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思想政治一轮复习第38讲社会争议解决 课件(共52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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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思想政治一轮复习第38讲社会争议解决 课件(共52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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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2张PPT)
【课程标准】
1.识别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不同的调解方式,明确调解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2.列举劳动争议仲裁、商事仲裁等仲裁形式,明确仲裁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3.了解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点,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
4.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核心考点一 调解与仲裁
【能力解读】
【微点澄清】
1.相比之下,仲裁与诉讼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
【解析】 相比之下,调解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2.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
3.人们可以同时选择商事仲裁和诉讼以更好地解决矛盾和纠纷。(   )
【解析】 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4.仲裁审理公开进行,一裁终局。(   )
【解析】 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而且一裁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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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河北高考)大学毕业生小王计划回乡创业,下列建议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为避免重复征税,国家取消对合伙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这些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①正确。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依照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所以母亲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②错误。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小王可以将厂房设立抵押向银行贷款,而不是质押,所以朋友甲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③错误。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商事仲裁较诉讼而言,具有诸多优点,仲裁程序比较灵活,一裁终局,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仲裁更加便捷、经济,所以朋友乙的建议符合法律规定,④正确。
角度 纠纷解决方式
例 1
①父亲:采取合伙企业形式,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母亲:注册电子商务公司,无须公示企业登记信息。
③朋友甲:以厂房设立质押向银行贷款,无须转移占有。
④朋友乙:通过仲裁解决与客户商事纠纷,比诉讼更便捷。
B
纠纷解决,维权可行。当发生纠纷时,下列做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赵家两兄弟因继承父母遗产问题而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弟弟赵甲遂提出仲裁申请 ②因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小王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③小何因所购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与开发商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小何遂提出仲裁申请 ④甲公司与乙公司因购货合同发生纠纷后仲裁,甲公司对仲裁裁决不满,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处理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等问题的纠纷时,不能采取仲裁的方式,①错误。仲裁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因与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小王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②正确。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至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小何因所购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与开发商发生纠纷属于财产权益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解决,③正确。在商事仲裁和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④错误。
例 2
C
(2025·湖南高考)赵某家的石墙因连日暴雨倒塌,导致邻居李某地里的茶树被埋,双方就赔偿问题争执不下。村调委会积极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桥梁,既释法析理,又从情感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赵某和李某达成调解协议,一起矛盾被化解在“茶园地头”。在本案中(   )
①李某的茶树被埋,因此赵某应该赔偿李某不动产的损失 ②赵某可主张暴雨属于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 ③双方经村调委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强制执行效力 ④将矛盾化解在“茶园地头”是“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茶树属于不动产,赵某应该赔偿李某不动产的损失,①正确。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连日暴雨,只能满足“不能避免”,但不一定能满足“不能预见与不能克服”。连日暴雨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赵某不能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②错误。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调解协议有效的,若一方当事人未依协议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③错误。“枫桥经验”的核心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将赵某和李某的矛盾化解在“茶园地头”,正是“枫桥经验”就地解决矛盾这一理念的生动体现,④正确。
例 3
B
【归纳总结】
与纠纷解决方式相关的试题的解题方法
第一步:辨别这是一种什么性质的纠纷。纠纷的性质在某种意义上决定了解决纠纷的方式。
第二步:依据纠纷的性质、情况,对解决方式作出选择。
