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夫妻地位平等 课时作业(含解析)高中思想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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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夫妻地位平等 课时作业(含解析)高中思想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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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夫妻地位平等
一、选择题
1.张某因为工作需要经常出差,丈夫江某时有不满。后江某以张某不能照顾家庭为由,多次要求其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但张某不愿放弃自己喜欢的工作。为此,二人经常吵架。在频繁的争吵后,二人开始分居生活。对此,下列分析合理的是(  )
①夫妻双方要坚持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 ②夫妻双方人格独立,江某不应该要求张某辞职在家 ③夫妻双方地位均等,张某可以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 ④男主外、女主内,张某辞职回家照顾家庭是应当的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夫妻对家庭的责任是共同的,如果有一方在家务劳动上付出更多,另一方应该承认其劳动价值所在。某县人民法院适用民法典规定,审结了一起离婚家务补偿案件,该案中全职太太最终获80万元经济补偿,有效维护了女方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法律对婚姻的保障越来越人性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是基于(  )
①夫妻双方应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②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女性相对来说处于弱势地位 ③平等、公平、守法和公序良俗是我国民法基本原则 ④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一一对应的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张某与王某登记结婚前有一套房产。婚后王某生育一子,张某以自己工资收入可以养家为由,强迫王某放弃工作,不允许她参加正常的社交活动。王某在全职带孩子一年后,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并在“离婚冷静期”届满之后正式离婚,儿子跟随王某生活。据此推断(  )
①张某离婚后仍要履行抚养、教育儿子的义务 ②张某限制王某的人身自由,侵犯了王某的身份权 ③张某在离婚冷静期内的工资收入属于个人财产 ④王某婚后自由参加工作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之一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4.王某是某企业高管,收入高,李某在幼儿园当老师,收入较低。王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后,两地分居,因要负责照顾子女与老人,李某辞职在家当全职太太。5年后,因夫妻感情破裂,王某逐渐转移自己5年来的工资等财产并准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因两地分居等原因,双方感情破裂,应该选择诉讼离婚
B.李某当全职太太,没有收入,如果离婚应该少分财产
C.王某所转移的自己5年来的工资等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D.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双方应该相互尊重、自由平等
5.黄某与李某两人于2019年8月登记结婚,2024年5月黄某以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经查,双方婚后居住的房屋是黄某婚前全额购买的,另有一套房屋为李某婚前全额购买,婚后用于出租取得收益25万元,婚后李某继承了母亲指定给她的遗产10万元,黄某婚后以个人财产炒股取得收益8万元。其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①出租房屋收益25万元 ②李某母亲的10万元遗产 ③黄某婚前全额购买的房屋 ④炒股所得收益8万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小杨酷爱运动、收藏、采风和写作,和小魏结婚后,小杨购买了价值4 000元的运动自行车一辆,拿到婚前发表的专著的稿费8 000元,购买债券获利1万元,婚前收藏的价值10万元的玉石增值了3万元。小魏则在婚后购买了2万元的首饰和化妆品,因交通事故获人身损害赔偿金6万元。小杨和小魏各自的个人财产分别为(  )
A.11.8万元和2万元
B.16.8万元和8万元
C.13.4万元和8万元
D.18万元和6万元
7.张某与妻子王某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约定女儿随王某生活,张某一次性支付20万元抚育补偿款。张某的母亲在未留遗嘱的情况下,于两人“离婚冷静期”离世并留下一套房产。离婚后张某一直未支付抚育补偿款。王某因抚育补偿款和财产分割的问题,将张某诉至人民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与王某的夫妻关系在离婚冷静期满后自动解除
B.王某作为张某的配偶,可以继承张某母亲留下的房产
C.张某继承母亲的房产份额,属于张某和王某的共同财产
D.张某支付抚育补偿款后,才可享有对女儿探望的权利
