行技术开发和应用,②正确。细化标识规则和技术标准主要是为了规范内容标识行为,让用户能够准确识别内容来源,与提升内容本身的质量并没有直接关系,③排除。《标识办法》通过要求对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进行标识,让用户能够有效区分,从而降低虚假信息的传播风险,有助于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维护网络秩序的稳定,④正确。
二、非选择题
1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于2018年入职H公司,双方签订的最后一份劳动合同于2022年9月2日期满。H公司员工守则明确规定,员工故意给公司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公司可解除合同。2022年8月30日,王某听说合同期满后公司将不再续签,一气之下删除了其电脑内与公司相关的重要数据,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为此,公司解除了双方劳动合同。2022年9月2日,王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49 877.68元,仲裁委员会未予支持。王某不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H公司提供的录音资料中,王某承认删除重要数据。人民法院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说明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理由。
答案:(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民法典确立了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2)王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王某故意删除公司重要数据,没有履行劳动者义务,没有全面履行合同,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公司依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证据支撑充分,不构成非法解除,故无须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3)人民法院的判决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公德,有利于维护劳动就业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践行能动司法理念
[案情陈述]
W品牌入选“中华老字号商标”与“中国驰名商标”,在眼镜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某公司在网购平台上以“地名+该品牌名”作为网店名称,店铺联系人、网页设计、快递寄件人名称等直接使用W品牌的名称或专有字体,近三年销售额达742万元。W商标持有人将该公司诉至人民法院。庭审中,被告辩称向平台申请注册店铺时,平台并未审核店铺名称,也未要求提交相关授权文件。
[诉源治理]
网购平台上的此类纠纷并非个例。为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向网购平台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增设商标授权信息”“设置老字号数据库,强制要求涉老字号名称的店铺和商品提供商标授权信息”……
保护老字号企业的诉源治理工作更需要多部门联合行动。在人民法院“穿针引线”下,该地搭建起“委调e空间”平台,有效整合人民法院、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资源,为多元解纷和知识产权争议的诉前调解工作,打造“行政+司法”双轨衔接机制。依托该平台,目前已有多件涉及老字号企业的知识产权纠纷被成功化解。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该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结合材料,阐释该地人民法院能动司法对推进社会治理的意义。
答案:(1)该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侵犯了W商标持有人的商标权;该公司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假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既损害W商标持有人的商业信誉,又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该公司应立即停止商标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并严格遵守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
(2)依法能动履职,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司法建议方式推动类案解决,回应社会关切,促进矛盾纠纷的高效、实质性化解;与行政机关协调配合,实现公正司法与严格执法良性互动,完善了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降低纠纷解决成本;深入开展诉源治理,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为社会治理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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