第三步: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分析说明。
核心考点二 诉讼与诉讼权利
【能力解读】
1.行政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
【解析】 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2.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如果不服判决可以随时提出上诉,维护自身权利。(   )
【解析】 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3.甲对人民法院有关他与乙之间的合同纠纷案的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十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解析】 在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五日。
4.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提供支持。(   )
【解析】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
【微点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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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湖北高考)甲家的牛误入乙家的农田,踩坏了田里的庄稼。双方就赔偿事项协商不成,乙于是提起诉讼。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甲没有侵权故意,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②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依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③诉讼中,乙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④乙要求甲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主张可以得到人民法院支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即使甲没有侵权故意,也要承担责任,①错误。甲家的牛已经踩坏了庄稼,侵害行为已经发生且结束,不适用“停止侵害”这一责任承担方式,乙可以要求甲赔偿损失,但“停止侵害”的主张不符合实际情况,④错误。
角度1 诉讼类型
例 1
C
(2025·浙江强基联盟联考)陈某年过八旬,育有一子陈甲。如今体弱多病、生活无依,陈甲却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此前经村委会调解,双方已达成赡养协议:陈甲每月支付陈某400元赡养费。起初尚能履约,但数月后陈甲再次反悔。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陈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陈某不得再次向村委会申请调解
③陈甲有赡养陈某的法定义务
④该调解赡养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若陈甲不履行赡养协议,陈某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义务,①正确。调解遵循自愿原则,陈某仍可再次申请村委会调解,法律未禁止重复调解,②错误。陈甲系陈某的婚生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不因调解协议而免除,③正确。调解协议有法律约束力,没有强制执行力,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调解协议有效的,若一方当事人未依协议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④错误。
例 2
B
某公司在其运营的视频网站上对热播电视剧实行“付费超前点播”,吴某认为这侵犯了其身为黄金会员的消费者合法权益,遂将该公司诉至互联网人民法院。这一诉讼属于
(   )
A.民事诉讼 B.刑事诉讼
C.行政诉讼 D.网络诉讼
【解析】刑事诉讼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材料内容不属于刑事诉讼的范畴,B不符合题意;行政诉讼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材料内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畴,C不符合题意;诉讼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三种类型,不包括网络诉讼,D错误。
例 3
A
【归纳总结】
诉讼的主要类型
项目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案件
性质 侵犯民事法律保护的客体的民事案件 侵犯行政法保护的客体的行政案件 侵犯刑法保护的客体的刑事案件
诉讼
目的 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 解决国家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解决涉嫌犯罪的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以及应处何种刑罚的问题
诉讼
主体 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诉讼 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 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律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2025·浙江强基联盟联考改编)2025年9月至10月期间,贺某因经营资金周转困难多次向好友李某借款,李某通过银行卡转账方式向贺某出借借款本金145 000元,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欠款期间,经李某多次催讨,贺某仅偿还5 000元。无奈之下,李某诉至人民法院。在本案中(   )
①贺某有权委托律师担任诉讼辩护人
②法官须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
③若贺某不服判决,可以在十五日内提出上诉
④银行卡转账记录属于电子数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李某提起的诉讼为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有委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的权利,而不是辩护人,①错误;法官在开庭前是否必须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取决于具体案件情况和当事人的意愿,②错误。
角度2 诉讼权利
例 4
D
下列关于社会争议解决的做法,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是(   )
①杨某在一案件庭审时发现证人是被告的亲戚,要求其回避
②杨某在紧急救助陌生人时造成对方骨折被告上法庭,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③杨某与王某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人民调解方式
④杨某因房屋拆迁问题与县政府发生争议,等待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人民法院庭审时要回避的是影响案件公正审判的审判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不包括证人,①错误;行政诉讼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而不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④错误。
例 5
C