8.孟先生与叶女士于2010年登记结婚后居住在孟先生婚前购买的房子中,双方书面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财产归双方共有。婚后孟先生负责经商,收入50万元,叶女士无业在家,在孟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借朋友5万元炒股。后两人感情破裂,就财产分割发生纠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孟先生婚前购买的房子归他所有,不属于共同财产 ②孟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经商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 ③叶女士因炒股借的5万元应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④如果人民法院裁判离婚,双方会有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唐某(男)与陈某(女)于2019年6月办理了结婚登记,同年8月双方自愿签订一份协议书,明确约定唐某婚前所购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未变更产权登记。2022年3月,陈某以与唐某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请人民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同时提出唐某婚前所购房屋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唐某婚前所购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③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应采用口头形式 ④唐某婚前所购房屋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唐某与陈某对此具有平等的处理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小杨是家中的独生女,在她结婚之前,母亲在她的银行账户里存了一笔钱作为她的嫁妆。小杨与小李登记结婚后不久,小李以生意上需要周转资金为由向小杨索要这笔嫁妆,小杨则坚持这是母亲给自己的嫁妆,小李不能擅自使用。本案中,小杨的嫁妆属于(  )
①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二人已经登记结婚 ②小杨的个人财产,因为嫁妆只能是个人财产 ③小杨的个人财产,因为是婚前所得财产 ④小杨的个人财产,但可以通过协议约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11.石某与周某于2016年2月登记结婚。婚前,石某母亲全资为儿子购买房屋一套。2018年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石某将周某登记为房屋共同共有人,后双方产生矛盾分居。2023年9月,周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并主张分割案涉房屋50%的份额。石某认为案涉房屋系母亲赠与自己的,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本案中(  )
①周某与石某应当在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②石某在婚后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的加名行为应视为对周某的赠与 ③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④房屋是石某母亲于双方婚前出资为石某购买,应认定为石某个人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2022年3月,魏女士与冯先生登记结婚,冯先生婚前全款购买1套价值100万元的房产。在蜜月期,冯先生口头答应魏女士房子有她一半。7月,冯先生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意外受重伤,获得赔偿10万元。魏女士婚后以夫妻双方名义私自借款5万元用于美容及其他高消费。冯先生受伤后,魏女士不理不睬、不予照顾,两人感情破裂,2022年9月两人离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根据夫妻约定,价值100万元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冯先生的10万元的意外伤害赔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魏女士的借款是以夫妻双方名义借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④离婚时冯先生不应承担魏女士用于高消费的5万元借款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2018年5月,孙某与季某订婚,季某父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登记在季某名下。同年6月双方登记结婚,婚后孙某用自己的工资购买了一辆轿车。2023年1月,双方协议离婚,在“离婚冷静期”内,孙某与A公司签订专利转让合同,获得5万元转让费。本案中(  )
①季某可要求分割5万元专利转让费 ②登记在季某名下的商品房为夫妻共同财产 ③孙某用工资购买的轿车属于孙某个人财产 ④季某对孙某购买的轿车拥有平等的处理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二、综合题
14.李某与王某于2019年登记结婚,随后两人住进了李某于2018年在市区单独出资购买的一套商品房中,并一同经营一家小店。结婚后,王某因经常和同学聚会,引起李某不快。于是李某要求王某必须在家看店,不准外出、不准与同学交往,并口头许诺王某如果表现好,就将商品房让出一半给王某。此后两人轻则吵闹,重则大打出手。2024年6月,王某与李某协商离婚,要求平分市区商品房和20万元共同经营所得。李某同意离婚,但不同意分割财产。王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市区商品房和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
(1)从“平等的人身关系”角度,说说本案中李某侵犯了王某的什么权利。
(2)王某的主张是否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请说明其法律依据。6.2 夫妻地位平等
一、选择题
1.张某因为工作需要经常出差,丈夫江某时有不满。后江某以张某不能照顾家庭为由,多次要求其辞职在家,做全职太太。但张某不愿放弃自己喜欢的工作。为此,二人经常吵架。在频繁的争吵后,二人开始分居生活。对此,下列分析合理的是(  )
