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课时作业(含解析) 高中思想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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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课时作业(含解析) 高中思想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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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一、选择题
1.尚先生和王女士是一对再婚夫妻,婚后没有生育子女,夫妇俩各自写下遗嘱,明确自己的遗产全部由对方继承。王女士无子女,只有一弟弟。尚先生和前妻所生的女儿小尚由前妻抚养,平时经常看望尚先生夫妇。天有不测风云,尚先生夫妇在一次车祸中不幸同时身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尚只能继承其父亲尚先生的遗产 ②王女士弟弟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王女士遗产 ③小尚是尚先生和王女士遗产的法定继承人 ④尚先生的前妻和小尚都是尚先生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A 尚先生和王女士是一对再婚夫妻,小尚是尚先生与前妻的婚生子女,是尚先生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小尚与王女士之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不适用民法典父母与子女间关系的规定,不能继承王女士的遗产,①正确,③错误。王女士弟弟是王女士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因王女士死亡时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其遗产由其弟弟继承,②正确。尚先生与前妻已经离婚,其前妻对尚先生的遗产没有继承权,④错误。
2.小张的父亲老张意外去世,留给小张5万元遗产。小张在清理父亲遗物时,发现一张父亲向生前好友老王借款10万元的欠条。欠条约定的返还期限到期后,老王找到小张,要求父债子偿,即要求小张替老张还钱。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老张的遗产应优先偿还其所欠债务 ②小张应替父亲偿还全部借款10万元 ③小张有偿还父亲老张生前债务的义务 ④小张可自愿偿还超过遗产金额的欠款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B 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债务,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小张继承老张的遗产,也要偿还其未清偿的债务,也就是说老张的遗产应优先偿还其所欠债务,①正确。老张遗产不足以全部清偿债务,对于超过部分小张不负清偿责任,但可以自愿偿还,④正确,②错误。小张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承担清偿父亲生前债务的义务,而且小张若放弃遗产继承,则没有任何偿债义务,③表述不准确。
3.甲与乙为夫妻,共育有一子丙,另外甲还有一未成年兄弟丁与甲一家人共同生活。后甲因病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留有银行存款120万元。关于这12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丙、丁各获得40万元
B.乙获得90万元,丙获得30万元
C.乙获得60万元,丙获得60万元
D.乙获得60万元,丙、丁各获得30万元
解析:B 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按法定顺序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丁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A、D错误。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银行存款120万元中,60万元属于乙,剩下60万元属于甲的遗产,乙和丙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遗产每人30万元,乙连同自己的60万元共获得90万元,丙获得30万元,B正确,C错误。
4.宋大爷的儿子五年前病故,儿媳小芳一直与宋大爷夫妇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宋大爷继子大强虽然与其无扶养关系,但也不时从外地回来探望。不久前宋大爷病故,家里留下100万元的存款。宋大爷生前留下遗嘱,将20万元指定归大强所有。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小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获得20万元
B.小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获得15万元
C.大强通过遗嘱继承可以获得20万元
D.大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获得15万元
解析:B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没有扶养关系的话,就没有法定的继承权。继子大强与宋大爷无扶养关系,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家里留下的100万元存款先析产,其中50万元归宋大爷老伴个人所有,20万元按宋大爷生前遗嘱指定归大强所有,属于遗赠。剩余30万元中,由宋大爷老伴和儿媳小芳共同继承,所以小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获得15万元,B正确。
