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课标考向】了解抚养、扶养、赡养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考情透视】考点 考题 考情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 2025·湖南卷T13;2025·广东卷T15;2025·山东卷T13;2025·安徽卷T19(2);2025·河北卷T18(2);2025·浙江1月选考T26(1);2024·福建卷T15;2024·重庆卷T15;2024·湖南卷T19;2024·浙江1月选考T27(1);2023·湖南卷T13 本课选择题和非选择题皆有考查,在考查中多以案例分析形式呈现。命题情境包括父母未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家庭暴力与虐待、遗产继承纠纷等现实家庭法律问题。主要考查以下能力:一是知识理解能力,要求掌握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继承制度等核心知识;二是案例判断能力,能依据所学法律知识判断家庭成员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相关遗产如何分配;三是法治意识与实践应用能力,能运用所学的相关法律知识,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家庭问题,树立正确的家庭法治观念继承 2025·山东卷T13;2025·北京卷T11;2025·河南卷T10;2025·四川卷T19;2024·湖北卷T9;2024·甘肃卷T14;2024·安徽卷T14;2024·浙江1月选考T27(2);2023·湖南卷T13;2023·浙江6月选考T26;2023·江苏卷T6【备考指南】1.基本概念:抚养、赡养、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2.易错易混点:抚养、扶养与赡养,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与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与遗赠。3.核心问题:①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怎样的 ②什么是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③如何合法合理分配遗产 复习主线: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核心点一 家和万事兴(带★的内容需重点关注)要点1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父母对 子女的 权利与 义务 义务 抚养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子女或者对未成年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教育 父母应该尊重未成年子女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子女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子女失学、辍学监护 职责 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②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权利 教育和 保护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成年子 女对父 母的赡 养义务 要求 ①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法律禁止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③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要点2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目的 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内容★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②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评价 ①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②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效力 一般而言,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予以适用突破点 正确认识赡养、扶养与抚养项目 赡养 扶养 抚养定义 成年子女对父母或晚辈对长辈在物质上的帮助与生活上的照顾 狭义的扶养专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育、教养适用 范围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之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关系 ①广义的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囊括了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养”,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和晚辈亲属对长辈亲属的“赡养”三种具体形态 ②三者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三者都是构建和谐家庭的条件1.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就没有抚养的义务了。( )【答案】 ×【解析】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2.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 )【答案】 √3.有赡养能力而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承担民事责任。( )【答案】 ×【解析】 有赡养能力而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须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4.无赡养能力的子女可以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答案】 ×【解析】 所有的子女都应该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5.当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抚养费。( )【答案】 ×【解析】 当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而不是抚养费。6.为防止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答案】 ×【解析】 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考向1 育小职责大[典例1] (2025·广东卷)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 000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 B【解析】 乙并非甲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情况下没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②错误。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甲的父母必须(而不是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③错误。考向2 敬老是义务[典例2] (2024·重庆卷)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 C【解析】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赡养义务,①错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老李在订立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无须经过其子女同意,④错误。[典例3] (2025·河北卷,节选)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老年人期盼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然而,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仍时有发生。 胡大爷与老伴育有一儿一女,老伴已过世。儿女就胡大爷的赡养问题订立合同,其中包含如下内容:儿子放弃继承权;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然而,天有不测风云,胡大爷突发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女儿为父亲治病花光了家中的全部积蓄,生活遇到了极大困难,于是向胡大爷的儿子求助。儿子却认为:合同约定在先;自己既不需要出钱,也不需要照料父亲。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否成立,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说明理由。【答案】 胡大爷儿子的观点不成立。①法律层面: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该义务不能通过协议免除;合同约定无效,儿子与女儿订立的合同条款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条款;继承权与赡养义务无关,儿子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②道德层面: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成年子女应当自觉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家庭成员应互相扶持,在胡大爷患病、胡大爷的女儿经济困难的情况下,胡大爷的儿子应主动承担赡养义务,弘扬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核心点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带★的内容需重点关注)要点1 继承与继承制度继承的 含义 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继承制度 的意义 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要求 ★ 析产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债务 继承人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平等 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取得继 承权的 根据★ ①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不属于遗产。