①夫妻双方要坚持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 ②夫妻双方人格独立,江某不应该要求张某辞职在家 ③夫妻双方地位均等,张某可以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 ④男主外、女主内,张某辞职回家照顾家庭是应当的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A 夫妻双方地位平等,而不是均等,③错误。夫妻双方人格独立,夫妻双方无须受传统“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束缚,④错误。
2.夫妻对家庭的责任是共同的,如果有一方在家务劳动上付出更多,另一方应该承认其劳动价值所在。某县人民法院适用民法典规定,审结了一起离婚家务补偿案件,该案中全职太太最终获80万元经济补偿,有效维护了女方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法律对婚姻的保障越来越人性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是基于(  )
①夫妻双方应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②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女性相对来说处于弱势地位 ③平等、公平、守法和公序良俗是我国民法基本原则 ④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一一对应的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A 该案中全职太太最终获80万元经济补偿,民法典让“家务劳动补偿”有法可依,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使女方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这是基于夫妻双方应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平等、公平、守法和公序良俗是我国民法基本原则,①③正确。
3.张某与王某登记结婚前有一套房产。婚后王某生育一子,张某以自己工资收入可以养家为由,强迫王某放弃工作,不允许她参加正常的社交活动。王某在全职带孩子一年后,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并在“离婚冷静期”届满之后正式离婚,儿子跟随王某生活。据此推断(  )
①张某离婚后仍要履行抚养、教育儿子的义务 ②张某限制王某的人身自由,侵犯了王某的身份权 ③张某在离婚冷静期内的工资收入属于个人财产 ④王某婚后自由参加工作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之一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解析:C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义务不因婚姻关系改变而改变,张某离婚后仍要履行抚养、教育儿子的义务,①符合题意。我国法律强调夫妻关系平等,包括人身关系平等和财产关系平等,王某婚后有工作、社交的自由,王某婚后自由参加工作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之一,④符合题意。张某限制王某的人身自由,侵犯了王某的人身自由权(属于人格权),不涉及身份权,②错误。“离婚冷静期”夫妻关系还是存续的,张某在“离婚冷静期”内的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错误。
4.王某是某企业高管,收入高,李某在幼儿园当老师,收入较低。王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后,两地分居,因要负责照顾子女与老人,李某辞职在家当全职太太。5年后,因夫妻感情破裂,王某逐渐转移自己5年来的工资等财产并准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A.因两地分居等原因,双方感情破裂,应该选择诉讼离婚
B.李某当全职太太,没有收入,如果离婚应该少分财产
C.王某所转移的自己5年来的工资等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D.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双方应该相互尊重、自由平等
解析:D 因要负责照顾子女与老人,李某辞职在家当全职太太,是对家庭负责。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D正确。离婚可选择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A错误。全职太太也要付出劳动,也是对家庭的贡献,应该得到平等的认可,B错误。王某所转移的自己5年来的工资等财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等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错误。
5.黄某与李某两人于2019年8月登记结婚,2024年5月黄某以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经查,双方婚后居住的房屋是黄某婚前全额购买的,另有一套房屋为李某婚前全额购买,婚后用于出租取得收益25万元,婚后李某继承了母亲指定给她的遗产10万元,黄某婚后以个人财产炒股取得收益8万元。其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①出租房屋收益25万元 ②李某母亲的10万元遗产 ③黄某婚前全额购买的房屋 ④炒股所得收益8万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B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①④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入选。②③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排除。
6.小杨酷爱运动、收藏、采风和写作,和小魏结婚后,小杨购买了价值4 000元的运动自行车一辆,拿到婚前发表的专著的稿费8 000元,购买债券获利1万元,婚前收藏的价值10万元的玉石增值了3万元。小魏则在婚后购买了2万元的首饰和化妆品,因交通事故获人身损害赔偿金6万元。小杨和小魏各自的个人财产分别为(  )
A.11.8万元和2万元
B.16.8万元和8万元
C.13.4万元和8万元
D.18万元和6万元