5.年事已高的李某与老伴育有两儿一女。2016年老伴去世后,李某搬出老宅与女儿同住。2年后女儿因病去世,李某多次表示要到儿子家养老,但两个儿子始终不愿接老人到自己家中,李某就一直由女婿照顾,两个儿子只是每月过来探望一次。2023年8月,李某去世,未留下遗嘱。据材料,对老人留下的老宅如何继承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未留有遗嘱,老宅应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 ②李某的女儿已去世,老宅由两个儿子和女婿平分 ③李某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李某的两个儿子遗弃了李某,所以丧失了继承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A 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李某的两个儿子有赡养能力和条件,但不愿接老人到自己家中,只是每月探望一次,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②错误。从材料看,李某的两个儿子并没有遗弃李某,只是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不符合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④错误。
6.小周(男)在父母离异后跟随母亲生活,几年后母亲王某与李某再婚,并育有与小周同母异父的弟弟小李。小周一直和他们共同生活,与小李一起赡养老人。后李某去世,留有一套王某与李某婚后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李某名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小周和小李应该平均继承李某的遗产
B.王某作为李某的配偶,可以优先继承李某的一半房产
C.小李作为李某的婚生子女,可继承这套房产的六分之一
D.小周作为李某的继子女,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解析:C 李某去世后,王某作为配偶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应继承李某的部分遗产,不该只有小周和小李平均继承李某的遗产,A错误;王某作为李某的配偶,和两个儿子共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可继承李某的房产,B错误;李某去世,留有一套王某与李某婚后购买的房产,王某作为李某的配偶,拥有房屋一半的产权,而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再继承李某一半产权的三分之一,剩下的,由两个儿子继承,因此小李作为李某的婚生子女,可继承这套房产的六分之一,C正确;小周与李某具有扶养关系,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D错误。
7.甲、乙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儿媳亡故后,孙子丙与他们共同生活。甲、乙私下向丙订立了口头遗嘱,表示去世后将全部遗产留给丙。甲、乙去世后,女儿丁主张应由她继承全部遗产。下列说法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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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A.应尊重甲、乙生前意愿,由丙继承全部遗产
B.丁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丙无权继承遗产
C.该遗嘱无效,应由丁继承全部遗产
D.丙、丁应互谅互让,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解析:D 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丙的父母去世,丙可以代位继承遗产,B错误。本案中的口头遗嘱由于缺乏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导致无效,应按法定继承来处理遗产,丁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丙可代位继承,二者共同继承遗产,A、C错误。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D正确。
8.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黄乙作为法定继承人,能够继承黄甲的存款 ②黄乙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黄甲的房屋 ③黄丙作为黄甲的受遗赠人,可以获得黄甲的存款 ④黄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还可以获得黄甲的房屋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C 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虽然黄乙是黄甲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黄甲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所以黄乙不能够继承黄甲的存款,而是黄丙作为受遗赠人获得黄甲的存款,①错误,③正确。黄甲在遗嘱中未对房屋进行处置,黄甲的房屋应按法定继承由黄乙继承,②正确。黄丙作为黄甲的侄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④错误。
9.杨某只有儿子一位亲人,儿子多年未与杨某来往且未尽孝。邻居张某夫妇二人给予杨某很多照顾,来往较多。此后,杨某因病住院,住院期间,在张某夫妇及几位医护人员在场见证下,由医护人员代书遗嘱将房屋赠送给张某的儿子。杨某去世后,杨某儿子与张某儿子因遗产问题产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儿子可以通过遗赠获得杨某的房屋 ②应尊重杨某的意愿,因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③此代书遗嘱无效,杨某的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 ④作为唯一继承人,杨某儿子可继承除房屋外的其他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B 杨某通过医护人员代书遗嘱将房屋赠送给张某的儿子属于遗赠,不属于遗嘱继承,②错误。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杨某的代书遗嘱有效,且遗赠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张某儿子可以通过遗赠获得杨某的房产,杨某遗产中除房屋外的其他部分按法定继承,由杨某儿子继承,①④正确,③错误。