(2025·宁波六校联考改编)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2025年2月,甲老旧小区与乙电梯公司签订增设电梯合同,约定由乙电梯公司负责施工。相关事项已报备、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开始施工。5月,居民丙以电梯有噪声为由阻挠电梯公司继续施工,最终导致停工。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②解决该小区加装电梯纠纷,可适用民法典中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处理规则
③只要存在电梯噪音影响生活的情形,居民丙就不应该承担阻挠施工的法律责任
④如果其他居民就停工提起民事诉讼,应该把居民丙和乙电梯公司作为共同被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噪声污染有国家规定的污染等级,只有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丙才可能不承担或减轻承担侵权责任,即使存在噪声问题,居民丙也应通过合法途径(如协商、诉讼)解决,而非直接阻挠施工,③错误;乙电梯公司依合同施工且程序合法,若停工是因丙的阻挠行为导致,乙电梯公司无过错,不应作为被告,④错误。
例 6
A
【归纳总结】
与诉讼权利相关的认知类试题的解题方法
第一步:明确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即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申请回避和上诉的权利。
第二步:明确当事人所享有的这些权利的具体适用情况及法律的其他相关规定。
第三步: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当事人有无相应权利以及如何行使这些权利。
核心考点三 诉讼程序
【能力解读】
【微点澄清】
1.在我国,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
2.起诉可以向任何人民法院提出。(   )
【解析】 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3.甲与乙之间存在经济纠纷,甲持一纸诉状将乙告到人民法院,诉讼就成立了。(   )
【解析】 起诉并不必然导致诉讼成立,人民法院接受诉状时要审查,登记立案后诉讼才能成立。
4.人民法院二审结束后,当事人可以继续上诉。(   )
【解析】 一审结束后,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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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司机钱某在载客途中被某市交通局执法人员拦停,被处2万元罚款。钱某对这一行政处罚不服,遂起诉到人民法院,一审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市交通局不服判决,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本案中
(   )
①一审中的法庭调查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全面调查 ②二审中审判长会告知市交通局享有辩护权 ③二审裁决后该市交通局不可以再上诉 ④体现了两级人民法院的地域管辖制度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人民法院调查过程中的调查是对事实的全面调查,①符合题意;辩护权是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基本的诉讼权利,本案涉及的是行政诉讼,②不符合题意;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③符合题意;本案涉及的是两级人民法院的级别管辖制度,④不符合题意。
角度 诉讼程序
例 1
B
(2025·台金七校联考)K公司取得了X商标的专用权。后来,公司发现一款汽水饮料与本公司产品商标设计极为相似,而且两款产品的净含量、外包装大小也几乎一样。K公司为了维权,遂起诉S生产公司。在本案中(   )
①S生产公司假冒X商标,实施了混淆行为 ②X商标自注册之日起有效期限为15年
③K公司可依法续展继续享有商标专用权 ④在开庭准备阶段,书记员应查明原被告是否到庭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S生产公司商标设计与X商标相似,属于仿冒X商标的行为,而不是假冒行为,假冒行为是未经许可直接使用他人注册商标,①错误。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②错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所以K公司可依法续展继续享有商标专用权,③正确。在开庭准备阶段,书记员应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人参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等,④正确。
例 2
D
(2025·台州六校联考)P公司已注册“长城”商标,但Q公司在旅游宣传中使用“长城之巅”“长城印象”等标识开展业务。P公司认为Q公司侵犯其商标权,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一审判决Q公司侵权成立,二审维持原判。Q公司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经审理,最高人民法院最终撤销原判,认定Q公司不构成侵权。对此,下列分析中正确的是(   )
①再审程序是商标诉讼的必经程序,必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启动 ②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Q公司有权在一审判决做出后十五日内提起再审 ③最高人民法院再审体现司法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④司法机关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再审程序不是商标诉讼的必经程序,它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发现确有错误等特定情形才启动的,也并非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启动,①错误;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Q公司有权在一审判决做出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而不是再审,②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再审,是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生效裁判的监督,通过纠错维护司法公正,体现了司法监督,③正确;最高人民法院最终撤销原判,表明司法机关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依法予以纠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④正确。
例 3
D
【归纳总结】
一审、二审、再审、终审的区别
(1)一审:人民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在我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性质较严重、问题较复杂、影响较广的一审案件,按其不同程度,分别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就是终审。
(2)二审:上级人民法院按上诉程序对下级人民法院的一审案件所作的审理。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就是终审。
(3)再审: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4)终审:人民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审判。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二审就是终审。
核心考点四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能力解读】
【微点澄清】
1.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
2.甲因被乙打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应承担举证责任。(   )
【解析】 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因此,甲应承担举证责任。
3.甲要求乙把去年借的钱还给他,乙说已经还了,两人相持不下。如果闹上法庭,举证责任在甲。(   )
