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2 第三十二课 课时1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课件(共20张PPT) 2027年高考思想政治一轮复习教材梳理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选择性必修2 第三十二课 课时1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课件(共20张PPT) 2027年高考思想政治一轮复习教材梳理

资源简介

(共20张PPT)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三十二课
单元体系建构
【课标要求】
1.识别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不同的调解方式,明确调解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2.列举劳动争议仲裁、商事仲裁等仲裁形式,明确仲裁制度的特点和程序。
3.了解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特点,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
4.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运筹帷幄
【考势观瞻】
三年 高考 1.集中考查调解、仲裁、诉讼的关键规则及特殊群体权益保护
2.命题情境立足生活化与经济纠纷场景,以民事纠纷、企业经营矛盾为载体,贴近现实生活
3.题型设计强化综合化与跨模块关联,选择题侧重规则辨析,综合题占比高且强调多维度论证,契合“综合题占比上升,多角度分析”的趋势
4.突出地方实践与法治建设衔接,隐性关联浙江“基层治理”与“民营经济”特色
命题 统计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24年1月,T22
诉讼程序与举证责任:24年6月,T21、T22
命题趋势 1.时政热点与本土实践深度融合:聚焦民营经济、共同富裕等热点,以浙江民营企业法律纠纷案例考查权益保障,关联新质生产力中数字经济、绿色技术的法治支持
2.跨模块综合能力考查升级:强化“法律+经济+哲学”联动,如以劳动纠纷为情境,跨模块分析维权程序、分配公平及矛盾解决辩证法,可能拓展至经济全球化下企业纠纷的法律应对
3.实证分析题型多样化拓展:预测增加数据图表题,考查学生信息提取与结论推导能力,延续案例分析并强化数据与法条的实证结合
4.价值引领与地方治理理念结合:预测设计基层治理案例,要求从法治意识、公共参与角度提出方案,凸显“治理效能+程序正义”的双重价值导向
课时1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核心知识
和解 (1)发生纠纷时,人们往往先自行协商,通过和解达成合意,解决纠纷 (2)无法和解时,人们还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协议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具有法律约束力
调解 含义 通过第三方的排解疏导、说服教育,促使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最佳选择
类型 诉讼调解和诉讼外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
人民 调解 含义 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群众性组织)的组织下进行的调解
要求 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
效力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调解协议有效的,若一方当事人未依协议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仲裁 类型 包括商事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等 解决纠纷的一种有效途径
商 事 仲 裁 适用 范围 (1)当平等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双方可以将其提交仲裁机构进行商事仲裁 (2)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行政争议不适用商事仲裁
商 事 仲 裁 基本 制度 (1)或裁或审:在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当事人只能选择其一加以适用 (2)协议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3)不公开审理: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 (4)一裁终局(终局裁决):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点 更加便捷、经济
诉讼点睛 含义 是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活动 解决纠纷的
最后途径
特点 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
类型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点睛
实体法与程序法
易错指正
1.(2025·湖南卷)双方经村调委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强制执行效力。
纠正: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2.(2024·江西卷)如李某与张某对货款产生争议,应通过仲裁解决。
纠正:一方面,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另一方面,如李某与张某对货款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途径来解决,而非“应”通过仲裁解决。
3.(2025·湖北卷,改编)孙某在超市误买仿冒品,食用后严重腹泻,要求超市赔偿,超市未予理会,孙某可以直接就自己与超市之间的争议申请仲裁。
纠正: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孙某与超市之间没有事先达成仲裁协议,所以孙某不可以直接就自己与超市之间的争议申请仲裁。
4.(2023·北京卷,改编)赵某与吴某因子女监护问题发生纠纷,双方约定了仲裁,赵某遂提出仲裁申请。
纠正: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申请仲裁。
核心命题
命题角度一 维权途径
1.(2025·陕晋青宁卷,节选)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赵某和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于2025年3月10日正式入职该公司。2025年3月6日该公司安排赵某外出递送公司材料,途中因共享单车占满人行道,赵某被迫绕行,恰逢周某骑电动车超速行驶,致使赵某被撞受伤并产生医疗费等损失。
赵某很困惑:自己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共享单车管理者和周某是否都要对自己的损失承担责任。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请就赵某的困惑,分别给出法律意见和理由,并指出有哪些维权途径。
答案:(1)意见和理由:①赵某的情况属于工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虽然赵某尚未正式入职,但公司安排其外出递送公司材料,这属于因工作原因从事相关工作,在此过程中受到伤害,应认定为工伤。②共享单车管理者可能要对赵某损失承担责任。共享单车管理者对共享单车有管理和合理摆放的义务。若因共享单车占满人行道,导致赵某被迫绕行从而被撞受伤,共享单车管理者对损害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须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③周某要对赵某损失承担责任。周某骑电动车超速行驶,违反交通规则,其过错行为直接导致赵某被撞受伤,侵犯了赵某的健康权,构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2)赵某维权的途径:①协商,赵某可以与公司、共享单车管理者、周某进行协商,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②调解,可以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在第三方调解下解决纠纷。③针对工伤部分进行劳动仲裁,如果与公司就工伤赔偿问题无法自行协商解决,赵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定工伤待遇等问题。④民事诉讼,赵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共享单车管理者和周某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经过劳动仲裁后,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就工伤赔偿问题提起民事诉讼。
命题角度二 对可适用仲裁的纠纷的判定
2.(2025·浙江金华期末)赵某告知所在公司其怀孕事实,该公司未与赵某沟通协商便擅自对其调岗降薪,赵某反对无果,遂申请仲裁,要求该公司补齐自己的孕期工资差额。本案中,该公司(  )
①违反了民法基本原则中的自愿原则 ②侵犯赵某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③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与赵某间须存在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A
解析:A 该公司未与赵某沟通协商便擅自对其调岗降薪,违反了民法基本原则中的自愿原则,侵犯赵某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①②正确。对于追索劳动报酬且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该公司若对仲裁裁决不服,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③错误。本案属于劳动仲裁,不需要事先订立有效仲裁协议,④错误。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