10.因长期卧病在床需要人陪护照顾,离婚后的戴某向独生子庞某求助,但庞某对此并不怎么上心。伤心无奈之下,戴某找到前夫蔡某协商扶养及其过世后的殡葬事宜,并在律师的见证下签订了协议。协议约定,蔡某如能按该协议书约定事宜尽职尽责履行义务,待戴某过世后,其名下的90平方米房屋就赠与蔡某。协议签订后,蔡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戴某离世。对以上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签订的该协议属于有偿且附加义务,自协议成立之日即生效 ②因该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故庞某无权获得该房屋 ③戴某的儿子庞某未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具有法定继承权 ④根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蔡某履行监护职责后应继承该房屋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A 戴某与蔡某签订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该协议内容合法,意思表示一致,该协议自成立之日起有效,且蔡某履行了协议义务可获赠房屋,庞某无权获得该房屋,①②正确。未履行赡养义务并不意味着丧失法定继承权,③错误。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并不涉及继承,戴某与蔡某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与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是两回事,④错误。
11.李大爷立下遗嘱,将两套房产给无房的三儿子,剩余两套房产大儿子与二儿子一人一套,并对遗嘱进行了公证,大儿子不满,不再探望老人和支付赡养费。李大爷一气之下重新立下遗嘱,将四套房产平分给二儿子和三儿子。两个月后,李大爷因病去世,大儿子要求按照公证遗嘱分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该以第一份遗嘱为准,因为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效力,体现了公证的权威性
B.应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C.大儿子有权分房,有遗嘱不一定意味着遗嘱继承,大儿子可以通过遗赠继承
D.三个儿子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平均分配,大儿子未尽赡养义务,应少分
解析:B 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公证遗嘱不具有优先效力,B正确,A错误。遗赠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大儿子不能成为遗赠对象,而且遗赠不属于继承,C错误。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根据李大爷的遗嘱,大儿子不能分得房产,D错误。
12.李氏夫妇养育了三个孩子,其中大儿子为李老与前妻所生。2018年5月,李氏夫妇立下公证遗嘱,表示将其名下的房产份额由二儿子继承。但二儿子对他们照顾不佳,几年后,二老被他送去了养老院。2023年5月,李氏夫妇又在养老院与大儿媳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大儿媳负责照料二老的生活并处理其身后事。二老将名下的房产份额赠与大儿媳。二老去世后,二儿子和大儿媳因房产继承问题起了争执,双方诉至人民法院。本案中(  )
①大儿媳获赠的二老名下房产份额属于遗赠 ②二儿子是法定继承人,又有公证遗嘱,有权继承房产 ③大儿媳虽然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可以依法接受二老的房产 ④大儿媳照料二老符合法律规定的儿媳对公婆有法定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B 李氏夫妇又在养老院与大儿媳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大儿媳负责照料二老的生活并处理其身后事。二老将名下的房产份额赠与大儿媳,可知,大儿媳获赠的二老名下房产份额属于遗赠,①正确。李氏夫妇与大儿媳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法律效力优先于先前的公证遗嘱,大儿媳可获赠房产,二儿子虽是法定继承人,但不能继承房产,②错误,③正确。儿媳对公婆没有法定扶养义务,④错误。
13.苏先生夫妇早些年共同购买了一套四居室住房,登记在苏先生名下。苏先生有三个儿女,小儿子一家没有住房,一直跟苏先生老两口共同居住,并悉心照顾二老日常起居,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老伴去世后,苏先生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将自己所有的房产留给小儿子一人。苏先生可以(  )
①通过自书遗嘱将自己的合法房产份额指定给小儿子 ②采取签订赠与或买卖合同方式,把房产过户给小儿子 ③立口头遗嘱,但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④用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把合法房产份额留给小儿子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B 苏先生的房产是夫妻共有,老伴去世后,苏先生和三个子女共同继承老伴的房产份额,因此苏先生只能将自己的合法房产份额留给小儿子,可以立自书遗嘱或在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立口头遗嘱,①③符合题意。苏先生的房产有其他子女的份额,不能直接过户给小儿子,②错误。遗赠扶养协议是与法定继承人之外的组织或个人签订,小儿子是法定继承人,④错误。
二、综合题