要点2 法定继承★前提 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依据 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范围 ①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②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③例外情况: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顺序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原则 ①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④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⑤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代位继承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②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③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要点3 遗嘱含义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类型 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有效 条件 ★ 实质 要件 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②意思表示真实 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形式 要件 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要点4 法定继承外的遗产处理形式★遗嘱 继承 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遗赠扶 养协议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法律效力: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突破点1 比较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项目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依据 法律规定的范围和顺序 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表示份额 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扶养情况来确定 由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继承人 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 继承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若干人优先 原则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财产所有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处分遗产,而不能按法定继承处分遗产突破点2 比较遗嘱继承与遗赠项目 遗嘱继承 遗赠主体 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 受遗赠人可以是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客体 遗嘱继承人对遗产的继承是概括地承受财产权利和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 只是遗赠人生前享有的财产权利,受遗赠人并不承受遗赠人生前的债务意思 表示 遗嘱继承人自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则视为接受继承,放弃继承的必须于此期间内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应于法定期间内作出接受遗赠的明确的意思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取得遗 产的方式 遗嘱继承人可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以实现其继承权 受遗赠人不直接参与遗产分配,而是从遗嘱继承人或者遗嘱执行人那里取得遗赠人的财产1.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对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答案】 ×【解析】 对于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继承人应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2.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答案】 ×【解析】 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3.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答案】 √4.有遗嘱一定是遗嘱继承。( )【答案】 ×【解析】 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接受遗产,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遗嘱继承。5.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答案】 ×【解析】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6.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法定继承为准。( )【答案】 ×【解析】 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考向1 法定继承有顺序[典例1] (2024·甘肃卷)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 A【解析】 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儿媳,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且继承遗产时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考向2 遗嘱继承重意愿[典例2] (2025·北京卷)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B.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C.丙生前仅立有一份遗嘱,但该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D.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答案】 C【解析】 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甲临终前的录像遗嘱是最后一份遗嘱,应以其为准,A错误。乙的女儿凭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但超过部分可以不负清偿责任,B错误。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赠,D错误。[典例3] (2024·安徽卷)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 D【解析】 明某为文某的邻居,其不属于文某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排除。明某与文某并非赡养关系,赡养特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②排除。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的协议,所以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③正确。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履行了协议中的扶养义务,因此可以获取其遗产,④正确。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课标考向】了解抚养、扶养、赡养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考情透视】考点 考题 考情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 2025·湖南卷T13;2025·广东卷T15;2025·山东卷T13;2025·安徽卷T19(2);2025·河北卷T18(2);2025·浙江1月选考T26(1);2024·福建卷T15;2024·重庆卷T15;2024·湖南卷T19;2024·浙江1月选考T27(1);2023·湖南卷T13 本课选择题和非选择题皆有考查,在考查中多以案例分析形式呈现。命题情境包括父母未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家庭暴力与虐待、遗产继承纠纷等现实家庭法律问题。主要考查以下能力:一是知识理解能力,要求掌握父母子女间权利义务关系、继承制度等核心知识;二是案例判断能力,能依据所学法律知识判断家庭成员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相关遗产如何分配;三是法治意识与实践应用能力,能运用所学的相关法律知识,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家庭问题,树立正确的家庭法治观念继承 2025·山东卷T13;2025·北京卷T11;2025·河南卷T10;2025·四川卷T19;2024·湖北卷T9;2024·甘肃卷T14;2024·安徽卷T14;2024·浙江1月选考T27(2);2023·湖南卷T13;2023·浙江6月选考T26;2023·江苏卷T6【备考指南】1.基本概念:抚养、赡养、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2.易错易混点:抚养、扶养与赡养,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与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与遗赠。3.核心问题:①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怎样的 ②什么是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③如何合法合理分配遗产 复习主线: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核心点一 家和万事兴(带★的内容需重点关注)要点1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父母对子女的 权利与义务 义务 抚养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子女或者对未成年子女实施 教育 父母应该尊重未成年子女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子女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子女失学、辍学监护职责 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②保护未成年子女的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权利 教育和保护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 成年子女对 父母的赡养义务 要求 ①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 ,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法律禁止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③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要点2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目的 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内容★ ①具有 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②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评价 ①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②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效力 一般而言,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予以适用突破点 正确认识赡养、扶养与抚养项目 赡养 扶养 抚养定义 成年子女对父母或晚辈对长辈在物质上的帮助与生活上的照顾 狭义的扶养专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育、教养续 表项目 赡养 扶养 抚养适用 范围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之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关系 ①广义的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囊括了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养”,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和晚辈亲属对长辈亲属的“赡养”三种具体形态 ②三者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三者都是构建和谐家庭的条件1.