【解析】 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甲、乙都有举证责任。甲要对去年乙向他借钱的主张进行举证,乙要对他已经把钱还给甲的主张进行举证。
4.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都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
【解析】 在刑事诉讼中,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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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浙江六校联考)小张因被某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产生争议,拟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小张向人民法院起诉前需先申请劳动争议调解
②未经单位许可复制的监控录像不能作为证据
③若公司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举证责任
④工作期间保留的工资转账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证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申请劳动争议调解非解决劳动争议必经程序,①错误;用监控录像作为证据无须经单位许可,②错误。
角度 证据和举证
例 1
D
某化工公司因化学原料储存设施老化导致泄漏,造成附近农田土壤污染,农作物大面积减产。农户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经调查发现,化工公司曾多次收到相关部门关于设施老化的整改通知,但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化工公司即使无过错,只要泄漏导致损害,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农户若无法提供专业机构出具的土壤污染报告,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起诉 ③若化工公司已对设施进行过定期检查,可减轻赔偿责任 ④农户需证明其减产损失与泄漏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否则可能败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且环境污染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化工公司是否存在过错(如设施老化未整改),只要其行为(泄漏)与损害结果(农作物减产)存在因果关系,就需承担责任,①正确。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条件是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及具体诉讼请求等,证据是否充分不影响受理,仅影响案件审理结果,②错误。环境污染责任中,减轻或免除责任的情形需符合法律明确规定(如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等)。定期检查仅能证明公司尽到一定管理义务,但未及时整改设施老化问题仍属于过错,不必然导致责任减轻,③错误。环境污染责任中,原告需证明损害事实和初步因果关系,被告需证明其行为与损害事实无关。若农户无法证明因果关系,可能败诉,④正确。
例 2
B
家住金华市金东区的肖某摆摊卖缙云烧饼,因没有按规定摆摊,致使摆摊路段非常拥堵,故被婺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没收了烤炉并处罚款3 000元。肖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理解中正确的是(   )
①肖某应向婺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②肖某须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③应由婺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承担举证责任
④肖某可在一审判决生效前十日内提起上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肖某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但并非“须委托”,他也可以自己进行诉讼,②错误;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④错误。
例 3
B
【归纳总结】
与证据相关的认知类试题的解题方法
第一步:会辨别证据的类型。
第二步:能理解因证据不足或证据充分对案件的影响。
第三步:认识到证据的重要性,认识到证据对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意义、对公平正义的意义。
主观题对“诉讼与证据”的考查
【典例突破】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30条明确规定,携带犬只出户,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A】A市B区的王某到C区某小区找朋友,在朋友家楼下见一条贵宾犬很可爱,便去逗引,结果被咬伤。【B】王某去医院做了清洗包扎并打了狂犬疫苗,随后要求犬主人谢某赔偿其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共计5 000元,遭到谢某拒绝。谢某认为王某被咬是他自己的逗引行为导致的,不该要求赔偿。于是王某向C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谢某赔偿其相应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C区人民法院是否会受理陈某的起诉,并说明理由。
(2)指出本案举证责任归属并说明理由。
【解题流程】
信息
指引 审设问,
定方向 知识限定:《法律与生活》
题目类型:原因类(说明理由)
第(1)问设问指向:C区人民法院是否会受理陈某的起诉
第(2)问设问指向:指出本案举证责任归属并说明理由
析材料,
定知识 信息【A】→诉讼类型与诉讼程序
信息【B】→举证责任
突破
指引 组答案,
用术语 (1)会受理。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纠纷,本案中王某被谢某的狗咬伤所产生的纠纷是民事纠纷,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本案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在级别管辖上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在地域管辖上根据民事诉讼“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应由被告谢某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即C区人民法院管辖,所以C区人民法院会受理王某的起诉
(2)①本案中王某和谢某均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②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纠纷,属于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之一。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因此谢某若不能证明王某被狗咬伤是其自身的过错,就要对王某进行赔偿
③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王某需要证明自己被谢某的狗咬伤这一事实,还需提供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相关证据
勤提醒,
勿失分 失分点1:对诉讼类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的知识掌握不全,造成分析错误
失分点2:仅仅阐述教材基本理论,脱离材料,缺乏对材料的有效分析与归纳
素养
指引 (1)通过分析试题情境材料,掌握诉讼类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及相关规定
(2)考查学生获取解读信息、调动运用知识的能力和推理与论证、分析与综合的能力
【题型模板】
“社会争议解决”的常用答题要点
(1)在实际生活中,解决纠纷的方式主要有调解、仲裁、诉讼等。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