14.李某夫妇与聂某的父亲是邻居。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双方经常往来,相处友好,李某夫妇在生活上对聂某父亲经常予以照顾。聂某外出务工多年,一直未与父亲联系,直至2020年11月才恢复联系,并回家探望了父亲。后来,聂某父亲生病住院期间,口头表示其去世后将其唯一的房屋赠送给李某夫妇,并有多位邻居在场证明。2023年9月,聂某父亲去世。除了房屋,聂某父亲还留下存款10万元。此后,李某夫妇与聂某因聂某父亲的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聂某认为自己是父亲的唯一法定继承人,主张继承父亲的所有遗产。
(1)聂某的父亲口头表示其去世后将其唯一的房屋赠送给李某夫妇,这一表示是否有效 请说明理由。
(2)你认为人民法院会作出怎样的判决 请结合材料说明依据。
答案:(1)有效。聂某的父亲口头表示其去世后将其唯一的房屋赠送给李某夫妇,属于口头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本案中有多位邻居在场证明,所以这一口头遗嘱有效。
(2)①人民法院会依法判决聂某父亲的房屋归李某夫妇所有,存款由聂某继承。②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赠和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一样,均优先于法定继承。李某夫妇获得房产,既符合遗赠的法律规定,又彰显尊老爱老、邻里互助的传统美德。③遗嘱中未处理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聂某可以通过法定继承,获得父亲的
10万元存款。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一、选择题
1.尚先生和王女士是一对再婚夫妻,婚后没有生育子女,夫妇俩各自写下遗嘱,明确自己的遗产全部由对方继承。王女士无子女,只有一弟弟。尚先生和前妻所生的女儿小尚由前妻抚养,平时经常看望尚先生夫妇。天有不测风云,尚先生夫妇在一次车祸中不幸同时身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尚只能继承其父亲尚先生的遗产 ②王女士弟弟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王女士遗产 ③小尚是尚先生和王女士遗产的法定继承人 ④尚先生的前妻和小尚都是尚先生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小张的父亲老张意外去世,留给小张5万元遗产。小张在清理父亲遗物时,发现一张父亲向生前好友老王借款10万元的欠条。欠条约定的返还期限到期后,老王找到小张,要求父债子偿,即要求小张替老张还钱。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老张的遗产应优先偿还其所欠债务 ②小张应替父亲偿还全部借款10万元 ③小张有偿还父亲老张生前债务的义务 ④小张可自愿偿还超过遗产金额的欠款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甲与乙为夫妻,共育有一子丙,另外甲还有一未成年兄弟丁与甲一家人共同生活。后甲因病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留有银行存款120万元。关于这12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丙、丁各获得40万元
B.乙获得90万元,丙获得30万元
C.乙获得60万元,丙获得60万元
D.乙获得60万元,丙、丁各获得30万元
4.宋大爷的儿子五年前病故,儿媳小芳一直与宋大爷夫妇共同生活,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宋大爷继子大强虽然与其无扶养关系,但也不时从外地回来探望。不久前宋大爷病故,家里留下100万元的存款。宋大爷生前留下遗嘱,将20万元指定归大强所有。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小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获得20万元
B.小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获得15万元
C.大强通过遗嘱继承可以获得20万元
D.大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获得15万元
5.年事已高的李某与老伴育有两儿一女。2016年老伴去世后,李某搬出老宅与女儿同住。2年后女儿因病去世,李某多次表示要到儿子家养老,但两个儿子始终不愿接老人到自己家中,李某就一直由女婿照顾,两个儿子只是每月过来探望一次。2023年8月,李某去世,未留下遗嘱。据材料,对老人留下的老宅如何继承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未留有遗嘱,老宅应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 ②李某的女儿已去世,老宅由两个儿子和女婿平分 ③李某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李某的两个儿子遗弃了李某,所以丧失了继承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小周(男)在父母离异后跟随母亲生活,几年后母亲王某与李某再婚,并育有与小周同母异父的弟弟小李。小周一直和他们共同生活,与小李一起赡养老人。后李某去世,留有一套王某与李某婚后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李某名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小周和小李应该平均继承李某的遗产
B.王某作为李某的配偶,可以优先继承李某的一半房产
C.小李作为李某的婚生子女,可继承这套房产的六分之一
D.小周作为李某的继子女,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7.甲、乙婚后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儿媳亡故后,孙子丙与他们共同生活。甲、乙私下向丙订立了口头遗嘱,表示去世后将全部遗产留给丙。甲、乙去世后,女儿丁主张应由她继承全部遗产。下列说法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是(  )
相关链接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A.应尊重甲、乙生前意愿,由丙继承全部遗产
B.丁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丙无权继承遗产