解析:C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其自然增值也属于个人财产,小杨婚前收藏的价值10万元的玉石增值了3万元,属于小杨的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个人财产,价值4 000元的运动自行车和2万元的首饰、化妆品分别是小杨和小魏的个人财产;因交通事故获得的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对受害人遭受的人身损害给予的赔偿,属于个人财产,小魏因交通事故获人身损害赔偿金6万元为其个人财产。所以,小杨和小魏的个人财产分别为13.4万元和8万元,C正确。
7.张某与妻子王某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约定女儿随王某生活,张某一次性支付20万元抚育补偿款。张某的母亲在未留遗嘱的情况下,于两人“离婚冷静期”离世并留下一套房产。离婚后张某一直未支付抚育补偿款。王某因抚育补偿款和财产分割的问题,将张某诉至人民法院。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与王某的夫妻关系在离婚冷静期满后自动解除
B.王某作为张某的配偶,可以继承张某母亲留下的房产
C.张某继承母亲的房产份额,属于张某和王某的共同财产
D.张某支付抚育补偿款后,才可享有对女儿探望的权利
解析:C 张某与王某在“离婚冷静期”满后,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A错误。王某并不是张某母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可以继承张某母亲留下的房产,B错误。张某的母亲在未留遗嘱的情况下,于两人“离婚冷静期”离世并留下一套房产,此时,张某与王某婚姻关系还没有解除,因此张某继承母亲的房产份额,属于张某和王某的共同财产,C正确。离婚后张某享有对女儿探望的权利,王某有协助的义务,不能以张某是否支付抚育补偿款来决定能不能享有探望女儿的权利,D错误。
8.孟先生与叶女士于2010年登记结婚后居住在孟先生婚前购买的房子中,双方书面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财产归双方共有。婚后孟先生负责经商,收入50万元,叶女士无业在家,在孟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借朋友5万元炒股。后两人感情破裂,就财产分割发生纠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孟先生婚前购买的房子归他所有,不属于共同财产 ②孟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经商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 ③叶女士因炒股借的5万元应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④如果人民法院裁判离婚,双方会有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A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本案中孟先生婚前购买的房子归他个人所有,不属于共同财产;孟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经商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①②正确。叶女士因炒股借的5万元是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一方债务,③错误。协议离婚需要有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④错误。
9.唐某(男)与陈某(女)于2019年6月办理了结婚登记,同年8月双方自愿签订一份协议书,明确约定唐某婚前所购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未变更产权登记。2022年3月,陈某以与唐某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请人民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同时提出唐某婚前所购房屋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唐某婚前所购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③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应采用口头形式 ④唐某婚前所购房屋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唐某与陈某对此具有平等的处理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C 唐某与陈某已明确约定唐某婚前所购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自愿签订协议书,①错误;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不是口头形式,③错误。
10.小杨是家中的独生女,在她结婚之前,母亲在她的银行账户里存了一笔钱作为她的嫁妆。小杨与小李登记结婚后不久,小李以生意上需要周转资金为由向小杨索要这笔嫁妆,小杨则坚持这是母亲给自己的嫁妆,小李不能擅自使用。本案中,小杨的嫁妆属于(  )
①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二人已经登记结婚 ②小杨的个人财产,因为嫁妆只能是个人财产 ③小杨的个人财产,因为是婚前所得财产 ④小杨的个人财产,但可以通过协议约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解析:D 本案中的嫁妆是小杨婚前所得,属于个人财产,①错误。嫁妆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依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来说,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前,女方父母赠与女儿的嫁妆,应视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女方父母赠与女儿的嫁妆,以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为原则,特殊情况除外,②错误。
11.石某与周某于2016年2月登记结婚。婚前,石某母亲全资为儿子购买房屋一套。2018年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石某将周某登记为房屋共同共有人,后双方产生矛盾分居。2023年9月,周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并主张分割案涉房屋50%的份额。石某认为案涉房屋系母亲赠与自己的,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本案中(  )