(2)诉讼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
(3)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4)诉讼的基本程序:起诉—登记立案—开庭审理。
(5)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6)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1.选择性必修2教材P84的“相关链接”
指出不能仲裁的情形。
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2.选择性必修2教材P89的“相关链接”
指出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
提示: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
3.选择性必修2教材P89的“相关链接”
谈谈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
提示:在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这些规定同样适用于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技术人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4.选择性必修2教材P97的“相关链接”
列举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
提示: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有: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由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课时作业
答案速对
第38讲 社会争议解决
题号 1 2 3 4 5 6 7 8
答案 C B B C C D A C
题号 9 10 11 12 13 14 15
答案 B A B A A 见答案 见答案
一、选择题
1.小冯在租住小贾房屋期间,双方因破裂水管的维修、赔偿问题发生争执,互不相让。下列关于双方纠纷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小冯可以根据租房合同向基层人民法院上诉
B.双方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诉讼外调解
C.双方可在发生纠纷后订立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D.本案经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后不能再进行调解
【解析】小冯可以根据租房合同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A错误;双方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诉讼调解,B错误;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因此双方可在发生纠纷后订立仲裁协议申请仲裁,C正确;本案经基层人民法院立案仍然能再进行调解,D错误。
C
2.(2025·台州六校联考)2025年4月,李某在某建筑工地作业时不慎从脚手架坠落受伤,建筑公司立即将其送医治疗,共花费医疗费35万元。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纠纷,经多次协商未果后,李某向当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关于本案中的调解工作,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人民调解坚持自愿原则,且不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属于基层政府设立的调解机构 ③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调解是解决此类纠纷最有效的途径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人民调解坚持自愿原则,这意味着调解的启动、调解协议的达成等都要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同时,人民调解不向当事人收取费用,这是人民调解的特点之一,①正确。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并非基层政府设立的调解机构。基层政府设立的相关机构具有行政性质,而人民调解委员会具有群众性、自治性,②错误。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调解协议有效的,若一方当事人未依协议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③正确。调解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但不能简单地说它是解决此类纠纷最有效的途径。不同的纠纷解决途径各有优劣,④错误。
B
3.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是指通过诉讼、调解、仲裁等多种方式,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的一种综合性、协同性的制度安排,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可以避免单一解决方式的弊端,合理利用资源,减轻人民法院压力 ②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收取任何费用 ③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选择协商、调解、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④被告收到人民法院送达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答辩状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是指通过诉讼、调解、仲裁等多种方式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可以避免单一解决方式的弊端,合理利用资源,减轻人民法院压力,①正确;人民调解被誉为伟大的“东方经验”,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收取任何费用,②错误;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选择协商、调解、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但材料强调的是社会纠纷多元解决机制,而不是劳动争议,③不符合题意;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答辩状,④正确。
B
4.(2026·杭州一模)某日报记者小芳在报道一起打架斗殴事件时,未经查实就将配发照片上的甲、乙两人定性为主要当事人。日报发行后,甲、乙两人承受巨大舆论压力,甲甚至患上了重度抑郁症。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小芳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行为,对甲和乙均未构成侵权 ②某日报未尽核实义务即发表侵权内容,应承担民事责任 ③如果甲和乙提起诉讼,可以选择某日报作为被告 ④甲能够得到法律援助,向某日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虽然新闻报道行为可能出于公共利益,但若存在捏造、歪曲事实或未尽合理核实义务的情形,仍构成侵权,①错误。根据民法典规定,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原则上不承担民事责任,但如果存在对他人提供的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的情形,则构成侵权。在本案中,记者小芳未经查实就将甲、乙两人定性为主要当事人,显然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某日报作为发布媒体应承担民事责任,②正确。根据民法典规定,受害人有权请求报道失实、侵害其名誉权的媒体及时采取更正或删除等必要措施;如果媒体不及时采取措施,受害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责令其履行。因此,甲和乙可以选择起诉某日报,③正确。法律援助一般是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根据材料信息不可得知甲是否有申请法律援助的资格,④错误。