C.该遗嘱无效,应由丁继承全部遗产
D.丙、丁应互谅互让,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8.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黄乙作为法定继承人,能够继承黄甲的存款 ②黄乙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黄甲的房屋 ③黄丙作为黄甲的受遗赠人,可以获得黄甲的存款 ④黄丙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还可以获得黄甲的房屋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杨某只有儿子一位亲人,儿子多年未与杨某来往且未尽孝。邻居张某夫妇二人给予杨某很多照顾,来往较多。此后,杨某因病住院,住院期间,在张某夫妇及几位医护人员在场见证下,由医护人员代书遗嘱将房屋赠送给张某的儿子。杨某去世后,杨某儿子与张某儿子因遗产问题产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儿子可以通过遗赠获得杨某的房屋 ②应尊重杨某的意愿,因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③此代书遗嘱无效,杨某的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 ④作为唯一继承人,杨某儿子可继承除房屋外的其他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0.因长期卧病在床需要人陪护照顾,离婚后的戴某向独生子庞某求助,但庞某对此并不怎么上心。伤心无奈之下,戴某找到前夫蔡某协商扶养及其过世后的殡葬事宜,并在律师的见证下签订了协议。协议约定,蔡某如能按该协议书约定事宜尽职尽责履行义务,待戴某过世后,其名下的90平方米房屋就赠与蔡某。协议签订后,蔡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戴某离世。对以上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签订的该协议属于有偿且附加义务,自协议成立之日即生效 ②因该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故庞某无权获得该房屋 ③戴某的儿子庞某未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具有法定继承权 ④根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蔡某履行监护职责后应继承该房屋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李大爷立下遗嘱,将两套房产给无房的三儿子,剩余两套房产大儿子与二儿子一人一套,并对遗嘱进行了公证,大儿子不满,不再探望老人和支付赡养费。李大爷一气之下重新立下遗嘱,将四套房产平分给二儿子和三儿子。两个月后,李大爷因病去世,大儿子要求按照公证遗嘱分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该以第一份遗嘱为准,因为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效力,体现了公证的权威性
B.应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C.大儿子有权分房,有遗嘱不一定意味着遗嘱继承,大儿子可以通过遗赠继承
D.三个儿子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平均分配,大儿子未尽赡养义务,应少分
12.李氏夫妇养育了三个孩子,其中大儿子为李老与前妻所生。2018年5月,李氏夫妇立下公证遗嘱,表示将其名下的房产份额由二儿子继承。但二儿子对他们照顾不佳,几年后,二老被他送去了养老院。2023年5月,李氏夫妇又在养老院与大儿媳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大儿媳负责照料二老的生活并处理其身后事。二老将名下的房产份额赠与大儿媳。二老去世后,二儿子和大儿媳因房产继承问题起了争执,双方诉至人民法院。本案中(  )
①大儿媳获赠的二老名下房产份额属于遗赠 ②二儿子是法定继承人,又有公证遗嘱,有权继承房产 ③大儿媳虽然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可以依法接受二老的房产 ④大儿媳照料二老符合法律规定的儿媳对公婆有法定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3.苏先生夫妇早些年共同购买了一套四居室住房,登记在苏先生名下。苏先生有三个儿女,小儿子一家没有住房,一直跟苏先生老两口共同居住,并悉心照顾二老日常起居,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老伴去世后,苏先生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将自己所有的房产留给小儿子一人。苏先生可以(  )
①通过自书遗嘱将自己的合法房产份额指定给小儿子 ②采取签订赠与或买卖合同方式,把房产过户给小儿子 ③立口头遗嘱,但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④用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把合法房产份额留给小儿子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综合题
14.李某夫妇与聂某的父亲是邻居。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双方经常往来,相处友好,李某夫妇在生活上对聂某父亲经常予以照顾。聂某外出务工多年,一直未与父亲联系,直至2020年11月才恢复联系,并回家探望了父亲。后来,聂某父亲生病住院期间,口头表示其去世后将其唯一的房屋赠送给李某夫妇,并有多位邻居在场证明。2023年9月,聂某父亲去世。除了房屋,聂某父亲还留下存款10万元。此后,李某夫妇与聂某因聂某父亲的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聂某认为自己是父亲的唯一法定继承人,主张继承父亲的所有遗产。
(1)聂某的父亲口头表示其去世后将其唯一的房屋赠送给李某夫妇,这一表示是否有效 请说明理由。
(2)你认为人民法院会作出怎样的判决 请结合材料说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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