①周某与石某应当在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②石某在婚后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的加名行为应视为对周某的赠与 ③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④房屋是石某母亲于双方婚前出资为石某购买,应认定为石某个人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C 关于离婚,当事人双方可协议离婚,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①错误。石某与周某于2016年2月登记结婚。婚前,石某母亲全资为儿子购买房屋一套。2018年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石某将周某登记为房屋共同共有人,说明石某在婚后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的加名行为应视为对周某的赠与,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登记在双方名下,是夫妻共同财产,②③正确,④错误。
12.2022年3月,魏女士与冯先生登记结婚,冯先生婚前全款购买1套价值100万元的房产。在蜜月期,冯先生口头答应魏女士房子有她一半。7月,冯先生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意外受重伤,获得赔偿10万元。魏女士婚后以夫妻双方名义私自借款5万元用于美容及其他高消费。冯先生受伤后,魏女士不理不睬、不予照顾,两人感情破裂,2022年9月两人离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根据夫妻约定,价值100万元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冯先生的10万元的意外伤害赔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魏女士的借款是以夫妻双方名义借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④离婚时冯先生不应承担魏女士用于高消费的5万元借款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D 意外伤害赔偿属于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正确;魏女士用于高消费的借款虽是以夫妻双方名义借的,但是属于私自借款,冯先生不知情也未追认,该借款属于魏女士的个人债务,离婚时冯先生不应承担,④正确,③错误;夫妻约定财产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冯先生口头答应魏女士房子有她一半,在形式上不符合法定要求,该房产属于冯先生个人财产,①错误。
13.2018年5月,孙某与季某订婚,季某父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登记在季某名下。同年6月双方登记结婚,婚后孙某用自己的工资购买了一辆轿车。2023年1月,双方协议离婚,在“离婚冷静期”内,孙某与A公司签订专利转让合同,获得5万元转让费。本案中(  )
①季某可要求分割5万元专利转让费 ②登记在季某名下的商品房为夫妻共同财产 ③孙某用工资购买的轿车属于孙某个人财产 ④季某对孙某购买的轿车拥有平等的处理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B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冷静期”内,孙某与A公司签订专利转让合同,获得5万元转让费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季某可以要求分割,①正确;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房子属于季某个人财产,②错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孙某用自己的工资购买的轿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季某对孙某购买的轿车拥有平等的处理权,④正确,③
错误。
二、综合题
14.李某与王某于2019年登记结婚,随后两人住进了李某于2018年在市区单独出资购买的一套商品房中,并一同经营一家小店。结婚后,王某因经常和同学聚会,引起李某不快。于是李某要求王某必须在家看店,不准外出、不准与同学交往,并口头许诺王某如果表现好,就将商品房让出一半给王某。此后两人轻则吵闹,重则大打出手。2024年6月,王某与李某协商离婚,要求平分市区商品房和20万元共同经营所得。李某同意离婚,但不同意分割财产。王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市区商品房和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
(1)从“平等的人身关系”角度,说说本案中李某侵犯了王某的什么权利。
(2)王某的主张是否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请说明其法律依据。
答案:(1)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本案中李某强制要求王某不准外出、不准与同学交往,是对王某人身权的限制和干涉。
(2)①对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的要求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②对市区商品房进行分割的要求得不到人民法院的支持。依据: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属,但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该商品房是李某于2018年婚前单独出资购买的,是婚前个人财产,而李某对将商品房让出一半给王某的许诺是口头的,现在李某又不同意分割该房产,因而该商品房作为李某婚前个人财产的性质未变,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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