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就没有抚养的义务了。( )2.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 )3.有赡养能力而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承担民事责任。( )4.无赡养能力的子女可以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5.当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抚养费。( )6.为防止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考向1 育小职责大[典例1] (2025·广东卷)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 000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考向2 敬老是义务[典例2] (2024·重庆卷)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典例3] (2025·河北卷,节选)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老年人期盼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然而,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仍时有发生。 胡大爷与老伴育有一儿一女,老伴已过世。儿女就胡大爷的赡养问题订立合同,其中包含如下内容:儿子放弃继承权;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然而,天有不测风云,胡大爷突发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女儿为父亲治病花光了家中的全部积蓄,生活遇到了极大困难,于是向胡大爷的儿子求助。儿子却认为:合同约定在先;自己既不需要出钱,也不需要照料父亲。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否成立,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说明理由。核心点二 薪火相传有继承(带★的内容需重点关注)要点1 继承与继承制度继承的 含义 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 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继承制度的意义 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要求★ 析产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 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债务 继承人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 ,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平等 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续 表取得继承 权的根据★ ①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 、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不属于遗产。要点2 法定继承★前提 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依据 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 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范围 ①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②第二顺序: 、祖父母、外祖父母 ③例外情况: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顺序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原则 ①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 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④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⑤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代位继承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②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③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要点3 遗嘱含义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 类型 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有效 条件 ★ 实质 要件 ①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②意思表示真实 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形式 要件 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 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 为准 要点4 法定继承外的遗产处理形式★遗嘱 继承 在 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遗赠扶 养协议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法律效力: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突破点1 比较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项目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依据 法律规定的范围和顺序 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表示份额 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扶养情况来确定 由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继承人 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 继承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若干人优先 原则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财产所有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处分遗产,而不能按法定继承处分遗产突破点2 比较遗嘱继承与遗赠项目 遗嘱继承 遗赠主体 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 受遗赠人可以是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客体 遗嘱继承人对遗产的继承是概括地承受财产权利和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 只是遗赠人生前享有的财产权利,受遗赠人并不承受遗赠人生前的债务意思 表示 遗嘱继承人自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则视为接受继承,放弃继承的必须于此期间内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应于法定期间内作出接受遗赠的明确的意思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取得遗 产的方 式 遗嘱继承人可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以实现其继承权 受遗赠人不直接参与遗产分配,而是从遗嘱继承人或者遗嘱执行人那里取得遗赠人的财产1.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对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2.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3.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4.有遗嘱一定是遗嘱继承。( )5.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6.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法定继承为准。( )考向1 法定继承有顺序[典例1] (2024·甘肃卷)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考向2 遗嘱继承重意愿[典例2] (2025·北京卷)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B.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C.丙生前仅立有一份遗嘱,但该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D.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典例3] (2024·安徽卷)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 选择性必修2 第二单元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学生版.docx 选择性必修2 第二单元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docx