C
5.(2025·宁波六校联考)某省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接到案件,在该市新区高速公路出口发现一辆注册地为某省内其他地市的私家车涉嫌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执法支队通过调查发现,王某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遂以某省某市交通运输局的名义,决定给予王某罚款5 000元的行政处罚,王某不服,遂提起行政诉讼。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王某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 ②该市交通运输局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行为的合法性 ③该市交通运输局能够反诉,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充当原告 ④王某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本案属于行政诉讼,王某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而不是辩护人,①错误。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该市交通运输局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行为的合法性,②正确。根据法律规定,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只能处于被告地位,③错误。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服判决和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是十五日和十日。本案王某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④正确。
C
6.(2025·浙江天域全国名校协作体联考)张大叔和王阿姨是一对再婚夫妻,婚后未生育子女,家中唯一的孩子是王阿姨和前夫生育的儿子小马(已成年,但多年未归家,也未尽赡养义务)。2024年1月,王阿姨因病去世,对王阿姨与张大叔婚后购买的价值200万元的房产、单位给付的8万元死亡抚恤金如何分配,张大叔和小马未达成一致意见。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按照法定继承,张大叔和小马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 ②若王阿姨未留下遗嘱,应当适用法定继承分配房产、死亡抚恤金等遗产 ③本案房产价值中的100万元属于王阿姨的遗产 ④张大叔和小马关于遗产继承问题不能通过仲裁解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张大叔作为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小马作为子女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民法典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小马多年未尽赡养义务,可能影响其继承份额,因此“平均分配”的说法错误,①错误。抚恤金是单位对家属的慰问和生活补贴,不属于遗产,②错误。
D
7.小孙到某商场购买商品,因超市地面太滑而摔倒,导致右脚骨折,因此花费了大量的医疗费。小孙提起诉讼,要求超市赔偿损失。小孙依法可享有的诉讼权利是(   )
①申请回避的权利 ②上诉的权利 ③充当诉讼代理人的权利 ④赔偿损失的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小孙是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③错误;赔偿损失的权利不是诉讼权利,④错误。
A
8.(2025·浙江钱塘联盟联考)2025年5月,A县张某骑电动自行车到B县游玩,行至B县某路段时,被坠落的网线绊倒,致身体多处骨折。经查实,B县的C公司为坠落网线的管理者,后张某与该公司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该公司欲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仲裁,遭张某拒绝。张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其医疗费等各项损失。下列认识中正确的是(   )
①张某若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启动再审程序 ②C公司如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③根据地域管辖原则,张某应向B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张某无须承担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在十五日内提起上诉,但上诉启动的是二审程序,而非再审程序。再审程序需在判决生效后通过特定程序申请,①错误。根据民法典关于物件损害责任的规定,管理者C公司若不能证明自身无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②正确。地域管辖原则中,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张某应向B县人民法院起诉,③正确。虽然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但张某仍需就损害事实、因果关系等承担举证责任,④错误。
C
9.李某在小区楼下被楼顶坠落的冰棱砸到头部后摔倒在地,导致尺骨骨折,被送医后住院花费1万多元。在出院后,李某要求物业赔偿医疗费等,但物业不予理睬,于是李某将物业诉至人民法院。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物业能够证明自己尽到管理职责的则不承担责任 ②物业能证明李某有故意行为的可以不承担责任 ③李某要提供骨折与冰棱坠落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据 ④本案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才显得公平合理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因此,物业应当证明自己是否尽到管理职责,与李某是否存在故意行为无关,物业能够证明自己尽到管理职责的则不承担责任,而李某无须提供骨折与冰凌坠落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据,①④正确,②③错误。
B
10.(2025·河北高考)下图是小张与其朋友小王的社交软件聊天
内容截图。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协议第17条属于格式条款,影楼应予以提示 ②若小张没
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由小张承担不利后果 ③若小张胜诉,
影楼应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的责任 ④影楼
未经授权使用了小张的婚纱照,侵犯了小张的名誉权和
肖像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影楼在协议中预先拟定第17条“影楼拍摄的所有
照片均授权本影楼对外宣传、展示等合法使用”,这是为
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且未与小张协商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该条款涉及小张的肖像权,与小张有重大利害关系,影楼应当予以提示,①正确。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小张若要证明影楼构成侵权,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若小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应承担不利后果,②正确。若小张胜诉,说明影楼侵犯其肖像权,侵犯肖像权的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是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不适用于材料中的侵权情形,③错误。影楼未经小张允许使用其婚纱照用于宣传,侵犯了小张的肖像权,但未侵犯小张的名誉权,④错误。
A
11.(2025·浙江天域全国名校协作体联考)张某在人行道上正常行走的过程中,因接听电话减缓步速,李某从后面左右张望快步前行,未注意到前方情况,不慎将张某撞倒,导致张某创伤性骨折。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张某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在本案中
(   )
①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可以进行调解 ②被告应当提交答辩状,否则会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③张某提供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属于证据分类中的书证 ④由李某住所地或事发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可以进行调解,①正确。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但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②错误。书证是指以其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而司法鉴定意见书属于鉴定意见,不属于书证,③错误。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原则,同时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本案由李某住所地或事发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④正确。
B
12.(2025·义乌模拟)何某与陈某离婚,约定5岁的女儿何小某由何某抚养。不久,何某将自己名下的房屋赠与何小某,并完成过户。一年后何某利用自己监护人的身份又将该房屋回赠给自己并过户。若何小某选择诉讼维权,下列观点中正确的是(   )
①何小某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何小某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诉讼 ③何某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④何某代理女儿回赠房屋的行为有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何小某虽未成年,但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①正确。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本案属于民事诉讼,何小某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诉讼,②正确。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财产需以维护其利益为前提。何某将女儿房屋回赠自己,损害其利益,该代理行为无效,未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③④错误。
A
13.(2026·湖丽衢一模)云某在某直播间购买了一箱饼干,到货后放置了20天才打开,发现已过保质期。遂到该直播间连续发布“黑心商家售过期饼干”的评论,其他网友也纷纷转发。客服随后联系云某,并告知收货时饼干还在保质期内。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云某的评论侵犯了直播间的名誉权 ②该直播间侵犯了云某的安全消费权 ③云某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④若直播间被诉,可委托辩护人搜集证据维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云某到该直播间连续发布“黑心商家售卖过期饼干”的评论,其实收货时饼干还在保质期内,这侵犯了直播间的名誉权,①正确。云某收货时饼干还在保质期内,所以该直播间没有侵犯云某的安全消费权,②错误。解决争议的方式有很多,云某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③正确。辩护人是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若直播间被诉,本案是民事诉讼,可委托诉讼代理人搜集证据维权,④错误。
A
二、非选择题
14.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刘某驾驶某品牌电动三轮车撞到同方向步行的王某,造成王某左腿严重骨折,构成九级伤残。经交警部门事故调查认定:刘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未按规定行驶是造成此事故的原因,刘某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与王某达成赔偿协议,赔偿王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和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31万元。司法鉴定中心受交警部门委托对涉案某品牌电动三轮车车辆类型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受检的某品牌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于是,王某将该电动车生产商A公司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定,涉案电动三轮车经鉴定符合机动车标准,却作为电动车进行销售,依法判决该电动车生产商A公司赔偿王某各项损失5万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指出本案中人民法院对电动车生产商A公司作出赔偿这一判决的合理性。(6分)
【答案】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证明的根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2分)司法鉴定中心对涉案某品牌电动三轮车车辆类型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受检的某品牌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证据确凿。(1分)②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者要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分)涉案电动三轮车经鉴定符合机动车标准,却作为电动车进行销售,该商家的欺骗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属于违法经营。所以人民法院对该电动车生产商A公司的判决是合理的。(1分)
15.(2025·浙江Z20联盟联考)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 2025年6月15日,某商场与大闸蟹养殖公司签订大闸蟹买卖合同,交货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合同约定,若发生纠纷,则采用仲裁解决。后因夏季极端高温,大闸蟹蜕壳推迟,导致大闸蟹不能如期上市。9月14日,大闸蟹养殖公司致电商场,阐明原因并提出推迟送货时间,且说明了相关责任的承担。商场则提出解除合同,但遭到大闸蟹养殖公司的拒绝。于是商场决定起诉大闸蟹养殖公司。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指出商场行为的不合法之处,并说明理由。(6分)
【答案】①商场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不合法。(1分)商场与大闸蟹养殖公司的合同成立且有效。大闸蟹养殖公司提早告知无法及时送货,并提出推迟送货时间,且说明了相关责任的承担。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不能单方面变更、终止合同。(2分)②商场要以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不合法。(1分)我国法律规定了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或:或裁或审原则),商场与大闸蟹养殖公司之间在订立合同时约定了纠纷解决方式为商事仲裁。(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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